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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flyingbullet

[辩论] 只要微薄不被禁止, 就可以改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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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ovesummerwine 于 2011-8-11 20:23 编辑
老大不小 发表于 2011-8-11 18:39
你同意他的殖民想法吗?


我越来越发现
我跟你的对白
好象我在跟一个卖菜的大婶在讨论政治.
如果要是能把全部对白编辑下来
相信应该是挺欢乐的.
大家都不理你.
只有我那么有耐心的回答你的问题.
你太有才了.


{:5_319:}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楼主| 发表于 2011-8-11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frankfurthmk 发表于 2011-8-11 18:35
其实现在大家对当下中国问题比较不满,我想主要归结于几下几点
1. 贪污腐败
2. 信息不透明,没有足够的 ...

3. 人情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面前并非人人平等

我先声明, 由于现实比我想象的复杂的多, 我只能把它简单化。
就对你的第三点发表点意见。 我的建议绝对是休克式的和有点极端的。我也知道有点不起实际。但是方向肯定对的。

问题分成重要,次要,再次要。
很多问题只能在短期(一年到五年),中期(五年到十年)和长期(十年到二十年)才可能解决。(只有可能性,不是必然性)
中国官员的等级也分高低?算他们 一到九极吧。

由最高领导人,总理或主席等少数人创立一个新的, 绝对独立的机构。
最重要的一点, 我特别要强调这一点: 这个机构的成员的人数一定要少,最好只有一两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只会做事,不和你讲人情的那种, 这些成员在私底下禁止和其他任何官员来往, 这个机构要有尚方宝剑, 但是不能杀人或伤人等等。

这个机构直属总理或主席管辖内。

设定一部反贪污法。要透明,明确, 公开。让天下人都知道, 人人都能背。

比方说: 一品大官每年年薪100万,(或者把它和人民的平均收入和通货膨胀挂钩。)。 废除所有其他待遇,所有家人或亲戚不能从商,尤其房地产。 不能有任何利益冲突。

凡是五品以上官员贪污超过10000巨猿以上, 轻者判刑10年, 重者死刑。(五品以下和所有其他人禁止使用死刑)

德国有句话叫做: Der Fisch stinkt vom Kopf. 刚开始先拿所有一品大官开刀。 系统性的调查他们和所有他们的家属的一切资料。
调查这事当然要让这个特殊的机构去做。如果发现任何人有贪污或违反法律嫌疑的,一律可以马上逮捕。如果证实有人犯法, 马上判刑10年或枪毙。(注: 这里的枪毙也是一种待遇。其他人都还没资格享用。) 既然反贪污, 就要对他们心狠手辣。上梁不正下梁歪。 你当官,你牛逼。 你牛逼, 我毙了你。如果犯罪者是功臣后代, 那么对不起,罪加一等。就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搞的全国乌烟瘴气。

然后让这个机构的成员执行去调查所有一品大官。
清理一品后,清理二品, 然后三品, 四品,五品。。。。

在此同时要巩固一些监督机构。要不然所有的心思都白白浪费。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比如弄个中国式的"wikileaks"什么的,让所有人去揭发某些官员的违法行为。

我一时也只能说这么多。没有谨慎想过。

点评

不用那么 费劲 现成 的香港 台湾 新加坡的好体制,直接拿过来用就行了  发表于 2011-8-1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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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1-8-11 20:20
那你试过纪念六四吗?

我不纪念六四。这么告诉你,如果中国有2党,我是保守派。

点评

保守派 =共产党  发表于 2011-8-12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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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1-8-11 20:23
我越来越发现
我跟你的对白
好象我在跟一个卖菜的大婶在讨论政治.

运运,你看了我的帖,恨得咬牙吧。还强笑呢。宣传宪章有人理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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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1-8-11 18:40
我不知道.
你说的,所以才问你.

自己学习吧。连NED的背景都不知?不是傻,就是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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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ovesummerwine 于 2011-8-11 21:57 编辑
老大不小 发表于 2011-8-11 21:24
运运,你看了我的帖,恨得咬牙吧。还强笑呢。宣传宪章有人理你吗?


我干吗恨你啊,
我又不认识你是谁.
每次看你写的真让我觉得特别好笑.
大婶, 你很有搞笑天份啊.
回你,逗你往下继续说那些很白痴的话, 也是一大乐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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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不小 发表于 2011-8-11 21:25
自己学习吧。连NED的背景都不知?不是傻,就是无知。

来, 快给我们扫扫盲.
NED 背景是什么?
你有什么资料档案的, 快来爆个光.
我真挺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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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flyingbullet 发表于 2011-8-11 20:52
3. 人情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面前并非人人平等

我先声明, 由于现实比我想象的复杂的多, 我只能把 ...

可以参见香港的廉政公署.
新加坡的管理, 有点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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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心馒头 发表于 2011-8-11 20:55
我不纪念六四。这么告诉你,如果中国有2党,我是保守派。

这么保守下去, 中国应该怎么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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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1-8-11 21:51
可以参见香港的廉政公署.
新加坡的管理, 有点变态了.

香港新加坡的管理就是适合华人社会的啊!

李光耀有个建筑师好朋友,他邀请他参加新加坡房屋建设,结果他受了区区20万美元的贿赂,李光耀回忆说,他在被调查的时候,曾想见他,他拒绝了,后来这个朋友就自杀了。李光耀回忆起来的时候,非常难过,说,他不在政府就职,其实可以挣更多钱。。。就是要有这样的狠,一般人,恐怕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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