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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享受人生

郭德纲幽默文集:《逗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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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天小张心血来潮,想去买只会讲话的鸟回来养养。于是他到一家鸟店去。一进门就看到一只鹦鹉躺在笼子里,一动也不动,一只脚还挂在笼子上,小张正好奇想去问问老板时,看到笼子外面贴着一张纸,写着“我没有生病”、“脚也没有受伤”、“更不是死掉”、“我就喜欢这样躺着”。

  小张不信一只鸟会有这么倔强,就把它买回家,接着一个礼拜,每天对这只鹦鹉说:“叫爸爸、叫爸爸,”可是它就是不叫……两三个礼拜过去了,每天小张都大费口舌,可是结果还是一样。这可惹火了小张,把这只坏鸟抛进了鸡笼子。

  第二天,小张去看时,只见鹦鹉抓着一只鸡喊:“叫爸爸!叫爸爸!”

 
  一位魔术师在一艘小邮轮上工作,已有一两年的时间了。他每天晚上都要演出,而且观众们都很喜欢他。不过,因为观众群经常更换,所以他的节目总是一样的。

  几年下来,坐在后排的鹦鹉经过长期的观察,终于看出了魔术师戏法的破绽,开始当众揭穿魔术师的把戏。当魔术师把一束花变不见时,这只鹦鹉会大叫说:“在他的后面!在他的后面!”这可弄得魔术师火冒三丈,可是他也束手无策。鹦鹉是船长的,他动不了它一根毫毛。

  有一天,这艘船漏水沉了。魔术师设法游到一块飘在水面上的木板,然后抓住木板。这只鹦鹉正站在木板的另一端。他们两个一路大眼瞪小眼地不说一句话。就这样在水上漂流了三天。

  就在第四天早晨,鹦鹉终于忍不住看着魔术师说:“算了,我投降了,你到底把船变到哪里去了!”   

 
  一只鹦鹉大摇大摆地走进酒吧,飞上吧台:“嘿,伙计!给我来一盘毛毛虫!”鹦鹉嚷道。

  “我们这里不卖毛毛虫!”侍者有点生气。

  “什么破酒吧。”鹦鹉骂了一句,一摇一摆地走了。

  第二天,鹦鹉又来了,跃上吧台。“喂,伙计!快给我来一盘毛毛虫!”鹦鹉仿佛忘了昨天的事。

  “你是不是不长记性!我们这里不卖毛毛虫!”侍者十分恼火。 “到底是不是做生意的?”鹦鹉嘟哝着走了。  

  第三天,鹦鹉照旧来到酒吧,“扑哧”一声蹿上吧台。 

  “伙计!来一盘毛毛虫!”鹦鹉依旧老一套。 

  “你要是再敢要毛毛虫,我就把你的嘴壳子钉在这吧台上!”说着侍者挥了挥拳头。

  “暴脾气!“鹦鹉埋怨了一声,急忙逃走了。

  第四天,鹦鹉居然还是来到酒吧。它飞上吧台,“伙计!给我来一盘钉子!”鹦鹉终于改了说法。

  “滚开!我们这里没有钉子!”侍者骂道。

  “那么,给我来一盘毛毛虫!” 

  波莎每天上班都要经过的一家宠物商店,老板新进了一只鹦鹉,挂在商店门口招徕顾客。

  一天,波莎路过商店时,鹦鹉突然叫道:“小姐,请等一下!”

  “有什么事吗?”波莎回头好奇地问。

  “你长得可真丑!哈哈哈!”鹦鹉乐不可支。

  “你这只不懂礼貌的鸟!”波莎非常气愤,但回头一想,算了,不和一只鸟计较。

  次日,波莎经过商店时,鹦鹉又向她打招呼:“小姐,请等一下!”“这次又有什么事?”波莎瞪着鹦鹉。“你长得可真丑!哈哈哈!”鹦鹉笑得全身发抖。

  波莎终于忍无可忍,她跑到宠物商店,对商店老板怒冲冲地嚷道:“你要是再不把这只没有教养的破鸟弄走,你就等着上法庭吧!”听到这儿,商店老板十分难堪:“小姐,请您不要太往心里去,这是鸟是刚从一家赌场买来的,所以语言有些粗俗,我这几天也一直在调教它,我向您保证它明天再也不会对您说难听的话了。”说完,商店老板转身对鹦鹉吼道:“如果明天你还敢对这位小姐出言不逊,我就把你炸了吃!听清楚了吗?炸了吃!”听到这儿,鹦鹉神气的脑袋一下子耷拉了下来。

  看到这儿,波莎才平静下来。第二天,想到再也听不到这只破鸟的嘲讽,波莎心情格外轻松,经过商店时,鹦鹉却照旧向波莎打招呼:“小姐,请等下!”

  波莎很是惊奇:“不怕被炸了吃?你还想说什么?”

  “我想你知道,哈哈哈!”鹦鹉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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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爆笑历史


  其实历史并不枯燥,历史的搞笑往往让人从肉里想笑。因为它带给人的不止是搞笑,还有无边的联想和感慨。

  所以绷着个脸子去读历史是不对的,读历史也好,读哲学也好,读政治也好,都要有平常心。

  然后看着看着,就该笑了。

  看看什么叫倒霉吧,在一艘油船石油泄漏后,举行了一个特别的仪式,有两只花16万美元拯救回来的海豹在旁观者的欢呼与掌声中被放回大自然。想想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在1分钟后,人们就亲眼目睹它们双双被一头杀人鲸吞入肚中。哈哈,真是欲哭无泪了。

  1992年,美国的柏金斯决心打破坐旗杆的世界纪录。由于染上感冒,他在还差8小时就打破400天纪录时下来;随后发现他的赞助人已经破产,女朋友早拂袖而去,而且他的电话和电都被停了。看来,400天真是一段太长的时间了,嘿嘿。

  波恩的两名动物权利保护者正在抗议那种把猪送到屠宰场的残忍行径时,两千头猪突然从破篱笆中受惊跑出,撞到并踩死了这两名倒霉的保护者。天啊,有没有天理啊!

  其实这还不是最倒霉的事。一名恐怖主义分子在寄邮件炸弹时没付足邮资。邮件被退回。而他忘了那是炸弹,于是在拆信时被炸成了碎片。

  欧洲某海湾,德海军的布雷艇每周一、三、五来布雷,英海军扫雷艇每周二、四、六来扫雷。有一天英国人厌烦了没去扫雷,想看看明天会发生什么事。结果第二天德军布雷艇撞中自己上次布下的水雷沉没。英国人把德国人救了上来,德军艇长破口大骂:“你们怎么能这样不负责任?这在我们海军里是绝不允许的!”

  德海军某U艇盯上了一艘单独航行的盟军军火运输船,用鱼雷击中了她,运输船发生大爆炸,船上的轻重物资满天飞。德军U艇洋洋得意地浮出水面观看战果,这时一辆被炸上天的M4坦克从天而降,正好砸在潜艇上,使它成为二战中唯一一艘被坦克击沉的潜艇。

  在二战前期,通常来讲,战斗机所装的弹药中每5发有一发是曳光弹以方便瞄准目标。听起来很有道理啊!这显然是个错误,因为曳光弹在长距离上有不同普通子弹的弹道特性,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曳光弹击中目标,说明你80%的子弹都打空了。好惨啊!别忙,更糟糕的是,曳光弹让你的目标知道他被哪个方向攻击。他转过头来就可以打你了。最糟糕的是,一般曳光弹都装在弹仓尾部,当打出它时,无异于告诉你的敌人你此时没子弹了,天啊,你肯定不想那么做的。后来,有的部队放弃了使用曳光弹。他们惊奇地发现,他们命中率上升了1倍,而损失率降低了50%。唉,早干什么去了!

  26岁的维瓦斯因持枪抢劫被暂时关押在阿根廷罗萨利奥城的一个看守所。一天晚上,看守所警察集体外出破案,只留下3个警察看管29名犯人。

  在这种情况下,犯人们如果还不动越狱之心的话,就真不叫罪犯了。于是,他们开始有组织、有秩序地从天窗逃跑。等到第六个犯人准备从天窗跳出时,却因为身体太胖而被卡住,动弹不得,排在他后面的23人只能望窗兴叹。

  这第六个犯人叫作维瓦斯。他有100多公斤重的身体,可以想象,这样一个身体实在不可能从天窗塞出去。当他后退时他又发现,对这个身体来说,要退回来却也一样困难。

  这时,看守所里的警察发现了正“进退两难”的维瓦斯,从而制止了一起集体越狱事件的发生。但故事还没有完,为了把卡在天窗里的维瓦斯救出来,警察不得不用电锯把天窗旁的钢筋锯断,还敲碎了钢筋混凝土结构。

  可以预见,还得在“狱友”们的责难声中度过漫长刑期的维瓦斯今后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

  必须减肥的一个旁证,嘿嘿嘿……

  (徐德亮点评:开始减肥吧,无论是吃药、饿饭、跑步、跳绳、抹减肥霜、上健身器……总之,开始减肥吧!减肥并不是美女的专利,切记!)

  真是想不到啊,在一些西方人眼里,《西游记》居然是这样的。在瑞典一所乡村中学里,老师是这样讲的:

  故事说的是一个中国的和尚去西方旅游,他骑着白马,带着一位名叫沙僧的仆人。为了打发寂寞,他还带了一只宠物猴和一头宠物猪。和尚路过许多高山大河,受到许多惊吓。据说他带的猴子本领很大,一路上替他扫除许多障碍,其实不过是一只蝎子、两只蜈蚣、五只黄鼠狼、七只蜘蛛等而已,大的动物有一头牛、两只狮子和三头狼。和尚带的宠物猪没什么作用,只是充当旅途的解闷工具罢了。据说它一口气吃了四只西瓜,把和尚、佣人、猴子的一份都吃了,还说它调戏了七只蜘蛛,被蜘蛛们狠咬了一口。那个佣人却什么用也没有,整天担着一副破行李,听任摆布。和尚花了十三年才到了印度,寻了一些印度佛经,像得了宝贝一样回国了。

  当时学生们听罢非常惊讶:一是想不到中国人这么热衷冒险,二是想不到一千年前中国人就喜欢宠物猪了!

  (徐德亮点评:有时候文化本身就是最大的堑沟……)

  看看人家的法治:因猫儿引起的邻里纠纷太多,达姆斯达特法庭做出这样一项判决:“猫可以不经允许而自由进入邻居的房屋与花园。”因为根据土地法、宠物管理条例及私人住宅管理条例,实在找不出要对猫的自由加以限制的法律根据。判官还解释说,猫是一种猎食动物,它可能追捕一只邻居的老鼠而理直气壮地进入邻居家,也可能追戏一只蝴蝶而误入他人花园作乐。

  知道你是超人吗?不知道?那我告诉你,在你身体里蕴含着神奇的能量噢。你可以用声音热咖啡,还能造原子弹呢。

  如果你大叫八年七个月又六天,你声音的能量就可以热一杯咖啡。这么热咖啡多少有点不值。

  如果你连续放屁六年又九个月,放出气体的能量就可以造原子弹。不过你真这样的话,你周围的人早把你当原子弹了。

  你的心脏可以产生把血液喷出三十英尺高的压力,够强啊!用头撞墙一小时可以消耗一百五十卡路里,不过这么减肥是找死,嘿嘿。

  “亡灵”显形:世界上有死了60年的人又出来吓人的,信不信?原来,一名英国老兵在参观一家纪念馆时……我的天,我看见了什么?二战的阵亡名单中竟然有自己的名字。而如果这份记载准确的话,他早在60年前就已经“阵亡”了。

  哈哈,这是一个误会。这名83岁的英国老兵乔治·欧基二战时曾服役于商船队。他的哥哥弗雷德里克1944年死于日本战俘营,因此纪念碑上的名字应该是他哥哥才对。发现这个错误之后欧基拉着纪念馆经理,指着纪念碑说:“我就是这个人。”把经理吓了个半死。最后表示,他们将纠正这个错误。呵呵,以免死了60年的亡灵再出来吓人。

  我们都知道,是诺曼底登陆吹响了联军大反攻的号角,从那时起,法西斯德国开始溃败。有趣的是,在此战役中第一批被俘的“德军”居然是几个朝鲜人。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几个可怜人最初被日本人拉壮丁,在和苏联军队的交锋中被苏军俘虏,之后,他们就开始在苏军服役,可是没多久,在战争中他们又被德国人俘虏了。于是,他们又进入了德军服役,成了“德国大兵”,直到他们又被美军俘虏。哇塞,这几个人真够倒霉,也真够命大的了。

  意大利一对夫妇很牛,邻居被他们晚上的淫声浪语弄得睡不安宁,忍无可忍,告上法庭。你知道意大利的法官怎么解决这件事,他居然裁定他俩只能在大白天行周公之礼,晚上11时至翌晨7时之间必须“保持安静”。

  呵呵,在这方面,法官居然也有权下令实施“夜间噪音管制”,相比起来,德国人寻欢可“自由”多了。

  在科隆市,一名艳福不浅的男子让一名乘“顺风车”的女子上车后,一边开车一边与她翻云覆雨起来,你猜结果怎么样?他的车以96公里的时速撞上了路牌。一边开100迈一边做爱是真够刺激的了。他们当然受罚,但是出乎人们意料的是:法院发言人说:“该名男子撞毁路牌后不顾而去,罚款600欧元。但他在驾车时性交,并未触犯法律。”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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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方法

  一位享誉国内的植物学教授和他的助教正研究着新品种的植物,突然助教问教授:“教授,如果在野外上实习课,遇到不认识的植物,要怎么办?”

  教授回答说:“为了避免发生问题,所以我通常走在最前头,然后,把不认识的植物通通踩死。”

  正确身份

  在一次会议上,一位校长认出了他先前的一名学生。“噢,您是维诺·米罗先生,1964级,6A班的学生,对吗?”

  “确实是,校长先生。”那位年轻人回答。

  “您看,我从来不会忘记任何一个学生的名字。”校长骄傲地说,“那么您现在干什么工作?”

  维诺·米罗先生顿时面红耳赤:“现在,我是本校里的数学教师,校长先生。”

  玩真的

  有一个淘气的小学生,从来都不好好学习,但是靠着一点小聪明,学习成绩却是一直都还过得去。

  当他上了五年级之后,发现五年级的数学实在是她这一生中最难的功课。父母为他想了很多办法。无论是请家教、问同学、看教学片、背教科书,对他来说什么都没用。

  当然没用,因为他自己不用功啊。

  最后,父母决定把麦婕转进私立小学,这是一所天主教学校,据说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都比较高。

  开学第一天的放学后,他的父母亲惊奇地发现,他开始用功了:到家之后,直接回房把门关起来,辛苦复习了两个小时,出来吃个饭就又直接回屋学习,认真地做功课直到晚上十二点。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直到期末考试发成绩单。这天,这孩子走进家门,把成绩单丢在餐桌上,就径自回房做功课。

  他父母亲看成绩单,惊奇地发现数学成绩居然是100分。他们欣喜万分地冲上儿子的房间,为他的进步激动不已。

  “是那些修女吗?”爸爸问。

  “不是。”小麦回答。

  “是课前的祷告吗?”妈妈问。

  “不是。”

  “是教科书、老师、还是课程安排?”爸爸问。

  “不,不是。”

  “喔!那么,是什么原因呢?”妈妈问。

  “是这样的,进学校的第一天,我看见一个人被钉在加号上面,我就知道,他们是玩真的……”

  过于成功的手术

  一病人的胃病相当严重,必须动手术切除胃的一部分,于是他到城里最好的医院,请城里最好的医师为他动手术。当麻醉的药性过了后,医师前来巡房检查,殷勤地问他:“你觉得怎么样?”

  病人不解地说:“肚子还好,可是喉咙却很痛,这是什么毛病?”

  医师得意地回答:“你先别紧张。我告诉你,当我为你动手术时,碰巧全省各大医学院的高材生前来观摩,你知道这项手术十分麻烦,但是我却很仔细地完成它,手都没有发抖,所以,这次的手术可说是十全十美。当我做好缝合手术时,全场掌声如雷,大家都叫‘再来一个’,所以我只好将你的扁桃腺也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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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俺的小猫猫丢了


  (俺是一个极度爱猫的人,生平养的第一只猫还不到半年就丢了,于是上网随手写了如下这些东西,被人称为诗歌。但我知道这不是诗歌,只是分行写的白话文。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帖子还引出了俺那北大哲学系的美女学妹、资深媒体人“妞儿”的一段极精彩的回帖。)

  她在我们家,从一个小小的毛茸茸的小东西

  变成了一个特可爱特精神的精灵

  她会满地飞跑

  会占据一切最高的地方

  然后睡觉

  她会把一切看得见的手纸撕成一寸都用不了的烂纸头

  以至于我们家的厕所从来不敢放手纸

  她会让你抱着

  眯着眼睛享受你的抓挠

  嘴里咕噜咕噜地就睡着了

  她也会抱着你的手舔

  舔顺嘴了顺势就是一口

  她还会自己找舒服地方趴着

  只要一有人把报纸铺在床上看

  她就心安理得地往报上一趴

  赶都赶不走

  她还会从地上跳上桌子

  从桌子上跳上电视

  从电视上跳上大衣柜

  然后趴在上面

  把下巴搁在大衣柜的顶沿上

  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你

  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一到有人吃饭

  她就蹲在地上

  看着饭桌

  喵喵地叫

  后来

  我们一吃饭

  她就跳上一个椅子

  也不叫

  也不上桌子

  只是支着大耳

  瞪着大眼睛看

  冬天的时候

  穿着衣服多

  她能从很远的地方跑过来

  哧溜哧溜地从腿上爬上你的肩膀

  露着尖尖的小爪子

  后来夏天了

  她越来越沉

  人的衣服也越穿越少

  可她还是热衷于爬人

  于是我们的身上就凭空多了很多血道

  她刚来我们家时

  很怕人

  一宿一宿躲在床下不出来

  后来熟了

  就一宿一宿蹿上跳下

  让我们一宿一宿睡不着觉

  她正月初七生的

  到现在刚刚半年

  她从来没出过家门

  而且口味极高

  只吃火腿

  连猫粮都不爱吃

  而且她很怕人

  一见陌生人

  撒腿就跑

     这样一只小女猫

  就这样从我们家跑了

  连怎么出的门都不知道

  我一个人在外边哭了半天

  我从来没为一只小动物这么伤心过

  我有病

  我承认

  (lingu的回帖)不必难过

  猫的本性就是喜欢东跑西跑的,不过多半跑不远,晚上到附近转转也许能找回来(可以拿平时喂食的罐头盆碗什么的晃点声音出来)。如果实在找不到也不必难过,也许她在外面过得更自由也更快乐呢。我们家跑掉过三只猫,我就是这么想的,呵呵。

  还记得有一次搬家,全搬了只有猫躲在角落不出来,最后家里派我回去找。终于在灶台角落里发现了,但我在北京上学难得回家,所以她认生当我是坏人,只要我一接近就狂抓乱咬,喉咙里还发出喀喀的响声,非常可怕。半小时后猫装进了纸箱,我手上也多了几十道血口。我大老远来接她回家这个不懂事的家伙还咬我,本来觉得颇气愤,没想到她在箱子里低低地哀叫了几声,我眼泪差点下来,觉得自己让她受了委屈……呵呵,写着写着就啰嗦了,现在她也不在了,但愿她一切都好。

[ 本帖最后由 享受人生 于 2006-4-25 02: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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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的跟帖)不可能不难过啊

  你想

  她从来就没出过家门

  看见窗外下雨都害怕

  而且非常挑食

  她就这么跑了

  一只小猫

  外边的东西不得把她吓死

  她怎么去找吃的

  平时她在我们家都是四脚朝天睡觉

  在外边她多不习惯啊

  多危险啊

  唉

  我现在一闭眼就是她的尸体

     哭死了……

  (妞儿贤妹精彩的回帖)宗师哥哥

  (别误会,我才不是要安慰你。)

  ———你这叫杞人忧天!

     就像一个相处了很久的好朋友走了

  比方说出国

  比方说去外地工作

  她原来很孱弱

  又很单纯

  也很娇生惯养

  什么事都要我照顾

  人世险恶

  环境艰苦

  她怎么撑得下去呢

  她可怎么活啊

  哎呀她可怎么活啊

  ......

  我要这么着你一定会说我———

  ———你有病啊!

  ......

  这世上

  没有适应不了的环境

  无论是人还是猫

  她会变得什么都吃

  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找到食物

  她不会爬到人身上

  甚至不会随便走近谁

  但她会在草丛和废墟里结交同类

  她会在下雨的时候躲在角落里

  舔干自己身上的毛

  但她也可以在无风的晚上

  看到城市上空的月亮

  尽管月亮上千疮百孔

  但那是她的月亮

  尽管生活艰辛

  但她会学得比生活更坚强

  她会忘掉你们对她的称呼

  她会给自己起新的名字

  而你

  你能做的就只是祝福她

  祝福她做一只坚强幸福而自由的猫

  (俺的跟帖)可是,这种生活和我们给它的生活

  哪种更美好?

  而且

  这是一个多么痛苦的转变啊

  我当然会祝福它

  我能做的也只是这一点点了

  (lingu的回帖)我家猫儿二三事

  宗师的文章写得真好,把一只调皮小猫的情状写活了。我看了不禁想起我家先后收养的几只猫儿,桩桩旧事,历历在目,感叹之余,不能自已,也略写几段发在本版,希望版主莫怪:P

  我家的教育方法一向是说服教育,对猫也是一样。小猫们一开始都很怯,然后经过一段时间共同生活,一桌吃饭,一床睡觉,没有一个不变得调皮捣蛋的。从翻碗偷鱼到不当便溺凡力所能及的错误它们都会尝试,真是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通常如果猫儿犯了大案,我们就会把它带到现场按住,两眼直视猫眼(似乎还是它大眼我小眼),语重心长地教育“以后不可以这样了,听到没有”。如果它“喵”的叫一声(可能是因为不耐烦),教育目的就算达到了,放猫。

  曾经有一只猫不知打碎了什么,似乎是挺贵重的一样东西,我怒不可遏,抓起它扔到五尺开外。本来天下的猫最不怕的就是扔来扔去,没想到这次不同,它在空中还要甩尾巴保持平衡,不巧撩在地上的玻璃片上,划开了一道口子,当时它就呜呜噎噎地躲到大橱底下去了,我也钻不到橱底下去,也不敢伸手抓它,只好干着急。以后它尾巴上留下了一块疤,而我也从此不管它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都不言语了。

  有一种办法可以知道自己做梦梦见什么———熟睡前把小臂支起。用一点点意识就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是当睡着后者一点点意识也荡然无存时,也就是开始做梦的时候,小臂会自然倒下,同时也把人惊醒,这时人多半还是能记得梦境的。有一度我就这么试验,但是我的梦境千篇一律———疼痛,手。原因在于,在我专心做实验的时候,我家的猫在专心地练习扑击,目标:我的手。树立的小臂上的手,成了它理想中的老鼠,它蹲下,后弓,腾跃,合抱,撕咬,一气呵成,完美无缺地结束了我的美梦。

  这些猫儿现在都已经先后离开我家了,我家也几经搬迁,再也找不到它们的踪影。有一阵母亲和我吃完晚饭就带些饭食去小区园子里喂那些从其他人家家里跑出来的“野猫”,后来发现有很多邻居喂,带的饭食比我们的好,就不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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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车惊魂记


  这是俺BLOG上的两篇文章,其实不能算是帖子的。但是同上边养猫的帖子有一些连贯性,就附在下边。注:青君是俺的领导兼现任女友。

  上周末,即前天昨天,俺又去青君家学车。

  周六早晨,青君电话遥控俺起床,在一个人孤单的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后,终于到了他们家。还好人不多,中午饭很丰盛,全是肉,她妈妈还特意为我爬上墙去摘香椿炸香椿鱼。香椿鱼真好吃呀,但是其他的菜居然咸到难以入口。俺看着她和她的两个小侄和她妈妈和她姐夫吃得那叫一个香,也只得面带赞许的笑容吃着。

  后来俺偷偷跟青君苦着脸说:中午饭太咸了!她一脸无辜地说:我加的盐。

  无语中……

  下午复习了一下起步,上路开了一下(她家房后有一条两公里的路,四条车道,两条自行车道,基本上没有车,据青君说比驾校的条件还好。),学了一下加到四档,就回去吃晚饭了。期间又被青君痛骂无数次,有一次是倒车差一点就掉沟里了……天气真他妈热。

  第二天,也就是昨天上午,把加四档练得很熟了。道路的尽头是一个丁字路口,青君说,你试着拐个弯。俺一打轮,车开起来了。她忽然大叫:太快了,回轮!可怜俺哪反应的过来,在三百多转儿的情况下,车头转了三百六十度,向着路中央的隔离墩冲去,还好打轮打得太死了,又转过又一些,擦着边过去了。而此时俺又适时地踩了一脚刹车。

  直到中午,俺还为这事心慌慌地……可怜的青君,教这样的徒弟,你受苦了……

  下午又练了一番,六点半回家。回家时把青君家的小猫带了回来。当时她小侄把猫抱起交给我,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瞪着他奶奶,小声说:(给他)我没有了。此人刚刚三岁,精灵鬼怪,奇闹无比。此时一言既出,让俺差点找了个地缝钻进去。

  两黄相会记

  俺把小猫带回了家,其间司机先送青君的另一个小侄去昌平的某某小学分校上学。在那门口看见N多送孩子上学的车,全是奔驰宝马,kao,最看不惯这样的,真是贫农乍富!

  开了得有一个半小时,才到我们家。俺抱着小猫上楼,家里居然没人,俺开门,把猫放地上。把青君妈妈给俺摘的黄瓜放桌子上。此时,俺家的小黄猫从桌子下面钻出来,轻轻巧巧地走出大屋。此时,从青君家带回来的小胖黄猫就在门厅大屋房门旁边。就在这种似乎不经意的情况下,两只猫见面了。而且从它们对望的第一眼开始,它们的距离就不足一尺。

  对了俺还没描写一下青君家这只猫:此猫也就几个月,通体黄毛。脑袋很大,一望而知是个公猫。一直在青君家的工厂。毛长,看起来很胖。青君对此猫的评语是:又胖又笨。青君天性怕猫,但据她自己说,她用个钥匙链在这只猫的眼前摆。猫就看着它头左右晃,一会儿,咣当一下倒下了。

  被怕猫如虎的青君戏弄,真是丢尽了猫脸啊。

  俺抱过这只猫,前后腿都比较软,不像俺家猫那么硬,蹬人那么疼。而且抱着从来不咬人,放到稍微高一点的地方就不敢往下跳。真是又胖又笨。比起俺家黄猫的上山下海,见人就咬真是老实太多了。

  俺还跟青君说呐:就这只猫到我们家,还不得让我们家猫欺负死啊!

  画龙画虎难画骨,知猫知面不知心。

  从两只猫对视的第一眼开始,俺就知道俺错了。胖黄还是那种表情,完全是一种泰山崩于前而不乱的感觉。瘦黄无意中看见胖黄,而且是离这么近的情况下,愣了一秒,(那一秒俺真的读出了它猫心里的震撼)立刻把背全都弓了起来,连尾巴尖上的毛都立起来了。张着大嘴,一口一口吐着气,就像蛇一样哈哈地出着声,三秒之后,如飞一般地跑到了柜子底下。

  胖黄还是那么摇摇摆摆地走着,完全不把它当一回事。

  可能是瘦黄从小就拿到了我们家,什么也没见过,胖黄在厂子里人啊猫啊见得多了的缘故吧。俺这么样,此后的十多分钟内,俺就致力于让两只猫相知相守到地久天长(忽然想起这句歌词,不好意思。)胖猫还是一种无所谓的样子。瘦黄就老是那么激动,一看见胖黄就哈哈出气,弓背立毛。

  过了好大一会儿,瘦黄总算不那么怕了。开始过去用爪子搭胖黄,试图咬它。胖黄于是还击。于是更让俺难于接受的事情发生了:瘦黄居然打不过胖黄!被胖黄追得满屋乱跑。

  唉,俺的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啊~~~

  而且打不过不算,瘦黄还很贱招。我把它带到小屋关上门,它还用小爪子扒啊扒的,非要扒开门出去。我给它开开门,它嗖地蹿了出去。又和胖黄扭打一处,又被胖黄追得满屋乱跑。

  唉,心理上的问题啊……又怕人家,又怕自己的吃的被人家吃。

  总算俺老姐回来了,一起给两只猫洗澡。先给胖黄洗。胖黄除了毛长,其实很瘦,比瘦黄轻很多。给它洗的时候,瘦黄在旁边看着。

  老妈回来,看见俺又拿回来一只猫,震怒!俺闪~~~

  五个小生命来到这美丽世间

  前天晚上没回家,在新房住的。

  昨天晚上一进家门,姐姐兴奋地说:小猫生了!爸装出一副怒容说:你小子赔我被子褥子!妈说:昨晚上你爸爸上夜班,今儿早上我看见大猫要骑小猫,它那么大肚子呢,我就把大猫打跑了。回头一掀你爸那被子,好嘛,敢情已经生了。

  兴奋啊,真像添人进口一样,可能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增加生命的感觉———因其他的生命来到世间,而感觉自己的生命也因而增加。

  妙妙出现在客厅里,身材没恢复以前那种顺滑的曲线,还是显得有点臃肿.肥肥一扭一扭地走过来,轻轻地闻着妙妙的小鼻子.太年轻就当了爸爸了,也有点无所适从吧,呵呵。

  妙妙和肥肥差不多大,最大都不超过十个月。

  我要看小猫,它们已经被姐放进一个大纸箱子———里边絮上棉花,边上掏了一个供妙妙出入的洞———放在了床底下,上边还盖了一个被单挡着那个洞,大概是怕小猫着凉。我弯下腰,简直就是趴在地下,掀开那个小被单,往洞里看,太黑,什么也看不见。打着个打火机,在这点暖暖的亮光下,看见了那四个可爱之极的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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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开始我还有点怕它们太难看了,谁知道看见的居然是这样可爱的小东西。大概有手掌不包括手指那么长,肉嘟嘟的,短短的茸毛盖满全身。闭着眼睛,呼呼的也不知道是在哆嗦还是怎的。没想到刚生出来的小猫有这么大,也不知是不是肥肥的遗传。

  姐把这屋门关上,把妙妙关在外边,说是它不让人看小猫。妈在旁边一直念叨:早晨我赶紧把你爸那被子拆了……

  还没有一两秒钟,就听见小爪子扒门的声音,都以为是妙妙不干了,赶紧把箱子推回床底下,把门开开一看,敢情是肥肥进来找吃的了。

  高兴得都不行了,好几个月以来都没这么兴奋过,给青君打电话报喜,青君那边也高兴得不行:黄黄生了,我给它买妙鲜包吧。结果在电话那头被同屋的黄黄狂骂。(以前小猫刚抱来时,是叫黄黄的,嘿嘿)

  上网,把MSN改成“又有四个小生命来到这美丽世间”。

  妙妙在外边待了没一会儿,就回纸箱子里边了。我掀开被单,妙妙的小脸就在小洞那里,还是那么机灵。但多了一份安稳。里边看不清楚,估计小宝宝们正在哆哆嗦嗦地吃妙妙的奶呢。

  昨天晚上十点多,我跟妈正看电视。妙妙从妈身上走过,妈觉得不对,一看,手上有一滴血。说是估计还要生。赶紧在姐的床上铺个小被子,又把灯关了,把妙妙抱进去。妙妙在里边折腾了一下,就出来了,翘着腿舔自己那里,我一转头的工夫,再回头一看,已经又生出来一只。妙妙正在给它撕扯着胎衣,一点一点地舔,慢慢的,看得出小猫的腿了。小猫一动不动,头上的胎衣也一直包着。当时就有点怕怕。

  小被子里留下了一大摊血,被子外生小猫的地方也都脏了,不过也没时间管它。

  妙妙舔得差不多了,把小猫也叼进了纸箱子,我放了一点心。想:也许小猫刚生下来都是不会动的吧。

  想起中学时有一次去高先生家,聊天时说那他家那只老猫(估计十几岁了)又怀上了,正说话时,听见小猫咪咪的叫声,拉开橱柜一看,原来已经生了。高先生面无表情:生了也都是死,没奶啊。当时想,还是老先生,什么都见过了,完全不像我这种小孩子心态。

  今天早晨上班,把MSN改成:“五个小生命来到这美丽世间———这段时间最高兴的事”。高高兴兴地给小猫们认了干爸干妈。猛小狐还说:一般最晚出生那只,是最早受精的,所以还应该是身体最强壮的,别担心。

  死忙死忙了一天,没顾得上想小猫的事。

  晚上和青君去看电影,直到十点多才到家。拿手电照了照箱子里边。四个小东西越发的硬朗了。虽然还是闭着眼哆嗦,但哆嗦得都比昨天有点劲儿了。虎虎实实的,四只挤在一起。你搭着我的头,我搭着你的腿。红红的鼻子在空气里无目的地嗅着。

  纸箱子的最深处,一包棉花包着一只小小的身体,只看得见一只小小的脚……

  轻轻把被单盖上,开始上网,心里老想着,那只小猫可能不太合群,也可能有点软,但是还能缓上来。爸昨天说:要有小猫死了,大猫会把它叼出来放得远远的。可能这只小猫还没……

  脑子里乱乱的,一直想着那个小小的身影。上半身包在棉花中,只露一只干瘦干瘦的小小的脚……

  青君打来电话:喂,小猫怎么样了。我说:死了一只。她听出我难过,还劝了我半天。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就给它判处了死刑。

  十二点多了,姐怕真有一只死的会影响其他小猫的发育。让我把它拿出来扔了。我不动手。说:可能还能缓过来吧,要不妙妙干吗不自己叼出来。

  心里真是这么想的么?也许想让它们再陪陪它吧。虽然它们长大以后,一定不记得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兄弟或姐妹,但总算陪它走过了红尘中这微不足道的最后一段路。

  还是姐把它拿了出来,已经硬了。毛色比活的那几只浅很多,但也一样的黄色的,拉长了身体,形态,尤其是头部的形态,很像虎符。

  正好有一个薯片的空圆桶,里边还有一个小塑料托。正好把它放在里边,盖上一点棉花。待会我会拿出去,放在楼下的花园里。

  妙妙回来了,知道少了一只,前后左右地找了一会儿,放弃了。

  MSN的名字改成了:五个小生命来到这美丽世间———记得,是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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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余香宝剑


  西祠胡同的两个网友“那天”和“叽咕”在南京见面,FB加BT之后,没撞出什么火花,回来发帖说:本来这次异乡偶遇能是个非常好的爱情题材,只可惜,主角是咱俩!

  俺就写了这么个东东给回了一帖。

  唉,那时候俺真有时间呀!

  “你不应该骗我的。”这是王典诗听金余香说的最后一句话。

  然后金余香就用自己的余香宝剑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其时繁花似锦,彩凤双飞,艳阳高照。

  这样的一个日子,真的不是自杀的好天气。

  思君如水向东流,得宠忧移失宠愁。

  这是金余香最爱给王典诗念的诗。武林世家、文武双全的江南名士王典诗,当然不会不明白她的意思。

  窗外也是一般的鸟语花香,风移日影,勾惹着游丝软款的点点闲愁。

  王典诗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抱住小鸟依人般偎在他胸前的金余香,温柔地说:“不会啦,你是我的爱人,我的妻子———都老夫老妻的了,你还信不过我?”

  胸前暖玉温香的女体嘤咛一声,把头埋进他宽大的怀里,说:“我总是怕。”

  搭在她身上的香罗毯轻轻地滑下,露出了两个晶莹圆润的肩头,这个绝美的女人身体,竟似是完全赤裸的。

  “你说你会爱我一辈子么?”

  “会,当然会。”

  这种话王典诗说过没有一万遍也有九千遍,当然,是和不同的女人说。但是唯有和金余香说时,神情最不专注。

  “那你说,这辈子相爱一辈子的人下辈子还会在一起么?”

  王典诗暗笑爱妻的幼稚,只得敷衍道:“那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要生生世世和我爱的余香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窗外忽地阴暗下来,霹雳一声,吓退了所有的花明柳媚,鸟语花香。

  王典诗本想说:这个夏天的雨来得真快。但他没机会说这句话了。

  因为这个绝美的女人身体忽然变得很热,烫烫的乳头贴在他的胸口上。香罗毯一滑而下,她紧紧地抱住他,像一匹明亮的缎子。 她感动,她又想要了……

  “你是一个妖精,你夺走了我的男人!”

  金余香看着河中的余若男,撕心裂肺地喊。

  余若男站在一只小船上,履波涛如平地。在她身后,王典诗的一只手紧紧揽住她的纤腰。

  “不是我夺走了你的男人。他养了我三年,总要给我一个说法。”

  余若男虽然是向着金余香说话,那如丝的媚眼,却万种风情地向着王典诗瞟去。

  一阵眩晕忽地袭来,金余香再也支持不住,宝剑撒手,身体一软倒在了地上。

  一个昨天还抱住你说会爱你一生一世的男人———自己的丈夫———居然今天就和一个自己素不相识的女人跑了,这个女人还说他已养了她三年。

  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受得了这样的打击。

  王典诗不但武功卓绝,而且胆识过人,古道热肠,豪气干云。数年来,死在他手里的江洋大盗就有五十七人之多。

  他手里提着“子未定心鈎”巴杀七的人头走上春满楼的时候,把每个姑娘都吓坏了。只有一个媚眼如丝,丰乳隆臀的红衫少女迎了过来,娇笑道:“王先生手底下真有两把刷子,要不要到我屋里喝一杯啊?”

  和她的年纪相比,她凸出的地方实在是太大了些,但腰肢款扭如在水中,波纹荡漾,简直就是一尾鱼。

  媚眼一勾,几乎把王典诗的魂勾了去。

  酒已在手,人已落座,余若男轻轻把房门关上。

  红烛影摇,照着桌上血淋淋的人头。余若男轻轻巧巧地滑到了王典诗面前,丰臀上的肉颤颤的。

  王典诗的手忍不住按了上去。

  余若男娇笑一声,一屁股坐到王典诗的怀里,正坐在他硬挺挺的匕首把上。

  “哎哟!”余若男被硌了一下,娇呼而起,嘟着嘴,红着脸,瞟了他一眼,转身去拿酒,忽然低头,看见红绣鞋上落了一点尘土,便弯腰去弹鞋。这一弯腰,滚圆的臀部忽地拱起,正离王典诗的脸不足两尺,几欲破裤而出。

  王典诗再也按捺不住,一把抱住了它,把脸深深地埋了进去。

  春宵苦短。

  王典诗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盘算着如何不让金余香生疑。一转瞬,忽然满眼都是波光粼粼;猛一愣,又恢复了旧时景象。

  是幻觉?王典诗挠挠头,忽然愣在了当地。

  春满楼是县城第一名妓馆。

  而这一路上,本没有什么春满楼。

  金余香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自从盈盈十七嫁入王家之后,就发现她这个名满天下的丈夫,虽然爱她,却总是好像有到处去风流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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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武双全,风流潇洒,名满天下,家财巨富,又有哪一条不是少女思慕的对象?

  王典诗是个男人,在婚前,他就在青楼有过不知多少红颜知己;在婚后,也常常风流一夕,不着痕迹。

  但王典诗是深爱着金余香的,从一见到她的那一刻起,王典诗就知道这一辈子要交代到她手里了。

  他对她关心得无微不至,虽然他很难戒掉喝花酒的习惯。

  一个男人,若有了这样的习惯,是很难戒掉的。

  他外边的女人都知道他已经成亲,更知道自己永远无法取代金余香在他心中的位置,但她们和他还是快乐地交往,也从未有人借此闹到他家里去,以图财富。

  王典诗看上的女人,最起码不是红尘俗物。

  所以金余香也从来不能确信王典诗有对不起她的事。

  所以,金余香相信王典诗深爱着自己,她怕的,只是有一天,他会变心。

  金余香看见王典诗时,他明显很焦虑,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相公。”

  “相公。”

  “相公。”

  她叫了他几声,他都没听见。

  等她走近他时,发现他不单在焦虑,还在沉思。曲伸手指,比着一个个手式。金余香觉得像是道士作法术时掐的诀。

  金余香是剑术名家,王典诗却从不使剑。

  他用匕首。

  用匕首的人,从来不用掐剑诀的。

  他练手印手诀干什么?

  春满楼的灯又一次亮了,余若男嫣红的俏脸在灯光下熠熠生春。

  王典诗,这个三年来对她悉心呵护的男人,这个她生命中唯一挚爱着的男人,现在和她们的初夜时一样,还是坐在那个雕花的花梨官帽椅上,眼睛还是那么直勾勾地看着她,欣赏着她,火辣辣地希望享用她。

  他腰里那支匕首还是那么支支棱棱地翘着。

  他们俩上过床,而且不止一次地上过床,但那都是出于余若男对王典诗的勾引。这而今,这个精美的男人终于是她的了,他终于放弃了金余香而选择了她,这说明他也爱她,他从上到下,从外到内,完完全正确全地属于她了。她怎么能不幸福?

  “你说你会爱我一辈子么?”

  “会,当然会。”

  “天啊,我真幸福死了!”

  “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人们常说死鱼眼死鱼眼,为什么你的眼睛这么好看?”

  余若男猛地一颤,半晌无言。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从我发现床头那只鱼缸忽然变空了的时候。”

  “但你还是选择了我?”

  “是。”

  余若男都要幸福地流泪了,她一屁股坐到王典诗的怀里,正坐在他硬挺挺的匕首把上。她又被硌了一下,但是她不怕。

  “你如果再回到那个女人身边,我就杀了你,也杀了她。”

  王典诗抱往她。

  “这话从你认识我开始你就开始说。”

  王典诗不知道,余若男道术浅微,只练成了一颗护身灵珠,有这颗灵珠保护,刀剑不侵。此外的法术就很不怎么样,别说杀人,就是变化一下都累得不行。“杀了你!”只是一般的小女孩和小妖精都会的撒娇。

  余若男是王典诗三年前买来的金鱼,放在床头,照顾它照顾得无微不至。

  王典诗本就最喜欢金鱼。

  余香宝剑也挂在床前,千年的宝剑精气外溢,金鱼禀受了宝剑的精气,得道了,并深深爱上了他。

  三年的“同床共枕”,余若男明白王典诗对女人的兴趣,也明白他对金余香的感情。她觉得,要得到这个男人,只有先勾引他。

  “你还没回答我,鱼都是死鱼眼,为什么你的眼睛这么好看?”

  “因为啊———”余若男调皮地揪着他的耳朵上下摇摆,“我常常吃别人的眼睛。”

  余若男看着王典诗瞪着的眼睛,笑了:“等你睡着了,我就吃你的眼睛。”

  作为一个小妖精,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把心爱的人吓上一大跳。

  “好吧,我让你吃,我想让你的眼睛变得再好看一点。”

  “那你说,这辈子相爱一辈子的人下辈子还会在一起么?”

  王典诗这才发现,无论是人是妖,只要是女人,都是一样的幼稚,只得敷衍道:“那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要生生世世和我爱的若男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余若男忽地觉得鼻子一酸,一股热流直奔眼睛。她是一只鱼,鱼没有眼泪。

  她死死抱住王典诗,为了这一句话,她可以为他贡献出自己的一切。她猛地把嘴唇贴在了王典诗的嘴唇上。

  毫无防备,王典诗觉得一个圆圆滑滑的东西从余若男嘴里送了过来,一咕噜,滑下了自己的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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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的眼睛?

  王典诗一阵恶心,但脸上还是配合着余若男的表情。

  一阵荡人心魂的长吻过后,余若男从他怀里站起,转身去吹灯,忽然低头,看见红绣鞋上落了一点尘土,便弯腰去弹鞋。

  这一弯腰,滚圆的臀部忽地拱起,正离王典诗的脸不足两尺,几欲破裤而出。

  余若男心里偷偷地笑。

  那一天,她就是用这一招勾引上了这个自己心爱的男人,她对自己很自豪,她觉得这一招很管用。

  王典诗果然有了反应。

  他拔出了匕首,无声地从这两块奇美无比的肉中间插了下去。

  繁花似锦,鸟语花香。

  王典诗一路扬鞭策马,虽然意气风发,但背心里的冷汗,还没有完全干透。

  在这场人与妖的斗争中,毕竟还是人胜利了。

  可他自己知道,这最终的胜利,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他不但要保全自己,还要保全他的妻子,一旦这只金鱼精发怒,自己也许不会死掉,但金余香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一只妖精对待自己的情敌,会采用什么样的方法?

  直接把她吞入腹内?

  还是吃掉她的眼睛,让她在黑暗中度过余生?

  所以他要忍,甚至不惜伤害自己的爱妻,当着她的面和妖精亲亲热热地离去。

  是妖精都是性淫的,是妖精都是多变的。

  因为它性淫,所以现在她对他好得无可无不可。

  因为它多变,一旦它玩腻了,就会毫不留情地吃掉自己,最起码是眼睛。

  谁让它是妖精。

  现在自己终于胜利了,终于在它意乱情迷之际亲手杀了它。

  剩下的事就是要赶快去找金余香,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她。自己为了不被妖精看出来,对她一个字都没有说过。

  她一定伤心透了。

  她一定还在原处低声饮泣,一定哭得身体软得都走不动路了。所以,王典诗飞马直奔分手之地。

  于是,王典诗就看见了金余香的尸体。

  虽然妖精被杀了,可是王典诗毕竟还是输了,而且输得非常之惨!

  血流尽了,尸体非常轻,血全部浸入地里,只有金余香的脖子上还有一点鲜红。尸体已冷,但依旧柔软异常。王典诗抱着她,看着她惨白的脸。

  余香宝剑也不知道去向,宝剑是同生共死的宝剑,人已死,剑何存?

  王典诗把金余香平放在地上,然后抽出了匕首,插入了自己的胸膛。

  竟然一丝疼痛也没有。

  拔出匕首,没有血,伤口自动愈合。

  竟然连死都死不了?

  难道上天非要他受这剩下几十年的煎熬么?

  王典诗忽然觉得小腹一阵火热,一个珠状物缓缓升起,是余若男死前喂给他的东西。

  那到底是什么?

  王典诗忽然怔住了。

  在情字面前,没有人是赢家。

  就像以往一样,几百年一转眼就过去了。时间永远是让人琢磨不透的,有时候一分钟都很漫长,有时候几百年就像一分钟一样“刷”地流逝了。

  对王典诗来说,这几百年过得既不漫长,也不短暂。

  没有人知道他是活了几百年的人,他还能活多长时间,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就这么漫无目的地活着,和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他连一丝丝的目标都没有。

  他知道,是余若男喂给他的东西让他好好地活了这么多年,无论那是什么东西,那一定是她最宝贵的东西。

  自己吃了那个东西之后连自杀都做不到,何况那个东西在余若男肚子里的时候。如果余若男不把这个宝贵的东西喂给自己,自己无论如何也是不可能杀死余若男的。

  这个道理王典诗几百年前就明白了。

  但别人都死了,自己还活着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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