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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mwangqi

《我不是聪明女生》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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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二十六(1)

  末日审判终于来临了。

  大学考试原来也不过如此,只是时间拉长很多,零零碎碎,有时隔几天才有一科,搞得人长时间处于紧张状态。将近两周的考试结束时,我觉得自己像一个盛满公式和习题的容器,现在已经把所有的知识还给了考卷,怎么学来的再怎么忘记,我这个容器是彻底清空了。


  也许教室里的桌子都比我有文化——考物理时我看到桌上刻着几乎所有的C程例题,那哥哥够狠的,要是他再多刻几个物理公式多好。

  三天后回家,还得站二十多个小时,这是学院订的票,因为在春运期间还有许多外地来的民工大哥大姐,所以没有座位是在我预料之内的。不管,现在只要能回家,我沿铁路线走回去也心甘情愿。

  尽管考前立下种种誓言,考后要如何如何去玩才算不亏待自己,考后都懒得去实现。我们寝室有一半是东三省的,回家最多四个小时,来往车次又多,很早就背着旅行包回家享受生活了。河北的老四在外校的同学帮她订票,走得又早又有座位,送完她从车站回来的路上,晶晶被Rufus的一个电话喜气洋洋召走了,这对起于网络的狗男女一见如故,情投意合,多次在文化广场被我们捉奸捉双,奸夫淫妇笑得像花儿一样接受我们的祝福。我对Rufus 说,你小子也忒运气,网上那么多恐龙,就我姐这么一个大美女还没逃过你的魔爪,你以后要敢对她不好——我抽出一本居委会老太太在街上硬塞给我的《新婚姻法简介》放在桌子上——我们会让你付青春损失费,我有朋友在法学院的。有法律武器撑腰感觉就是不一样,绯闻男主角Rufusl立刻对我产生敬畏之心,再不敢呆在以我为圆心三米为半径的区域内。

  她们都走了,我茫然地在街上走了两圈,找不到可以打发时间的事做。进了一家很小的饰品店,里面好看的东西不多,但是有一个非常好看的长得有点像梁朝伟的大帅哥,殷勤备至地推荐这推荐那,帅哥当前,怎么也不好意思空着手出去。我东瞄西瞅了半天,看到墙上挂了一幅十字绣,背景是夕阳西下,一个小男孩骑着单车载着一个脸蛋红红的小女孩,两人的表情又羞涩又甜蜜。

  我心中一动,“我要这个。”

  那幅十字绣让我想起JAY的《简单爱》。

  河边的风在吹着头发飘动

  牵着你的手一阵莫名感动

  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

  一起看着日落

  一直到我们都睡着……

  我们上高三那一年,周杰伦正如火如荼地红着,我们每天都拿英语老师的录音机放《双截棍》和《忍者》,大家在RAP的快节奏中兴奋异常。很多人批评周杰伦咬字不清,在我看来这纯属鸡蛋里挑骨头,歌曲不是朗诵,为什么一定要清楚?他给我的感觉很好,这就够了。说起来京剧里我也有很多唱段听得糊里糊涂,不知所云,但是就没人说他们需要加强普通话。因为他们虽然没落了,说起来也是表演艺术家,显得腕很大也很正牌,动不动就标榜自己是学院派的。基于此原因,我在网上码字时,有人问我喜欢谁的作品,我通常会老实地回答说王小波,要是问者说王小波的黑色幽默太过颓废或者王小波的审美不好境界不高,我就立刻改口说鲁迅,没人敢冒天下之大不讳说鲁迅的不是,因为他老人家腕大。

  彼时我们还有一张年轻而纯净的脸,傍晚放学后我坐在杨琼的单车后架上心满意足,哼哼《简单爱》的旋律,“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我想带你骑单车,我想带你看棒球,像这样的生活唱着歌一直走……”

  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

  我们都相信可以,没有那么多道理,只要不碍着别人,两人相爱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我一贯鄙视三流肥皂剧中为屁大点事死去活来的情节,当然鄙视归鄙视,这并不妨碍我继续为新生代偶像们充当“粉丝”。电视剧是扯淡的,但是谁也不能否认周渝民真的很好看,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广大男同胞们允许AV女优的存在却小肚鸡肠地和F4过不去,我个人认为这也是性别歧视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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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二十六(2)


  我曾经觉得杨琼和周渝民在气质上颇有相通之处,满心欢喜地告诉他。丫居然还好意思腆着脸说我侮辱他,“我就像那个傻B?”

  真 TMD不知好歹,拿着豆包不当干粮的东西,抬举他他都听不出来。

  那时韦君还没被他第六任老婆收服,仍贼心不死地时不时往过蹭。我十八岁生日时他私
下送了我一副小小的流星耳钉,亮晶晶的吓了我一跳。这真家伙如何受的起?手忙脚乱塞了回去。

  韦君叹口气,“你个不开眼的。”

  我尴尬地看着他,“不是,那什么……你看我和杨……一年多了也挺好的。咱中国不是讲究那什么……烈女不事二夫嘛……要不我能不哭着喊着求你要我吗?再说……”再说了半天想不到说什么好,灵机一动,“再说我没有耳洞啊。没法戴,白糟践东西。”

  那副耳钉终究是扔在了抽屉里,我不是不喜欢,凭良心说,真好看。

  可是我不想戴,戴耳钉先要经历细小的疼痛,是有所付出的。我的耳垂圆润精致,戴着想必会好看,但我一直在等。我觉得这是一个等待填写的空格,只有心爱的人才有资格填写。这件事杨琼也知道,他随手从抽屉中抽出那个小丝绒盒子扔远,贴在我耳边说,“老婆,你十九岁生日的时候我送你好的。比这个好一千倍。”

  我那颗花痴的心脏啊,立刻为之停跳了一分钟。我幸福无比地想,别说是比这个好,就是俩大号钥匙环我也敢戴出去招摇。只要是你的,我照单全收。

  没想到我期待的细碎的小疼痛小幸福没有来到,倒是心上让人狠劲儿捅了一刀,大疼了一次。

  再回到人群中时我终于明白什么叫人言可畏。

  我害怕别人看我,我害怕他们走近我。

  我有个恶毒的怀疑:很多人其实蛮高兴有这么一件事来打发时间,大家看歌星影星的绯闻已经看腻了,有这么个事来感慨一下对他们来说是个好消息,不过有的人幸灾乐祸的很直白;有的人要做个叹惋的姿态。形式不同,本质差别不大。

  我的平衡感很差,大概是没长小脑,初学滑冰时一天摔倒几十次也是有的,那时我每次从地上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拼命挣扎着跑远一些,因为不想别人看到自己的狼狈相。

  现在我也不要。

  暑假我在家待了十三天,然后意识到如果自己再不出门,以后就再也不可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强忍着膝盖的痛大摇大摆绕了一圈,我看到大家不那么自然的笑脸。我居然没事,真的很让人失望。

  我光鲜靓丽地四处招摇,越希望看我哭的人面前我笑得越响亮。

  想要打垮我?

  没那么容易。

  好象从那种要死要活的情绪中挣扎出来还是学习紧张以后的事,我曾忍着疼狠狠地想过杨琼到底还爱不爱我,在尽可能排开一切主观因素后我得到结论:他不爱。就算爱,也是过去的事了。我曾问过韦君:“你会不会在爱一个人的时候去和另一个人做?”

  “不会!”韦君回答得干脆,“虽然我的爱很短暂,但真爱了的话我眼里就只有这一个人。这时候其他女人在我这里都是垃圾。”

  我点点头,韦君托起我的下巴,“忘了他吧。”

  伤口终于被拆封,誓言太沉重,就让情绪纵容。

  我的泪水汹涌失控。

  “你会好起来的”,韦君背对着我为自己点了一支烟,淡淡地预言,“刚分手都是这样,我经历得多了。”

  我看着韦君的背影,十几年来我们不在一起,但仍是知根知底的朋友。所谓朋友,就是肯直言不讳,为你开刀动手术的那个人。

  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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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二十七(1)


  有时寂寞太沉重,身边彷佛只是观众,你的感受没有人懂

  难得谁自告奋勇,体贴让人格外感动,爱上他前后用不到一分钟

  你说,什么是爱?


  有人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最高境界,等到老得哪儿也去不了,那个傻子还拿你当掌心上的宝。有人说,一张床上躺二十多年了,怎么也审美疲劳了。

  有笑话讲,一对模范夫妻相亲相爱地过了几十年,等到金婚纪念日,老太太从老头抽屉里找到三个高尔夫球和三千美元。问之,先生说,婚后每有一次出轨,便在抽屉里放一个球。老太太想,几十年了就三次,倒也可以容忍,又问那三千美元是怎么回事。先生说,每当球攒够一打,便拿出去卖掉,卖球的钱攒起来,就是这三千块。

  所谓白头偕老,大多如此。

  爱情无非两种结局,厌倦到终老或是怀念到哭泣。我最消沉的时期,每天在网上情话绵绵。那些小酸段子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思春的文学少女的形象,引得不少狼哥哥前赴后继。若对方是年轻火旺蠢蠢欲动、三句话就留鼻血的毛头小伙,便很快会被删除并遗忘。若对方足够老到机智,便是一场精彩的赌局,游戏精彩是因为对手的高明而激发的征服欲以及对主动权的争夺和控制,对结果的预料和安排。两个人的世界,总有个人矜持,不关你多么优秀能干英俊多金,在这里都将被降服,Above all,baby,listen to me。我的地盘听我的。

  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卑鄙。

  网络在我看来,有时就是一个大垃圾场。攒小酸段以来我经常收到一些大龄男青年的表扬信,表示希望能一起探讨人生,有的还附照片。至少有几十个精明的“粉丝”看出我只认金钱不认人的物质性,遮遮掩掩地暗示说自己有房有车,事业有成,至今单身,孤独寂寞云云。看得我好有成就感,看来思春文学女青年这张牌是打对了,吸引了这么多社会精英,我真是天才。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爱钱不假,但是我只爱自己的钱,自己赚才有成就感。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没有当金丝雀的志向更没有看人脸色吃饭的本事,臭毛病这么多也我只配自己养活自己了,辜负了广大文学青年的错爱,我发自内心地表示歉意。

  有房?够不够60平米?有车?是不是机动的?在外企上班?不要告诉我你在麦当劳擦桌子。

  据我所知,真正有房有车的金领白领们应该比较理智,如果不是有隐疾身边一定有美女,忙得脚丫朝天的人哪有时间看一个大二毛丫头瞎白话?

  我知道这话说出来要挨砖,你们拍吧,别打脸。

  这是我讳莫如深的秘密,因为这种嗜好传出去我会被纯情少男们拍死。熊猫经常说我是网络杀手,爱情黑客,早晚会堕落,摔死时还笑得快乐。我说你错了,宝贝,一个人能得到的最大幸福就是一场安静的死亡。在我的观念里这不算什么,他们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就敢发誓与我相爱一生。当然可以爱我,我年轻、漂亮、聪明,闲聊时掰得有条有理,可以分析人生的意义也可以问他喜不喜欢我的唇蜜。我知道什么时候装忧郁,什么时候扮可爱,什么时候长裙拂地羞涩地微笑,什么时候把衬衣扣子解到第二颗露出肩带的窄条。如果他们以为这就算爱的话,那他们注定在寂寞中发霉。我会让他们知道悲欢离合总是缘,生死爱恨一念间,人世如此无常,从地狱到天堂的路没你想象中漫长。这些东西他们念一百本佛经都不会通,和我在一起半个月就全懂。不要怕痛,痛是谁都会痛的,就像破茧成蝶,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赵客漫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是韦君为我写的个人材料。

  真是冤枉啊,其实我那点小伎俩也祸害不了谁,要我说,把自己的文字无偿贡献出来让大家尽情意淫、批判或藐视,这才是活雷锋呢。要不是有我这样善良的孩子,多少人会在沉默中变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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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二十七(2)


  “女权主义者真是可怕!”韦君说。“失个恋会产生这么变态的报复心理,其实从小到大多是你占男生的便宜。”

  “好吧,我危害社会,谁让他们不知死非要来拯救我呢?我也是才发现中国还有这么多勇于献身挽救失足女青年的活雷锋。”


  “不要这样”,韦君说,“不要。”

  “我不是认真的。”

  “那也不要”,韦君开始玩儿深沉,“你别自己乱来,社会很凶险的。”

  “哦,谢谢,知道了。”

  “我们将来会怎样呢?”

  “我……们?”我笑起来,“不会怎样,你会出国或留京,我不一定。要是有了钱我就去旅行,没钱的时候就去找你借钱。”

  “好……吧,我使劲挣钱,攒着,等你来借。”

  “你,呵呵,别闹了,你怎么可能?怎么说你也是我心目中风度翩翩的猪头王子。乖,好好挑个规矩老婆,生个娃娃种点玉米,写你的小数理方程组,我还指望你到米国发财好来吃大户呢。”

  韦君不吭声了。我估计丫现在肯定一脸懊恼很想扇我一顿了,“我从来没这样对别人说过话,你明白不明白?”

  明白,韦大才子肯放弃自由来拯救我,我真的感激涕零。要不是知道他前前后后有六个相好,说不定我真会当即下跪吻他的脚,举案齐眉。

  “我年薪多少的时候,你肯让我养你?”

  机灵如韦君,依然有这么糊涂的时候。

  “我的理想是养人……不是被养……呵呵。我很挑剔,你养不起的。”

  “我们每个人都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和我在一起吧……我们相互拥抱着才能飞翔……”

  “亲爱的,我们是同类……咱俩的翅膀是一顺儿的……飞不起来。”

  我转身关机。睡觉。

  蛇有蛇道鼠有鼠道,我的爱情埋葬在18岁的那个夏天里,永世不得翻身。所以,我也无法再说爱了。

  我依然在午夜时上网,编制关于爱情和善良的童话。有时会编得忘我,会歇斯底里地埋头在显示器前哭泣。可是心里是痛快的,我活在自我放逐的黑夜里,心里的事不能说出来,只好让它像烟一样在身体里进进出出。颓废也好,自虐也罢,我只希望能在梦里遇到你。

  不时会有陌生的人要求通话和见面,有人会说,我爱你。有一次我在屏幕上看一个人一点一点用十六种语言打出:我爱你。

  我爱你,我爱的不是你,但是因为恐慌和孤独,我们在黎明时分会轻易地说出这三个字。堕落让人上瘾。酒精和孤独让反复冲撞着往日的伤,我无力忘记。短暂的爱情如同午夜的礼花,为了填补内心的空白而盛开着。华丽过后是长久的空虚和无聊,一瞬间的闪光不过是种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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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二十八(1)


  我走进校园,迎面遇到许磊。

  他很尴尬的样子,低下头一声不吭地从我旁边走过。

  我第一次产生和他交谈的冲动,为什么呢?别问我,我不知道。也许只是太寂寞。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满逻辑和理智,却仍不停地发生着匪夷所思的事情,很多是因为寂寞和欲望。


  我停下脚步。

  他在我身后,却一样停了下来。

  “好久不见。”

  “是的……你几号回家?”

  我们好象老朋友一样走在校园里,聊得随意而自然。好象我们中从不曾有过什么尴尬。中间有个他的电话打进来,他很快支吾两句就挂断了。心有余悸地看着我,我假装没看见。

  难得糊涂吧,又能怎样呢?虽然确实是有点不爽。

  管他,我自己不也糊里糊涂的吗?

  “你们寝室还有人吗?”

  “没有……”

  我是在许永久的寝室,屋里弥漫着一股袜子味。他们屋的八个人还有六个没有走,比较英俊的是吉林的小强和湖南的阿翔,比较个性的是广西的老鸟和广东的叉烧包,还有两个长得太丑,不予介绍。

  我们进来的时候门是插着的,老许喊,“是我。开门。”

  门开了,开门的大哥像见了鬼一样地打量了我一下,迅速又把门关上了。

  老许脸色微红,“可能他们有人换衣服吧?”

  蒙我?早听见里面舒淇的叫声惊天动地。

  好容易等到开门,大家的气色都不太好。爽到一半被打断了一定很难受。我同情他们又不能说,真是郁闷。

  不过屋里比我想象的男生寝室干净很多,可能大家都注意着维护,不像我们屋半个月才倒一次垃圾。

  阿翔的原则是朋友妻,不可欺,准朋友妻不客气。所以他一上马就开始问我的籍贯年龄专业手机号;小强估计没穿内衣,因为他裹在被子里死活不出来,脸上的表情就像纯情少女遭到色狼袭击。叉烧包自顾自地打电话,“垒猴厄,露豆……”根据晶晶长期的鸟语熏陶,我断定他是在说,“你好啊。老爸。”广东人就这点讨厌,一见老乡立刻嘀咕鸟语,我们经常在何晶晶打电话时讨论要不要把所有讲粤语的拉出去枪毙——我们说话他们懂,他们说啥我们干瞪眼,实在不公平。

  最有意思的是老鸟,老鸟是个人物,他和财经学院的哥们儿组建的乐队“飞翔鸟”红遍长春高校。老鸟在鼓手请假时就是鼓手,在贝司手请假时就是贝司手,在主唱咽喉发炎时就是主唱。也就是说,这兄弟技术全面,是乐队的灵魂。本来像在J大这种无聊无趣的地方这种男生应该是被无数小MM追得喘不过气来,目不暇接左右为难的主儿才对。但是老鸟像大多数优秀的摇滚乐手一样长了张乏善可陈的脸,使不少打着热爱音乐旗号的MM们望而却步,转而投向第二主唱--一个外型酷似谢霆锋的帅哥的怀抱。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做嫁衣裳。老鸟的郁闷可想而知。

  偶像当前,林晓蓓这个附庸风雅之徒自然崇拜不已,虽然老鸟貌不惊人,但是才华横溢到这个地步的也不多见。看在老许的份上,老鸟操起吉他开始个人演唱会。要知道在大学弹吉他唱歌的男生多如过江之鲫,但水平参差不齐,像六班的李立伟元旦那天在七苑楼下献唱就挨了一盆洗脚水,回到寝室时都快冻硬了。老鸟是此道高手,深知大学女生的喜好,所以上手的第一首曲子,便是位居校园十大泡妞金曲之NO.3的,超强温柔大名鼎鼎的《灰姑娘》!

  “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

  我什么都能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

  老鸟摇头晃脑,“你并不美丽可是你可爱至极

  哎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

  不得不承认音乐就是有神奇的魔力,居然可以让一个丑男人看起来像郑钧。

  老鸟的尾音还袅袅绕梁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啪啪啪地鼓掌,老鸟趁胜追击开唱第二首保留曲目,泡妞金曲之NO.2,号称全国最有文化的组合的经典之作--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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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二十八(2)

  “等到老去那一天 你是否还在我身边

  看那些誓言谎言 随往事慢慢飘散”

  情话十句有九句是不能兑现的谎言。小姐身子丫鬟命的我一向心高气傲,以为自己是落难的白雪公主,从没拿自己和灰姑娘类比过。自居为王子的青蛙多得很,哪来得及一一为其
感动?

  《一生有你》的绵长久远却是我的死穴,自古美人共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红颜弹指老,芳华逝去时又会怎样……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

  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

  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不管是不是真的,谁要许诺说愿意把下半生交在我手里,我真的会结结实实感动一把。一曲终了,我痴痴呆呆坐在床上,眼中是无边无际的秋雨潇湘,仿佛已经是人老珠黄。

  老鸟一鼓作气,开唱传说中之泡妞绝顶金曲,惊天地泣鬼神,所向披靡无往不胜,人送外号“十步一杀”的超级终结者《RIGHT HERE WAITING》

  “Oceans apat day after day ......"

  第一句就是这么经典苍茫如泰坦尼克的浪漫,

  “Wherever you go Whatever you do

  I wil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Whatever it takes

  Or how my heart breaks

  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I wonder how we can survive this romantic son?

  哪个女生能在这么强大的攻势下全身而退呢?

  无法言说,奋不顾身,飞蛾扑火,物我两忘。爱到把自己放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心里却开出欢喜的花朵。没有理由,没有借口。残忍也不失慈悲。

  我崇拜地看着老鸟。

  也就是老鸟长得磕碜点儿,要不我说不定当即就兽性大发,辣手摧花。

  那天我晕晕乎乎地快乐着,有说有笑地和大家锄大地。憋屈久了有朋友陪着真好啊!不得不承认老许的感召力还是很强的,大家对我随和而且毫不为难。小强先和鸟一家,输了;和阿翔一家,又输了;最后他说,得,就小蓓这儿风水好,咱俩联手削平他们,结果又输了,被踢出了牌局,幽怨地做出副被世界抛弃的模样说,“靠,今天……”还没说完就被鸟打断了,“当着女生干净点儿。什么靠不靠的?”转脸对我抱歉地微笑,“你别介意啊,那B说话老JB磕碜了。”

  我倒,他还说别人呐?

  老许送我回去的路上我还兀自心潮澎湃着,脑袋里回响着刚才的LIYE版金曲,突然想起自己埋头于故纸堆中,已经很久没接近音乐了,"没有音乐的灵魂是寂寞的",崔健大叔说得好啊。人活着总要有些快乐才能坚持下去,就像小时候喝药,是为了等待苦涩之后的那一匙糖。据说哲学家因为喜欢冥思苦想容易踩到狗屎,校园里没有狗,所以没有狗屎,即使有校外的狗跑进来拉野屎也是个小概率事件,根据大数定理,极小概率事件在实践中可视为不存在事件。但是,我忽略了--这是冬天,七苑门前有厚厚一层冰。我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

  眼泪汪汪地趴在床上,看着老许忙忙碌碌地找暖瓶,倒水,洗毛巾擦我大衣上的脏痕迹。

  他知道我在看他,不一会儿会抬头笑一下。“还疼吗?”

  摇头。

  “累了?”

  摇头。

  “老许……”

  “嗯?”

  “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很坏的,你会后悔的。”

  “呵呵,原来你知道啊。”他笑着低下头去,“我不奢望得到什么。”

  “我脾气很大的。”

  “我可以忍。”

  “我……挺笨的,我什么都不会做……就会煮方便面。”

  “我知道,我来做,把你喂得胖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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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二十八)(3)


  “我……衣服也洗不干净……每次都是用洗衣机……”

  “哈哈哈,我说了要让你洗吗?”他抬头,一张小黑脸上春光灿烂。

  砰的一声门被撞开了,醉得猫三狗四的何晶晶出现在门口,“啊!你是谁!”


  我不觉有些尴尬,“晶晶,这是我朋友。”

  “哦。”何晶晶像在水上漂似的,迈着凌波微步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床。

  正要上床突然警觉,“哇靠,你是男生啊?门口阿姨没拦住你啊?”

  知道在男同志面前不能解衣就寝,看来还没大醉。

  深夜,何晶晶踹我床,“哎,Rufus问你是不是有仇视男人的心理?"

  “多么荒谬的问题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怎么会仇视男人的,我只仇视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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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二十九)(1)


  一个人可以有多少种死法?

  在春运的客车上这还是个未知数,可能会被混乱的人群踩死,被拥挤的人流挤死,被土匪似的乘警骂死,被车里的烟味汗臭味熏死,被推着车卖饮料杂志的大妈烦死,被行李架上掉下来的行李砸死,被永远不开门的厕所憋死……中国人真TMD多啊!我大声感慨,等我有了钱,买他妈的俩火车头,回家时候坐一个,返校时候再坐一个。


  唯一值得表扬的是老许同学,任劳任怨地搬运行李,从寝室门口一直送到火车座位上。同行的老乡、我高中的老对头大头看直了眼,问我,“老公?”

  我翻了他一白眼又闭目养神。火车开动时我突然想起还没有和老许道个别。正犹豫着要不要拉开窗户喊他一声,他的短信到了,“一路平安。”

  我端着手机呆了呆,大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说:“你怎么还这样啊?”

  我哪样了?

  高中时代我和大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他不止一次当面策反杨琼休了我,“废了丫的,你看她那个狂样。哥哥再给你发个好的,温柔贤淑会做饭的。”好在杨琼还没傻到家,通常都是一笑置之。实在被骚扰不行了就说,“算了吧你有好的能匀给我?你自己娱乐还靠双手呢。”

  大头有时在我眼中很可怕,他时常说我“生得各应,活得憋屈”,糟践自己也祸害别人,是社会公害,应该人人喊打的类型。毕业后我们出了事我躲了他一个月,怕他再说出什么让我生不如死的糟心话。走的时候我终于在车站见到了他——我们报的是一所学校啊,他破天荒地没有教训我,只说,“天不容你,你走得太顺了。你要是傻点或者丑点,也许会好些。”

  我有点感动。作为一个女生我的同性缘很糟糕,我知道我出了事,当初那些竞争对手会怎样幸灾乐祸地奔走相告,尽管我从未和她们交锋,但我已经得罪了她们。

  每个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知道什么是嫉妒。

  我没有嫉妒过,因为我太骄傲了。

  萨特说:“骄傲是自卑与绝望的证明。”

  我带着快乐的面具学习生存,极度绝望,自恋到不以为自己是自恋狂的地步,扮演阳光女孩,绝对倾情奉献,投入无极限。

  火车晃晃悠悠地出关,我看着漫山遍野的高粱玉米地在外面疾驰而过,内心激动不已——莎士比亚他老人家曾经说过:有了成功的希望,任务就像燕子穿空那么简单。有了希望,君王可以成神明,贫民可以成君王。换言之,一想到回家,我疲惫的身心立刻充满力量!挤点儿有什么?俺爬也要沿铁路线爬回去!尽管火车里面就像一个大垃圾场——到处泛着酸臭的味道,一动不能动,哪怕换个放腿的姿势都不行,周围都是人——座位上,过道上,椅子下面有人打呼噜,椅背上那一柞宽的地方也摇摇欲坠地吊着好几个。其实这世界上最好糊弄的也就是人了,平时端庄娴雅的林小姐和几个同校的师兄轮换着座位,摸爬滚打地凑合着,晚上师兄们很大度地让出了仅有的巴掌大的一块座位让小师妹睡觉。我推让不过,勉为其难地坐下,趴在小桌上肩膀和脖子都吃劲,靠在椅背上又不塌实,左右是睡不着,但是看看眼睛红得小白兔一样的师兄……算了,出门哪能娇气呢?摇着晃着,渐渐沉入潮水一般的昏迷……二十分钟后醒来,浑身酸痛,汗水早湿透了内衣。昏昏沉沉,不吃不喝,九死一生地回了家。

  大头把我送上出租车,又帮我点了点行李才放心。刚走开一步又回来“到家给我打电话啊,听见没?”

  我瘫在座位上连连点头。心想,这个狗东西也算良心发现了。

  进家门那一刻我把行李扔下来,心里知道完成任务,衣服不解鞋不脱径直扎到床上,但求长睡不愿醒。

  也不知是过了多久,我再一次睁开双眼,眼前不是伸手可触的天花板,也没有大张的课程表和海报上的蔡卓妍,又似熟悉又似陌生的感觉让我疑惑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哦,这是在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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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二十九)(2)


  结束冬眠的我像一只放归自然的野生动物一样不知疲倦地活动着,爸妈吃饭时都会端详着说,看把我们晓蓓瘦的,来,妈专门给你做的过油肉,味儿不正?唉,光顾高兴了,妈给你下楼到饭馆订一个啊。晚上咱出去涮锅好不好?东北那个没文化的地方,饭都做不好,是不是每天就给吃米?看把我们女儿吭的,走时候还有个小双下巴来着,现在尖得葵花子儿似的。我嗯嗯啊啊地应着,一双筷子如闪电般攻向餐桌每个角落。家里的饭不一定有多可口,但是每个饭粒都那么亲切,余香满口,小姨知道外甥女儿回来,提前送来的卤蛋别提多入味
了,就跟卤鸡下的似的。

  晚上,别人都睡觉了,林晓蓓独自闪着警惕的眼光悄悄上网,先温习两集《流星花园》,饱览众台湾帅哥的风采,再向所有老同学老相好发个问候,最后下了一盘象棋,输了,对方说看你一个MM能下到这份上也不容易,这样吧,把QQ留下我们就和了算了,咱俩也怪有缘的。晓蓓甜甜地说谢谢哥哥,把邱晨的号码留下就下线了。此时正是凌晨三点,我上床琢磨着明天搞点什么,慢慢睡去......家里的大床就是好,怎么滚都不怕掉下去。

  第二天,妈端上全麦面包片和果酱,旁边还有热气腾腾的牛奶。我突然觉得很对不起妈,妈的早饭是烤馒头片和豆瓣酱,加一碗小米粥。可是妈吃得笑眯眯,好象那是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等我出息了,我心里说,第一件事就是给妈找个好地方安安顿顿享受晚年,再不让她拿榨菜和稀粥虐待自己。

  在家里鱼肉百姓的生活渐渐也过腻味了,我开始向外发展,那天把乒乓球打到床下,捡球时突然看到以前最爱的斯伯丁篮球,落满灰尘静静地躺在床下,好象一个离散多年的老友安静地看着我,心里一动,仿佛回到过去。

  “妈,我的球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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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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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三十)(1)


  我家无疑坐落在全市文化气氛最浓的地段,背靠理工大,面前一片全是中小学的校园。校园多免费篮球场就多,想当年熊猫她妈追着要她去参加奥赛班时我们就抱着篮球转战南北,从离家最近的理工大爬墙到南面的四中,熊妈追到四中时我们就爬墙爬到实验中学,感谢实验中学的校长坚持全封闭管理,使得身材变形无法爬墙的熊妈妈只能望门兴叹,以断绝母女关系来要挟熊猫。熊猫也很强硬,“不学!天天学放假还让学?就不学!”我看着,无声地给熊猫鼓掌。


  我们俩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地走过了少年时代,对,是少年,我从来不好意思用“少女”这种词汇来形容自己,因为除了我俩没见过哪个“少女”整天介夹颗篮球在墙头上爬来爬去的。我俩的这种默契从小学时代就开始了,那时我们经常在周末偷偷摸摸玩游戏机,百玩不厌的坦克大战中我们不时内讧,你开我一炮我撞你一头什么的,最终导致敌人乘虚而入,一举歼灭了我们的老窝。但不论内战多么激烈,只要她家的防盗门有一点风吹草动,我们立刻会以最快的速度将作案现场清理完毕,谁收拾电视谁把游戏机装箱,心照不宣分工明确。等熊妈进屋时,两个祖国的花骨朵正严肃地讨论计算结果应该用分数形式还是用最简比形式表示,看得熊妈妈心花怒放,当即切西瓜一颗以资鼓励。后遗症是现在我总不能大大方方地面对熊妈妈慈祥的笑脸,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上大学后我形单影只,失去熊猫的我就像一只失去狈的狼。Only you,能不辞劳苦地陪我打篮球,Only you,忠心耿耿帮我算计身边帅哥的三围。只是有一点我永远不明白,为什么熊猫精通所有的游戏,象棋一级棒,乒乓打得仅此于我(要是她在一定会说谁次于你?)虽说人是圆了点儿,身边盯着的色狼也不在少数,这厮却总是一副随遇而安的模样,对周围的满园春色视若不见?我说,孩子,去医院查查,是不是发育不正常啊?熊猫极其凶恶地盯了我一眼,"不是每个人都是花痴文人!你现在简直一个文学青年你知道吗?!"我好心换来驴肝肺,只能嘟着嘴嘟囔了一下午"你才是文学青年!你们全家都文学青年......"之类的话来泄愤,但是之后,我想起这句话时总忍不住打个冷战,到底我是真的动心还是只想给生活添一些浪漫色彩?我想了很久,没有答案。

  这天下午我一个电话把失散了半年的熊猫召唤回来,两人相视感慨,你看你这半年瘦的,青春痘窜了一脸远看就一玉米,你也人老珠黄了啊,一脸摺子跟赵本山似的。说着说着开始动手,我们扭成一团,熊猫的脸在午后的阳光下格外可爱。我记得我们一起去吃麦当劳人家给了个玩具机器猫,肚子里有个可以放音的小录音机。我悄悄录了一句尖锐的“熊猫!你这个笨女人!”,那只机器猫在班里大出风头,一时间熊猫成了公众人物,笨女人的代名词,那次她真有点生气了,可是我一哄,她就憋不住,一脸囤呵呵的笑容灿烂无比,就像现在的她。其实熊猫哪笨啊,这家伙天生慧根,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骑自行车,尽管经常撞墙,还手工连了个小灯泡组,一亮就一闪一闪地交替显出“LXB--SB"的字样,LXB是我的姓名缩写。要知道当时我们物理才讲到力学!刚认识牛顿!当然,熊猫她爸老熊猫是教物理的,经常顺手牵羊拿几十个小灯泡,三四捆导线什么的,所以熊猫有超常的物理天分,你看我爸一个讲中国文学史的,除了讲义什么都拿不回来,讲义是打印纸,当手纸都嫌硬。所以熊猫可以当物理学家,而我生来是一个无行文人,靠写字骗人为生的。这都是环境的熏陶。

  我们一起走到理工大的后墙,感慨当年的英雄事迹,那墙今天看来也算高的,少说三米五,也不知道当年是什么力量促使我们翻山越岭。“你还能爬吗?”我问,熊猫比画了一下,跳下来说不行了,廉颇老矣。我们感伤了一阵子。

  从后墙东边的林荫道过去就是小篮球场,这里只有四个篮球架,人比较少,不像大场子那边永远有一群光着膀子的老爷们儿吆五喝六。这里也是我们的根据地,更是我青涩爱情的见证。熊猫回忆往事时总说,“机遇偏爱有准备的人。”不错,要不是我篮球了得,又怎能顺利将杨琼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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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三十)(2)


  杨琼在我印象中,是个桀骜冷僻的孩子。自从他毫不留情轰走纯MM后,很多女同学都裹足不前,犹犹豫豫,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而他对我的人道主义关怀也仅限于停电那一晚,来电以后他的声调立刻又恢复成平板冷峻那一型,说话瞅着我头顶十公分处,一副男女授受不亲的嘴脸。让他捎包方便面都要拿腔作调,矜持得不行,按熊猫话说,“人家可是四班最红的姑娘……”。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想我涉足情场十余载,大小经历数百战。向来是摆高姿态冷静分析对手技战术,后发制人以不变应万变的。像这样没等交手就高挂免战牌的还是第一个,这是什么道理?小样儿你新来的吧?!好好好,既然敢拼死吃河豚,就拿你祭刀。我向老熊猫表达怒火时,想来是太过夸张,以至于她不无担心地告诉我说:骄兵必败,让我调整好心态再从容应战。

  我白她一眼,你这一点实战经验都没有的瞎白话什么?我是没大脑的女人吗?看着!姐姐让你看看马王爷到底几只眼!

  像杨琼这种脂粉堆里打过滚出来的,一般的招数只能被他鄙视。那时他每天坚持打篮球,跟着我们班那群衰男在体育馆和其他班的打全场,即使是考试时期也绝不缺席,哪怕和高一的小弟弟斗牛也不能闲着。在我看来,他也就那么三斧头,个人技术勉强过关,团队精神欠缺,个人英雄主义严重,球到他手里多半就不会再传了。当然我也就是心里想想,不敢说,要不一定会被场边那群荷尔蒙分泌过量的傻妞捏死。那群妞——哼!怎一个俗字了得?!站在场边泪水与口水齐飞,脸蛋与篮球同色,时不时尖叫两声犯规也看不出来,哆哆嗦嗦好象真成亲友团了。一人手里提瓶雪碧可乐纯净水什么的,靠,拿那么多瓶全递给杨琼一个人,合着别人在你眼里都是跳蚤啊?再说他一人用得了那么多吗?洗澡都够了!

  老子曰:唯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说,当别人都主动去追帅哥的时候,你再跟着奋起直追就是傻B。要知道,鹰有时飞得比鸡都低,但鸡却永远飞不到鹰那么高。所以她们这种一看即穿的低级伎俩高手是断然不会采用的。当你遇到一个看起来牛B得不可一世的人的时候,你唯一该做的,就是比他更牛B,这就是为什么大流氓能管小流氓。而警察能管大流氓的道理。我合计了一下,学习成绩不用说了,咱的优越是有目共睹的。身为班干而敢于和老师顶牛的(当然是老师不对的时候,我耍酷是有原则的)好象也就我一个。脸好歹也可以算个美女,身材也凹凸有致,平时也没少拿鼻孔看人,估计施瓦辛格大叔要是女的也比我酷不到哪去了。他也是长眼睛的人,不可能对我视而不见,所以我的击破点,就应该在篮球这个死穴上打主意了。

  我有一套很炫的篮球队服,红白相间穿起来有点像晴子,只是太大了一点看不出身材,所以平时为我所不取。这是我爸送我的,老头当年上大学时年轻气壮,和教练吵了一架,从此没完没了的蹲冷板凳,一个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篮球天才就这样被扼杀在摇篮之中,不然才轮不着姚明这小子牛呢,我爸一个人就把奥尼尔科比艾佛森这些小杂鱼放倒了。后边这话是老头自己说的,你们要砸也别来砸我。总之我爸对于我的篮球事业十分支持,就盼着我为他报仇雪恨。还经常帮我哄我妈说打球有助于增高之类的谎话,不过我爸说,人都是会撒谎的,只要不是恶意就可以原谅,所谓白色谎言“WHITE LIE"。但是我加入校女篮一天就因受不了摧残而退出了--我想看过女生打球的同学们都可以理解我,那哪是篮球啊,简直就是柔道!最起码也得有打橄榄球的勇气!我的纤纤玉手被那群母夜叉抓得体无完肤,投球都失去了准头。

  我同桌大头曾经生动地比拟过女生打球的惊险场面"心比天高,手比脚笨!一球飞过来,你们!"大头嘴张得比脸都大,"啊--啊!一起喊半天,然后逃跑,等球落地了,再扑过去,扑不着球的就扑人,最后叠一沓看着真变态!还有你那投球!我才知道你们女生都是用脚投球的。"我怒目而视却无话可说,因为大头说的基本都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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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三十)(3)


  而现在,我就要披起战袍,开始进攻啦!

  熊猫对我坚持在小球场打球的看法很不理解,“酒香也怕巷子深啊,你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算怎么回事?”

  “你不懂,这要看缘分。”


  其实还是有原因的。首先,杨琼每天在大场上打球,我若天天在他旁边的架子上搔首弄姿,只怕傻子也看得出我的司马昭之心。再说,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偌大的校园难保不藏龙卧虎,万一有比本小姐还牛的来单挑,花大本钱给别人做绿叶是不是很不值?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群打球的家伙非常变态,一到夏天经常是边打边脱好像是舞女在台上秀,脱光了就能打赢一样。作为观众我没理由抱怨,谁逼你看来着?但是在我心里,打球,看书,吃饭这些都是很严肃很重要的事,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来认真对待,旁边一群脱的只剩短裤的衰男无疑会严重影响情绪。

  在生活上我是个讲求情调的人,洗完澡后我会穿新的纯棉内衣;看喜欢的书时手边一定要有饮料,或茶或咖啡或啤酒,根据心情及书的内容而定;用一个干净的新本子写作业时会努力把作业写得工工整整,有一个错字就撕掉全部返工。倒是在一些要求大家庄严肃穆的场合我经常掉链子,开会时领导们在上面宣读一个纲要两点注意三个重点四个要求,这种场合我习惯拿出手机研究刚接的荤段子,看到搞笑处还龇牙咧嘴召集身边同好一起开心一刻,直到我们那个街道大妈一样的团委书记拉起一张长白山脸宣布会场纪律,我才会把自己搞得庄严肃穆像在参加遗体告别。打球是一件让我身心愉悦的事,我希望一切都和谐完美,天蓝蓝风轻轻,阳光不要太刺眼,场地要空一点不要有过多闲人指手画脚,这才是我理想的球场。小球场周围都是高大浓绿的槐树林,五月的时候飘着槐花淡淡的香味,每个人能全身心投入节奏中,让自己和球融为一体,渴望变成飞翔的鸟,在天空和太阳之间穿行。最后,我心里有一点迷信的,我相信缘分,世界是那么大,有无数的篮球场,每个场边都有欢快的女子,若我们之间真有那么一点似有还无的联系,上天会送你来到我身边,而我,将无怨无悔地等下去,等到海枯石烂,地老天荒,真的。

  只要工夫深,铁杵磨成针,皇天还真不负我这打球有心人。那天我的状态极差,被校队一个一米七八的女孩儿封得无路可走,因为个儿小(163CM在打球的女生里就是最低的了)还让起了个艺名叫马桶!那个老盖我的女生因我而得名叫马桶盖儿。熊猫在场边笑得前仰后合,高唱刘德华的《马桶》,"我们家有个马桶......"正在我悲愤欲绝之时,熊猫的眼忽然像中风一样狂抽不已,我竭尽全力翻了一个旷世大白眼,"你抽抽什么?!"熊猫不答,只看我身后,我连汗带泥一脸官司地顺着看去,正是沿庭信步的大校草杨琼同学。

  杨同学开始对我们进行战略指导,语气熟稔地好象我们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我又尴尬又多少有点窝火,好象是还没准备好就被推进了考场一样,你他妈的牛什么牛?帅就可以拽啊?从小到大我没有被同龄人训斥的记录,一向都是我身后有人指指点点“那就是林晓蓓啊,好厉害的。”我只要警告自己不要轻骨头就可以了。可是这厮的话似乎也有几分道理……我闷着头听着,得空儿便翻个白眼儿过去。可是这根木头居然毫无反应,末了,他说:“你再试一试,以后我当你教练好了,不用客气。”

  教练?哥哥你哪根葱啊?帅就可以拽是不是?真不拿自己当外人哈!我差点破口大骂。想来当时的自己不会比一头面对红布的公牛清醒多少,我猛抬头要翻脸的时候,却蓦然发现我们的距离不到三十公分,近得可以闻到他身上淡淡的体味,杨琼正非常温柔地看着我……其人如玉……

  天空忽然灰暗,有细细的雨丝飘上我的脸。爱情是一场没有预报的阵雨,只要你的心没打伞,总会在某个时刻把你淋湿。爱上一个人就是这么措手不及,一生中总有一场雨叫做爱情,让你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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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三十)(4)


  我呆站了半晌,沦陷在那一泓盈盈眉眼的风光中……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今宵酒醒何处……

  杨琼……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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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三十一)(1)


  “下雪啦下雪啦!"熊猫兴奋得不行,这厮也是过二十奔三十的女人了,依旧保持着一颗傻呵呵的金色童心。有时候我忍不住想,上帝这老不死的到底给我们都安排了怎样的路呢?按世俗的眼光我应该算是比较幸福的,父母双全家庭美满也没外遇,自己好歹也混进了重点大学,吃得饱穿得暖,虽然在情路上跌跌撞撞但也收集了几个候补队员可以提供二十四小时全方位的Free服务,老话讲人该知足常乐,像我这样的人按理说应该走哪儿都笑眯眯乐善好施大积阴德人称"林善人"才对,可我怎么就开心不起来啊?这就是传说中的贱人吧?


  倒是熊猫,我一想到将来就替她头疼得要死,跑到农大学什么园艺每天介和花花草草打交道,混好了在大公园当个花匠,要不就去农村种地。妈的丫是一点也不急啊?成天游手好闲连个打算都没有,看来只好我为她负责了,我必须要混好,绝不能让我的熊猫饿着。老人说憨人有个楞头福,我觉得这话简直太衬熊猫了,明明有个聪明的脑袋瓜儿偏偏一直听天由命地混着,倒也没什么烦恼。真是福气,天给的福气,我们这些凡人再挣扎也得不到。

  有时我看着熊猫真觉得很妒忌,尽管我是小区所有家长教育孩子的最优教具"你看看人家蓓蓓姐姐"。可是我私生活却是这么阴冷潮湿,我也很想能不再沮丧,我也很想他妈的能不忧伤。可是我不哭,我难过的时候只用围巾围住头搂着肩膀闭起眼睛,看起来就像一只悲伤的鸵鸟。

  熊猫看着我发呆的样子有点不对劲,赶紧转移话题:“其实每天出来走走挺好的,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熊猫的口头禅就是“是不是”,上中学时我们同班,每次她起身回答问题时都要小声问我“是不是?”“是不是?”老师在台上愠怒地说:“楚盼盼,独立回答问题!”她才慌忙站直身子背书一样流利地答出完全正确的答案。那神态不止一次让我想起我们的初识,在幼儿园里瘦小的盼盼经常被男孩欺负,那一次发苹果,楚盼盼的大红苹果又被小胖抢走了,大哭不已。一边玩的我放下积木径直走到小胖面前,使出全身力量一把把他从椅子上推了下去,拿了苹果就递到盼盼面前。老师闻声而来,“怎么啦怎么啦?”

  “她的苹果掉地上了。”我说,同时狠狠地盯了小胖一眼。

  “那有什么好哭的?”老师不解地走了。

  自由活动时间我专心地蹲在草丛里寻找一种叫野葡萄的小果子吃,那是指甲大小的紫色浆果。楚盼盼怯生生凑到我跟前,“给你吃”,竟是那只原封没动的苹果。

  “我不吃这个”,我很不满她打搅我的工作,“你吃野葡萄吗?”说着递了一颗过去。

  “这个?”她犹豫了一下,“脏啊。”

  “那你在衣服上擦擦就不脏了啊。”

  盼盼照做了,然后把果子塞进嘴里,羞怯地笑着,“挺好吃的,是不是?”

  是不是?是不是?从此我的生活中多了一个爱问是不是的女孩。有点麻烦,有点可爱。

  那时我还不知道,她其实是个地道的天使。陪着我,一走十七年。

  别哭,亲爱的人,我们要坚强,我们要微笑,因为无论我们怎样,我们永远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

  雪花飘散,这里的雪和东北是没得比,小家子气一粒儿一粒儿的,可是看着周围的景物一点点变白,老教学楼新刷的难看的粉红色涂料被纯洁的、一望无际的白色覆盖时,我终于有了还乡的感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就是在这里我练出了三不沾的三分球,还背诵老泰的诗句给那个木头听:“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在你身边,你不知道我爱你。”那个傻B听完就傻呵呵地笑,还说不太懂,我当时还特阿Q地想,不解风情的男人多好啊,不会出去乱搞,狂有安全感。

  现在可好,才说着不变不变已变,才说着永远永远已远。不见去年人,泪湿羽绒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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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三十一)(2)


  如果只是我一个人难过,那我可以擦掉泪水假装青春少年样样红。可是你看,整个运动场都白了,毫无血色,因为它们在伤心,它的悲伤铺天盖地。安慰一个悲伤的人容易,可是我该怎样安慰一个悲伤的运动场?你看,我都已经陪了它这么久,可它还是在哭泣,那些我们曾一起抚摩过的白杨落满雪花,像个忧郁的姑娘……它难过,所以会有白头发。你知道吗?这一年我憔悴了很多,我长白头发了,我的眼睛总是深陷着,因为我睡不好。你知道吗?我曾无数次想过,如果我遇见你,你是把手放口袋里,还是会把我拥在怀里,你知道吗?


  你快回来,我一人承受不来……

  一直讨厌孙楠,可是眼下我听着他的歌,有了想哭的冲动。

  我走到场地边缘,拂去单杠上的雪粒,一卷身翻上去,然后用小腿勾住冰冷坚硬的铁杠把自己倒挂起来,这一手是从《流星花园》里学来的,有几个有用的窍门,比如说,想哭的时候。就让自己倒立,这样眼泪就流不出来,注意力也可以分散到保持平衡上去以免从杠子上掉下来。为了保暖我的头发披散着没有扎,倒挂的时候就一泻千里地垂下来,在风中一飘一飘吊死鬼一样。

  熊猫没有多话,爬上来在我旁边张望四方,望了一气没结果,也爬下来把自己挂着。这游戏我们很小就会,那时叫倒挂金钟。我们两个钟相对无语,直到后来我的眼睛进了雪花哗哗流泪时熊猫才指着远处说,“你看,那是谁?”

  我心中突然一阵痉挛,紧张得不敢看那个遥远的背影。

  等那影子转过身时我才看清,是一个女孩子,我已经忘了她的名字,只记得她的外号叫纯平。她穿得很单薄,梦游似的一个人在雪地徘徊,这个季节,实在是不该穿这么少。心中怅然若失,因为有梦,所以必须承受失望的痛。怜欢敢念名?呼欢不唤字。那个名字已不再属于我。可是也莫名其妙地舒服了一点,尽管我现在很想去拥一下她瘦削的肩,我想她是会明白的,忘了谁说的了,只有女人才能了解女人。可是她大概不会愿见我,尽管我们并没有公开冲突过。

  Everybody is somebody's fool。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凯子,流着泪在地狱里仰望天堂。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变成傻瓜的那一天。因为要成正果,必先经历八十一难,而天下又哪有不散的宴席?

  我们每天都赖在篮球场边,玩玩看看。篮球场上很空,除了扫地的大爷就只有我们俩,有时纯平会来,但她离我们很远,行同陌路。有时我看着她淡漠的表情,会怀疑那是不是高中时代和我冷战了一年半的女孩?球场上的人来了又走了,逝去的终将逝去,残存者仍要继续生活。熊猫每天不发一句怨言地陪我挨冻,好姐们儿。她只问过我一句琼到底有什么好:“这么多天你还忘不了?”我看着她,张开口却无话可说。我忘不了他,却真不知道为什么。

  老许不时打电话过来,我不想让家人多想便草草聊几句挂断。他很有耐心地细诉离别,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偶尔也插几句。可是我说的他不懂,他说的我又不想听。

  有时我说着说着听他驴头不对马嘴的回答会突然觉得烦躁,于是我不耐烦地说好了好了我该吃饭了。他听了就说,好的,吃好一点。然后我一身轻快地扔下电话。

  那一次我和熊猫在家里玩街霸,许磊突然打电话过来。我嫌烦,问问也没什么事,很快掐了。许磊挺委屈,又打了一次,大声问我:“你是不是不想理我啊?”我皱皱眉头想这人怎么这么烦?没说话直接把电话撩了。许磊不停地打来,我没有接,直接掐掉。

  我爸妈估计是看出了一点端倪的,有一次妈假装不经意地问了一句,“谁啊这是?老打电话过来。”

  “同学。”我低头吃饭。

  妈扫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

  熊猫也看我,我低了头想想这半年的事情,忽然觉得很乱。

  其实我自己也在奇怪,我都干了些什么?我们都干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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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三十一)(3)


  老话说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我感觉自己还没滋润几天的时候,寒假已经逼近尾声。老妈看我的眼神日益沉重,得空儿就拉着摸两把什么的,让我很不适应——高考那年差点逼死我,现在才良心发现你早干吗去了?不过看在妈每天都变着法儿地做好吃的份上我就原谅她了,学校哪能这么撒开了吃啊?

  最后那一夜妈摆的饭足可以撑死一只大象,而且饮料酒水全齐,让我想起《水浒》里监
狱的送行饭,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那么丰盛的菜肴反而搞得大家都很伤感。妈开始回顾我的成长史,两岁得肺炎时怎么输液,我怎么哭,她怎么心如刀绞……说得眼泪汪汪。爸一脸苦笑地连连抽烟,也没批评我消费超支的事,只说快吃快吃,还替我检查了好几遍行李。我喝了两杯也没人管,酒足饭饱后我趴在床上昏昏睡去,再一次重温了那个做过无数次的梦:我脚下是一条极窄的小路,好象只有不到一尺宽,路两边是看不到的万丈深渊。风从远方来,卷着许多难以分辨的碎屑……我小心翼翼地走着,突然间一股看不到的力量拉住了我的脚腕,我急忙收脚踩在小路边,可是路很软,我一脚踩塌了路的边缘,我奋力挣扎着逃跑……不停地奔跑,不停地摔倒……醒来时爸正在喊我,老头在门外一个劲儿喊蓓蓓,蓓蓓,怎么的?怎么啦?我喘了一会儿回过神来,说,没事,做了个梦。老爸唉声叹气地说,你刚才一直叫,一直哭,把你妈快吓死了。我心里一酸,心想,还得是亲生的,有爸妈疼。

  第二天上路前我接到老马的电话,“你干吗呢?快点儿回来,我们饿得不行了,多带吃的。”我笑,“好了我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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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三十二)(1)


  回家的路上,我像一只眼睛前挂着萝卜的驴子,只奔着往前走,磕掉大牙也不怕——死也要死在俺亲爱的家里。回校的路上,这些精神动力全没了,就觉得无聊真无聊,靠,真郁闷。

  爸妈不顾我的反对好歹跟到了车站,我上车后他们站在站台上看着我,风很大,爸的白发在灯下闪着光芒。


  “跟同学好好相处,该忍的就忍忍,有啥事跟大人说,啊?想要什么就告诉妈妈给你寄……”我妈眼睛揉得红红的。

  “妈我没事,真的,你别瞎想,妈你电视剧看多了,哪那么多事儿啊……”我本来挺好,让她这么一哭也觉得鼻子酸酸的,忍不住抱了她一下,她怀里有股好闻的香味儿。

  车开的时候他们的身影渐渐远了,我贴在窗户看他们,直到什么也看不见为止。无聊中从背包里翻出红楼细看,恰恰翻到写探春的那首[分骨肉]

  一帆风雨路三千 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

  恐哭损残年 告爹娘休把儿悬念

  自古穷通皆有定 离合岂无缘

  从今分两地 各自保平安

  奴去也 莫牵连

  告爹娘休把儿悬念。唉!

  其实比起回家那趟车来,这趟要爽得多,人少一些而且等于是学生专列,大家斯斯文文聊了一会儿学习,专业之后就开始打瞌睡。有个医学院的师兄很严肃地讲现在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从人才招聘会上卖不出去的毕业生说到校庆返校时装聋作哑不肯投资的老校友,概括说来就一句话——我们J大的学生基本上一毕业就失业,混下去需要勇气。

  火车上有半个车厢是J大的,大家听得脸都绿了。此师兄见多识广,号称还会相面,盯着我说了些不着四六的怪话,"天庭饱满,主贵相......"这次我没怎么听进去,因为这些我也玩过,拿本《麻衣相法》看俩小时谁都会,口才好的当场就可以骗钱。后来师兄不远万里地再次从车厢另一头过来准备给我讲讲人生观和世界观,我正和一群赌棍锄大D锄到紧要处就没理他,师兄颇为不满,叽里咕噜了几句胸无大志之类的话,我笑嘻嘻看看他,我的胸围关他什么事?值得他这么下工夫,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不要妄想来吃我的豆腐,气氛这么恶劣,现在就是天上掉下贝克汉姆来我一样坐怀不乱。

  对面的两个女生对我颇为鄙视,我握着手机发短信的时候一个女生小声嘀咕,“不过是白点呗,穿条漂亮裙子!”

  我抬头,看见她一脸愤愤不平的青春痘。

  我把女人分为四个档次:漂亮且笨的,漂亮且聪明的,丑的且笨的,丑的且聪明的。我承认我刻薄,但我不会说出来,像她们那样勇于随时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其实没有一个有大脑的人会因为相貌歧视别人,问题是,总有人喜欢自取其辱。

  最不能得罪的女人就是丑且聪明的。

  这两个不太丑,也不像聪明的。小角色。

  生为女人而不是美女,本身已经很郁闷,所以就当没听见吧。

  在沈阳倒车时郭大头被土匪乘警推了一把,险些掉到火车下面去。上车后大头义愤填膺,“靠,这是乘警?!简直就是疯狗啊!”一群人怒斥道:“不许侮辱狗!”

  东北的地名其实很好玩,沟帮子蘑菇屯什么的到处都是,充分体现了东北人民无处不在的幽默感。如果有一群牌艺不错的狐朋狗友的话,旅行也不失为意见愉快的事,只是车厢里实在太热了一点,我昏昏沉沉地睡去。

  回到长春已是次日下午六点,我们顺利泛校,起驾回宫——真的,我们的教学楼是伪满的皇宫之一,溥仪哥哥当年的行宫,现在也雕梁画栋很有看头——如果不进去的话,因为年久失修,天花板上不时往下掉白灰。一下车就觉得身上又痒又麻像爬了一层小虫子,把行李扔进寝室就忙忙冲出去洗了个澡。回到寝室,这群臭女人们一哄而上把我围在中间。老三小狗一样在我包上嗅了一会,“鱼片在哪儿?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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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三十二)(2)




  一般来说,返校的前两天是比较奢侈糜烂的,因为有很多吃的,东咸西酸北辣南甜什么味儿都有。这段时间大家都不怎么买饭,看哪屋有回来的过去打劫就是。但是,福兮祸之所倚,在随后的两天里,各科成绩都会浮出水面。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那天我还没进屋就听见马艳在屋里哭天抢地怒斥应试教育,盖我们英明的物理老师酷爱点名,而每次代替马同学出现在课堂上的都是形形色色的请假条,理由千奇百怪:腰酸背痛腿抽筋……不一而足。老师龙颜大怒,决定杀老马这只鸡来给我们这些猴看,于是马同学的期末成绩不
多不少恰恰是五十九分,这种让人生不如死的分数出现的几率本来是微乎其微的,因为稍微有点人性的老师都会酌情加一点分——归根到底,五十九和六十有多大区别?何苦让学生耿耿于怀惦记一辈子呢?当然要是故意整人那就难说了。

  那天物理老师端坐于讲台之上做沉痛状:“我从来不爱抓人——抓你们中任何一个都让我心碎!但是有些同学的卷面实在是太……啊?太那个了。所以……呵呵呵……我必须完成任务啊,对这样的同学我还是很宽容的,一般都给到五十以上,不是我没原则,而是我要告诉这些同学们,不要泄气,不要妄自菲薄,你们还是有希望的……”老马不幸中招,成为革命斗争中牺牲第一人。做为看客,我本不必多话,不过老马生气的时候老爱跳到凳子上,也不管别人是不是要坐,这真是让人很伤脑筋。治水之道,易导不易堵,所以我先从迎合她入手,“说得太对了!中国的教育就是成问题!”

  老马觅到知己,泪光闪闪。

  “老头进入更年期难免不太正常,等有时间咱把老头整过来,天天给丫放春晚的录象!天天给丫喝一食堂的免费汤!不信丫变不成植物人!不过呢,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难怪老头下狠手,老马你的假是请多了点。缺四分之三的课时,休个产假都够了……”下面的话没敢说,因为马同学已经有点失常的样子出来了,我还年轻,犯不上和她一命换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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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四章(三十三)(1)


  日子还是那么重复地过着,自习,吃饭,睡觉,间或看着她们的幸福生活。李雨陪老马去上重修课,老马大步流星一马当先地冲在前面,比她低两寸的李雨提着书包一流小跑鞍前马后地伺候着,恍惚中仿佛回到了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晶晶和师大才子Rufus幸福地依偎在食堂相互喂饭,全然无视墙上的大学生行为准则;企鹅的大款男友情人节送了一款手机做礼物,我们叹为观止,企鹅每天孜孜不倦地打电话,言谈举止大有幼儿园遗风,动辄嗯嗯啊啊地用东北普通话发嗲,感觉像看一只东北虎在玩毛线球。老四在自习室扎了下来,夜半来天
明去,随风潜入夜,自习细无声,我已经把这孩子忘得差不多了;老六年纪尚幼未经人事,每日只知租一沓艳情口袋小说--我们叫做黄色小本的东西边看边听交通之声--那是为的哥的姐们开办的栏目,居然还笑得很开心。

  唉,不说也罢,幸福的人都是一样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朱自清先生说得好,“热闹是她们的,我什么都没有。”就让上苍保佑吃饱了饭的人民吧!

  我仍然每天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偶尔上网码点字,编几个肥皂剧来打发时间。每天晚上结束一天的无聊课程之后我摸出一枚硬币:如果正面朝上,就去打球;如果反面朝上,就回去睡觉;如果立起来——就,就,就去自习!上帝为我安排每天的课余生活,我必须服从他老人家的指示,阿门。情人节那天我被许同学拉到文化广场闲逛,孰料被无数手持玫瑰的卖花小女孩围追堵截,“哥哥买支花送姐姐吧?”“不要不要。”“买一支吧就一支,哥哥买一枝吧,送给漂亮姐姐,情人节怎么能不买花啊?”我当时就晕了,你当我姐姐行不行?这么小就敢干涉姐姐的终身大事?二话没说我拉起老许狂奔,路上N只小黑手伸过来试图将我们缉拿,这景象后来曾无数次出现在我的噩梦里。我俩一路仓皇逃窜,险遭不测。好不容易逃到校门附近,我们面对面地喘气,黑暗中一个柔弱细嫩的小声音响了起来,"哥哥买支花吧?"

  老许喘着问,“要不买一枝吧?报上说这些小孩卖不完花会挨打的。”

  “……”爱谁谁,反正你掏钱。

  是夜,我尴尬地提着一枝蔫不唧唧的玫瑰出现在众多同仁祝福的眼光中,就此在舆论中正式告别了钻石王老五时代。那一刻我真的有点恨洋鬼子了,过节整点饺子吃吃算了呗,整朵花这躲没处躲藏没处藏的!要是个玉米多好,我在走廊里就阿呜了它了。

  老许倒是心花怒放像了却了一桩心事,说到底他还是个比较纯朴的小孩儿,看着我手里蔫头蔫脑的玫瑰他的眼神有点变化,“小蓓。”

  “啊?”

  “小蓓。”

  “干吗?”

  这人今天不正常,“有话快说,没话拉倒。”

  “……那就算了。”

  我不是不知道,话讲到这个份上,不明白的是傻子。好歹大家也是受过教育的人了,不必一定把自己整得像穷摇阿姨的言情剧一样。虽然我也孜孜不倦地喜欢看美女们哭天抹泪地问:“为什么?你为什么爱我?你为什么不能不爱我?”但是我还没有变态到把这一切带进自己的生活,看肥皂剧可以证明我的无聊,但不等于说我愚蠢。

  我知道老许每天拨出宝贵时间陪我不是无目的的,他带着三个家教,还有学院的年纪负责人,平均每天要开两个会,哪那么多时间陪我打牙摞嘴?他是个精明孩子,做什么事都很有打算。不过话说回来,老许是帮了我不少——且不说每天占座、打饭,光每天听我发牢骚就不是一般人忍受得了的了。考高数前一天我在地质宫复习,中午懒得回寝室趴桌上打了个小盹儿,前后不过二十分钟,醒来一看手机不见了。银白色的三星T-508,02年买的,比我其他家当加起来都贵!丢在教室里啊!前后左右全是大学生!我身子一软摊在桌子上起不来了,一起自习的同学帮我打电话给老许。老许当时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人家补课,接到我的电话二话不说抄起他那辆破自行车往回狂蹬,二十分钟就回到了朝阳区。长春路面起伏多,他的车没有刹车,回来以后腿磕碰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抱着眼泪鼻涕的我柔声道:“乖,咱不哭,啊?”

  我当时还在感冒鼻子塞着透不过气,高等数学也让我愁肠百结,一闻此语更是委屈得一塌糊涂,扎进他怀里呜呜呜地哭了半小时。老许软语温存,好言相劝,均不见成效。正在黔驴伎穷的时候我一抹脸坐了起来,咬着牙开始看书。妈的,不就是个破手机吗?我还就不信我赚不回来了!

  许多天以后他还喜欢回味那一幕,笑着说,你可真不是一般的倔。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我都拿你没办法了。

  那天我几乎有点离不开他了,心里憋屈着特别不是滋味,总得找个人倒苦水。一会儿抱怨现在大学生素质低下没人格;一会儿后悔当初干吗买那么贵的手三星,早知要送人我就买国产的了;一会儿又觉得校园110真是废物,什么都干不了就知道和学生过不去。骂几句就问问老许:“对不对?对不对?”老许嗯嗯啊啊地应着,唯我马首是瞻,让我得到了很大安慰。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踌躇了一下,“我想吃留学生公寓的石锅拌饭。你陪我好吗?”

  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次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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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四章(三十三)(2)


  忘了在哪儿看过这么一句话:“任何偷情都是在吃吃喝喝中开始的。”

  如果说以前他陪我吃饭时,在我眼里就像饭店的侍者一样无可无不可,那么从这一天起,他至少可以算个奶妈了。

  我喝了大概一瓶银瀑,晕晕乎乎叨咕了许多平时不好意思说的家长里短,他一点一点帮
我分析,这件事干得好,就该这样;那件事做得急躁了,要是这样这样处理会更好……原来他是很细腻的一个人,人情世故熟透,讲话极有技巧,既顾全了我的面子又很实在地说明了问题。我说着说着,大有遇到知己之感,不知不觉用上了老招数,“老许你太好了!你做我哥哥好不好?”

  老许的脸似笑非笑,他从我手中拿下泛着白沫的酒杯,缓缓道:“不。”

  “我希望和你在一起,但决不是什么哥哥。”

  我心里一动,该来的早晚会来。我低头,装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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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四章(三十四)




  以后我经常在众目睽睽中接到他的电话,“下课了吗?吃饭去吧。我在食堂门口等你。”

  我饭后喜欢歪在座位上不动,老许笑,“该走了。”

  我盯着桌子,“谁收碗?”


  “好了好了,我收我收。”

  “不行,这么让你收你回头又说我欺负你,咱们公平点,猜拳。”

  “……切,随你便。”

  “石头剪子——布!”

  在“布”脱口而出前我大喊一声“美女!”,俩眼直勾勾盯着老许斜后方六十度角。老许慌忙回头张望,我乘机再喊一声“赢啦!” 老许再回头已百年身,胜负已成定局。没得赖了,只能恨恨地收拾碗筷。

  久而久之他不再上当,不管我喊“美女”还是“美腿”都安之若素地坐着,有一次我喊“哇!36D耶!!”他没动,邻座的一个哥哥慌忙回头寻觅,找了半天只有壮硕的食堂大娘在打扫桌子,一口粉条当即从鼻子里喷了出来。飞流直下,煞是美丽。

  其实我没说慌,食堂大娘绝对够36D,那汹涌澎湃的,跟叶玉卿有一拼。

  一次赢不了,我就闹着要三局两胜,再不行就五局三胜,七局四胜,八局五胜……老许烦不胜烦。有一次他很惆怅地问,“将来我们在一起,你是不是就管生孩子?”

  “当然不是啊!”我吃得头都不抬。

  “那……”

  “生孩子是你的事!我就管赚钱养家!”

  “我……”,老许欲哭无泪,“我也想为你分担,但是生理条件不允许啊……”

  “谁说不允许?我前天看报纸还见个法国爷们儿生了呢。”我努力咽下最后一口碴子粥,“亲爱的,要相信科学。”

  有时我看着老许在我眼皮前面忙忙碌碌,觉得他像个小工蜂。吃得是草,挤的是奶,勤劳勇敢善良,三从四德,端庄贤淑……反正一个传统中国妇女应该具有的优良品格他身上没有一样找不出来的。老马时常说我“拿着豆包不当干粮。”其实我也奇怪,这么好一孩子,怎么就这么不长眼非要跟我混着?肯定大脑有包。

  其实我衷心希望他将来前程似锦,真的,我好去吃大户,被抛弃的时候也有个可以借来依靠的肩膀。

  我不是天使也不是慰安妇,不准备把自己献给每个需要我的人。

  我警告过老许,不要对我动心:“你要是爱上我,你就是瞎了眼。”

  也许警告本身就是一种暗示,也许警告只是潜意识里的一个挡箭牌,也许只是推脱责任的借口。禁而不罚,本身就是邀请。

  不想那么多了,我们都是成人,应该学会为自己负责。刀山火海你自己选的,怨谁呢?我想,我不是个好女孩,因为我总有太多借口为自己开脱。

  情人节的街头五光十色,无数表情亲密或暧昧的情侣们搂抱着穿行在大街小巷。我的指间冰冷,恍惚中想起,在元宵的灯展上,杨琼把我举起来看等的样子。曾经我也是一个被人疼爱的女子,骄傲地捧着大束玫瑰走在大街上。那时也曾经娇憨曾经天真,会一片一片地数花瓣……他爱我,他不爱我,他今天会来,他今天不会来……多么纯真美好的傻B年代。

  往前一步是人生

  退后一步是黄昏

  ……

  浮浮沉沉往事浮上来

  回忆回来你已不在

  ……

  任贤齐的 《伤心太平洋》,在街头巷尾回荡。

  许磊抱着我的肩膀。“冷吗?宝贝。”

  我心里一声叹息,闭上眼睛任他的胳膊环抱着不停颤抖的我,这个陌生的城市,这个暧昧的节日,这些形形色色的人……有时我一个人在空旷的大教室里自修一天都不觉得孤独。可是有时,在生病发烧的黎明,在一个人看夕阳的黄昏,在网上潜水到深夜时,会突然疼痛,发现自己早已被寂寞吞噬。

  那种寂寞深入骨髓,铺天盖地。

  有时想要身边有一个人陪,疯狂的,想要。

  想要有一个人可以依赖和拥抱,想要一个关心我的人,可以温柔地告诉我该睡了。

  如果我现在死去,明天世界是否会在意?

  黑暗给人安全的错觉,因为看不到绝望的脸,而温暖的手和皮肤可以带来安慰……就像现在……

  我缩进他的大衣,有着体温的巢穴。看着自己的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我不确定我是否爱他,但眼下我需要这么一个人……怀抱和亲昵让我安静……我知道,有人是在意我的。

  他的怀抱没有杨琼的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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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四章(三十五)



  回到寝室已经很晚,却仍有人没有回来。我睡不着,打开电脑意外地看到了丁鑫在线上。这畜生消失了很久,今天居然出现,难得啊难得。

  “老头。”

  “怎么?”


  “恭喜我吧,我终于把自己处理出去了。”

  “……为他默哀三分钟……什么样的人?”

  我沉默了片刻,有倾诉的欲望。

  我从开学讲到今天,丁鑫听得很专心,但很少说话。我说很多,他说“哦。”

  “哦是什么意思?给点意见啊!”

  “没什么意见啊,你和他又走不到一起去。”

  “什么走不到一起?你怎么知道我们就走不到一起?”

  “没什么,你不是他的人。”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他的人?”

  “你……我知道,没为什么。”

  我看着屏幕,无端地厌倦起来,“不和你废话了,大过节的不去找你老婆跟这儿起什么腻。”

  “我没老婆!”

  我呆了一下,丁鑫的大绿蛤蟆头又一次闪烁起来,“杜韵私奔了,跟陈魁。”

  我第一反应是绝对不可能!“你晕了吧?有你这么糟践自己老婆的吗?”

  丁鑫没答腔。

  我放下电脑直接给杜韵打电话,她的手机是陈魁接的。

  我支吾了几句客套话,问“杜韵呢?”

  陈魁咳嗽了两声,说“她不舒服,先睡了。你回头过来玩吧。”

  靠,这么快就玩同居了!

  我一字一顿地说:“陈魁,你和杜韵是怎么回事?”

  陈魁没说话,停了两秒钟,挂机了。

  我重新回到网上找丁鑫。

  “我可以为你做点什么吗?”

  “替我祝福他们。顺便告诉陈魁小心操作,杜韵身体不好禁不起折腾。”

  “你理智点,不值得的。”

  “我知道,我这么设身处地为西门庆和潘金莲着想。应该算理智的吧?”

  “……”

  “没什么,我已经看开了。”

  “多保重自己,别想了。”

  “无所谓保不保重,早死早超生,哈。”

  我下了线,心里说不出的难过。当初我总觉得丁鑫这狗东西对不起杜韵, 我不止一次见他在网吧和漂亮小姑娘套瓷,打听人家的QQ,逢年过节也是一个场子一个场子地赶,好几次把杜韵气哭了。我整天帮杜韵出主意虐待丁鑫,丁鑫说,将来让他的孩子认我当干妈,什么坏招儿都能学到,上得金銮殿下得劳改队,肯定有出息。我大笑,说好,只要是杜韵的就行,别人的不要。杜韵红脸含笑捏着粉拳说“你们俩真坏!”

  丁鑫私下谈起杜韵总是用一种平淡的口气,有时别人夸杜韵温柔大方,他随意笑笑,“就那么回事儿。”

  不过说归说,丁鑫喜欢杜韵也是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的。我想丁鑫自己也明白,杜韵这样的姑娘是多么难得。我清楚地记得以前丁鑫拿着一张报纸的售房广告深思熟虑的样子:“老婆!老婆!你看咱俩买这么个小户型好不好?”可是明白归明白,他还是坚持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小头指挥大头的单细胞动物。

  可是现在红杏出墙的却是温柔如水的杜韵。

  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不知道他们这一笔糊涂帐是怎么算的。

  许多时候事情不会按我们的想象去发展,因为我们忽视了人的欲望和寂寞。也许杜韵有杜韵的理由,谁又没有理由呢?我还是有点伤心,连杜韵都这样,让我对人类还有什么指望。

  谁比谁好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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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四章(三十六)(1)


  东北的春天也很温柔,悄没声儿地就来了,桃李争艳也很妩媚了一阵。七苑门前紫丁香得风气之先,大片大片地怒放着,花香浓郁招蜂引蝶。文化广场上绿草成茵。大爷大妈们扭着欢快的大秧歌,一把年纪仍有说有笑地眉来眼去。我羡慕地看着他们,偶的感情生活一片空白,虽说由于老许的关系我已经在舆论上被打了个“有主儿”的戳儿。我电脑的桌面是经过处理的央视新闻联播图片:罗京一本正经地坐着,底下字幕打道:"全国高校的同学们注意了!J大无帅男!"这大体可以代表我对本校男同学的看法。偌大的J大,号称中国高校航母
的J大,连个可养眼的观赏性帅哥都没有......我的生活之沉闷可想而知......天不生帅哥,万古长如夜啊......难怪老马经常打着散步的旗号跑到隔壁八十六中学溜达,还不是想老牛啃嫩草?这个灭绝人性的东西!

  老三老四不知道为什么吵了一架,寝室气氛陡然生变。原以为过几天她们自己就好了,谁知梁子愈结愈深,很快就发展得有点不共戴天的意思,我们几个局外人也掺和了进来,劝解未遂,倒是搞得情况愈发混乱。我们每天生活在大战爆发前的阴影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祸起萧墙。

  最令我郁闷的是老马告诉我男生都在传我是许某人女朋友,言辞颇为暧昧。

  “靠!我是谁朋友关他们什么事?吃多了撑的!”

  “无聊呗。”

  “八婆!”我恶狠狠地骂,跟晶晶呆半年学会的粤语全是骂人话。

  我不讨厌许磊,但是我们在一起时,总是难以交流。我喜欢跟他在黄昏的校园散步,在广场陪他喂鸽子,看他在同学面前悄悄把手从我肩头挪开。可惜这样的时候太少。我们见面时他大多西服革履坐在会议室前排,煞有介事地做记录。

  真的,我想,这不是我要的人。

  我经常想起高中时我们班的同学一起春游,那时我坐在杨琼身边,看他端着相机捉摸着光圈和速度,远处漫山遍野的向日葵,蓝色的天空和风,班驳的光影。空气中弥漫花草的香,是种模糊的满足。

  他脸上的汗水亮晶晶,靠在我肩膀上晃啊晃地睡着。

  快下山的太阳,午后暖暖的风,吹着发呆的我,白纱巾在风中飘动。两个人的影子像一双翅膀,仿佛进入魔法世界,时钟慢慢停了下来,爱情带着淡淡的香流动。

  长春现在很温暖了,你那里呢?

  我仍穿着我们一起买的T-恤,图案是米奇,你呢?

  “没有你的城市 到处是孤独

  我像是一个需要拥抱的孩子

  我和我的难过一起睡一起住

  没有你的日子 我没有了幸福

  穿你穿的衣服 穿你穿的鞋子

  穿过每条马路想做你的影子

  看你看过的书 看你看的电视

  想着你沉睡的姿势”

  很想你 很想你的时候

  我在纸上画满许多你的样子 你的样子

  思念是一种痛,我自欺欺人地想,反正他已经远离我的生活,那么,就让我回忆吧。

  不久,非典型行肺炎正式登陆长春。我们开始名义上的封校,没有学生证不得出入校园的教学楼和寝室。但是我们的实验楼是在校外的,所以不能禁止学生出入校园,相对其他校区还是很宽松。

  自习室里面飘扬着浓重的消毒剂的味道,我有一次进门就被呛得咳嗽了一声。大教室里仅有的两名同学脸“唰”地白了,抓起书本一言不发地跑了出去。

  寝室每天洒消毒水。我们戴着越来越厚的口罩,七层的、十二层、二十一层的、二十七层的。最绝的是晶晶老妈,从广州寄了个形状特殊的四十二层口罩过来,我拿着端详了半天,感慨道,“真像个嚼子。”

  我患上网络综合症,每晚十点准时发作,唯一能解决我的毒瘾的就是床头方方的小盒子——我的戴尔笔记本。我每天定时定点上网,电脑放在床头的小桌子上,一开机就很少下床,盖着被子神游四海。有几次选修可也没有去上,老师问“林晓蓓怎么啦?病啦?”老马就说“对,病得卧床不起的。”老师大惊失色道:“发烧不发烧?”

  学生会派了个新活儿——巡校,每晚提根警棍,狐假虎威地跟着校保安科的大叔们在校园里乱转,见到可疑物体就举起大手电筒照个究竟。走到图书馆草坪那些隐秘地点时经常惊起鸳鸯无数,带队的校警老秦很威严地喊,“走走走,别处去!”

  情侣们埋怨着换地方。宁拆七座庙,不毁一门婚,这种行为我很不以为然。不过也没办法,有两次几乎就是在路中间撞上的,我很抱歉对他们说:“对不起,借过一下。”走时也不忘加一句“请继续”。

  没办法,我就是这么善良。

  我在上网时喜欢听Mariah Carey的《HERO》

  It's a long road (这是一条漫长的路)

  When you face the world alone (当你独自面对世界时)

  No one reaches out a hand (没人伸出手)

  For you to hold (让你来牵住)

  ……

  一边听,一边写我失败的初恋和腐败的大学生活,一些与我臭气相投的网友们会在凌晨时分回帖,说着一些只有自己懂的呓语……他们有公务员,有大学教师,有学生,有编辑……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我们都是不太正常的人,尽管白天这些人也许就是社会的中坚力量。我的环境学老师讲过,由于城市的混凝土层把土壤和大气隔离,很多城市所在地其实已经丧失了活性,变成了一片真正意义上的荒漠。“城市下面是永远无法改造的沙漠,这就是工业革命的产物!”老师一脸义愤地讲着,老师是个可爱的女孩,说话非常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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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四章(三十六)(2)


  “We live in a beautiful world ,Yes we do ,Yes we do.”我听着COLDPLAY抑郁的合唱,是的,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美丽的世界里,看上去很美,不要揭开盖子露出荒凉的沙漠,我们可以假装快乐。

  写多了随笔散文我甚至开始尝试写小说,因为看到一个很厉害的老哥也在写,这位老哥也是理工科出身,世事贯通,文字像电报一样简练,煽起情来也是一把好手。小说全卖出去
了——我已做了四年理科人,是一个地道文盲,不懂什么文学,只能用市场来衡量价值——这在我眼里就比那些自居作家而写得只是狗屁的人要强多了。这位哥哥说,“你可以写小说试试,也许会开心一些。”出于对偶像的景仰我开始照猫画虎,开始从事所谓的文学创作。

  我承认自己在文学论坛上只是一个新手,因为从来不和斑竹板斧拉关系也没有给自己准备过马甲,写什么都是绿脸。红绿倒无所谓,讨厌的是总有那么几个自居精神导师的人物在孜孜不倦地教导我,大意是我应该多看看这几位大师的力作,从境界上提高自己,不要庸俗地流于现实。当然这些话都是用马甲说的,我请韦君帮我查了一下IP地址,敢情还是几个挺有知名度的ID。写过什么不知道,反正整个论坛数他们折腾得欢,鸡一嘴鸭一嘴地互相捧。其中一位写床戏起家的作家大妈一本正经地在回帖里说:“该小说的文化内涵和底蕴都有着明显的不足!回帖率高并不等于文章有价值!”然后就开始感慨纯文学的没落和世人的无知浅薄。我诚惶诚恐地看着,赶紧解释说我就是个让应试教育戕害了的无知青年,学理工也没机会接触文学,随便瞎遍了两段和大家唠嗑玩的,您且容我多学习两年。

  回完帖我满怀景仰地开始向前辈学习,学得面红耳赤……不是说性不可以写,但是挂着纯文学的幌子拿下半身说事是不是也忒……我都没词形容她了。靠,当了……还要立牌坊。算了,挺大一把年纪了敢出来叫卖也需要勇气,我就不多话了。

  不幸的是,广大人民审美水平的低下再次激怒了无人问津的文学大妈。在个人消息里大妈就干脆多了,“小样儿的等毛长全了再出来混吧!这儿还轮不着你说话!”我想了半晌,小心翼翼地问:“阿姨,您是不是绝经了?”

  我真是开了眼,原来BBS还有个名字叫丽春院,不写床戏就不能混。原来世界上最贱的不是婊子,是欲做婊子而不得的变态作家。不是谁都有勇气把内裤亮出来给别人看的。您牛,我打不起我还躲不起吗我?

  是夜,我含泪告别了诸位帖友,决定以后再也不上文学论坛来扯淡。我爸说了,“好好的姑娘家,懂得点自重,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

  我连这样的下三滥文学网站都上了,让人知道的话,岂能有脸活在世上?

  悬崖勒马。

  痛定思痛,我毅然决然地回到了现实世界中。上学期尽管高数物理都不算理想,英语还是很有面子地考了个榜眼。学院已经被江河日下的四级通过率吓坏了,对我们这些新生力量寄予了无限的期望,凡是期末英语过85分的这学期全可以提前参加四级考试。按此规定,我们屋有一半可以报考四级了,基本上算全院最牛的一个寝室。我兴冲冲向老韦报喜,老韦的声音听起来很疲倦,不知道是不是在B大被纯数学摧残的,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已经发了一堆牢骚:

  高人太多竞争太激烈每天就睡四小时什么的,末了,说:“我现在背单词呢,等非典过去了就去新东方报个班,看看能不能出去,国内实在是太没前途了。”

  “考托?考G?"

  “都考,我想到英国去。现在看来我必须出国了。”

  哦,我讪讪地笑笑,“那你忙吧,不打搅了。加油!”

  放下电话我一肚子晦气,骂了一声“靠”,我不是骂韦君,可我得骂这么一声。

  那几天我都没睡好,其实像我们这些被应试教育摧残习惯了的人真的适应不了自由,早些天我就觉得底虚,玩起来也很有负罪感。前天我在自习室遇到了忙得几乎要手脚并用的老四,丫头一见我就手忙脚乱地遮遮掩掩,其实我早看到她在背红宝书。我笑笑走了过去,心里有点疙疙瘩瘩。

  冷静下来想一想,我真挺禽兽的,每天昏昏噩噩不思进取,现在连老韦都把我甩多远了——老韦抽象思维强我承认,但他的英语之烂那是有目共睹啊!当年口语课上的老韦虽然永远听不懂外教在叨咕什么,他的叨咕叨咕的山西外语也绝对能把美丽的女外教说得一愣一愣的。两人在艰难的交流中竟培养出一段暧昧的感情,后来我们的外教被山东一家中学聘走,还发E-MAIL给我们说记得韦君,我为韦君写了一首词:“我住山西头,君住山东头,日日思君不见君,共望大山头。”

  韦君承认,他出国的动力有一定部分来源于高中受的刺激。

  说起出国我就不平衡,上高中时我们班就出了仨,其中一个不学无术的傻B后来到了剑桥郡,老追着我们狂吹他要去剑桥如何如何。一时间搞得众人都很窝心,私下总骂,去个剑桥有什么好吹的,又不是上了人家的大学,你充其量就是在人家那儿住两天给人送外汇去了。剑桥要不是大学牛其实也就是个小郡,连个市都不是,进个县城就把你美死了?小眼薄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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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四章(三十六)(3)



  我承认有吃不到葡萄犯酸的因素,其实不止出国,人和人的起跑线本来就不一样,同样是高考,北京上海的分数低得令人发指,平等不过一则自欺欺人的谎言,我们这些站在金字塔底层的人只有两个选择,闷不吭声地上去,或者站着不动骂娘。

  撇下出国不谈,在国内能有多大发展?我合计过不止一次,当初上学时受舆论误导来学环境,以为自己将是下个世纪最抢手的人才。谁知上来才知道抢手的是机械汽车热能什么的
,我们的专业居然和地质勘察放在一起,合着人家都爱要会挣钱的,我们这些城市清洁工在招聘会上打折都卖不出去,女生就更是等而下之只能给男同学们打打下手。咱自己的条件呢?也就一般,长得还算秀气,在J大这种荒芜之地勉强能打出个名号还得是理工学院,放到艺术学院那种美女云集之地只怕立刻就掉进人堆失踪了。J大是农家子弟居多的综合性大学,步杉菜之后尘嫁入豪门的梦想也被周围纯朴的哥哥弟弟们打破了。现实是残酷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要奔小康还得靠我们自己。我坚决不当笼中的金丝鸟,要靠双手打造一片天地!等我将来有了钱,养他二十个帅哥四十条狼狗,谁管得着?!

  “可是你养那么多小白脸多不好管理啊?”老马表示困惑。

  “不是还有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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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四章(三十七)(1)



  以前有一故事说,一只笼养的鹦鹉某一天找到机会越狱了,主人很伤心却也无可奈何,只好把笼子挂阳台上缅怀。孰料几天后丫自己又飞回来了,一边拼命在槽儿里找食吃一边叫:“回家啦,回家啦。”

  其实很多时候,人比这只犯贱的鹦鹉也强不到哪去。高三那年我累得不行了的时候就对杨琼说,“妈的没法混了。孙子才考大学呢!”过一会儿他再回头看到埋头狂学的我时就忍
不住笑,“这孙子……”那时候学校狠啊,借加强管理为名千方百计折腾,分快慢班,实验班,试点班,提高班……班里再不时换换座位,搞得人心惶惶,一有风吹草动就狂找关系,比着往领导家里送东西。

  那架势哪是拿我们当学生啊?分明是一屋子小摇钱树!大学也不过如此,上次看报纸,有关方面明确表态:要把高等教育向产业化发展。郁闷啊!还嫌不产业呐?已经一十足的商业机构了!算来全长春除了一汽就属J大带动的就业机会多了吧?没有我们这批莘莘学子东北的失业率又得翻翻儿了吧?看看后勤那群强盗,一瓶矿泉水,我在校外超市买也就一块钱,在校内卖过两块二。服务态度还贼恶劣,动不动板起一张臭脸,“我们是为学生提供方便的,嫌贵上别家儿去!”靠,你倒是打开校门让人家进来促销啊!你以为谁想看你啊?

  牢骚归牢骚,生活一如既往地进行着。现在的我浪子回头,悬崖勒马,重新开始了一天十六个小时的苦读生涯,并在床头悬挂字幅:“书中自有颜如玉”聊以自勉。许主席对我的转变十分赞赏,并自愿陪同辅导,低声下气地十分乖巧。学了半个月,他说要带我放松一下,我俩一起去逛街。街上明显冷清了,但好吃的都还在。一路上经过无数让我动心的小店:胖丫糖葫芦啊,翠花炸豆腐串啊,还有路边大爷烤得香香的金黄的地瓜啊……让人甚是心驰神往。

  许同学不断地推荐着各种香气诱人的小吃,要不是我目的明确还差点被这厮的小恩小惠收买了。不过他也有弱点,一到卓展就草鸡了,麻着爪进不是退不是一脸拘束像个小村姑,局促不安只想去看小电器。在我看来这倒是可以原谅的,卓展实在不属于学生的消费层次,连老马那种腰缠万贯还常闹经济危机的月光女神都不敢轻易逛这里的专柜,还给这儿起了个名字叫“励志楼”,即一看商品标价就会让我们立志图强,发奋赚钱之意。我敢隔三岔五进来的勇气全仗着脸皮厚,干转不花钱之流。那天换季促销,全场打三折,我抢到一件艾格的小衫,兴奋得两眼放光。付帐时老许在一边期期艾艾地看着,也不发表意见。我问他,“好看吗?”他就苦着脸点头。我心里忽然一沉,只顾着自己高兴,忘了老许是贫困生的,他父母都务农,还有一个上高中的妹妹,经济负担很重。吴宗宪说:“我喜欢看女孩逛街的样子,却痛恨她们刷卡的嘴脸。”眼下我这副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嘴脸想必是老许所痛恨的吧?

  中午我们到联合书城逛了一圈儿,长春的书店还是很有名的,而且态度极好,不买也可以可着劲儿地看,以前我一个人来的时候喜欢抱着书坐在书架旁的小休息台上看到头昏眼花,尽兴后再取两本精华带回去。闻着清新的书香,摸着崭新的书页,那种感觉非常之爽。今天是周末,人还挺多的,休息台全被人占着,我取了一本站着看的十分投入,左脚酸了就换右脚,右脚酸了再换左脚。许磊上上下下绕了几圈,拿起几本翻翻又都放下了,他平时好象没有看课外书的嗜好,我印象中他床头除了课本就是几本《中外名政治家传记》之类的了,这类书我是打死也不动的。

  呆了一会儿他开始沉不住气,“咱们走吧?”

  “等会儿等会儿,马上。”

  没两分钟又来唧唧歪歪,“好了吗?”

  我正看得投入时被打断,感觉像身边飞了只苍蝇一样闹心。我沉着脸把书拍在柜台上付了帐,心想真是瞎了眼,怎么把这个东西带这儿来了?

  出门后他还没有觉察到我的情绪有变,一厢情愿地介绍对面一家很有名的火锅店,说料很好真的很好。我随着他进去,他很殷勤地帮我夹这夹那,我一言不发地吃,吃到一大半时我借口上厕所到台上把帐付了。老许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地方做错了,惴惴不安地看着我,见我掏钱立刻飞奔过来抢着买单,我“啪”的一声推开他的手,动作很大。

  老许看着我,怔了。

  回去的路上老许明显沉默了许多,我心里也觉得闹得慌。好好的,这成什么了?回到七苑楼下我拉着他的袖子,“你等等。”飞速上楼把自己穿嫌长的那件大衣拿下来,“谢谢你陪我这么多天,这衣服我穿不了,白放着可惜的,给妹妹寄过去吧?”

  老许脸隐在黑暗里,看不清表情,只听到他的声音,因为努力让自己显得从容反而有些做作,“晓蓓……谢谢你,我心领。但我怎么能要你的东西呢?我什么都给不了你……可是你要等我啊,你等我,我会为你……”突然他俯下身来,在我额头轻印一吻。

  我傻在原地不知说什么好,嘟囔了几句客气话反而听起来很疏远。夜风中我黑色的外套鼓得满满,像一只呆呆的傻鸟。人说良禽择良木而栖,我只道好男人已是女人的白日梦,谁知天无绝人之路,竟给我留下全世界最后一个纯情少年。是该冷酷到底?还是安身立命去找一个有大饼和老公的地方安度晚年?神啊,请给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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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四章(三十七)(2)



  回去收衣服时我意外地在箱子里摸到一个硬物,掏出来看是一只打火机,ZIPPO的飞行系列纪念之一,我回送他的圣诞礼物--那条手链实在太贵了,让我汗颜。

  还礼的时候我在淡银的信笺上写了两句诗:"感君千金意,惭无倾城色。"他一把将纸条塞进口袋,湿湿的掌心捧着我的脸说,"傻姑娘,你就是我的倾城绝色,我爱你。"


  月光下他长长的睫毛,足以让我流连一生的痴情。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年轻的誓言,有多少可以信赖?

  银灰的金属外壳在月色中散发诡异的幽蓝灵光,这是杨琼的最爱,一直使用到底,分手那天落在我家,他没来取,我也没去送。坚硬冰冷的打火机握在手里只觉得冰手,却终于握出了一手的汗。

  “……不想再问你,你到底在何方?不想再思量,你能否归来么?想着你的心,想着你的脸,想捧在胸口,能不放就不放……

  One night in Beijing ,我留下许多情。”

  暗夜的歌声渐行渐远,我把平摊的手掌慢慢倾斜,看它一点点滑落,滑落,终于啪地一声坠入黑暗。

  十六岁时,爱上一个人,以为自己会嫁给他。

  现在我也不过十九岁而已,十九岁,已经无力去相信爱情。

  我靠在楼顶的水泥墩子上,忽然全身瘫软。我累了。

  拨通许磊的电话,“老许……你在哪儿?我……”

  老许听起来很为难,“我在开会呢。辅导员临时通知的……全院的班长全在的。”

  “一会儿能完吗?开完出来好不好?”

  “一会儿还有个党支部会……”

  我摔上手机翻盖。

  “靠!”

  用熊猫的话说,我是一个地道的事儿妈。尽管我年龄不大,还不够做谁的妈,长期以来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奋斗方向。上大学前大学就是我的方向,上来以后发现不过尔尔。但还是不吸取教训,继续寻找一个生活的理由。也许这些理由在别人看来都是很愚蠢的,就像我们看一头猪,也许它也努力想搞明白自己生活的目的,但我们知道它就是用来炖粉条的,可是它不知道。

  我妈给我的最低要求是考上硕士研究生,为此他们两口子可以吃糠咽菜砸锅卖铁,至于学什么她倒无所谓。这个糊里糊涂的要求就成了我的长远目标,我的近期目标是尽快卖字,挣点路费好在五一出去玩一趟。我用学习填充自己的空虚,学习确实会带来快感,郁闷时与其依赖一个危险的肩膀,不如去做微积分忘掉心里的伤。在阳光明媚的时候我的心情多半是好的,会想一些积极向上的东西。比如晶体光学,比如实验报告,比如事业,比如未来,只是能让我驻足的东西实在太少,有一次一个江南的网友向我描述乌庄的样子,听得我只想赶紧去租一条船漫游江南。但也只是三分钟的热度,我一直清楚地知道,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需要怎样的努力才能有资本在未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杜韵给我打过一次电话,电话里的她沉着冷静像个大姐姐的样子,说要走了,找到工作了,向我道别。

  “是么?那你保重,一路顺风。”

  “晓蓓……”,杜韵的声音变得忧伤,“丁鑫好吗?”

  “他挺好的,找了个韩国妞泡着,我还指望他拉我一吧呢。”

  杜韵没说什么。

  韩国妞纯属胡扯,是丁鑫自己瞎编的。

  我听丁鑫说,杜韵的工作是陈魁他爸安排的,在一家制鞋厂不知道干什么。我听得几乎把下巴掉下来,“她不是学勘察的吗?”

  “是的,学勘察的女生不好找工作,她一个本科生也没什么特长。也好,本来纳鞋底就是中华女性的传统手艺,好歹是份正经工作。”

  丁鑫一边说一边笑,“妈的,四十岁以前绝对不结婚!等老子事业有成了,凭我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我赶紧打断他,“是是是,你就是人称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树梨花压海棠,人称J大小淫虫的丁鑫是吧?我吐啊吐啊的也就习惯了。”

  我想,丁鑫不是那种儿女情长的人,尽管他的个人资料现在写的是:“昔日的爱情,已被格式化;现在的爱情,该页无法显示或暂时不可用;将来的爱情,内存严重不足,请关闭部分程序后重试……”看着是一副我心依旧的样子,但要说到守身如玉,就凭他?还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事实上他也并不避讳,他告诉我,现在还是有床伴的,是个老留学生,比他大几岁。

  “唉,不和你说了,再把你给教坏了。”

  我心想,他妈的你这种人就应该被踹。

  这两天正开招聘会,我上校园网一查,看到无数姐妹们的血泪控诉。用人单位的偏颇,同学的歧视,老板的骚扰……看得我心里一寒,靠,怎么都到这地步了?

  不行不行,我得做准备了。要不然下半辈子岂非要喝西北风过日子?风花雪月的事权且放一放吧。

  我这么物质的女人,当然不想挤进失业或待业青年的大军中。我想要华居美服想得理直气壮,上小学时我妈经常对我“洗一次碗给五毛钱”这类充满创意的建议惊讶不已。我爸总教育我小小年纪不要耽于名利。

  其实我对名不感兴趣,就认得利,见钱眼开是我的一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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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四章(三十七)(3)



  我不喜欢学习——课本上的知识,但是我很早就认识到了钱这个好东东的无限魅力,也明白用知识换资本是我最好的选择,所以我无怨无悔,寒窗苦读十余年,只因书中自有黄金屋。

  面包与爱情,我永远不假思索的先选面包。


  爱情只要有荷尔蒙就能分泌,没有面包就没有荷尔蒙载体。推论是:没有面包,爱情会饿死的。

  反之则不然,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的财迷不下于我的花痴。

  我剪掉了长发以示自己发奋图强的决心。在理发店看那千丝万缕一把把掉下来时,心里有受虐般疼痛的快感。它们曾经是我的宝贝,彼时我一丝不苟的爱护着它们,洗护都很到位,所以我的头发很好,乌油油的清爽无比,深得伊人的喜爱。只是我的头发太硬了,做物理实验时测头发丝的直径,我的数据最大,老师笑,“怎么这么粗?头发硬的女孩子厉害啊。”

  头发硬的女孩子厉害?也许,我妈曾说,虽然她的宝贝女儿已经长得花儿似的了,她还是觉得如果我是男孩会更合适一些。可能是眉毛的缘故吧?微浓而且有明显的眉锋,好在有一双看来清澈见底的眼睛和微微上翘的睫毛,才掩饰住那眉锋的锐利。从小我就是争强好胜的人,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乖巧的小女生。我小的时候身体发育极慢,一直是全班个头最小的孩子。一个小不点儿要维护自尊需要比常人更大的努力吧?总是有淘气男生抢走我的帽子,在他们的手里传来传去,总是有人尖声打着呼哨,给我起难听的外号——每个外号前都必加一个“小”字。连数学老师都习惯地对站在黑板前手足无措的学生说,“白长那么大个子!让小豆豆给你讲吧。”这时我其实非常愤怒,谁是豆豆?我不叫豆豆啊!

  初中时看到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我如获至宝地抄下:“我承认我比你们矮一个头,但是如果你们因此而嘲笑我,那么我将砍下你们的头,消除这个差别。”

  我的偶像是拿破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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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四章(三十八)(1)



  那时我从不允许自己落后于任何人,考试成绩,各科竞赛,演讲辩论,兴趣小组……在迷上篮球前我经常放弃午休,一遍遍在校园角落那架紫藤花下徘徊,一遍遍编织我的小论文,我的广播稿,看我喜欢的杂志《读者文摘》,《我们爱科学》和郑渊洁的《童话大王》,所有老师都深信我是个异常早熟的孩子,所以我小学没毕业时,已经把那篇金博士的《我有一个梦想》背得烂熟于心。我深信自己异乎寻常,来到这个世界上有着非同一般的使命。只是体育课是我永远的难堪,因为个子太小,我从不能在四百米跑中达标,不管我发狠地在放
学后绕着操场后跑多少圈。我的体育老师在一个黄昏静静地看我在操场上奔跑,然后他走过来,说,“回家吧,挺晚了。”

  我不记得是否在老师面前哭了,但是我以后的体育成绩都顺利通过,虽然确实是达不到标准。有一次韦君他们几个小男生起哄,说老师包庇我。我红着脸, “没有。”

  “没有?那你厉害的话你去爬理工大的软梯啊!你要是能爬上去我们就说你没有。”

  理工大的体育场上都是很大很大的大孩子,他们忙碌地走来走去,没人注意到我们。我握着齐胸高的软梯末端,心里颤颤的……怕……回头看他们都挑衅地看着我,一股说不清滋味的气涌上胸口,我攀上铁梯,立刻感受到它随我的身体动作不停地摆动。会变形的软梯远比一般的梯子可怕,因为没有稳定的落脚点,我根本估计不到它下一刻会扭动到哪里。

  我的动作凝固了,我希望有人喊我下来,有个台阶可下,那我就不用这么担惊受怕。

  但是没有。

  我没有退路。

  我一点点地适应着它,用身体感受它摆动的规律,我的手快要捏进铁链里去了,因为双脚随时可能悬空。这是一个缓慢而奇妙的过程,在最初几格我爬得很慢很小心,但是当我逐渐适应之后,这就成了一个没有悬念的游戏。我开始发现技巧,虽然我很慢,但是很安全。

  我的速度一点点加快,终于我抬起左手,触到了那原本遥不可及的顶端——那在下面的小孩看来几乎是伸在云彩中啊!那一瞬间胜利的狂喜溢满胸怀。

  当我下来时他们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可是我不怎么介意,这是我自己的胜利。

  从此我爱上攀登。

  在东摸西爬的日子里我和熊猫一样保持一头利落的短发,不然爬墙头太不方便了。后来我为一个远去的男孩子重新蓄起长发,希望他能注意到。熊猫笑我“野百合也有春天”。

  野百合当然有春天,只是花期短暂。

  走出理发店我摸着一头菲薄的短发冷笑了,杨琼,我和你就这样了喔……

  爱来爱去没了发明,灯火惊动不了神经,有时爱情徒有虚名。

  老许显然不满意我的新造型,总抱怨说,“你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

  管得倒宽,你是谁啊?

  我已经懒得去想老许和我的事了,我们现在出双入对,自习室里有我就有他,但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不再憨憨地对我傻笑,我的心事也很少告诉他。在心里,我们俩的距离有一万光年。

  上次在情人节的夜里

  那天他说要出去买衣服,我说“哦”。

  “陪我去可好?”

  “没心情。”

  他很不高兴,“那我叫傅萍去好了,她很会讲价。”

  我回头待笑不笑地看他一眼,“请便。”

  许磊忿忿,我等他受不了我拂袖而去,可他就是不走。

  关于傅萍的历史问题我懒得提了,上次在他寝室一个小妹妹打电话来,老许含糊了两句混过去了,还自以为很机警。打着哈哈对我说,“以前的同学,唉,真烦呐。”

  我面无表情地打着星际,以前的同学要是个个都能叫出“磊磊哥哥”这么肉麻的字眼,我就把脑袋借你当球踢。

  我得承认,我是故意的。

  老许喜欢坐在那些他“主持并召开”(原话,他自己说的)的会议上顾盼生姿,积极踊跃地发言,煞有介事地总结,讲毫不幽默的笑话来活跃气氛,未来村支书的气质暴露无疑。

  村支书就村支书吧,看看台下多少有志青年在敬仰地望着他啊!

  我的革命情操还有待陶冶,一到这种场合呵欠打得能露出牙肉,一会儿就睡过去了。尽管事后我极尽谄媚之能事地恭维老许有做村长的潜质,他还是用愤怒而无奈的眼神往死里看我。如果目光能杀死人的话,我早死了一万次了。

  “看我干吗?人家都认错了……”

  “你一点都不支持我。”

  “我觉得政治是肮脏的代名词……不是不是你不是,我是说他们。”

  “你写的东西我篇篇都看,可是要你给我做点事这么难……”

  我无语,我不想触及这个话题。

  杨琼喜欢在书上做眉批,不长,一两句,却是画龙点睛。回味时有余香满口。

  而他,总是把我递到眼前的杂志敷衍地看几眼,然后问我有没有时间替他写个材料,“学院非让我申请个优秀学生,唉,领导都说了我也不好推,真是麻烦啊!”他做出无奈的样子,我反感地看他一眼,他越发来了劲,摇头摆尾做出副盛情难却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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