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腹婆 发表于 2012-4-4 14:40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如果房子是他的呢...我姑姑的房子就是她现任的婚前财产...要说搬出去的话,他是不可能搬的...

那你的姑姑也可以要求分这个房子的增值部分啊。。

小小腹婆 发表于 2012-4-4 14:42

tjw 发表于 2012-4-4 14: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德方可以委托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评估.
房子不管买不买. 增值的部分是看房子所处地的当前房价减去折旧等,对方 ...

那也可以在国内找人花钱做个评估,把增值部分做少点,那不就是Aussage gegen Aussage么。。那德国法官得相信谁?

刀切馒头 发表于 2012-4-4 14:43

如果可行的,应该这样,如果这个离婚官司是根据德国法律来的话,那么就主张法官就只判决离婚的与否...
关于婚前财产这套房子,应该到国内打这个官司,因为房子的归属地在中国,想办法去适用中国的法律...
根据中国新出台的婚姻法是这样子描述的,婚前财产,即使没有做财产公证,如果房产证的名字是你姑姑的话,也是属于你姑姑所有,如果这个德男想争取自己的利益的话,谁主张谁举证...关于增值的部分,没有办法,不管你卖不卖,都是需要给男方的,我的意思是如果国内的官司你姑姑输了的话...就是这么处理...

irvine 发表于 2012-4-4 14:44

那个律师说拿NE的离婚妇女可以申请救济?

这律师是老公派来的卧底吧。干掉NE让女方彻底在德国消失。

janette 发表于 2012-4-4 14:46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4: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发现你也高人啊!!绝对有你阿姨的聪明理财基因!被你一说,也有道理啊!当时借了30k,不知道算多吗?借条写了 ...

德国有赠送税的,每人除了2万欧的Freibetrag外,剩下的要交30%的税。 所以你只能提出这些钱,说还给她了。

pidi 发表于 2012-4-4 15:00

本帖最后由 pidi 于 2012-4-4 15:00 编辑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2: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哈,我觉得如果这样的话,大家都可以耍无赖拉~~~

我觉得真的很恐怖,弄到最后好象有点就看谁能耍流 ...

就怕有恒产,能查,不能走路。
现金真是好东西,花了就是花了。千万不要存自己账户。
为什么各国严格控制现金携带数量,就是因为无法查证。

耍流氓其实狠有技术含量,需要在精通知识情况下耍。要不都说,就怕有文化的流氓的呢。

JJMMS 发表于 2012-4-4 15:14

你姑姑为什么一定要离婚,她还想重找老头再嫁吗?我觉得老头都没提离婚的话就当WG住着,再老一点互相照顾好了。

sigi 发表于 2012-4-4 15:15

irvine 发表于 2012-4-4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个律师说拿NE的离婚妇女可以申请救济?

这律师是老公派来的卧底吧。干掉NE让女方彻底在德国消失。

这个值得怀疑~~~

JJMMS 发表于 2012-4-4 15:17

这里离婚时都为了利益撕破脸皮还从来没听说过有复婚的,国内离婚复婚还挺多的,。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5:17

janette 发表于 2012-4-4 14: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再把她给你的钱存到你自己的银行里不就行了?

我怕我存如一大笔现金,银行要问我来源.

如果分小笔的话要很多次,我们两个虽然住的不远,但也不是在一个城市,那么每次给我现金也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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