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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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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花鞋子梅花咒》--作者:西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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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5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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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落红尘

  蚕在春天吃饱了桑叶,然后便开始蜕皮。变态。吐丝。挣足了性命地吐丝,把整个身子都吐得通透净明。亮晶晶的丝一道道地吐出来,光滑,柔软,洁白。如雪,如玉,如月光。千条万条,纵横,纠缠,缚绕,结成一只温暖的茧将自己围裹,有如养伤。

  它们静静地伏着,希望有一宵好眠,养精蓄锐,羽化成蛾,以便选个雾气迷离的清晨破茧而出,飞去更高更远的世界——然而人们偏不许它如愿,他们将一根针刺破茧壳,把熟睡的蛹杀死在飞舞的梦里,然后用开水煮透,将茧破掉了来缲丝,再纺成线,用来织布,刺绣,裁衫。

  罗、绫、纨、纱、绉、绮、锦、绣、绢、绸、缎……每一件华衣,每一样绣品,都是成千上万个「春蚕到死丝方尽」的无言悲剧,充满了辛酸,伤痛,以及未能化蛾的梦。

  后来周自横想起同洛红尘相遇相识的一幕,便不得不相信了命运——原来一切都是注定的。

  他第一眼见到洛红尘,便惊为天人。

  夫子庙贡院西街,熙攘嘈吵的闹市,行人来来往往,拉脚的三轮车夫不耐烦地按着喇叭,小贩与老外用半生不熟的英文单词在讨价还价,新出炉的炒栗子香和饭店倒泔水的味道沆瀣一气……而洛红尘坐在街市的一角,静静地绣鞋样。

  梅花跟儿,白绫衬底,绸缎面儿,红,黄,绿,紫,都是颜色中最鲜艳的,绣着缠枝牡丹,春秋草虫,琳琳琅琅钉在丝绒展布上,成双成对儿的,一步一个脚印,妖娆而香艳。柜台正上方扯着红丝绳,也挂满了绣蝴蝶和各色小鞋儿,有一些故意做旧了,磨得微破,缎面不知用什么薰过,泛着古铜色,仿佛贵族落魄,公主蒙尘,凭添了一份沧桑。

  而那异香异色的绣鞋间,坐着默然无语的洛红尘,半低着头,前刘海儿烫得弯弯地遮在额上,长长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半月形的阴影,盘花扣半袖掐腰的绣花唐装蓦然间混淆了时间与空间。

  大太阳明晃晃地照着,蝉在树深处尖声嘶叫,半融的柏油路软弱地呻吟:就要化掉了,就要化掉了。但是洛红尘,她这样地沉默,这样地阴凉,这样地自我又忘我,脸上一丝汗都没有,双手飞快地穿针引线,却偏偏给人一种静的感觉,静如绣像。

  在周自横眼中,洛红尘不像一个真的人,而更似电影布景或月历画片,再或者,是一个旧时代的梦,从唐风宋韵中走出来,随时一扬袖,就又会随风而去,遁入前朝。

  传说中的莫愁女,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然而同时,她又给他一种极其稔熟的感觉,仿佛三生石上旧精魂——贾宝玉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周自横一时看得出神,呆呆地站在绣花店前,既不知进去,也不肯走开。

  店名叫「无针」,无针绣坊。

  想想十分不通,无针,如何绣?但是自横觉得这名字很合宜,这名字就像洛红尘相对于这家店,热闹而清冷,鲜艳而素净,充满了矛盾。

  生命的本身就是矛盾的,所有的感情,所有的缘份,所有的离合与聚散,也都是矛盾。

  自横就这样站在大太阳底下,站在无针绣坊前,于市声和蝉声中无端地发呆,模糊地想着生命中的大题目。

  还是梅绮拉了他一把,使他惊醒:「自横,给我买只绣鞋好不好?」

  「鞋子也可以买一只?」自横失笑,不知是笑梅绮抑或自己,「不是要买成对儿的吗?」

  「成对儿的多没意思,反正这种鞋子只是工艺品,又不当真买来穿。我就要买不同样儿的。」梅绮说着,趴在柜台上指指点点,批评这只的绣工不够精巧,那一只面料太粗糙,自言自语好像完全没有看到洛红尘那个人。

  但是自横知道,这番话恰恰是说给店主听的,为的是给等会儿的讲价做铺垫。这是他一直不满意梅绮的地方,每次买东西,都恨不得把对方的货品贬得一文不值,仿佛带着很深的愁苦与烦恼,不像购物,倒像对方欠了她陈年的租子不还,她现在要讨回来似的。

  他最怕的事情就是陪梅绮逛街,偏偏梅绮最喜欢的游戏就是逛街,购物,以及讨价还价。而自横坚信「恭维女性是男人起码的美德」,遂以惊人的毅力克制着自己,从不对梅绮的逛街恶行略置一辞。或许,正是因为这份怙恶不悛,才使梅绮越来越嚣张放肆,变本加厉?

  奇就奇在,听任梅绮怎样挑剔苛责,低头绣花的洛红尘只是端然不动,好像并不在意这份生意,又似乎笃定梅绮批评完了一定会买。她的沉静,与梅绮的聒噪形成鲜明的对比,让自横暗暗叹奇,惊异于同样是女人,造物主何以把她们生成这样绝对的两个极端。

  梅绮终于选定她中意的三只鞋子,开口问价。

  洛红尘终于放下她手中的绣活儿,开口招呼。

  梅绮的话完全在自横意料之中:「这么贵?又不是金丝银线,又不是真古董儿,摆设儿罢了,干嘛要这么多钱?哎,我只想买一只呀,你当然要给我打个对折。剩下那一只你再卖嘛,不会卖不出的。就算真卖不出,你可以再绣一只呀。还不是一样?」

  洛红尘的表现却让他始料未及,她只是静静地笑着,只等梅绮抱怨完了,又轻轻把刚才的价码重新报一遍。梅绮恼怒,举出更多的理由说明那些绣鞋不值那个价儿,并且指出什么地方也见过同样的货物,价格就比这里至少低一倍。然而随她怎么说,洛红尘却仍然只有那一副笑容,那一个价钱。

  梅绮有些焦燥起来,做出要走的样子,又不甘心地告诫:「现在有多少人会有闲情买这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你做成我这笔生意,多少也是赚了。我走了,你这一天就白开店了,租金水电都白搭,哪头合算?」

  她那种推心置腹的说辞让周自横忍不住笑起来。洛红尘也笑了,接着报出一个略低的价格。

  梅绮知道这是最后的结果,仍然不服气,但总算是得了一点甜头,于是成交。

  自横第一次看到有人在格价上赢了梅绮,深以为异。尤其洛红尘不卑不亢的态度让他觉得新鲜,扰扰红尘中,这样沉静清冷的女子,他是第一次看到。鬼使神差地,他在付账后忍不住问了一句:「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洛红尘和梅绮同时吃了一惊。洛红尘微微迟疑,梅绮怒目而视,自横有些窘,取过找赎的零钱,低低说:「对不起。」

  就在他回身的瞬间,他听到洛红尘清楚地回答:「我姓洛,洛阳纸贵的洛,洛红尘,误落红尘。」

  万籁俱寂,有暗香袭来。自横震撼莫名至不能自已。洛?在哪里听过这个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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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洛红尘鞋上的绣花

  误落红尘。

  然而偏偏,她是这样地遗世独立,不染凡尘。

  那是周自横和洛红尘的第一次见面。

  他一直深深地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记得那天的蝉声和炒栗子的香味,记得那绣彩斑斓的画面,和那斑斓中的人淡如菊。

  他期待和红尘的再一次见面。

  但是不知为什么——忙只是一个藉口,如果肯找,去观前街打个转儿的时间总还是有——接下来的两个月里,自横一直没有再去「无针绣坊」,虽然他常常在某个不设防的时刻里想起她,想她唐装胸前的盘扣,还有手中精致纤巧的绣鞋,洛红尘和绣花鞋,成为落进自横心里的一根刺,拔不出。

  晚上,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洛红尘抱着他哭,哭得眼睛流出了血,滴在绣花鞋上,那双绣鞋端端正正地摆在他和洛红尘中间,但是红尘的脚上,却只是光洁白净,没着鞋子。

  绣花女洛红尘不穿鞋子的赤脚给了周自横很深的刺激。

  他有一天问爷爷:「梦见一个不穿鞋的女人是什么意思?」

  爷爷在解放前曾经给算命先生当过学徒,囫囵吞枣地学过一些周公解梦和五行八卦,虽然没有真正挂牌执业,却时不时给邻居批个八字或者测测字耍乐,虽然十试九不灵,却因此得了个绰号「周公」。他没有正面回答孙子的问题,却笑眯眯地说:「你是该结婚了。」

  自横问:「这是周公解梦上说的?」

  「是弗洛伊德说的。」

  自横失笑:「周公也看弗洛伊德?」

  爷爷答得最妙:「与时俱进。」

  自横更加大乐。

  奶奶接过话头说:「阿横呀,说起来你也眼看着三十了,老大不小的,是该早点娶亲了。」

  因为爷爷的缘故,奶奶很冤枉地得了个顺理成章的绰号「周婆」,听上去很八卦,但她其实是个严肃端正的小老太太,个子原本不矮的,但因为害风湿而长年佝偻着,又瘦,整个人好似缩水,说话的时候总是伴随着咳嗽声,仿佛有痰堵着话头不让说出来。

  「阿横呀,咳,你那个对象儿,咳,梅姑娘不错,对老人,咳,也知道孝敬,你爷爷给她算过,跟你很合适的,有旺夫命呢。」

  「是吗?」自横笑起来,倒有点兴趣,「爷爷,您说说,梅绮怎么个旺夫法?」

  周公掐指道:「那天我算了一下,梅姑娘是丙辰年生人,五行属沙中土,天上之龙。」

  自横打岔道:「这就不通,又是土命,又是龙,肯定不好。龙行于天,应该是高高在上,行云布雨的,所谓神龙见首不见尾。一条土龙,算什么?」

  「你懂什么?」周公瞪了孙子一眼,慢慢解说,「此人聪明伶俐,四海春风,一生衣禄无穷,身闲心劳,好交朋友,中年事业兴隆,晚景财旺。女具贤能之命。」

  周公一边说,周自横一边默记,听到最后一句笑起来:「梅绮『能』是够能的,『贤』则未必。不过『聪明伶俐,好交朋友』倒是真的,不然也不让她做公关经理了。是不是『中年事业兴隆,晚景财旺』,可就难说了,将来的事,谁做得准?总之,打个七十五分吧,再多就算了。」

  周公不理他,只管自说自话:「你属虎,她属龙,很合的。你是一月生的虎,最合娶九月生的龙,如果这样,就永结同心,德高望重,一生顺昌的。」

  周婆忙问:「那梅姑娘的生日是不是九月?」

  自横笑:「你们说的都是阴历,谁弄得清这些。」

  周婆不满:「人生大事,你怎么一点也不上心呢?咳,人家梅姑娘没名没分跟了你这么多年,该结就早点把婚结了,咳咳,不要耽误了人家。」

  「什么叫耽误人家呀,说得好像我多占便宜似的。」自横苦笑,「时代不同了,奶奶,现在这叫试婚,很正常的。」

  「什么试婚呀,同居呀,咳,性体验呀,一夜情呀,别以为我不知道,咳,你们那些新名词儿,咳,说破天来,事实都是一样,咳,就是白糟蹋人家黄花闺女,咳咳,会有报应的,咳咳咳。」周婆撇着嘴,咳着,数落着,越说越恨,头上的发髻一点一点地,好像在替她的话助威。

  奶奶终年梳髻,头发早已掉得半秃,但是不知里面塞了什么,一直维持着表面的丰满圆实。她对自己的发髻很在意,从来不许别人窥破头发里的秘密,并且为了捍卫这个秘密坚持自己染发,而且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梳头,等到见人的时候,髻子已经挽得很严谨,纹丝不乱。那样天长日久的一份执着,其实是很可敬的。

  自横怀疑,连爷爷也不曾见过奶奶梳头,并且不知道那髻子里塞着的到底是棉花亦或木屑刨花。奶奶以前是喜欢用刨花水梳头的,自横很小就晓得留意邻居谁家盖房子打家具,以便向人要刨花整篮地提回家来给奶奶泡水。要不来就偷。自横偷刨花手脚很麻利。偷刨花的经历带给自横许多有趣的童年回忆。直到现在,他只要想起小时候,脑子里首先泛起的印象就是漫天的刨花。

  那些刨花和洛红尘鞋上的绣花到底有些什么关连呢?

  奶奶几十年坚持用刨花水梳头,笃信这样可以黑润头发,可是头发照样地掉,染黑了,塞满了,不知骗别人还是骗自己,但仍是信,仍然到处寻找刨花,几乎以此为事业;洛红尘呢,她绣了一双又一双只能看不能穿的绣花鞋,可是梦中的她,却是一双赤脚。

  这两者间,有什么联系吗?

  只有问弗洛伊德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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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理循环

  「阿横,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周婆不满地喝斥,她等闲不说教,但是只要开口,就必然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咳咳,你从小没爸没妈,可不是没教养。咳,别说奶奶没教过你,有句老话,咳,叫做『淫人妻女者,咳,妻女必为人淫』,咳咳,天理循环,报应不爽的。」

  「奶奶,你这可是越说越严重了。」自横夸张地感慨,「怎么中国老祖宗的话,句句都像诅咒?什么『淫人妻女者,妻女必为人淫』,什么『循环』、『报应』?分明是挟怨报复,自我催眠。你怎么不说是那些姑娘把我给糟蹋了?现在的姑娘,婚前没有性行为的才叫稀奇呢,要不就是长得太丑,要不就是乡下人。稍微有见识的,哪个不是谈过十次八次恋爱,大家走在一起,先就说明白了,好聚好散,哪有什么报应不报应的?」

  请来照顾两老的保姆三姐是个中年乡下妇女,听到这话,点着头说:「我刚进城那会儿,也听人这么说过来着,说现在城里的姑娘都等不及了,不结婚,卷个铺盖就敢到男方家里落户,有的连孩子都有过两三个了,搭伙儿过了七八年,还是照样不结婚。说这是新潮。倒是老处女,反而被人笑话不开通,是乡下人呢。」

  周婆不信:「那这南京城里,咳,就没个真姑娘了?」

  周自横忍着笑,一本正经地说:「哎,您别说,我还真有一哥们儿,自称交往过十几个小姑娘,全是没开苞的,我们都奇怪他怎么这么好运气,结果您猜怎么着?」眼看爷爷奶奶三姐的眼光全聚集过来了,故作随意地一抖包袱,「结果啊,我们后来才知道,那哥们儿的工作是幼儿园园长。」

  周公大笑,骂:「兔崽子们,不怕折寿。」三姐却仍是不懂,还只管问周婆:「幼儿园园长怎么了?幼儿园园长特别好找对象?」

  奶奶板了脸,连咳嗽都忘了,厉声喝:「一点正经没有,就会这些闲嗑儿。别人怎么说我不管,我就问你,你到底什么时候给我带回个正经媳妇来?别光知道拈花惹草没定性儿。等到报应来的时候,就晚了!」

  自横见风头不对,忙使出绝招来,话题一转:「奶奶,我们这辈儿人是这样的啦,不如您给我讲讲我爸妈那时候的事儿,我爸和我妈是怎么认识的?他们怎么见的第一面?谁先看上了谁?」

  这一招屡试不爽,提到父母,奶奶立刻闭了嘴,只管长吁短叹地独自去回忆,渐渐便没声没息了。

  自横觉得自己有些残忍,可是他是真的想知道一些父母的故事。他自小跟着周公周婆长大,对父母的所知极其有限——母亲是在生自己的时候就难产死了的,父亲倒是见过,但是对自己一向冷淡,大概是不愿意看到自己从而联想起早逝的妻子吧,把他寄养在爷爷奶奶家后,就很少见面。

  五岁那年,父亲再婚,娶了后母,一个幽淑娴静的女子,长得极美,对自己也是很好的,常常瞒着父亲到爷爷家来探望自己,每次都带来丰厚的礼物,温柔地抚着他的头发叫他「阿横」,对他形容他父亲是一个多么好的人,有多么关心他,想念他。他并不相信,但是情愿相信,并且觉得,有一个这样的继母,已经是命运的额外开恩——命运并没有派给他一个像是童话里常有的那种恶毒后母,他便还不算是一个太不幸的少年。

  然而好景不长,继母怀胎九月时,过马路出了车祸,一尸两命,父亲当时就疯了,不久郁郁而终。听爷爷奶奶说,他们葬在梅花山公墓里,但是二十多年来,自横从来没有为自己的父母扫过一次墓。并且也不知道,父亲的坟到底是挨着哪个母亲近一点。祥林嫂因为寡妇再嫁而一直担心到了阴曹地府后会被两个男人分尸,再婚的男人呢?父亲在九泉之下与两个妻子重逢,又该如何取舍?也许黄泉世界早已先地面一步实行性爱开放了吧,不然何以处理那些痴男怨女的多重情爱?

  幼年失怙成为自横心里永远的痛,但是另一面,他又以此为营养,训练出自己冷静而敏感的个性,随时随地可以把自己分成两个人:一个是「成功网」精明强干、独立独断的年轻总裁周董;另一个,却是多愁善感、拒绝成长的忧郁少年阿横。他以他的灵感走在时代的最前端,他以他的冷静准确地捕捉商机。

  他喜欢在暗夜里静静地想象父母生前的故事,对他们的一无所知,只会给这想象带来无穷的可能性和传奇性。那是三十年前的人生,远隔了时间与空间,却依赖神秘的血缘和他呼吸相关。多么让人激动!

  晓风带着莫愁湖的幽艳凌波度水潜潜而来,感觉里,三十年前的月亮总比今天的要圆,要亮,三十年前的爱情也总比今天的更为荡气回肠。

  那时的玫瑰花是有香味的,那时的夜莺会唱歌,那时不相识的男女走到一起来要经历千山万水,一旦动了情就誓死相从,非君不嫁,非卿不娶,随便一句甜蜜的话说出来都有千钧重,诺言是要实现的,约会和情书必不可少,玫瑰花比钻戒更重要,背叛会被天打雷劈——或者像奶奶说的,会有报应。

  自横有些艳羡那样的感情,但是他自己,从来就没打算过要从一而终,并且早已在初三夏令营时就已冲破樊篱,永远放弃了专一的资格。「专一」在今世是失传了的美德,是古董,可以像洛红尘的绣花鞋一样挂起来做展品的,除了欣赏外,没有任何实用价值。

  ——思路一转,又绕回到洛红尘身上来了。

  自横有些惊讶于自己的纠缠,这样的魂牵梦萦,是有些不大寻常的吧?

  他终于决定要再见红尘。

  周公叮嘱:「去夫子庙,别忘了顺便替我带腐乳肉和砂锅鱼头回来,老正兴的,别买错了,别家的鱼头没法吃。」

  爷爷对老正兴鱼头的迷信程度,与奶奶之于刨花水梳头可以亮发相仿佛。

  每个人都有信仰,为了某件事某个人,大到国家民族宗教政治,小到砂锅鱼头刨花水。商人信钱,政客信权,梅绮相信名牌时装和化妆品,而周自横,他的信仰是回忆。他永远迷恋一些失去了或找不到的东西,对一切的得到都觉得失望。

  也许是因为他的创业太顺利,物质生活过于充实,也许是因为他是个孤儿,自小拥有的感情太贫乏,谁知道呢?

  问弗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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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针绣的奇遇

  带着一种言说不清的患得患失情绪,周自横再次来到了夫子庙。

  但是贡院西街的「无针绣坊」却不见了。

  照样是人来人往,照样是阳光明媚,照样是五味杂陈,一切都和两个月前一样。然而原来「无针绣坊」的金字牌匾,却暗渡陈仓,换成了白底红条的滚动霓虹灯箱,写着「丽丽发屋」。隔着玻璃门望进去,可以看见老板娘也是一个妙龄女子,极短的卷发染得五颜六色,穿很节省的布料,踏很高的厚底凉鞋——她和洛红尘,除了都是女子外,没半点相象。

  周自横在发屋前站了很久,心底有种莫明的绝望,风中传来桂花的香味,使他清楚地意识到,夏天就要过完了。

  秦淮河上船来船往,没有咿呀的桨声和叮咚的评弹,取而代之的,是机动小艇突突的颤吵,劣质音响声嘶力竭地唱: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水面上浮着瓜子壳与空的可乐罐,把传说里的脂香粉腻毫不含糊地割裂开来,连一丝浮想联翩的空间也不留下。即使想象力最丰富的人,也无法把眼下这条逼窄拥挤的河道与当年艳名动天下的秦淮风月联系起来。

  周自横越发怀疑洛红尘只是自己梦里的一个人,而并没有真的经历过那样一段无针绣的奇遇。

  他提着「老正兴」的腐乳肉和砂锅鱼头走过正午的秦淮河畔,一遍遍对自己说:「无针绣坊」关了,洛红尘再也见不到了。她就像这秦淮河上可思不可见的香艳传说一样,亲切而遥远,缥缈而真实。两个月前的惊鸿一瞥已如秋天枫叶般成为绝版,永远没有机会再红艳。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一点头,看到脚下的河堤上静静地躺着一只小巧的绣花鞋,只有半只手掌大小,显见只是工艺品,而并非某人穿到这里来。

  红色的缎面,猩红,几乎照眼生疼的感觉,绣工很精致,方寸之地里已经挤下了蟾蜍、蛇、蝎子、蜈蚣、蜘蛛——是谓「五毒」,传说有辟邪祛病之效。可是这样邪恶的五毒,不招邪祟都难得,还能祛病?谁会信?

  可是在这样的时候,这样的地点,这样的心境下,竟然可以邂逅一只这样的绣花鞋,总是有点缘分的吧?

  说不定,它便是出自洛红尘的「无针绣坊」。是无针坊里的绣花鞋误落在红尘。

  宝玉和黛玉,也都是误落红尘的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红楼梦』之成为千古绝唱,是因为只有半部。倘若谜底公开,还不是沦落入坊间故纸堆?

  周自横心中灵感闪现,莫名兴奋。每一次将有大举措时,他的心里都会涌起这种兴奋感。这一刻,他又从少年阿横变成了商人周董,杀伐决断,日进斗金。

  是那只绣花鞋带给他的灵感。他俯身捡起,脚步渐渐变得轻快。等到打开奔驰车门坐进驾驶座时,思绪已经完全清晰。

  他把绣鞋拴在车座前方,当它是一件吉祥物,对着看了很久。

  「无针绣坊」关了,洛红尘再也见不到了,于是周自横的信仰里便又多了一种色彩——闹市里低头刺绣的红尘将成为记忆中永远的痛与美。

  因为不可重复,而无法替代。

  永恒的都是瞬间。

  流星和昙花之所以至美,皆因稍纵即逝,永不回头。

  一如,洛红尘。

  竞选「金陵十二钗」的活动在「成功网」上一经推出,立刻引起了网上网下整个江南地区的震动。

  首先是竞选条件的苛刻:美只是最基本的条件,关键是学问要好,至少是正规院校本科毕业,掌握两门以上外语,精通电脑操作和网络语言,熟读『红楼梦』,而且一定是庚辰本,能歌善舞,并且至少懂得一样乐器——这哪里是「金陵十二钗」,分明是「女子十二乐坊」。让人不得不猜测,活动背后可能藏着一个更大更长远的包装计划:要么是为重拍『红楼梦』选角,要么是想跟风再组一只女子乐队。

  其次是奖项高得惊人:冠军得主赠送两室一厅现房一套,全装修,家电齐备;亚军和季军各奖轿车一辆;十二名入选者都可以获得免费欧洲七日游,如果愿意签约「成功网」成为公司雇员,不论分到哪个部门,起薪点是年入十万,提成另算。

  这样的条件,不可能不引起世人的关注,也不可能不令稍有姿色的少女们心动。虽然报名条件如此苛刻,然而来应征的人还是摩肩擦踵,络绎不绝。

  于是有报刊记者暗示这次大赛的目的旨在赚取高额报名费,又有小道消息说其实冠亚季军早已内定,什么新房香车根本就是幕后老板们原本就打算送给自己小秘的豪华礼物,不过是做个名分借着这样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送出,不仅送了礼,还捧了星,何乐不为?更有人说「成功」网老总周自横把自己当成贾宝玉,所谓选美,根本是替自己征友,报名者不献身,连入围的资格都没有。

  但是任人怎么说,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美女们还是勇往直前地蜂拥而来,使尽浑身解数一决高下。相关媒体也都响应不绝,意图分一杯羹。广告赞助商掐指一算,只交一份网络广告的钱,但是电视会直播大赛,报纸会跟踪报导,事实上等于打遍了各种媒体广告,不知多划算。

  一时间,成功选美成为大江南北的关注焦点,街头巷尾,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听到关于选美内幕的轶闻趣事。公关经理梅绮每天答记者问,一方面要绝对保持口径一致,不能朝三暮四给出错误讯息,另一面又要做到每次发言的角度都有所不同,以保证记者可以翻新炒作,给读者一种新闻更新的错觉,不致让媒体冷落下来。

  那些能言善道的记者每次都会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像梅小姐这样才貌双全的美女,有没有考虑过自己参选呢?一定会为大赛增辉的。

  重复的次数多了,梅绮的心也热了起来,同周自横商量:「我也想报名。你觉得我能得第几名?」

  自横煞有介事地上下打量一番,认真地答:「凭你的条件,入围是不成问题的,正式比赛嘛,我估计……第十三名吧。」

  梅绮要愣一下才反应过来自横的调侃,不依地叫起来:「你糗我!说好了『金陵十二钗』,你派我十三名,不是存心整我?」扳着手指一一算给自横听,「哪,我是本科毕业,会说流利英语,在『成功』服务三年,电脑网络是不用说的啦,至于歌舞,我在大学里连任四年文娱委员,坐稳校花宝座……我哪一条不符合报名条件?」

  「你读过『红楼梦』庚辰本吗?怎么我不知道?」

  「我现在去读啊。背给你听都成。」

  「那还有一样乐器,两门外语呢?」

  「你忘了?我学过几天电子琴的。外语呢,除了英语外,我还会说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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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聪明的女人

  「广东话可不能算外语。」

  「那么……日语算吧?日语里的中文字我都认识。」

  自横大笑起来,他一向欣赏梅绮的这些个小聪明小花招。最聪明的女人不是学识渊博的女博士,而应该是梅绮这种,胸大无脑,可是自有动人心处,每每给男人带来意外的惊喜。

  他拉梅绮坐在自己腿上,半真半假地建议:「按规矩呢,自己人参选不合适,说出去公私不分。你想参赛也行,不过得先辞职。反正当选『十二钗』后还可以反聘回公司,年薪十万,很合算呀。怎么样?」

  梅绮认真地想了想,转过头盯紧自横的眼睛。

  这是一双会说谎的眼睛,望进去深不见底,看久了,会有一种冷意。它们毫不回避地接受着梅绮的审视,眼睛对着眼睛,鼻子对着鼻子,可是交颈叠股的两个人,距离却忽然地远了。

  梅绮觉得心寒,她喜欢熟睡时候的周自横,他闭着眼睛的样子,有种不设防的憨真,如果在午夜将他唤醒,半明半昧的瞬间,也会充满柔情。但是一旦清醒过来,他就变了另一个人,不动声色,原则分明。表面上他似乎很宽容大度,但是如果触到底线,谁也不知道他会做什么。

  拍拖三年,她始终不能真正了解他,如果她问他「你爱不爱我」或者「你有多爱我」之类的问题,他的答案一定会是「你说呢?」有一次她很恼火地责问:「你老是叫我在答记者问的时候不要重复答案,要有新意,你自己呢?有没有新点的创意?」周自横答:「有。你要不要听?你是不是确定自己要知道答案?」

  梅绮不确定。

  她不知道如果周自横的答案如果是「不」的话她该怎么办,拂袖而去还是置若罔闻,是她先爱上他的,输了先机,就等于输了立场。她不能冒这个险。

  就好像此刻,她同样不可以冒辞职参赛的险。

  她只有故作伶俐地笑:「你想骗我辞职,好趁机赶走我,方便你去泡妞?我才不傻呢。」

  自横没有诚意地笑着,继续用一种鼓动的口吻说:「对自己这么没信心?你辞职参赛,只要入选,就会重新回公司,前三名还有车子房子呢,都不要了?」

  梅绮把头一扬:「才不是没自信呢。我是对你没信心。我还不知道你的心思?你鼓动我辞了职,然后再做点手脚故意不让我当冠军,我不是再没机会监督你了?」

  「哈,你还真自信,你怎么知道你要参赛就一定能得冠军?」

  「那当然。因为冠军的奖品我已经得到了。车子,房子,你不是早就奖给我了吗?」

  这一次,自横是真的大笑了,他抱住梅绮,在她耳边轻轻说:「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识大体,有分寸。」

  梅绮知道,这样的赞美,与其说是一种夸奖,不如说是威胁。换言之,如果她坚持参赛,就是没有自知之明,不识大体,没有分寸了。

  而这个分或者寸的尺度,由周自横给出。

  她的顾忌和避讳太多太多,渐渐竟有种伴君如伴虎的惧畏感。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心已经很老很老,已经陪自横过了半辈子了;但是有时,她会觉得他们从没有开始过,仍在追求和试探的阶段。她不是不知道周自横最讨厌陪她逛街,但就是喜欢拖着他到处走。并不是要存心触犯他,而是,只有在这些个细处,她才可以尽情地放纵自己任性一回,享受男朋友的忍耐和宠爱。

  撒娇是女孩子的特权。然而她的特权,都被限定在无形的尺度内。

  不是不委屈的。

  为了争取周自横的心,她甚至曾去求助巫蛊。

  是朋友的朋友牵的线。坐很久的车,去一个连名字都湮没的水乡小镇找一位老得快要入土、连性别都含糊的巫师「下降头」。

  朋友的朋友说,老人姓潘,人称「潘大仙」,名字不可考。因为比他老的人都已经死绝了,所以没人知道他的身世来历,在世的乡民,从记事起便记得有潘大仙其人,会奇门遁甲,卜筮扶乩,捉妖降怪,堪舆治病,也会种蛊放蛊,咒语招魂,甚至赶尸变身,所以没人敢惹他。他也终日闭门不出,和外界几乎不交流,人们等闲不会去打扰他,来的,必有所求,为了换取自己要求的那件东西,金山银山也肯搬来,因此老人的生计是决不成问题的。而且人们传说他养成了一只「金蚕蛊」,从此有用不完的金银财宝,就是买下整座小镇也是容易的。

  梅绮不解:什么叫金蚕蛊?

  朋友也不深知,只含糊地说:听说是蛊虫中最厉害的一种,只要养成了金蚕蛊,就会求财得财,求官升官,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了。

  梅绮战战兢兢,既怕老人真像朋友说得那样神那么恐怖,也怕老人没有朋友说得那么神那么灵验。

  她见到那个人。可是那已经不可以用「人」来概念,来定义。他面色苍灰,头发稀疏,全身的肉都已经化了,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嶙峋奇突,怪不可言,所有的性征都已模糊,难怪没有人能说清他是男是女。

  梅绮双腿发软,低着头,颤颤微微诉说自己的心愿,那一点可悲可怜的爱念。她觉得羞耻,为了自己的卑微无助。她捂住脸,眼泪从指缝里渗出来,渐渐泣不成声。

  老人司空见惯,并不追问什么,随手拎出一条虫递给梅绮,让她给周自横吃了,说那样他便会对她痴心。

  她大惊:「这怎么可能?他怎么肯吃?」

  老人翻翻白眼——也许没有翻,他的眼睛是睁是闭都很难分清,眼白与眼黑完全糊在一起,不知是因为老眼昏花,还是他天生便有白内障或者白化病——挥挥手,嘶哑地说:「这就是你的事了。」

  她看着那条虫,不敢接:「会有效吗?」

  「怎会没有?」老人又翻了翻眼睛,将虫子塞入一只小小玻璃瓶中。声线嘶哑几至不可闻,却铿锵有力,连绵不断,「巫蛊之术,自古有之,晋旬氏『周礼』、『搜神记』、『夷坚志』、『灵鬼志』、还有『四库全书』的〈方术部〉里都有记载的。『左传·昭公元年』孔颖达云:皿虫为蛊。说蛊就是养在器皿里的虫子。你没读过书的吗?」

  梅绮摇头,别说她一向不喜欢读书,便是读,又怎会读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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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和名份

  好在老人旨在说教,也并不想同她讨论。他张开双手,宛如讲演:「蛊术之用,小至求财索爱,大至复仇致命,无试不爽,有求必应,连中国古代的皇室也视它为争权夺政的法宝。后宫佳丽三千,却只有皇上一个,他宠爱哪个提拔哪个,难道仅仅因为相貌出众吗?凭的是手段!这手段是什么?就是『术』!汉武帝『金屋藏娇』,同那陈阿娇青梅竹马,结发夫妻,多好的感情,可是卫子夫向东方朔学了巫术,就迷惑了武帝,夺了宠。阿娇不服,以牙还牙,请巫女楚服相助,也用蛊术诅咒卫子夫不得好死,虽然后来事情败露,陈皇后被废,罢居长门宫,可是卫子夫也到底落了个自尽身亡的下场,不得善终。这就是武帝末年着名的『巫蛊之乱』。这些蛊术是经历了成百上千年、历朝历代时政考验的,它们是真正的宝贝,应该列入文化遗产。」

  老人侃侃而谈,十分爱惜地抚摸着一只巨型的雕花坛子,小心地打开,脸上带着诡秘的笑,招手叫梅绮和她的朋友走近来看:「要是养蛊没有效,我还做什么要养它们?不是它们,又有谁来养我?」

  梅绮探身望过来——坛子里,蠢蠢蠕动的,是上百只分不清身子与头的各色虫子,竟然有白有黑,有灰有紫,还有的,五彩斑斓,甚至很艳丽。依稀只认得那多足的是蜈蚣,有钳的是蝎子,长的是蛇,跳的是蛙,其余的竟不能认。它们纠缠在沙盘上,扭动,吞噬——它们竟是以彼此的身体做食物,往往自己的后半身已经吞在别的虫子的口中,吸管样的嘴却仍然贪婪地张开,咀嚼着另一只虫的上身。

  梅绮忍住了险险没有吐出来,胃里翻江倒海般难受。一分钟也不敢多耽搁,急急抱了她的小瓶子离开。

  ——她到底还是没舍得把瓶子留下。

  那只装了虫的小瓶子被她藏在袋子里小心翼翼地带回家,仿佛揣着一颗心。『左传』云:皿虫为蛊。现在,她也有一只蛊了。该怎样让周自横心甘情愿地吃下去呢?她设想过无数方案——用安眠药令他沉睡,然后放蛊在他口中,再用水灌下;放在酒杯里,对他说:「CHEARS」,叫他一饮而尽;裹在巧克力糖心里,把没有虫的那一半自己吃,再把有虫的一半送到他嘴边,哄他一口咽下去……

  然而最终,她只敢把虫子切碎,捣烂,面目模糊地调在黑胡椒汁里,再浇在心型牛排上,端上桌,请他吃她亲手煎的爱心牛排。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减轻了药效,遂使他尽管对她「好」,却不「痴」。

  梅绮回到自己的公关部经理办公室,从网上调出所有参赛者资料,用一种审视情敌的视角重新细阅那些个潜在的竞争对手——如果这里的某个女子当选,接受聘书成为「成功」一员,说不定会来与她争夺周自横。自横年方三十,却已经拥有整个「成功」企业,家庭成员简单,又一表人材。走遍整个南京城,还有第二个这样条件炫人的钻石王老五吗?

  她不能失去他。尽管,事实上她从来没有真正拥有过他。

  他们日则同工,夜则同宿,可是整个公司里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是情侣。因为自横一早在他们恋爱之初就与她约法三章:如果有一天,哪怕有一个人知道了他们的暧昧关系,梅绮就必须立即离开「成功」。以免员工议论老板公私不分,不便管理。

  梅绮每次看到那些女员工或者女客户借工作之便向周自横谄媚调情,心里就犯堵,可是既不敢管,也不敢提,生怕自横以此为藉口要她辞职,那样,她还有什么机会将他牢牢锁定在自己的视线之内?

  三年来,自横送给她珠宝、车子、华衣皮草,还特地因为她叫梅绮而在梅园新村为她买了房子。不是什么华厦豪庭,只是地段较好的高层公寓楼。但小区的绿化面积不小,虽然临街的窗户会听到车声,但因为高,那声音便显得不相干,反有种月里嫦娥望向人间的缥缈感。有现成的装修,地板平整光洁,太阳从落地玻璃窗里无私地倾泻下来,拉上窗帘,就把太阳挡在外面了。

  ——得到的也不算少了,可是独独得不到婚姻和名份。从而,也就得不到长远和安定。而她,甚至连催问都不敢,怕吓跑了他。

  至少,他的人现在是在她的身边。怎么样能把这个「现在」变成「永远」,就是梅绮的毕生事业了。

  秘书打电话进来:「梅经理,有个小姐来应聘。您见不见?」

  应聘?梅绮诧异,公司并没有意思要招聘呀。然而出于好奇,她还是答应见一见这位应聘者。

  不久的后来,她为了这一点好奇心追悔莫及。

  因为进来的人竟然是那位夫子庙「无针绣坊」的绣花女洛红尘——她穿淡青色套装,长发,白净的脸,眉眼之间距离很宽,睫毛又长又密,鼻子笔直突兀地挺起,除了一点点口红外没有化妆的痕迹。面对梅绮长时间沉默而专注的审视,她微笑地等候,没有半点不自在,亦看不出她是否也记起了梅绮。

  梅绮故意不说出她记得她的事实,慢吞吞地开口:「你从什么地方看到我们公司要招聘?」

  「你们不是举办『金陵十二钗』选美大赛吗?」

  「是,不过这是选美广告,和招聘有什么关系?」

  「广告里说,当选金陵十二钗者可以到『成功』来工作,这就说明『成功』目前缺人,所以我来应聘,希望有机会加盟贵公司。」

  梅绮微微心惊,举办选美赛前她和周自横谈过一次,自横的意思里果然有借大赛炒作招聘的因素,没想到这份心思竟然被一个局外人一语道破,这让她十分不舒服,语气不由得刻薄起来:「你觉得你够资格吗?」

  红尘笑了,淡然地说:「如果是选美,我肯定是不够资格的。但是我想工作技能与相貌及能歌善舞无关。对于选美广告里提到的可能与工作有关的几项条件:本科毕业,懂电脑,会两门以上外语,以及熟读庚辰本『红楼梦』,这些我都合格——这是我的资料,还有我的主页、我参与管理的论坛以及我自己做的FLASH的网址,音乐和插画都是我自己配的。」

  梅绮更加不悦,因为洛红尘的强项,正是她自己的弱点,她怎么可以「允许」成功网络公司里有比自己更强的女子出现?

  偏偏在这个时候,周自横打内线电话进来:「梅绮,一起吃午饭。」

  「好呀。」梅绮欢快地答应,看一眼洛红尘,又忙补充,「你别下来,我上去找你。」然而电话已经挂断了。

  梅绮当即立断,对红尘挥挥手,不容置疑地说:「我们公司不招聘,也没有增员打算,你弄错了。」

  红尘略为愕然,沉思一下说:「我可以见一下总经理吗?」

  梅绮不耐:「我是公关部经理,兼管人事。我说不缺人,就是不缺人。你可以走了。」

  洛红尘忽然又是淡淡一笑,一言不发,站起身便走。

  那居高临下洞悉天机般的傲然一笑,让梅绮打心眼里不痛快,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被看穿了。向来精明果断的她,这一刻再次节外生枝地犯了个致命错误,居然沉不住气地讽刺了一句:「不自量力,为了十万年薪,什么人都想选美。」

  已经拉开门的洛红尘蓦地站住,回转身,冷冷地命令:「梅经理,你要为你的话道歉。」

  「我向你道歉?」梅绮扬起声来,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再也管不住自己的舌头,「洛红尘,接待处有镜子,你进门的时候没看见?我让秘书给你带路,你先照照镜子去,是配参加选美呢,还是配让我向你道歉?」

  洛红尘云淡风清的脸上微微有了怒意,正要回话,门外却有个声音接过话来:「你不道歉,我道歉!」

  是周自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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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红尘意外的重逢

  梅绮和洛红尘一齐愣住了。

  周自横和洛红尘一个门里,一个门外,愣愣地对视着,都意外得一时无话。红尘是没想到梅绮和周自横会在同一个场合出现,而且出现在这样尴尬的时刻;自横却是百感交集,本以为这辈子都和红尘无缘再见,却不料她竟然主动登门,出现在自己的公司里。刚才在门外他已经听到梅绮和人斗口,出于好奇,站住了没进来,及至听到梅绮叫出洛红尘的名字,才大吃一惊,赶紧解围。

  三个人里,是梅绮先反应过来,心里大叫不妙,表面上却只当没事人一样不在意地说:「这位洛小姐不知道从哪里听的错误消息,冒冒失失来应聘,我正送她走呢。自横,你找我吃午饭?我这就可以走了。」

  周自横却早已不要听她讲什么,只饶有兴趣地盯住洛红尘问:「你来应聘?你想找个什么样的职位?」

  「网络程序管理,FLASH制作,我都可以的。」洛红尘顿一顿,「请问你是谁?」

  「哦,我忘了自我介绍。」周自横取出名片来,「非常欢迎洛小姐加盟敝公司,不过你得先接受应聘考试。」

  「当然。什么时候?」

  「我们边吃边谈好吗?梅绮是我公司职员,她得罪了你,我有责任替她道歉。摆酒谢罪怎么样?」不等红尘表示反对,自横已经招呼梅绮,「你要不要一起来?」

  梅绮再一次为自己感到悲哀,这分明是又一种威胁,要么顺水推舟,要么不带你玩,竟不可以选择。他吃定了她不敢拂逆他的意思。

  他吃定了她。

  而她,偏偏真的不敢拂逆。

  但是洛红尘,她就敢毫无顾忌地反对周自横,当下婉拒:「如果陪老板吃饭是我的工作内容之一,那也是上班以后的事。我什么时候可以参加考试?」

  自横大笑起来:「你已经通过考试了。好,公私分明,讲原则,这就是我们『成功网』职员的必备素质。你明天早晨九点来上班吧,具体工作,梅经理会分配的。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也是梅经理同你签。」说完竟然不再罗嗦,点头招呼梅绮,径自走了。

  在周自横的字典里,向来没有习惯同女人纠缠,第一次邀请被拒,他绝不会说第二遍。但是另一面,他的确很欣赏洛红尘的不卑不亢和原则性,这也正是他自己最看重的品质。

  尽管自横的理论一向是现实等于破灭,缺憾才是永恒,但洛红尘这样离奇地再次出现,让他再也顾不到那么多的避讳,而只想用一种最稳妥的办法将她留在自己身边,不使她再次消失。

  直到坐进餐厅,自横还在恍惚地想着刚才和红尘意外的重逢,觉得眩惑。

  第一次见红尘时,曾经深深地感到她是一个旧时代的人,古典而优雅,应该穿长裙高屐穿花拂柳走在超手游廊或者月洞门里的,可是刚才见到的她,却干脆,利落,谈吐锋锐,机敏过人,完全是个标准的现代OL。

  这使他困惑,不知道该为洛红尘先后判若两人的表现感到失望还是惊喜;也使他震撼,直觉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强的对手——她的双重个性,与他自己何其相似?

  他忍不住要进一步接触她,了解她。

  看得出,梅绮也在为了洛红尘而深受困扰,悻悻然地说:「你并没有告诉我要在选美大赛结束前增员。」

  「我也从没说过不参加选美的人,就不可以到『成功』来工作。」自横半真半假地笑,「你是公关部经理,可不能武大郎开店,嫉贤妒能呀。」

  「我嫉妒她?」梅绮冷笑,「她那副尊容,从左眼望到右眼要看一分钟,从眉毛望到眼睛又要一分钟,拍张照片,镜头略偏点就找不全五官,我会嫉妒她?」

  自横摇头,一个女人刻薄起另一个女人来真是不遗余力。但是他也不会笨到想要纠正女人的审美标准,当下换了话题说:「明天早晨洛红尘来了,你先安排她到编辑部,负责论坛管理,先拿个新的社区栏目企划出来。」

  梅绮吃惊:「你真打算用她?」

  「我刚才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你什么时候见我拿工作开过玩笑?」

  「可是……」梅绮抓住一个临时理由,「那天我们一块逛夫子庙,你替我结帐买绣鞋,洛红尘不会看不明白。你不是不希望有员工知道我们的关系吗?」

  「她不是搬弄是非的人。」自横自信地笑,「她不会说出去。我不会看错人。」

  话说到这一步,梅绮已经不便再坚持了。周自横说,「她不是搬弄是非的人」,他说的是「是」,而不是「像」。他说起她的语气,充满了维护与熟稔,仿佛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多年知交。

  梅绮觉得了一种茫茫的威胁,三年来,这还是周自横第一次把感情和工作混为一谈——固然,目前他和洛红尘还谈不到感情问题,可是会发生的。她有预感,他们之间一定会有问题。她知道危险的所在,听到她的脚步声踽踽而来,可是却想不出办法阻止。

  食物端上来,一圈一圈的蟹籽寿司,洒着葱末麻油的冷奴拼盘,三文鱼刺身,大虾天芙罗,小段小段的烧鳗鱼,玫瑰紫菜汤,水果沙律,还有一小瓶清酒。日本料理向来是她最喜欢的菜系,但是现在却没了食欲。

  她的心,像一条搁浅在沙滩上的金鲤,色彩鳞片都黯淡,充满了无力感。

  她盯着寿司上的蟹籽,仿佛看见一条一条蠕动的小虫。她觉得呕心,却也觉得了某种希望——也许,该向巫师再求一条虫?

  洛红尘得到了成功网络公司论坛管理员的工作,负责选美大赛的文案企划及资料整合,直属梅绮管理。

  然而她有太多的建议和主张,太独立太出色太能干,太不像一个普通的员工,太……

  梅绮形容不出自己有多么烦她,恨不得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最充分的藉口将她开除,眼不见为净。可是红尘每天朝九晚五,只有早到,没有迟到,只有加班,没有旷工,只有做多,没有做错,而且经手整理的文案脉络清晰,文采斐然——梅绮实在挑不出任何茬儿来给她定罪。

  但是,洛红尘不出错,难道自己也不可以替她制造点错误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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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宝钗和黛玉孰优孰弱

  周一中层例会,各部门主管向周自横汇报工作进展及本周计划。梅绮打开手提电脑,调出选美活动计划书,却「呀」地一声,叫:「糟糕,电脑有病毒,怎么文件打不开了?」按了内线电话叫红尘,「将流程计划书的打印稿送一份进来。」

  片刻洛红尘敲门进来汇报:「梅经理,那份计划书没有备份,无法打印。」

  「没备份?你这文案是怎么做的?」梅绮大怒。

  红尘分辩:「直接交给您的机密文件,向来是由您独自掌管,一经拷贝,立即删除,不留备份的……」

  「胡说!」梅绮完全不给红尘解释的机会,「文件是你起草的,也是你打好了拷进我电脑的,备份文件也是你删除的,现在我的电脑无缘无故出了病毒,你敢说你没责任吗?你说文件是我独自掌管,是什么意思?就是说出了错都是我的问题,你没责任了?这么大的损失,难道就由你一句不知道就完了吗?我看你是不想干了!」

  周自横冷眼旁观,已经完全了解发生了什么事——分明梅绮监守自盗,宁可在自己电脑里设病毒也要嫁祸洛红尘,好借机将她开除。然而这些都是猜测,谁会相信一个部门经理会为了给手下罗织罪名而自行捣乱电脑呢?公司其他中层可是不知道洛红尘的特殊身份,更不知道梅绮与红尘之间那难以启齿的龃龉。

  部门经理以失责之罪开除手下原是中层的权力,只要证据确凿,便是总经理也不便干涉的;而且,周自横也很想知道,面对这种情况,洛红尘会如何处理?

  然而红尘正像是那日在夫子庙「无针绣坊」同梅绮为了三只绣花鞋讨价还价时一样,由着梅绮自说自话滔滔不绝,只是不愠不急,直等梅绮发泄完了,方淡淡一笑,轻轻说:「好在我记得计划书的完整内容,可以马上再打一份;如果梅经理急着用的话,我现在复述一遍也可以。」

  「你能背得下来?」周自横惊讶,「那你就坐下来跟我们一起开会,把计划书的内容口述一遍吧。」

  「这……」梅绮大急,「她只是个基层员工,怎么好参加公司的例会?」

  自横微笑:「她记得计划书的内容,难道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除非你自己可以背下来。」

  梅绮脸色铁青,向洛红尘投去似威胁似仇恨的一瞥,忍耐地不再说话。

  洛红尘遂平静地叙述:「计划的流程是这样:到目前选美报名结束,共有上万人参加,经海选剩下一千二百人。我们准备将她们的照片全部贴在网上,每人附一段 FLASH介绍,要求必须是选美佳丽本人制作,以此来表现她们的电脑才艺,然后采取网友投票的方式选出入围奖一百零八人,也就是说,十二钗中的每一钗都有九名备选者。这是第一轮比赛。暂时停留在网络上进行,还属于纸上谈兵的阶段。」

  周自横点头,饶有兴趣地说:「有点意思,接下来呢?不过要是一直在网上进行,未免有点闷。」

  洛红尘接着说:「第二轮开始正式联合电视媒体举行,共分三组,第一组是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和妙玉的备选者各九人,共三十六人;第二组元、迎、探、惜四春;第三组是凤姐、巧姐、李纨、秦可卿。表演内容以歌舞乐器为主,要请行家们来编舞排曲,比如九个林黛玉一起跳葬花,九个薛宝钗一起跳扑蝶,九个妙玉一起跳梅花舞……」

  这一次所有的在座中层也都鼓舞起来,笑着说:「这一定很热闹好看,又直观,又有趣。九个黛玉一样打扮一样动作,高下立判。」

  洛红尘点点头,接着说:「这样子,每一钗选出前三元,十二钗总数仍是三十六人,再进行第三轮竞赛。这次分三组,表演乐器,每一组都是十二钗,先是穿古装弹奏『春江花月夜』、『高山流水』等古曲,然后换时装抽样回答有关红楼的智力题,从而选出金陵十二钗的最终得主,即所有获奖者。」

  「太好了!」众部门经理摩拳擦掌,议论纷纷,「这比赛规则定得好,花样多,不重复,声色迷离,动静皆宜,又有品味,说不定可以引起社会各届人士的关注。要是能引起红学家们的注意就更好了。」

  周自横点头:「这容易,可以请一位着名红学家来做选美的评委,让他们不注意也不行!」

  「那就更好了。可以请这位红学家来草拟选美竞赛中有关红楼的智力题,请佳丽们抽答,由红学家打分。这样,关注度就更高了,而且也更有权威性。」

  周自横大为振作,几乎已经看到大赛成功的空前盛况,向洛红尘赞许地说:「你的记忆力真是不错。这份计划书繁枝细节,亏你记得清楚。」

  然而洛红尘还有下文:「金陵十二钗正式决出,大赛可以说是完满,然而冠亚季军还没有最后确定呢。这次要求每一钗为自己所代表的人物设计一段小品,可以是歌,可以是舞,也可以是乐器,甚至演讲,并举行一次辩论赛,最终决出十二钗之首究竟是哪位——这时候一定要在论坛里展开激烈的讨论,并联合纸媒同时造势,发动一次红楼大讨论——这里不仅仅是参加选美的十二佳丽优胜劣汰,同时也可以看出观众与读者心目中对于红楼人物的喜恶评定。自古以来宝钗与黛玉孰胜孰优一直都是人们争论的话题,这次我们的『成功网』选美,可以给千古悬疑一个最终答案了。」

  「好!」各部门经理竟然不约而同一齐鼓起掌来,争着说,「既是选美,又是一次红楼课题大讨论,给选美平添一种文化气息,把娱乐活动上升为文化现象,一定很轰动,我们成功企业的形象必定凭藉这次选美活动再上一层楼,并且可以借这机会把所有媒体一网打尽,建立更长久的合作关系。有了这么多题目,广告赞助也容易拉得多,看来公司最近真的要大展拳脚了!我们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也得参照这份流程表重新布署一下了。」

  仿佛一石激起千层浪,每周一次的公司例会,竟然因为一位小职员的介入,而达到了空前的高潮。

  周自横震动地看着这一切,兴奋地想:自己是挖到金矿了。举办「金陵十二钗」选美本来就是自己的灵光一现,而今,这灵感在洛红尘的叙述中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具体,她,是他真正的知己,简直就是他的另一半。

  他看看梅绮青灰而茫然的脸,不问可知:这份计划书一半以上的内容,都是洛红尘代拟的,因此洛红尘所知道所领悟的远远比梅绮还要多,也因此洛红尘才会记得这样清楚。他甚至想,洛红尘最后补充的那段关于十二钗决选宝黛之争的提议,是她的即兴发挥,是刚刚才想到的——因为,在他夸赞洛红尘记忆力好的时候,他也隐隐想到了这一节,只是还未来得及明确,她却已经替他说出来了。她和他,竟似心灵相通呢!

  他故意地引她说话,想了解她更多:「抛开选美不谈,依你看,宝钗和黛玉孰优孰弱呢?」

  原以为以洛红尘的冷静平淡,会官样文章地说一句「各有千秋,不分轩轾」。不料,她竟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林黛玉。」语气之肯定,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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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化蝶的季节

    周自横意外之余,益发感慨——这就是洛红尘,永远让你意想不到。她温和,却又个性倔犟;她冷淡,却又热情洋溢;她公允,却又立场分明;她骄傲,却又不卑不亢。

  梅绮忍不住抗议:「凭什么?我觉得薛宝钗好,她温柔,大方,得体,八面玲珑,家庭背景又好,难怪贾府的家长要选她做媳妇。」

  「薛宝钗的家庭背景未必好得过黛玉。」洛红尘摇头否决,丝毫不给自己上司面子,「林黛玉是盐政林如海的女儿,谁都知道盐科是肥缺,林家又是世袭,为宦多年,家财不止万贯。而且贾母说过,几个女儿中,属黛玉的母亲贾敏最心爱,她肯把心爱的女儿嫁给林家,自然是因为门当户对。林家没有近亲,所有的家产都是林黛玉一个人继承,她的家资背景,不会比贾府逊色。」

  梅绮对『红楼梦』并不十分熟悉,可是电视连续剧是看过的,故事人物也都还分得清楚,撇嘴说:「那些都是你猜的,书里面又没说林黛玉有多少财产,她父母双亡,投靠祖母,不过是寄养在贾府的一个孤女,哪里比得上薛宝钗,薛家有许多铺子,生意兴隆,怎么会不如黛玉呢?」

  洛红尘微微一笑,胸有成竹地说:「林黛玉六岁进贾府,是因为母亲病逝,祖母怜惜,并不是因为家计困难才要投靠亲戚的。父亲林如海病逝是她进贾府以后发生的事,琏二爷陪她回乡理丧,那时黛玉只是稚龄弱女,不识稼穑,又伤心欲绝,当然不会知道自己有多少遗产要继承,都是凭贾琏料理——这正是因为林家诗礼簪缨,黛玉自小养尊处优,又品格清高,完全没有金钱概念。她后来连吃一碗燕窝都觉得自己叨扰了贾家,那时才有了一点点金钱意识,是因为处身在贾府这个势利圈,因为外界的眼光逼她感受到压力。『风雨夕互剖金兰契』一节,她与宝钗有一次倾心交谈,说宝钗是有房有地有买卖的,自己却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都取自贾家,难免不被小人嫉恨嫌弃。可是她从未想过,自己的万贯家财已被贾家吞并,这正说明了她的心地纯真,性情高贵。然而薛宝钗就不是这样了,她家里开着许多铺子,只是商人的女儿,出身已经比黛玉低微,而且她对铺子的生意十分紧张,薛蟋押货回来不知打点伙计,还要她来催促点醒。一个未出阁的大小姐,竟然要亲自张罗生意,那是因为家道中落,十分拮据,故而才会小小年纪便有了忧患意识。也可见她的虚伪、世故、斤斤计较。更说明了她的出身,远远没有林黛玉高贵。」

  人们忍不住要再一次替洛红尘鼓掌。至此,大家多多少少已经都看出这两个女孩子间的明争暗战,那梅绮分明把自己当成了薛宝钗代言人,要与林黛玉一决雌雄,争取周自横这位「真」宝玉!

  梅绮已经有些气急败坏:「可是性格呢?那林黛玉小心眼儿,又爱吃醋,又爱生气,动不动就哭,多么可厌!哪有薛宝钗的宽宏大度?」

  红尘说:「黛玉的吃醋,就只是吃贾宝玉一个人的醋,而且只和宝钗吃醋。袭人、晴雯甚至紫鹃和宝玉暧昧,她却是视而不见,还喊袭人做嫂子,摆明了有容人之度,这才是一个正室原配的胸襟;她虽然清高自许,目无下尘,可是从不仗势欺人,你看她对哪个下人疾声厉色过?对下人最亲厚的就是她了,视紫鹃如姐妹一样。可是宝钗呢?高兴的时候跟丫环也可以玩笑,不高兴就一板脸,斥责丫头:你看我同谁嘻皮笑脸过?吓得小丫头一溜烟儿跑掉。金钏跳井死了,太太也要掉几滴眼泪,她却忍着心说:八成是贪玩掉到井里了。她的端庄善良,不过是扮给老太太看的。骨子里比谁都冷漠无情。」

  众人坐着看戏,都是又惊奇又钦佩,想不到一个年轻女孩子竟会对『红楼梦』有这样见地,虽然偏激些,却有性格。只碍着梅绮的面子,不能参与讨论。

  周自横却不管不顾,击节称赞:「说得好!黛玉有灵,一定当你是知己!」

  林黛玉只是故事中的人物,未必可以做洛红尘的知己。然而所有的人都看得明白——周自横,可是把洛红尘当成了知己。他看着红尘的眼睛,如此闪亮,充满了激赏。

  夜深沉。梅绮觉得冷。

  她用双手抱紧自己的肩臂,仍然觉得冷。冷得发颤。

  裹紧丝棉被,感觉自己像一只蛹,到了化蝶的季节,却没有来得及破茧而出,就此自缚至死。

  窗开着,湖绿的窗纱拂来拂去,纱帘上缀着各色小饰物,有开笑脸的小葵花,跳天鹅湖的舞女玩偶,中国结,金纸鹤,红缨络……还有那三只精致香艳的绣花鞋。

  「无针」绣坊,可是「见缝插针」!

  梅绮把脸埋在手心里,接了满手的泪。她一点一点地想回头,想着自己和周自横三年的交往,以及洛红尘莫名其妙的闯入。

  第一次见到红尘,是在夫子庙贡院西街,梅绮要买绣鞋。只肯买单只。

  是梅绮把洛红尘带到周自横面前的,记得当时自横还笑她:鞋子哪有买一只的,都是一对儿。梅绮说:我偏不要成双成对,偏要买一只。

  一阵莫名的委屈涌上心头,梅绮悔恨地哭起来,为什么那么傻?为什么好端端地想要去买什么绣鞋?为什么任性地只买一只鞋,说什么不要成双成对?天知道她心里多么想与自横成双成对,白头偕老!

  那句话,如同咒语,那个俪影双双的美梦,是她自己亲手打破的!

  第二次,也是她先见到洛红尘,见面的那一刻,她已经预知了危险,而且下定决心要对她防患于未然。她已经下了逐客令了,却偏偏又蛇足地讽刺了一句不自量力,激怒了洛红尘,引起一场口角,以至拖延时间给了她和周自横见面的机会——如果自己没有多说那句话,如果当时干净利落地就堵绝了洛红尘的后路,不让她进入「成功」公司,又哪里会有后面的悲剧?

  而这一次,更是自作聪明,自掘坟墓——她干什么要好端端地给自己电脑装病毒,然后把洛红尘叫进来给周自横看见,将一个大好的表演机会拱手送给了洛红尘?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非但未能把洛红尘赶走,反而让她一演成名,平步青云地做了总经理助理。周自横的贴身助理!从此可以与周自横大摇大摆地同进同出,甚至午餐都在一起——以往,如果没有客户应酬,自横总是找梅绮一起午餐的。但是现在,她常坐的位子上,换了洛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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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断送了自己的幸福

  梅绮恨哪。自己,真是太多事,太多话了!是自己断送了自己的幸福,是自己破坏了自己的爱情,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有电话打进来,打断梅绮的回忆。她吃了一惊,提起听筒——是自横:「睡了么?」

  「没有。你呢?」

  「睡了。」

  「睡了还打电话?」

  「是呀。接电话还问我睡没睡?」自横轻轻笑,体贴地问,「怎么,睡不着?」

  「冷。」

  「又不关窗睡觉?」

  「懒得起来。」梅绮也笑了。她很享受这些看似无聊的对话,有种柴米夫妻的亲昵。它代表着整整三个寒暑的相知与默契。「怎么这么晚打电话给我?」

  「天气预报说,明天会下雨。不关窗,小心着凉。」自横的声音故意压得很低,像一把梳子,在梅绮的心上轻轻梳理,有点疼,有点痒,但是很舒服。「你最怕下雨天的,别胡思乱想,早点睡。」

  他在哄她。他知道她一直痛恨下雨天,雨珠不间断地落下来,沙拉拉,沙拉拉,好像有无限往事逼着人想回头,想也想不明白,无边无际,无可奈何。

  雨是世界上最难把握的东西,偏偏对人的情绪有那么大的控制力量。下雨的时候,人的头发身体都会变得潮润,好像在生苔藓。

  他们又说了些无聊的对白才挂线。梅绮已经了无睡意,索性坐起来,掀开被子,拉开窗帘,发现雨已经停了。

  天边一弯下弦月,钩子一样,淡得只剩一个影子,月亮下面是人家的屋脊,草木扶疏,很多飞蛾围着路灯的光打转,路灯下有个男人在看书。梅绮住在十二层,已经很高了,可是也不能看得更远。

  城市越来越拥挤,天空越来越狭窄,她再努力,也只能看出那一点点距离去,属于她的,就更少。

  ——怎么舍得把这一点点也抛出去?

  反正睡不着,梅绮索性坐起来看书。

  是『红楼梦』。自横看重洛红尘,多少是因为欣赏她的学识。红尘做那个选美计划书,把选美和红楼结合得天衣无缝;又替林黛玉说话,把自己这个薛宝钗驳得张口结舌,就是因为熟读原着。自己,可不能太输给她了!

  梅绮沿着前日折的书页翻开。她一向不喜欢看这些古典名着,读不到三两行便想睡觉。读来读去,这些日子也只读到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那马道婆又坐了一回,便又往各院各房问安,闲逛了一回。一时来至赵姨娘房内,二人见过,赵姨娘命小丫头倒了茶来与他吃。马道婆因见炕上堆着些零碎绸缎湾角,赵姨娘正粘鞋呢。马道婆道:『可是我正没了鞋面子了。赵奶奶你有零碎缎子,不拘什么颜色的,弄一双鞋面给我。』赵姨娘听说,便叹口气说道:『你瞧瞧那里头,还有那一块是成样的?成了样的东西,也不能到我手里来!有的没的都在这里,你不嫌,就挑两块子去。』马道婆见说,果真便挑了两块袖将起来……」

  又是鞋!这么巧!

  梅绮看见一个「鞋」字便觉刺心——若不是「鞋」,也不会招出后来那些事——哪里是「鞋」?分明是「邪」!耐了性子又往下读:

  「……马道婆听说,鼻子里一笑,半晌说道:『不是我说句造孽的话,你们没有本事!——也难怪别人,明不敢怎样,暗里也就算计了,还等到这如今!』赵姨娘闻听这话里有道理,心内暗暗的欢喜,便说道:『怎么暗里算计?我倒有这个意思,只是没这样的能干人。你若教给我这法子,我大大的谢你。』马道婆听说这话打拢了一处,便又故意说道:『阿弥陀佛!你快休问我,我那里知道这些事。罪过,罪过。』赵姨娘道:『你又来了。你是最肯济困扶危的人,难道就眼睁睁的看人家来摆布死了我们娘儿两个不成?难道还怕我不谢你?』马道婆听说如此,便笑道:『若说我不忍叫你娘儿们受人委曲还犹可,若说谢我的这两个字,可是你错打算盘了。就便是我希图你谢,靠你有些什么东西能打动我?』赵姨娘听这话口气松动了,便说道:『你这么个明白人,怎么糊涂起来了。你若果然法子灵验,把他两个绝了,明日这家私不怕不是我环儿的。那时你要什么不得?』马道婆听了,低了头……」

  梅绮看到这里,不知如何,忽觉嗓子眼里发紧,心跳急促起来,急着要知道那马道婆应与不应,做与不做,又如何作法。偏偏那页的后面竟然鬼使神差地装订疏漏,少了一页。

  那本书简直在开她玩笑!又或者同她做对?

  梅绮半是好奇半是堵气,爬起来开了电脑上网,键入『红楼梦』查找原本。从未有过的好学若渴。

  终于给她找到了——「……马道婆看看白花花的一堆银子,又有欠契,并不顾青红皂白,满口里应着,伸手先去抓了银子掖起来,然后收了欠契。又向裤腰里掏了半晌,掏出十个纸铰的青面白发的鬼来,并两个纸人,递与赵姨娘,又悄悄的教他道:『把他两个的年庚八字写在这两个纸人身上,一并五个鬼都掖在他们各人的床上就完了。我只在家里作法,自有效验。千万小心,不要害怕!』……」

  梅绮看着,暗暗心惊,若有所动,只觉那马道婆每一言每一语都是冲自己说的一般。

  原来这诅咒作法之事,连『红楼梦』里也有写的,难怪那潘大仙说她不读书。如果真能像那马道婆说的「明不敢怎样,暗里也就算计了」,岂非省心?

  不禁心动神驰,渐渐想得痴了。

  索性又接连键入「养蛊」、「下降头」等关键词,一路查下去。却不知,心底一点邪念,渐渐滋生蔓长,就此入了魔道——「传说在远古尧帝之时,造蛊虫的人于每年的5月5日正午时(传说此日毒气最盛),搜集了蜈蚣、蛇、晰蜴、壁虎、蝎等物,盛在一个器皿里,加盖压住,念起咒语。一年以后,打开来看,内中各种毒物因饥不得食,互相吞食,到得最后,只剩一个,就叫蛊。它已通灵性,极善变化,而且形状不一。长形的叫蛇蛊,圆形的叫虾蟆蛊,五彩斑斓、屈曲如环的,名金蚕蛊……」

  「蛊虫喜吃人,每年至少需杀一个人去祭它,否则,它就会跑进养它主人的胸腹中,残啮他的肠胃,吃完后像尸虫一样爬出。养蛊不得其法,一家都会被它灭门。这种小虫,脚踏不腐,刀砍不断,水浸不死,火烧不焦,又能隐形不见,要想把它送走,只有惟一的嫁蛊之法:将蛊虫用锦绣包裹了,将金宝珠玉安放其中,它的价值要比蛊虫摄来的加一倍,丢弃路旁。有人拾去,那蛊虫就移至他家。假使包内的珠宝不够,则蛊虫不去;若包裹无人拾取,则蛊虫无处去,仍寻归旧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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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下降头之法术:去坟头拣来别人上坟用过的黄表纸,剪人形,以壁虎血写上要诅咒人的生辰八字,名字。然后取尸液(就是尸体腐烂后溜下来的黄水)一杯,活蛆虫若干,将蛆虫放到尸液里面喂养三日。然后取出与蜘蛛、蜈蚣、蝎子共同捣烂,重新放回尸液中。将人形放入混合的尸液中浸泡,然后凉干。另将蜈蚣晒干磨粉灌入八根空心蜡烛……」
  ……

  梅绮不等看完已经恶心起来,不禁想起潘大仙那只贮满毒虫的坛子,胳膊上顿时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宛如被风扫过,久久不息。

  让她去搜集毒虫甚至尸液那是不可能的,即使想到再次去求潘大仙作法也够齿冷的了。潘大仙会「下降头」,那不是常常要同尸体打交道么?他的毒坛里,不知拘禁了多少死不瞑目的冤魂。

  梅绮打了个寒颤,不敢再想下去。

  自横和梅绮终于又一同坐在了午餐桌旁。

  可是两个人的身体坐在一起并不就等于在享受两人世界。

  因为,他们的舌头和思维,替洛红尘留了位。

  「听说,洛红尘是个孤儿,来历不明。」梅绮虽然极力把口气放得轻松,可还是控制不住地在唇边现出一丝冷笑。天知道她为了打听到这些资料费了多少力气。

  感情是一种债,也许她欠了自横,所以她在他面前才这样地无奈;但是她不欠洛红尘的,她未必斗不过洛红尘。她怕她什么呢?这是两个女人的战争,她的对手是洛红尘,抛开周自横这个裁判不理,论相貌论才气论手段,她不会输给洛红尘的。她要对付的人,是洛红尘,而非周自横!

  知错要改,亡羊补牢,是自己把洛红尘拉到自横身边的,自己也一定要把她从他身边赶走!而对付一个人,一定要先了解她——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现在,她已经掌握了洛红尘的秘密,软肋,污点,她相信,只要把这些真相摊开来,周自横一定会回到自己身边的!

  她借着喝汤的空当偷看了一眼周自横的反应,然而和往常一样,她不能从他的脸色中看出任何喜怒情绪。

  他仍然一如既往地玩弄着半真半假的外交辞令:「是吗?你真是消息灵通。」

  「我是人事部经理嘛,对员工的家庭情况当然要比你熟悉。」

  「是吗?」自横微微一笑。也许他该回一句「又不见你对别人的家庭情况这样上心」,但是何必明知故问?

  「洛红尘的母亲是在她出生的时候就死了的,父亲是个疯子,进了精神病院。」梅绮忍不住轻轻笑起来,「这样的身世,真传奇得可以,要是在琼瑶小说里,也许是个好故事;可是现实生活中,多可怕!都不知道她会不会有精神病遗传基因。」

  「洛红尘的父亲是精神病?」周自横再镇定,也还是忍不住对这样离奇的身世背景感到惊讶,而且,洛红尘的母亲在她出生的时候即罹难,这一点,和他自己的经历有多么相像。同病相怜的感受使他忍不住微微向前俯身,「你怎么会知道得这样清楚?是洛红尘自己在表格里填写的?」

  「当然不是。她哪里肯承认这种丑闻?她的表格里把家庭成员填成了父母双亡。哼,怎么瞒得过我?就有那么巧,我有个亲戚的熟人,恰好和洛红尘的姥爷是老邻居,是她们跟我说的。」

  「什么熟人?」

  「是我大姨妈的女儿的丈夫的妹妹的家庭老师的母亲……」

  不等她说完,周自横已经告起饶来:「好了好了,等你把关系理顺,半个南京城的人都牵扯进去了。你还是简单说说,你到底都知道一些什么吧。」

  「怎么,你感兴趣?」

  周自横才不上当,反将一军:「如果说我不感兴趣,你那么辛苦打听到的轶闻不就失去价值了?」

  梅绮气恼地「哼」了一声,忍了忍,还是忍不住,细细地说起来:「我也是凑巧,那天忽然想起探望我表姐,也就是我大姨妈的女儿,和她聊起公司的事,刚好她丈夫的妹妹的家庭教师也在,那个妹妹不是正打算出国吗?请家教补习外语……」

  「好了好了,言归正传。」周自横再次告饶。

  提起梅绮的那班势利亲戚,自横便觉头疼。他们每次见到他,总要拐弯抹角地打听一些股市内幕,电脑行情,然后便罗里罗索地抱怨现在的物价越来越贵。天知道,明明这几年电脑的价格一直在跳楼样地跌下来,可是梅家的人好像生活于水深火热,永远捉襟见肘。自横不是小气鬼,后来已经自动自觉地,但有新电脑上市,不等梅绮说话,便帮她家亲戚订上三五十台,换一个遍。可是他的确打心眼里看不起他们这种占小便宜的德行,渐渐怕陪梅绮探亲去,直发展到听见他们的名字都觉不舒服。

  他打断梅绮:「你们家反正新闻多,我实在听不懂这些,你少一点铺叙,直接进入正题好了。」

  梅绮更加着恼,周自横这样沉不住气倒是她第一次见到,可是再讽刺就显得无理了,也只有假装不在意:「……那天聊起来,才知道他们过去是老邻居。那个家教的母亲说……」

  「咦,不是在你大姨妈家吗?怎么家教来上课还带着自己的妈来?」

  「我们聊得高兴嘛,大家一见如故,于是又去了家教的家里做客,顺便拜会了她母亲。」

  周自横「哈」了一声,不置可否。分明梅绮是因为听说了那家庭教师与洛红尘是邻居,专门拜上门去查户口翻资料的——真比狗仔队还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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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不曾在阳光下碰面

  梅绮继续说:「那家教的母亲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洛红尘的样子,说她小时候是出了名的丑丫头,她姥姥不会给她打辫子,洗了头,常常半湿着就请邻居替她结好辫子,一两个礼拜都不许拆的,略毛了就要打她。所以她常常长一头虱子……」

  周自横的心猛地抽紧了,尖锐地疼痛起来。他几乎已经可以透过时光的玻璃墙,清楚地看到童年的洛红尘:结着一对细黄的小辫,挥舞着两只细黄的胳膊,黑,瘦,小小脸孔上唯有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大得惊人。抿着嘴,可以整天整天地不说话,但是给自己发明了许多一个人的游戏,会坐在阳光下自说自话地讲故事,会将柳枝和荆棘草编成各种形状,下雨的时候,会叠纸船顺着水漂走,船里盛着落花和鸟的羽毛、以及童年的梦……

  此刻的周自横,不再是公司里那个铁面无私的周董,而在不知不觉中转换角色变成了敏感多情的少年阿横,他一直幻想会有那样的一个妹妹,柔弱的,聪颖的,等着他来怜爱和保护的小妹妹。

  然而,他在她的生命中出现得太晚了,竟然让她孤独地度过了那么长久的二十三年,是他的错,他错了,他该补偿她的。生平第一次,周自横的心里充满了温柔的护惜,全心全意地,急切地,想要对一个人好,不问代价没有理由地,对一个人好。

  也许每个人都有付出和给予的欲望,只是有些人找不到付出的对象。自横认定了,如果有一个人可以让他全心给予,那就是洛红尘。没有原因,不求回报,一个人给另一个人的感情,是前生注定的,是债。

  神瑛侍者给绛珠仙草灌溉雨露,是心甘情愿;林黛玉将一世的眼泪还给贾宝玉,也是心甘情愿。

  所有的感情都是恩,也是债。

  梅绮仍在极尽刻薄之能事地损着洛红尘,把她的身世形容得污秽而罪恶:「……关于她妈妈的死,说法很多。她自己姥爷最常说的一种,就是她爸爸杀死了她妈,她爸是疯子嘛,也不知道究竟做了些什么,真可怕,总之洛红尘一出世她妈就死了,她爸也疯了,邻居都说她克,命硬,又说她八成是断掌,倒不知是不是真的。听她卖弄红楼梦那点故事,说林黛玉出身多么高贵,品格多么高贵,性情多么高贵,就好像她自己有多高贵似的。原来,她自己的出身这么卑微,和『高贵』这个词儿,差了十万八千里……」

  每一句话,都似一把刀从周自横的心上划过,使他一下一下地疼着——不是痛苦,是疼爱。梅绮对洛红尘的诋辱,只有使他对红尘更加充满同情和怜爱,更有保护她照顾她的冲动。他完全可以想象从小到大,她经历了怎么样艰难羞辱的成长过程;他更加理解了,她的态度为什么会那般独立、坚强、不卑不亢。

  他恨不得立时三刻赶回公司去,把红尘紧紧地抱在怀里,告诉她:她所有的苦难都自今日结束,以后,他会好好地对待她,让她远离孤独与风雨,得到幸福!

  然而洛红尘根本不领情。

  总经理室里,洛红尘小脸绷得铁紧,一双眼睛晶亮得让人不敢逼视,戒备地质问周自横:「为什么要打听我家里的事?这与工作能力有关系吗?」

  「我也是道听途说。」周自横有些惶愧,这对他来说也是极为罕见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用了心,就会变得这样被动卑微,「偶然听说的,我只想告诉你,希望能够帮助你。」

  「不需要。」红尘硬梆梆地顶回去,「如果总经理觉得聘用一个家族里有精神病史的人不方便的话,明说好了。否则,我不希望在工作时间谈论我的家庭。」

  自横的心又一次抽痛。红尘的话让他同时接收到两个信息:一,作为一个精神病患者的女儿,她自小承受了太多的压力和羞辱,以至于自我保护已经成了本能;二,她真是一个原则性强的女子,她和他,是不折不扣的同类人。

  他只得道歉。从认识洛红尘起,他好像就在不断地道歉:「对不起,我并没有要冒犯你的意思。如果你介意,就当我没说过……」

  「我很介意。」洛红尘明明白白地打断,「好,我可以当你没说过,这次谈话不存在。周董,没别的事,我回办公室了。」

  周自横被晾在了当地。前所未有的尴尬。前所未有地失落。前所未有的经验。

  如果一个人没有原因地拼命想对另一个人好是前生的债,那么另一个人没有余地拼命拒绝这个人的好,是否就是前世的仇呢?

  下了班,自横来到老友阿青的「火车头酒吧」消夜。

  酒吧很小,是由两节废旧车皮拼接成的,桌椅都是从旧火车上搬下来废物利用的,连照明都是用的铁路上的提灯,四壁摆满了手摇电话,老式留声机,煤油灯等物事,一种粗犷的怀旧,野性的风情。

  周自横是由欣赏阿青的品味进而欣赏这间「火车头酒吧」直到欣赏阿青这个人的,他们是纯粹的酒友,除了酒吧,从不曾在第二个场所聚会,也从不曾在阳光下碰面。

  他们在一起,谈酒,谈色,也谈钱,但是从来不谈感情。

  今晚是第一次。

  自横问阿青:「还记得你第一次恋爱吗?」

  「第一次恋爱?」阿青吃了一惊:「你是思春还是怀旧?思春好像晚了点,怀旧又好像早了点。」

  自横笑着捣阿青一拳:「我认识了一个女孩。」

  「你每天都在认识女孩。」阿青知道他还会有下文,侧过头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状,顺便打个手势让酒保再来一杯「黑方」。

  「她很特别。」说完这句话,自横自己也觉得太文艺腔,不由笑了。顿一顿才又说下去,「她拒绝我的帮助。」

  「你是说她拒绝你求爱?」

  「我没敢直接求爱。」

  「没敢?」阿青这回严肃多了,「你也有不敢的?你是怎么做的?给她一大把钱,被她抓起来扬到你脸上去?」

  「差不多。」自横一仰脖子喝掉半瓶酒,拉松领带,继续说,「她的身世很特别,很凄凉,我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听说了,就向她提出来,想给她一些帮助,给她的家庭一些帮助。没想到她很生气,拂袖而去。」

  「很显然。这是一个自尊心强的女孩子。身世凄凉的人通常有两种性格:一种就是特别自卑,另一种就是特别自傲。她是后面一种。」

  「也不全是。我感觉得到,她的生气,不是因为自傲,而是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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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多事的男人

  「那就最麻烦了。」阿青再启开一瓶酒,「最麻烦的人就是自尊心和自卑感同样重的人,和这样的人交往就好像走钢丝,稍微偏左或者偏右都会跌下去。而这种人里面,最麻烦的一种,就是女人,尤其是聪明才智又薄有姿色的那种女人。」

  「全中!」自横苦恼地说,「你说的这几样,她全部符合。聪明,漂亮,女孩子,自卑又自傲,这简直就是她的写真画像。」

  「那你可真是自寻烦恼了。我得好好地同情你。来,为同情干杯!」

  交往了这么久,阿青可以说是对周自横的事情了如指掌,但是只要自横不提,他也从来不主动提起他的工作和生活。就好像现在自横跟他讨论感情烦恼,而他明明知道他和梅绮是一对,并且一向都很欣赏梅绮,认为那样的女人才是现代成功男儿十全十美的妻,却不会冒然问自横「那么梅绮怎么办?」

  他不是一个多话的男人。更不是一个多事的男人。

  可是万事都有例外。

  今晚的例外尤其多。

  既然自横可以例外地第一次同阿青谈起了感情苦恼,阿青也就顺理成章地第一次自作主张,给梅绮打了电话:「周自横在这里喝醉了,为了另外一个女人。如果你不在乎,就来接他回去吧。」

  梅绮在乎。很在乎。

  可是她更在乎自己对周自横的爱。

  如果爱一个人比他爱自己更多,那便只好变得迟钝,只好「不在乎」。

  她赶到「火车头」,像认领失物那样领回了周自横,低着头跟阿青说谢谢,请他帮手扶醉汉上车。

  阿青照做了,说:「你家住在几楼?你怎么把他从车上送下来?不如我送你们回去吧。」

  她点点头,仍是低声道谢,不肯多说一句话。她有她的自尊,而这尊严被周自横践踏得一文不值,复又落在旁人眼里,叫她不胜羞愧。

  幸好阿青并不多话,一路上扶着周自横,一言不发。到了家,帮她把周自横放到床上,便要告辞。

  梅绮反不过意,留他喝杯咖啡,笑问:「一直叫你阿青,都不知道你姓什么?」

  「姓卫。卫生的卫。是不是很少见?」

  「卫青?」梅绮随口说,「汉武帝时有个大将军也叫卫青,是皇后卫子夫的哥哥,死于巫蛊之乱。」

  「巫蛊之乱?」卫青脸上掠过一丝厌恶,「那场巫蛊之乱前后数十年,牵连上千人,真是太邪恶了。好在现在巫蛊已经绝迹。」

  「错!」梅绮将手指放在卫青的唇上,神秘地摇着头,「那不是邪恶,是神奇。若是没有招魂术,哪咤怎可以托荷花重生?『聊斋故事』、『搜神记』里那许多故事,你以为都是假的么?没有『透天机』,刘伯温如何辅助朱元璋打下大明江山,若不是后来落在李自成手上,他又怎能称得了王?孙悟空枉会七十二变,仍要被唐僧压服,凭的,也不过是一道紧箍咒。」

  卫青觉得不安。

  可是真正令他不安的还不是梅绮的话,而是她的手指。纤细,柔软,带着醉人的芬芳。

  他情不自禁,吻了那只手。

  梅绮被动地、怔忡地被他啜住手指轻轻亲吻着,喃喃说:「我的虫也是这样子吸我的血……我要去喂我的虫了。」

  卫青莫名其妙:「虫?什么虫?」

  梅绮一惊,忽然脸色大变,冷着声音说:「今晚多谢你。」明明白白送客。

  卫青有些惶然,也有点羞愧,点点头转身便走。

  梅绮关了门,着手替周自横脱衣,擦身,让他睡得更舒服些。她痴痴地看着他熟睡的脸,用手指轻轻梳理着他的头发,忽然间悲从中来。

  这些日子里,公司上下已经无人不知洛红尘是董事长座前最信任的红人儿,可以一人之下,众人之上——她才来了公司多久,竟然从藉藉无名的论坛管理员一直升为总经理助理。尤其周自横平时不是一个张扬的人,喜怒不形于色,对待员工向来没有远近亲疏之分,这样大张旗鼓地力捧一个新人,就更显得不同寻常。

  更特别的是,做了总经理助理的洛红尘似乎并不对自己的特殊身份多么看重,对周自横也未见得有多么殷勤恭敬,甚至常常为了意见不同而争吵,吵得面红耳赤。而吵架的结果,竟往往是周自横迁就。

  难道是自横已经厌倦了下属的惟命是从,想找个刺猬头寻刺激吗?就好像吃腻了大鱼大肉的人会心血来潮想吃蔬菜?就好像她告诉他关于洛红尘那疯狂的血缘,本以为那消息会让自横轻视洛红尘的,却不料事与愿违,反而激起他更加高涨的好奇心与同情心。她再一次错打了算盘——真是做多错多,怎么做怎么错,越错越离谱。

  周自横是一只阅尽繁花的蝶,对再美的颜色也已无动于衷,却选择了一朵最枯萎黯淡的小花来栖息。

  难怪人们都说蝴蝶是盲目的。也许,这便是另一种新鲜吧?

  如果是这样,梅绮想或许可以等自横的兴趣自动冷落下来。可是等了一个月,已经到了底线,周自横却仍然丝毫没有回头的意思。

  而且,自从洛红尘升为总经理助理后,他也整整一个月不曾来过「梅园」了。

  三天前,梅绮终于决定找自横摊牌,甚至不顾忌讳地在上班时间敲开了董事长办公室的门,直统统地质问:「你一个月没回家,是不是为了洛红尘?」

  「是。」没想到周自横明明白白地回答,「因为我知道如果去梅园,你一定会找我吵架。」他甚至轻松地弹了一下烟灰,没事人一样地说,「还有,你要注意自己的措辞,我只是没去你家看你,并不是没回家。当然,如果你一定要把梅园的物业说成是我的家也行,不过得把户主的名字换回我的。」

  梅绮气得浑身冰冷,连声音都颤了:「你叫我要注意分寸,在公司里不要和你太亲密,可是你和洛红尘呢?你们天天同进同出的,整个公司的人都在议论,你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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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自己的真爱

  「哦,他们议论我什么?」

  「他们说,你想追求洛红尘,和她不清不楚。」

  「他们这样说?」周自横不怒反笑,「好啊,我巴不得他们这么说呢。我的确想追求红尘,可她就是不明白,我就等着别人把这话给她说明白。」

  「她不明白?她装的!她比谁都明白,就是想吊起来卖!」梅绮叫起来。

  但是她气,自横不气,依然慢悠悠地说:「是吗?不过我就是喜欢有人吊我胃口。游戏,是要慢慢地玩才好玩,太容易到手的,不够刺激。你说呢?」

  梅绮哭了。他是在折磨她,羞辱她。可是,是她先羞辱了自己的。

  当初是她主动爱上他,倒追他的,她让他得到的太容易了,几乎是送上门的。但是爱一个人,是错吗?因为她爱他,他就可以这样地欺侮她,轻视她?

  她摔门而出,几乎是在瞬间便下了一个决定——去小镇,找潘大仙!

  她不是不知道巫蛊邪恶,可是如果向魔鬼求助是惟一的生路,她只得投降。

  为了挽回周自横的心,就是让她把灵魂卖给魔鬼,她也愿意!

  泪水流过耳畔印湿了枕巾。梅绮生怕惊醒自横,忙忙擦拭,眼泪却只有流得更凶。

  她几乎要可怜自己,这样地无助,这样地微贱,这样地束手待毙。这不是她梅绮的个性啊!她已经沉默地等待了一个月,不,已经沉默地等了三年,她不能再被动地等下去,她要主动出击,要争取自己的终生幸福!

  她跳下床,拉开窗帘,看着月色朦胧,深深叹息。她一向最讨厌黄昏。总觉得黄昏的到来是有些鬼祟和试探性的,总是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蹑手蹑脚地潜泳过来,一点点渗透,蚕食,然后哗一下淌满了整个空间。

  是以梅绮总是抢在黄昏到来之前便密密地拉上窗帘,打开灯,照得满屋通明。

  然而夜深的时候,她又喜欢开着窗睡觉,放新鲜的风进来。对面没有等高的建筑,即使她在家里裸奔也不会有人偷窥。

  ——因为是把窗帘当成一扇掌控日夜的大门来看待,梅绮便很在意装饰她的窗帘。欢笑的葵花,跳舞的布偶,鲜红的中国结,金色的千纸鹤,还有三只精致香艳的绣花鞋……

  梅绮再探一口气,转回身跪在床前,掀开床围子,看着藏在床下的小小一只玻璃皿——那里面,赫然是一只血红的软体虫子。本来是白色透明,是她的血使它变成红色的。

  她已经喂了它三天自己的血,离日子还远着呢——潘大仙说,得喂七七四十九天,才可以自己养好一只蛊。然后把这只蛊虫放在男人的手臂上,它就会将体内的血吐出,就像输血那样,替那个男人换个心肝,叫他一生一世只忠于她一个人。

  巫师还说,这是苗人才懂得的蛊术,百试百灵,从无挂漏。如果不是看她是熟客,又那么虔诚愁苦,断不会轻易赠送的。

  送她虫子的时候,潘大仙还给她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个苗人女子自幼养蛊,但只用以防身,并不拿来害人。直至一日有个汉人云游到此,被毒蛇咬伤,快死了,是这女孩子救了他,还带他回家养伤。那汉人伤愈后,就同女孩做了夫妻,还生了一儿一女。忽然有一日汉人想起家来,竟然一发不可收拾,说什么都要回去。苗女说:你走了,一定会忘记我们娘儿们,但是我为了你好,请你一定要记得回来。如果你对我不忠,又或是过了三年还不肯回来,就会有报应的。这汉人应了,但心里并未当作一回事。他回到京都花花世界后,每天只知花天酒地,再也不愿意回去偏僻的苗疆了。这样子过了一年,他得了个毛病,就是一同女人亲热便全身奇痒,上吐下泻,于是只好禁欲。他这时候才想起苗女叮嘱他的话,有几分相信,可是仍然不舍得走,直到两年以后,病得越来越重了,而且身上起了无名肿毒,这才不得不警醒,只好打点行囊要回苗疆去。可是走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忘了回去的路——因为他心里面从来就没打算要回去,他从头到尾都没一点真心。于是,他就死在路上了,连尸首也没人收,只做了毒虫们的养料……

  他叫她选:是给她恨的人下咒呢,还是给她爱的人种蛊?

  她犹豫了又犹豫,潘大仙的故事叫她胆颤心惊,她害怕周自横会变成那个倒毙途中的无情汉人,可是她又希望世上真有这样奇验的一种蛊,可以教她爱的人永远不能离开她身边。

  给洛红尘下咒,那是害人;可是给周自横种蛊,只是让他爱她,不算是为非作恶吧?

  「我并没有害人之心,我只是想维护自己的真爱。」她这样安慰自己,决定选择养蛊。

  从小镇回来,她把自己反锁在浴室里,在浴缸里注满了水,点了香薰灯,滴了香精油,然后放一支叫做『如果你是我的命运』的CD。

  潘大仙说,从养蛊的那一天起,她便不再是她自己。她喂养了蛊,蛊便拥有了她,她是它的营养,它是她的灵魂,他们彼此拥有,共存共荣,直到世界消亡。

  她以蛊为媒,欲叫周自横永不背叛于她;然而在此之前,她先要忠诚于蛊,不可背叛;否则,死无葬身之地。

  她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身子,如此丰盈,美好,如同一株开得正好的桃花。她爱惜地抚摸着自己,手指一寸寸滑过柔嫩的肌肤,无限依依。这个身子此时还是属于自己的,但从自己的身体里流出第一滴血来喂养蛊之后,她便将不由自主。

  她的生命从此交付给一只蛊虫,并要用自己的血来喂养它,喂足七七四十九天。

  多像一只蚕吐丝结茧、羽化成蛾的过程?

  不是每一只蚕都可化蛾,不是每一段爱情都有姻缘。

  然而蛊,却可以帮助她锁定自己的爱,永不背叛。

  是周自横逼她这么做的。

  他逼她,逼得她无路可走,迫上梁山!

  她只好抱着他一同死。

  梅绮支起一只手臂躺在周自横身畔,看着他熟睡的英俊的脸,辛酸地笑了,唇边忽然渗出一缕鲜血。

  「绷有三:大绷旧用以绣旗袍之边,故谓之边绷;中绷旧用以绣女衣之袖缘,故谓之袖绷;小绷用绣童履女鞋之小件,谓之手绷……」

  洛红尘面前摊开着一本『雪宦绣谱』,可是看了好久,却一行也没有看进去。

  她的内心并不像表面做到的那样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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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马王子与灰姑娘

  没有一个女孩会对周自横那样的男人的好意无动于衷。

  红尘是个女孩。一个有虚荣心和繁华梦的正常女孩,不可能没有做过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梦。只是,内心深处,她害怕自己搭上的,是午夜十二点过后的南瓜车,水晶鞋与玫瑰花,都只是一种脆弱的假象。

  穷家的女儿输不起。因为她所拥有的,无非是自己,自己的骄傲与自己的感情。很明显,周自横向她索取的,正是这两样东西,她唯一的拥有。如果她付出感情,放弃骄傲,而他不能珍惜,那么她还剩下什么呢?

  早在八岁的时候,她就在日记里写过一句话:为了免去失掉的痛苦,我不想再得到。

  那次,是为了一只受伤的麻雀。邻家的男孩子用弹弓打下一只麻雀,一时兴起送了给她。她小心地为它包扎伤口,希望它会好起来,会重新飞向天空。

  那是她童年生命中拥有的第一份友情,唤醒了她全部的爱心与母性。她守着那只麻雀,整整守了一天一夜。喂它清水,小米。可是麻雀只是不理不睬,拼命地扑腾着,羽毛四散,声嘶力竭。她心疼极了,捧它在手心,苦苦地劝:小麻雀,我知道你想要回自由,你想回到天空。可是你现在不是受伤了吗?我并不是要关着你。我只是想为你疗伤。你放心,等你伤养好了,我就放你飞走。麻雀不听劝告,仍然扑腾着,挣扎着,跃跃欲飞,却一离开她的手心即重重地跌落在地上。她心疼地流了泪,试尽各种方法想让麻雀安静下来,却一筹莫展。

  第二天早晨,麻雀累死在她为它准备的温软的窝里,死在月季花瓣和金沙样的米粒间。羽毛零落地撒得到处都是,大睁双眼,望着它再也回不去的天空。

  它是气死的,也是累死的。

  她哭了,捧着麻雀渐渐僵硬的小身体哭了一个上午,邻居的男孩子看到了,不以为然地说:「有什么好伤心?你喜欢,我再替你弄一只。」

  然而她断然地拒绝了。

  「为了免去失掉的痛苦,我不想再得到。」

  从那时候起,她已经知道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不要希企太多,不要奢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周自横,就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他的钱,他的感情,都不属于自己。

  因此,她断然地,拒绝了他的钱的同时,也拒绝了他的感情。

  但是她的心里,明明在犹豫着,也在观望着。

  这天早晨,她的观望得到了结果——梅绮早晨打电话到办公室,指明要找洛红尘接电话,然后彬彬有礼地通知她:「自横昨晚喝醉了,现在还没醒。我要照顾他,今天我们两个都请假一天。公司的事,要你这个总经理助理多费心了。」

  那一刻,洛红尘如坠冰窖。

  她撑住桌角,狠命地对自己说:不要发抖,不要发抖。这一切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周自横和梅绮酗酒,同居,双双旷工,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可是控制不住地,她的身体只是秋风中树叶一样瑟瑟地发着抖,冰冷彻骨。

  原来她是在乎周自横的,如此地在乎,超过自己的预料。她拒绝了他,却暗暗期待他的另一次进攻,并且希望他为她而贞洁。但是现在,她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要那样的一个人珍惜感情,专一地去爱,也许就像跟老虎商量让它自动脱下皮毛给自己做件大衣更近于痴人说梦吧?

  她看着镜子,镜子里的人面色青白,眼神纠缠。她是疯子的女儿,她有疯狂的基因,有悲惨的命运,有悲哀的童年,却惟独没有乘龙的运气。醒醒吧,灰姑娘!

  「疯子的女儿」。

  从红尘记事起,这个称呼便一直跟随着她,仿佛她的另一个名字,一直跟了二十三年。

  父亲的病一直是红尘心头的伤。姥姥和姥爷痛恨父亲,他们说是父亲杀死了母亲的,所以对他没有半分怜悯,也从不去探望他,并且对「疯子的女儿」、这个被迫接受的外孙女也没有多少疼爱之情。姥爷洛长明是离休军人,虽不富裕,抚恤金也足以维持一家三口的生计,尤其他们都不是在物质上要求多多的人,饱暖倒是无忧的。

  然而洛红尘自小便被教育要自力更生,练习绣花的技艺,从锁边到十字针,直至可以独立完成一幅绣品,然后交给姥姥放在店里卖掉,换来她的学费与口粮。

  红尘自幼得到的温情甚为有限。这使她对父亲——即使只是一个疯癫的父亲——仍然心存强烈的爱。早从初中开始,她就会定期坐公共汽车穿越半个南京城,偷偷地去郊外的精神病院探望父亲。

  父亲很英俊,即使疯着,神情呆滞口齿不清,可是轮廓分明的脸庞仍然显露出他在好着的时候是个多么英俊的青年。时间对于他是静止的,他的记忆从妻子去世那一刻起便定格了,所以岁月也很难在他脸上留下痕迹,过了这23年,他看起来,仍然是个年轻人,和红尘站在一起,不像父女,倒像兄妹。

  她去看他,温柔地陪他说话,给他梳头。他有时候会很高兴,好像清醒了一点的样子,在她走的时候会留恋地问她,什么时候再来?可是到她再来的时候,他却又把她忘记了,于是一切从头开始……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和他的关系,从未取得一点点进展。他每天老是痴痴地望着一个地方,轻轻喊「飞烟,飞烟」,或者是「非音」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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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雪宦绣谱

  但是在上个月,她再去看他的时候,他忽然抓住她的手,清楚地叫:「秀秀!秀秀!」

  她哗地就哭了,洛秀是妈妈的名字,爸爸是把她当成妈妈了。他不记得时间的流逝,可是时间没有忘记他,已经悄悄把他的女儿培养长大,长到和当年的洛秀一般大了。他终于记起了「秀秀」,终于记起了她!

  她抱住父亲大恸,这一刻比任何时候都更加亲切地感觉到彼此的血脉相连。她和父亲四目相对,疯人的眼睛本是没有聚焦的,可是此时周锋这样专注地凝视他,费力地想,费力地想,好像在一点点地意识、思考、分辨、确定——她知道,父亲眼里的她并不是真正的她,而是她的母亲洛秀。她生着和母亲一样的脸孔,是这张面孔混淆了时间和空间,照亮了父亲的记忆。

  其实她和母亲并不算像,虽然她们生着一样的眉毛,一样的眼睛,可是母亲脸上的线条要柔和得多,透着股江南女子特有的水灵;而红尘却棱角分明,眼神凛冽,带点北方人才有的硬朗。然而血浓于水,流传在她们骨子里的东西却是相同的,尤其看在至亲的人眼中,那一分相同更被放大了十倍。

  精神病院的医生对这一现象十分重视,像周锋这样的病例是不多见的,而他离奇的好转更是一种奇迹。他就好像一个被上帝遗忘了的弃儿,在二十多年的迷失后又忽然被记了起来,而这种记忆则是通过他女儿那奇异的血缘力量来实现的。医生决定为周锋组织一个特别医疗小组,可是这需要大笔经费。主治医生说,这二十年来,周锋的医疗费一直是由一个神秘的户头提供的。这个户头定期就会收到一笔汇款,但是医生已经换了几茬,连院长也换了,所以没人知道那神秘户头的汇款究竟来自何人。

  红尘决定要为父亲筹这笔款子,她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如果父亲会好起来……哦,如果父亲会好起来,也许他会补偿她二十多年来从未享过的父爱,毕竟,他是她在这世上最亲最亲的人哪!

  是为了父亲的病,她才那样焦急地四处碰运气,渴望找一份高薪工作的,也才会因为一个选美广告而忽发奇想去「成功」应聘那年薪十万的优职,就是百分之一的机会也要试一试呀。

  很幸运她被周自横选中了,得到了这份工作;很不幸她被周自横爱上了,惹下了这场麻烦。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红尘真不知自横对自己的好感是祸是福,而自己又该庆幸还是自叹倒霉。

  然而追根究底,是她不该动了心。如果她不动心,就不会伤心,不会被梅绮羞辱。这根本就是自取其辱!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洛红尘,就凭你,贫穷,孤单,姿色平平,又有一个住在精神病院里的父亲,你凭什么希望和梅绮争夺爱人?你别做梦了,收心吧!

  她用手背狠狠地擦去脸上的泪水,重新拿起『雪宦绣谱』,逼自己大声朗读,读得声嘶力竭,气壮山河,好把那些私心杂念全都挤出去,不留余地。

  「铺针:如绣凤凰、孔雀、仙鹤、鸳鸯、锦鸡、文鱼类之背部,先用铺针。铺者准背部之边,用长直针。或仅正面,或兼反面,刺线使满,如平铺然,故谓铺针。须粗线仅正面者,大率普通品,精品则必兼反面。若腹则普通品用双套针,精品则双套针之面更加施针。双套色浅,施针色深。」

  齐针、抢针、单套针、双套针、扎针、铺针、刻鳞针、肉入针、打子针……雪宦针法,精妙幽深。

  洛红尘大声地读着,渐渐聚精会神,恢复了平静。

  即使生命中没有爱情,至少刺绣是属于她的,可以陪伴她、安慰她、温暖她。刺绣于她,有如信仰,是天经地义的事。是谋取生存,也是追求理想;是身不由己,也是心甘情愿。

  从小到大,绣花绷和绣花针一直都是她最亲密的朋友,千针万线,万紫千红,就是保护她出污泥而不染的世外桃源。倘若她不喜欢绣而不得不绣,那么靠绣花赚取那一点点必需的生活费便是痛苦的,拮据的;然而惟其因为她热爱刺绣,那么再艰难的生存于她也是寻常。是刺绣让她在纷扰红尘中找到一片净土,是刺绣令她于挣扎求生中仍然保持洁净的心灵,是刺绣维持着她的学费与生计,是刺绣带给她至善至美的理想和追求,是刺绣教她对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心存感恩,并立志用自己的绣针将它们留驻,定格为永恒。

  「书有精神也,画有精神也,惟绣亦然。花卉之于风、日、雨、露、雪、霜,有其向背、偃仰、正侧之精神焉。鸟兽之于飞、走、栖、食、群、独、有其顾眄、喜怒、舒敛、狞善之精神焉。人物之圣哲、仙佛、文武、野逸、士女,有其庄严、慈善、安雅、雄杰、间适、流美,或老、或少、或坐、或立、或倚、或卧之精神焉……」

  万物皆有精神,惟独父亲的精神却因为母亲的猝逝而消散——或者并不是消散,只是暂时的隐藏,藏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所在。如果她可以帮助父亲唤回他的精神,也许便可以令他重生。即使是为了父亲,她也必须教自己学会坚强,自制,不可以被打败。

  在『雪宦绣谱』的字字珠玑里,红尘已经不再发抖了,可是她的脸色却仍然苍白恍惚,仿佛得了重病。

  周末,下班后,周自横在电梯里拦住了她:「红尘,我们谈一谈。」

  「可现在是下班时间。」

  「没错。我就是有意挑在下班时间找你的,因为我要和你谈的,是私人问题。」

  「对不起,我有预约了。」

  「推掉你的约会。」自横明白地说,「洛红尘,何必拒人千里?你明知道我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人,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不是逃避,而是干脆地面对,然后一次解决掉。不然只会麻烦越来越多。」

  洛红尘瞪着他:「你要胁我?」

  「我只是说事实。这几天里,你对我这么冷淡,我不能不知道理由,你不住地拒绝,我不住地追问,多么麻烦!」他忽然狡黠地一笑,「不过或许,你正在享受这个过程?」

  红尘瞪着的眼睛更加睁大了,又好气又好笑,最终撑着撑着,便撑不住地笑了:「好吧,你到底要和我谈什么?」

  「跟我来。」

  他们去了「火车头酒吧」。

  周自横向阿青介绍:「这就是洛红尘,我跟你说起过的那个又自卑又自傲的女孩。」

  「什么什么?」红尘又惊讶了,「你跟他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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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只妖魔

  「说你呀。阿青说天下间最麻烦的一种人,就是又自卑又自傲,有点儿倔,有点儿冷的那种女孩子,如果不幸这女孩子又聪明漂亮,那简直就是人中妖魔,可是很不幸的,偏偏我就遇到了这样一只妖魔。」

  阿青大叫起来:「喂喂,你这话最多只有一半真实,我可没有说过妖魔这个词。」

  「反正都差不多。」周自横又指着阿青向洛红尘介绍,「这是阿青,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我的最佳损友,前天晚上,就是他把我灌醉,又给梅绮打电话把我搬到梅绮床上,制造麻烦的。」

  「喂喂!」阿青更加大叫起来,可是这回周自横说的是事实,他「喂」了半天,到底没什么可解释的,不禁红了脸。

  洛红尘被这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介绍弄晕了,惊讶地看看周自横又看看阿青,忽然「扑哧」一声笑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大男人脸红的样子呢。」

  这句话一出,周自横大笑起来,而阿青的脸更加红了,他看着洛红尘的黑色真丝无袖衬衫和白地绣花束腰及踝长裙,同时明白了两件事:一,为什么周自横这么喜欢洛红尘;二,周自横有多么喜欢洛红尘。

  但是当周自横引红尘坐到角落里的吊椅上,避开了阿青的视线时,红尘脸上的笑容便收敛了,淡淡说:「周先生,你要找我来谈的,就是这件事么?我不觉得这和我有关系。」

  「但是和我有关系。」自横有点烦乱,红尘这样地忽喜忽嗔拒人千里是他所没想到的,或者说,是他所不适应的,他还从没有遇到一个这样棘手的女孩子。

  「我就是想告诉你,不管在你来『成功』以前我和梅绮是什么关系,但是从真正认识你以后,我们已经分手了。因为,我打算追求你。」

  「而我,决定拒绝。」洛红尘完全不为自横的表白所感动,脸上,仍是不卑不亢的平淡如水,「周先生,我很感谢你的好意,但是我不能接受。我们一次把话说清楚,你不适合我,我们之间没有可能性,所以我劝您,还是不要浪费时间了。」

  自横这次是真的惶惑了,本能地脱口而出:「为什么?怎么会?」

  红尘有点嘲弄地眯起眼睛看了看他,仿佛在说:「为什么不会?凭什么就该每个人都接受你的爱意?」但是她没有说出口,只是端起酒杯一仰而尽,然后对着自横照了照杯底,微一点头,转身便走。

  自横只觉有种冰水浇头的感觉,竟然不知道挽留,甚至也想不起提出送红尘回家,而只是落寞地坐在原位,呆呆地看着红尘消失在门口,半晌不晓得反应。

  不知过了多久,阿青招呼客人时经过,看到自横只有一个人,十分惊讶:「那位洛小姐呢?」

  「走了。」自横闷闷地说,「她拒绝了我。」

  「她拒绝你?」连阿青也觉意外,接着大笑起来。看到无往不利的大众情人周自横受挫,再有同情心的男人也会忍不住幸灾乐祸的。

  自横更加郁闷:「我从来没被别人这么嫌弃过。她看着我的样子,就好像我是透明。她那么冷静,那么肯定地告诉我,说我们之间没可能。说要一次把话说清楚,让我别再纠缠她。」

  「纠缠?」阿青有些不信,「那位洛小姐,不像是这样刻薄的样子。」

  「是的,她没说纠缠,而只说让我不要浪费时间。不过又有什么区别呢?」

  「那区别可大了。」阿青瞪他一眼,「又是你自己乱加的词儿。刚才跟洛小姐说什么妖魔,你可真能歪曲事实,添油加醋。」

  「别再落井下石了。」自横告饶,「陪我喝酒吧。」

  「好灌醉你再把你送到梅绮床上,然后让你投诉我?我才不再管你闲事。」阿青坐下来,有些怀疑地问,「你觉得这位洛小姐,她美么?」

  「美。很美。」

  「怎么个美法?」

  「她的脸上,老是有一种哀艳,一种欲诉还休的伤感的美。」

  「我却不觉得,她总是冷冷的,又硬。」

  「她的冷,是为了害怕伤害,故意做出来保护自己的冷。说到底,是一种柔弱,伤感。」

  阿青服了:「你呀,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怎么看怎么神奇,有故事。说到底,什么伤感也好,柔弱也好,也都只有你自己才看得出来。」

  「那当然。」自横不以为忤,「你要看得出来,还不得和我抢?」

  「我才不要和你抢。真要抢,抢梅绮还差不多。」一不小心说漏了心声,阿青有点不安。他的眼前又浮起梅绮若嗔若笑的面容,甚至他的嘴唇,又感觉到了那只清凉柔软的手指,带着醉人的芬芳。

  为了压抑私心,他有些掩饰地说:「你要是肯听我劝,我觉得梅绮真的很不错,很适合你的。这位洛小姐不是不好,可是这种女孩子是异类,可远观不可亵玩焉,你还是放弃算了。」

  「放弃?我不会的。」自横再喝一杯酒,想起刚才红尘对他照杯底的样子,忍不住有样学样地冲着对面虚照一照,恍惚地笑了,「洛红尘,她是我的理想,我知道,如果我错过了她,这辈子都不会遇到第二个。但是梅绮,梅绮虽然不错,却随时一打广告都可以招来十个八个,我跟你赌,等我们选美大赛结束,金陵十二钗,连入围的算在内,我保证个个都和梅绮差不多,到时候我替你介绍,随便你挑。」

  阿青有些不悦:「你不喜欢梅绮,也不用这么轻慢她,到底是你的前头人。做人别这么薄情好不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然……」

  「会报应的。」自横大笑,「阿青,怎么你说话跟我奶奶一个腔调儿,你才应该做她的孙子。她呀,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淫人妻女者,妻女必为人淫。万事有报应的。」

  再尽一杯酒。从火车车厢的舷窗望出去,可以看到月亮已经升起来了,颤巍巍地蹭在对面大厦的半腰处,好像在沿着大厦攀高似的。

  月亮高,还是楼高?

  爱上了洛红尘,还是爱上这份挑战?

  周自横的车子停在洛红尘家的楼下。

  要不要上去?要不要打个电话给她?这样地被她拒绝,十二万分地不甘心;可是进一步追求,又和纠缠有什么区别?从不曾这样地惹人嫌厌,从不曾这样地患得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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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样去爱一个人

  青春的失措和磕磕碰碰仿佛从今天才开始,他成了一个毛头小伙子,十六七岁每天早晨对着镜子把绒毛当胡子刮的嫩孩子,为了一点点事就挥拳,只有过年才穿新衣裳,见到女孩就脸红……然而就是在他十六七岁的时候,甚至更早,他也不曾对着一个女孩脸红过。他太招女孩子喜欢,也太知道怎么样招女孩子喜欢了,以至于他已经忘记了怎样主动地去喜欢一个女孩子。

  洛红尘,是他从未有过的经验,这份新鲜和苦涩,使他整个的心都揉得疼了,好像再活了一次,又好像以往三十年,根本就没有活过。

  生平第一次,他学会了为一个女孩子而痛苦,而等待,而自卑,而开着车到她家楼下,看着她的窗子发呆。

  洛红尘的窗子很好找,乳白色的纱遮着淡绿色流线很好的软缎落地帘子——原来爱一个人,竟可以爱到爱她家的窗帘的地步。

  周自横真是要可怜自己。

  如果是拍电影,此刻应该下一场雨的,他站在雨里,望着她的窗,等她一点点心软,发慈悲给他送一把伞下来,然后他接过伞,再抛开,抱住她狂吻……

  又或者她终究是不肯下来,而他得了一场病,发烧,重感冒,躺在床上念她的名字,家人帮他把她找了来,她探出手去抚摸她的额,他握住了那只手,再也不肯放开……

  各种各样的胡思乱想充满了脑袋,月亮早已爬得比楼高了,而且远远地抛弃了那楼,一径地向西天飘过去。

  自横叹口气,发动车子准备回家,但,回哪个家呢?

  古人云狡兔三窟,而他还要高明,有四个窟:一个是买给爷爷奶奶住的珊瑚花园,一个是梅绮在梅园新村的高尚套房,一个是他在公司大厦里给自己留的休息室,还有一个,则是他参与股份的假日酒店里的长期包房,偶尔,他会带小姐上去……然而今夜,这样的时候,自横忽然发现,偌大的世界,那么多的房子,他竟然哪儿也不想去,只除却洛红尘家的窗下。

  见不到心爱的人,见到她家的窗子也是好的。看看表,已经凌晨四点多了,再过五个小时,他就会见到她。在公司里,她是他的助理,总不可以再躲着他了吧?

  再过五个小时。或者更早一点。红尘九点上班,应该八点就出门的,如果是坐公车,还要更早。说不定她七点多钟就会下楼了,那离现在还不到三个小时,他反正已经等了这么久,又何妨再等下去呢?

  自横忽然充满了力量。他觉得今晚在这里停驻良久,好像原本就是为了来接红尘上班似的,理由很充足,很合当,简直再合当没有了。他甚至有些兴致勃勃起来,在想为红尘节约挤公车的这一个小时,或许可以同她一起去吃顿早点,喝杯咖啡。

  哪家酒店的早餐比较出名,环境比较合意呢?

  月亮飘到极西的地方的时候,就变得淡了,仿佛贫血,渐渐只剩下一个影子。

  小楼里已经陆续有人走出来,可是没有洛红尘。

  自横等待着,眼睛也不敢眨,七点钟,八点钟,已经九点了,上班的时候已过,为什么洛红尘还没有出现?她可是从不迟到的呀。难道,昨天晚上她并没有回到这里?或者这小楼还有别的出口?自己错过了她的影子?她已经上班了?

  周自横打电话到公司去:「洛小姐来了没有?」

  秘书回答:「洛小姐发了传真过来。」

  「什么内容?」

  「是辞职信。」

  辞职?!

  周自横只觉又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整个人冰寒彻骨。辞职?她如此地清坚决绝,要从他的生命中消失。在他刚刚意会到爱情的真谛,真正开始学习怎样去爱一个人的时候,她要消失,不给他任何争取的机会。她如此忍心?

  从没有见过一个女人做事可以这样地绝,这样不留余地。

  他抖着手,拨一个电话上去。

  接电话的,是洛红尘本人。

  「是,我决定辞职。」她的声音,冷静到可恶的地步,「我以为昨天在酒吧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和你之间,没有任何的可能性,所以也最好没有任何形式的交往和接触。」

  「你认为,我是一个公私不分的人么?」周自横问,声音奇怪地嘶哑,「我追求你,和你来不来上班无关。工作是工作,私情是私情,你不应该这样没有原则。」

  「对不起。」红尘轻描淡写地道歉,没有一丝诚意。「我不是一个尽责的好员工,辜负了您。」

  她辜负了他。

  作为一个助理,辜负了他的重用;作为一个女人,辜负了他的爱慕。

  她辜负他太多,欠他太多!

  周自横不愿再强求,纠缠下去就太没有意思了。

  等足一夜,从月落等至日初,他终究没有等到她的芳踪。

  车子发动的一刹,他的泪落了下来。

  他竟然,为了一个女人,落泪!

  「奶奶,告诉我爸爸和妈妈的故事。」自横第一千次地要求着。

  珊瑚园里,明亮的太阳,依稀的花香,青葱连绵的绿色藤被上结满红色的珊瑚粒,如珠如宝。这是自横的主意,他说这就叫做绿肥红瘦,老人多看看这两种颜色会心情舒畅,身体健康,显得喜庆。

  然而珊瑚架下的周自横本人,却苍白而憔悴,愁肠百结。他不再是那个成功集团里刚愎自用的周董事长了,而只是周公周婆的软弱无助的大孙子阿横。

  「横呀,你到底哪里不舒服?咳,奶奶给你做点心吃,咳,好不好?」周婆心疼地问着,长辈对于小辈的疼爱,好像永远和吃食离不开。

  然而自横要求着:「奶奶,您什么也不用做,就好好坐在这里,给我讲一讲我爸爸和我妈妈当年的故事好不好?他们是怎么爱上的?爸爸用什么方法追到我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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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尘的形容

  「你呀。」周婆叹息,为难地看着孙子,眼神渐渐凝结。她一直希望孙子可以对感情认真,然而当真看到他为了爱情如此痛苦,却又舍不得起来,那个叫做红尘的女孩子,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为什么这么好的大孙子,她竟然看不上?红尘,多怪的名字,听上去就有种妖妖的感觉。然而,所有的孩子都是大人心中永远的痛,是前世的债,予取予求的。看着孙子这样地哀求,她除了答应,还有什么选择呢?

  在绿叶红珠的掩映下,周婆轻轻叹息着,开始了悠悠的讲述:「你爸爸小的时候,可不像你这样野。」

  在老人的眼中,十三岁和三十岁没什么区别,只要是孩子,就永远都是「小的时候」。

  ——「你爸爸小的时候,咳,脾气很倔,咳,不爱说话,好想个事儿,咳,主意正着哪,做什么事儿,想定了就做,一点儿不含糊,咳,很杀伐决断的。」

  自横心里一动,这倒有点像红尘的形容。

  「你爸和你妈是小学同学,咳,又是中学同学。小学时他们还不怎么样,可到了中学,咳,他们那个班里,就他两个是旧同学,咳,自然觉得亲近些。你妈长得漂亮,老有毛小子招惹她,在放学路上堵她,你妈胆子小,放学不敢回家。你爸就自告奋勇要送她,咳,还替她打架,有几次,咳,打得头破血流。一来二去的,两个人就都有了心了,可也都还小,都没好意思出口。直到『文革』那会儿,他们又一块儿报名下乡,咳,你爸这才捅破了窗户纸,离开南京的头一天晚上,你爸牵着你妈的手来家里跟我说:妈,你放心吧,我和妃嫣一块儿走,两个人互相照应,咳,互相关心,不会有事的。我们俩一块儿扎根乡下,要是婚也在农村结,咳,再来看您的时候,说不定抱个孙子来见您。说得那姑娘妃嫣呀,脸红得跟块布似的……」老人的眼睛有点湿,「妃嫣真是个好姑娘,温柔,文静,能歌善舞,又漂亮,咳,可惜就是太漂亮了。人家说红颜薄命,咳,她也就害在这漂亮上了。」

  「后来呢?」自横问,「他们在农村结婚了吗?」

  「后来……咳,后来招兵,他们一块儿参了军,你妈妈被文工团挑了去,你爸就当了通讯兵……咳,再后来你妈就死了,难产,留下你这个金贵种子,被奶奶嘴里含着手心捧着地长到这么大,好让你惹奶奶生气。」

  「怎么会呢,奶奶?」自横涎着脸逗奶奶笑,「咳,您的大孙子怎么敢呀,他敢惹您生气,不怕您的金箍咒和鸡毛掸子吗?咳,小时候又不是没捱过。」

  终于知道爸爸妈妈的故事了,那时烟花,多么光芒灿烂,温柔绮丽。那样的爱情,只能发生在那样的年月里吧?

  日久生情,渐渐温暖,就好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一开始你不要坐在我身边,要有一点距离,用眼睛斜斜地瞟着我,一点一点靠近……自己和红尘,就差在这个距离上吧?

  应该一点一点地靠近她,不该太急于求成,吓了她。她是一个古典的女孩子,自持自爱,是应该给多一点耐心和爱心,慢慢温暖她的。不可以操之过急,更不可以轻易放弃。他要追到她,一点一点靠近,直到亲密无间!

  周自横的信心再次昂扬了起来。

  洛红尘接到了周自横委托花店专人专递的大束天堂鸟和一封亲笔信。

  她有一点意外,这个年代,肯用钢笔写字的人已经不多见了,何况又是电脑高手,上网发个EMAIL或在网络商城订束花不知多简单方便,何劳亲力亲为?

  可见周自横的诚意。

  颜色娇艳的大朵香花向来是她的最爱,倒不知自横何以猜得到。

  信写在浮凸有致的雪白暗纹纸上,密密的三大张。红尘不急着看信,却用GOOLE搜索了一下天堂鸟的花语:爱你在心口难开的痴情男子。脸上蓦然热了起来,不会是巧合吧?自横一定特意咨询过花店小姐才订了这束花的。

  她将信纸覆在脸上陶醉地闻着,嗅那隐隐的花笺幽香。这是真正的情书哦,这时代,还有谁肯写情书呢?

  她把纸翻过去,对着太阳光照着,看纵横的笔迹。他的字写得好好,好有力,是小时练过书法的痕迹。是颜体,她小时候也练过,认得出来。

  她坐下来,伏在书桌前,对着信纸做握毫沉思状。昨夜他写信时,便是这个样子的吧?他一定边想边写,写一写又停一停,是用了心的呢,写这样长的信,在他一定很少见吧?

  她想象着他写信的样子,在办公室里,隔着玻璃窗,她悄悄观察过他,每当他很专注地做事的时候,就喜欢上唇咬下唇,好像写字打电脑全都需要用牙齿帮忙似的。昨晚,他也有咬嘴唇吗?

  她微笑了。终于徐徐地,徐徐地展开信纸来。

  欢乐不可以一下子享尽了,她要把这欢乐延续得尽可能长一些,要慢慢地享用。实在是从小到大她所拥有的快乐太少了,少到已经习惯了悲剧,以为所有美好的事物都与她无缘。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当那晚她从「火车头酒吧」回到家,接到梅绮跟踪而至的电话时,她会很痛快地答应辞职,以此避开周自横的追求。

  在电话里,梅绮声泪俱下,对她讲述自己和周自横三年来的交往,她为他所做的一切牺牲,她说:「洛小姐,你才23岁,可是我已经28了,不小了,再也输不起了。我跟了周自横三年。三年,说起来时间不算长,可是对一个年轻女人来说,三年和一辈子没有多少差别。我不能失去自横,我没有你那么坚强自立,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那种依附男人而生的软骨头。我依附自横惯了,早已经没有了自我。没有他,我会死的。你一定瞧不起我这样的人吧?可是我的确是个没出息的女人,你帮帮我,帮帮我好不好?」

  她说得这样真诚,这样可怜,又这样地周全,堵住所有的出口一滴不漏,还叫红尘说什么呢?如果红尘不想趟进这浑水里玩一场三角游戏,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辞职。

  梅绮还说过:「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受损失的,你只要肯辞职,再也不和周自横来往,我会先付你一年薪水十万元,怎么样?如果你觉得不合适,还可以再商量。」

  这样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让红尘不怒反笑:「现代茶花女?梅小姐,你不像是周自横的女朋友,倒像他父亲。」

  梅绮怔忡:「你是说我老?」

  红尘不再解释,只淡淡说:「我会再找一份工作的。梅小姐,总之我答应你不再到『成功』去上班,也希望你不要再打扰我了。」说罢挂了电话。

  在洛红尘心目中,金钱与感情是完全挂不上钩的两回事,虽然,她是那样地需要这份工作,需要这笔钱。

  姥姥姥爷都已经很老了,老得可以做标本了,连守着「无针绣坊」做点小生意的能力也没有了。去年,姥姥把绣坊交给她的时候,她就知道,姥姥已经彻底地放弃了,老到没有任何斗志的地步,说得残酷一点,就是只等着大限来临。

  她一边看店一边张罗转让,「无针绣坊」关闭的那天,姥爷扶着姥姥,在夫子庙前黯然地低下了头。没有流泪。他们连流泪的力气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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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孤儿的故事

  按说姥爷洛长明今年67,尚不到古稀,又是退伍军人,不该那样不经老才对。可是他却比同龄人更快地倒下去,早早地迈入了风烛残年的行列,或许是因为母亲的惨死和父亲的疯病吧?唉,父亲的疯病……辞职后,她该到哪里去筹措给父亲治病的那笔医疗费呢?

  她再叹一口气,终于完全地展开了信纸……

  「红尘:

  你愿意听一个故事吗?一个孤儿的故事——从前有一对相爱的年轻男女,他们一起上学,一起下乡,一起参军,一起憧憬未来幸福美满生活。他们相爱,结合,并且有了一个男孩儿。在那个动荡的岁月里,无法揣测他们的路是否坎坷,可是相爱是美丽的,他们的爱如此纯粹而美好,他们的未来原本应该更加美好,可是那个年轻的女子,却来不及看一眼自己刚出世的孩子,就带着对这个世界的留恋和不甘心痛苦地离去了。

  那可怜的丈夫,还完全不知道怎么做父亲,却过早地经历了亡妻之痛。可想而知他对那小小男婴是多么地拒绝和恐惧吧?他不肯抱那个孩子,极少和他说话,看他的眼神,永远带着惨痛和沉思。那小小男孩子在爷爷奶奶的膝下长大,渴爱的心,想你一定比谁都清楚吧?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冷淡的父亲,在他七岁的时候也辞他而去了。留给他的,只是一个苍凉得无边无际的世界,和许多虚妄的无边无际的幻想。

  除了爷爷奶奶,没有什么人对他特别地好过,而他,也从未想过要对什么人负责。但是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和他身世仿佛的女孩子,她就像他失散多年的妹妹一样,在第一时间就走进他的心里了,让他的心生出一种说不出的疼,不顾一切地想要保护她,照顾她,陪伴她。他错了吗?

  一个人没有人爱是可怜的,一个人没有人可以让自己去爱,也很可怜吧?

  他不敢有太多的奢求,只希望那女孩子不要太拒绝他的好意,允许他和她做朋友,真诚地交往。他希望她不要离开他的公司,不要像避开洪水猛兽一样地对待他,不要不给一个理由就把他拉进黑名单,不要把他的好意一味视作别有用心,不要总是不停地对他说不不不,不要……他是不是还是太贪婪了?

  ……」

  没有落款,好像一个愁眉苦脸的人把话说了一半,不知道该怎样继续说下去。

  洛红尘看着信,先是泪水盈然,一直忍着忍着不让自己流泪,看到最后一句,忍不住「扑哧」笑了,而眼泪也随之振落下来。

  这个周自横呀,写得这样可怜,又这样真诚,可是在那样可怜真诚的求情之余,还是忘不了油腔滑调一番。不要这个,不要那个的,既然自己也知道自己贪婪,又干嘛提这么多要求呢?

  洛红尘把信紧紧地贴在自己胸前。他真的很贪婪很贪婪呀,可是,她忍心拒绝他的那些要求,忍心再一次对他说「不」吗?一个孤儿,一个和她一样渴爱的人,一个真心真意只想对她好的人,不是她一直渴望着的人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拒绝他呢?

  他说他父亲留给他的,是「一个苍凉得无边无际的世界,和许多虚妄的无边无际的幻想」。岂不知她自己,也是一模一样的呀。一样的苍凉寂寞,一样的虚妄梦幻,他们是这世上同生并蒂的两株幼草,以彼此的呼吸制造氧气,呼吸,交流,再制造新的氧气赠予对方……如果他们不相怜相爱,还有什么人会怜爱他们?

  但是,就这样回公司,就这样答应了他,怎样对梅绮交代?怎样对自己的骄傲和矜持交代?已经交了辞职信,一转身又去上班了,公司的同事会怎么看她?

  还是,等等再看吧,想一想,再想一想,好吗?

  洛红尘在等,在想的时候,梅绮也在等,在想。只是,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周自横究竟为什么会舍她而取红尘?

  她坐在「火车里酒吧」里想,一边喝酒一边想。

  想不明白,于是让阿青陪她一起想:「你觉得洛红尘比我漂亮吗?」

  「没有。」阿青痛快地回答,认真地看看梅绮,更加肯定地说,「你比她漂亮。」

  「那么,她比我温柔,善解情趣?」

  「未见得。她那天只来了三分钟就走了,还和自横吵了一架。」

  「那自横到底为什么会喜欢她?喜欢一个疯子的女儿!」

  「疯子的女儿?」阿青吃了一惊,「你是说洛红尘?」

  「当然是说洛红尘。这半天我们还在说谁?」梅绮不耐烦地发着脾气,带着醉酒的人特有的暴躁和狠劲儿,「那个疯子的女儿,杀人犯的女儿,他为什么会喜欢她?是猎奇吗?你说,他是因为猎奇吗?」

  「也许……是吧。」阿青有些发晕,「疯子」、「杀人犯」,是真的吗?会不会梅绮喝醉了乱说话?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梅绮才好,「也许过几天,自横新鲜劲儿过了,就会回到你身边的。他以前不是也和你闹过几次小别扭吗?后来还不是和好了?」

  「可这次不会了。」梅绮绝望地叫,「以前他没有逼我辞职!」

  「自横逼你辞职?」阿青又吃一惊,「他为什么逼你辞职?」

  「他说我把私人感情带进了工作里,可是他自己呢,还不是大张旗鼓地追求洛红尘,闹得满公司尽人皆知,连你也知道了。」梅绮哭起来,「洛红尘辞了职,他就跟疯了一样,还封锁消息呢,不让人知道,说她是感冒了,过几天就会来上班。一个小助理感冒了,需要老板亲自对员工做解释吗?他还以为别人不知道他的花花心呢!」

  「周自横来真的?」阿青也不由得重视了起来,如果只是暂时和梅绮分居,他还可以理解,但是竟闹到要逼梅绮辞职,那么看来周自横这次是下定决心,再也不为这段情留一点余地了。

  梅绮恨恨地说:「他不仁,我不义!一次性给我三年的工资,就想踢走我?没那么容易!我才不会让他们俩顺心得意!」

  「你想怎么样?」卫青微微蹙眉。一次性给足三年工资,那可不是遣散费,是分手费。

  「我现在还不知道。」梅绮再倒一杯酒,「不过我会知道的,我一定会想出办法的。」

  阿青担心地盖住杯子,劝她:「别再喝了,你会醉的。」

  「我想醉。」梅绮忽然又哭了,「阿青,你记得吗?上次自横在你这里喝醉了,你把我叫来,让我领他回去;如果我醉了,你会替我找自横吗?他会领我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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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是三只呢?

  不等阿青回答,梅绮又哭着自问自答:「不,不会的。我知道周自横那个人,做事最绝了,他说了要和我分手,又逼我辞职,就绝不会再在乎我的死活。别说我醉在这里,就算我死在这里,他也不会来看一眼的。那个天杀的该死的没人性的周自横!」

  梅绮哭着,骂着,诅咒着。阿青劝不了,又走不开,想了又想,到底还是决定给周自横打个电话。

  他忍不住地想帮助梅绮,为她多做一点事,为她抹去哀伤。

  然而电话结果果然和梅绮猜的一模一样。周自横的回答十分冷酷,语气里没半分余情:「她在什么地方喝醉了,为什么喝醉,都和我没一点关系了。」他甚至很轻佻地开了句玩笑,「老兄,你可别趁机又把她送到什么人的床上去呀。不过要真是那么做了,也不关我的事。」

  阿青气炸了肺,大骂一句:「周自横你个混蛋!」随手摔了电话。梅绮真没说错:天杀的该死的没人性的周自横!

  看着醉得一塌糊涂的梅绮,阿青忍不住深深叹息:弄到谁的床上去?除了是她自己的家,她自己的床!

  他不禁有些感慨,是怎么一头撞进周自横的感情漩涡里去的呢?原本他才真是事不关己的局外人呀。可是现在,真正当事人都轻松得要命,他倒沾一手麻头理不清,简直自寻烦恼!

  可是一个人总是欠另一个人的债——自横欠了红尘的,梅绮欠了自横的,而他,欠了梅绮的。

  短短几天之内,阿青倒来了「梅园」两次,简直轻车熟路了。

  正如那日梅绮为自横做的一样,卫青一路将梅绮扶上楼,在她手袋里找到钥匙开了门,扶她上床,脱去鞋子,解开衣服扣子使她舒服些,又洗了手巾来替她擦脸。

  梅绮半醉半醒,犹自惦记着:「我不能睡,我还要喂我的虫,我的虫……」

  「什么虫?」卫青不解。这是他第二次听梅绮说到她的虫,那是什么意思?

  然而梅绮却不再说话,转了个身,沉沉睡去。

  卫青走过去拉上窗帘。

  这是他第二回来梅绮的家,可是上次来去匆匆,竟没有注意到那缀满了琳琅饰物的一帘幽梦:有开笑脸的小葵花,跳天鹅湖的舞女玩偶,中国结,金纸鹤,红缨络……还有那三只精致香艳的绣花鞋。

  为什么是三只呢?而且每只都不一样,每只都不成对。

  卫青捉住其中一只紫色丝绒绣鞋细细端详,发现鞋底原来还绣着一首诗:「金刀剪紫绒,与郎作鞋履。愿化双仙凫,飞来入闺里。」

  那是唐代诗人姚月华的『制履赠杨达』,大意是说自己用金剪刀剪开紫色丝绒,给情郎做了一双鞋子,愿它们化作两只仙凫,带着爱人飞回到自己的闺阁来相会。

  那么精致的针线,那么缠绵的心思,那么香艳的词句,真令人爱不释手。卫青如被蛊惑,身不由己,解下绣鞋揣进兜里——收藏妥当,才忽然醒觉:这不是偷吗?

  然而叫他重新把鞋子取出来系回窗帘上去,却无论如何不舍得。

  舍不得绣鞋,也舍不得离去。可是已经再没有耽搁的理由,不走,还有什么可做的呢?

  卫青不知如何,竟顺手拿起拖把来拖起地来,就好像已经做过许多次似的。

  可是,他心甘情愿。

  世上所有的情孽纠缠,也无非就是这四个字:心甘情愿。

  忽然一声轻响,似乎拖把撞到了什么。卫青跪下来,掀开床帷,看到一只横倒的瓶子——瓶子里有只虫,柔软无骨,鲜红欲滴,扭着身子,仰着脖子,似乎十分饥渴,说不出的妖异吊诡。

  卫青心如鹿撞,忍不住轻轻旋开瓶盖,想看得仔细些。不料盖子仆开,那虫忽然一蹿,猛地噬住卫青的手指,渴命吮吸——卫青一惊,大力摔落,本能地一脚踏去,将虫踏作模糊的一团。屋子中忽然有刺鼻的血腥气猛地漫开——想不到那样小小的一只虫,竟然有那么多那么重的血腥,流了又流,淌了又淌,片刻间流了满地。

  梅绮被惊醒了,看到一地的血,尖叫起来,接着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披头散发地跳下床,连声惊叫:「你杀了我的虫!你杀了我的虫!我要死了!我活不了了——」

  卫青见她胡言乱语,状若疯狂,只得用力抱住,在她耳边大叫:「你冷静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跟我好好说,出了什么事?不过是一只虫子罢了——那到底是什么虫?」

  「那是我的命,是我的命……」梅绮嚎啕大哭起来,「我活不成了……」

  洛红尘等了七天,想了七天,同时一直在报纸和网络上关注着「成功」的消息:

  「金陵十二钗」海选已经结束,一百零八名红楼佳丽的电视竞赛正式拉开序幕,每天载歌载舞热闹非凡。然而与此同时报上却称成功企业宣传部经理梅绮辞职。那么,现在的选美宣传工作由谁负责呢?网页制作和论坛管理本来是自己的事,现在她这个总经理助理也躲回了家,自横的压力岂非很大?他辞退梅绮当然是为了自己,而自己又不领情,他心里一定很不好过吧?

  这期间,周自横每天一束鲜花,一封情书,攻势一天比一天猛烈,措辞一天比一天深沉。

  收到第八束大丽菊的时候,红尘终于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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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结缘于三只绣花鞋

  自横在信中写着:

  「你知道我最近在读什么书吗?『鞋子图话』。原来,鞋子在古代是被泛称『足衣』的。古人茹毛饮血,『食其肉而寝其皮』,连脚也用兽皮包裹;汉代以后,鞋始称为『履』,有布帛、草葛、皮甲三种;唐代流行『翘头履』,多以罗帛、纹锦、草藤、麻葛为面料,此外还有『重台履』、『高墙履』、『勾履』、『芴头履』;还有『屐』,南朝诗人谢灵运发明『谢公屐』,诗里也学过的;还有『舄』,是古代鞋子中最为贵的,只有朝觐、祭祀时穿用;还有『靴』,花头也很多,有『鹅头靴』、『云头靴』、『花靴』、『革翁靴』、『高丽靴』;当然,还有『旗鞋』,就是电视里常见的清朝花盆底鞋—— 我才知道,原来花盆底和现在的高跟鞋不一样,高跟是在鞋中央的,那走路可有多麻烦……」

  红尘看着,笑了又笑,自横说的这些,自己有知道的,也有不知道的。她在看『雪宦绣谱』的时候,他却在读『鞋子图话』。他们两个读的书合起来,可不就是一部绣花鞋?她当然明白自横为什么会去研究鞋子史话,那是因为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正是结缘于三只绣花鞋。

  这才是真正的大男人,泰山崩于顶而面不改色。公司里十万火急,他却仍然同自己谈风论月,一句不提公事。他是不愿给自己制造压力,也是不愿让工作和感情混为一谈。他这样地体谅自己,自己难道不可以体谅他吗?

  她接着读下去——「神农尝百草,发明了茶;黄道婆发明了纺车;仓颉造字,鬼夜哭;蔡伦造了纸——可是,你知道鞋子最早的发明是什么人吗?告诉你吧,是大禹。

  「传说大禹在长江治水,捣毁了作恶为患的黑龙的老窝,黑龙恨之入骨,就把毒汁喷在长江里,让人双脚溃烂,企图阻止大禹治水。大禹于是劈石作履,使毒液不能沾脚,这才制服了黑龙——这就是鞋子的起源。看来,鞋子一诞生,就是和祛毒避凶紧密相关的。

  「你来公司以前,我有一次去夫子庙找你,没有遇到,却捡到了一只绣花鞋。『金陵十二钗』选美计划就是在那一刻想到的。我视那绣花鞋为吉祥物。那么,你不就是我的保护神吗?」

  原来还有这样一回事,这倒是红尘没想到的。他竟然说她是他的保护神呢。那么,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这个保护神,怎么可以不在他的身边呢?

  红尘想了又想,想出一个试探的点子:自己辞职后,一直再没有去过公司。为什么不藉口收拾用品回去探探风声呢?

  然而待到进了「成功」大楼,每个同事见到她都亲热地问:洛小姐好些了吗?红尘这才知道,周自横压根没有向员工透露过她辞职的事。

  他看准了她会回来。

  红尘有几分悻悻地打开电脑准备处理几天来积压的公事。然而荧屏一亮她就呆住了——电脑的页面,居然是一只花盆底鞋里插着一束怒放的大丽菊,流动字幕缓缓地滑过去:红尘,我在等你回来;红尘,我在等你回来;红尘,我在等你回来……

  多么奇怪的搭配,多么趣致的心思。这个周自横,总是给人这样多的意外,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红尘摇摇头,回车,上网,弹出QQ,果然上面又有自横的留言:

  「我在绿波廊留了位,可以一起吃午餐吗?如果不可以,可以一起去旋转餐厅吃晚餐吗?如果不可以,可以去火车头一起宵夜吗?如果不可以……不可以再说不可以了,不可以那么残忍!」

  红尘忍不住又笑了。这个霸道热情的周自横呀。他提要求的时候,总是这么可怜又蛮横吗?你简直不知道他这是太认真还是太油滑,是小心翼翼还是大言不惭。

  可是如果一直说不可以,他就会一直求下去求下去的,到了最后,自己还是会说可以的吧?那么,又何必舍近求远呢,就答应了他也罢!

  玄武湖上,细雨如织,玄武湖边,俪影双双。周自横和洛红尘走在从菱洲往樱洲的堤桥上,指指点点,走走停停,恰似一副烟雨佳人图。

  没有什么人会比初坠爱河的情侣更幸福的了,也没有什么风景会比恋人眼中的湖光山色更美的了。这一刻的他们,可真是心满意足,幸福得连湖上的雨丝都感觉到了,飘洒得轻柔缠绵,迤逦逗人。

  周自横执一把鹅黄色的三十六骨竹纸伞,伞面是西厢记张生戏莺,伞下是现实版两人世界。这是洛红尘的伞,充满了洛红尘的味道。周自横将伞柄轻轻旋转一下,雨珠便四散飞去,在他和红尘的肩上方形成一个透明环幕。

  「金陵十二钗」选美大赛已经进入白热化,拍完这组古装宣传片后,就要票选十二钗的最终得主了。所有搞选美赛的人都知道,对于一场大赛,最具吸引力的并不是最后的分数,而是竞选的那个过程,以及那过程中的缤纷花絮和杰出创意。既然是「金陵十二钗」选美,当然免不了要来一番古风雅韵,诗情画意,以示与普通的选美赛不同。今天,自横便是与红尘来为拍摄选景来了。

  「几个景点同时开拍,吃得消吗?」自横问红尘,「其实把拍摄景地都集中在莫愁湖也就是了,你偏又坚持要在玄武湖取几个景。」

  「玄武湖三面环山,一面临城,像『菱洲山岚』,『翠洲云树』这些景点优势,是莫愁湖不具备的,尤其是菊花就要开了,放弃『梁洲秋菊』这样的盛景多么可惜。十二钗做菊花诗可是书里的重头戏,薛宝钗『淡极始知花更艳』,林黛玉『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以及『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抛书人对一枝秋』,多好的意境,不大拍特拍,岂不缺典?」

  「说不过你。」自横笑起来,「记得那次例会上,你突然站出来发了好一通黛玉说,可把大家都震住了。你怎么会对『红楼梦』这么熟的?」

  红尘的脸上掠过一丝忧戚:「小时候没朋友,也没人同我说话,就只有绣花和看书两件事可以消遣。看得最熟的两本书,就是『红楼梦』和『雪宦绣谱』,差不多都可以背下来了。」

  自横心中怜惜,故意捡她喜欢的话题,说:「那我考考你,十二钗会不会绣花?」

  「当然会了,女红可是大家闺秀的必修课。」红尘一一举例,「黛玉为了绣荷包同宝玉拌嘴,还惹出老太太关于『不是冤家不聚头』的一番大道理;宝钗看见宝玉的肚兜儿绣得精致,忍不住随手拿过来帮几针;袭人烦湘云帮忙给宝玉绣活儿,湘云特意带话说这是粗做的,不拘给哪个丫环使,等来了园子有功夫再细做……不仅是十二钗,便是副册的女孩儿也都擅绣——勇晴雯病补孔雀裘,是红楼丫环中的点睛之笔;抄检大观园,绣春囊给司棋招来杀身之祸;相关的还有黄金莺巧结芙蓉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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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满洲的女孩儿

  自横笑起来:「不过,曹雪芹是旗人,满洲的女孩儿可并不擅绣呀。」

  「所以曹雪芹才给她们都安了个祖籍南方的衔头,统统归入金陵人氏,林黛玉是扬州盐政史的女儿,连小戏子十二官们都是从苏州采办而来。也就算自圆其说。」红尘忽发奇想,「应该加赛一场,叫竞选佳丽们每人交一件刺绣作品,也打入总分里。」

  自横告饶起来:「好了好了,我都后悔搞这个十二钗选美了,忙得一点私人时间都没有。警告你,可别『因公废私』,冷落我这个新上任男朋友就好了。」

  「这倒真是个难题……」红尘故做头疼地说,「你说,我是应该多一点时间为老板工作呢?还是多一点时间陪男朋友?」

  「你问我啊?」自横装模作样地沉思半晌,「不妨这样,让你的老板男朋友陪着你工作,这样,你就可以加班拍拖两不误了。」

  「可是你不怕同事们议论吗?」

  「议论什么?反正你很快就要成为他们的老板娘了。」

  洛红尘心中一震,老板娘?他是认真的吗?或者是一句调笑?她看着湖上的烟雨,想着梅绮与他三年的恩怨纠缠,忽然感到不自信起来。梅绮用了三年时间都等不到的承诺,自己可能用一个月时间来赢取吗?哪里会有这样美满的故事会降临到自己头上?自己,洛红尘,一个不幸的代名词,一个疯子的女儿,可以期翼灰姑娘的童话吗?她本能地摇头,再摇了摇头。

  周自横感觉到了,他停下来,站到红尘的对面,沉默着,凝视她,不说话。

  红尘被动地抬头:「你干吗?」

  「想让你知道我的严肃。」自横答,「我知道,你是个喜欢怀疑一切的人,不论我说什么,你都会认为我没有诚意,然后你就会逃开,会把自己封闭起来。所以,我不能说任何话,而要静默三分钟,好让你觉出来我是严肃的。」

  「可是,你的这些话,还是太能言善道了。」红尘叹息,为什么,他每一句话,都让她觉得半信半疑,觉得是最好的台词,觉得不可当真。他看穿了她是一个怎样的人,读出了她内心的疑惑和戒备,这让她感动,同时也让她更加悲哀。对于这样的一个他,她有什么力量抵挡呢?如果他伤害她,她又有什么机会逃脱?

  为了免去失掉的痛苦,我不想再得到。她至今都不能知道,接受他做自己的男朋友究竟是对是错,是福是祸,而梅绮接连不断的EMAIL和照片传送更让她困扰不已,一面不住告诫自己那些都是周自横以前的事,一面却不能不对着那些真实的记录心乱如麻。有时易地而处,设想自己如果是梅绮会怎么样,她想她一定会受不了,三年的爱情最终被一个外来者轻易摧毁,她绝对不能承受,那太可怕,太残忍了。

  她忍不住后退,眼中写满犹豫挣扎。

  「红尘,我向你求婚,你听明白了吗?」自横跟近几步,把伞递到她的手中,将伞柄上吊着的小小玉坠缠住她的手指,催促着,「说呀,说你愿意。你愿意的,对不对?」

  他理所当然的口吻让红尘本能地反感,脱口而出:「不,我不愿意。」

  「什么?」这一次,是周自横后退,「你说什么?」

  「我不愿意。」红尘看着他,清楚地说,「自横,我们认识的时间太短了,我不能相信你的诚意,我不能把自己的未来这样交给你。我不愿意现在就说我愿意,我希望,你能给我时间,给我们彼此一点时间,好吗?」

  「多久?」

  「三年。」

  「三年?!」自横叫起来,「那么久?你需要那么久才能看出我的好?」

  「你和梅绮,不是也交往了三年吗?最后还不是分手?」红尘振振有词,「所以我觉得,三年也还是太短,也不能有所保障。人家说,七年之痒,两个人的相处如果能坚持七年,才会稳定下来。但是也有人十年夫妻又离婚的,所以……」

  「别再所以了!」自横痛苦地拍着脑袋,「再所以下去,到五十岁我也结不成婚。我可怜的奶奶呀!」

  「奶奶?」红尘奇怪,「关奶奶什么事?」

  「当然关她的事了。我奶奶今年已经七十大寿,最大的理想就是四世同堂。如果我二十年后才结婚,就算我等得,不知我奶奶等不等得,那她还不够可怜的吗?」

  「可是,梅绮……」

  「别再提梅绮了!」自横不耐烦地打断。这段日子,阿青几次三番地给他打电话,吞吞吐吐地说梅绮有事,语气里透着古怪,却又不明白说出到底有什么事,只叫他去看看她。虽然自横忍心地拒绝了,说自己和梅绮已经一刀两断再无瓜葛。可是他心里,却不能不有一点牵挂,一点烦恼。

  如今红尘又提起梅绮来,叫他更加烦恼,不禁有些口不择言,「梅绮怎么了?除了梅绮,我认识的女人还多着呢,要不要一一向你备份?这年代谁没谈过七场八场恋爱?我今年三十岁,难道生命中有过个把女人还有什么稀奇的?如果我告诉你自己是童男,那才可笑呢。难道你又是处女不成?」

  「你说什么?!」红尘的脸蓦地胀红了,「下流!」

  「下流?」周自横看着红尘的娇羞满面,忽然觉得好玩,都什么时代了,还有人听到「处女」这个词也会脸红,真是太稀奇了。他故意激她,「这么说,你是处女了?」

  不料洛红尘竟然抛下伞,转身便走。

  自横一时忘形,还追上去跟一句:「是不是处女,我试过就知道了,要不……」

  话音未落,洛红尘猛地站住,转身,扬手,猝不及防,清脆利落地掴了周自横一掌。

  那「啪」的一声也并没有多么响亮,却如一个炸雷般,让两个人同时都震住了。

  自横抚着热辣辣的脸,不自信地问:「你打我?你竟敢打我?」想也不想地,扬手便还了一掌。

  他的一掌可比红尘的威力大多了,打得她几乎站立不稳。

  洛红尘眼里喷出火来,怒视自横。自横眼也不眨地回视,从牙缝里一字一句地迸出:「我周自横不知有过多少女人,没人敢打我,别以为我抬举你两天,你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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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女人比体力?

  话未说完,「啪」一下,他的脸上又捱了一掌。

  周自横大怒,依样画葫芦地,随之扬起手来。

  洛红尘不躲不避,一副准备捱打的姿态,眼睛亮晶晶地逼视着他,却努力不让眼泪落下来。

  自横的心忽然灰下来,他在做什么?和女人比体力?那不是让自己也瞧不起?他向她求婚,却捱了她两巴掌,还要在这里纠缠不清,成什么人了?他收回手,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去。

  雨好像不知在什么时候下大了,哗哗地,像哭。天气也突然冷起来。他似乎听到红尘在身后轻轻叫了他一声,却狠心地命令着自己不要回头,一直走到拐弯处,走进树荫里的时候,却还是忍不住回头了。

  在雨中,洛红尘一动不动地站立着,像一尊雕像,仿佛被自横的一掌定在了那里,再也不会移动。

  周自横望着她雨中的身影,想喊,却终于忍住了。

  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打他。洛红尘也不可以!

  这一次,他是真的生气。

  他可以忍受她的冷淡,她的尖锐,甚至她的拒绝,可是,他不能忍受她的掌掴,而且一连两次!

  太羞辱了,简直可笑。传出去,他还要不要做人?梅绮一定会笑死的。梅绮和他在一起时,百依百顺,连重话都不敢说一句,所有的佯嗔和撒娇都拿捏得恰到好处,哪里会这样暴烈?

  一直知道貌似娇柔的洛红尘性实刚烈,而这也正是他欣赏于她的,可是刚烈到这种程度,未免就太过分了。韩国版的「我的野蛮女友」不适合中国男人周自横,不管自横自己怎么玩,怎么随意,然而他的女人,却一定要温柔,顺从,有古典美德。

  自横一路咒骂着走出了「菱洲山岚」,坐进车里的时候,所有的愤怒和决心便烟消云散了。

  对着那只挂在车窗前当作吉祥物的小小绣花鞋,他点燃一支烟,深深地吸起来。就这样离开?就这样不管不顾地抛下雨中的洛红尘独自离去,再也不理她,不见她?

  他的躁动的心,忽然有了一种寥落的感觉。

  倘使不再见到洛红尘,生命会是多么萧索黯淡。

  倘使不再见到洛红尘……

  认识红尘的时间并不长,交往的时间更短,可是,自从第一次见到红尘起,他就有一种感觉,好像和她很熟悉。他们恋爱以来,最喜欢的游戏就是诉说彼此的童年,仿佛迫不及待地让对方在最短的时间里了解自己,和自己一起走过那些没有来得及参与的过去。

  他给她讲自己小时候替奶奶偷刨花的往事,逗得她咯咯笑,兴致来了的时候,他还会耍宝地给她表演自己逃跑时矫捷的身手和狼狈的表情;而她,则详细地诉说着自己那些寂寞的心事,娓娓地讲述姥姥教她绣花的往事,还有姥爷身上余威犹在的军人作派。

  自横很喜欢听洛红尘讲她姥爷洛长明的故事,觉得很亲切,对于洛长明老人当兵时的光荣历史尤其感兴趣。也许,是因为他自己的爸爸妈妈也曾经是军人的缘故吧。而且那么巧,洛长明当兵的地方和自横父母参军的地方在同一处。只可惜,红尘所知的很有限,因为姥爷极少跟她谈话,更少谈起自己的年轻时代,所以不能够确定是不是在同一个年代里。

  他们相约,找一天要一起去他父母当兵的地方走一走。虽然他从未见过母亲,那个叫妃嫣的美丽女子,但是,他的身体里流着她的血,如果沿着她去过的地方走一遭,她的在天之灵一定会见到,会知道。说到动情处,自横的眼圈就红了。

  自横从未跟别人说起过这些委屈和心愿,不论是对奶奶还是对梅绮都没有说过,但他对红尘说了,他相信她会了解,会共鸣,因为,他们都是孤儿,都是军人的后代,而且他们的母亲,又都死于难产。

  他们都是一生下来生命中就有欠缺的人。自横虽然父母双亡,却不乏疼爱;而红尘则自幼被众人或是讥嘲或是怜悯,连姥爷也只是轻蔑地叫她「杀人犯的女儿」,就好像她不会生气、羞辱、受伤、难过似的。姥爷洛长明从不在意外孙女儿的感受,只当她是自己不得不承担的一种责任,因此诸多抱怨而极不耐烦。而她自己亦觉得抱歉。觉得自己的存在是一种多余的搅扰,因此很经心地不声不响,尽量安静,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她是连流泪都不会放声哭的孩子。

  自横听了,由衷难过,握了红尘的手久久不说话。他们不仅同病相怜,而且心心相惜。他们是这世上最相知相爱的两个人。然而,这最相知相爱的人,怎么会彼此伤害起来?

  怎么会弄成这样的?两个人好好地在湖上散步,有说有笑,谈情说爱,怎么忽然就打起来了呢?贾宝玉和林黛玉斗嘴,最多不过剪剪绣囊,而他俩,居然掌掴对方!这未免太离谱了!

  从红尘来到「成功」开始,好像他们就不断地在吵架。开始是因为工作,因为自横的独断专行和公司秩序的缺乏条理性。红尘据理力争,一副为民请命临威不惧的样子:「我抗议!我抗议!」意见多得像只刺猬。要命的是,争到最后,往往证明她的抗议是合情合理的,错的那个是周自横。所以,在每一次争吵后,自横就会交给红尘更多的权限和任务,让她帮助他完善那些高高在上的他体察不到的经营漏洞。

  那么现在,在他们的恋爱生活中,也要重复这样的格局吗?让一次一次的争吵来巩固爱情?

  然而恋爱不是打仗,他可不希望有个永远正确的女朋友,不住地指责他的缺点,证明他的错。哦,要是挑错的话,他的错误可实在太多了,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单是花心这一条,就让奶奶说了十几年,这个只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了不过数月时间的洛红尘,难道妄想改变他吗?真是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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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年之痒

  但是,等等,她想改变他,她对他的过去生气,不正是证明她在乎他,想把她的命运和他的联系在一起吗?她刚才说过什么——「人家说,七年之痒,两个人的相处如果能坚持七年,才会稳定下来。但是也有人十年夫妻又离婚的」——换句话就是说,她想过要和他结婚,七年之痒,十年夫妻,她是已经答应了他的求婚,争执的只是时间问题。她要他多一点耐心来劝服她,多一点诚意来打动她。

  他以前不是想过要像小王子对待小狐狸那样一点一点地去爱吗,怎么又耐不住性子,操之过急了呢?

  她和梅绮是不同的女子,梅绮的爱看似简单直截,内里弯弯绕绕曲曲折折不知道藏着多少心思;红尘却是看着宛转含蓄,千思万线,然而每一条线都是通向爱情,别无杂念。惟其如此,任何怀疑、轻佻、忽视,都是对这爱情的伤害。是他的错,的确是他的错,是他伤了她的心。他问她:「难道你又是处女不成?」「这么说,你是处女了?」还说要试一试才知道,怎么能怪她不生气,不发火,不打他?两掌太轻了,她应该打他十掌百掌,千刀万剐都不过分!她生气,愤怒,羞红面孔,当然是因为她守身如玉,所以才受不了这样的戏弄和轻慢。这些话,在烟视媚行的梅绮面前说是调笑,可对于保守自爱的洛红尘,却是莫大的羞辱和伤害。他怎么竟然想不到呢?

  他终于遇到了奶奶常说的那种贞静清白的女孩子,遇到了这个世纪的绝版珍品,这样的女孩,一旦错过就再也不会遇见,而他却恰恰利用了她的难得的操守来伤害她,还要对她的反击生气。他真是太愚蠢,太混蛋了!

  他的内心里一向有两个自我,这两个自我同时在与红尘交往着,谈恋爱的那个是长不大的忧郁少年阿横,工作着的那个是成功商人周董。而这两个自我,却都同样地需要洛红尘:阿横需要她的安慰,周董需要她的监督。洛红尘,根本是上帝送给周自横的最完美的礼物,就像他自己说过的那样,是他的保护神。周自横,根本就是离不开洛红尘的!

  自横捻灭烟头,一分钟也不能再等候,拉开车门跳起来就跑。他要去找洛红尘,他要去见洛红尘,见到她,握住她的手,再也不让她走开。

  菱洲桥堤上,烟雨如织,洛红尘木然地站在雨中,脚下几步之远,斜躺着那柄张生戏莺的竹纸伞。

  偶尔有人经过,总会向她投以惊异的目光,小声议论着:「这女人疯了?想自杀?」

  然而红尘不闻不问。她的心已经碎了,零落地飘散在这雨中,和秋风秋雨一起哭泣着,倾诉着。她的爱人,她刚刚爱上的并且打算把一生倾心交付的人,打了她!并在掌掴她之后弃她而去!多么残忍!

  但是,她自己没有错吗?是她打他在先,伤他在先。

  但是,谁让他说出那样的话呢,还说得那么漫不经心,油腔滑调!

  但是,他本来就是这样的,她一直都知道他喜欢说笑,而且不论怎么说她都不该打人呀。

  但是,他也不该就这样走了呀,难道以后他们都完了,都不见了么?

  但是……

  太多的但是,太多的自责,委屈,犹豫,伤痛,纠缠在心里,让她上唇咬着下唇,几乎要咬出血来了。

  原谅还是不原谅,道歉还是不道歉,两种念头在心头交战得好激烈,尤其想到分手,想到他们很可能就这样一拍两散,她真想放声痛哭。

  从她爱上他的那一天起,她就在不断地对自己说:不要陷进去,不要陷进去;同时,却又不断地对上帝祈祷:他的话是真的,他的心是真的,他对我的感情是真的!直到刚才,她还在为了担心自己陷落太深而拒绝他的求婚,现在却知道,自己早已经陷进去了,陷得远比自己想象得深,早就不可自拔了。

  可是,她却一连两掌将他掴走了。眼睁睁地,看着他从她眼前转身离去。她该怎么办?怎么办?

  周自横虽然自小父母双亡,可是爷爷奶奶对他疼爱有加,却是没吃过什么苦,也没捱过打的;洛红尘却不同,她背着一个「疯子的女儿」的称号长大,一直都生活在羞辱和歧视的阴影里,而且姥爷痛恨她的父亲,认为是她的疯子父亲杀死了自己的女儿洛秀,更把她当成是「杀人犯的女儿」,并无多少疼爱之情。

  她在这世上是孤独的。不仅仅是父母的孤儿,也是上帝的弃儿。自从她出生那天起,上帝便放弃了对她的照顾,由她自生自灭,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除了刺绣,她更无一个知心朋友,无一点温存怜爱。

  天知道为了让自己不要心存怨恨地长大,她用了多少力气。她只有自己照拂自己,自己引导自己,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告诉自己:不可以因为命运的捉弄,就对生活心怀怨恨;不可以为了亲人对自己不在意,就自己也对自己放弃;就因为这世上除了自己之外便一无所有,她更要加倍地珍重自己!

  她逼着自己不怨恨,只感恩——感谢她的姥姥、姥爷,尽管他们对她并不多么疼爱,却一直含辛茹苦地将她抚养长大;感谢她的邻居们,虽然他们曾经嘲笑她、轻视她,可是也曾帮她编小辫、裁衣裳;感谢上帝使她生得端庄健康,心灵手巧;尤其感谢那个一直为父亲提供医疗费的神秘户头,她希望有一天会当面对他说声谢谢,并希望自己会有能力报答他;而她最要感谢的人,是周自横。自横是她遇到的第一次真心疼爱她的人,也是她自己第一个真心爱上的男人。

  她的谨慎和早熟使她很难爱上别人,而一旦爱上,就再也不能回头。她是不能没有他的!他离开她,她便又剩下了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风雨中,远远地,有个青色的影子匆匆而来,高大,瘦削,好像周自横哦。但是他是不会再回来的。他已经走了,不要她了,她再也见不到他了……

  那影子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红尘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是他,真的是他,真是周自横,他回来了!她看着他,眼泪汩汩地流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自横也不说话,他一路奔跑着,跑到红尘面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便一语不发猛地将她紧紧抱在怀中,好像抱住了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生怕她再跑掉似的。

  雨仍然哗哗地下着,却忽然不再冷了,而变得轻盈,俏皮,活泼泼地唱着歌,刷啦啦,刷啦啦,好动听。

  自横握着红尘的手:「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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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生命是一场骗局

  「可是……」

  「我知道我有很多缺点,所以,你要嫁给我,帮我慢慢改正。」自横抢在她的拒绝前很快地说,「如果你想我们在一起到底会走多久,就嫁给我,一起经过七年之痒,经过十年夫妻,经过三十功名尘与土,经过白头偕老,百年沧桑,直到一起上天堂!如果不嫁我,你又怎么会知道这些?所以,嫁给我!」

  「可是我怕……」

  「你怕什么?」

  「不知道。」

  「不知道,又怕?」

  「就因为不知道那将要到来的恐惧是什么,才会格外恐惧。」洛红尘抬起眼睛,费力地解释自己的感觉,「从和你在一起的那一天起,我就觉得,又开心又害怕,越开心越害怕。我总觉得,我们不会有好结果的。如果我们再交往下去,可能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可怕到我们不能面对,不能承受。我没有好奇心,我不想再走下去,看到那结果。我宁可现在就停止……」

  「不行!」自横霸道地打断她,「我说不行!我才不相信只要我们相爱,世上又会有什么事情阻止得了我周自横。你记得我在信里给你讲的大禹劈石作履的故事吗?我就是那个无所畏惧的大禹,为了你,屠龙伏虎也不怕。为了你,我可以上刀山、下火海,能上九天揽月,能下五洋捉鳖……」

  红尘泪眼汪汪,却忍不住扑地笑出来:「说着说着就胡说八道起来。什么时候你才可以正正经经地讲完一句话呢?都不知道哪句是真的?」

  「你先告诉我一句准话儿——爱不爱我?嫁不嫁我?」周自横收敛笑容,难得地认真,难得地严肃,一字一句,如海誓山盟,「清楚地说出来,你洛红尘,爱着我周自横,要嫁我周自横为妻!说!」

  红尘震撼了,她仰起头,深深地专注地看着他,雨水晶莹地在她的脸上跳跃,使她满脸泛着光彩,诚心诚意地说:「我洛红尘,一生一世,只爱周自横一个人,愿嫁周自横为妻,永不负心!」

  两颗悸动的心终于跳在一处,两个热情的人终于拥抱在一起。

  他们没有看到,林荫深处,有人伸出相机对准了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按下快门。

  一场大火烧毁了潘巫师的小屋。

  火是突然烧起来的,不知道火种是什么,也不知道究竟何时烧起来。当人们发现的时候,火势已经凶猛不可救,照亮了半个天空。

  人们不禁诧异:那么小的屋子,不过是寻常砖瓦,何以竟有那么大的火势,又那样经烧。大火久久不熄,从夜至明,直烧得片瓦不存。潘大仙是不是也死在火里,竟没人知道。

  只是,有人赌咒发誓地说,曾在大火中听到哭号的声音,极其惨烈,但不像是人的声音,即使是,也不是一个人,倒像是成千上万冤死的鬼魂在炼狱里嚎啕。

  卫青后来一再苦苦回忆是怎么同梅绮发展到同居关系的,却只是想不起。

  只记得那天梅绮在他的酒吧里喝醉了,他送她回家,替她打扫房间,好像见了一只虫子,软软的,赤红,又好像梅绮哭过,拉扯着他叫什么活不成了,后来不知怎的两个人便绞扭在一起,扭上了床。

  再后来,便夜复一夜,日夜颠倒,如胶似漆。

  卫青想起来,觉得有点对不起周自横,又觉得自己同梅绮在一起,是他们分开以后的事,算不上挖墙角;可是,好像总该给自横招呼一声,不然显得委琐了。

  另一面,他也有些怀疑,梅绮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是不是在利用自己报复自横,又或是聊胜于无地抓住救命稻草来渡河。

  梅绮有些和从前不大一样。她从前是一个矜持自律的女子,妆容严谨细致,打扮入时得体,言语活泼,笑容明丽,一个标准的都市白领;然而自从辞职后,她便不大出门,也不化妆,每天从早到晚穿着一件华丽宽大的睡袍,眼神迷离,脚步虚浮,一起床便晃晃荡荡地要酒喝,喝醉了便睡,睡醒了便缠着他做爱。

  他们疯狂地没日没夜地做爱,像两条不肯冬眠的蛇,抵死缠绵。梅绮的身体,冰凉,柔软,没有温度,也没有汗,却偏偏有汗水的微腥,「鸦片」香水都压不住。

  卫青一直是喜欢梅绮的,可是得到她,却让他不知怎的有种犯罪感,好像两个人抱在一起往下坠的感觉。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堕落——好像就是这个词吧?

  他几乎有些害怕见梅绮了,害怕她的怨恨,害怕她的颓废,也害怕她没完没了的索爱。他宁可呆在酒吧里。酒吧嘈杂,拥挤,空气污浊,然而有人气。烟草和体味都是这样沉甸甸的质感,让人觉得活着是极其真实、充实、而又踏实的一件事。

  可是一走出酒吧,他便身不由己,两条腿自动地迈向「梅园」,如飞蛾扑火。

  蛾真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一种昆虫。生于作茧自缚,死于杀身成仁。整个生命都是一场骗局。

  卫青有些明白为什么鸦片香水都敌不住梅绮身上的味道,因为她自己才是鸦片。

  一段正常的恋爱不应该是这样子的罢?

  卫青想,也许是因为他一直住在「梅园」的缘故,也许他应该带梅绮回自己的家。

  然而梅绮不愿意,她说她不习惯住在陌生的地方,会有不安全感。

  他又尝试带梅绮出去,像通常的情侣那样去游山玩水,看场电影,或者吃顿法国大菜。

  梅绮仍然了无兴趣,举着杯子说:「南京哪有真的山水?都是些污染源罢了。看电影,哪有在家里看碟自在?法国菜有什么好吃?法国酒还好一点。你自己就是开酒吧的,拿回家来喝呀。」

  于是在家里喝。他看到窗帘上的绣花鞋,想起『金瓶梅』故事,笑着说:「西门庆同潘金莲调情,把酒杯放在绣花鞋里,叫做饮『鞋杯』。」

  梅绮却醉醺醺地说:「李桂姐同潘金莲争风,就叫西门庆要她一缕头发絮在鞋壳里,每天用脚踩。」

  卫青一口酒呛在喉咙里,大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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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去春又来

  一晚,他们同看DVD,韩国导演金基德的代表作『春去春又来』,老和尚和小和尚孤独地住在山里,小和尚把石头绑在鱼、青蛙、蛇的身上做戏,老和尚看见了,便也将一块大石头绑在小和尚身上,对他说:「你若觉得难受,难道那些鱼、青蛙、蛇会好受吗?你去把它们身上的石头一一解下来,我就替你把石头解下来。如果它们中有一样死了,那块石头就会永远压在你的心上。」小和尚去了,可是蛇已经死了,它拼命地摔打身体想甩脱石头,把自己摔得肚腹破裂,血把石头都染红了。小和尚大哭起来……

  梅绮忽然哭泣起来,说:「许多事一旦开始,就再也不能回头了。」

  她哭得这样凄惨,双肩剧烈地颤动。卫青完全听不懂她的话,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好紧紧搂住她,不住抚摸,希企使她安静下来。梅绮一直哭一直哭,直到主题曲响起的时候,她突然抬起脸来说要跳舞。卫青自然只有说好。他轻轻搂住梅绮的腰,她的胳膊缠着他的脖子,两个人慢慢地摇,慢慢地摇,走了一圈又一圈,音乐完了也仍不停止。

  那是他们相处最接近恋爱的一次。

  后来卫青想这些也许都只是都市女子特有的神经质,敏感而厌世。但是梅绮越来越莫名其妙,她听莎拉布莱曼或是惠特尼休斯顿的歌,看各种诡异的片子,以及稀奇古怪的书。他注意到她的床头摆满了诸如『搜神记』、『抱朴子』、『醉茶志怪』、『幽明录』、『太平广记』那一类的书,甚至还有日本的『雨月物语』、『竹取物语』。

  他随手拿起一本『醉茶志怪』翻开,是一则不足千字的小故事,『僧蛊』——从前有个叫郭苇堂的人有一天掘土,掘出一个肉块来,样子像人头,长着两只耳朵,但是没有嘴也没有鼻子。有认识的便说:「这是太岁。要祭奠磕头把它送走,不然会招祸的。」郭公不听,便扔下这件事离开。后来从河南回来,路遇一僧,就像法海见许仙那样,指着他的脸说:「你神色发青,印堂发黑,一定是中邪了,肚子里有蛊虫,得早早做法,不然就上吐下泻,丢了性命的。」郭苇堂问:「那要怎么样呢?」僧人说:「不难,你给我十金作为酬礼,我给你施针,保准针到病除。」郭公认为这是诈财,大骂僧人无良。僧人恼了,诅咒说:「等你病发身亡之日,可别说我没警告你,这才是要财不要命呢。」悻悻而去。晚上,郭公投宿旅馆,夜里觉得不快,接着吐泻大作,竟然吐出数十条虫子,状若小蛇。大惊,再想找僧人救命,已经来不及了。遂亡。后来也有人说这其实是僧人的蛊术,目的就是想索取钱财,要是郭公肯给他些钱,就不至于死了。

  卫青一目十行,草草看去,只觉得恶心。一个好好的女子,何以竟对鬼神志异这样感兴趣呢?

  他忽然想起,自己似乎在什么地方也见过一只红色的小虫,依稀也有两只耳朵,还真有点像是传说中的蛊,然而到底在哪里见到,却只是想不起。也许是在梦里吧?

  同梅绮在一起的日子,总是这样的似真似梦,有种不洁的感觉,好像不良少年躲在僻巷里吸毒,罪感的快感。

  卫青忍不住有些去意彷徨。

  这天卫青回到「梅园」的时候,发现梅绮出去过。她身上穿着出门的衣裳,还没来得及换,连高跟鞋也未脱下,可是已经迫不及待地喝上了。

  不知是什么酒,呈一种凝固的绿。穿过灯光映在梅绮的脸上,使她的脸隐隐泛着股青气。她化了艳妆,还盘了髻,插着支镶了碎钻的碧玉簪子,有种复古的美。听到开门声,抬起头冲卫青诡异地笑,说:「你回来了,看他们在干什么?」

  卫青这才发现梅绮在看一叠照片——周自横和洛红尘的照片。他们在拥抱,接吻,最奇怪的,是还有几张关于互掴耳光的。背景很美,烟雨蒙蒙,不是玄武湖就是莫愁湖,为什么一对情人会跑到那么诗情画意的地方去掴耳光,还要冒着雨?这太不像周自横的作派了,甚至也不像洛红尘的所为。卫青见过洛红尘,那冷漠骄傲的女子。她不像是一个轻举妄动的人,看来是周自横惹急了她。

  照片拍得相当清晰。可以清楚地看见洛红尘的长发飘起,几根发丝被风拂到周自横的脸上,而周自横的眼中燃烧着爱慕与痛楚。那喷薄的热情透纸而出。

  梅绮喃喃说:「你看到了吗,他看她的眼神。他从来没有那样看过我。」

  这是他从来没有给过她的眼神,他给了洛红尘。他为洛红尘而燃烧,他为洛红尘而钟情,他为洛红尘而痛楚,他为洛红尘而痴狂!一切,都是为了洛红尘!

  洛红尘和他,不过才认识几个月。而自己,自己已经在他身边陪伴了整整三年!

  爱情,竟然不是「我先看到的」这么简单。

  梅绮举起酒一饮而尽,苦恼地问:「我从来没看过他那样的眼神,为什么?原来爱一个人会那么痛苦,原来他那样的人也会痛苦。可是他却从来没有那样看过我。为什么?」

  卫青并不想研究周自横的眼神,可是梅绮的目光却令他害怕。她的眼里纠缠着愤怒、怨毒,恨不得飞出刀子来,将照片里的人一分为二。

  他拿起几张洛红尘同一个陌生男人在一起的照片,打岔地问:「这个男人是谁?」

  梅绮发愣:「不知道,不认识。」

  照片里的男人相貌堂堂,却神情呆滞。洛红尘好像和他很亲密的样子,紧紧地握着他的手,将脸偎在他膝盖上,一脸孺慕之情。难道红尘在自横之外另有私情?又不像。

  卫青仔细研究那男人的穿着装束和周围的环境,迟疑地说:「好像是病院呢,他身上穿的像是病号服。」

  梅绮猛地醒悟过来:「一定是。这是洛红尘的父亲,那个疯子!这是在精神病院里!」

  这崭新的发现叫梅绮莫名激动,她站起来,握着高脚杯穿着高跟鞋兴奋地走来走去,状若疯狂:「太好了,太精彩了!你猜如果周自横看见这幅父慈女孝的画面会怎么样?他的女朋友,他心目中一尘不染的女神,竟有这么传奇的身世呢,这个疯子,就是他的未来岳父,这是不是很刺激?哈哈哈……」

  梅绮仰起头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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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颠倒鸳鸯

  那笑声叫卫青不寒而栗,他皱起眉说:「自横曾经跟我说过,洛红尘的身世很特别,很不幸,他觉得同情,曾经提出要帮助红尘,却被她拒绝了。我想,自横不会因为这个轻视洛红尘的。」

  「那是耳听为虚,乐得大方,要是眼见为实,他也会这样大度吗?」梅绮被自己突如其来的热情燃烧得坐立不安,手舞足蹈口沫横飞地说,「我当然知道周自横同情洛红尘。第一个发现洛红尘有个疯爸爸的人还是我呢,是我告诉周自横的。那次是我算错了,我没想到周自横有那么病态,同情心泛滥,竟然会去喜欢丑小鸭;但是这一次,这一次我不会错的,我要让他亲眼看到他那个高贵的女朋友的真面目,看到她是从一个什么样肮脏的垃圾堆里爬出来的阴沟老鼠,我看看他还有没有力气继续扮耶酥、装大度?」

  卫青震撼地听着,看着,心里一路地凉下去。在周自横看到洛红尘的真面目之前,卫青先看到了梅绮的真面目,多么疯狂丑恶的一个人!

  他在这一刻,决定离开。

  爱一个人便会有要求。从前,她和周自横在一起的时候,他只是远远地看着她,希望她眼角的余光可以扫到他,回头的瞬间会对他笑一笑,他便会开心许多;后来他有机会接近她,同她交换心事,虽然只是她说他听,可是自觉已经是她的朋友,有理由有权力关心她照顾她,只要她肯接受他的好,他便愿意对她更好;再后来,他们终于在一起,可他非但没有更开心,反而更不满足。他要的已经不止是一点点,不止一半,不止更多,而是全部、所有、整个的她。得不到,宁可不要。

  梅绮与他的关系越来越叫他迷茫,而她此刻的表现,使这种罪恶感益发强烈,他一言不发,拿起外套。

  然而梅绮先他一步扑挡在门前:「你去哪儿?」

  「离开这里。」卫青说,「你心里充满了仇恨,只想着报复、毁灭、诅咒,你太可怕了。你已经不是我认得的那个梅绮。」

  「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你要离开我?」

  「你心里根本就没有我。」卫青指着那叠照片,「你还在关心周自横,还在想着他,你人和我在一起,可是心里想的却是别人,我留在这里算什么?」

  「不是的,我和他早就完了。完了。你不明白吗?」梅绮冲过去抓起那堆照片撕个粉碎,哭着,摇散了头发,「这些,是我以前让人拍的。是我和你在一起以前的事,我找人调查洛红尘,跟踪她。我都已经忘了。那人今天来交差,问我还要不要接着查下去,我已经结了账,说停止了。真的。你相信我,别离开我。你不能不要我,你不要我,我就活不成了。」

  梅绮哭着,拼命地解释,哀求,涕泪交流。卫青看得不忍心起来,丢下外套,走过去抱住梅绮,辛酸地问:「你确定已经不再爱他了吗?你是不是可以肯定,你想选的人是我?」

  「我确定。我当然确定。如果你离开我,我会死的,会死的。」梅绮乱七八糟地嚷着,哭得歇斯底里,声嘶气竭。她抱着卫青,紧紧地抱住,仿佛怕他跑掉。亲吻。不住地、辗转地亲吻。抚摸。十只手指紧张得微微曲起,在他背上留下细细的划痕。身体激烈地扭动,无限饥渴。

  卫青有些抗拒。即使在爱着的时候,梅绮也是这样地令他不安,她以一种近乎惨烈的决绝姿态来爱着他,仿佛爱他是末路狂奔的惟一选择。他心目中的爱情不是这样的。爱应该美好而从容,像一朵玉兰花在枝头开放,香远益清。

  然而她雨点般带着血腥味的亲吻使他迷惑,渐至燃烧,已经无暇思考,只有以更大的热情来回吻她,占有她。这也是他的惟一选择。

  两个人纠缠着倒在床上,开始新一轮的颠倒鸳鸯。

  周自横难得地重新出现在酒吧里,带着红尘,仿佛示威:看,我终于追到她了。

  卫青亲自为他们调了杯「心心相印」,插着两根吸管。

  周自横笑:「这么肉麻的玩意儿。」然而他硬是有心情和红尘头碰头地喝掉了那杯饮料。

  卫青不得不再次感慨:看来他真是爱她。周自横真是爱洛红尘。

  他有点替梅绮不值,想起她说的「他从来没有那样看过我」。周自横看着洛红尘的眼神,瞎子也可以嗅得出恋爱的味道。

  他换了杯自横常喝的威士忌,说:「你好久没来了。」

  「怕你唠叨。」周自横大大咧咧地笑,热恋使他整个人都活泼起来,「选美快到决赛了,『乱花渐欲迷人眼』啊。你呢?最近有艳遇没有。」

  洛红尘立即借故走开,让两个大男人聊天。周自横的眼神追着红尘走了好远,满脸满眼都是笑意,好像面对一朵花开。哪里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分明「除却巫山不是云」。

  卫青忍不住又叹一口气,他试着用周自横的眼光去看洛红尘,无疑她是一个端庄的女子,但远远称不上艳丽,最多只是有几分清秀而已。举止也还大方,算得上善解人意,可是一举一动都太自律些,神情坚毅,少了几分女性的妩媚——总之,不能与梅绮相比。哎,这才是各花入各眼,情人眼里出西施呢。

  他收回目光,忽然说:「我同居了。」

  自横「哈」地一笑,挤挤眼:「是女人吗?」

  然而卫青并不笑,直白地说:「是梅绮。她现在同我在一起。」

  「梅绮?」周自横意外,却毫无不快,捣了卫青一拳,笑着说,「你可真有办法。」

  这样大方,倒叫卫青觉得不自在:「你不介意?」

  「我和梅绮已经是过去时了,男未婚女未嫁,有什么好介意?看在朋友份上,我为她高兴才对,这一回,她总算没选错人。」

  卫青哭笑不得:「你是说她以前选错了你?」

  「不算大错,可也对不到哪里去。」周自横哈哈笑,远远看见洛红尘来了,忙向卫青摆手,「等一下可别在她面前说梅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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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末日的绝望

  卫青气结,一边对梅绮如此漠然,一边对洛红尘这样紧张,如此天上地下判若云壤的两种态度,真叫路人看了都抱不平。但同时也放下心来——自横是不会回头同他抢梅绮的,他和梅绮之间,没有第三者。

  他一直觉得,和梅绮之间的关系,像偷情多过像恋爱。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这段感情见光,尤其要堂堂正正地面对周自横。

  如果将爱比作坠入爱河,那么周自横便是惟一度他们过河的船。

  卫青不知道,在梅绮的心里,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仇恨。

  她甚至想,早知道养蛊这么麻烦,不如一开始就选得简单些,不如让潘大仙直接对付了洛红尘。像是马道婆那样铰个纸人儿作法,或者像李桂姐要了潘金莲的头发絮在脚底下踩。

  可是潘大仙的屋子烧了,虫子也死了,她什么希望也没有了。

  她用心喂养的爱情蛊,咬中了卫青的手指,并被他踏为齑粉——不,连粉尘也没有留下,只在一片粉红的迷雾像烟火那样「蓬」一声炸开后便随风散去,连养蛊的瓶子也不见了。顷刻间拥塞了整个屋子的血腥又在顷刻间消逝得无影无踪。

  第二天醒来时,昨晚的一切就像是场梦,了无痕迹的春梦。卫青成了她的男人。他不太能记得清发生过些什么,却一厢情愿地栽进来,对她愚忠。

  潘大仙说,如果她用自己的血将蛊虫喂养七七四十九天,然后让它钻入所爱男人的身体,那男人就会一生一世地忠于她。

  然而如果那蛊虫没有活到四十九天,又误食了别的男人的血,那又会怎么样?那只夭折的爱情蛊,到底是被卫青打死了,还是已经钻进了卫青的身体?卫青这样地待她,是因为爱她,还是因为中了爱情的蛊?

  一切都没有答案。

  梅绮在蛊虫夭折的第二天又独自去了小镇一次,却惊闻潘大仙已经被烧死的消息。她有些怀疑潘大仙没有死,而是「尸解」或是「火遁」了。

  『抱朴子内篇』中说:「闻之先师云:仙人或升天,或住地,要于俱长生,去留各从所好耳。」说仙人可以长生不老,但不一定要升天,也可以入地,或是换一种形体留在人间。

  『抱朴子』把仙人分为三等:「上士举形升虚,谓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谓之地仙;下士先死后蜕,谓之尸解仙。」潘大仙,便是尸解成仙了罢?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

  她心里有不好的预感。茫茫中只觉得危险在步步逼近,却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出现,又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她查了许多资料,却始终找不到答案。

  「泰国流行下降头,据说一旦被下中,不出三日,就腹涨如鼓,全身溃烂,七日后七窍流脓,十日内必定身亡。不过,这个法术有个坏处,就是一旦对方也懂得点法术,或者下降头的人自己掌握不好,降头很有可能会回来中了自己。所以说,害人的时候当心害了自己啊!」

  「养蛊之人,全家大小于每夜入睡以后祷告一次,每日人未起床前祷告一次,不可一日间断。而且养蛊和祷告的时候,绝不可让外人知道。要是让外人知道了,自己养的蛊就会被巫师用妖法收去,为巫师使用,主人就会全家死尽。即使不被巫师收去,成蛊以后,也会加害主人。」

  ……

  所有的讯息都在说明一件事:一切蛊术咒语,若不能执行如愿,只会反受其害。

  『红楼梦』里作法的马道婆与赵姨娘又怎么样了呢?「闹破了」之后,马道婆不见再提,赵姨娘却是死得奇惨无比,被小鬼百般折磨。

  那样的厄运与报应,自己也是躲不掉的吧?

  「梅园」的小屋里,终日笼罩着世界末日的绝望和阴沉,是死神的行宫,魔鬼的别墅。

  梅绮觉得悲哀,曾几何时,她也是个单纯明亮的好女孩,挥霍着青春与爱情,前程无限。怎么只是一转身,就变成了蛊虫的奴隶,等死的罪人?

  而究其根本,这一切都是因为周自横。

  她一直都不能忘记第一次向自横提起洛红尘的疯子父亲时,自横眼里的震撼和怜惜。但是,当时的周自横正被不速而来的洛红尘迷得头昏脑胀,只是把那恐怖的身世当成一个悲剧故事来听的,如果他看到了没有变成剧本的生活原型,还会泛滥他无用的同情心、欢天喜地接受一个疯子岳丈吗?

  路已经走到尽头,那叠照片却又给她指了一条小径,即便明知是歧途,是绝境,她也要走过去看一看。

  她再没有别的法宝可以叫周自横难过。她想伤害他,不遗余力地伤害他。

  洛红尘的疯子父亲,是她最后的砝码。

  无论如何,她总要赌一赌,孤注一掷——也许不能叫做赌,因她没有赌本。

  她想赢得他的痛苦,自己却不会输掉什么。因她已经不再爱他。

  至少,是不再要他。

  洛红尘正在给父亲读日记,母亲洛秀的日记。

  阳光很好地照在花园里,合欢树下形成一片伞状的阴凉,红尘伴着父亲,肩并肩地坐在树荫里的花坛台阶上,缓缓地读着母亲的日记,希望以自己的声音将父亲带回到二十多年前的岁月里,唤醒他对往事的记忆。

  医生说,父亲周锋最近有明显好转的迹象,思维活动十分频繁活跃,梦境也日渐清晰有条理,不再仅仅是些碎片,而有了简单的情节,只要坚持药物治疗和心理按摩同时进行,就绝对有康复的可能。如果红尘可以多抽点时间来陪他,多跟他讲话,聊些过去的事,刺激他的记忆和思维,康复的可能性就更大。

  于是,红尘找出珍藏的母亲的日记,一遍遍地读给父亲听。风轻叶静,好像在随周锋一起倾听,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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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绯烟那样的女人

  「5月21日,雨。

  今天周锋来了,他站在客厅里,浑身滴着水,指着我父亲大叫大骂,说什么『淫人妻女者,妻女必为人淫。你一定会有报应!』我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他和爸爸到底有什么样的恩怨。

  我第一次看到像他这样的人。所有来我家的人,对我爸爸都是毕恭毕敬的,爸爸说的话,从来没有人敢驳回。爸爸在我印象中,一直是威严而永远正确的,可是现在,有一个年轻人上门来指责他,斥骂他。这太奇怪了。

  爸爸很生气,他们的谈话中不断提到一个名字,好像叫『绯烟』,绯烟是谁呢?爸爸到底做了什么对不起绯烟的事?那个绯烟,和这个周锋,又是什么关系?」

  「5月25日,晴。

  我每天都在想着那个叫周锋的青年,我在想他。他很英俊,也很勇敢。可是我想着他的,却并不是他英俊的脸,而是他身上那种忧郁的气质。他的脸,线条刚毅,刀削斧凿一样,可是他眼中,在说起绯烟的时候,却有一种令人心碎的缠绵。那一刻,我好希望自己可以做一个绯烟那样的女人,得到他缠绵的眼光。

  他棱角分明,气势汹汹,可是我却呼吸到一种脆弱的气息,知道他的内心其实柔软而易伤。虽然只是一面,可是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我读懂了他,我是最懂得他的人。

  但是,我会再见到他吗?」

  这就是一见钟情吧?红尘停下来,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母亲的日记,已经不知是第几十次的重读了,可是每次翻出,都会有一种回肠荡气的感觉。那个时代的爱情哦,如此缠绵细腻,母亲的心事,如此宛转曲折。她与父亲周锋的爱,就好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背负着家族的仇怨,历史的重担,冲破重重樊篱才走到一起。

  虽然,父亲在婚后对母亲并不够体贴温存,可是,母亲从来没有怨恨过,她自始至终那样痴迷地爱着父亲,无怨无悔,至死不渝。

  这些日记,是红尘十岁那年帮姥姥整理房间时无意中翻出的,当即决定悄悄地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知道。她从没有见过母亲,只看到她的照片,那样秀丽温婉的一个女子,像一幅画多过像一个真的人。而那些日记,却让母亲的形象变得清晰,亲切可触摸似的。

  红尘在字里行间呼吸着母亲的气息。

  记得第一次读起这些日记的时候,她关起卧室的门,将脸埋在手心里哭得泣不成声。那时候她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可是母亲与父亲的故事,却给她小小的心灵植入了根深蒂固的爱情模本——那便是爱如宿命。

  小时候姥姥教她刺绣的时候曾经说过:「刺绣,是一辈子的事。」

  爱情,也是这样吧?

  爱上一个人,是一生一世的事,是承担,是许诺,是全身心的给予,不求回报。

  就是因为这样的执着与亮烈,红尘一直把爱情看作一件严重的事。从大学到毕业,颇有几个男生对她表示过或深或浅的好感,然而她总是浅尝辄止,不敢轻易交付了自己。

  总觉得时辰未到,总觉得未有灵犀,总觉得那不是她的最终选择。

  直到遇见自横。

  夫子庙「无针绣坊」第一次看见他,她就觉得迷惑,觉得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她忍不住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洛红尘,误落红尘。

  和他在一起,她有着发自心底的熟稔感觉,熟悉得心会微微生痛。人毕竟是灵性的动物,注定会爱上一个什么样的,自己是知道的。

  洛秀爱周锋,洛红尘爱周自横——洛家的女儿,好像总是会爱上周家的男人,这也是宿命。

  周锋与周自横……红尘为了自己的新发现而惊奇,一时停了朗读,微笑着出神。

  就在这时候,她听见自横的呼唤。

  周自横接到梅绮的电话时,正在珊瑚园陪周公周婆看电视,「金陵十二钗」集体演奏『高山流水』,琴瑟争鸣,姹紫嫣红,又好看又好听,堪称色艺双绝。自横欣赏着自己的作品,有些沾沾自喜。

  周婆说:「这十二个女孩子是不是以后都要进你们单位工作,咳咳,那不就是你的同事了?我看她们个个儿都是又漂亮又有本事,咳,你说哪个会是冠军?」

  周自横笑:「我说了不算,得评委和观众打分,这一回的比赛可是绝对公平公正,光明透明的,谁是冠军谁是亚军,咳咳,连我这个主办方都还不知道呢。」

  周公笑道:「装傻。你奶奶的意思啊,不是想打听内幕消息,是想问你相中了哪个,好领回家来做孙媳妇呢。」

  「那这十二个女人可还差得远。」自横脖子一扬,故意卖关子,「我选中的那个,可比她们都漂亮出色。」

  「你有喜欢的女孩子了?」周婆大喜,「咳,快说说,姓什么叫什么,咳咳,哪家的女孩子,做什么工作的?模样儿漂不漂亮不重要,咳,最要紧是人品要好,心灵手巧……」

  自横笑了:「奶奶,您放心,你孙子看中的人,保准是可着您的心思您的眼光您的标准挑出来的,心比谁都灵,手比谁都巧,连名字都比别人好听,叫洛红尘。」

  「洛红尘?这名字有点怪。」周公立刻找纸笔开始天干地支地算笔划,又问,「知道她的生辰八字不?」

  「谁记得这个呀。」自横笑,「她比我小七岁,魔羯座。」

  「那就是辛酉年,五行属石榴木,笼藏之鸡。」周公掐指细算,口中念念有词,「辛酉之鸡为人一生伶俐,精神清爽,口舌能辩,六亲冷淡,骨肉情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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