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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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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新闻] 可笑-----------学者致信北京市政府痛斥养犬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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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4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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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北京的耻辱,不应该继续放纵这种恶劣行为了。”著名红学家周汝昌、油画家冯法祀等9位老学者前天联名致信北京市政府,建议对违规养犬人实施重罚。 [全文]

居住在朝阳区红庙北里小区的周汝昌等在建议中指出,部分市民的素质问题在养狗方面特别突出,缺乏公德观念,狗随地拉屎撒尿污染环境。小区中的一些树木和草地,已变成了宠物公厕。 [全文]

连接如下

http://news.sina.com.cn/305/2006/1001/72.html


我简直愕然了 什么狗屁学者 国内的媒体还拿出来讨论 国内现在不会还有打狗队吧


$bs$$bs$$b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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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4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养犬丑行

归根结底还是人的素质不行啊。
跟动物有什么直接关系呢
简直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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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4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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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5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熊猫羊 于 2006-10-4 23:17 发表
抨击的是人又不是狗,我完全赞成





该抨击的是不健全的管理制度!
靠自觉毕竟不行 没有制度只有混乱

[ 本帖最后由 YvonneFR 于 2006-10-10 23: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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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养狗要办证,定期打疫苗,要约束要自己的狗,别让狗到处乱拉屎,若狗乱拉了屎主人应当处理,这是制度也是功德.
"该抨击的是不健全的制度!
靠自觉毕竟不行 没有制度只有混乱 "
您一会说制度不健全,一会有说没有制度,发帖请注意前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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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5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中国打狗都打疯了,35厘米以上的捉走,还鼓励市民举报,现在养大狗的人都不敢带狗出去遛了,敲门都不敢开,跟做贼似的,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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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5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ttendant 于 2006-10-5 17:44 发表
现在中国打狗都打疯了,35厘米以上的捉走,还鼓励市民举报,现在养大狗的人都不敢带狗出去遛了,敲门都不敢开,跟做贼似的,可怜啊

$支持$$支持$$支持$国内警察真是垃圾啊!◎!!!!$angry$angry$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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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5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ttendant 于 2006-10-5 17:44 发表
现在中国打狗都打疯了,35厘米以上的捉走,还鼓励市民举报,现在养大狗的人都不敢带狗出去遛了,敲门都不敢开,跟做贼似的,可怜啊



35厘米是哪里的规定啊? 我家husky肯定身高超过35了,现在在国内生活的也挺好的,去公园什么的人少时也不用签绳。据说跟着买了几回菜后,还偶尔自己偷偷跑到附近的菜市场去人家卖菜的摊位上抢东西,肉啊菜啊什么都叼,叼到了就马上疯了似的往家跑。不过那些人也挺喜欢她的,回去给人家送钱都不要。

很多超市都有卖专用的装狗狗便便的的黑色的小塑料袋,很便宜,一卷40个左右。上街的时候带一个挺方便的,狗狗便便完了就直接扔垃圾桶了。

[ 本帖最后由 AltaiR 于 2006-10-5 20: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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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6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ttendant 于 2006-10-5 17:44 发表
现在中国打狗都打疯了,35厘米以上的捉走,还鼓励市民举报,现在养大狗的人都不敢带狗出去遛了,敲门都不敢开,跟做贼似的,可怜啊

耸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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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6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我是谁 于 2006-10-5 19:44 发表

$支持$$支持$$支持$国内警察真是垃圾啊!◎!!!!$angry$angry$angry

打狗队一般不是警察,着准人再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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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6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news.sina.com.cn/c/2006-10-01/003510149443s.shtml
九名知名学者致信北京市政府痛斥养犬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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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0:35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 “这是北京的耻辱,不应该继续放纵这种恶劣行为了。”著名红学家周汝昌、油画家冯法祀等9位老学者前天联名致信北京市政府,建议对违规养犬人实施重罚。

  据了解,在看到征集2007年北京市政府为市民办实事的通知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的专家周汝昌、冯法祀、郑雪来、姚治华、孙滋溪、闻山、黎辛、佟景韩、刘焕


   



章专门就市民养犬问题提出建议。

  “(不文明)养宠物已成一种灾害。”居住在朝阳区红庙北里小区的周汝昌等在建议中指出,部分市民的素质问题在养狗方面特别突出,缺乏公德观念,狗随地拉屎撒尿污染环境。小区中的一些树木和草地,已变成了宠物公厕。很多时候,天刚亮楼下的草地内就上演狗打架,狗吠人喊,让住户无法休息。

  更让这些艺术家烦心的是,社区派出所和居委会对此毫无作用,声称没法管,没人听,因为他们无权处罚损人利己的宠物的主人。联名信称,北京必须大力对全体居民进行公德教育,希望北京对“狂犬病、”和“带狗随地拉屎”的“缺德病”采取雷厉风行的防治措施。

  对此,北京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士昨日表示,他们已经看到艺术家的建议,“对于养犬,我们目前主要是进行舆论引导市民,进行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和健康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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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6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vonneFR 于 2006-10-4 10:20 发表
可笑-----------学者致信北京市政府痛斥养犬丑行

“这是北京的耻辱,不应该继续放纵这种恶劣行为了。”著名红学家周汝昌、油画家冯法祀等9位老学者前天联名致信北京市政府,建议对违规养犬人实施重罚。 [全文]

居住在朝阳区红庙北里小区的周汝昌等在建议中指出,部分市民的素质问题在养狗方面特别突出,缺乏公德观念,狗随地拉屎撒尿污染环境。小区中的一些树木和草地,已变成了宠物公厕。 [全文]

连接如下

http://news.sina.com.cn/305/2006/1001/72.html


我简直愕然了 什么狗屁学者 国内的媒体还拿出来讨论 国内现在不会还有打狗队吧

不知楼主愕然啥?学者狗屁不狗屁,暂且不论,为什么不能讨论这个话题呢?要只在自家养狗,鬼才管,既然主人不约束狗以致于妨害公众,为啥媒体不能讨论呢?这个话题又是如何与打狗队直接联系起来的,我实在看不懂?


3楼
楼主又说
"该抨击的是不健全的制度!
靠自觉毕竟不行 没有制度只有混乱 "
暂且不论逻辑问题,建立制度不需要讨论么?而且这帮学者不正在呼吁建立规则制度,包括立法么?

[ 本帖最后由 熊猫羊 于 2006-10-6 00: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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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6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熊猫羊 于 2006-10-5 15:21 发表
养狗要办证,定期打疫苗,要约束要自己的狗,别让狗到处乱拉屎,若狗乱拉了屎主人应当处理,这是制度也是功德.
"该抨击的是不健全的制度!
靠自觉毕竟不行 没有制度只有混乱 "
您一会说制度不健全,一会 ...



不要以为板着脸说话就叫版主 从那看出逻辑混乱了 要狗当然要办证 办了证就是一切了么国内公共场所有没有像德国一样的重要标识提醒主人该在什么时候做怎样的事么 比如风景区必须牵住狗 等等 狗狗们有机会到学校学习的机会么即使有也不普遍吧 你知道每年国内有多少狗死于交通事故么
国内的残障人士的设施都缺乏的利害 更何况考虑到人与狗共处的可能性,
如果是个别人的问题造成的不文明
我们可以反思是个人的素质 如果现象之普遍就不能不质疑是否缺乏了该有的社会公共设施 作为爱狗一族我只是希望有更正确的方法可以让狗狗们更无忧无虑的生活 而不必像没有暂住证的人 每到严打 就要接受盘问
:cool::cool::cool:

[ 本帖最后由 YvonneFR 于 2006-10-6 17: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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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6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熊猫羊 于 2006-10-6 00:33 发表

不知楼主愕然啥?学者狗屁不狗屁,暂且不论,为什么不能讨论这个话题呢?要只在自家养狗,鬼才管,既然主人不约束狗以致于妨害公众,为啥媒体不能讨论呢?这个话题又是如何与打狗队直接联系起来的,我实在看不懂?


...



斑竹 不必这么义愤 我知道是什么原因
我只是发表我的意见 我又不是陈xx 你何必搞得象批斗似的
过了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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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6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不文明养狗的,也有残忍打狗的(包括有证狗)
文明养狗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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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7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vonneFR 于 2006-10-6 17:13 发表
不要以为板着脸说话就叫版主 从那看出逻辑混乱了 要狗当然要办证 办了证就是一切了么国内公共场所有没有像德国一样的重要标识提醒主人该在什么时候做怎样的事么 比如风景区必须牵住狗 等等 狗狗们有机会到学校学习的机会么即使有也不普遍吧 你知道每年国内有多少狗死于交通事故么
国内的残障人士的设施都缺乏的利害 更何况考虑到人与狗共处的可能性,
如果是个别人的问题造成的不文明
我们可以反思是个人的素质 如果现象之普遍就不能不质疑是否缺乏了该有的社会公共设施 作为爱狗一族我只是希望有更正确的方法可以让狗狗们更无忧无虑的生活 而不必像没有暂住证的人 每到严打 就要接受盘问
不要以为板着脸说话就叫版主

不要以为漏洞百出就叫网友
该抨击的是不健全的制度!
靠自觉毕竟不行 没有制度只有混乱

首先是逻辑问题,以上是楼主在4楼说的,先说制度是不健全的,跟着又说没有制度?这不是逻辑混乱?也许我天天面对几十页数据,几百个公式,几千行程序的榆木脑袋出了毛病?
"国内公共场所有没有像德国一样的重要标识提醒主人该在什么时候做怎样的事么"

在任何国家的公共场所不知道约束自己的狗的人根本不配养狗,如果此类人养了狗,且,狗在公共场所给观众制造了麻烦,那么,狗主人就应当受惩罚,至于如何惩罚国内这点尚无法规,因此学者们呼吁树立规章或者立法,这也错了么?
"狗狗们有机会到学校学习的机会么即使有也不普遍吧 你知道每年国内有多少狗死于交通事故么"

"狗狗们有机会到学校学习的机会么即使有也不普遍吧"有语病还缺标点.
实话实说,关心这两个问题之前,我宁愿关注一下,失学的儿童是否机会到学校学习,我更宁愿关注一下,每年国内有多少人死于交通事故,我更宁愿关注一下,每年有多少人被狗咬伤,甚至传染狂犬病致死,因为RQ>>>>>>狗权
"国内的残障人士的设施都缺乏的利害 更何况考虑到人与狗共处的可能性"

"国内的残障人士的设施都缺乏的利害",那么,我们应当先解决人的需要还是狗的需要?
这后边一句"更何况考虑到人与狗共处的可能性"又是何来?
难道"国内的残障人士的设施都缺乏的利害"人与狗共处就没可能了么?
"如果是个别人的问题造成的不文明
我们可以反思是个人的素质 如果现象之普遍就不能不质疑是否缺乏了该有的社会公共设施 "

你也承认这是人的问题了,人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答案:立法
作为爱狗一族我只是希望有更正确的方法可以让狗狗们更无忧无虑的生活

"作为爱狗一族我只是希望有更正确的方法可以让狗狗们更无忧无虑的生活 "这个"更"字何来,难道狗已经生活的无忧无虑?您期望锦上添花?
"作为爱狗一族我只是希望有更正确的方法可以让狗狗们更无忧无虑的生活"前提狗主人有足够的素质,这个前提的前提是有公德约束狗主人,如果公德的防线被突破,那就只能靠法律防线了.
此外,作为爱人一族我只是希望通过立法,保障人不受与狗有关的骚扰或者妨害,如果搜到骚扰或者妨害,我保留追究狗主人的权力.
而不必像没有暂住证的人 每到严打 就要接受盘问

人有迁徙的自由,暂住证弊大于利,但适用于人的决不一定适用于狗,人有迁徙的自由,不代表狗有任意迁徙的自由,溜入城市的野狗和城市的流浪狗传播的狂犬病,破伤风等疾病,且大型犬可能致人重伤甚至死亡,杀无赦,这一点打狗队做的一点没错.

"您有养狗的自由,但是,您养狗不可妨害公众的利益,这一点应当用法律的形式写明"这才是楼主所指的文章的主旨,请看懂文章就事论事,有感而发,不要牵强附会,东拉西扯.

PS,请在请的帖子上添加标点,没句逗的文言文早就不流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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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8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的帖子让斑竹很生气
原因就是发贴的时候 我没有正确的填写分类 劳斑竹的玉手帮我改过,
而且劳斑竹的玉嘴通过短信将我训斥 还警告我 要封我的ID,
我发贴的初衷 只是看到国内网的帖子 很为之不平 发到网上 希望和
论坛上的朋友们分享体会 招致的就是如上的人身攻击
真不知道 用不用标点也是在本论坛发贴的规矩么
不如在论坛上写明 凡与斑竹顶嘴的人 封其ID地址 杀无赦 岂不更加直接
真是小家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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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vonneFR 于 2006-10-8 09:51 发表
看来我的帖子让斑竹很生气
原因就是发贴的时候 我没有正确的填写分类 劳斑竹的玉手帮我改过,
而且劳斑竹的玉嘴通过短信将我训斥 还警告我 要封我的ID,
我发贴的初衷 只是看到国内网的帖子 很为之不平 发到 ...


我给你的短信回复都在这里:
1,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婴宁儿 执行 分类 操作。

主题: 可笑-----------学者致信北京市政府痛斥养犬丑行
发表时间: 2006-10-4 10:20
所在论坛: 宠物花园

操作理由: 嗨,发帖前请仔细阅读置顶的版规,按帖子内容正确分类好吗?未分类或分类不符的帖子,将作删贴处理.这次帮你分了,记得以后自己仔细分类哦.^_^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这个帖子不在宠物花园该放在那里阿 你说, 有那么点小权力就这么厉害阿 发个帖子你也要指手画脚
你是有权利随便删别人的帖子 大家以后不来发 你这个管理员还有什么用

_____根据你在短信回复里的无礼表现,我以版主的身份正式警告你一次,如果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根据版规,我有权封你的ID.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版主,管理这个板块,只是缘于自己对小动物的深爱,把帖子分门别类,或作一些修正和改动,也是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浏览和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你到宠物花园发贴,就要按宠物花园的版规来办,你要是觉得版主有那些做的不对的地方,可以指出,但请你注意自己说话的语气!


2,QUOTE:
婴宁儿斑竹
我真得很不明白 我论坛的帖子竟那么让你们生气么 原因到底是什么
如果你不是熊猫羊 可不可以帮我问问他 他是怎么了 搞得和批斗时的
原因是什么,把一个宠物论坛搞得和辩论会似的 有必要么

_____再给你说一遍,我没有对你论坛的帖子生气,相反我很欢迎你来宠物花园多发贴,发好贴.我只是对你分类不符后,帮你分好类,还笑脸短信通知你,你回复的口气不友好不礼貌而生气.人于人之间的交往应该是互相理解尊重才对的.我是女生,熊猫羊是男生,我和他是两个人.

3,QUOTE:
婴宁儿斑竹
我真得很不明白 我论坛的帖子竟那么让你们生气么 原因到底是什么
如果你不是熊猫羊 可不可以帮我问问他 他是怎么了 搞得和批斗时的
原因是什么,把一个宠物论坛搞得和辩论会似的 有必要么


_____你这个人说话真的有时候很不理智呢,你就怎么这么肯定的说熊猫羊是我呢?你在现实生活中,说话也爱这么不经思考的脱口而出吗? 再给你说一遍,熊猫羊和我是两个人.我们只是热线的同事,从未谋过面.常去宠物版的人都知道他是个有爱心很善良的人,收留了可怜的流浪猫,还自己掏钱带猫咪去看病动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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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9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为什么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呢 斑竹们 我到底哪错了
动不动就威胁别人封ID 封了又如何 你们看看熊猫羊的帖子
这就是斑竹阿 真是佩服


如果我的中文表达有问题 我就再说一遍
看到那个帖子 我的第一个感觉的 就是 将不文明的养狗行为归于个人素质是很可笑的推卸责任的行为
我们在德国读书 看到德国社会在饲养宠物管理的方方面面 比较之下 国内的措施就差的太远 这点很多养狗的人都有体会吧
我个人认为个人的素质问题固然值得反省 但制度的完善影响的范围才是最大的  
这个观点有什么问题?
那个熊猫羊 你反驳什么
你介意得是我不用标点符号么 还是我们之间有什么过节
看你一个又一个帖子激动的样子 你冲我来什么劲
我给出的连接 也是个投票贴
上面写得清清楚楚 和我同样观点的人多了去了 你要骂 为什么不去那边骂


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
个人的素质之多么的重要 否则 素质差的人一旦有点权力 危害力还真的不小阿
难道不是么 斑竹??

[ 本帖最后由 YvonneFR 于 2006-10-9 20: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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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心,看完整个搂的人应该明白是咋回事

如果愚说话的语气不小心伤害您,愚愿意道歉,

只是,愚真心希望您不是第一天上网,因为网上比愚说话更冲的大有人在,若他们也不小心伤害了您,可不一定会道歉的.
同时愚要声明一点愚和婴宁儿版主的的确确是两个人,这次还连累的婴宁儿版主,实在不好意思.
本来忙着些DA,没时间再罗唆的,只是觉得毁了愚个人的名誉其实没啥,只是毁了dolc的名誉对不起live和大家

老用语音输入太快,言多必失,这次换打字,说话不会像以前那么冲,如果您(YvonneFR)有兴趣不妨看完这个帖子.
好了,再从愚上个回帖16搂的之后的一一作答,

17搂,您(YvonneFR)说,
原帖由 YvonneFR 于 2006-10-8 09:51 发表
看来愚的帖子让斑竹很生气
原因就是发贴的时候 愚没有正确的填写分类 劳斑竹的玉手帮愚改过,
而且劳斑竹的玉嘴通过短信将愚训斥 还警告愚 要封愚的ID,
愚发贴的初衷 只是看到国内网的帖子 很为之不平 发到网上 希望和
论坛上的朋友们分享体会 招致的就是如上的人身攻击
真不知道 用不用标点也是在本论坛发贴的规矩么
不如在论坛上写明 凡与斑竹顶嘴的人 封其ID地址 杀无赦 岂不更加直接
真是小家子气。


首先,看了你的帖子愚的确没生气,愚也只是就事论事的和您辩论,当然问号用得多了点.
而且愚上次求购猫笼子,婴宁儿版主也笑着^_^"警告"过愚注意分类帖子,愚猜测这个短信她一直在用,笑脸"警告"过无数人了,为啥没见人投诉呢?.
您不妨看看dolc的排名,访问量和本版的发帖量.
如果某个版主因为网友没正确分类这点小事就生气,那么dolc的全体版主和管理员可能此刻早已在德国某精神病院过家家了.(subjunctive)
如果某个版主因为网友没正确分类这点小事就生气以致于封ID,那么dolc的何来这么旺的人气?
如果愚和婴宁儿版主因为您的言论生气了,您的ID下恐怕早就是禁止发言或者禁止访问了,版主封ID只需点几下鼠标,比敲上千字更您说理容易多了吧?
再看看18搂婴宁儿版主引用的短信,
"操作理由: 嗨,发帖前请仔细阅读置顶的版规,按帖子内容正确分类好吗?未分类或分类不符的帖子,将作删贴处理.这次帮你分了,记得以后自己仔细分类哦.^_^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愚取得联系。"
人版主是陪了个笑脸的,而您的回帖呢?
"这个帖子不在宠物花园该放在那里阿 你说, 有那么点小权力就这么厉害阿 发个帖子你也要指手画脚
你是有权利随便删别人的帖子 大家以后不来发 你这个管理员还有什么用 "
愚看不出婴宁儿版主怎么"厉害"了?管理本版内帖子是版主的职责和权力,况且她说了,您有提出异议的权力,
此外若您是头一天来dolc,若您还未看完dolc的规则,愚再告诉您一点,您还有投诉版主的权力,地点在
https://www.dolc.de/forum/forumdisplay.php?fid=71
萍聚意见薄
婴宁儿版主为啥说可能封你的ID,请仔细看完18搂,婴宁儿版主引用的您和她的短信,或者她给您的短信,您觉得您的口气友好麽?

此外您说您的"初衷...,分享体会,就招致的就是如上的人身攻击"
愚猜测是在说愚的回帖,在此愚只声明,愚从头到尾都没有对您进行过任何所谓的人身攻击,如果愚觉得愚在攻击您,不放指明确切的地方,愚保证从此刻起不修改自己此前的帖子,如果修改过,帖子末尾会有记录

您说
"真不知道 用不用标点也是在本论坛发贴的规矩么"
愚的16搂回帖只是在最末尾一个善意提醒,根本不是愚所说的重点,您是否又一次误解愚的本意?

您说
"不如在论坛上写明 凡与斑竹顶嘴的人 封其ID地址 杀无赦 岂不更加直接
真是小家子气。"
您要是愿意走极端,愚也没有办法,只是这条dolc以前不曾有,现在不会有,将来也不可能有.dolc向来以德服人,小人被拒之门外,君子门庭若市

至于您说愚在批斗您,愚又不敢苟同了,知道啥叫批斗麽?就是被批斗的人封ID,不让说话,批斗的人为所欲为,愚有这么做麽?
如果多用几个问号和反诘就是批斗,希望您在AG的工作会,讨论会,或者答辩时不要惊诧的以为"倒扁"在德国上演.


您说愚把宠物版搞的跟辩论会似的,这点稍微修改一下,说愚把本楼搞的根辩论会似的,愚就同意了,不过,这不是和您的初衷基本一致麽,试看您的原话
"愚发贴的初衷 只是看到国内网的帖子 很为之不平 发到网上 希望和
论坛上的朋友们分享体会"
既然要分享,总不能指望大家和您的意志高度一致吧?如果不一致,愚不能发表自己的看法么?
愚看完帖子,
http://news.sina.com.cn/305/2006/1001/72.html
是个投票贴,
于是看看投票贴里的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6-10-01/003510149443s.shtml
愚觉得言之有理,于是有感而发,见3搂
"抨击的是人又不是狗,愚完全赞成"
接下来您引用了愚的话,又说,见4搂
"该抨击的是不健全的制度!
靠自觉毕竟不行 没有制度只有混乱"
这就是愚所说的逻辑错误,也许时职业病,看帖,看文章,看学说,先看其内部是否自洽,
如果您还没有明白逻辑错误在哪里,愚不妨再次指出
其一,这段文字表面上就有逻辑错误,
两个"制度"一上一下,难道你就看不出?先说制度不完善,您评价了制度,那么这个制度至少是存在的吧,而接下来立即又说,没有制度?
举个例子,就像,您说,"这是烂书"马上又说"这本书不存在",这不是逻辑问题?
当然愚没有说您一定是错的,愚后来不是说了么?可能是愚天天对着程序debug,把bug都de到自己榆木脑袋里了
其二,内在的逻辑矛盾
姑且善意推定一下,您说的是养狗制度不健全,而您再看看您给的链接,学者提出的意图,不就是要规范不文明的养狗么,不就是要健全制度么,这和您的想法,至少和您表达出来的想法不是一致的么?那么有啥可愕然呢?
对了,如果说本搂有人出言不逊在先,愚到觉得应当看看1搂最后那句话里的"狗屁"两字,

对之后6搂,愚的评价是"耸人听闻"
愚还可以证明之,试问,就算是个中国人,他能去过多少个中国城市农村?所有么?不可能吧?如果说一两个,一二十个中国城市打狗打疯了,可能实在陈述事实,而以点盖面,以偏概全的说"中国打狗打疯了",这不是耸人听闻又是啥?
难道他/她去过的城市就能代表中国?如果这种以点盖面,以偏概全的逻辑成立,那么?是否一个人说一句,或者几句傻话,这个人就是个傻子呢?


之后的7搂,很有意思,先拍手,后生气,这拍手就明显的有歧义,是为打狗高兴么,还是为楼上的评论较好?愚也不清楚,只是陈述一个事实,见10搂

之后愚在16搂回了您在13搂的帖子,愚又仔仔细细的看了三遍,没发现愚在对您进行人身攻击,更和谈批斗?当然还是那句话,若您觉得愚有以上两项的嫌疑,不妨让大家看看,评评理,或者发起投票,或者投诉到意见簿.
如果愚针对您说了一个类似于"狗屁",甚至于更脏的字,愚愿意赔十个不是.

如果愚在16搂的回帖有啥错误欢迎指出,有不妥或者可商榷之处欢迎讨,

至于愚喜欢16搂的回帖方式,这恐怕就是愚的自由了吧?

在19搂里,您又说,愚介意您是否用标点,上文愚已经做了回答,不再复述,至于您说愚在骂,愚依然看不出,您不放指明具体的位置,好让大家来看看愚的丑态.
对了请务必给出您对批斗,人身攻击,骂的定义,看看是否与通行的标准兼容.

哎呀,帖子写了这么长,希望您别说愚在讨伐您,愚可担待不起

愚愿意以版主位置担保,您绝对不会因本楼的言论而被禁止发言,您的ID绝对不会因此被封,此外,这个帖子我会申请加精华

最后愚也给您个笑脸,^_^

[ 本帖最后由 熊猫羊 于 2006-10-10 05: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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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应当有爱心,更要有理性
没有爱心我不会把一只流浪猫带回家收留,好吃好喝,花钱带她去看病.
另一方面,作为有理性的人,
我是经过近3个星期的仔细观察,确定这是只走失或者被遗弃的家猫,
我才会带猫回家,
如果我在周围发现野猫或者野狗,尤其是比较狂野的,
我会毫不犹豫的报警或者报告Tierheim,无论在德国还是中国.

此外,我声明,我喜欢猫,也并不讨厌狗,只是
无论养猫养狗,不能妨害别人,这点应当用法规写明,
如果制度不健全,也应当通过立法的手段逐渐规范,
至于何处应当树立标志引导狗主人,何处应当设立便利狗的设施,都得靠法规来确定.
至于打狗队,其建立到运作都是无法可依的,也通过立法逐步规范其运作,
此外,建立狗和猫的收容和处理制度势在必行

如前所述,流浪狗,猫是很多疾病的传染途径,其中,狂犬病,破伤风在狗猫身上具有一定的稳定潜伏性,不易被发现,而人感染后潜伏期从数天到十年不等,若不及时打疫苗,一旦发作,死亡率几乎100%.嫌疑犬,猫只有扑杀,深埋.
大型犬野性较大,尤其是被驯服程度较浅和时间较短的大型犬,其野性一旦发作,致人受伤的程度远非小型犬能比,(但并非所有小型犬都是善主),前段时间两只大型犬咬死小孩的报道还历历在目.
因此打狗队并非全错,其初衷是灭病犬,只是后来被异化了,矫枉过正.

我的Hausmeister也说了,在德国,如果有猫到他家的花园胡作非为,他有权干掉这只猫,无论家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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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0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帖子真是长见识
现在的状况是 我说什么都是错 你说什么都是对
我还有什么可说的 原本发贴得初衷现在已经尽失
现在还会有人关心问题的本源么
对于斑竹的雅量我也真是叹为观止
不过 我是不会为你的长篇大论改变我的输入法
更不用说本人的观点了
看看十六楼你好象不是在发表阁下的观点吧
逐字逐句的反驳
有意针对的状况 除非是瞎子才看不出来
我说过 我不是陈某某 你不必如此长篇大论的批斗
身为斑竹天天跳出来与人对骂 看阁下 斑竹的工作也不是很忙啊
还是这样的表现可以让你连升三级阿

顺便问一句 那个要干掉猫的Hausmeister是正常的么
如果仅是个案 就不要在这里耸人听闻了
至于阁下所说的打狗队 你可以真正的了解一下现在的真实情况
再来发表意见 这才有说服力
至于其他楼的各位言论你也要批斗
似乎大家都没你看的客观 你怎么知道你了解了全部的情况呢
不了解就主观认为问题不存在 这才可笑

我的朋友都养狗 可悲的下场也已大堆 一只在人行道被车撞死,原因是国内的车没有什么交通法则观念
一只哈士奇在空运的过程中差点被憋死 还有一只最扯 送去正规宠物医院打疫苗 兽医却不知道 这种狗是不能注射疫苗的
好像青霉素过敏一样 必须涂抹药膏 不知情的情况下 狗狗高烧一个星期 离去

此类的事件多的是 如果这样还是归于 狗主人的素质问题 是不是也太白目了

一言以蔽之  每个人看到的状况不同 遇到自己没遇到的状况 不妨先听听看看 不要那么急得跳出来
发表言论 听听看看 再说话 才让人觉得你有说服力 不是么

;) ;) ;) ;) ;)

[ 本帖最后由 YvonneFR 于 2006-10-10 10: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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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轮到愚愕然了,
短小精悍的反诘您不吃,我也为我的语气倒过歉了,
洋洋洒洒的详述您又不要,我已经预先提防过了.
还是换语音输入吧,
帖子要一点一点的会,不要写长贴,不要用框引用楼主的原话,我表示尊重,毕竟在楼主的主题里,我入乡随俗,
只是,楼主一开始发主题的时候,是否看完了版规,并,在本版内选择正确的分类,以入乡随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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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状况是 我说什么都是错 你说什么都是对”
对的不会成错的,错的也不会成对的,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如果您觉得您哪点是对的,请务必据理力争,以理服人,愚也看不愚那点在以力压人,若您觉得那点有嫌疑不妨指明确切位置.
如果您觉得我哪点错了,肯请您不吝赐教,我洗耳恭听.
我又在引用您的帖子,回复我的想法了,这个方式您不喜欢,大可以愚之道,还愚之身,只要不违反版规,道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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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有什么可说的 原本发贴得初衷现在已经尽失
现在还会有人关心问题的本源么"
您初衷尽在您的帖子里,链接又没被篡改,如果您表达无误的话,又没被删,又没被改,和谈尽失?
懂汉语的人,通逻辑的人,看完所有帖子的人,关心问题本源的人,发现了本主题的人,当然可以"关心问题的本源",本主题又没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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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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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 我是不会为你的长篇大论改变我的输入法"
随便,
一开始愚就只是在16楼最不显眼的末尾ps一句,又在20楼重申
"愚的16搂回帖只是在最末尾一个善意提醒,根本不是愚所说的重点,您是否又一次误解愚的本意?"
从头到尾您用不用标点根本不是我讨论的重点,只是顺带指出罢了,愚这是第二次指出了,望您别再错过,
就像您发主题的分类是 领养送养 ,这是不准确,婴宁儿版主把分类改到 宠物新闻 类,并用例行的短信通知您,您回贴的的语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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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更不用说本人的观点了 "
愚从头到尾都没有指望能说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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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0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你便吧 既然你喜欢逐字逐句的品味我的帖子
:D :D
挺没劲的 我想说的已经说了 道理说了多遍 再说我也头晕
别人目光短浅 我也没办法啊

本人对吹毛求疵没兴趣 希望这是最后一贴 你愿意删贴就删贴
你愿意封我的ID也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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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十六楼你好象不是在发表阁下的观点吧
逐字逐句的反驳
有意针对的状况 除非是瞎子才看不出来"
16楼是愚写的,
逐字逐句的反驳,违反了版规,道德还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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