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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收入制度从一开始就饱受诟病:成本过高、官僚作风严重,而且对拒绝工作的人过于宽容。如今实施三年多的公民收入即将成为历史。
德国联邦议院今天投票决定废除该制度。基民盟总书记Carsten Linnenmann称,公民收入制度已经失控。新的全民基本收入制度将重新带来公平。
新推出的基本收入保障制度并没有做出非常重大的系统性改变,而只是在帮助人们就业方面进行了微调。对于那些遵守规则的人来说,基本没什么改变。
新的基本收入保障制度将于7月1日生效,预计将惠及约500万人。
基本收入保障制度
租金和暖气费
合理的房租和取暖费还是会有补贴。但新规提出:任何居住在面积过大或租金过高(租金水平因城市而异)的公寓的人,未来都必须更快地搬家。之前的十二个月宽限期(“等待期”)不再适用。只有有孩子的家庭例外:在前十二个月,最高可报销相当于合理房租1.5倍的费用。
资产
基本收入保障大幅收紧了个人资产额度。目前适用于公民基本收入保障的、第一年每人4万欧元固定资产限额的等待期将被取消。未来,资产限额将再次根据年龄分级。
* 30岁以下:5000欧元
* 31岁起:10,000欧元
* 41岁及以上:12500欧元
* 51岁及以上:20000欧元
基本收入保障标准金
相对于公民收入,基本收入保障的标准金保持不变。单身人士每月可领取 563 欧元,伴侣每月可领取 506 欧元,儿童根据年龄不同,每月可领取 357 欧元至 471 欧元不等。
惩罚措施
此前,错过就业中心预约的人员将面临基本收入补助金减少10%的处罚,且减幅会逐步增加(最高可达30%)。未来,就业中心可以直接将基本收入补助金减少30%(即每月减少169欧元)。此项减免措施最长可持续三个月。此外,退出培训项目或未申请工作的福利领取者也将面临同样的处罚。
错过三次就业中心预约,将不再领取任何福利。单身人士可能面临暂停房租支付。但如果其他家庭成员(例如子女)与申请人同住,则住房费用不能暂停支付。
因精神疾病而难以按时赴约的人不会受到自动处罚。此外,身处困境的年轻人未来应获得更密集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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