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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asly

[刑事案件] 我偷东西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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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6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没去他住的地方抓人,但他去警察局做过笔录。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我和这个朋友现在都不怎么联系了,我也不好意思突然和他联系而且问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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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6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bubuzi 于 2008-1-6 12:52 发表
警察没去他住的地方抓人,但他去警察局做过笔录。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我和这个朋友现在都不怎么联系了,我也不好意思突然和他联系而且问这件事。

真是很谢谢你啦,我现在就想想怎么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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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6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asly 于 2008-1-6 12:00 发表
商场的人说我的行为没有疑义的可以定义为偷了。
因为我将东西放入了自己的口袋,而且这个东西是非卖的。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想把这件东西带离超市的意思,
当时头脑发热,就这么做了,觉得偷很刺激,但只是想拿 ...


当然刺激,偷东西有欣快感很正常,要不然也不会有行为成瘾了,所以楼主没事交点朋友,干点别的,别chasing high,弄得成瘾就不好了。好在行为成瘾用受体拮抗剂就能有很好的效果,但是药物成瘾就不一样了,有自制对人来说很重要,否则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凡事要给自己一个底线,人生除了肉体快感还有很多值得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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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6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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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6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iasly 的帖子

不用担心,不会被遣返的,俺身边一小朋友和楼主的经历一样, 当然他情节比你的要恶劣的多, 我看他现在还是活蹦乱跳的,2年前的事儿了。 所以楼主,我相信你会没事儿的,放下包袱,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人生的路还长着呢。每个人都会遇到不同的挫折, 挺过去,这件事对你的将来没有任何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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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6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bang 于 2008-1-6 13:41 发表
不用担心,不会被遣返的,俺身边一小朋友和楼主的经历一样, 当然他情节比你的要恶劣的多, 我看他现在还是活蹦乱跳的,2年前的事儿了。 所以楼主,我相信你会没事儿的,放下包袱,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人生的路 ...

谢谢MM, 看了你的话很感动,眼泪又不争气的流下来了。我平时就喜欢给自己施压,做事一向谨慎。我真是疯了,自己都没想到会做出这种事情。昨天在家呆呆傻傻了一天,一想到所有人都知道我做了这种事情,对我有厚望老师和家长震惊的表情和失望的脸,还有警察加外办鄙视的态度,我觉得整个天都塔了。
上来找骂也想缓解自己的罪恶感,没想到好心的MM这么多,我恨我不争气,:mad: :mad: :mad: :mad: :mad: :mad:
突然很想家,想妈妈~~~~~~:(  :( :( :(
我回加油,积极解决。

我想先给店里写道歉信,向他们表明歉意
然后请律师帮忙。


说实话我有点不敢亲自去交道歉信,我怕她们叫警察。

[ 本帖最后由 iasly 于 2008-1-6 14: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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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6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找个德语好的陪你去警察局。
不用等他们上门的。你没有出超市,根本不应该被定义为偷。
而且你的理由也不是完全说不通阿,就想放远点,给他们惹麻烦。
你不能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啊!
这件事情,没出超市门,凭什么任由他们定义?
你不能自己先把自己当小偷。
要争取。说穿了,只要你咬定是想捣乱,
不是偷,他们有什么证据?
当然了,说到底,这事情真得比较无聊。
以后不要干这么幼稚的事就好了。

[ 本帖最后由 kellywm 于 2008-1-6 14: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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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6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给商场的人写信吧,要不明天亲自去找他们谈谈,最好私了,不要惊动警察。
我认识一身边的人(以前的室友)在波恩,2006年初在orsay拿了件价值不足17欧的上衣,(其实她不缺钱,她后来也说,就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还没出门就被里面的工作人员盯上了,叫她进了办公室搜了包,叫了警察,警察来了后,把她送回家,察看了证件后说,过些天她会收到检察院立案及如何处理的信。当时她怕的要命,问警察会有什么后果,警察叔叔说,她是第一次,价值也不高,就罚几十欧吧。她吓得晚饭都吃不下,等我们几个室友都回来后,跟我们讲了这个事情。我们大家都安慰她,没事的,警察都说了,就罚点钱,不要自己吓自己了。几周后,检察院的信确实来了,罚款60欧,她交上罚款后,也就再没有从警方那里的消息了。大家都以为这个事情也就这样了结了。对了,当时警察还说,这个事情在警察局记录一年,如果在这一年期间不再犯事,一年后就取消警察局的不良记录。
可是,后来这位mm大祸临头了,她的签证是到2007年3月到期,需要延签,在2006年12月份的时候,她收到了波恩外管局头的一封信,大意是说,外管局从警察局获悉她的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某某条款,她必须在签证到期前离境。mm简直被吓晕了,我们也不知怎么安慰她了,只好找个律师问问了,律师听了也非常愤怒,律师讲,在德国超市里偷窃也不是什么大事,再说,谁这辈子还不犯错呢,这是人之常情,德国人普遍遵纪守法,有很大原因是德国法律严谨,而且有法必依。如果因为这点事就被遣返,(mm都快毕业了)那那些整日违法乱纪的土人都该被遣返了。律师帮mm写了封道歉信给外管局,然后再也没有听到外管局的消息了,我们都安慰mm,说这事就过去了。2007年3月mm去延签时还是出事了,外管局办事人员就是不给签,说这是头的决定。mm就说,那我要跟你们chef谈,mm见了chef了,chef说,他决定了。mm只好回家了。回来后,找律师。律师说,怎么会这样,关于这种超市偷窃行为外国人法没有具体规定处置方法,决定权在外管局负责人那里,他决定是不是遣返你。律师说,这个波恩外管局反应也有点大了,对一学生而且是初犯竟然这样处理。现在只好打官司,由法庭决定了。
不幸的是,官司后来没打赢。mm去年6月回国了。
波恩外管局真的很变态的说。给遵纪守法的人的签证都是万般刁难。
祝lz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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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6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当时不惊动警察,外管局的人也就不会知道这事,这在警察那里不是什么事,可是如果遇到变态的外管局就麻烦了。

我觉得lzmm最好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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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6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onnde 于 2008-1-6 14:17 发表
先给商场的人写信吧,要不明天亲自去找他们谈谈,最好私了,不要惊动警察。
我认识一身边的人(以前的室友)在波恩,2006年初在orsay拿了件价值不足17欧的上衣,(其实她不缺钱,她后来也说,就不知道当时怎么 ...

:o :o :o $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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