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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游牧文明的先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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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0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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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是世界文明史上的两大主要文明,在工业文明诞生之前,人类历史主要是这两大文明的历史。在亚欧大陆北部的广阔草原上,数千年来,先后有分别属于塞种人、蒙古种人的众多游牧民族生息繁衍,创造和传承了光辉灿烂的游牧文明,推动着世界文明不断向前发展。在游牧文明发展史上,曾经活跃在我国历史上数百年的匈奴民族承上启下,做出巨大贡献,成为了游牧文明的重要先驱者之一。

  早在旧石器时代,我国北方草原就有人类活动的足迹,从新石器时代及至青铜器时代,这里业已出现了最早的游牧人部族——鬼方、戎、狄、昆夷、猃狁等等。据王国维考证,这些名称基本上都是对匈奴先民们不同时代的不同称呼。战国时代,“匈奴”之名开始见诸我国史乘。《史记·秦本纪》载:是年(公元前318年),“韩、赵、魏、燕、齐帅匈奴共攻秦。”可见,这时的匈奴已经是我国北方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战国后期,我国北方草原上“时大时小,别散分离”互不统属的诸多游牧部落、部族逐渐形成了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共同体,为更大规模的统一奠定了基础。公元前209年,匈奴部落首领头曼单于之子冒顿,杀父自立为单于,在北方草原上第一次竖起了游牧民族政权的旗帜。

  冒顿单于立国后,东征西讨,“大破灭东胡王,而虏其民人及畜产。即归,西击走月氏,南并楼烦、白羊河南王。”此后,又征服了居于北方的浑庾、屈射、丁零、鬲昆、薪犁诸族,完成了北方游牧民族的大统一。匈奴所控制的范围北起贝加尔湖、叶尼塞河流域,南至山西、河北北部及河套地区,东起辽东平原,西迄天山南北。“龙庭” 即单于庭在河套、阴山一带。匈奴政权的建立及其统治范围的扩大,使北方草原各游牧部落、部族得以消除以往彼此之间的壁垒,获得了在相当大范围里相互交往的必要条件,随之而来的就是各游牧部落、部族之间经济、文化空前规模的交流。在这种经济、文化的交流中,游牧文明得到了互相交融、迅速发展。可以说匈奴游牧政权的建立,使此前游牧文明发展的端绪汇聚于一体,匈奴则成为了这种游牧文明的当然代表。

  游牧政权的建立,标志着匈奴社会已然踏入了文明时代的门槛。司马迁所说的“然至冒顿而匈奴最强大,尽服从北夷,而南与中国为敌国,其世传国官号乃可得而记云”正是这种状况的极好说明。跨入文明时代门槛后,由于其统治范围广大,社会内部相对安定,匈奴社会开始在广泛融合各游牧部族文明的基础上,发展和创造了更全面、更典型、更发达的游牧文明。

  匈奴社会的经济基础是游牧业。据记载,匈奴人“随畜牧而转移……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可见他们的衣食住行无不取之于游牧业,他们的行动也无不服从于游牧业。对牲畜“这些财产,只须加以看管和最简单的照顾,就可以愈来愈多地繁殖起来,供给非常充裕的乳肉食物”。匈奴政权的建立,使匈奴社会的经济生活得到了较为安定可靠的空间时间条件,因此,匈奴人发展了相当发达的游牧业。

  匈奴政权建立后,“贵种”诸王都“各有分地”,所以,属民们的游牧并不是漫无边际的游动,而是只能在“分地”的范围内进行。

  匈奴人的游牧经济虽然相当发达,但游牧经济的先天不足——脆弱性及产品的单一性,决定了匈奴社会经济必须辅之以狩猎、产品交换等活动,同时农业、手工业生产也有所发展。

  据记载,匈奴人每年进行三次盟会,时间分别是正月、五月、九月。正月的盟会“诸长小会单于庭”,是一种小规模的“贵臣会议”,其主要内容是决定军国大事。五月、九月盟会的规模要大得多,也更富有宗教色彩,其中九月的大会“课校人畜计”则是一项重要内容。在一年之中三次固定的盟会外,遇有特殊情况或事务,随时召集盟会,加以解决。

  “行国”体制的匈奴国家全民皆兵,即所谓“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田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攻战以侵伐”。匈奴游牧民平时随畜牧,逐水草,从事生产劳动;每遇战事,便跨马弯弓,投入战斗。地方的行政军事统治单位是“万骑”。万骑长由贵族世袭,共有24个万骑长,每万骑“大者万余骑,小者数千”。匈奴军队全部为骑兵,所以有多少“骑”就是有多少士兵。万骑长下设千长、百长、十长。匈奴的兵器 “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铤”,此外还有“金甲”、“木蔫”等防御性装备。

  《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说明射猎在匈奴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一定的位置。有学者认为,直至公元前3世纪末以后,狩猎在匈奴人的经济生活中还没有完全丧失它的意义。

  尽管司马迁说匈奴人无“耕田之业”,但后人的研究表明,匈奴人还是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的。此外,在匈奴人社会中,手工业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主要包括冶铁业、铸铜业、陶器制造业、木器制造业、毛织业和皮革业等。匈奴人的商贸活动则尤为活跃。马克思说:“无定居的游牧民族……往往正还有商业精神和商业资本的发展,做了他们的特征。”匈奴人的贸易活动主要是在匈奴社会内部以及匈奴与东胡、西域、中原之间进行的,同时还通过西域与中亚、罗马帝国发生了间接的贸易关系。其中尤以与西域、中原的贸易规模大、重要性突出。与中原的贸易主要是通过与中原王朝“合市”、“通关市”的形式实现。虽然由于历史记载的缺失,我们难以洞察贸易在匈奴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比重,但匈奴与汉朝对西域地区的反复争夺,控制与西域诸国的贸易权,控制通往亚欧大陆纵深的商道,取得贸易方面的利益显然是其中极为重要的原因。由此可见贸易之于匈奴社会的重要性,在他们身上,的确体现出了强烈的“商业精神”。

  匈奴政权的政治体制与其经济基础相适应,是“行国”体制。 “单于”既是最高行政首领,也是最高军事统帅。自单于而下,是一套成体系的官制。对此,司马迁记道:“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自如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立号曰‘万骑’。诸大臣皆世官……诸左方王将居东方……右方王将居西方……而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最为大,左右骨都侯辅政。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封都尉、当户、且渠之属。”随着时代的不同,匈奴各种名号的王侯也有所变化。从上述记载中可以看到匈奴政权具有典型的“行国”特点:全民皆兵,军权一体, “左右二元体制”以及社会组织中的十进制等。

  早期匈奴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基于血亲纽带的氏族组织。公元前3世纪前后,随着铁器时代的到来,社会生产力的大大提高,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使匈奴社会中氏族组织的血缘纽带松弛,地缘关系逐渐成为构成氏族公社的基础。“这种转变后的氏族公社,实质上已不再是建筑于血缘的基础上的亲族单位,而是建筑于地域的基础上的军事行政单位了。”这样的氏族组织外壳一直持续到了公元3世纪以后。

  关于匈奴人的生活方式,司马迁有简要而全面的记述:“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坐,长左而北乡……其送死,有棺槨金银衣裘,而无封树丧服;近幸臣妾从死者,多至数千百人。”对于这段记载,《汉书·匈奴传》有所补充和订正,如对殉葬者人数订正为“多至数十百人”。从司马迁的上述记载中可看出匈奴人生活状况之一斑:他们食畜肉,衣皮革,住毡帐,盛行收继婚制,保留着殉葬制,等等。

  匈奴社会中的法律和军事受到游牧经济和社会制度等的强烈影响,从冒顿单于建立匈奴政权开始,它们又开始具备了国家机器的形态和特征。与中原等农耕地区的法律、军事相比较,表现出了明显的游牧社会的特点。

  匈奴的法是不成文法。匈奴政权早期的法,多由以往的习俗与禁忌演变而来,即所谓“纳礼入刑”。《汉书·匈奴传》载:“匈奴法,汉使不去节、不以墨黥其面,不得入穹庐。”汉朝遣往匈奴的使臣王乌因是“北地人,习胡俗”,谒见单于时去节黥面,进入单于庭帐见到单于。可见匈奴的“法”与“俗”联系密切。司马迁对匈奴法做过简要明了的记述:“其法,拔刃尺者死,坐盗者没入其家;有罪小者轧,大者死。狱久者不过十日,一国之囚不过数人。”这样的法与同一时代的汉律相比较,要宽松简捷易行得多。法是调整人们关系的强制性准则,归根结底,匈奴的法反映着匈奴游牧经济的特点,代表着匈奴社会统治阶级的意志。

  匈奴人的宗教信仰带有萨满教特点。据记载,匈奴人“五月,大会茏城,祭其先、天地、鬼神。”“而单于朝出营,拜日之始生,夕拜日”,“举事而候星月,月盛壮则攻战,月亏则退兵。” “其送死,有棺椁、金银、衣裳,而无封树、丧服;近幸臣妾从死者,多至数十百人”,有巫者,出兵必占吉凶。他们敬仰天地日月,单于称为“撑梨孤涂单于”,意为天子单于。在写给汉朝皇帝等的信中,经常自称为“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是天之骄子。有学者指出:“尊天、崇拜天——直至崇拜日月星辰,把苍天、日月看成宇宙与人类万物的源泉,世界与人类的主宰——万物生成共源的观念,就是匈奴人及北方诸族普遍的世界观与宗教信仰。”此外,匈奴人还有崇拜偶像的习俗。《史记》、《汉书》都说汉元狩二年(前121年),霍去病征匈奴“破得休屠王祭天金人”。此“祭天金人”为何物?古今中外多有争论,有人认为是佛像,有人则持否定态度。佛像的雕刻是在晚于此时的公元前1世纪才开始的,再联系在诺颜乌拉匈奴墓中出土有玉石人像来分析,可推测这个“金人”是相当于后世蒙古人的“翁衮”的、用以崇拜的神偶。

  匈奴骑兵着裤子、长筒靴,马鞍上配有马镫。法国学者格鲁塞说: “马镫的发明使北方游牧民在很长时期内对定居人民的骑兵保持一种绝对优势。”这种优势“就像火炮赋予近代欧洲胜过世界其他地区的优势一样。”这是由于马镫的发明使骑乘者的双手得到解放,他们可以在急速行进中的马背上用双手做其它事情,例如弯弓射箭、挥刀劈杀。“对古代和中世纪来说,马上弓箭手们投射和飞驰的箭是一种不直接交锋的武器,在当时是具有战斗力和摧毁敌人士气的作用,几乎与今天枪手们的子弹的作用一样。”

  匈奴的军事训练从幼儿时期就开始了,“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这对于青少年掌握骑射技能、熟悉军事知识,无疑会起到早期启蒙作用。成年“甲骑”主要是通过经常的集体狩猎或实际战斗得到军事训练。匈奴的战法,最为突出的是善于运用远距离奔袭,大规模包抄,以及诱敌深入,聚而歼之的战略战术。按照《草原帝国》一书的说法是,他们对“敌人发动突然攻击之后,就消失了,然后又出现,紧紧追随敌人,而不让自己被捉住,像追逐猎物一样,他们折磨对方,拖垮对方,直到他们的对手筋疲力尽。”其实,可以说匈奴人是运动战的创造者。

  自冒顿单于立国到公元89年、90年、91年北匈奴三次败于汉朝军队后西迁,匈奴政权在北方草原上活跃了整整3个世纪。此后,匈奴人或是西迁中亚、欧洲,或是入居中原,或是融合于其他草原游牧民族,最终渐渐隐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尽管如此,但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建立了政权的游牧民族,它把“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使此前各游牧部族、部落创造的游牧文明得以在更大范围内交融发展,形成了以匈奴为代表的、空前发展的游牧文明,开启了我国乃至世界草原游牧文明的先河,为后世草原游牧民族树立了文明的圭臬。有学者这样评论道:“在后世的毡乡生活中都不免或隐或显的再现匈奴的身影。”事实也正是这样,匈奴民族所创造和发展的游牧文明的各个要素,几乎都不同程度地被后世亚欧北部草原带的其他游牧民族所继承,并在草原上流传千古而不绝。因此,可以说匈奴民族既是我国草原游牧文明的开先河者,又是世界范围内游牧文明的重要先驱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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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1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镫不是匈奴时期出现的吧?那时候最多也就一马套。。。估计完全是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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