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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纠纷] 请教高人印度公司能否起诉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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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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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请教一个国际贸易上的纠纷问题。

我公司是做国际贸易的,于2006年十月左右从国内海运一批小货到印度德里,发票是用德国公司的名义开的。印度客户于收货后的一个半月后才发邮件说缺少几个小配件,因为是时隔加上海运时间有两个多月了我们也无法查实,我们便告知以后订货再补给,或者他们先在印度当地买,我们以后再补给。当时他们就唧唧歪歪说三道四,搞得很不愉快,后来我们没理他们也不想再跟他们做生意。这件事情也就暂时淡忘了。

2007年3月16日,也就是今天。我打开邮箱居然开到他们又用一个不同的电邮地址发了邮件说什么上次那批货的加热器我们将110V的当成220V的电压发给了他们。要求我们马上重新给他们发220V电压的加热器。如果我们再不答复他们就去印度当地的中国大使馆投诉我们公司还有找律师起诉我们公司等等。时隔4个多月到今天他们才告知电压不对,我们如何查证他们是否在说谎?

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怪事,没有经验,请教一下这里的各位高人,像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是好?如果他们起诉我公司的话能否成立?我们是没有签订销售合同的,只有电邮往来还有发票,提单复印件等。谢谢大家!

[ 本帖最后由 Lavandin 于 2007-3-16 22: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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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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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怕什么啊,让他告,你们没有合同,就没有约定管辖地,按照一般规则,由被告住所地所在国家对案件实行管辖,这是通常和主要的管辖情形。就是说案件归德国管辖,首先你要确认你们没有交错货,其次,你要落实你们之间所有往来的文书,最后,整理你们交易的商业文件,比如提单装箱单,还有发票等材料,而且你应该查一下,是不是以前交易过110v的加热器,如果没有,根本不用担心,因为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他们附有举证责任,让他们提供证据,你反驳就好了。另外不知道你说的加热器多少钱,我也做预热器,专业给柴油机用的,最贵的也不过800多欧元。我估计,他们不会因为一个加热器来德国告你的,根本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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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的加热器是一批的话,就算真是发错了,也应该先退货,再补发,最多就是你赔偿运费和一些因此产生的损失,比如报关费用等,他们要是能给你交一批110v的货,也算他们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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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7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楼主公司管理还是比较混乱的,居然自己都搞不清楚交付的货物的具体情况

其次,人家要起诉你得到德国来,我觉得这对他们来说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对他们来说有个值不值得打官司的问题。
在我看来,除非他们确实遭受了巨大损失并且有信心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损失,否则不会真正起诉你。不过做生意要讲究一个诚信,如果确实自己不对,该认的还是要认,否则和这家公司以后生意没的做不说。还会给我们国人脸上抹黑,保不准现在印度人对国人的看法和二楼的对印度人的说法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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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7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答复。因为我们是中间商,是国内的供应商代替我们安排验货和发货的事情,我们当时也跟他们确认了是要220V的电压。现在供应商说因为时间太长的关系,加上人员变动的缘故他们也无法查实是否发错货。如果货物真的出现误差,按照惯例,他们应该于收货后的一个月内联系我们更换。现在时隔4个多月才告知,我们觉得有问题。讲究诚信当然是要的,只是光凭这个印度人的一面之辞很难相信他们所说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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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8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知道有什么可紧张的,德国公司给我的客户发货也有错的,让客户退回来,交给厂家,厂家会给你Guthaben,运费方面的损失,或者中间商赔偿,或者厂家赔偿,就完了,如果客户认为你们的货发错了,马上把货退给你就好了,退不出来就是撒谎,退出来就是你们的责任,不用推卸,多简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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