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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来自劳动法的问题:雇主可以随意缩短工作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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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7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雇主不能 ohne Änderungskündigung(变更解雇)随意缩短工作时间。



缩短工时 = 收入减少  
减少工作时间往往意味着收入下降,这对许多人来说并不是可接受的选择。但雇主能单方面决定吗?劳动法专家卡特琳·舒尔策·祖姆克莱(Kathrin Schulze Zumkley)解释说:“雇主不能 ohne Einvernehmen(未经劳动者同意)更改工时。”因为工作时间通常已经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要想更改,原则上必须雇主和雇员共同同意。

例外情况:变更解雇  
唯一的例外是所谓的 Änderungskündigung(变更解雇):现有劳动合同被终止,同时提供一份新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新条件,就意味着劳动关系结束。此时,《解雇保护法》生效,雇主必须像普通解雇一样提出正当理由。没有理由,雇主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

例如,当工作量减少时(如订单减少,或新机器取代部分岗位),如果工作量减少一半,雇主就可能通过变更解雇来把工时减半。

员工的选择  
面对变更解雇,员工有多种选择:  
- 在雇主设定的期限内接受新条件(通常仅涉及工时和工资调整,其他条款如假期、解雇期限一般不得更改);  
- 拒绝新条件并提出 Kündigungsschutzklage(解雇保护诉讼),若法院认定雇主缺乏正当理由,劳动关系继续原合同条件;若败诉,则劳动关系彻底结束;  
- 或者“有条件接受”,即暂时接受新条件,同时通过诉讼检验解雇理由是否充分。

专家简介  
卡特琳·舒尔策·祖姆克莱是劳动法专业律师,德国律师协会劳动法工作组执委会成员,同时也是德国律师学院和哈姆律师协会的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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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7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劳动法框架下,雇主不能随意缩短工作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作时间通常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任何更改需要双方的同意。

雇主可以通过所谓的“变更解雇”(Änderungskündigung)来实现工时调整,但这一过程要求先终止现有合同并提供新的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新条件,劳动关系将终止,但雇主需提供正当理由,类似于普通解雇的要求。

员工在面对变更解雇时拥有几种选择:

1. **接受新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新的工时和工资安排。
2. **拒绝新条件**:提出解雇保护诉讼,如果法院判决雇主缺乏正当理由,则继续按原合同条款执行;如果败诉,劳动关系将结束。
3. **有条件接受**:临时接受新条件,并通过法律途径检查解雇理由的有效性。

总之,缩短工作时间不是雇主可以单方面决定的事情,法律为员工提供了一定的保护。
【本帖内容由人工智能提供,仅供参考,DOLC GmbH 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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