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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 以法治之笔绘就“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新图景——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2025)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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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5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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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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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卓谦

责编|郭新磊

正文共4149个字,预计阅读需12分钟▼

金秋十月,天山南北秋意渐浓。在这色彩斑斓的季节里,喀什这座古老而充满活力的城市迎来了一场意义非凡的盛会——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2025)。

此次论坛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和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共同主办,来自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马尔代夫、孟加拉国、尼泊尔、斯里兰卡、印度、阿塞拜疆、马来西亚等14个国家的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围绕“深化法治合作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这一主题展开深入探讨。

喀什,作为古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见证了无数商贸往来与文化交融。如今,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它再次成为连接中国与中亚南亚地区的重要枢纽。此次论坛的举办,为这片古老的土地注入了新的法治活力,为绘就“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新图景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多项创新机制已显实效 锚定法治合作新航向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与中亚南亚国家地区间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合作机制。2023年举办的首届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围绕“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主题,发布了《深化“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倡议书》,共同擘画了中国—中亚南亚法治合作的美好愿景。

两年来,这一美好愿景正逐步从构想迈向现实,化作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力量。

本次论坛展示了两年来在“一带一路”法务区建设、涉外民商事纠纷化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法治合作领域取得的一系列丰硕成果:

积极响应“打造高标准自贸试验区,促进相关法律制度发展和完善”的合作倡议,出台《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重要法规;首次承办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积极践行《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乌鲁木齐声明》;深化拓展“一带一路”司法协作合作,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培训,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积极响应“开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的合作倡议,建成乌鲁木齐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喀什“法智谷”、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深化与广东省跨区域法律服务协作,推动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喀什设立分院,在法务区、口岸城市、口岸设立代表处、咨询联络处,构建涉外法律服务集群,以高质量法治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

积极响应“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合作倡议,中国—中亚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大会在乌鲁木齐举行,大会发起设立“中国—中亚法学教育联盟”,发布“中国—中亚人工智能智理枢纽”;成立中国—哈萨克斯坦人工智能与国际法治研究中心、中哈国际仲裁研究院和中国政法大学—阿斯塔纳法律人才实训与海外实践基地,开启了中国与中亚法治文明交流合作的新征程。

积极响应“共同深化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的合作倡议,设立“‘一带一路’法治保障研究基地”,建成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司法检察研究基地,联合开展中亚国家检察和法律制度等课题研究,出版了《中亚国家检察制度概述》《中国和中亚国家司法协作机制研究》等著作,填补了中国与中亚国家司法协作领域理论研究的空白。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中亚南亚国家在法治领域的深度合作,论坛还签署了《共建“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法律机制研究协议》《中乌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谅解备忘录》《“一带一路”涉外检察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合作协议》《人才培训协议》《“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巴基斯坦综合服务站合作协议》《国际商事多元化解决合作协议》等七项合作协议。

聚焦法治创新路径 破解区域合作核心难题

共建“一带一路”是开拓造福各国、惠及世界的“幸福路”。在主旨演讲环节,中国法学会WTO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介绍了“一带一路”法治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并表示如今“一带一路”不仅成为提升各参与国人民福祉、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国际公共产品,更是促进全球经贸领域良法善治的强大推动力。

面对地缘经贸关系带来的新挑战,为确保“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法治护航“一带一路”需要开辟创新发展的新路径。刘敬东提出,应确立透明度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实质性推动中国与“一带一路”参与国之间的国际经贸法律合作;构建“一带一路”经贸协定网络,以法治手段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推动全球经贸领域行稳致远,并引领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进行符合时代潮流的创新变革。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院长查理穆哈梅特·沙利耶夫聚焦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法治,指出中亚国家正加速布局人工智能战略。例如,阿塞拜疆正在实施《2025—2028年人工智能战略》,应用于交通管理、公共服务和能源领域;哈萨克斯坦发布了《人工智能发展构想》及首个哈萨克语人工智能模型;巴基斯坦已批准一项全面的《国家人工智能政策》,计划到2030年,培训一百万人工智能专业人才,并辅以新机构和创新基金等支持。

他建议通过“三位一体”协作模式深化合作:加强本土知识互动,开展针对性法律分析;借鉴中国实践经验,把握中亚经济体发展机遇;促进高层政策协调,依托“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论坛”等平台打造公平营商环境。

斯里兰卡国家仲裁中心主席苏达特·普里扬塔·库拉通加·瓦塔雷卡·加马格表示,“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在于互信互利、开放包容及维护全球公平正义,法律协助与法律合作至关重要。他建议未来需开展更多法律交流项目,通过论坛和培训项目,促进中国法律人才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互鉴;通过多管齐下的战略,建立稳定、公正、高效的法律框架,增强全球投资者与商业主体的信心;通过设立专门机构、明晰法律条款、吸纳国际专家,确保“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的“硬联通”得到可预期法治环境“软联通”的支撑。

深耕三大核心议题 输出区域法治“东方方案”

此次论坛还设置了“一带一路”与经贸投资可持续发展的法治保障、“一带一路”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构建、法治人才交流培养与合作等三个平行论坛,与会嘉宾结合实务案例与研究成果,提出了针对性的方案和建议。

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院长、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王莹莹对比了中亚国家不同的营商环境,列举了中国企业投资中亚的常见法律风险及原因,建议建立双轨制法律尽职调查及合规体系;认真对待项目管理,构建科学的治理结构与沟通协调机制;重视合同条款,事先化解潜在纠纷;关注特殊行业限制与优惠;熟练运用双边、多边协议;熟悉当地法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祁欢认为,构建“一带一路”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需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中亚、南亚国家之间的区域合作与协调。他建议中国与中亚南亚国家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就投资仲裁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共同立场和方案;探索建立区域性争端解决合作机制,如设立“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为区域内投资争端提供专门调解和仲裁服务。此外,还应加强与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挑战,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指出,全球40%的国际投资争端来自“一带一路”国家,现有ICSID仲裁机制存在仲裁员地域代表性不足、程序冗长等问题。他建议依托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设立“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建立熟悉区域法律文化的仲裁员名册;同时,依托国际调解院,构建“一带一路”国际投资争端调解机制。中国、中亚、南亚可成为构建“一带一路”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先行区,采用“调解优先+仲裁兜底”模式,为中亚南亚国家商业主体提供多元化解纷选择。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张超汉针对外国法查明难题,提出应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法律文件互通机制,建立跨学科法律查明专家库,推动查明报告第三方认证制度,完善法律查明数据库建设,构建“一带一路”智能化查明平台,建立“法律查明专家辅助人”制度,强化涉外法官培训等,通过制度完善、技术赋能与机制衔接等措施,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司法合作,提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能力。

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叶海波分享了深圳大学法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和成果:围绕“国际法+国内法+区域法”三维框架,构建起“通识课+核心课+实务课”的三级“涉外法治课程矩阵”;创设一系列涉外特色项目,包括与港澳高校联合培养粤港澳大湾区双学位法治人才、举办高端涉外法治夏令营、开设实验班与双学位班等。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曙光介绍了新疆大学“双向驱动”的人才培养方案:通用型涉外法治人才以英语为主要工作语言,主要服务于全球范围内的国际交流、国际贸易及全球治理等领域;区域型涉外法治人才以俄语和中亚地区语言为支撑,专注于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建设,深度参与“一带一路”(中亚)中的法治合作、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保障等具体任务。通过系统的素养塑造、能力培养与路径设计,为新疆乃至全国培养和输送一批真正“通晓国际规则、精通中国法律、熟知区域情况、善于维护利益”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及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人才保障。

论坛期间,中外嘉宾还共同参观了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大家边走边看,围绕“深化法治合作 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继续热烈交流,一致表示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中亚南亚国家法治合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构建区域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当论坛的掌声落下,喀什这座城市承载的法治使命仍在延续。作为连接中国与中亚南亚的重要节点,它见证着《深化“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倡议书》从蓝图走向现实。未来,随着七大合作协议的逐步落地、三大平行论坛成果的持续转化,中国与中亚南亚国家的法治合作必将突破地域与制度的边界,形成“规则互通、服务互联、人才互通、文明互鉴”的良性循环。

此次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2025)的落幕,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相信在法治的指引下,中国与中亚南亚国家将继续携手,以更紧密的合作、更完善的规则、更专业的人才,共同绘就“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壮阔图景,让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丝路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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