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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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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问!!!请大家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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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30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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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收到过什么法院来的信,上个星期五,收到一封黄色信封民事法庭来的信,收件人是我以前的男朋友。我们以前一起住在现在我住的这个地址,现在我和他已经分手了,他也已经回到了中国,不再回德国了。
  以前我们住一起的时候,他订了一份杂志,当时订杂志的时候,如果有一个是推荐人,就可以拿一个GUTSCHEIN,所以他就在推荐人里写了我的名字,订阅人和转帐的银行帐号都是他的名字。(在那个订阅的单子上,有条文说明,推荐人不用订这个杂志的)
  他离开德国的时候,那个转帐帐户的钱已经提空了,所以杂志社没办法继续从他的帐户上转走钱,之后来了很多封催款的信,我也一直没有理会。
  今天,我已经把这封法庭来的信,交回了邮局,邮局的人也在上面写上了这个收件人已经回了中国。
  我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法院会不会找不到他,然后查看当时的订阅单,看到上面推荐人是我,就要我承担他的费用或者受惩罚呢?
  请大家帮帮我,谢谢了!$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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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30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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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3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eano 于 2006-1-30 20:34 发表
推荐人又不是担保人,楼主多虑了。

那象现在他人回国了,把信退回法院去了,法院还会来信催吗?
如果过了法院给的期限,不会派警察到家里吧,我住的是学生宿舍,要是来一帮警察,流言蜚语肯定免不了了的。
当然,我现在也不确定法院的信是不是关于这个杂志,因为我EXBF走的时候,从银行透支了200欧,还有手机的合同也没有停,O2也一直在追帐,比起这些,杂志也就50欧左右吧,可能也不至于要法院来追。我也搞不清楚,只是不想后面有什么麻烦$怕怕$,请大家帮忙解释一下吧,这几天一直担心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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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30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996600 于 2006-1-30 20:47 发表

那象现在他人回国了,把信退回法院去了,法院还会来信催吗?
如果过了法院给的期限,不会派警察到家里吧,我住的是学生宿舍,要是来一帮警察,流言蜚语肯定免不了了的。
当然,我现在也不确定法院的信是不是关 ...



唉!没有办法说了,把别人都当傻瓜了。现在就等着吧,等着各个公司起诉吧。针对你前男友的调查肯定会有的,对你的问话也是可能的,但是以怎样的方式、是不是能够避免流言蜚语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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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30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骑车的 于 2006-1-30 21:23 发表



唉!没有办法说了,把别人都当傻瓜了。现在就等着吧,等着各个公司起诉吧。针对你前男友的调查肯定会有的,对你的问话也是可能的,但是以怎样的方式、是不是能够避免流言蜚语就很难说了。

$怕怕$可是,他走的时候,他处理事情的方式我也没办法干涉,而且当时我们已经分手了,他留下的这些问题和我没什么关系吧,我和他又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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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30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MM们帮帮我吧,担心死了。。。。

请MM们帮我看看怎么办啊,真的担心死了:
  从来没收到过什么法院来的信,上个星期五,收到一封黄色信封民事法庭来的信,收件人是我以前的男朋友。我们以前一起住在现在我住的这个地址,现在我和他已经分手了,他也已经回到了中国,不再回德国了。
  以前我们住一起的时候,他订了一份杂志,当时订杂志的时候,如果有一个是推荐人,就可以拿一个GUTSCHEIN,所以他就在推荐人里写了我的名字,订阅人和转帐的银行帐号都是他的名字。(在那个订阅的单子上,有条文说明,推荐人不用订这个杂志的)
  他离开德国的时候,那个转帐帐户的钱已经提空了,所以杂志社没办法继续从他的帐户上转走钱,之后来了很多封催款的信,我也一直没有理会。
  今天,我已经把这封法庭来的信,交回了邮局,邮局的人也在上面写上了这个收件人已经回了中国。
  我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法院会不会找不到他,然后查看当时的订阅单,看到上面推荐人是我,就要我承担他的费用或者受惩罚呢?也不知道法院会不会继续寄这种信过来,要是过了他们的期限,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好担心啊!!$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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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30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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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30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996600 于 2006-1-30 20:47 发表

当然,我现在也不确定法院的信是不是关于这个杂志,因为我EXBF走的时候,从银行透支了200欧,还有手机的合同也没有停,O2也一直在追帐,比起这些,杂志也就50欧左右吧,可能也不至于要法院来追。


服了,一批人在外边给咱们中国“长脸”。欠账事小,失节事大。真这么困难就别出来受这份洋罪了。真TM不理解。

看你的意思,当初是你男朋友把杂志推荐给你,你根本就没定过。如果这样,跟你没什么关系。

他欠费,被人追账,跟你也没什么关系。发信的有可能是专业讨债公司或者法院,通知邮差,此人已回国。

即便有进一步的调查,他不过是曾经住在这里的一个房客,你们之间没有经济上的连带责任。说清楚就成了,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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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30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猪哼哼 于 2006-1-30 21:53 发表
晕 你这不是在法律版里发过么

不过沙发还是要坐地...
可是问题没有解决啊,那里没有人气啊!
所以只有请这里的MM帮我看看了,谢谢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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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30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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