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167|回复: 0

[一带一路] 每周一答:公司从事一带一路业务,今年将有部分员工派往境外子公司工作,请问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4-1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微信登录

x
作者:杨浦区小微企业财会人员基地
w1.jpg

答:根据《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的规定,居民个人被境内派出单位派往境外工作,如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由派出单位支付或负担的,派出单位应按规定预扣预缴税款。如果由境外单位支付或负担的,如果境外单位为中方机构的,可以由该中方机构预扣税款,并委托派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中方机构未预扣税款的或者境外单位不是中方机构的,派出单位应当于次年2月28日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派人员情况,包括:外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身份证件号码、职务、派往国家和地区、境外工作单位名称和地址、派遣期限、境内外收入及缴税情况等。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网站、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AGB|Impressum|Datenschutzerklärung|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网站地图

GMT+2, 2024-5-17 01:12 , Processed in 2.128483 second(s), 20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