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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くだキの

一号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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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9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送走了简东平和凌戈,她回到客厅里,看到岳程正在跟她妹妹赵依依说话,她走近的时候,妹妹忽然回过头来,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看着她。她立刻明白,警察已经把陆劲的事告诉她了。妹妹的目光里既有担心,又有警告,仿佛在说,姐,我快结婚了,你可别闹出什么事来啊。
  “依依,你先去送送李震。”她对妹妹说,现在他没工夫解释。
  依依好像还想说什么,但看了一眼那两个警察后,她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好。你们先聊。”她挤出一个笑容来,转身跟李震一起走出了门。
  待依依把房门关上后,她对岳程说:
  “好吧,你想说什么,现在可以说了。”
  “陆劲来找过你吗?”
  “陆劲不是跟你们在一起吗?”
  “他跑了。”岳程直截了当地说。
  她回头看了他一眼,冷笑道:“你们多厉害啊,又有手铐,又会打人,怎么就让他跑了?也太大意了吧。”
  “喂!你这是什么态度!”罗小兵冲口而出。
  “我就这态度!怎么样?是不是也想打我啊?连个犯人也看不住!还有资格朝人嚷嚷?!”她鄙夷地横了罗小兵一眼,再次产生了想袭警的冲动。
  “没错。我们是大意了。但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岳程倒没有发火,但口气里却有种不容她小觑的威严,“我想去看看你的房间。”他说。
  “你说什么?!”她又惊又怒,“你有什么权利这么做?!你有搜查令吗?”
  “没有。但我会补给你的。事关重大,我想你会理解的。”
  “我……”她气得说不出话来,对这两个人的仇恨又增加了三分。
  “你的房间在哪里?带路吧。”岳程漠然地注视着她。她明白他眼神中的意思,抗争是没用的,如果今天她不让他看她的房间,他就不会走。
  “好吧。”迟疑了一会儿,她终于不情愿地作了让步。
  她心想,如果他没来,他们就会在她床上发现那些钱和衣物,继而会发现破损的纱窗以及纱窗下面的小梯子,这样他们会明白她有意助他逃走,也许正因为这些,他们有了对她严加监控的充分理由,他们会监听她的电话,派人跟踪她,还会埋伏在她家的四周,而这样就意味着,他离她越近,就会越危险。忽然之间,她发现自己刚才作的一切非常失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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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9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公在私,岳程都很想参观一下邱元元的的闺房。
  虽然他明知道,他的这个要求会引起她的极大反感,但他还是提了出来,并毫不犹豫地付诸了行动。他跟着她登上了楼梯,罗小兵照例也在一起,她走了几格,忽然回转身瞪了罗小兵一眼。
  “轻点!想把我妈吵醒吗?她在睡觉!”她斥道。
  她的目光差点没让他笑出来,看得出来,她真的非常恨他,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她已经杀了小罗三百遍了。
  她的房间大约有15平方,很整齐,但稍微显得有些拥挤,这可能是因为这间屋子里有整整一堵墙全做成了书架的缘故吧,书架上满满当当地放满了书,他看了看,大部分都是侦探小说,看来她天生就爱冒险,喜欢刺激。房间里并没有挂任何装饰画或者照片,陈设也算简单,一张床,一个大衣柜,一张书桌和一个小小的梳妆台。
  床是单人床,上面铺着浅蓝色的床罩,床罩上面放着件黑色短皮衣和一条深蓝色的细条纹紧身马裤,这大概是她为自己准备的第二天的装束,他能想象她穿上这身衣服时的模样,没错,一定帅呆了。
  他回过身想跟她搭讪两句,问问她为什么把身衣服放在床上,却发现她正盯着书桌发呆。书桌上除了一瓶喝了一半的矿泉水外,什么都没有。她在想什么?他还来不及解读她脸上的异样表情,就发现书桌旁边的那扇窗子有些古怪。首先,它是开着的,现在虽然不是寒冬腊月,但天气还算冷,窗门大开本来就很奇怪,更何况,窗子周围还有圈参差不齐的绿色物体,走近一看,原来是纱窗。很明显,这里原先安着纱窗,但不知为什么被人用剪刀剪掉了,纹路还算整齐,应该是用剪刀剪的,但可能因为太匆忙,剪纱窗的人没来得及修掉周围那圈不规则的纱窗边。他从窗口探出身子,低头一看,窗子下面什么都没有。
  “邱小姐。”他道。
  “嗯?”她猛然醒过来。
  “可以告诉我,这扇窗是怎么回事吗?”
  她瞥了一眼那扇窗,轻描淡写地说:
  “我讨厌纱窗,就这么回事。”
  “那么……”他回转身,抬头看了一眼书架的最高层,“如果你要拿最上格的书,你怎么拿?”他目测了一下,那一层接近屋顶,即使踩着椅子也够不到。
  “用梯子。”她道。
  “梯子呢?我怎么没看见?”他没在这房间找到梯子。
  这个问题她没回答,也许是,根本就没听到。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瓶矿泉水,过了会儿,他发现她脸上慢慢浮出一个浅浅的微笑,并朝书桌走了过去。
  “我讨厌纱窗,所以剪掉了。”像是在证明自己刚才在耐心听他说话,她心不在焉地又回答了一句,结果是答非所问。她走到桌边,慢慢拧开了那瓶矿泉水,对着嘴喝了一口,接着,又是一口,然后,她注视着那个矿泉水瓶,笑了。
  他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她的笑很美,非常美,但是看着她的笑,忽然之间,他觉得浑身发冷。
  他明白,陆劲来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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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9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简东平,我觉得那个人好面熟。”凌戈说。
  “谁啊?是后头来的那两个人吗?”简东平一边开车,一边回头看了一眼神情有些紧张的凌戈。
  “嗯,就是。我怎么觉得那人有点像分局的岳探长啊?”凌戈歪着头琢磨。
  “你说他们是警察?”被凌戈这一说,简东平也觉得那两人的举止和神情像是有公干在身的人,只是,警察这么晚了找元元干吗?
  “我没见过他本人,只看见过照片,他不常到我们局来。我真的觉得他很像。不过,他好像比照片里显得年轻些。听说他才30岁,已经立了不少功了,还听说,他跟高竞高科长在竞争同一个位子,不知道是不是他。”
  “好了,别想了,是警察又怎么样?跟我们没关系。”简东平不想让凌戈为这种无关紧要的事费神,他回头看了她一眼道,“肉圆,我有话要跟你说。”
  “你说吧。”她的小肉手伸进包里摸索着。
  “这个周末有空吗?”
  “我不知道,也许有事,也许没事,当警察的说不准。”她掏出了自己的小账本,借着车里的灯光看起来,随后叹息道,“哎呀,今天超支了,我中午请我中学同学吃了肯德基,好贵啊。她又特别能吃,一下子就花了50块。”
  “小心眼睛,别看了,听我说话。”他腾出一只手来,一把夺过了她手里的小账本。
  “有什么就说呗。”她嘀咕了一句。
  “我想带你去我朋友的农庄度周末,在那里可以自己钓鱼,能吃到农家散养的土鸡,还可以到大棚去才摘黄瓜和番茄。怎么样?有空吗?”他问道。
  “真的吗?”她睁大了眼睛,兴趣实足,接着又问,“那……要不要买门票?”
  “你跟我去还要买什么门票?”他笑道,“不过,我们可能得住一个房间,因为我跟他说,你是我的未婚妻。”
  这句话显然把她惹恼了。
  “简东平!你为什么老是到处乱说?你这样,别人都会误会我们的!我们是……”
  “我们是预备夫妻嘛。”他哈哈大笑。
  “哼!谁跟你是预备夫妻!臭美!”她白了他一眼。
  不知不觉,他已经把车开到了家门口,最近这段时间,凌戈一直借住在他家。她自己那套房子自从去年遭遇电视机爆炸后便面目全非,现在仍在装修。
  “你找来的装修公司为什么动作这么慢?可以不可以换一家?照他们这速度,我几时才能住回自己家啊。”她对此怨声载道。
  “已经签了合同,付了大部分钱,如果现在反悔,可能要赔钱。再说住在我家有什么不好?你有自己的房间,萍姐做的菜又好吃,你只不过是偶尔为我端端茶,洗洗衣服而已,又没让你付房租,你说呢?”他每次这么一说,她就不作声了。
  “到家了,上去吧。”他把车停在大楼门口。
  “你不上去?”
  “我得去同事家拿点东西,马上回来。”他拍拍她的肩。
  “好吧。”她眼巴巴地看着他,刚想转身开门,他就从背后抱住了她,并不由分说地亲了一下她粉粉的脸和后颈。
  “简东平,你干吗呀!”她想推开他但没成功。
  “你好香啊,肉圆,你怎么会那么香?”他咬着她的耳朵轻声说,忍不住将她越抱越紧,一开始她很顺从他,任他亲吻自己的脖子和脸,任他抚摸她的头发,任他从背后紧紧搂住她,把整个身子贴在她背上,但很快,她就像意识到了什么,开始拼命挣扎起来,最后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把他推到一边。
  “你,你这么对我算什么?算什么?你不要以为我是好欺负的,什么预备夫妻!谁跟你是预备夫妻!”她说话已经带着哭音。
  “对不起。”他道,心情瞬间低落到了极点。
  “我明天就搬出去,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了!”她说着,整了整衣服,气急败坏地下了车。
  他坐在驾驶座上,回头看着她奔进大楼的背影,有那么一刻,他很想追过去,他明白,她现在等的就是他的一句话,但是……算了。他发动了车子。
  他一边打开车窗,让夜里的冷风吹进车里,一边打开了音响,一曲狂乱叫嚣的重金属摇滚乐骤然响起。以前他痛恨摇滚乐,总觉得听摇滚乐无异于自我虐待,甚至认为这种嘈杂刺耳的声音根本不能称之为音乐,但后来他发现,在他心情很糟糕的时候这种震耳欲聋的声音恰恰能帮他摆脱痛苦,他记不得有多少次,是这恐怖怪异的音乐为他驱散了心里的苦闷,把他从深渊中拉了出来,他的神经正是在这种音乐的折磨中渐渐摆脱了另一种折磨。
  自从跟江璇分手后,他就爱上了摇滚乐。
  好吧,再响点,再响点,他把音量开得很大。
  他脑海里又出现了刚刚凌戈那张伤心的脸,他知道她想要什么,也知道自己对她的感觉,但是,他还是没下决心,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挡在了前面,他不知道那是什么……
  “喂,关小一点行吗?”他听到有人在说话。
  也许声音是大了点,他想。
  等等!谁在说话?!车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并没有说话,那么是谁?难道是幻听?或者……有人在我车里?他惊恐地想着,啪地一声,关掉了车内的音响。
  “谢谢。”一个声音从车后座传来过来,不轻也不重。
  果然,有人在我车里!他抬头朝后视镜看去,这一看,他差点把车撞到一棵树上。他来不及细想,赶紧调整方向盘,猛地一踩刹车,把车停下,接着,他怀揣着一颗乱跳的心慢慢回过头去,迎接他的是一张熟悉的脸。
  “陆劲?!”他叫了一声。
  “好久不见了。”陆劲朝他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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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9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简东平看见陆劲时的第一个感觉是,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这个人不是应该已经死了吗?怎么会在这里?他是不是真的撞见鬼了?于是他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
  “你是人是鬼?”
  “你见过鬼吗?”陆劲问道。
  他茫然摇摇头。
  陆劲把一只手搭在他身上,他觉得一股热气从对方的手掌向他传来。
  “你是热的。”
  “对。”
  他清醒了。
  “你怎么会在我车里?”
  “我逃出来了。”陆劲用再平常不过的语调说。,
  “你越狱了?”他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多慢,这个人之所以会出现在他的车里,这才是最大的可能,他开始考虑如何报警。
   “差不多吧。把手机给我。”陆劲命令道。
  无奈,他把手机朝后递给了陆劲。
  “你是怎么逃出来的?你怎么没死?”他忍不住问道,他实在太好奇了。
  “我慢慢再告诉你,今晚我需要找个地方先安顿下来,能帮我吗?”陆劲一边说,一边掏出一把枪来指着他。
  “你在胁迫我。”他提醒道。
  “很抱歉。”
  好吧,他有枪,现在只能见机行事了。
  他很清楚陆劲是什么人,当年警方就是在他的协助下抓住这个连环杀人犯的。他知道,对于身犯8条命案的陆劲来说,多杀一个人,只不过是数字向上跳一格而已,他连眉毛都不屑抬一下。所以首要原则是,不要激怒他,否则随时可能惹来杀身之祸。
  “开车。”陆劲命令道。
  这里的确不能停车,他相信如果再多停5分钟,就会有交警或别的人上前盘问,但是现在陆劲手里有枪,他只能乖乖把车开走,因为他很清楚,即便引起交警的注意,对他本人来说也一点好处都没有 ,他很可能最先丧命。
  他用5秒钟整理了一下心情,又活动了一下手和腿,刚刚因为过度紧张,它们有些僵硬,随后他重新启动了车子。
  “我怎么帮你?帮你借旅馆?”开出几分钟后,他问道。
  “帮我找个住处,不要去旅馆。”陆劲的声音听上去很疲惫,看来他是急需找个地方休息,他今天忙于逃亡一定累坏了。
  “除了旅馆,我还能找什么地方给你住?”
  “你好好想想。”
  他想到了一个地方,那就是他自己家,父亲不在,除了他以外,只有凌戈在家,但今天凌戈在生气,按理说,她只会关在自己房间里生闷气,这样的话,如果他把陆劲藏在自己房间,应该不会被她发现。想到这里,他忽然觉得自己在发疯,难道他现在真的准备帮这个杀人犯找住处吗?
  “我真的没办法帮你,我看你还是走吧。”他觉得假装没看见陆劲是最明智的做法,但那把枪马上就顶在他的脑壳上。
  “没人可以帮我。”
  “你可以去找你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
  这倒是,几年前他就知道陆劲是个非常孤独的人,向来独来独往。
  “你可以回老家,回你父母所在的安徽农场,那里地广人稀……”
  “他们都死了。”陆劲用异常平静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然后,他隔了一会儿才说,“我入狱后不久,我父亲来看过我一次,他告诉我,我妈在我被抓后不久就上吊了,我父亲是去年病死了,我没亲人。”
  虽然陆劲很懂得掩饰自己的感情,但简东平还是隐约从他那四平八稳的声音里听出了几分压抑的悲伤,他忽然意识到,这个杀人犯并不是在胁迫他,而是在求他,他现在的确是走投无路,没有人可以帮他了。
  “陆劲,你这是在害我。你是不是想报复我?”他问道。
  陆劲没说话。
  “喂,陆劲。”他催促了一声,他想知道答案,有了答案,他才能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
  “我没恨过你,我知道,或迟或早,总会有一个像你这样的人出现的,这就是命。就像我的那个朋友一样,他或迟或早,都会碰到一个像我这样的克星。”陆劲说完,自顾自低声笑起来,这几声笑让简东平听得毛骨悚然,他完全不明白陆劲在说什么。
  “你到底为什么要越狱?你有没有想过你迟早会被抓的?他们会发A级通缉令抓你。到时候满大街都能看见你的照片,你逃不掉的。”
  “我有要紧事做,顾不上这些了。”陆劲咳嗽了两声。
  简东平瞥了一眼反光镜,蓦然发现陆劲身上只穿了件薄薄的旧衬衫,而且几年不见,他竟然已经满头银发。看来这些年的牢狱生涯给陆劲带来不止是身体的禁锢,更多的是心灵的折磨。这让他又不禁想起,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陆劲边喝咖啡,边吃起司蛋糕时的情景,那天他起身离去时,陆劲跟他挥手道别时曾说过一句话,他说,“你爱空气吗?离开她的时候,也就是该死的时候了。”那时候,所有人包括他陆劲自己,都认为他必死无疑,但是,他居然没有死,不知道这是不是天意。
  “你有什么要紧事做?”他问。
  “这事牵涉到很多条人命和一大笔钱。”陆劲又咳嗽了两声,“我考虑一下是不是要告诉你,但你得先帮我。”
  好奇心,真是个害人的东西,简东平想。在那一秒钟,他骤然作了一个令他自己都觉得无比荒唐的决定。
  “好吧,你有枪,我也是没办法。”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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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9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陆劲望着面前热气腾腾的蛋炒饭和红烧鸡腿,禁不住咽了一下口水,他已经好久没吃到像红烧鸡腿这样实打实,色香味俱全的荤菜了,而且今天中午到现在,他只在元元的家里喝过两口水,现在他早就饥肠辘辘了。
  “吃吧。”简东平道。
  “谢谢你。”陆劲看了一眼饭菜,有些犹豫,他问道,“你女朋友呢?”
  “她在楼上自己的房间生闷气。”
  “她会下来吗?”
  “如果她下来,就说你是我的朋友。”简东平很平静地说,
  陆劲没想到简东平会带他到自己家里,不过仔细一想,也只有这里最安全,警察应该没那么快想到这个地方,他们首先应该会盘查所有的旅馆。他一进门就对简东平的家作了一番观察,这套复式两层楼的房子,位于这栋大楼的顶楼,有两个阳台,一个晒台,地方很大,但他无法从阳台或晒台跨到别的楼里去,也无法通过空调外机逃离,如果警察有备而来的话,楼梯和电梯又都走不得,所以他想,到时候除了束手就擒外,他恐怕只能挟持简东平和他的女友才有可能逃脱了。
  “怎么还不吃?怕有毒吗?”简东平催促道,
  “就我一个人吃吗?”陆劲问道。
  “我吃过了。”
  “吃一口。”陆劲觉得还是最土的办法最安全,
  简东平无奈,夹了一筷子蛋炒饭又撕了一小块鸡肉放到嘴里。
  “别忘了这杯水。”陆劲朝那杯水瞄了一眼。
  简东平不动了,笑了起来。
  “对不起,我在里面放了安眠药。”他说。
  “为什么,想趁机告发我?”陆劲也笑了,他喜欢坦率的人,但是他一时还分不清对方是真坦率还是假坦率,他了解简东平,这个人非常聪明,懂得识破谎言、懂得骗人,装傻也是他的拿手好戏,所以他明白自己可能是一脚踏进了一个自己挖的陷阱,但是现在他别无选择。
  “那倒不是。我只是不希望你为了自身安全,在今天晚上对我和我女朋友不利,我希望你睡得沉一点,不想你绑住我们。我不喜欢被捆绑的感觉。”简东平看着他,隔了一会儿,他举起双手道歉,“好吧,对不起,我不该耍诈。”他站起身,从墙角拿出瓶未开的矿泉水来。
  “这个我没动过,你喝吧。”他说。
  他看看了那瓶矿泉水的口,的确没开过。
  “多谢。”
  陆劲知道,简东平从遇见他的那一刻起,就在盘算怎么报警了,但是他也知道,简东平之所以想报警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并非为了什么正义感。他毕竟不是警察,没有抓捕罪犯的义务,先前他之所以会参与破案,完全是因为他喜欢这个智力游戏,而一旦变成单纯的追捕犯人,他恐怕就会兴趣索然。更何况,刚才的话已经引起了他的好奇心,否则他不会把犯人带回家,现在他一定有一大堆问题等着要问,所以一时半会儿,他应该还不会有所行动。当然,还是得小心提防……
  “那是我们家今晚的剩菜,我家保姆做的,你吃吧,我保证没放什么东西,我保证。”简东平友善地朝他笑了笑,忽然站起身道,“你等等。”
  他上了楼。
  陆劲没有跟上去,他想,简东平不是去打电话报警了,就是去准备什么诱捕他的工具了,算了,不管了,防不胜防。现在他真是又饿又渴又累,就算要逃,也要吃饱饭再逃。这样想着,他毫不犹豫地举起了筷子。鸡腿的味道真不错,蛋炒饭也很香,虽然在微波炉里转了转,不能跟现炒出来的相比,但是对他来说,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楼梯上响起一阵脚步声,他抬头一看,是简东平,他手里拿着件深蓝色滑雪衫
  “给你。”简东平把滑雪衫扔给他,说道,“记住,这是你持枪在我家抢的。”
  “你真体贴。”陆劲笑道,赶紧把衣服穿上了,这正他现在需要的。
  虽然在元元的房间里,他也看见一件男式滑雪衫,但他怕没得到衣服主人的允许就穿上它会给衣服的主人和她带来麻烦。
  其实,在那扇小窗下面,他一看见那把梯子就已经明白了元元的意思,他也知道,自己先前的那个电话,已经让聪明的元元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等他到了她的房间,看到床上的钱和衣服,就更加确定了元元的心意。他禁不住在心里骂道,傻丫头!你做的一切不是等于在告诉警方,我是他的同谋吗?!他的心像被人狠狠拧了一把,又酸又痛,并开始懊悔自己不该给她打那个电话了。本来他也不准备贸然造访她的家,如果不是有重要的话跟她说,如果他知道她的手机号码,他根本不用那么冒险,更不用让她为他冒险。这并不是他希望的。但他没多少时间叹息和后悔,他马上意识到,他还算走运,他比警方早到了一步,还来得及把元元做的一切都抹去。
  于是,他迅速把她为他准备的衣物塞进了衣柜,把小灵通手机扔进了抽屉,并且以最快的速度给她配了套衣服。这件皮衣和马裤还是四年前,他给她买的,现在看来仍旧很新,看来她保存得很好。那一年,他把衣服给她时,她曾拒绝穿它,还恶狠狠地说,“我不穿!我在坐牢,我要买囚衣!给我去买囚衣!”
  他希望她看到这套衣服,能记得他当时说的话,但愿她记得。最后,他在她房间里只拿走了10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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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9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现在你可以说了吧。”简东平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能不能等我吃完?”因为太饿,他已经吃了一半了。
  “那让我来猜猜好不好?你只要说是还是不是,怎么样?”简东平道。
  又来这一套,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揣测和推理,想拦也拦不住。
  “行啊。你说。”陆劲扫了一眼饭碗里的半个鸡腿,宽容地说。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越狱的,但是我知道,你刚刚肯定是去过元元家,否则,没那么巧,你怎么会正巧在那里上了我的车,我保证之前后座没有人。是不是这样?”
  “是。”
  “你也看见了,有两个警察去找元元,他们其实去找你的,是吗?”
  “是的。”
  “这么说,在这之前,你跟元元曾经见过面,否则,他们怎么会找上她?”
  “是。”
  “你的越狱应该算是大事,按理说应该得发A级通缉令,但现在通缉令我还没看到,这说明,你的越狱刚发生不久,也许刚刚发生。是吗?”
  “是。”他笑了笑,简东平思路很敏捷。
  “你去找她是想见她对吗?”
  “对。”
  “看来你没有她现在的电话号码,否则你没必要冒这风险。而你又说,你跟元元见过面,这说明你们见面的时候,时间很紧,她来不及给你留电话,也或许是因为不方便,旁边有人。”
  陆劲笑而不答,他不得不承认,四年不见,简东平仍旧没让他失望。
  “我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情况下跟元元见的面,但那两个警察显然知道你们见面的事。我想,你要从守卫森严的监狱逃脱不大可能。那么……”简东平停顿了一下,“他们是不是今天把你带出了监狱?他们就是押送你的警察?”
  “是。”
  “我跟我女朋友在车上说的话,你都听见了吗?”
  “何止听见,我还看见了。”他说完这句,发现简东平的神情有些尴尬,便笑着说:“James,每个男人都有被拒绝的时候,有的人多点,有的人少点。跟我相比,你属于少的。”
  “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我女朋友是警察,她说的话你总该都听见了吧?”简东平显然不想把话题扯到自己身上。
  “对,我听见了。”陆劲点了点头。
  “她说,那个男人很像他们局里的岳探长。也就是说,他不是普通的狱卒,他是个追查凶手的角色。我想他这号人物把你带出来,肯定不会是请你喝咖啡的,他一定是有什么案子需要你协助,我没说错吧?”
  “是。”他禁不住笑起来,跟简东平这样的人在一起,他该节省多少口舌和精力啊。
  “你逃脱是不是为了那个案子?”简东平问。
  “是。”
  “你上我的车也是故意的吧。你走出她家后,完全可以坐公共汽车、小巴、摩托车离开,虽然你说没人帮你,但我想,你在今晚想找个地方睡一觉还是很容易的。别忘了,不是旅馆才能睡觉,通宵电影院和大浴场都可以过夜。但是你没有,你故意上了我的车,我猜你是想找我帮忙,这说明,你虽然刚刚去了元元家,却没有见到元元,你想让我帮你联系元元,因为你知道她的电话可能会被监控,而我认识她,如果由我来联系她,就比较没隐蔽。陆劲,虽然你嘴上说你不是在报复我,但是你这么做的确是在害我。”简东平目光炯炯地注视着他,
  他正好吃完饭。
  “非常感谢你的晚餐,我吃饱了。”他若无其事地把饭碗推到一边。
  简东平仍旧盯着他,目光里谴责的成分不多,更多的是疑惑和好奇,好像在问他,陆劲,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James,你说得没错。我现在很迫切要跟元元见个面,这只有通过你了。”
  “陆劲,你知道不知道,你这么做等于是在害她?”简东平冷冷地说,俨然一个正义使者。
  “所以,我想尽量做到隐蔽,我只要拿到我的东西,我就会立刻从她身边消失。”陆劲想到了她的美丽头发和柔软的皮肤,不禁叹了口气,他知道,有些东西最好还是不要去碰。
  “你要从她那里拿什么东西?”简东平问道。
  陆劲本来就不打算隐瞒,于是他说:“我想从她那里拿回一个笔友给我的信。但是我还不清楚,元元是否保留着它们,也许早就扔掉了,所以得跟她见一面,有些话我得问她。”
  “你刚刚在车上说,你现在要做的这件事牵涉到很多人的生命和一大笔钱,这是怎么回事?岳程找你帮忙,是为了这件案子吗?”
  “岳程找我,是为了一号歹徒的案子。”陆劲道,“有个凶手自命一号歹徒,已经杀了25个人了。”
  “一号歹徒?25个人?”这两组词显然让简东平精神一振,正义使者的光环从他头上消失了,现在他成了彻头彻尾的好奇小子,他问,“这个凶手跟你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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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9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应该就是我的笔友。”陆劲说。
  “为什么说是应该?你不确定?”简东平问道。
  “事隔多年,我什么都不能确定。”
  “好吧,说说是怎么回事。”简东平转身从墙角拿了瓶矿泉水放在自己面前,像是准备看场三小时的电影。
  陆劲相信等说完他想说的,这个人会帮他的忙的,也许还乐此不疲。
  “很多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自称叫钟明辉的人,他一直在跟我通信,诉说自己的苦闷和杀人狂想,在他的叙述中,他似乎杀了很多人,邻居、同学、老师、陌生人,只要他看不顺眼,他都会想尽办法置对方于死地。他认为自己天生就是个杀手,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怎么完成一场完美的谋杀,他说自己有耐心,有计划,也有魄力。他可以无声无息地消灭这个地球上任何一个让他讨厌的生物。他告诉我,他还曾经毒死过郊区动物园的猴子和长颈鹿。我想,如果他说的这些都是真的,那他的确是个出色的杀手,因为他至今逍遥法外。我就是一直在跟一个这样的人通信。”陆劲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一口,道,
  “不瞒你说,我在无聊苦闷的时候,也总想着报复这个世界,我想杀了所有我看不顺眼的人,我想欣赏他们临死前痛苦的惨状和他们绝望无助的眼神,但是我看不顺眼的人实在太多了,杀不过来,而且,那时候我还年轻,杀气只藏在心里,还缺乏实施的勇气,所有这一切都只是胡思乱想而已。我跟他是从我高中时开始通信的,因为发现在这方面,我们有共同点,所以我们聊了很多。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可能是我最贴心的朋友了。”
  简东平已经完全被他的开场白吸引住了。
  “你见过他吗?”他问。
  “没有,从没见过。”陆劲的眼前仿佛出现一个模糊的影子,戴宽宽的黑框眼镜,头发长而邋遢,穿旧夹克衫和洗得发白的裤子,嘴边总带着茫然的,傻瓜似的微笑,谁会注意这样的人,谁会喜欢这样的人?谁又会防备这样的人?
  “我们俩都知道我们谈的东西非常,非常的微妙,所以,我们事先约定不向对方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所在学校、职业等等。”
  “但我想你们建立这种彼此之间的信任也是需要时间的。在最初开始交流的时候,难道你会跟一个不愿意透露自己真实情况的人交谈?”简东平的眼睛熠熠发光。
  “是啊,这方面我吃了点亏,我在杂志上登广告征笔友时用了我的真名,当时我很寂寞,只想找个人聊聊,我没想到要隐瞒自己的姓名,也没想到我们后来的交谈会涉及到那么黑暗的领域,那完全是出乎我意料的。”陆劲喝了一口矿泉水,水有点凉,他的脑子里无缘无故出现了元元的脸,他赶紧用意念将这会令他脑袋发烧的虚幻形象从心里驱散,他继续说道:
  “所以他知道我是谁,知道我家的地址,也知道我在哪儿上学,但是我对他却一无所知,虽然有他的地址,但他后来很快改了邮政信箱。”
  “钟明辉这个名字也是假的?”
  “警方说,钟明辉三岁那年就死了。”陆劲一直觉得,这是“一号歹徒”的案子中最有趣的部分,他最开始有了越狱这个念头,就是因为听说了这件事。
  “有意思有意思。说下去。”简东平兴趣盎然地催促道。
  “我刚刚说了,他后来给了我个邮政信箱,我也没在意,反正他能收到就行。”
  “你们是怎么聊起来的?应该双方都有试探对方的阶段吧?”
  “对,当然有。他的第一封信,我还记得很清楚,他说他是个非常懒惰的人,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睡觉,而之所以喜欢睡觉,是因为他喜欢做梦,他说他喜欢把梦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记录下来。接着,他就在信里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了他的一个梦,那是一个屠杀野狗的梦,从放诱饵、用木棒打碎头骨、取出内脏、剥皮一直到吃掉狗的心脏,整个过程写得相当细致入微,相当的残忍血腥,但凡心理正常的人,都不会这么写,但凡没有亲生经历过的人,也写不了那么多。我想,他是在试探我。他的梦虽然让我觉得恶心,但我对他这个人却产生了兴趣。于是,我就回了他一封信。我告诉他,我也很喜欢做梦,我曾经做过一个梦,在那个梦里,我的狗丢了,后来发现它是被人杀了,还被敲碎了头骨,挖了心肝,我发誓要找到那个凶手,因为狗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在狗的尸体上发现了几根人的毛发,后来我就是凭借这些毛发找到了那个杀狗的人。你知道我接着怎么写?”
  “怎么写?”
  “我把他的信抄了一遍,只不过把被害人从野狗改成了杀狗的人。”陆劲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他记得在十几年前,他写完这封信时,也是这么笑的,现在想起来,他跟这个人的通信也许是他那些年的寂寞岁月里最刺激的游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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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9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呢?”简东平的话把他拉回了现实。
  “这个钟明辉很快会给我回了信,他说他发现我们两个很投缘,他就想交我这样的朋友。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笔友。”
  “这跟你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通信的时候,谈过很多关于犯罪的设想。我不知道他说的事有多少是真的,但是我跟他说的大多是确有其事。我曾经跟他说过两个逃犯的故事。”陆劲确信简东平在认真听他讲,便说了下去。
  “事情发生在我18岁那年,我那时候离开家,自己跑到山上去出家了,其实我也算不上出家人,只不过在寺庙里借住而已,我帮他们干活,种菜挑水什么的,作为报酬,他们让我吃住在那里。他们都很善良,觉得多个人也没关系。那时候我每天干完活,就漫山遍野地跑来跑去,写生,画画,胡思乱想,什么事都干,当然,我还是继续跟这个人在通信。”陆劲笑了笑说,“对我来说,那些信里写的罪恶,完全是娱乐。”
  “也是一种发泄。”简东平道。
  没错,不过没必要承认。
  陆劲绕开了这个他不喜欢的词,说道:“我常常在山里跑来跑去,有一次,我收到我母亲的信,她说她很想来看我,想给我送点吃的来,可我不想见她,我跟她说过,时间到了,我自然会回去,但是她就是不听,还是来了。所以我就躲在山里去了,我想等她走了我才回寺庙。那天下大雨,我躲在一个破庙里休息,这个庙以前也有出家人隐居,但因为有一半屋顶已经塌了,没人修,所以我去之前那里早已经没人住了。在山里类似的破庙还有几座。那天我在这所破庙里一个人一直呆到天黑,后来迷迷糊糊睡着了,半夜,可能是半夜,我不清楚,突然听到有人说话,声音很大,好像还是两个人,他们把我吵醒了。”
  陆劲喝了口水,耳边仿佛又响起那嘈杂粗哑的声音。
  “我躲到一个佛像底下,听到那两个人在吵架,他们说的是普通话,但其中一个我肯定他是上海人,他有时候会漏出一两句上海话来,因为我父亲是上海人,所以我听得懂他在说什么。我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原来,他们是两个抢劫杀人犯。他们是来安徽看朋友的,那个朋友大概曾经在上海念过书,在他们眼里好像是个本来在学校里被他们瞧不起的人,但这次他们见到他,却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人竟然已经成了腰缠万贯的富翁,而且根本不要上班。这两人大概在上海混得不太如意,都没工作,所以一看到对方那得意洋洋的样子就非常恼火,于是两人一商量,就决定把那个人杀了,抢了部分古董逃了出来。”
  “古董?”
  “那个人好像是古董商,自己收藏了不少值点钱的小玩意儿,因为大东西搬不走,能找到的现金又不多,所以他们只能从他的柜子里带走了一些小东西,比如戒指、鼻烟壶、纽扣之类的。”陆劲停了下来,他想,简东平一定猜到了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
  果然,简东平叫了起来。
  “我说呢?你一个穷教师哪来的那么多钱搞收藏,之前你在广州做美术设计的时候应该收入也不会很高。你就是从他们那里拿走了你最初的收藏,那些纽扣,对不对?”简东平笑了笑,忽然脸色一变,问道,“难道你杀了他们两个?”
  “那倒没有。我只不过是拿走了那些小东西而已。”
  “怎么回事?”简东平安静下来准备听下去了。
  “他们不仅拿了那些小玩意儿,还拿了一张藏宝图。听他们说,被杀的那个在吃晚饭的时候不断向他们吹嘘,他之所以现在会这么有钱,还能成为古董商,是因为他无意中发现了一张藏宝图。那张图是他从旧货市场的地摊上淘来的,上面的文字很怪,像符号又像图画,里面还画了很多佛像,小贩说是他从自己家的猪圈里无意中挖出来的,他不懂那是什么,但看上去像是旧东西,所以就拿出来卖了。那个人后来用100块钱把它买了回去,他起初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完全是凑巧,他那时候在图书馆当管理员,一个非常轻松但薪水微薄的工作,他在那里有很多时间翻看典籍,期间,他当然还请教了一些人,最后他发现那张图其实是一个晚清海盗头子留下的藏宝图,至少他是这么对他那两个朋友吹嘘的。他说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研究出了藏宝的地点,每隔两年,他就会去那里拿一两件宝物出来,卖了,过一阵神仙般的日子。他现在出售的古董,大部分都来自于那个藏宝地点。”
  简东平全神贯注地看着他,但眼神中充满了怀疑,好像在问,这是真是假?也太玄了吧?会有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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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9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很离奇?”他问。
  “的确很离奇。你说的一大笔钱指的就是这个宝藏?”简东平笑着问。
  “可以这么说。”简东平的反应,他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他们两个在吵什么?我觉得,如果真有那张所谓的藏宝图,他们根本就不应该杀那个人,应该胁迫他带路去藏宝地点才对。”简东平略带嘲讽地说。
  “说的也是。但问题是,他们两个意见不一致,一个相信有这回事,另一个不相信,一个主张把人留下来,押着他去找宝藏,另一个则嫌那太麻烦,还不如杀了他,拿了现钱走人更干脆。其实杀那个人应该也只能算是误杀。两个抢劫犯中的一个,就叫他劫匪乙好了,脾气非常火爆,被杀的古董商又好像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得意忘形的时候,无意中点了他的痛处,说起了他在中学时偷女生内衣的事,把这个人惹恼了,于是就一刀捅了他,等劫匪甲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他们两个就是为这个吵得不可开交的,劫匪甲埋怨劫匪乙不该下手这么快。”
  “那后来呢?”
  “劫匪乙要求独吞抢来的小古董和现金,因为是他动的刀,他当时说了很多话,我只记得大致的意思是,‘你反正想要的是那张藏宝图,那你就光拿这张图吧,’劫匪甲当然不肯,他们越吵越凶,后来就打了起来,最后劫匪甲把劫匪乙捅死了,把尸体拖到破庙后面的树林里埋了。因为劫匪甲没办法一只手拉着尸体,一只手又提着箱子,再说,他大概也认定破庙里没有其他人,所以,他处理尸体的时候,没把箱子带走,把它留在了破庙里,我就是趁这个机会拿走了箱子。我把箱子藏在我平时常去写生的一个山洞里。后来我发现,箱子里面除了一些衣服外,只有纽扣和鼻烟壶,并没有什么藏宝图。更有趣的是,我后来又去过那座破庙后面的山林,我找到了埋尸体的地方,但那只是个坑,尸体不见了。”
  “有没有可能是凶手埋完尸体后回来发现箱子不见了,知道可能有目击者,所以他临时又把尸体转移了地方?”简东平猜测道。
  “有可能,但是不能肯定。”
  “我还有个问题,埋尸体应该需要挖坑吧?”
  “不错。”
  “他用什么工具挖的坑?如果他要转移尸体,那就意味着得挖两次,不会是用手吧?”简东平露出思索的表情。
  陆劲笑了笑,他之所以喜欢简东平就是因为这个道理,跟这个人说复杂的事非常容易。
  “问得好,可惜我不知道答案。那天我没跟着他,我怕被他发现,拿了箱子就跑了,我一回头,因为当时天太黑,我只看见他蹲在那里,其实我也不清楚他是不是在挖坑,这我是猜的。”陆劲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的那位笔友,他非常感兴趣。问了我好多关于那件事的细节,其实我自己记得的也不多,我后来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房间里沉默了几分钟,隔了一会儿,简东平问他:
  “你觉得一号歹徒的案子跟这事有关?”
  陆劲看见简东平的眼珠在左右移动。
  “他对藏宝图的事坚信不疑,他说他想找到那张藏宝图,然后用挖到的宝藏买下一个大农庄,在那里过上一夫多妻的美好生活,再生十五、六个孩子,这就是他的梦想。”陆劲站起身,因为腰部受过伤,今天又挨了打,所以久坐让他觉得浑身僵硬,很不舒服,他在屋子里一边踱步,一边说,
  “我一直跟他说,那所谓的藏宝图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即使存在也可能是假的,哪会真有什么宝藏?但是他不死心,据我所知,他查了很多关于晚清海盗方面的资料,另外,他还查到了那个被杀的古董商,他说一些关于那个人的事,但我都忘了,只有一件事我记得很清楚,他对我说,那个古董商的弟弟继承了哥哥的遗产,后来带着老婆孩子一起搬到了S市,这个古董商的弟弟有个孩子跟他叫同样的名字,当时正好是三岁。”
  “也叫钟明辉?”
  陆劲点了点头。
  “他说,那个孩子被他杀了。”
  简东平似乎吃了一惊,但没有立刻说话。
  “我一直以为他在说笑话,但是现在看起来是我搞错了,他真的干了那件事。”陆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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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9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有没有说,他是怎么杀的那个孩子?”
  “也许说过,但我记不得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所以我想要看他给我的信。”
  “你们,最后一次通信是什么时候?”
  一个普通的白色信封在陆劲的脑子里一闪而过,信封背面两个红色的指印显得特别刺眼,红色的,对,是红色的,没记错,那是谁的指印?红色是血吗?
  “很久了,不记得了。”他摇了摇头。
  简东平面无表情地注视着他,过了一会儿,问道:“好吧,你说了这么一大堆,想让我干什么?直说吧。”
  “我想让你帮我查一查这个古董商,还有那个死去的小孩。你知道,警方只会让我说,他们什么都不会告诉我。”陆劲盯着简东平的眼睛,“还有,能帮我给元元打个电话好吗?”
  “你要用我的电话跟她说话?”
  “我想让你给她打,我不能跟她说话,她的电话有可能被窃听。我想约她出来见个面。”
  “你刚刚在她的方面没留下纸条?”
  “没有,我怕警察发现,会对她不利,我只给她留了个暗号,但不知道她是否能理解。而且,这个暗号只说了一半,接下来,只能由你来补充了。”
  简东平笑起来。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帮你?”他问。
  “如果你不帮我,我就只好……”陆劲正说到这儿,忽然听到楼上传来开门声,简东平一个箭步奔到客厅,从衣架上摘下一顶帽子扔给了他。
  “这也你抢的。”简东平低声对他说。
  白发是他最显著的特征。他连忙戴上,坐回到了桌边。
  不一会儿,一个扎马尾巴,穿红毛衣的漂亮姑娘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她看见陆劲先是吃了一惊,用大眼睛好奇地打量了他一番,随后便当作没看见似的,径直走进了饭厅,从冰箱里拿出了个寿司出来。
  陆劲和简东平迅速交换了一个眼色。简东平不说话,陆劲知道,现在什么话都得他先开口,这样简东平以后才可以全身而退。
  “James,这就是你女朋友吧?”陆劲装模作样地问道。
  “是啊。我的女朋友。”简东平道。
  “嗯……你说的没错,很漂亮,很可爱。”陆劲点头道。
  “本来就是。”简东平笑了笑。
  女孩正专心致志地剥着寿司上的保鲜膜,听到他们说的话,她抬起头,回头看了看他们,但两人都假装没看见。
  “我刚刚说的事,你看……”陆劲问道。
  “不行。”简东平断然拒绝。
  “现在这世界上,只有你认识我的……她,我们之间的交流……就靠你了,求你了,怎么样?”陆劲一边说,一边想,这一语双关,一箭双雕的游戏,只有聪明人之间才能玩得起来,就像现在。
  “你要是真的喜欢她,就不应该再找她,我是说真的。”简东平的表情很严肃,忽然又歪嘴一笑,“话说回来,我一直想问你一个问题。”
  “哈,你问得还少吗?”陆劲也笑起来,“好吧,请问。”
  “你爱她吗?”简东平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圆眼睛女孩拿着寿司站在冰箱边,转过身来看着他们,显然,她对他们现在的话题很感兴趣,她脸上的表情显示她随时准备插嘴。现在,她跟简东平一样,正等着他回答这个超级感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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