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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被迫斗殴,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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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5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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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当时的情况:

周五晚上,我和老公,老公的4个同事(其中2个美国人,一个加拿大人,还有一个女孩,也是加拿大人)打算去公司看片子.当时是晚上1点多吧,由于是周末,之前他们都喝了些啤酒,但神智清醒,我一点都没喝.在去公司的路上,遇到两个年轻人,他们已经喝醉,走路不稳,其中一个还在呕吐.看到我们走过来,就开始说脏话,象asshole等等.

我们没理睬,顾自己走路.他们就跟了上来,一直骂骂咧咧跟了几十米,然后直接冲上来拦住我们,说些你们是哪里人什么的.我们想着赶紧把他们打发走就好,就敷衍了几句.然后他们开始骂人,什么fuck America, Chinese pig,Germany is the best!估计是新纳粹吧.还不停地挑衅其中一个美国人和我LG,还一直朝我们吐口水,我们一直忍着并且说"ok,ok, it's enough,everybody should go home".

之后我们接着走,他们继续跟,大概是看我们没动手,以为我们好欺负吧,居然开始调戏那个加拿大女孩,拉拉扯扯.期间几个男士一边周旋保护那个女孩,一边继续说"OK,够了,该走了".然后他们开始用力推其中一个美国人,好几次都撞在旁边商店的玻璃门上.但我们还是说"STOP,STOP".最后那个酒鬼狠狠一推之后,美国人一拳打在他脸上,另一个美国人一下撂倒另一个.第一个酒鬼被打后逃到马路对面,我LG追上去一把抓住他的衣服,他没逃脱,恼羞成怒朝我LG甩了个酒瓶,LG虽然躲过,但擦着头皮过去,现在有个包,但没流血.这时其他几个人也追上来,打了几拳,踢了几脚.我当时在马路这边,加上比较暗,我并没看清楚他们踢,打在那人的什么地方.然后那酒鬼迅速爬起来还想继续打,我LG摆出一个功夫姿势后,他看了看,于是拿着衣服走了.还有一个被撂倒的那个直到事情结束才爬起来.我们没管他,直接回公司了.

打架之前,还遇到两个酒鬼的两个朋友,都没喝醉,我们和他们说"you should take care of your friends, they are too drunk".其中一个一直试图拉住他们,但都没能成功,最后打起来了,他也没有参与,只是站得远远的,直到我们要进公司,他才走过来说"sorry, I don't know them very well, they are not my friends."说了几次SORRY,我们说"不是你的错",就再见了.

回到公司,大家都休息了一下,这时还看到那两个酒鬼在楼下游荡,估计是在等我们.我们没下去,等看他们走远了,这时也没心情看片子,就打算回家了.两个加拿大人走另一个方向回家.我们4个是同个方向.走了大概不到5分钟.从我们后面走来3个人,用德语问我们是不是刚才和人打架了,有人住院了,被打瘸了.他是其中一个人的表哥.那人说"我表弟说两个美国人,一个中国人".我们说"我们不会说德语".这时突然遇到LG公司另外两个同事和其中一个的德国女朋友,这个德国女孩就做翻译,问我们有无打架.美国人不想再打一场,就说没有.他们纠缠不停,而且一副要打架的样子,幸得那个德国女孩一直劝说,才没动起手.我们就说"要么我们走路,要么叫警察,不要这么纠缠".然后那人就打电话叫警察来了.一开始警察对我们很凶,并且我们确实没把护照随身携带.然后他们还做了酒精测试,美国人没通过,我LG通过了.我们也打电话叫了个德国同事来。他向警察解释了近半个小时,说我们都是安分守己的人,有正当工作,从来没有任何打架斗殴.后来的情况是:让我回家帮大家拿护照,警察给我LG和一个美国人拍了照片,说是给伤者辨认,还抄了护照号码名字,住址电话,然后让我们带着护照回家了.

整件事情就是这样.公司老板周6让我们几个去公司把情况讲了,然后安慰我们不要太担心,公司的律师会接手这件事情的.

今天听到这样一件事.昨晚公司一个同事在路上行走,被几个人拦住,问是不是美国人,知道不是后就侮辱了几句.由此推测,他们可能在找我们吧.


他们说什么住院啊,打瘸了,我们都不相信,打完后他们还在楼下游荡,怎么会打坏了呢?如果真的坏了,也必须提供医院的证明吧.至于打瘸,我早就看到其中一个走路不对劲,是打架之前,纠缠我们的时候.但我不确定是喝多了还是天生,但绝对不可能是"被打瘸".

朋友们说:1 当时他们纠缠你们时就该打电话叫警察.一般警察比较相信打电话报警的人.
我们没叫的原因是:因为公司里的员工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所以工作语言是英语,因此大多数人都不会说德语.大家德语都很差,而且还不知道那条街叫什么名字,并且想着能把他们打发走就打发走好了.到后来打架都是突发的,很迅速,自然也来不及打110了.

     2我们如果能提供那两个酒鬼的朋友的名字就好了,他在场看到全过程.
我们并不认识他,不知如何提供.

     3 在德国把人打趴下了是件很严重的事.
我们不把他们打趴,难道等他们把我们打趴么?况且他们该打!忍了那么久再不打还是人么?

现在只能等到下周看有什么情况和结果.

打了这么多字,想请教大家,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后果呢?我们真的是被迫的呀.连老板听了都说你们居然能忍15分钟,要我,2分钟就开打了.

坦白说,现在大家都比较担心.尤其那两个美国人,也很年轻,好不容易找到这个自己喜欢的工作.因为听说那些人可能是帮派分子,有很多人手估计一直在找我们.大家压力都挺大。不是我们的错,我们却要为此担惊受怕.不是胆小,而是为了这种人渣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这事非常影响工作和生活的心情啊!因为我们自己推测,不外乎两个结果:
1 如果我们不必负责.那么那些帮派分子肯定会四处找我们,我们住的地方是个很小的镇,每个人每天不见个几面的?难道以后就不出门了么?
2 如果我们必须负责,那也太冤了,还要上庭什么的,谁有那么大功夫那么多时间做这种事呢?

大家快来看看吧!真诚感谢大家的帮助!

[ 本帖最后由 bigorange 于 2006-10-15 23: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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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5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不是很懂......但觉得, 在德国, 还是公事公办的好, 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不要怕麻烦, 怕, 只会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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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哦,看来美国人也有害怕的时候啊。 开个玩笑,不要介意,不是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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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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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6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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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情况对你们不是特别有利,当然我想,如果这些人真的是帮派分子的话,警察应该知道,但是这里的警察会不会帮外国人就很难说了,如果他们这些人真的还在找你们,同时遇到你们继续进行骚扰的话,你们最好每个人身上放一个录音笔,最好能录下他们骂的一些排斥外国人的语言,这些证据都不用给警察,直接交给你们公司的律师,真的上法庭,在庭上出示。这是事后补救取证的办法,当然也许有一个取证渠道是否合法的问题,但是这就看你们公司律师的本事了,因为这种突发事件本来就很难取证,而且那么晚,也没有人证(除非你能找到那天的那个目击者),希望能帮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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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6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muelzhangyi 于 2006-10-16 11:01 发表
觉得情况对你们不是特别有利,当然我想,如果这些人真的是帮派分子的话,警察应该知道,但是这里的警察会不会帮外国人就很难说了,如果他们这些人真的还在找你们,同时遇到你们继续进行骚扰的话,你们最好每个人 ...


非常感谢!我们也在努力,希望能找到那个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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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没错,谁打电话报警就有一些优势。不过,只是优势。

第二,谁先动手很重要。

第三,如果他们先拿器械打人(这里的酒瓶),他就算是持械斗殴,法律上认为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也就不是普通的斗殴了。

如果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就一点事都没有。

私自录音是不被法律允许和承认的,拿出来也会被律师和法官忽略掉。千万别犯傻。

这种事我经历过,我把一个德国人的瓢用一个鸡尾酒杯(厚壁的那种)给开了。之后我打的电话报警,因为是他先动的手,所以一点事都没有,但后来因为持械了,罚了200多,呵呵。不过,因为其他的一点责任没有,也就不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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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6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aoteddy 于 2006-10-16 12:52 发表
第一,没错,谁打电话报警就有一些优势。不过,只是优势。

第二,谁先动手很重要。

第三,如果他们先拿器械打人(这里的酒瓶),他就算是持械斗殴,法律上认为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也就不是普通的斗殴 ...


非常感谢你的答复. 当时确实是他们一直用力推我们的人,好几次是狠狠撞在身后的玻璃门上.然后我们这边才出手的.这样算不算是他们先动手呢?
另一个器械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们手里什么都没有.他们有酒瓶,后来朝我老公丢过来后掉在地上摔碎了.但没有任何目击证人,谁相信我们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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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德国,是要提供反证的。就是说原告提出的,被告要提供证人,证明他没有作。所以是应该他头疼找一个人证明他没有作。你们告他一下就好了。

当然算他们先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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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6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aoteddy 于 2006-10-16 15:35 发表
在德国,是要提供反证的。就是说原告提出的,被告要提供证人,证明他没有作。所以是应该他头疼找一个人证明他没有作。你们告他一下就好了。

当然算他们先动手了。



先感谢!$握手$

现在警察那边估计已经立案了吧,不知道是否还可以去告?因为他们那个所谓的表哥已经先和警察说我们打他表弟.
由于公司老板说由公司的律师处理此事,让我们等待答复.等待也是一种煎熬啊!
还想请问,这个时候离开德国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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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们几个人一定要统一口径,是他们先动手的,并且先持械攻击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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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6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如花 于 2006-10-16 16:48 发表
楼主,你们几个人一定要统一口径,是他们先动手的,并且先持械攻击你们的。


谢谢.我们几个说的都是实话,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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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aoteddy 于 2006-10-16 12:52 发表
第一,没错,谁打电话报警就有一些优势。不过,只是优势。

第二,谁先动手很重要。

第三,如果他们先拿器械打人(这里的酒瓶),他就算是持械斗殴,法律上认为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也就不是普通的斗殴 ...


因为没有学过这里的诉讼法,只是自己看过写法条,所以想请教一下。哪个法律条文明文规定了,这类录音录象资料作为证据的非法性(只是想了解一下),这类证据在国内在法院庭审当中区别对待的,证据效力并不是简单被否决的,在一些情况下此类证据的效力级别还挺高呢,如果在德国这类证据是一刀切的被否决掉,个人感觉有待商榷,德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虽没有英美法系的大,但是至少在我学习过程中感觉还是有不小的自由裁量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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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6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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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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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提供的关键细节太少,至少需要知道对方伤情及诉讼目的。
比较现实的策略是依靠公司,尽可能让公司出面。
遭到帮派报复的可能性很小,德国没什么别的好,对纳粹和身体伤害的处罚是很重的,犯罪成本太高。
放心,就以你写的情况而言,只要请的律师学过法律,决不会搞到影响入境这么严重。

我很少来法律版,有麻烦的话给我发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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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E_engineer 于 2006-10-16 20:51 发表
没有任何的反侦查训练


一般的街头巷战后,哪里有直接返回自己住址的道理?!一定要反向迂回的,防止人家跟踪报仇。
所谓的殴斗等,只要警察没来,你不在现场,完全可以否认的。打完就跑也是个不错的方法
...


我们居住的镇很小,一共就那么2,3条路,一万多的人口,又不象在上海,打完叫辆车走了,茫茫人海再也找不到了.
我到这里来是来寻求各位的法律咨询和意见,这边先谢过了.但是要说胆大胆小的话,我绝对相信国内的亡命之徒要比说这
句话的老兄胆子大多了!德国右翼聚集区那么多,就等你这个胆大的又出了国的现在去单挑他们了,也算为民造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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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6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萧清泉 于 2006-10-16 21:35 发表
楼主提供的关键细节太少,至少需要知道对方伤情及诉讼目的。
比较现实的策略是依靠公司,尽可能让公司出面。
遭到帮派报复的可能性很小,德国没什么别的好,对纳粹和身体伤害的处罚是很重的,犯罪成本太高。
...



非常感谢你的意见.
由于已经由公司出面处理,所以我们确实不是很清楚对方的伤情和诉讼目的.还在等待律师的答复.
但听公司的反馈,说基本没什么问题.
再次感谢!有什么情况我一定会再来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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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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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7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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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7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他们是新纳粹的性质,你们又有公司撑腰,这个问题不用担心。

要注意的是,以后在这个小镇上,太晚了就别出去了,平时出去也要多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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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7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ilorman 于 2006-10-17 00:10 发表
既然他们是新纳粹的性质,你们又有公司撑腰,这个问题不用担心。

要注意的是,以后在这个小镇上,太晚了就别出去了,平时出去也要多人在一起。



非常感谢你的关心和建议:)
我们现在就是这样做的!

[ 本帖最后由 bigorange 于 2006-10-17 11: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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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7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ilorman 于 2006-10-17 00:01 发表
当时你们应该报警



对德国法律不甚了解,否则当时肯定报警了!我们觉得把醉汉打发掉就好,谁知....$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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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7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muelzhangyi 于 2006-10-16 19:34 发表


因为没有学过这里的诉讼法,只是自己看过写法条,所以想请教一下。哪个法律条文明文规定了,这类录音录象资料作为证据的非法性(只是想了解一下),这类证据在国内在法院庭审当中区别对待的,证据效力并不 ...



虽然我也不是学法律的,但我知道,没有征求当事人的同意或是有特别许可是不允许把谈话内容录音的。这样的的做法是建立在一个不合法的基础上的,所以在法庭上是没有法律效率的。

如果你是学法律的,应该知道,再合理或有效的证据,也会因为取证的不合法而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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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7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LZ在东德吧,赶快离开吧,人要活得潇洒,不能憋屈。德国人要你们纳税养那帮老头老太和无业游民,从心底里却反感外国人,何必用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人生短暂,对自己好一点,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养育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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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7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易北的音符 于 2006-10-17 23:14 发表
LZ在东德吧,赶快离开吧,人要活得潇洒,不能憋屈。德国人要你们纳税养那帮老头老太和无业游民,从心底里却反感外国人,何必用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人生短暂,对自己好一点,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养育自己的父母。



不是,我在靠近Stuttgart边上的一个小镇.
不过赞同你的说法!其实在这件事发生之前,LG已经辞职了,那晚是大家聚会.发生之后就更想早点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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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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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同情楼主的遭遇,出门在外真的有时身不由己,我个人觉得不管遇到什么突发的事情还是叫警察来解决是最好的办法,尤其是在德国,治安还是会比其它的一些欧洲国家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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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贿赂警察!用万能的金钱砸死警察,然后串通警察告那两个德国人企图强奸,抢劫,谋杀,然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精神损失。然后审判过程中贿赂法官和检察官,贿赂证人捏造假口供和假物证,将他们打入牢房后,贿赂监狱长和囚犯,将他们弄死在监狱里,然后贿赂法医开具死亡证明。。。。大功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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