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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护肤消费 你该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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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9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消费日报网



近年来,国货美妆及护肤品成为直播带货中主播们最为青睐的品类,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增速最高、网红单品最多。但与此同时,产品真伪、使用效果及宣传等方面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随着2021年1月1日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从原料与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对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监督管理予以规范。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行业各类新销售渠道和方式的兴起,不少消费者仍旧对相关产品的选择“雾里看花”。
□ 本报记者 卢 岳


虚假宣传的“测评坑”如何避?


近年来,随着淘宝、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展迅猛以及直播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直播带货”的方式大受消费者欢迎,尤其是在新冠疫情爆发后,线上售货模式更是成为各大商家售货的重要途径之一,其中尤以“护肤品”市场百花齐放。琳琅满目的商品信息爆炸式呈现在消费者面前,使人眼花缭乱,不知该如何选择,与此同时,各种测评机构应运而生。
记者看到,知名测评博主被打假、两大国货美妆品牌直指“第三方测评”真实性和科学性存疑等,充分暴露了美妆测评乱象成灾——不少测评机构自立标准,难言科学与公正,美妆品牌也深受其苦。未来,美妆测评乱象有望得到管制,相关部门将针对“第三方测评”拟定行业规范,包括美妆在内的消费品第三方测评将迈入“治理监管”时代,过去的胡侃乱评时代有望结束。目前,围绕护肤品及美妆行业测评相关乱象,消费者应了解哪些“避雷”法则?
【品牌声音】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理事、吉米首席品牌官金凤表示,化妆品功效测评和安全性测评是时下热门的话题,我国化妆品行业已正式迈入功效检测严监管时代,产品的安全和功效是保证消费者权益的基本要求。正规的检验机构都需先取得CMA资质,才可为化妆品安全提供相应的数据检验机构报告。消费者担心产品安全有问题,可向商家索取相关的产品测评报告,根据产品的测评报告到检测机构官网查询真伪。
针对产品的功效测评,消费者要了解产品是否经过国家药监局测试认可机构进行的功效测试,产品经过实验室认证(cnas)或采用科学方法测试是否符合人体皮肤需求。例如对皮肤有舒缓功效的产品会使用乳酸刺痛实验、炎症因子、抗敏—过敏反应标志物含量等测试方法。
知名国货美妆品牌橘朵团队表示,目前国家对美妆产品有非常严格的检测规定。美妆产品在上市销售前,都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才能进行国家监管机构备选。因此,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通过国家备案的美妆产品,消费者可以放心选购和使用。
【律师观点】
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赵远池律师对此表示,在测评机构刚刚兴起阶段,大家对其可谓趋之若鹜,不少人在购买商品前参考测评机构的测评结果已成惯例,测评机构也因此名声大噪,美妆届“老爸测评”“大分子实验室”等测评机构最为火热。但过去一个月内,大家逐渐对测评机构的科学性产生疑问,尤其是两大国货美妆品牌直指“第三方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存疑,甚至出现同一测评机构对同一产品出现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令人不得不怀疑是否背后有资本操作,测评机构权威性大大降低。业内人士指出不少测评机构自立标准,测评结果缺乏科学依据,美妆品牌一旦被认定有不安全成分,则会对商家造成毁灭性打击。
那么,对于商家和消费者来说,就只能被动挨打,毫无还击之力吗?答案是否定的。首先,如果测评机构任意发布不属实的测评结果,品牌方可以向测评机构发出律师函;其次,如果因测评机构虚假陈述对品牌名誉造成损害,甚至导致商家严重经济损失的,受害商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起诉测评平台,追究其侵权责任,也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对测评平台给予行政处罚。
同时,赵远池律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甄别产品信息,尽量参考官方发布的生产标准,购买值得信赖的优质品牌,避免跟风购买小工厂小作坊生产的三无产品,如果直接通过测评机构发布的购物链接导致买到假货、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起诉测评机构、购物平台和假货商家追究其侵权责任,也可以保留证据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


“医用级”护肤品才是“yyds”?


近年来,医疗概念的护肤品大火,随着相关品牌的走俏,市面上各类五花八门的“医用级”“院线专供”等产品大量涌现,医用级面膜供不应求、院线专供等非大牌产品价格猛涨……更引发围绕“过敏”“质量差”“售后难保”等消费投诉的产生。面对着更专业、更有效等卖点,更具成分的医用级护肤品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
【品牌声音】
记者了解到,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对化妆品的定义,化妆品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理事、吉米首席品牌官金凤告诉记者,国家药监局在2021年10月11日发布的《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文件明确说明,产品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用语均是违法宣称,属于伪概念。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对出品有疑虑,建议将产品信息录入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里查询。
“‘医用级’‘院线专供’等概念之所以走红,是由于消费者对于产品功效的关注在不断提高。但从法律规定而言,并不存在医用级这个类别——在化妆品生产的产品备案中,我国对于不同功效的产品,会批准不同类型的文号,不同的文号对应了不同的审批部门。也就是说,当前我国的功效型护肤品基本都是包含在‘妆、特、消、械’字号产品中。” 安德普泰品牌总监黄丹表示。
行业知名专家、花西子首席科学家李慧良坦言,护肤品一般指属于化妆品范畴的这类养护人体肌肤的个人护理品,有专门的化妆品质量标准与评判。通常情况下,处于正常状态的皮肤,用市场上购买的护肤品进行如保湿、滋润、修护、美白、抗衰、防晒等等护理就足够了。而皮肤的医用产品不属于化妆品的范畴,而是有专门的医药管理部门认定与批准。“医用级产品一般是用作治疗人体疾病,因此把‘医用级’用来描述化妆品的护肤品,从逻辑上两者为不同属性的产品,在现行法律层面属于违法,因为隶属于化妆品范畴的护肤品是按照化妆品的标准来设计并制造的,而医用级既医学用途的产品有医用级的规定。”
该专家指出,有部分商家或者网上所谓“大V”,利用消费者对医用产品固有的明确而显现效果的印象,把普通化妆品中的护肤品冠以医用级护肤品,诱发消费者产生产品更加安全有效的错觉。当消费者购买后出现过敏和刺激等症状,商家会解释以“医用级产品出现这种情况正常”为解释,显然是一种混淆是非、逃避责任的说辞。
【律师观点】
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梁璐璐律师表示,对于化妆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在新版和旧版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
新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第三十七条中明确,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第四十三条规定,化妆品广告的内容要真实、合法,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关于处罚,梁璐璐律师介绍,新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化妆品广告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采用其他方式对化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牌低价购”看上去很美?


随着社群团购的兴起,以社群和小程序为阵地的团购也成为美妆和护肤品的新销售渠道。
记者注意到,部分团购平台上经常会出现“大牌低价”的团购活动,吸引了消费者纷纷“掏腰包”。例如官方399元的国货品牌眼霜,在微信公众号、快团团等团购小程序中,则被打出正品团购199元三支的低价。
有消费者提出质疑——购买到的商品是否经过品牌授权?产品的真伪是否有保障?在下单前应如何甄别真伪?若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应如何维权或索赔?
【品牌声音】
安德普泰品牌总监黄丹指出,“低价引流”确实是美妆及护肤品品牌营销中常见的方式之一,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满足消费者想要“占便宜”的心理,同时也能为品牌或平台带来更多流量。但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们看到的所有“大牌低价”的产品中,未必都是出自品牌或正规经销商的官方行为,其中也可能存在造假售假等非正规渠道。因此对于消费者而言,其根本“避雷”法则,还是要学会甄别,选择更为可靠的渠道进行购买。
经采访记者了解,一般正规的国货美妆及护肤品都具备各自的官方防伪方式,因此消费者应提前了解想要购买品牌官方渠道发布的验证方法等信息。例如玻尿酸生产巨头华熙生物旗下润百颜,以及安德普泰旗下的芙青、芙芙等品牌护肤产品,均贴有官方防伪二维码,可通过扫描后登录官方平台进行验证;而国货顶流美妆品牌花西子,为了让用户进一步了解如何鉴别产品真假,专门将假货鉴别方法做成系列视频,更将全线产品防伪进行升级,在不同层面增加识别方式和一物一码功能,通过数据平台实现生产、企业、消费者的紧密衔接,有效实现防伪溯源。此外,其更开设假货举报通道,让消费者共同参与品牌的打假维权工作中。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假货”不仅使消费者权益受损,也扰乱企业在市场的正常经营。目前,护肤品行业造假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链,从内料制造、包装、销售、营销推广、防伪体系的突破(假授权、假发票、假防伪网站等),造假团伙善于在法律管辖的尺度边缘打“游击战”。其次,造假团伙深谙各平台店铺管理规则及流量玩法,从而通过汲取品牌自身流量去获得更大利益。例如一些品牌的明星产品极易遭遇假货打击,造假团伙可以大大节省宣传成本。从监管层面而言,监管部门通常都有较强的属地管辖职责划分,在处理电商且跨地域打假工作时,面临较大掣肘之处,让品牌打假的成本、难度更高。
对此,相关企业共同表示,对于消费者,应建立对价格和价值的认知,对假货保持敏感;而企业应该严防死守,建立严密的防假机制,共同抵抗假货侵袭。同时,多家企业更呼吁并期待,从国家层面、行业层面、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层面,共同建立一个部门协作更流畅的、符合当下市场情况的、长久可持续的打假机制,不给假冒伪劣生存的空间。
【律师观点】
对此,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京都律师事务所梁雅丽律师表示,低价团购的本质离不开价值决定价格的基本原理,消费者应当注意并警惕其低价的原因。有些平台打着团购低价的幌子,实际上出售的都是低成本的化妆品小样、赠品或试用装,以及不允许售卖的样品或试验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购买后,可以通过各类鉴别平台以及官方渠道进行鉴定,例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发布的“化妆品监管”App。当发现自己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应当了解妥当且有效的维权或索赔途径。
首先,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出售假货的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立即退货并赔偿损失,同时由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51、56条,销售者出售不符合产品宣传标准或不符合产品质量状况的假冒伪劣产品,不仅要承担一系列民事责任,例如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同时,还要接受行政部门相应的处罚。
此外,在我国《刑法》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专门规定了第148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根据司法解释,造成消费者容貌毁损或皮肤严重损伤,器官组织受损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的,应当对生产、销售者立案追诉。即便没有造成上述后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也可以《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律师指出,化妆品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但化妆品市场鱼目混珠、良莠不齐,亟需加大对化妆品领域的打假及监管力度,减少制假售假现象,同时,消费者也应认清低价陷阱,理智消费,及时挽损,依法维权,逐步净化化妆品市场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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