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萍聚头条

查看: 1155|回复: 9

[其他] 车速表的误差与超速处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2-27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微信登录

x
现在,路上抓拍超速的电子眼越来越多了。在使用电子眼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执法时,有些地方对被测车辆只要超过规定限速就对其进行处罚。比如:在限速为60公里/小时的路段,只要测得车辆速度大于60公里/小时(比如61公里/小时),那就认为该车辆有超速违法行为。其实这样的认定方法是错误的,俺之所以说这是错误的,是因为超速违法的基础数据是测得的车速数据,而不管是什么测量过程都是有误差的。
在车辆行驶速度的测量过程有,主要的误差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1、车速表误差:
根据国家标准(GB/T 15746.1和GB7258-1997),车辆在出厂时,其车速表的误差不得大于+20%~—5%。那么,当机动车驾驶员开车以60公里/小时的时速行驶时,这时车辆的速度范围可能是在48~63公里/小时之间。也就是说,当驾驶员盯着车速表,精确地以6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时,但它的实际车速可能就已经超过60公里/小时,已经进入了电子眼所认定的超速违法的范围之内了。
必须指出的是,车辆的车速表的误差只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就是合格的,是可以合法出售的。而驾驶员按照合格的仪表指示驾驶车辆,并没有超过规定限速的,那么其行为也是合法的。驾驶员的合法行为被判定为违法时,其判定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至少也是有失公允的!
二、车速表的读数误差:
对于车速表来说,其最刻度值一般为10公里/小时,小于这个数值的部分,只能靠驾驶员按照车速表指针的位置来估计。而这样的估计本身就是有误差的。一般情况下,其估算误差为刻度值的五分之一,也就是说,当驾驶员从车速表上读取车速时,可能会带来2公里/小时的误差。另外,由于绝大多数车速表都是指针式的,这样的仪表在读取数值时,会因视线角度的不同而带来不同程度的读数误差。当车辆行驶在路上时,没有哪个人敢去调整视线的位置去精确读取车速,这样也会带来读数误差,有时还会相当大。
三、电子眼的测量误差:
前面说过,超速电子眼的基础数据是系统测量车辆行驶速度的数值,从这个方面来说,超速电子眼属于计量器具。对于一个计量器具来说,其测得的数值总是有误差的,只是误差的大小不同而已。特别对于路面车辆的测量,由于被测区域的路况、气象条件、电磁干扰等的影响,都会造成测量误差。而这样的误差往往是不能忽略不计的。还不要说电子眼设备本身还有因分辨率而导致的“当量误差”等。
四、总体误差:
对于一个检测过程来说,其总的误差为所有误差之和。也就是,当使用超速电子眼进行非现场执法时,对于一个被判定为有超速违法行为的车辆的测量过程中,其总体误差为上述所有误差之和。
也许有时某一个单项误差本身并不大,但是,但将所有的误差都加到一起时,所测量的结果有时就会相当大。严重时,会导致测得的数据因误差过大而不能做为测量结果来使用。

从以上分析可见,超速电子眼在非现场执法时,如果仅仅依照电子眼的所测得的数据来做为依据,且只要超过规定的限速就判定为违法的做法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法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对所有的误差进行分析后,在测得数据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系统可能会产生的最大误差后,再做为判定其是否存在违法的行为。
至于道路最高限速的设置是否合理等,不在本文讨论之列。但是,合理地规划道路,合理地设置道路的最高限速,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共资源,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毕竟我们国家现在的道路资源很有限,合理地充分地利用好这些有限的资源,不仅仅是造福于驾驶员,更多地还是造福于社会和广大民众。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7-2-27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1. 德国车表误差是有规定的, 只能快不能慢的. 就是说你车表上速度是100的话实际速度是小于100. 如果这车的实际速度大过车表上的速度的话这车就出不了厂了.

2. 德国罚单上上的速度都是你实际速度上减去3或在国道或高速上减4的速度.

3. 德国的照相机都是在开50的地方你开了超过59再拍的.

4. 德国不想被拍最好就是最多超9Km/h. 想要砖误差的空子是几乎不可能的, 除非你有一位在交通法规上很专业的律师.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7-2-27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upernova 于 2007-2-27 19:40 发表
1. 德国车表误差是有规定的, 只能快不能慢的. 就是说你车表上速度是100的话实际速度是小于100. 如果这车的实际速度大过车表上的速度的话这车就出不了厂了.

2. 德国罚单上上的速度都是你实际速度上减去3或在国 ...

$支持$ $支持$ $支持$ 很有用的信息,而且我感觉说得很正确,我GPS测出的车速永远比车表上的要慢,而且确实似乎要超速近10公里才会触发照相机…………$汗$ $握手$ $握手$ $汗$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7-2-27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ak 于 2007-2-27 22:11 发表

$支持$ $支持$ $支持$ 很有用的信息,而且我感觉说得很正确,我GPS测出的车速永远比车表上的要慢,而且确实似乎要超速近10公里才会触发照相机…………$汗$ $握手$ $握手$ $汗$

这实验做的成本可不低啊:D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7-3-1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liak 的帖子

德国有人做过试验的,说是时速超过250公里,电子眼就拍不到了,也就不拍了。:D

看来它也有反应迟钝的时候。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7-3-1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ruecken 于 2007-3-1 11:34 发表
德国有人做过试验的,说是时速超过250公里,电子眼就拍不到了,也就不拍了。:D

看来它也有反应迟钝的时候。


这只是针对雷达型号的测速仪。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7-3-1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没介绍超多少怎么罚呢,正在等罚单,超了十多,还在试用期,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7-3-1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indyprc 于 2007-3-1 17:31 发表
楼主还没介绍超多少怎么罚呢,正在等罚单,超了十多,还在试用期,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

没什么事, 15以下25欧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7-3-1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30公里区,当时看了一下表,四十到五十之间,
现在又不确定到底是多少了,希望别超过15呀。
只要不去上课,怎么都好。
是想去便宜的加油站加油所以绕路了,省了2块钱油钱,结果花了十倍罚款。以后还绕路去便宜加油站吗?
$怒吼$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头像被屏蔽

TA的专栏

发表于 2007-3-2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AGB|Impressum|Datenschutzerklärung|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网站地图

GMT+2, 2024-5-19 17:11 , Processed in 0.060713 second(s), 20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