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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开发商在北京被划了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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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9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跟着拆哥看房
就在昨天晚些时候,北京住房监管部门出台了一个可谓重磅的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对开发商来说,相当于被划定了卖房行为的“新红线”,有些举动被严厉监管,甚至影响了接下来营销方案的要点。对于购房者来说,可能会迎来一个看似陌生的新场景。
监管部门在“起草说明”里阐述了他们的难处——在实际交付时,购房人产生了“货不对版”、“严重减配”感觉,他们意见特别大。





甚至直截了当的说出了监管方的担心:
| 本市首批30宗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各地块均明确了未来建设的最低标准,这些项目上市时,为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下面重点几方面来说说。
1

首先是“三一致”,样板间的设置被上了紧箍,即:
样板间的装修标准应与预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单内容保持一致、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保持一致、与项目实际的交房状况保持一致,不得增加交付标准以外的其他装饰和设施。
也就是,那些“未交付标准”的样板间硬装展示增配,将会被严格说不。
更关键的是,那些通过空调设备平台、露台封包、挑空等灰色的赠送面积,将无处遁形。
有的开发商,此前把“额外精装包”做到样板间里,在限价的基础上实现一定利润空间,未来也会把这条路堵住。
有开发商的朋友问道,每个户型都要做“交付样板间”吗?
答案并不是。文件中是这么写的:
| 项目有多个户型的,应设置主要户型(不少于2个)交付样板间。
≥2个即可。但别那是“主要户型”,别想着做少数房型,让大多数的找不到对标。
长三角经济区部分城市(南京、合肥等)在去年已经实行了样板间“所见即所得”。拆哥了解到的是,有的住宅项目在“交付样板间”以外,还设置一个“美学创意样板间”,其实就是过去增配版的样板间,让购房人还有曾经“畅想式沉浸”的机会。
那样的话,开发商的样板间数量,要提前想好了。
| 新文件还定量要求,样板间应保留至项目交付3个月后。
要知道,楼盘样板间严禁人们拍照,就是防止被“反诉”。新规定釜底抽薪,3个月时间足够购房人再来说理的了。
楼盘的售楼处,大致分为三类——1、项目红线内临时建筑;2、项目红线内永久建筑借用;3、项目红线外租/建。
比如第二类的未来用作项目的会所、幼儿园之类的很好办,一直放在那就可以,改善类项目还能增加客户的沉浸式体验。
问题就是第一类,以前一般都是交付前拆除,现在可能就要重新考虑选址了。
此外,原来一些快交房的改善类项目,为了增加购房人的体验感,让人们去实体楼内看样板间。
| 文件明确,交付样板间不得设置在实体楼内!
我知道原来一些购房人还愿意价钱购买实体楼样板间,把展示用的软装、家具家电都打折买到手,图个省心。
未来行不通了吗?不见得。如果已经购房的业主,在快交房时,用自家房产“志愿”做一个“美学创意展示馆”,让还没买的客户们集体参观膜拜一下,是否也可以呢?


2

沙盘“玻璃体”也要终结了!
新规明确——项目范围内展示内容应当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建筑物、构筑物、绿地景观、小区道路等比例关系应与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一致;项目以外的展示内容应当与现状保持一致,不得展示未建设内容。
也是釜底抽薪。2021年5月第一次集中土拍,很多项目都有“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前它们在沙盘里被玻璃体隐身了,购房人根本没有觉察。
还有那些垃圾开闭站、配电室、回迁楼等红线内外设施,都必须在地图、沙盘里亮明身份。
《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还划定“追溯审查”的新红线:
开发项目宣传推广材料应形成书面、影像材料留存备查,包括以下内容:
1.销售现场及线上销售用于宣传推广的展板、沙盘、楼书、图册、APP软件等;
2.销售人员培训内容、教材、记录等......
清风不识字,何故乱宣传。看到了吧,销售员的培训文件也要监管起来,任何的文字中的夸大宣传,都有可能成为追责的依据。
当然,这想必也适用民法里”不告不理“之原则。这么多文件留存,有点小瑕疵难以避免,只要购房人没有大的意见,不去监管部门点炮,应该可以高枕无忧。
“四严禁”也被明确提出——
严禁虚假不实宣传;
严禁误导客户处置占有公共部位;
严禁宣传周边未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
严禁渲染紧张氛围促销。
小区内圈公共绿地是一条非常硬的红线。还有细节的,比如说,电梯间私家占用,此前在改善型楼盘都习以为常,一梯一户嘛。以后这是不符合规范的了。
还有说地铁。这个事情在去年沸沸扬扬,地铁的信息有时候方案也不稳定,即便是在网络上看到的信息,也不能随意宣传了。
“渲染紧张氛围”这个还是没有先例的。现场摆上礼品砸个金蛋问题不大。但“手慢无”、“刚开会要涨价”这类在销售员朋友圈浮现的词汇,未来要极力避免。
还有渠道经纪人,这一类不算销售员,但他们的措辞、宣传也应该“长臂管辖”,否则一定会形成对开发商不利的舆论场。
3

“热销楼盘”公证摇号,不出意外的出现了。
有人说这是为海淀区树村、学院里、东城区永定府,这些“打新”项目量身定制的。
规定文中明确,“如项目出现登记意向客户超过批准销售房源3倍的热销情况,开发商应采取公证摇号的方式,优先面向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本市无房家庭、属地居民家庭、周边单位职工家庭销售”。
所以,有个东城、海淀户口看来更吃香了。甚至有的购房人会提前清掉自己名下的房产。
对于开发商来说:


| 3倍,是条硬红线。
当然,文件应该在细则中明确,三类人的“优先购买权“是直接获得房票,还是像汽车摇号一样,只是自身的摇号权重增加?
根据西安、成都等地某些开发商们的“操盘经验”,接近规定的蓄客池上限的90%前,会大幅减少推广和带客,甚至不通知某些资金少的客户前来确认排卡。
但对于全城人关注的重点项目,反而会引起购房人情绪反弹。
| 公证摇号这个事儿吧,开发商真心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们懂的。
所以,更“高明”的是一开始就进行系统性规划,让蓄客量刚好不超过3倍。
按以前的经验,蓄客量少于2倍的效果,一般无法“开盘大卖”。比如原来冻结20万资金就能排卡,现在营销团队就需要反复研究是冻结50万呢,还是怎么着呢?
在北京,一旦被迫摇号,更复杂的是“三类人”优先购买的要求。怎么能够确保本区家庭的资金回款周期,更高于其他人?
因此,营销规划多方案(Plan A、PlanB、Plan C)将成为常态。
这,是一个更考验精细化的管理新命题。
4

不久前,全国的地产商股票连日集体下挫。拆哥看到一位经济博主感慨道,在房企的地位逐渐沦为工程队的背景下,我们不久后会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
| 知名上市房企的总市值,还不如该房企过去开发过的一个小区市值大。
你们认可吗?
要注意的是,7月8号北京文件还是带括弧的“征求意见稿”,今天说的这个细节命题,还有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的空间,原则上开发商的小伙伴和购房人都可以反馈。
| 但”红线“内的商量空间应该是没有的!
所见即所得,所听即所得。
问自己,这样的时代,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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