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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转贴] 留美学生与中美税务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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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9 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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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看到"留学专家"一文,内称"作为学生,打工所得的收入还不用交税。"

人云,2 things unavoidable,death & tax.
来美国,没有填过 1040/1040NR 的同学,恐怕是没有。
通常的税表是 1040,1040NR 是给“老外”用的 (Non Resident). 其中,1040NR 的简化版叫 1040NR EZ.

如果你已经熬到了 H-1,没什么好说的。填常规的 1040 表,和老美、绿卡的交税没有一丝的区别。市场上的 TaxCut 或 TurboTax 软件可以帮你。
是 J 的话,不用交税。
F-1 的话,由于有中美的 Tax Treaty,填 1040NR 来扣减部分税额。老师今天重点谈谈这一方面。

根据 Treaty 20(b),中国学生的 FELLOWSHIPS 是全部免税的;而 Treaty 20(c) 是说 STUDYING AND TRAINING 可以免税 $5,000.

问题集中在 F-1 学生的 TA/RA,究竟是适用 20(b) 还是 20(c).
一种说法是,如果 F-1 学生的收入是奖学金,不需要干活,则是全免的 20(b);如果是 TA/RA 的工作收入,就只能免 20(c) 的 $5,000.
刚来的时候不懂,就这么跟着报了两年税。

后来,有缘于在 DC 的一个 ISO 的 conference,得到了一份不知复印过多少次的中国大使馆的文件(见附录[1]),交税的情况开始有了改变。
这份文件是大使馆的官员写给 IRS 的,说的就是一件事,--咱中国学生的收入,不论是 TA/RA,通通都不应该交税。

从那以后,在交税的时候,在 taxable incoming 一栏填上 $0.00. 附上所有的 W-2 们,附上所有的银行的 1099 们,附上大使馆的复印信,寄给 IRS. 学校预先已经扣掉了的税,就退回来了。

那么,以前交过的若干年的税,怎么办?
向 IRS 打报告要求退回来。

报告书名为 1040X 表。每年分别填一张这个表(在第一行的 “This return is for calendar year 2006, or fiscal year ended” 中示明),在第 1 项 A 填原来交的税额(如 $1,234.99),B 则负之(填 -$1,234.99),C 写 $0.00.
在第二页的 Part II 写上 "The tax treaty was applied incorrectly" 即可。
附上大使馆函,寄到 IRS 去。不但退回来扣掉的税,还会加上利息的。

州税怎么办?
因为 Treaty 是国与国之间的事儿,州税不受限于联邦的 Treaty. 但是,有的州(如 MD)是直接拿 1040 上的 Adjusted gross income 来征税的,故此也就免掉了。

银行的利息对于 F-1 来说是全部免税的 (TEI),这同学们都知道。
但炒股的收入得交税,别忘了。
至于你打工的其它收入,通通都要上税。这个打工,是指你的合法打工,象 CPT/OPT 什么的。
如果是周末去端端盘子、送送外卖,cash 来往还不用 SSN 的,这样的收入还是别去惹麻烦为上。
有的同学在 ebay 上做点小买卖,问要交税不?想想你们家 Yard Sale 上卖杂货的钱填税表了么?

再说一遍,这里谈的是 F-1 的报税,H-1 人士不要觊觎(除非是找回学生时代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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