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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 从欧美对华电动汽车关税看欧美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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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8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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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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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季度,美国新政府决定对几乎所有国家进口到美国的大多数商品征收高额关税,公然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全球经济受到震动。虽然许多人对政府前所未有的关税规模感到震惊,但也可以将其视为美国持续背离基于多边规则的贸易治理的最新升级。这与欧盟的贸易政策方针形成了鲜明对比,尽管经济和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但欧盟仍然更加坚定地致力于多边主义。本文以 2024 年欧盟和美国对中国电动汽车 (EV) 征收关税为例,探讨欧盟和美国贸易政策的差异及其对全球贸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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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税率与适用范围

欧盟与美国在关税措施的设计上存在显著差异。

欧盟委员会于 2024 年 10 月正式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反补贴税。税率根据调查所认定的补贴程度进行差异化设定,并分为三类:中国境内具体企业(分别适用企业个体税率)、积极配合调查的其他企业(适用较低统一税率)以及未配合调查的企业(适用最高税率)。这一做法欧盟实施有针对性的补贴调查与应对。

相比之下,美国在 2018 年已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 25% 的关税,并在 2024 年 5 月宣布将该税率提高至 100%。该关税不区分企业补贴水平,适用于所有中国出口至美国的电动汽车。同时,美国还对供应链其他关键环节(如电动汽车电池、关键矿产、铝)加征关税,形成系统性的产业链关税壁垒。
法律程序与合规机制

在法律程序方面,欧盟与美国的政策体现出不同的制度特征与合规路径。

欧盟的调查源于欧盟委员会主席于 2023 年 9 月提出的有关对部分进口电动汽车价格合理性的关切,并于 2023 年 10 月正式发起反补贴调查。整个程序历时九个月,涵盖信息收集、初裁公布、企业反馈、磋商以及成员国投票批准等环节。值得关注的是,欧盟与中国政府仍在就替代性解决方案(如价格承诺)进行磋商,显示出其在执法透明性与谈判灵活性上的并重。

美国则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于2018年起对中国商品施加关税。尽管2022年相关关税原定接受审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决定维持并于2024年进一步上调税率。在此过程中,相关政策调整未设立企业反馈或追索机制,也缺乏公开的税率评估标准。这种做法反映出美国近年来更倾向于以单边贸易工具推动其战略目标。
政策目标与制度逻辑

欧美关税政策的差异,不仅体现于法律基础,更反映出其制度目标和政策取向的不同。

欧盟征收反补贴税的核心逻辑在于打压中国电动汽车市场增速。随着中国电动汽车在欧洲市场占有率的快速上升,欧盟希望确保其市场机制不受补贴的扭曲。考虑到中国市场对欧洲汽车制造商具有高度战略意义,中欧双方也试图在执行贸易措施的同时,避免激化双边摩擦,保持规则下的均衡竞争。

美国方面,其关税政策更侧重于通过贸易手段实现广泛的战略和产业目标。虽然官方理由仍以维护技术安全与知识产权为主,但政策制定过程本身已超越传统贸易补贴调查范畴,体现出其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高度绑定的特点。

法律程序

欧盟一方面强调其政策“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另一方面却不断扩展本身的解释范围,对中国企业实施“有罪推定”式的补贴认定。

    欧盟反补贴调查中的所谓“补贴”,往往将正常的产业扶持政策、基础设施投入、贷款便利等一并归入“扭曲市场”的范畴;

    然而,欧盟本身亦存在大量对本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政补贴、购车退税及绿色基金支持,这在逻辑上与中国所做之事并无本质差别。

这体现出欧盟对规则的“选择性适用”:当规则可以为己所用时则高举多边主义旗帜,当不利于本地企业时则频繁以“扭曲竞争”为由限制外来者。这种规则的双重适用,不仅削弱了其制度公信力,也加剧了全球南方国家对西方主导贸易体系的不信任。
以“补贴”为名,掩盖市场恐慌的实质

在当前的电动汽车技术竞争中,中国企业凭借产业链完整、规模效应强、技术进步快,已经具备全球竞争力。正是这种真实的市场成功,让一些欧洲制造商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的指责并非基于客观的市场调查,而更多出于对产业竞争力的担忧;

    此类“以反补贴为名、行保护主义之实”的政策,实质是对自身产业竞争力不足的规避,而非对全球公平市场秩序的维护。

令人遗憾的是,欧盟并未选择通过提升本国产业竞争力来应对挑战,而是选择对中国企业设限,为落后的企业“筑墙”,反而阻碍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趋势。

相比之下,美国在近年多项关税政策中,未为有关企业提供明确申诉机制或透明解释依据,在关税设定方面更多依赖国内法授权与行政裁量,这引发了关于其是否符合世贸组织义务的广泛讨论。
结语

随着全球贸易环境的复杂化,贸易政策不再仅仅是经济工具,更成为国家战略和地缘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欧盟与美国在电动汽车领域的关税政策反映出其在制度设计、政策目标、风险权衡等方面的深刻差异。

在未来,全球贸易能否继续在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规则体系下运行,将取决于主要经济体在制度信任、政策协调与利益平衡方面的持续努力。面对不断变化的全球竞争格局,各方应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包容、透明、公正的国际贸易秩序。

注:转载请注明出自艾科森环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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