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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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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超越型: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往往带有许多功利主义的色彩,或者受传统观念的约束,许多理想主义者幻想在网络上能够有超越一切的纯爱情。带有此类心态的人往往很容易在网络上坠入爱河,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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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u: f5 ?: q5 v B、超脱型:现实生活中爱情往往不可避免地与婚姻联系起来,这大大限制了人们对情感、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在网上可以爱得死去活来,但不必非得娶或嫁给对方。 ( |6 R% E Q2 J2 u, \
9 ~" g6 B( {- q* X C、游戏型:有些人只是想在网络上体验一下交友的感觉,他(她)们既无意于真诚地爱一个人也无意于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他(她)们追求的只是一种感觉。带有此类心态的人往往比较潇洒,不必担心被爱情这把双刃剑刺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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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7 ^4 ~/ b$ e D、实用型:由于网络具有影响广、时效快、手续简便等特点,很多有意于寻找终身伴侣的人把网络作为一种手段,或者说作为一种实用工具。带有此类心态的人往往会主动挑明自己的条件和要求,因为他们不想浪费时间。 " p; Q* Q* J! j% l5 |( c
& G( G1 B. b# E C% v: j E、恶作剧型:有些人以在网络上勾引异性为快感,当他们成功地勾引到一个异性,使对方爱上自己时,就悄悄地退出了,对方越是痴情,他们越是有快感。 4 V" L& k1 `7 f8 E# h, U/ n$ j) Q; r: f0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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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犯罪型:利用网络引诱无知、年幼的上网者。往往在对话中一味吹嘘自己的钱和势,使涉世不深当受害人产生爱慕心理,在不了解底细的情况下与网友见面,惹来杀身之祸。遭到暴力,劫财劫色。犯罪型严格意义上不应该算网恋人群中的一部分,只能算是社会的下流人物,但是他们借助了网络的手段,以感情为诱饵。是最可耻的一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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