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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红楼梦》原作者曹頫生年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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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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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原作者曹頫生年小议
——兼答陈林先生

张杰

(一)从“曹頫说”谈起

曹頫的知名度要小于他的长辈曹寅,也小于他的晚辈曹雪芹。但是,我以为曹頫是《红楼梦》的原作者,所以,我们应该逐渐地来了解曹頫。

2005年3月底,陈林先生在《新京报》上发表谈语,用他自己的论证方法,再次肯定了曹頫是《红楼梦》作者的观点。4月14日在《中国教育报》上陈林先生又发表了一个谈话,其中谈道:

“作者‘曹頫说’并不新鲜。例如孔祥贤先生在《<红楼梦>的原作者是谁?》(上下篇,载《北方论丛》1979年第5期、1980年第4期)中认为曹雪芹只是改编者,原作者是曹頫,也就是批书人脂砚斋。2001年10月出版的孔先生的专著《红楼梦的破译》依然坚持这一观点。张杰先生在《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上下篇,载《唐都学刊》)1999年10月、2000年1月)中认为,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原作者在辈份、年龄、阅历上均不相吻合,小说‘应当是原作者和曹雪芹两人共同完成的’,这个原作者就是曹頫。

“以上两位先生的结论主要建立在看似合理的推测基础上,缺乏足够的文史资料支持,也没有过硬的物征,因此也就缺乏充分的说服力。同时,至少孔先生认为曹頫只是前80回的作者,而且两位先生对曹頫的生年全都猜错了。”①

的确,正如陈林先生所说,“曹頫说”并不新鲜,也不是只有我们三个人主张“曹頫说”。

1978年9月,冯其庸先生写作了《关于曹雪芹的几个问题》,其中一节为“驳《红楼梦》是曹頫所作说”。后来从胡文彬先生的《红楼梦 “原作者”考论》中才了解到,冯其庸先生批驳的是湖北武汉的黄且先生的“曹頫说”。黄且的小册子名为《红楼梦新考》,写作时间至少在1978年9月之前,自印本,共45页。我不是研究红学史的,不知道黄且先生是不是当代主张曹頫为《红楼梦》作者的第一人。不论情况如何,我们都应该向黄且先生自费印行小册子将自己的观点放置于百家争鸣之中而表示崇高的敬意。

从刘梦溪先生的著作《红楼梦与百年中国》中,我们可以了解到,1980年台北三三书坊出版了赵同先生的《红楼猜梦》一书,其观点也认为曹頫是《红楼梦》原稿的作者。

还有,1990年第2期《河南大学学报》发表了赵国栋先生的文章《红楼梦作者新考》,也主张曹頫是《红楼梦》的作者,又是批书人脂砚斋。在1998年出版的专著《红楼梦之谜》中,赵国栋先生仍保持这一观点。只是赵国栋先生又说:曹頫就是曹雪芹,让大家无法认同,难道多年的好友敦诚面对年近七旬老人的遗体,仍要写出“四十年华付杳冥”的诗句来吗?

主张或支持“曹頫说”的人肯定还有,只是我们孤陋寡闻而已。

从学术的角度讲,我们“曹頫说”的论辩对象是“曹雪芹说”,所以,所有认定《红楼梦》作者或原作者不是曹雪芹的研究者都是我们的“同盟军”,所有主张《红楼梦》是两人所著两书合成的研究者也是我们的“同盟军”。而那些认定《红楼梦》是曹荃长子、或曹荃次子(戴不凡先生的观点)、或曹荃三子所作的研究者更是我们的“战友”了。当然对我们来说,不论采用的是何种方法,只要得出“曹頫说”,我们之间的那种亲切感就可想而知了。

正是基于上述的情况,“曹頫说”研究者之间的批评就应该更加友善。

陈林先生在介绍完孔祥贤先生和我的看法之后,笔锋一转,批评我们两位对曹頫的生年全都猜错了。

曹頫生年的问题是红学研究的课题之一。现在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看一看,究竟谁猜错了。

(二)曹頫生年的几种猜测

当前红学界主要认同的是朱淡文女士的曹頫生年猜测。朱淡文女士认为:“曹頫,字昂友,号竹居,曹宣第四子,康熙三十五年至三十七年之间生于北京。”②

陈林先生的猜测是:曹頫生于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年四月二十八日(1706年6月8日)。

孔祥贤先生的猜测是:“……而頫自称‘黄口’,黄口者小儿也,但既能做独当一面的织造官,至少也得‘成丁’,经多方研究,以生于康熙卅七年戊寅(1698)为当,即袭职时为18岁。”③

赵国栋先生的猜测与孔祥贤先生的猜测是一样的:“据笔者考证,曹雪芹(曹頫)约生于康熙三十七年(公元1698年)。”④

我在《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中认为,《红楼梦》是曹頫具有自传成分的小说,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頫自己,则元春的原型就是曹頫的姐姐曹寅长女,探春的原型就是曹頫的妹妹曹寅次女,“毫无疑问,原作者(即曹頫——笔者注)的生年应在曹寅长女的生年(1692年)与曹寅次女的生年(1695年)之间,即为1693年或1694年。在脂砚斋甲戌再评原本的后代甲戌本中和脂砚斋己卯庚辰四评原本的后代己卯本、庚辰本中都写为,元春出生后的‘次年’又出生了贾宝玉,所以原作者比曹寅长女小一岁的可能性很大,比曹寅长女小两岁的可能性很小,如此看来,原作者的生年可定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 ⑤

那么,到底是陈林先生猜测的正确,还是朱淡文女士等研究者(孔祥贤先生、赵国栋先生的观点包含在内了)猜测的正确,或是我猜测的正确?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几处有关曹頫的史料,把我们各自的生年猜测“代入”进去,看看哪一个更合适。

顺便说一下,陈林先生在《新京报》上曾猜测曹寅长女的生年为1692年,这与我的猜测是一样的。据说有一位红学专家查了爱新觉罗族谱,发现曹寅长女的生年正是康熙三十一年壬申(1692年),证实了陈林先生和我的猜测是正确。

话说回来,作为猜测者,我们知道,猜测曹寅长女生年的难度并不大。你只要了解清朝选秀女的相关知识,你就可以认定,曹寅长女在康熙四十五年结婚时,年龄在十四岁、十五岁、十六岁之间,逆推生年在康熙三十年(1691年)、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之间。如果你再注意了程甲本第九十五回写到元妃去世的文字就更明确了,“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一查当时的甲寅年为雍正十二年(1734年),以四十三岁上推,巧极了,元妃生年正是康熙三十一年壬申(1692年)。

关于《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书稿的看法,我与陈林先生有较大差异。陈林先生认为一百二十回均为曹頫原著,所以后四十回也是曹頫所写;我的看法是,后四十回中有曹家残稿,其量小于一半,因为脂评明确告诉我们:《红楼梦》“全部百回”,也就是说,曹家曾遗失过后二十回,而不是后四十回。

有人会问,既然元妃去世的文字这么重要,你为什么不写进《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一文中呢?

我要说的是,我的那篇文章是一篇学术论文,它需要用历史材料来推演历史结论。而红学界有一种习惯,就是用小说材料来推演历史结论。这种习惯的根源就是附会红学的理论,为民国初年索隐派和自传派所共同倡导。曾是自传派主将的俞平伯先生在晚年对此有过深深的忏悔,他说:“……自传说是也,我深中其毒,又屡发为文章,推波助澜,迷误后人。这是我生平的悲愧之一。” ⑥然而,不少研究者至今对这种习惯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所以才产生了登峰造极之说法:曹雪芹和一个名叫竺香玉的女人合谋毒杀了雍正皇帝。问其来源,他们会十分诚恳地告诉大家,包括告诉我国一流水平的清史研究专家,这一真实的千古奇案就隐写在《红楼梦》小说材料之中。最后他们还绝不会忘记地强调道:“不可思议,但确是事实!”

是的,我认为《红楼梦》是曹頫具有自传成分的小说,所以其中的人物、生平、事件等,有一些是按历史原貌写的,还有一些却是虚构的、经过艺术加工的,总之,是真是假,需要历史材料来说话。这就是说,不能用小说材料来推演历史结论,但可以用小说材料来印证历史结论。比如用元妃去世的文字就可以印证曹寅长女的生年在这里是写实的;再比如元妃是皇帝之妃,而历史上曹寅长女是王妃,可以印证在这里是不写实的,而且我说过原来小说初稿写的元妃是王妃,但后来改写为皇帝之妃,由写实改为不写实。

当然,由于曹家史料空白甚多,而研究者又急于作出某些判定,所以慎之又慎地使用个别小说材料也是可以理解的。比如在曹頫的生年上我就使用了小说材料“次年”。曹寅长女和曹寅次女大约相差三岁,而曹頫的生年正在这对姐妹的生年之间,所以就有了比姐姐小一岁还是小两岁的问题,仅仅在这样一个小问题上我使用了小说材料。必须指出,还有小说材料在限定曹頫的这个生年,只是像元妃去世的文字一样,我不愿在我的学术论文中使用它们罢了。

既然猜测曹寅长女生年的难度不大,那么猜测谁的生年难度大呢?我的看法是,我们现在正在考察的曹頫生年就是一个难度很大的猜测。

学术研究当然有的意义大,有的意义小,但追求真理的信念是一样的。从这个道理上讲,我们不要轻视任何领域、任何学科、任何层次的学术研究。如果说,哥德巴赫猜想是数学研究皇冠上的一颗明珠,那么,曹頫生年猜测就是红学研究皇冠上的一颗明珠。

曹頫生年的史料不排除有出现的可能,所以究竟是谁摘取了这一颗明珠,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三)“织造幼子嬉而过于庭”的问题

曹頫是内务府司库曹荃(原名“宣”)的第四个儿子,生于北京,后来母亲先亡,父亲曹荃后亡,这样曹荃三子以下的孩子由伯父曹寅带到江宁,由奶奶、伯父母来教养。之所以不带曹荃的老大、老二,是因为那时老大、老二年龄已大,都在北京成家立业了。他们的立业就是在内务府当差了。

据《耆献类征》卷一XX宋和《陈鹏年传》记载:“……车驾至江宁,驻跸织造府。一日,织造幼子嬉而过于庭,上以其无知也,曰:‘儿知江宁有好官乎?’曰:‘知有陈鹏年。’”

这是康熙皇帝第五次南巡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四月驻跸江宁织造府时发生的一件小事。可以肯定,这个“织造幼子”不是曹寅的儿子曹颙,因为当时曹颙已十七岁。所以朱淡文女士等研究者(包括孔祥贤先生、赵国栋先生)都认为这个“织造幼子”就是曹頫,他当时的年龄是八岁至十岁。

面对这一史料,朱淡文女士等研究者的生年猜测是可以解释通的。

而按陈林先生的猜测,此时曹頫还没有出生,那么,不知陈林先生对这个“织造幼子”是如何说明的?

按我的猜测,此时曹頫已十三岁,所以我认为这个“织造幼子”并不是曹頫,而应该是他的一个弟弟。曹寅在怀念弟弟曹荃的诗中有“只身念老兄,诸子尚乳重”的句子,可见曹寅不只收养了曹荃的老三、老四,还收养了老五、甚至还有老六,否则谈不上“诸子尚乳重 ”。在内务府奏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江宁织造折中还有这样的内容:“当经询问曹颙之家人老汉,在曹荃的诸子中,那一个应做你主人的子嗣?据禀称:我主人所养曹荃的诸子都好,其中曹頫为人忠厚老实,孝顺我的女主人,我女主人也疼爱他等语。”如果曹寅只收养了曹荃的老三、老四俩人,这个曹家的老奴会说出“我主人所养曹荃的诸子”这样的话吗?如果只在老三、老四之间选择,老奴为什么不直接说老几而说成“其中曹頫”如何如何?总之,曹頫有弟弟应该没有问题。

(四)曹寅诗“示四侄”的问题

曹寅康熙五十年曾在扬州写下了《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思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首》,其中第二首为:“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承家望犹子,努力作奇男。经义谈何易,程朱理必探。殷勤慰衰朽,素发满朝簪。”

从这首诗可以看出曹寅对曹荃三子曹颜(桑格)、曹荃四子曹頫的喜爱。这时曹颜已二十四岁,前不久他在江宁告别伯母、在扬州告别伯父,现正行进在去北京当差的路上,十几天以后被内务府录取在宁寿宫茶房作了茶上人。

按朱淡文女士等研究者的猜测,此时曹頫年龄十四岁至十六岁。将老三、老四相提并论是可以的,读诗也是可以的,只是“程朱理必探”显得勉强了一些。

而按陈林先生的猜测,此时曹頫仅六岁,实足年龄才五岁,问题就多了一些。“成材在四三”,在成材问题上,将一个二十四岁的成人与一个五六岁的幼童相提并论合适吗?此时曹寅在扬州办公,不让五六岁的幼童在江宁家中玩耍,而是带在身边,不嫌麻烦吗?曹寅将诗“示”四侄曹頫,才五六岁的幼童能把字认全并理解吗?“程朱理必探”对五六岁的幼童来说,实在跟念天书差不多了吧?

按我的猜测,此时曹頫已十九岁,正跟随着伯父积累办事经验,并在伯父指导下研读程朱理学的著作。其他问题更不在话下了。

(五)曹頫任江宁织造、主事的问题

曹寅、曹颙相继去世,康熙皇帝为保全曹家,遂命曹頫过继给曹寅之妻为嗣子,并补放江宁织造之缺,也授主事职衔。这是康熙五十四年初的事。

按朱淡文女士等研究者的猜测,此时曹頫年龄十八岁至二十岁,任江宁织造、主事应该没有大的问题。

而按陈林先生的猜测,此时曹頫仅十岁,实足年龄才九岁,有能力胜任江宁织造和主事(正六品)的工作吗?陈林先生曾主动地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辩解,认为曹頫只是挂了个虚名,给康熙皇帝写奏折、办织造和主事事务都由别人来作。我以为这种说法没有什么说服力。十岁儿童任正六品官员,恐怕在清朝官吏史上是一件奇闻,可是从来没听人传颂过。更令人称奇的是,康熙五十六年底,这个所谓十二岁的毛孩子竟因办事得力而升任从五品的员外郎了。实际上,在曹頫的身上并不曾发生这一类奇闻。

按我的猜测,此时曹頫已二十三岁,担任江宁织造、主事十分正常。

陈林先生会说,曹頫在此时给康熙皇帝的谢恩折中自称“黄口无知”,如何解释?

好,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曹颙、曹頫两人任江宁织造时的两份谢恩折。

先来看曹颙写于康熙五十二年初的谢恩折:

“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颙谨奏:恭请万岁圣安。

“窃奴才包衣下贱,年幼无知,荷蒙万岁旷典殊恩,特命管理江宁织造,继承父职……奴才自问何人,辄敢仰邀圣主洪恩,一至于此。今奴才于二月初二日已抵江宁莅任,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接印视事讫。

“……惟有凛遵圣训,矢公矢慎,冰兢自持 ,竭诚报效,以仰副万岁矜全之至意。

“谨缮折恭谢天恩,伏乞圣鉴。奴才不胜激切感戴之至。”

然后再来看曹頫写的谢恩折:

“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頫谨奏:为恭谢天恩事。”

“……奴才谨于本月初六日上任,接印视事,敬设香案,望阙叩头,恭谢天恩。窃念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特命奴才承袭父兄职衔,管理江宁织造。奴才自问何人,骤蒙圣主浩荡洪恩,一至于此。奴才惟有矢公矢慎,遵守成规,尽心办事,上以图报天恩,下以奉养老母,仰副万岁垂悯孤孀,矜全骨肉之至意。谨具折奏闻,伏乞圣鉴。奴才不胜感激惶悚之至。”

比较两份谢恩折,语句多有雷同,似成套路,前者自称“年幼无知”,后者自称“黄口无知”,性质完全一样。你难道真以为曹颙尚“年幼”、曹頫为“黄口”吗?

曹颙生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写谢恩折时已二十五岁。而曹頫写谢恩折时才二十三岁,又有什么说不过去的呢?你能体会晚辈对长辈的那种自谦之情吗?你能体会奴才对主子的那种卑微之意吗?你能体会臣子对皇帝的那种敬畏之心吗?如果人们能够体会这些复杂的心情,那也就不会按字面的意思来理解“年幼无知”、“黄口无知”了。

海外的赵冈先生、陈钟毅女士对此早就指出:“1715年曹頫就任江宁织造已是20出头。是年曹頫上折自称‘黄口无知’,不过是自谦年轻而已,不能死看,18岁当侍卫是可能。但织造之职任务远为重大,是皇帝的一方代表,周旋于江南的督抚及其他高级官吏之间,不论康熙是如何想格外开恩,保全曹氏家口,也不可能派一黄口小儿担任此职。”⑦

从上述的几处史料来分析,朱淡文女士等研究者的猜测和我的猜测都还可以作出解释,只是陈林先生的猜测就显得漏洞较多了。

(六)批书人的“先姊”问题

在庚辰本第十七至十八回“那宝玉未入学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处有侧批:

“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

说来奇怪,一些研究者认为这是脂砚斋的批语,另一些研究者认为这是畸笏的批语,但共同都认为这是曹頫的批语。

比如孔祥贤先生、赵国栋先生都认为此批语为脂砚斋所写,脂砚斋就是曹頫;而更多的研究者认为此批语为畸笏所写,畸笏就是曹頫。最近蔡义江先生就在他的新书《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中力挺此说,并告知大家此说的来源:“畸笏是谁?说法甚多。……王利器、戴不凡以为是曹頫;……”⑧

已故王利器先生、已故戴不凡先生、蔡义江先生所谓“畸笏即曹頫”的观点都主要来自上面这条批语,同时,三位先生也都被“黄口无知”所迷惑,误认为曹寅长女与曹頫年龄相差较大。如果我告诉大家,曹寅有两个女儿,曹寅长女比曹寅次女约大三岁,然后,你再来看这条批语,会有什么想法?

此批书人写的是“先姊”,而不是“先大姊”,就说明此批书人只有一个“姊”,而没有两个“姊”,也就是说,曹寅次女的年龄小于此批书人,她是此批书人的妹妹。

这是一种生活常识。不过,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姐姐、两个或两个以上哥哥的人往往会忽略这种生活常识。蔡义江先生在引用有关“先姊”批语后的解释文字中,竟自作主张地将“先姊”改为“大姊”,可怜此批书人二百多年后还被迫要称自己的妹妹为“二姊”。

朱淡文女士也是“畸笏即曹頫”的支持者,她曾表示:“国内外有部分红学家认为曹頫即《石头记》脂批作者之一的畸笏,所列根据颇为有力。”⑨同时,她也认为有关“先姊”的批语是畸笏即曹頫所写。

如果朱淡文女士等研究者,还有孔祥贤先生、赵国栋先生都了解了上述的生活常识,即此批书人是曹寅长女的弟弟、又是曹寅次女的哥哥,同时大家仍坚持此批书人就是曹頫的话,那么大家关于曹頫生年的猜测是不是要改一改了呢?

曹寅次女生年的确定与曹寅长女生年的确定是同样的道理,曹寅次女在康熙四十八年结婚时,年龄在十四岁、十五岁、十六岁之间,逆推生年在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之间。这样,大家认为的曹頫生年的下限降到最低也低不过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当然这还必须比曹寅次女的月份大才合理。

朱淡文女士等研究者关于曹頫生年的猜测如何改呀?至少也需将原有的1697年、1698年这两年从猜测中剔除出去吧。

孔祥贤先生、赵国栋先生关于曹頫生年为1698年的猜测是不是应该放弃了呢?

“崇仰真理,修正错误”,应该是每一位研究者必须具有的学术品格。向真理低头,不是学者的耻辱,而是学者的光荣!

注释:
①《中国教育报》2005年4月14《破解<红楼梦>密码》。
②朱淡文《红楼梦论源》第71页。
③孔祥贤《红楼梦的破译》35页。
④赵国栋《红楼梦之谜》263页。
⑤拙文《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唐都学刊》1999年第4期78页。
⑥俞平伯《俞平伯点评红楼梦》357页。
⑦赵冈、陈钟毅《红楼梦新探》21页。
⑧蔡义江《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135页。
⑨朱淡文《红楼梦论源》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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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3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曹頫是《红楼梦》作者及其生年问题答张杰先生

5月31日,张杰先生在悼红轩发表《〈红楼梦〉原作者曹頫生年小议——兼答陈林先生》一文,鄙人认真拜读后很有感触,非常佩服。张先生对红学资料的搜集整理相当全面细致,他在文中所提到的一些资料是孤陋寡闻的我至今尚未研读全文的,因此我要感谢张先生在文中提供了确凿的线索。同时,我感到张先生对于具体问题的研究态度是非常认真和恳切的,而鄙人忙于琐事,不能及时认真答复,心里非常不安和惭愧。张先生在文章的最后提出:“崇仰真理,修正错误”,应该是每一位研究者必须具有的学术品格。向真理低头,不是学者的耻辱,而是学者的光荣!鄙人极表赞同!研究问题,能够达到这一步的思想境界,说明已经具备了研究问题的基本素质,而这一种基本素质在今天的中国是多么稀缺!

在展开讨论具体问题之前,我想首先还是要确立最基本的讨论问题的规范,没有规范,讨论就没有意义;有了规范,讨论才可以深入。梁启超先生在《清代学术概论》一书中总结了清儒朴学的几条基本原则,其一是:“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这是什么意思?这是在说,凡提出一个观点,一定要有确凿可信的史料证据作支撑;如果没有史料证据的支撑,哪怕你说得听起来再合理,也都是一种主观猜测,而这种主观猜测是绝不可以作为定论或者推论的前提,你提出来的观点最多是一种假说而已。

我认为,梁启超先生非常精辟地总结了“实事求是”做学问的内涵。在千年学府岳麓书院的朱熹讲学堂上有一幅匾额,讲的就是为学为人的基本道理、基本原则,很简单的四个字:“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好难。一些顶着红学家大帽子的老人们,比如冯其庸,总喜欢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可他们绝不实事求是。“曹雪芹墓碑”的丑闻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证。有些声名显赫的红学家甚至提出了更为可怕、可笑、可耻、可鄙的观点,例如周思源,他说:一个观点的成立在于证据;存在一些持这种观点的人,这就是一个观点能成立的证据之一;要推翻一个观点,除非持这种观点的人都不存在!各位大概不相信一个教授能提出这种荒唐的论调来,好,可以来这里看看:

http://culture.china.com/zh_cn/i ... 50420/12254184.html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这就是我要首先强调坚持的最基本的学术规范。如果我在论证的过程中出现了不讲证据而一味坚持主观猜测的行为,请各位毫不留情地揭露批判,我将十分感激,并立即改正。

明确了前提,我们就来一起看一看《红楼梦》的作者到底是谁,以及曹頫的生年究竟为何的问题。

一、以往关于曹頫或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说法都是猜测

在《破译红楼时间之谜》一文之前,有任何确凿可信的史料证据能证明曹頫或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吗?各位在红学领域里浸泡了这么长时间,应该比我更早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一条确凿可信的证据都没有!如果你拿出甲证据来证明作者是谁,我马上可以拿出乙证据来证明前一个说法有问题。那么,有什么客观的标准能评判这些证据的真伪吗?这些拿来证明某一个观点的证据能站得住脚吗?答案是:没有任何客观标准能评判这些证据的真伪!大家都是在拼命地我猜我猜我猜猜猜!

也许是我心理阴暗,我觉得吧,这些人乐此不疲地玩这些游戏,其实心里都很清楚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不能证明对方的真伪,但是玩下去可以欺世盗名,可以维护既得的利益。

我稍微说具体一点,比如,关于曹雪芹是作者的问题。有谁能拿出任何一条确凿可信的证据?曹雪芹生前好友曾有过只言片语确切指出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一条都没有!好了,有人要拿出永忠的诗《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曹雪芹》来作证了,可是拜托,“曹侯”的“侯”是绝不可以指称既无官职又无名望的穷书生的,这是常识。有人又要拿出袁枚的只言片语来说事了,可是拜托,老袁根本就没有看过《红楼梦》,他根本就没有发言权,他直把红楼当青楼,以为明义所咏的林黛玉是个婊子呢。好了,蔡义江拿出了脂批:“雪芹撰此书”!多可笑,这种断句都不会断或者故意断章取义的做法也能混迹严肃的学术研究!

再来看看曹頫是《红楼梦》作者的说法。我觉得吧,要说曹頫才是小说的作者,怎么看都比曹雪芹是作者的说法要合理。从小说来看,作者就是贾宝玉原型人物的自传;既然元春以曹寅长女曹佳为原型,那么作者就是曹佳的弟弟。这是一个非常自然的推论。可是,有些人一方面坚持元春的原型是曹佳,另一方面却要把贾宝玉的原型指认为曹佳的侄子曹雪芹,这是多么不自然,多么荒谬!由于一些人坚持认为曹雪芹是作者,因此其必然的推论就是:红楼梦不是自传体小说。比如蔡义江就发出了这种荒唐至极的“高论”。

从小说的叙述可以看出小说作者就是元春原型人物的弟弟,从脂批中仍然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具体的例子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各位都是老红迷。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元春原型人物的这个弟弟到底是谁呢?是曹頫吗?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承认自己就是小说作者的脂砚斋到底是谁?他写的那些批语靠得住吗?其他署名或不署名的批语靠得住吗?这些疑问根本解决不了。

所以,认为曹頫是作者的说法,在《破译红楼时间之谜》一文之前,始终是一种猜测,是一种比曹雪芹是作者的强词夺理更为合理的猜测。坚持曹雪芹是作者的主流红学观点是彻头彻尾的循环论证,坚持曹頫是作者的说法是一直得不到确凿证据证明的、合情合理的假说。

鄙人粗略地看过孔祥贤老先生的著作《红楼梦的破译》,恕我直言,这不是一本学术著作,因为老先生在不断地猜测,以猜测为前提,以猜测为论据,以猜测为结论。如果孔老先生认为他是在论证,那么,很遗憾,我认为,根据学术规范,他的“论证”不足以支持曹頫是作者这个结论。张杰先生的论文对于破除曹雪芹是作者的成见非常有力,可是在确立曹頫才是作者这个论点上论证不足。作者不是曹雪芹,不一定意味着作者一定就是曹頫,要论证作者是曹頫,需要一个最简单、最基本、最关键的论据:确凿无疑的史料记录。从这一点来看,张先生仍然停留在合理的猜测的境地。

至于主张作者既不是曹雪芹,也不是曹頫,甚至是跟曹家毫无关系的人所作的观点,太多了,太荒唐了,不值一驳。他们猜得好热闹,因为大家都在猜,所以他们也有猜的空间,在欺世盗名浑水摸鱼的乱局中不妨大胆分一杯羹。



二、关于曹頫的生年,各位还是在猜

张杰先生在最近的文章的中列举了朱淡文女士、孔祥贤先生、赵国栋先生以及张先生自己对于曹頫生年的猜测。张先生用的“猜测”这个词非常准确,因为以上几位都不是在论证,而是在直接提出一个主观的判断。张先生称陈林也在猜测,这个我不能同意,因为陈林不是在猜,而是有具体的论证。这一点,稍后再谈。

张先生提出,我们可以把以上几位猜测的曹頫生年去“代入”几处有关曹頫的史料,看看哪一个生年更合适。好,这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可是,张先生在列举史料的时候,漏了一条足以推翻他所认为的合理结论的史料。

我先把几位的所猜的曹頫生年简单列举一下:

朱淡文认为曹頫康熙三十五年至三十七年之间(1696~1698)生于北京。
孔祥贤认为生于康熙卅七年戊寅(1698)年。
赵国栋认为约生于康熙三十七年(公元1698年)。
张杰认为“可定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

我认为,张先生的结论看起来还像是在论证,孔老先生竟然连猜的过程都没有,朱、赵二位的论证我暂时未见其详,无法评说。

以上四种意见,其实大致就是两种,一是主张曹老三生于1698年前后,一是主张生于1693年。好吧,我们拿这两个年龄去“代入”史料。这个工作,张杰先生已经做了,我不重复,各位可以去参看。我现在要做的,是首先分析一下以上几位猜测的一个基本前提。这个前提是什么?就是认定一个娃娃绝不可能当织造。我知道,红米现在也是这个态度,或者,这个前提是红米退却的最后底线,哈哈。

曹老三在1715年当了织造,当年他写了封奏折给康熙皇帝,折中自称“黄口无知”;过了三年,康熙给曹老三的另一封奏折“回贴”,说曹老三是个“无知小孩”。

各位,在鄙人所见的红学资料中,只有周汝昌老先生一个人坚持认为曹老三在1715年时一定是个小娃娃,因为“黄口无知”、“无知小孩”这样的称谓在正式的公文中绝不是可以随便用的。各位,哪怕你们举出再多的证据来,都无法否认“黄口无知”、“无知小孩”可以指称小娃娃这样一个最简单的事实。

既然如此,“黄口无知”、“无知小孩”用在公文里,指称的事实就存在两种现实的可能性:

1、1715年时曹老三就是一个娃娃;
2、1715年时曹老三不是一个娃娃。

上面我已经说了,坚持第二种可能性的人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认定一个娃娃绝不可能当织造。可是这些人没有意识到一个危险性,这就是我们往往会以自己主观认为的合理去扭曲对一个基本事实的判断。

1715年,曹老三上任后给康熙上了两个折子,在代母陈情折中说:“蒙万岁旷典奇恩,亘古未有”。这是在说,皇帝老子让曹老三继承父兄衔职是一个空前的恩典,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过了三年,康熙朱批著曹老三奏闻地方大小事件,说:“尔虽无知小孩,但所关非细,念尔父出力多年,故特恩至此。”这是什么意思?康熙是在说,虽然你是个娃娃,但是看在你爹的份上,才给予你特别的恩典,让你个毛孩子来担当重任。从曹老三所称颂的“亘古未有”的“旷典奇恩”,到康熙皇帝自我表白的“特恩”,两条史料正是在说明让一个娃娃担任织造的这个事实。

我在论文中已经详细说明,让一个娃娃担任织造,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织造又不是政府官职,而是皇家的买办;协助织造事物的,不仅有曹老三的家臣老丁,还有担任苏州织造的李煦。康熙让曹老三当织造,最多是在大臣面前有个面子问题罢了,可是谁敢对皇帝的决定说个不字。大家都知道这个做法不合适,不合惯例,但是大家不说罢了。康熙对曹家偏心,袒护曹寅的巨额亏空,当时的大臣也都清楚,可谁去哪壶不开提哪壶。

张杰先生的论证跟上面几位有所不同,他不但认为小娃娃不可能当织造,而且还从元春、曹佳以及曹寅次女的年龄来考察曹老三的生年。我说了,前一种想法纯粹是一种主观猜测,完全不能拿来当作论证的前提。但是,张先生的后一种考察方法在思路上却基本上是对的,不过,他的具体论证并不慎密。

张先生认为,第九十五回写到:“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他查当时的甲寅年为雍正十二年(1734年),以四十三岁上推,巧极了,元妃生年正是康熙三十一年壬申(1692年)。

张先生以为巧极了,可我认为很不幸,雍正十二年(1734年)是甲寅年,可是这个甲寅年并非“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张先生怎么可以简单地将小说的年份跟历史的年份对等呢?如果这样也行的话,那么小说第86回明确写到了元春生于“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辛巳时”,嘿嘿,巧极了,“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恰恰是1704年的正月十五元宵节,既然宝玉是“次年”又“得”的——请注意!是得,而不是生!——那么宝玉(曹老三)就应该是1705年以后才出生的。看看,这个推论一下就把张先生的结论推翻了。

对于张杰先生的论点更为不幸的是,小说对元春的存年数写错了。生于甲申,死于乙卯,存年不是43岁,而是31岁。因此张先生按存年数和历史年代逆推的办法就更不能成立了。

好吧,我们且不管到底如何来推,拿以上各位猜测的年龄直接来代入吧。我当然知道,以1715年的史料和各位所认为的合理来看,认为曹老三生于1698年看起来更合理,生于1693年不合理。如果生于1698年,到1715年不过17岁,勉强可以说得通。如果生于1693年,到1715年已经22了,到1718年已经25了,还要称“黄口”和“小孩”,那是无论如何都说不通的。

我要最后指出的是,张先生,以及各位,在代入时都忽视了一条史料。雍正五年正月十八日(1727年2月8日),两淮巡盐噶尔泰奏:

访得曹頫年少无才(行间朱批:原不成器),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臣料理。

各位,如果曹頫生于1698年,到1727年都快30而立了;如果生于1693年,到1727年已经34了,噶尔泰再不讲伦常,再没有水平,也不至于称一个30岁的大老爷们“年少”啊。各位猜到最后,代入到最后,就会发现这种极其荒唐的情况。这叫归谬法,一举击溃猜猜猜。


三、不肯正视证据不是认知能力问题而是道德品质问题

如果把“红学”名称的出现看做“红学研究”的开始,那么红学研究至少已经折腾了100年了。这100年多年来,红学研究究竟解决了哪些基本问题呢?小说的作者是谁?生年死月如何?曹雪芹是谁的儿子?生年死月如何?脂砚斋到底是何许人?客气一点说,红学研究100多年来积累了不少有用的资料,提出了不少有益的思路和假说;不客气地说,红学研究100多年来没有解决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有人最近在河南大放厥词,说什么红学研究还要继续1000年,真可笑。这样搞下去,不但是对纳税人的侮辱,还是对中国人民的智力和道德的侮辱。我们现在来简单地看一看主流红学的观点有多么靠不住。

首先,曹雪芹不是小说作者,这是小说本身和脂砚斋批语明确说明的问题。其次,曹雪芹不是小说作者是因为他和宝玉的原型人物完全不对等。

关于这一切,小说文字我就不引了,我要强调的是甲戌本上脂砚斋的批语。“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殆尽。”这段话难道很难理解么?这难道不是在说小说最后是由脂砚斋哭着完成的么?

这段批语的落款时间是“甲午八月”,而我们知道,那个在丁亥夏就声称只剩自己一人的畸老朽最晚的一条批语落款是“辛卯”,比甲午早了三年。这个老朽声称小说有不少章回迷失无稿,还曾对曹雪芹的写作指点这指点那。请问,在这两个互相排斥的证据中,我们该相信哪一个呢?如果我们相信前者,那么后者就是在撒谎;如果相信后者,那么前者就是在扯淡。可是我们不少人采取了一种奇怪的、非学术的态度,即有选择地相信,哪一条批语对自己的论证有利就选哪一条来当论据,折腾来折腾去,其实是既相信前者又相信后者,同时既不相信前者也不相信后者,他最终相信的是他自己,一个固执、狭隘、实用主义和投机的自我。

哪怕从来没有过《破译红楼时间之谜》这篇论文,我都绝不相信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但是我可以很快相信小说一定是脂砚斋写的,这是一个非常自然、非常合理、非常容易得出来的判断,完全不需要什么曲里拐弯复杂高深的大道理和繁琐的论证。至于这个脂砚斋究竟是谁,那倒是需要细致考辩。

可是,众所周知,红学研究折腾了100多年,在脂砚斋是谁的问题根本搞不清楚。刘梦溪先生总结的红学三大死结,这就是其中之一。刘老先生说,除非发现新的材料,否则这三个死结谁都休想解开。

刘先生说的不错。可是,各位,天底下除了鄙人,没有一个人清醒地认识到,这新的材料恰恰隐藏在小说之中,这新的材料就是小说写到的天象历法和八字命理。《新京报》今年3月30日文化版两个整版的报道,完整准确地概述了这新的材料、这无可辩驳的钢铁一般的证据——120回小说情节隐藏并暗示了一个真实的年代序列,这是彻底解开红学谜底的关键。

关于这篇报道概述的内容,以及《中华读书报》4月22日用一个整版的篇幅刊载的鄙人的自述,我不想在这里再重复。基本的事实、架构、论据、论证过程和论点,我在这里已经反复说过了,质问过了,怒骂过了。不过,张杰先生也许还未能了解鄙人论证的来龙去脉,因此烦请张先生有空仔细看以下两篇文章:

第一篇:
http://cul.sina.com.cn/s/2005-03-30/118157.html
http://cul.sina.com.cn/s/2005-03-30/118263.html

第二篇:
http://cul.sina.com.cn/p/2005-04-22/1343123091.html

我可以问心无愧地告诉张先生,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反对者能够提出任何有力的反驳,没有一个反对者能够认真、正面地回答鄙人提出的任何一个问题。反对者究竟在反对什么,在捍卫什么呢?

我的老师、红学家曾扬华先生很清楚:如果我的论点论据论证都成立,“红学”就完蛋了。当然,我比曾老先生更早和更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由于小说中隐藏的从1706年到1724年这个年代序列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它就是辩伪存真的客观依据,由这个年代序列可以推导出一系列结论,而这些结论又完全可以得到史料的验证,这些结论是:

(1)现存120回《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是曹頫,小说早期抄本上最重要的批语者脂砚斋就是他的化名;整部作品是曹頫按照从1706年到1724年这样一个真实的年代序列来逐年叙事的“编年自传体”长篇小说,作品主人公贾宝玉主要以曹頫为文学原型。

(2)这个真实的年代序列隐藏在小说情节明确提供的、表面的时间序列之下,但同时又被曹頫在小说中用历法天象、元旦朝贺、老太后(太妃)去世和下葬、黄河在河南境内大决口等重大自然灾害、八字命理,以及一些数值计算和时间叙述方面明显的常识性错误暗示出来。

(3)首次论证了曹頫确切的生死日期,即生于1706年6月8日(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年四月二十八乙卯日,“药王圣诞”日),死于1774年2月下旬。曹頫于当年2月17日(乾隆三十九年“甲午人日”,正月初七)在甲戌本底本上以“脂砚斋”的化名写下临终绝笔,现存甲戌本底本之过录本上的“甲午八日”是抄手的笔误。

(4)深入辨析和总结了曹頫在小说中搅乱时间顺序和人物年龄,以此隐瞒小说情节真实朝代年纪的“舞弊手段”,即故意加减数字笔画,以及将小说日期与真实日期稍稍错开的方法。

(5)首次论证了曹雪芹确切的出生日期,即生于1725年6月6日(雍正三年乙巳年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肯定了曹雪芹是曹頫之子,以及曹雪芹死于“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的旧说。

(6)由于“壬午除夕”之前的2月4日当天立春,立春后属癸未年,因此曹雪芹确切的去世时间是“癸未年寅月”。生于1725年6月6日,死于1763年2月12日,曹雪芹去世时年仅38岁。但是按照传统的虚岁计算方法,生于乙巳,死于癸未,曹雪芹的存年连头带尾一共40岁,正好符合他生前好友敦诚在挽诗中所写的“四十年华付杳冥”,以及“四十萧然太瘦生”。既然曹雪芹死于“癸未”,则1968年出土的下端刻有“壬午”两字的“曹雪芹墓石”必定是伪造的文物。

(7)肯定了曹雪芹对于《红楼梦》的巨大贡献,他参与了父亲自传体小说中诗词曲赋的创作,并且是小说初稿的“高级编辑”和“传书人”。这种父子紧密合作,共同创作小说的关系在世界文学史上也许是绝无仅有的。

(8)首次论证了曹寅长女、曹頫之姐曹佳(元春的原型人物)确切的出生日期,即生于1692年2月18日(康熙三十一年壬申年正月初二壬子日辛亥时)。

(9)论文认为,“畸笏叟”和“靖藏本批语”将小说作者指为曹雪芹,而且谬称小说底稿遗失、妄拟根本不见于现存120回小说中的情节,因此必定是造假。

(10)程伟元和高鹗所作的搜集与整理工作,对于《红楼梦》保存全璧和广泛传播居功至伟,强加在他们头上的不实指责应被彻底洗清。而那些妄拟和篡改小说批语的无良书贾应该受到谴责,那些至今仍在继续制造和传播红学谎言的人应该忏悔。

我做过小范围的读者调查,没有人认为鄙人的文章和报道的文字写的不清楚,相反,清楚极了。那么,我的调查结论也很清楚:不肯正视鄙人的证据,绝不是认知能力问题,而是道德品质问题。


四、结束语

既然鄙人的论证不能被推翻,那么曹頫生于1706年6月8日就是一个铁一般的事实。无论各位拿这个生年怎么去“代入”史料,都是可以得到史料验证的。

张杰先生看来暂时还不这么认为。他提出了另一条史料: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四月,“织造幼子”告诉康熙皇帝说,陈鹏年是个好官。张先生还告诉我们,朱淡文女士等研究者(包括孔祥贤先生、赵国栋先生)都认为这个“织造幼子”就是曹頫,他当时的年龄是八岁至十岁。

我不知道以上这些研究者究竟有什么能耐(时光倒流亲眼见证?),竟然能够下这样的判断。由于曹頫生于1706年6月8日,因此这个嬉戏于庭前的小娃娃一定不是曹頫。

不是曹頫就不能是别人了吗?1705年,曹頫既没有出生,当然也没有过继给曹寅,他是不可以被称为“织造幼子”的。织造幼子是谁呢?张先生让我来说明一下,这还用绕么?张先生在文章中既然都已经引用了曹寅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所写的《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思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首》,为什么不能像我一样确认“织造幼子”就是这个“珍儿”呢?

差不多了,写了大半天的。归拢一句:学术研究不能靠猜,猜出来的东西都不能当定论,除非一个论点有确凿无疑的论据——明明白白的文献资料、精确的数值计算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否则猜到相同答案的人再多,也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到头来都得扔掉。


谢谢张杰先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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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3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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