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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专稿:植树“法定义务”何时不再似有似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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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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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植树相关法规正抓紧修订  
  法制网北京3月10日讯 记者韩乐悟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今年植树节发布的《2007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显示,截至2007年底,有109.8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15.4亿株。与此相对应的是,全国还有四成以上适龄公民未履行法定植树义务,有的城市尽责率不足二成。
  有关人士表示,虽然我国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成效最为显著的植树运动”,但相对我国国土绿化的需要来讲,公民的尽责率还是显著偏低。
  据介绍,早在1981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就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义务植树是适龄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然而,二十多年来,“法定义务”的履行,在虚虚实实中露出尴尬。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今后要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及长效机制,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同时要抓紧修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尽快颁布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制订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地方性法规。
  全国超四成适龄公民未尽植树义务 有关部门拟修订法规提高尽责率
  植树“法定义务”何时不再似有似无
  新闻延伸
  法制网记者 韩乐悟
  又是一年植树节。这个节日,今年已是第三十个。
  “您或许早已知道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但有必要提醒您,今年罕见的冰雪灾害,使我国森林遭受重创,因而这份义务较往年显得更加沉重、更加非尽不可……”
  这是在3月12日植树节到来前,记者收到的一封邀请参加植树活动邮件中的一段话。类似的邮件记者几乎年年都能收到。但这一次有所不同,它将冰雪灾害背景拉来“压”你,让你无法漠视。虽然大家都知道,森林要恢复到灾前水平,需要一个自然的修复过程,绝不仅仅是种几棵树这么简单。
  但记者又不免自问:真正具有“压”人作用的应该是雪灾,还是那个“法定义务”?
  义务植树成就
  我国森林资源增长最快
  自1979年我国确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1981年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又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后,我国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取得了怎样的成就?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今年植树节发布的《2007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显示,截至2007年底,有109.8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15.4亿株。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速了城乡绿化和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
  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近日在接受媒体相关访谈时表示,上述所植树木,可折合绿化面积20.82万平方公里。我国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成效最为显著的植树运动”。
  公众早已熟悉的资讯可对上述结论予以补充:目前全国森林面积由1981年的17.29亿亩增加到26.2亿亩,森林覆盖率由12%提高到18.21%;人工林保存面积达到8亿多亩,占世界人工林面积的近三分之一,居世界第一;据联合国全球森林资源最新评估,全球年均减少森林面积约1亿亩,而中国年均增加森林面积6000多万亩,我国人工林面积年均增量占全球年均增量的53.2%,成为森林资源增长最快的国家。
  义务植树尴尬
  超四成适龄公民未尽义务
  那么,目前义务植树这项运动还有何不足?官方的话是:其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管理有待加强、潜力和空间有待进一步挖掘。然而,法律意识较强的公众,直接指出了植树这个“法定义务”的履行与否问题。
  今天上午,记者在电话中请一位任职于某证券公司的朋友回忆她最近一次参加义务植树的经历,朋友挖空心思地回忆说:“种过……那是哪一年了呢……”接着又问“种树还有法?”
  朋友的懵懵懂懂,其实也正是植树这个“法定义务”的尴尬。记者了解到,虽然我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日益丰富,尽责率逐年上升———不仅组织公民直接参与义务植树,还采取以资代劳、开展绿化宣传、从事树木绿地的养护管理或认养认建等多种尽责形式,2007年全国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58%,比上年提高三个百分点(2006年比2005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但这一不断上升的数字,还是从另一侧面宣告了不尽人意的尽责率:全国还有四成以上适龄公民未履行法定植树义务,有的城市尽责率不足二成。如此尽责率相对我国国土绿化的需要来讲,显然偏低。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部分公民对义务植树的法定性、义务性、全民性、公益性认识不足,义务植树法制保障机制不健全是义务植树尽责率普遍不高的主要原因。随着形势的变化,义务植树的体现形式多样化,组织发动的方式也应随之改变,但一些地方还抱守过去的认识,采用过去的老办法,极不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一些城市周边已没有成片荒山荒地,再组织大批居民直接绿化,确实有难度。
  更有评论者直言,《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实施遭遇如此尴尬,透出立法质量问题:一是决议颁布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而今天的社会组织结构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由单位统一组织的植树,多半成为记忆。这使义务的履行处于不便而又难于监督的状态。二是该决议的目的是为发起一场运动,而非规范日常行为。套用的格式是“决议”,而非现在通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法”。三是该决议给公民设定了实际上难以履行的法定义务。
  对此,贾治邦表示,今后要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及长效机制,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植树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促进义务植树规范化;抓紧修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尽快颁布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制订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地方性法规和以资代劳绿化费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2008年植树
  冰消雪融后沉甸甸的义务
  记者从国家林业局了解到,今年发生在我国南方的特大雨雪冰冻灾害,将对我国生态建设产生严重影响。因为这次受灾的地区是林业发展最快、活力最旺的地区,也是森林资源最好的地区,受灾森林面积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十分之一,超过退耕还林工程的总面积,相当于2004年至2006年3年全国造林总面积,也相当于全国1个五年规划增加的森林面积。2月19日,通报该情况的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表示,“如此大面积的森林资源遭到破坏,加之很多都是退耕还林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生态区位重要地方的森林,不仅会对我国生态带来严重影响,而且会严重影响201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0%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
  据当时的权威统计,湖南、贵州、江西、湖北、安徽、广西、浙江等19个省区市遭受雨雪冰冻灾害的森林面积达2.79亿亩,受灾严重的国有林场1781个、苗圃1200个。雪灾使苗木被冻死的现象非常普遍,各地近几年的新造林受害尤为严重。这使今春造林和受损森林补植补造的任务异常艰巨。贾治邦近日表示,同往年相比,今年包括今后几年的植树造林任务非常重,特别是南方受灾地区植树造林任务更重。他透露,2008年全国计划造林7800万亩,受灾19个省区造林任务是4298万亩。
  记者在京随意拨通了几家民间环保组织的电话,得知其中好几家已经制定了今春植树计划。绿家园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今年的植树活动安排在北京的郊区县———密云进行。有趣的是,由于该组织多年坚持的植树活动吸引了许多记者参加,而记者们又是经常乘坐各种交通工具“满天飞”的“排放大户”,于是他们从今年起开始组织记者进行所谓的“赎罪”植树活动。
  记者被告知,“看你出了几次差,坐的是飞机还是火车等,排放了多少尾气,按照专家的公式计算,种几棵树能抵消这些污染,你就种几棵。”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今年将种树活动选在密云,也是为了可以方便培育、护理,以保证更大的成活率。
  在今年这个特大冰雪消融后的春天,您或许真的感到了沉甸甸的植树义务。如果3月12日早晨您打开手机,看到有关方面提醒您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短信,您可能会开心一笑,并拉上朋友同行。
  “法定义务”的履行,在虚虚实实中露出尴尬,原因不难查找。决议颁布的年代,正值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人们尚在“单位”之中。春暖花开之际,由单位统一组织的植树,无疑还是一次浪漫的踏青之旅。而今二十多年过去,中国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巨大变迁。且不说个体从业者大批增加,就职于非国有单位的人越来越多,单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的打工者就有亿万之众。与“单位”越来越疏离的这些人,必然处于不便履行植树义务而又难以监督的状态。而且,即便一年履行了义务,谁又能保证自己年年都能履行?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在立法质量越来越高的今天,正视变化了的社会现实,重视绿化的专业特性,有关义务植树的法规就到了不得不完善的地步。

《法制日报》200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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