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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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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52楼] 评论人: 樊晓英 查看评论专辑
举世罕见的问题:
一是、所有指控,没有物证,全是口供;
二是、主要口供,前后不一,相互矛盾;
三是、所有证人,全有污点;
四是、主要证人,全部在押;
五是、贪墨直证,全是孤证;
六是、所有孤证,全由老婆来旁证;
七是、所有老婆旁证,全是书证和视频;
2013/11/22 23:37:13
[51楼] 评论人: 樊晓英 查看评论专辑
最公正的法官:说房子是你的就是你的,不需要法律文件;
最蹊跷的贪官:数十年前贪,官越大怎么会越不贪;
最特色的证人:杀人犯、叛逃者、行贿者;
最充实的证据:一个电动车,一块非洲肉;
最凄凉的揭发:老婆揭发丈夫,还喜笑颜开;
最霸气的公诉人:“拒不认罪,必须严惩!”;
最苍白的公诉:“我的证据只有口供,就是充分”;
最据洞察力的人:媒体——未审就已定罪;
最高兴的人:真老虎;
最伤心的人:老百姓;
最令人期待的结局…….第一次为一个失落高官心疼流泪…..
2013/11/22 22:18:12
[50楼] 评论人: 随心所欲 查看评论专辑
:“‘九五’时期我市固定资产投资以其超前的思维,独特的开放意识,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顺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取得辉煌的成就。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是建国以来我市投资总量最大的时期。”这一时期“实现了城市发展空间的大飞跃,高科技信息产业投资的热点初步形成,一大批骨干项目相继投产,技术改造硕果累累,住宅建设产销两旺,人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五年的投资建设,给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历史性巨变”。(文章来源《****时代造就北方的香港大连》2010-03-07 17:51:54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大连市区过去有200多万人,经过城建改造,有100万人已喜迁新居,有45万人并没有花钱完全靠政府补偿也得到新房。连续几年大连将市区近百家污染企业迁至郊区或者关闭,这笔庞大的建设费用和职工安置费用就是靠城市土地不断增值解决的。
2013/11/22 16:14:46
[49楼] 评论人: 老马裴浩林 查看评论专辑
薄熙来虽然还不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甚至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但是他确实是三十多年来在“官场”中难得出现的一位既全心全意为国家、民族利益着想,又具有相当的工作能力的“工作狂”。
薄熙来所做的,不过是想纠正一点邓小平的错误,实施一点毛泽东的本意。但是,几个置国家、民族根本利益于不顾,唯恐失去既得利益的人,设计灭杀了薄。
有一首诗说得好:“有些人死了,但是他们依然活着;有些人虽然活着,但是他们实际上已经死了。”
薄熙来在牢狱之中,虽然心灵上受着煎熬,但是想起老百姓的心里还装着他,应该得到欣慰了;而那些造狱者在欢庆“胜利”之后,听到老百姓的诅咒,会所怎样一种心情呢?
2013/11/18 12:53:21
[48楼] 评论人: 老马裴浩林 查看评论专辑
[34楼] 评论人: at6503 查看评论专辑
极左和极右是分裂、毁灭中华民族的两大祸根!
这两者分别代表着改革开放以来这三十五年中的既得利益集团的两大派——腐败的红色权贵派(极左),腐败的自由新贵派(极右)。
极左妄想继续维持让他们富且贵的现状。
极右只想攫取更大更多的政治利益,以取代红色权贵派。
这两派都在利用人民谋私利,全然不顾中国的现状、人民的现状,更不管中华民族的未来!
无论极左派极右派,都不能容忍薄熙来在重庆的政治实践。他们一定会抓住薄熙来的弱点和把柄,然后联手毁灭他。
消除了薄熙来的威胁,接下来,应该是极左派与极右派的你死我活的争夺大战了。
无论哪一派胜利,美国都会乐观其成!因为,中国会因此而分裂、而动荡、而停止不前,甚至倒退!
2013/11/4 5: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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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说的“极左”与“极右”是一家。如果你还认识不到这一点,还是先弄清楚的好。
2013/11/18 12:52:03
[47楼] 评论人: 方知 查看评论专辑
他是传奇,并将继续续写传奇!
2013/11/11 0:02:01
[46楼] 评论人: 松涛石 查看评论专辑
历史一定会真实地记录一切发生过的事实。
2013/11/7 10:52:37
[45楼] 评论人: 随心所欲 查看评论专辑
近年来,下马的高官许多。近三十年的升官之道怎么走,有一点是必须的:讨好上级、与更大的官结缘。其他的如资格、政绩等都是辅助条件。这就需要有钱,工资那两个小钱是远远不够的,就形成:贪污受贿——行贿——生官——贪大污——行大贿——升大官,只能是当更大的官才能更好的掩饰以前的贪污行为。铁道部的部长需要给谁行贿,就值得深究了。
2013/11/7 10:44:48
[44楼] 评论人: lee6218 [资深评论员] 查看评论专辑
确实如此,一个稀缺的能干的实干家。
2013/11/6 12:32:37
[43楼] 评论人: yupanquan 查看评论专辑
高官们的身上都穿有层层厚厚的护身符,被剥的如此一丝不挂,全系另外的原因得罪了一个阶级,绝非肇因与贪贿赂滥;如今有多少高官敢指着这个赤身裸体的人说“我比他干净”?
2013/11/5 21:04:03
[40楼] 评论人: tonygu [资深评论员]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赞同楼下,不过是求仁得仁,薄可以无悔了。
2013/11/4 12:45:13
[39楼] 评论人: 大浪淘沙 [资深评论员]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当代社会的政治家,如果迷恋人治,轻视法制,将一事无成。
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有一个观点被人们记住了,这就是“法律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但还有一个观点被人们忽略了,这就是“法律维护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禁止统治阶级中个别人的任性行为”。
玩弄法律者,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远见有胸襟有作为的政治家,不应当把法律当做治人的工具,而应当把法律当作治世济人的工具。
2013/11/4 12:38:02
[26楼] 评论人: 77298312110 查看评论专辑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2013/10/27 14:58:02
[25楼] 评论人: 77298312110 查看评论专辑
听说别墅的产权人是前中央台主持人姜丰。
2013/10/27 14:52:16
[24楼] 评论人: gz3hua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①别墅不是罪犯薄熙来名下,能任意“买下”?②不是薄熙来名下,就一定不是薄熙来资产?!
2013/10/27 6:43:50
[23楼] 评论人: 沙子 [资深评论员]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21楼] 评论人: gz3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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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糊涂虫 讽刺成功不成功你肯定没水平判断的 为什么?因为你连人家在运用曲笔讽刺也看不懂 何谈进一步的判断讽刺成功不成功?
2013/10/26 19:20:36
[22楼] 评论人: mikezc123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这是一件分水岭意义的大事。我觉得,要我相信兔子事实上已不可能。
2013/10/26 17:48:15
[21楼] 评论人: gz3hua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明明是你们逻辑错误,明明是你们讽刺不成功!
2013/10/26 17:39:16
[20楼] 评论人: 沙子 [资深评论员]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他是俺心中的偶像 人就要以他为榜样
2013/10/26 17:33:15
[19楼] 评论人: 沙子 [资深评论员]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15楼] 评论人: gz3hua 查看评论专辑
13楼,花钱买下,能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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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个糊涂虫 讽刺也看不懂。
2013/10/26 17:31:43
[18楼] 评论人: 龙少云飞 [资深评论员] 查看评论专辑
“他是一名走到哪里都能够敏锐地观察到哪里存在的问题的人,他是一个走到哪里都能引起人们热议的人,他是一个走到哪里都会为那里的人民立功劳的人。他是一个思维敏捷的思考者,是一位脚踏实地的实干家。他是一个心里装着百姓的好领导。”对此百姓很认可,可如今已不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时代了,没有组织的百姓是没有力量的,伤害百姓可以,危及到利益集团就得死。让人感慨啊,时代真的是变了,是非标准也变了。这是一个权力与资本横行的时代,不讲良知与天理,伤天害理的事人民得被迫接受,可悲的是底层的人民无路可走,其实也无处可逃。
2013/10/26 17:13:08
[17楼] 评论人: 我们相信未来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他也同林彪一样,成绩归成绩,錯误归错误,罪恶归罪恶!功劳与罪恶都是明摆着的。"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
他同林彪一样,"罪恶"的背后还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鬼事"。又有谁肯去下功夫探索这些"鬼事"的奥秘。
2013/10/26 16:50:14
[16楼] 评论人: sqllfw [特别贡献] 查看评论专辑
第三楼的【球人灯塔】好天真,应该也有四十岁了吧,其幼稚程度让人难以置信。
2013/10/26 7:37:20
[15楼] 评论人: gz3hua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13楼,花钱买下,能叫“没收”?
2013/10/26 6:14:42
[14楼] 评论人: liujie766 查看评论专辑
政治败北者
2013/10/25 23:37:31
[13楼] 评论人: 溺水之鱼 查看评论专辑
为了平息众议,建议中国财政拨一个亿将别墅买下,再予没收。
2013/10/25 20:04:45
[12楼] 评论人: gz3hua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没听说过薄曾经有多伟大,楼主所谈,也感到并不令人“被感动”。
2013/10/25 17:51:58
[11楼] 评论人: 球人灯塔 查看评论专辑
对薄粉而言,不是另立一派,而是转而支持习总!
2013/10/25 15:39:06
[10楼] 评论人: 球人灯塔 查看评论专辑
稳定,稳定压倒一切。在稳定的环境中,近平主席才有可能推行更大力度、更彻底的改革。
2013/10/25 15:37:26
[9楼] 评论人: sqllfw [特别贡献] 查看评论专辑
邪气盛行,正气不生。好人难做,坏人得瑟。这样下去,谁会是这个朝代的终结者?谁会是重新书写历史的人?谁会扬天地之正气?谁会给人民以希望?只要正义还有存在的必要,只要公平还是大多数人的追求,这个案子就还没有画上句号。这个人不平反,中国没有未来,这件事不翻案,后代没有历史。可以确定,将来替薄熙来报仇的人,不在官方中产生,就要在民间产生。
2013/10/25 15:24:47
[8楼] 评论人: 做一个真正的人真好 查看评论专辑
爱戴他,痛哭中,无助啊。
2013/10/25 14:53:34
[7楼] 评论人: 布谷鸟 查看评论专辑
权贵资产阶级中的开明人士,30年不世出。
2013/10/25 13:36:19
[6楼] 评论人: 樊晓英 查看评论专辑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他上诉并不是为了胜利,而是向全国人民表白他的清白。
2013/10/25 13:09:10
[5楼] 评论人: 润林青 查看评论专辑
壮志未酬身先死 长使英雄泪满襟!
2013/10/25 12:47:11
[4楼] 评论人: a581206b [资深评论员]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说功德还有什么用?
我们不能让英雄白牺牲,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把多如牛毛的腐败官员,顺藤摸瓜,对号入坐地统统揪出来才是正事!让英雄于敌人同归于尽方显英雄本色!
把当今大大小小的腐败份子揪出来,并给于法律的严惩,把坏事变好事!才是民族的一大幸事,何必对一个人的得失斤斤计较!
2013/10/25 12:30:12
[3楼] 评论人: 球人灯塔 查看评论专辑
看来老大中的老大没有见到我对该案的那篇建议。也许是天意吧!
2013/10/25 11:05:58
[2楼] 评论人: 球人灯塔 查看评论专辑
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2013/10/25 11:02:55
[1楼] 评论人: wysh121 [资深评论员] [特别贡献] [百强评论] 查看评论专辑
好文章!其实他也是一位政治家。不是么?记得叮咚在他的博客中说B所提倡的,不仅仅是他会的,别人也会搞的,也即他是政治探索上的马前卒而已。可悲的,只顾治政,而不顾及自家,只顾大事,不顾及细节。
2013/10/25 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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