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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plg

打赢官司后的烦恼! ~ 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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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1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常师兄 于 2006-2-21 14:32 发表
我老做被告,但次次都没输,法院判不同的对方承担我的律师及法庭费用加起来进万欧,但这些鬼子没付过我一分钱,全部由其所在地的政府,警察,法院等等部门出具各种让人啼笑皆非的证明逃避我的催债.为赌气,有一次我将对方管制30年的委托进行了五年,结果当地政府来涵说,此人已消失,不知去向,结果是没讨回钱,还又赔进了五年约200欧的律师费.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一年多前我搬家到了这个小城,在我新公司的隔壁居然碰到了这个人 !一打听,她十几年来一直在这里干活,从未离开过.
故事暂讲到这里,又要去见我的律师了.想来大家也明白,什么是天下乌鸦一般黑!难怪圣经说人人都有罪.  



遇到這個情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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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1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德国的银行系统不是有个shufa系统,就是可以检查大家在德国银行户头的情况,不知道是否法院可以调动这些资料.无论如何,对大家的建议都非常感激.//////

据我了解,书法系统是个独立系统,一般来说是用来收集个人信誉度的。如果信誉度很差的话,会有记录,以后也就是申请信用卡有点困难之类的。。。
自己可以去书法申请查看自己的信誉度,好像是花7欧元。

说错了,不要拍砖!!!$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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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mixmas 于 2006-2-21 16:35 发表



遇到這個情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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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几位给我的关怀.我在这里写出来是想告诉楼主,以我近十次的法庭教训,德国人也是人,是人就难免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尤其是对付外国人,他们可以说无卑劣不用其极:撒谎,造假,做伪证,串通一气,等等等等,在我看来,我们中国人在他们面前是小巫见大巫了!听我一句话,小不忍则乱大谋,要不不光是吃了亏,你还会自己气坏你自己,就象我现在的心情一样,因为对方做伪证,为了不赔得更多,只好忍气吞身的中止了百分之百是我有理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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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2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常师兄 于 2006-2-22 10:49 发表
谢谢楼上几位给我的关怀.我在这里写出来是想告诉楼主,以我近十次的法庭教训,德国人也是人,是人就难免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尤其是对付外国人,他们可以说无卑劣不用其极:撒谎,造假,做伪证,串通一气,等等等等,在我看来 ...


其实道理我也明白,但是就是觉得不甘心,不是说德国是法制社会吗,我看也就是说说而以.


其实,我就是想看看大家有没有好的建议,另外也可以警示后人,不要以为德国人说一就是一,万事小心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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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uddha 于 2006-2-22 09:00 发表

这不是偷懒, 一个地方的政府机关是不准查别的城市的, 我自己的材料都从一个城市查不到另一个城市的. 必须自己亲自去问的.


这个应该是不对的,以前打工的时候,老板公司从一个城市搬家到另外一个城市,结果第三年还收到以前城市的缴税通知,而且是新的公司注册地所在城市发出的,要求在两个城市之间分摊公司交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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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lg 于 2006-2-22 11:08 发表


其实道理我也明白,但是就是觉得不甘心,不是说德国是法制社会吗,我看也就是说说而以.


其实,我就是想看看大家有没有好的建议,另外也可以警示后人,不要以为德国人说一就是一,万事小心为好.



我是学法律的,其实越来越觉得德国的法律留下了很大的游戏空间,就看你怎么玩了,包括宪法在内,所谓的基本权利也是模糊的很,就看你怎么去解读了,遇到不一样的法官,很可能有不一样的结果,如果诉讼参与人有外国人,当然也会有影响了,习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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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uddha 于 2006-2-22 09:00 发表

这不是偷懒, 一个地方的政府机关是不准查别的城市的, 我自己的材料都从一个城市查不到另一个城市的. 必须自己亲自去问的.



這個偷懶是我順口說說而已的﹐?K不是給政府某些人員或者是某些機構做出具體評價

我自己的那場官司﹐是在明知道被告搬到了另一城市﹐但是具體地址不詳的情況下﹐出錢要求律師去查的﹐也就是說﹐司法部門一般?碚f在不違反程序的條件下﹐可以通過他們的渠道﹐取得或者查找到一般的非機密材料。

另外一個例子﹐在報/轉/銷戶口的時候﹐?哪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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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领教过借钱没借好,惹了一身骚的亏
请了律师对方也不付钱,还打电话回国恐吓父母,吓的父母都说还是算了,不要还了
最后还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才要回的钱

所以现在,就是再好的朋友开口,我都是一概不借,最多几十块,过50欧的都免谈
心里有阴影,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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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18岁的时候借给我当时最好的朋友400元人民币, 这可是当时我父母一个月的工资,但到目前为止她也没还给我,当时受的压力就不提了.后来又有朋友要跟我借钱, 我没借,结果朋友都做不成.  就是害怕. 不知道如何做才好,或许是自己没有判断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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