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haxixi 发表于 2007-8-31 23:27

实际上这里再怎么争论都无意义了。到底卖家付些什么责任,看报警后的结果。

假如Smm没任何事情,以后任何卖家再也不会对无保险的丢失付任何责任。

假如司法判定Smm承担责任,以后这里的卖家都会只采用有保险的邮寄方式。

大家耐心点,等待警察的结果。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7-8-31 23:37

原帖由 我不懂 于 2007-9-1 00: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侠,不是我说你.
你自己都说了那收据没用的,你自己对ebay上的不带保险的包裹都不负责的.
你让卖家来赔偿,你这是折中的说法,不想2边都触到.是吧???
如果这个包裹赔偿了,那以后dolc上的规矩就是不带保险 ...

打官司是打官司的事情 至于那个收据真正的法律效用我不是专业人事我不好说
我提供的是个人建议 仅供参考而已
至于赔不赔付 还要看你卖东西的贴子里是否事先说明 我也说了是双方协商 至于没有结果或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 那通过司法程序未尝不可.
对了提醒这里的JM们 卖东西的原帖最好不要做任何形式的修改 就算要修改也最好是跟帖补充说明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7-8-31 23:38

建议: 买家和卖家如果是在校学生的话可以到学校的法援机构得到免费咨询 :)

!($(!))! 发表于 2007-8-31 23:57

半年内肯定结不了案 警察可没义务帮你找律师

sophie_cyn 发表于 2007-9-1 02:27

原帖由 pearl 于 2007-8-31 02:0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插个嘴,如果警察大叔最后证实卖家的确邮寄了的话,希望买家能够到这里说明一下,这样子才公平阿。。。。。


ps,tracy mm看了你的团购帖子俺已经彻底沦陷了,折腾了好几天终于下了订单,希望购买愉快$送花$
其实帖子里的好卖家有很多啊,出去几个名声特别响亮的,麦兜姐姐,IKAWUFANG,17,S,可米小妞,蝴蝶邮差等,都是我很喜欢的卖家.可能我运气比较好,买了好多东西,但没出过什么事.一次是IKAWFUFANG MM那里买衣服,给的包裹号一直查不到,我就担心包裹出问题了,国内的快递公司真的很晕了,给了3次还没给对包裹号,第4次终于对了.这之间我隔三岔五地去问MM(真是紧张过头了,其实时间还不长,但由于包裹号老不对,就怕包裹出事,但从来都没有怀疑包裹没寄出来),她总是很耐心,而且回短信速度很快,其实以她的身体状况,我觉得真的很难得了$送花$ 另外一次在小妞那买YY,结果收到包裹发现最喜欢的一条裙子不在.问了以后发现国内卖家忘了寄了.当时因为其他琐事,心情非常不好,说话也不是太好听,可是小妞一个劲儿和我道歉,说我再挑一条裙子,邮费她来出.不但如此,我后来和她说因为我心情不好所以说话重了点,希望她别介意,她还劝我宽心,给我MSN,让我心里不舒服着她聊天,很关心我$害羞$ 真是很可爱的小妞:P 其实裙子没寄她简单退钱给我就可以了,是国内卖家的错,又不是她忘了寄,她说她来出邮费,我是不好意思的,但她却一直都坚持,真是很负责的卖家.
虽然大家都在网上,有些很久了都没见过面,甚至永远都不会见面,但从不熟悉到熟悉,从简单的买家和卖家变成朋友,这也是常有的事,关键是真诚和信任.$m12$
麦兜姐姐说很喜欢我,她说我办什么事说什么话就用什么态度,平常就跟孩子样缺心眼儿,但和她说到重要的涉及的钱的事,也不会因为和她关系好而含糊.因为我觉得不好听的都先说了,那之后就不会有事了.无论如何,钱是自己的,不能交给别人来操心.呵呵...扯远了,我的意思是说,有些事情买家MM要自己主动和卖家MM确定,而不是一味等着卖家MM来提醒$害羞$

aiping24 发表于 2007-9-1 07:30

我觉得版主的建议不错.不带保险的邮件丢失,若卖主能提供小票,不必承担任何责任,若无小票则应赔偿.
有的妹妹说,小票不起任何证明作用,仅为公司作帐或报销用.我认为不妥.
既然小票能作报销凭证,就说明它能证明什么.起码可证明某日某时在邮局花费多少寄了东西
(当然从邮局垃圾筒里捡小票,是另一层次的问题).
比如公司员工为公司寄东西,只有出示小票方可报销邮费,丢失小票,就不能报销,
不能说公司相信员工,员工就可凭一句话或什么,就给报销.
所以说,小票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买主要求卖主出示小票,仅这一点,买主无过错.

yupihuasheng 发表于 2007-9-1 08:30

原帖由 zhengyijun 于 2007-8-31 23: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楼主现在都报警了那就等着看看结果吧 哎!~~ 好像DOLC上第一次网卖的事情闹到警察叔叔那里吧?!


不是第一次了。

团购是非之地啊!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9-1 09:55

原帖由 zhengyijun 于 2007-9-1 00: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打官司是打官司的事情 至于那个收据真正的法律效用我不是专业人事我不好说
我提供的是个人建议 仅供参考而已
至于赔不赔付 还要看你卖东西的贴子里是否事先说明 我也说了是双方协商 至于没有结果或者双方 ...


你说到关键了,卖家mm在她的帖子里写了关于邮寄的:
关于邮寄: 定购的并转帐的jms不要急啊~DD都是我德国的朋友帮忙邮寄的,所以只能等3,4个人一起邮!所以有些先付款的mms可能要多等几天才能收到DD,但是时间不会太长的,希望大家见谅了~~~并且建议所有买家选择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如果选用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万一丢失一律不予以赔偿!

并且卖家是做了post的nachforschung的,并把结果给买家看了的.

要是她没写这些话,谁还在这里争,虽然ebay上不用特别说明的,大家都懂的规矩,但是这里是论坛,有很多新人来,写一下也是必要的.既然写明了得,还在这里干嘛?

芊芊子 发表于 2007-9-1 10:56

原帖由 sophie_cyn 于 2007-9-1 03: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帖子里的好卖家有很多啊,出去几个名声特别响亮的,麦兜姐姐,IKAWUFANG,17,S,可米小妞,蝴蝶邮差等,都是我很喜欢的卖家.可能我运气比较好,买了好多东西,但没出过什么事.一次是IKA ...

一个卖家对自己的顾客nett是应该的,他在做你的生意,态度好可能还能有回头生意。卖家处事的态度我看到应该从不是对顾客的态度上体现。我那天在帖中说了不同的声音,我说一句一群卖家出来和我理论,明眼人一看回帖就知道哪些是来讲道理哪些看热闹起哄来的。
像IKAWUFANG这种说话()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的卖家,我可要持保留意见。

原帖由 ikawufang 于 2007-8-30 21: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 :D 美女你说这样的话估计你没做过,你若真的这样做,德国人的眼光都要淹死你!人家以为你有病哦,况且每次去都有好多人在排队等着,人家还高兴盖好章让你拍照片?笑死人了,你哪天自己实践一下,会有什么发 ...
原帖由 ikawufang 于 2007-8-30 23: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美女有没让邮局敲好章后让你拍照片啊???啥感觉啊?反正打死我都不做这个很bt得举动的

ikawufang 发表于 2007-9-1 11:11

原帖由 芊芊子 于 2007-9-1 1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卖家对自己的顾客nett是应该的,他在做你的生意,态度好可能还能有回头生意。卖家处事的态度我看到应该从不是对顾客的态度上体现。我那天在帖中说了不同的声音,我说一句一群卖家出来和我理论,明眼人一 ...
美女我可没得罪你,我说的我的想法,我认为的,我没有说你怎么怎么样,大家都看的出来我说的话是针对事情不针对人!你干吗老咬着不放,还进行人身攻击,实在是很失望,好了,如果你认为我伤害了你我道歉,我对我不是故意德伤害你的话而伤害了你道歉,请你不要再继续了,晕死了

芊芊子 发表于 2007-9-1 11:24

原帖由 ikawufang 于 2007-9-1 12: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美女我可没得罪你,我说的我的想法,我认为的,我没有说你怎么怎么样,大家都看的出来我说的话是针对事情不针对人!你干吗老咬着不放,还进行人身攻击,实在是很失望,好了,如果你认为我伤害了你我道歉,我对 ...
你认为你原话中没有针对我个人的过分言语那我无话可说,你反过来认为成了我咬你不放,还人身攻击你那我也只能想人的思维方式差异太大了。
不过你道歉了,不管怎样,此事over。$ok$

ikawufang 发表于 2007-9-1 11:29

原帖由 芊芊子 于 2007-9-1 12: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认为你原话中没有针对我个人的过分言语那我无话可说,你反过来认为成了我咬你不放,还人身攻击你那我也只能想人的思维方式差异太大了。
不过你道歉了,不管怎样,此事over。$ok$
是啊,我本来就是论事情没有对你说怎么样,我从来不会说某人怎么怎么的,因为我根本不了解某人,没有必要去讨论某人,也不感兴趣的,可能真的思维方式差异太大了$汗$ $汗$

sophie_cyn 发表于 2007-9-1 11:30

原帖由 芊芊子 于 2007-9-1 11:5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卖家对自己的顾客nett是应该的,他在做你的生意,态度好可能还能有回头生意。卖家处事的态度我看到应该从不是对顾客的态度上体现。我那天在帖中说了不同的声音,我说一句一群卖家出来和我理论,明眼人一 ...
MM,我只是说下我的感觉哦,如果你觉得不对,不要拍我哦$害羞$ 我和IKAWUFANG短信来往很多,除了交易,还聊聊天,我觉得她本身是个听没心机比较爱开小玩笑的人,那个她说关于拍照的帖子,我也看了,我感觉说的可能让你听起来有点奚落的感觉,但那BT我听起来是针对这个举动,而不是针对你.MM别生气了,我觉得她是无心的,谁都有口快的时候,她后来也解释说不是针对你,我相信她.MM信了又何妨?不要为这事生气伤了身体,切记,郁闷是美容的大忌.$害羞$
不好意思啊,个人意见,说错了不要生气哈$汗$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7-9-1 11:40

原帖由 yupihuasheng 于 2007-9-1 09: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第一次了。

团购是非之地啊!
这里我是"乡下人" 呵呵

ikawufang 发表于 2007-9-1 11:42

原帖由 sophie_cyn 于 2007-9-1 12: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我只是说下我的感觉哦,如果你觉得不对,不要拍我哦$害羞$ 我和IKAWUFANG短信来往很多,除了交易,还聊聊天,我觉得她本身是个听没心机比较爱开小玩笑的人,那个她说关于拍照的帖子,我也看了 ...
$害羞$ $害羞$ 多谢美女,可能有时说话口无遮拦得罪了人自己都不知道,还记得前段时间由于身体不舒服的原因和小草莓mm说话,她感觉我得回话里面嫌她烦,可我真的不觉得,她也理解我说我身体不舒服什么的,可能当时说话带个心情在里面,不过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呢,虽然欧做团也不是很长时间,不过认识了不少的好mm,有的还成了好朋友,真的很开心呢,我老公也说我说话不经过大脑,容易得罪人,可是要改还是不太容易的,毕竟是本性嘛$汗$ $汗$

augustqq 发表于 2007-9-1 12:45

原帖由 hiberner 于 2007-8-31 21: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跟了很久了,出来说句话啊。
其实SMM你又是何必,这件事你不是100%没有责任的,换了我,收不到东西,有联系不到卖家,我的第一反应也是蹊跷,要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联系不上,我也会很疑惑的。
还有就是你一 ...


恩,我也这样想的。即便SMM不能一半一半,哪怕46,37分呢,说出底线也好啊,一直没有。我看很多人都这样问SMM的底线,说出来大家看看,事情也不会这样演变啊,如果就2欧确实有点。。。。。
互相协商下,找个互陪的平衡点,大家心平气和商量下也不会这样了,打个电话或者面对面很多事情就不像现在这样激化了。这里很多人的留言会左右买家卖家的想法,有时看了会更加气,私下联系下有时言语的交流比文字好。

kakalein 发表于 2007-9-1 15:19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31 18: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各个地方不一样吧!俺这可能比较落后!
今天我老公有一个packchen要去寄,我们就特意到我公公的小邮局去啦,我还特意问了一下,packchen给不给收据,我公公说当然要给的,这个packchen是老公给公司邮寄的,所以一定要留小票,我仔细看了看小票,上面有邮局的税务号码和花了多少钱和日期邮局的地点等,所以我觉得这个小票是挺重要的还是应该保留的。我公公的这个小邮局也是在一个小镇上,不是大城市,我觉得小票邮局的工作人员是都回主动给的,因为是自动打印出来的,有时候顾客忘记了还要提醒的。

昕儿 发表于 2007-9-1 17:01

原帖由 hiberner 于 2007-8-31 21: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跟了很久了,出来说句话啊。
其实SMM你又是何必,这件事你不是100%没有责任的,换了我,收不到东西,有联系不到卖家,我的第一反应也是蹊跷,要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联系不上,我也会很疑惑的。
还有就是你一直说,50%你是不能承担的,在大家再三的追问下,你说最多负担2欧,换坐我是买家,我也是很难接受。
大家不要再指责情mm的态度了,沟通不好一般双方都有责任,情mm以前不是没有在这里买过东西,好像没有一个以前的卖家出来说他的沟通有问题,不是么?
这么多的卖家撺掇着情mm去报警,是赌她不敢呢,还是等着看好戏呢?不管最后怎么样,Smm纪录肯定是有了,也不见得是一件容易解决的事情,欧洲警察办事效率是低,不过联网的水平很高的,弄得自己食不知味,睡不安寝的,还是刚刚结婚,真是何苦。
嗬嗬,怎么这事,似曾相识呢

我也劝SMM不要因小失大,因为几十块钱耽误了在德国的前途
双方再好好商量商量,看看有没有挽回的余地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7-9-1 18:15

原帖由 kakalein 于 2007-9-1 16: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今天我老公有一个packchen要去寄,我们就特意到我公公的小邮局去啦,我还特意问了一下,packchen给不给收据,我公公说当然要给的,这个packchen是老公给公司邮寄的,所以一定要留小票,我仔细看了看小票,上面 ...
如果你同时寄两个小包裹给你两张quittung你过1个月能分辨哪张Quittung对应哪个包裹吗? 呵呵
打官司的时候就需要证明这张quittung对应的确实是你寄出去的那个包裹.邮局我认为一般光凭这张Quittung是查不出对应的包裹的 :)
不像Packet每个包裹有个对应的条形码. 条形码里有对应的包裹号信息.

dahli 发表于 2007-9-2 13:38

如果卖家写明了建议大家要保险的邮寄,说实话,我认为卖家是没有责任的.至于买家选择最便宜的方式邮寄,这就意味着风险自付. 如果自己不清楚邮寄方式是不是含保险的.而又不主动询问卖家的.这就是自己的责任了. 但卖家在这件事情上也不是没有过错的.最重要的就是没有保留邮寄凭证. 不过事情都发生到这个地步了.也就看警察的效率了.

buyonline 发表于 2007-9-2 21:38

kakalein 发表于 2007-9-3 08:12

原帖由 buyonline 于 2007-9-2 22: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对, 我好几次去寄不带保险的dd,小票打印出来后,我犹豫了一下,想要,可是邮递员居然望了望我,然后又说了句,ok,alles klar,顺手就把小票往旁边的字纸篓里扔掉了,我也无话,走人咯,$郁闷$
那如果人家邮局的工作人员看你犹豫,人家自然以为你不想要了,就像你在超市买东西一样,人家看你犹豫就以为你不要了,很正常,没什么不对,我公公自己的小邮局都这样做,小票打印出来就放到顾客跟前,和顾客说收据,顾客有时候就说不要了,才扔掉。下次你再去就不要犹豫了哈直接就说要小票。

[ 本帖最后由 kakalein 于 2007-9-3 09:19 编辑 ]

kakalein 发表于 2007-9-3 08:16

原帖由 zhengyijun 于 2007-9-1 19: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同时寄两个小包裹给你两张quittung你过1个月能分辨哪张Quittung对应哪个包裹吗? 呵呵
打官司的时候就需要证明这张quittung对应的确实是你寄出去的那个包裹.邮局我认为一般光凭这张Quittung是查不出对 ...
这是有这个问题,但是毕竟是有两张小票在,不管能否分辨得出来。

地下交通员 发表于 2007-9-4 16:25

开始觉得这个楼主真不厚道,先不说邮寄之前,自己为啥不要求加保险,这本来就意味着,自己要承担部分风险。出了事情,一口咬死卖家没有邮寄。

报警,警察局又不是你家开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警察是去查卖家有没有邮寄呢,还是去查楼主到底有没有收到,要不就是去查邮局,警察不会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给任何人anzeige。

Elinor 发表于 2007-9-5 16:28

这个事情最好别指望警察。。。

Sonic_Germany 发表于 2007-9-10 02:14

原帖由 情以何堪 于 2007-8-29 22: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再次声明一下:
第一,我没有为省钱故意选择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

第二, 大家都说在这里买东西要互相信任,从一开始shirleyss的行为就让我难以信任她。结婚这么重大的事情,结婚前两天还跑到网上来卖东西?而且我付钱的时候跟我说钱到就寄,付完钱就不见了,说是去结婚了,你又不是事先不知道你要结婚?以后东西掉了也拿不出寄出凭证,问题没有解决又消失了一个多月,说是妈妈膀子摔伤了,谁听了这样的事情不觉得蹊跷?

第三, 我所提出的让shirleyss陪一半钱并不是单纯的因为经济上的损失,我更不满意的是shirleyss作为卖家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说实话,很多卖家MM都说自己很辛苦,承担很多风险,我都相信,都理解。但是,长期在这里作卖家的MM也是为了赚钱的目的吧,相比其他的MM到工厂里去打工,这份赚钱的方式算是比较轻松和有意思的了,既然是赚钱就要付出劳动。卖的东西多了,是会碰到一些跑单的买家MM,碰到邮寄中一些意外的事情。但是有利润就是有风险的,这份风险,相比所得到的利润,应该还是unterpropotional的吧,否则的话,谁也不会去作了。我作为买家,付钱一直都很爽快,问清楚我就买了,你们可以去问小牛点点MM,crazy_blondy MM, ikawufang MM, wish101 MM, 妖精的旋律 MM...... 我都在她们那里买过东西。同样我对shirleyss也是这样,你们可以从短信看到,我22号和她谈好钱到就寄出,23号我就转钱了,24号钱就已经到她账上了。为什么我要受到这么不公平的对待呢。如果卖家认为这样的情况下她都一点责任没有,那以后只会有越来越多的买家MM遭遇我的情况!

第四,我并不是一个态度不好的买家,在事情刚发生的时候我的态度也很好,但是shirleyss的态度呢,真的是很虚伪,没有一点诚意,只是在拖延时间。请问和这样的人你怎么解决问题,shirleyss你有没有一次真诚的向我道过谦你在组织团购中有很多疏忽的地方,你收到我的钱一个星期没有消息,就一口说我没选择带保险的方式你就不赔,这种气氛下我的态度能不强硬吗。你说我是上班的人,不应该这样处理问题。那我告诉你,正式因为我是上班的人,所以我没有很多时间泡在网上和你磨,我花了很多时间上网来和你协商这个问题,你都没有表示出一点诚意。我虽然上班赚钱,但是我也不能把钱往水里扔阿,如果你按时给我寄东西,或者事先知道有事和我打好招呼迟寄,有寄出凭证,那么东西掉了,我也就认了。但是你让我自己都不能给自己一个说法。甚至后来还诬蔑我自己拿了东西来骗钱。Ich kann doch nicht gefallen lassen!

第五,有的MM说报警会影响萍聚,说这话的人自己也报过警,只不过她是卖家的身份,被骗了。为什么我作为买家被骗就不能报警?既然她报警可以不影响萍聚,那么我也可以不影响。所以为了消除大家的顾虑,我已经把整个报警过程写在后面了。

这个贴子是总结篇,对我来说,这件事就了结了,我不再回帖。我在这里先谢谢理解我的MM。对那些不能理解的MM,反复找茬,对我已经解释过的问题纠缠不休的MM,我也不再去浪费这个时间解释。大家自己凭良心做出判断吧!

再补充一下,很多人说为什么我已经掉过一个Max Brief,还要再选择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我又回想了一下过程,实际上,我买shirleyss东西在前,我22号就已经在shirleyss那里定好买的东西了,在当时认为Päckchen是带保险的邮寄方式下选择了Päckchen. 我的本意是想给这么贵重的东西选择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在shirleyss拿到钱消失的那一个星期中我又定了bMM和另一个MM的DVD。所以实际上我并不是先掉了东西又再次选择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只因为我中间一值在等待shirleyss的回复,所以自己也觉得好象bMM的事情先发生了。

至于很多人问为什么不先想到是邮局的问题。我其实想到了。但我觉得在差不多的时间丢两个,概率也太大了。加上shirleyss拿到钱就消失的事情让我在那一个星期中已经对她有不好的感觉了,我甚至当时已经想退货了,但是shirleyss说已经寄了。所以我真的真的觉得问题在她身上,所以要求她出示寄出凭证,她居然也拿不出来。

Nachforshungsauftrag不需要出示寄出凭据就可以作,你只要对邮局说你包裹掉了就可以作。我当时觉得shirleyss只是在我的一再要求下才作这个来搪塞我。因为如果没有寄的话邮局当然会找不到。说到底都是因为我对shirleyss的不信任。但是这个不信任的原因是因为她一开始的不负责任表现,让我心里有这个先入为主的印象.

我在整个贴子里因为愤怒也有对shirleyss说话过重的地方,但是我是对事不对人,我就是希望能有一个公正的解决办法。希望以后其他买家MM碰到这种情况能够比我冷静。

希望每一个买家都以我的事为鉴,在买东西之前睁亮眼睛。团购版中有很多MM是很负责的,可是总会有些鱼龙混珠的。我已经报了警,现在就由法律解决了,如果S没有betrug我,那她就没有事,否则的话,就只能受到法律制裁了.下面是我花94,5欧买的教训:

教训一,如果一个卖家人不在德国,没有时间管团购,什么事情都要委托朋友去作,只在收钱的时候出来一下,千万不要在她那里买东西。因为她之前和你说好钱到就寄的话是不会实现的,而且,她拖延时间后还会百般狡辩。

(在我和S的纠纷中,她拖延了一个星期才寄出,并且在这一星期中没有上网。理由是她在结婚。结婚前几天还卖东西?一收到钱就结婚了??后来要找S解决问题的时候她再次消失一个多月,理由是妈妈的膀子跌伤了。你相信不?)

感觉楼主收到东西了。
想想94,5的一般也不少钱啊。即得到东西了又。。。。$bye$

ewigzeit 发表于 2007-9-12 20:33

支持楼主报警$送花$

xiaoniaofly 发表于 2007-9-24 14:36

既然已经报警了,就等警察解决吧, 大家没必要在这里觉得谁对谁不对的。象dolc这样的网站德国多了去了, 这些事情只要网站法人本身不直接参与买卖就不会太影响网站本身,最多来个形式上警告而已。所以不用担心网站会有事情。
这个案件应该是转到专门处理网络案件中心去了,既然买家和卖家不能达成协议, 交给警察第三方处理也不是什么坏事,德国立案前的调查会持续3个月,正式立案需要半年时间。这种90多欧元的案子不是什么大案,例行的账户, 邮局调查还是会有的。 而且警察出面比个人做的nachforschung查的要清楚的多,如果找到了对大家都好,半年之内楼主如果能收到邮包,也可以直接过去销案,算是个立案前的缓冲时间。个人觉得德国警察还是不错的,至少我在那里帮忙的4年感觉虽然接待和做口供的值班人员态度比较马虎(估计是说谎的人看多了,不太相信人嘴里出来的话,而且轮班的只管记录),真正后面操作起来还是一条是一条,挺严谨的,而且很人道的。所以交给警察处理我个人觉得不是坏事,也省得卖家和卖家在坛子里吵来吵去的。

tangmingxi191 发表于 2007-12-5 20:02

原帖由 crazy_blondy 于 2007-8-29 23: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实话,我也丢过好几个大信封之类的

后来申请了POST的PACKSTATION,就什么都没掉过了
PACKSTATION是什么?怎么申请?免费的吗?
我在团购买东西,好几个加了保险的包裹,回家的时候发现就摆在门边:o 虽然我住的是私房,Einefamiliehaus,而且我的门口是要上两层的室外楼梯,再冲着花园(非大门方向),可是这也太不保险了吧?幸好没丢过,而且我也总安慰自己,加了保险的,邮递员没送到我手上,丢了邮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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