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Sign in with Twitter

It's what's happening?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169|回复: 0

【当侦查取证遇上AI】数字取证已经进入AI时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0-24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微信登录

×
作者:微信文章
w1.jpg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进步,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时代已经来临。但犯罪分子的技术手段也日趋先进,这对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AI

快速发展

人工智能是一项由机器代替人类实现认知、识别、分析、决策等功能的技术,其本质是对人类意识与思维信息过程的模拟。【1】

自1956年在达特茅斯学术会议上人工智能的概念被首次提出,50多年来,经过长足的发展,已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果。

随着ChatGPT的发布,生成式大模型的热潮席卷了全球范围内的各个行业和领域,各大头部公司陆续发布了各自的AI产品。AI大模型时代的到来,将会让各行业的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

w2.jpg

来源:pexels

人工智能被认为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关键,是当今时代最具变革能力和创造性的科学技术,正在为各行各业带来深刻的影响。

2017年7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了面向2030年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等。自此我国的刑事侦查领域迈入人工智能的新时代,开始广泛探索“人工智能+”的新模式。

AI

给侦查取证带来发展机遇

01

有利于收集电子物证与信息

信息化时代,需要收集的聊天记录、社交账号、购物信息等重要电子证据规模庞大,且往往会分散存储在物联网、智能手机等多个终端或云平台上。

而人工智能可以通过强大的算力和高效的算法,快速收集、整合大量数据,帮助缩小审查范围,为案件侦破提供侦查方向。

02

提高现场勘验效率

人工智能支持的无人机现场勘验技术,可以捕捉到侦查人员不易察觉或侦查难度较高的角落和细节。

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足迹识别等系统能精准获取被伪装或隐藏的现场线索和证据,让现场证据的提取更科学、准确。

w3.jpg

来源:pixabay

03

便于对案件线索进行研判分析

人工智能可以从侦查过程中获得的海量线索和证据中,自动识别案件特征,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模式,并对这些数据进行不同角度的碰撞和分析,寻找出嫌疑人之间隐蔽的联系,为并案侦查和案件研判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04

帮助对侦查中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

人工智能可以对证据的合法性和取证的操作程序进行把关和审查,确保证据的效力,为后续的起诉、审判阶段提供可靠证据。

侦查人员可以根据人工智能给予的证据收集指引,全面地收集证据,防止在证据链条环节出现遗漏。

w4.jpg

人工智能在侦查中的广泛应用能够使侦查取证工作更加高效,但是随着新型网络犯罪的形势日益严峻,人工智能在侦查领域中的运用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AI

给侦查取证带来的风险

01

不法分子反侦查能力不断提高

当今社会的高新技术新型网络犯罪问题尤为突出。犯罪分子是对于技术更新最为敏感的群体,人工智能技术不可避免地开始被频繁用于新型网络犯罪活动及反侦查上,如AI聊天机器人被用于黑产引流,AI换脸被用于电信诈骗等等,犯罪隐蔽性更强。

02

技术仍处于发展阶段,易出现疏漏

尽管目前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表现为纯粹的机器行为,完全按照预定的模式执行,还会存在算法不成熟、数据不完备等问题,导致人工智能在一些复杂情况下的取证和决策存在不确定性。

w5.jpg

来源:pixabay

03

人工智能的算法可能存在偏见

人工智能会受到预训练模型、自身算法生成逻辑及背后公司的研发人员影响,可能会无意思地使算法呈现出一定的偏向性。人工智能一旦得出错误结论,案件侦查获得的证据将不会具有可信性。

04

侵犯嫌疑人的隐私权

在侦查取证过程中,人工智能技术拥有强大算力能够快速收集互联网中数据库的海量信息,但即使是互联网中公开的公民信息也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的个人权利。

进入数字化时代,将AI应用到侦查取证领域,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之举。但技术是有两面性的,AI为侦查取证带来进步的同时,也要看到AI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潜在风险。

参考资料:

[1]钟义信.人工智能:概念·方法·机遇[J].科学通报,2017,62(22);2473-2479

[2]段黎宇,张钲莹.人工智能在侦查中的运用构建与职能定位[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20(12);45-53

[3]陶逸君,杜志淳.人工智能时代物证技术新发展及其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54-62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AGB|Impressum|Datenschutzerklärung|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GMT+1, 2025-11-5 01:02 , Processed in 0.117324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