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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7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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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形象文化与文化形象的催生下,后现代社会的视觉中心主义方兴未艾。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个体文化、圈层文化、职业文化、群体文化等的形象代言人。人与人之间、社会阶层与群体之间被塑造成看与被看的舞台。为了更好地看与被看,数不胜数的人们戴上了眼镜、隐形眼镜以及取代早期秀郎镜的各式各样有款有形的墨镜。没有被看到的东西它的价值就很难被肯定和实现。穿名牌者最大的悲哀就是没有被看到,诚如古人所说的锦衣夜行。只有被见证的消费和展示才能获得和提升行为的炫耀性快感。Ways of life is ways of seeing(生活方式就是观看方式).与此同时,看与被看也置入了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互动的审美关系。看与被看集中体现了视觉愿望、视觉快感与视觉焦虑。人们看到的都是自己想要看到的,对于自己想要看到的,人们目不转睛,对于自己不愿看到的,有时完全能够做到视而不见。视觉是直观的,因此它必定在比语言更具体、更生动、更全息的体验层次上与人们的心灵相结合。“形象大于思维”,人类满怀视觉化冲动与激情,渴望大饱眼福。如果说历史上曾有过偶像崇拜的时代,如今我们是否或作为视像囚徒或带着图象厌恶症进入读图时代视像社会?文化产业所在而有的镜像热情以及对视觉中心主义的影恋使影像编码能力几乎成为文化控制权力。尼采曾惊世骇俗地呐喊“上帝死了”,后现代的人们却发人深省地呼号“上帝在电视中”(God is in TV)。这不是话语与画面的文化互动,而是画面对话语的颠覆。视觉中心主义使视觉进一步除了为理智活动的高层结构提供比喻外,常被当作各种知觉的范式,并因此作为其他感觉的尺度,如我们常常挂在口头的“看法”、“看点”、“视点”、“观点”、“观念”、“人生观”、“世界观”等。现代研究者做过实验,证明人的感觉印象70%来自眼睛,14%来自耳朵,9%来自其他感官。惟其如此,传统俗语才说“眼见为实”,“百闻不如一见”。眼睛不仅是心灵的窗口,也是瞭望世界的窗口。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也说:“不要想,而要看”(Don’t think , but look!)。
在男男女女来来往往的身影所构成的都市声色中,身体可谓是最为长盛不衰的看点,往往是个人审美创造的经典之作、得意之作,也每每是包装得最为用心和精致的商品。从某种意义上说,One’s face or body is one’s capital。那些人气很旺、一路窜红的演艺明星,拥有自己的私人化妆车,媒体对于一切有关他(她)们身体的八卦新闻津津乐道。还有那些令你眼前一亮的靓哥靓妹,吊带衫、露脐装、无袖衣、超短裙、三点式毕基尼一应俱全,打扮入时,美不胜收,身价不菲,待价而沽。而据雅虎网站报道,天津一丑女找工作上千次被拒,愤然整容整形。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对身体的管理与经营,当之无愧成为了经济行为,而其中体现的商业文化内涵和审美文化价值,颇值得人们深思。
从某种意义上看,人类的现代文明只不过是人类血肉之躯的物化史与异化史而已。譬如,电话是我们听觉的延伸与变形,电视是我们视觉与听觉的延伸与变形,电脑是我们大脑及中枢神经的延伸与变形,而汽车与飞机,则是我们双腿双脚的延伸与变形,至于体现我们身份、地位的住宅与服装,也不过是我们身体的第二形式而已。再如,红灯区也不过是人肉市场而已,是女性身体与女性特征的展览与贸易,是以异性身体、两性性交为主导理念和核心技术的肉体功能及价值的开发。文明是人类身影的膨胀。人类身体工业、身体文明的外化、物化与异化,大有遮蔽我们自然而赤裸的身体的可能,使人类不仅心为物役,也身为物役。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没有必要也没法做到传统意义上的“守身如玉”。芸芸众生懒得操这门子心思,只有不与时俱进的人士才甘冒卫道士的恶名,怀有反思与批评的意愿、冲动与激情。《电视时报》曾报道一西方男子数十年如一日坚持裸奔,不管这位男子的裸奔动机与裸奔理念是什么,事实上它都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裸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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