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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享受人生

《公寓谋杀事件(暮眼蝶)》--作者:马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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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4 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43刀,伤口排列整齐

  林仲杰感到有些心神不宁。
 
  十几分钟前,他接到一个老朋友的电话,对方说想跟他聊聊一年前发生在雨花石公寓的那桩割舌命案。打来电话的这个老朋友名叫简其明,二十年前他们刚刚认识的时候,他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语文教师,而如今却今非昔比,现在的他早已成为法律界赫赫有名的人物,林仲杰常常能在报纸杂志上看到他的大名,简其明大律师,光听到这个名字,就足以让对方发怵。
 
  但林仲杰可并不买这个帐。他只要一想到简其明,就有些来气。半年前,他们曾在一件案子中交锋,结果简其明以雄辩的口才轻而易举地推翻了他苦心准备的所有证据,让他在法庭上大出洋相,为此局里不少人都在背地里嘲笑他“早就到了退休的年龄”,这让林仲杰很是恼火。因为这件事,林仲杰曾经发誓再也不跟简其明说话,结果他们还真的就此断了联系,林仲杰已经记不清上一次两人聚在一起是什么时候了,所以他越发感到这个电话来得突然。
 
  为什么呢?简其明会突然对去年雨花石公寓的那桩案子产生兴趣?
 
  “老兄,我们得找个地方好好聊聊。”在电话那头,简其明的声音沉稳而富有磁性,“我知道你是去年参与这桩案子调查的刑警之一。”
 
  “可是这件案子已经结案了。”林仲杰并不情愿接受他的邀请。
 
  “我知道。”
 
  “那你还想了解什么?”林仲杰不由地提高了嗓门,“你是怀疑我们警方的办案能力吗?”
 
  他听到简其明在对面深吸了一口气。
 
  “好了,别象小孩子那样没完没了。我知道你曾经对这个案子的结果提出过质疑。”简其明的声音显示他正在努力克制自己的火气,“还记得你当时是怎么对我说的吗?你说凶手可能另有其人。”
 
  林仲杰一时语塞,这句话他的确说过。
 
  “你说如果有机会,你会重新调查这件案子。”简其明继续说道。
 
  “是的,我是说过,但那又怎么样?我早就不管这些陈年旧事了,我早就放弃了!”林仲杰稍稍缓和了一下口气。
 
  “那好,废话少说,10分钟后,我们在事务所对面的美美咖啡馆碰头。”简其明以不容质疑的口吻说完最后一句话后,便匆匆挂上了电话。
 
  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林仲杰心里骂道。
 
  简其明所说的事务所,指的就是他所在的简氏律师事务所,距离林仲杰所在的警察局大约有一公里远,如果开车去的话,也许只需要两分钟,但是林仲杰决定步行前往,他打算让可恶的简其明好好尝尝等人的滋味。
 
  林仲杰慢腾腾地从抽屉里取出自己的备忘录,在那里面他记录了那件案子在侦办过程中的一些资料和细节,他把它随手放在自己的手提包里便走出了门。
 
  林仲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乖乖去赴简其明的约。他只是觉得去见个面也无妨。况且一年多来,那件案子一直是他的心病。
 
  林仲杰是一年前负责调查雨花石公寓命案的警官之一,直到今天,那恐怖血腥的场面仍然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虽然作为一个老警察,林仲杰曾经不止一次见识过血淋淋的凶杀现场,但他觉得,唯有这件案子的神秘恐怖最让他难以释怀。那奇怪排列的伤口,那被割去舌头的血肉模糊的嘴……凭经验和直觉,他一直觉得这件案子没那么简单。但是,谁听他的!
 
  林仲杰今年50岁,从他20岁那天披上警服以来,已经匆匆过去了将近30个年头,但是直到今天,他的级别仍然只是个副队长,虽然他办案经验丰富,工作勤勤恳恳,但如今升职看的可不是这些,他至今只有中专学历,在写案情报告时,常常因为写了错别字而被晚生后辈嘲笑。为此,简其明也曾经说他没上进心,可那时候,林仲杰坚持认为那张薄薄的纸片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对一个警察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办案能力和内心的正义感,所以他完全放弃了深造的打算。但现在他发现自己的观点真的是有点过时了。他如今的上司比他小20岁,虽然没什么经验,但有一张高等学府的学历。
 
  一年前,就是在这位上司主持的雨花石公寓命案的结案会议上,林仲杰曾经提出过质疑,但是他的观点很快就被否决了。这位年轻的上司居高临下地对他说,鉴于证据确凿,该案已经了结,再重新调查无疑是浪费警力,而他也的确找不出什么新的证据来,所以那时候,他负气地决定听从上级命令,不再自寻烦恼。
 
  但是今天,简其明要跟他聊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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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4 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林仲杰到达美美咖啡馆时,比预定时间晚了一刻钟。咖啡馆并不大,林仲杰,一眼就看见了简其明,这家伙还是老样子,又高又胖,头发梳得溜光,嘴里衔着根雪茄,一副老板派头。令他惊讶的是,简其明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一同坐在那里的还有一位年轻人,林仲杰认识这个年轻人,他是简其明的儿子简东平,在《信》周刊当记者。
 
  他为什么会来?蓦地,林仲杰想起来,简其明曾经跟他提到过,案件中的两位死者都是他儿子的大学同班同学。但是,他为什么会来?
 
  简其明朝他挥了挥手。林仲杰径直走过去,在他们对面坐下。
 
  “你迟到了。”简其明看了看腕上的手表,不动声色地说。
 
  “我没说要来。”林仲杰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一位女服务员走上前来,弯下身子谦恭地问林仲杰要点什么。
 
  “我已经替你点了蓝山。”简其明抢先回答。
 
  林仲杰假装没听见,又叫了一杯绿茶,女服务员应声而去。
 
  简其明似乎早就料到自己的周到不会得到应有的回报,他一点都没生气。
 
  “这么久不见,你还是这么老土。”简其明一边打量他,一边朝他奸笑。
 
  每次碰头,简其明都会无一例外地对林仲杰的衣着和作派嘲笑一番,对此林仲杰早已习以为常。跟永远站在潮流前沿的简其明相比,林仲杰的确显得有点老态龙钟。不过,这次林仲杰可不打算忍气吞声。
 
  “你还是一样脑满肠肥,看看你的肚子!”林仲杰冷冷地扫了简其明一眼,揶揄道。
 
  简其明用粗壮的手指捏着根细细的雪茄,得意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看着他。
 
  “老兄,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里吗?”
 
  “你才有问题!”林仲杰知道简其明又要发表高论了,他觉得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发制人,免得这个家伙逮到机会就说个没完,“简其明,你的问题就是太自以为是!”
 
  简其明露出冤枉的表情:“那你就错了,不是我自以为是,而是大部分时候我都是正确的。而且我总能找到完美无缺的证据。你说呢?”
 
  简其明的话让林仲杰想到自己半年前在法庭上被他问得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禁不住有点恼火,但一时他又想不出什么话来回敬对方,耍嘴皮子可不是他的长项。
 
  见他不开口,简其明继续说道:
 
  “老兄,你的问题就是太墨守成规,每次跟你见面,你喝的都一模一样。偶尔喝杯咖啡不会死人的,干嘛次次都喝绿茶。”
 
  女服务员送上一杯绿茶来,两人暂时休战。等服务员一转身,林仲杰马上就还击:“我倒觉得,对满肚子油水的人来说,绿茶才是最佳的饮料。”他一边说,一边瞥了一眼简其明肥胖的身材。
 
  “你懂什么?咖啡能锻炼我的脑细胞,而且能让我更年轻。你看看你,一副快退休的老相,怪不得你的同事都叫你老爹。”简其明说。
 
  “千金难买老来瘦,简其明,我肯定活得比你长。”
 
  “哈!”简其明嗤之以鼻,“象你活得这么无聊,活得再长也是浪费时间。”
 
  林仲杰刚想回应简其明,却被坐在对面的年轻人抢了先。
 
  “两位,要不要专门约个时间斗嘴?”年轻人分别看了看林仲杰和简其明,不客气地问道。
 
  林仲杰和简其明同时回过头来看着他。
 
  “忘了介绍了,老林,这是我儿子简东平。”简其明似乎这才意识到身边还有另一个人存在。
 
  “你得老年痴呆了?你儿子我怎么会不认识?”林仲杰没好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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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4 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林叔叔。”简东平简短地跟林仲杰打了个招呼。
 
  虽然林仲杰早就认识简东平,但彼此之间却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面对面接触,之前两人只是匆匆打过几次照面而已,林仲杰审慎地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干净利落的短头发、蓝色牛仔酷,土黄色长袖T恤,腕上带着块颜色鲜艳的运动手表,看上去充满活力,又风尘仆仆,象是刚从某个旅游景点回来,林仲杰突然想起来,简其明曾经告诉过他,儿子喜欢旅游,这么说来店门外那辆北京吉普应该就是他的。
 
  “听说你是记者。”
 
  “对,《信周刊》。”简东平的回答很诚恳。
 
  果然是在《信周刊》当记者。林仲杰对这份报纸没有多少好感,办公室的女同事曾经买过几次,他只记得那上面全是些花里胡哨的图片,他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如今的人都喜欢买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不过看他的样子,还不象他们那份报纸那么轻浮,但他今天究竟为什么要来?这个疑团再次浮上林仲杰的心头。莫非……
 
  林仲杰回过头去看了一眼简其明:“好吧,简其明,我们言归正传,你们两父子今天约我出来,究竟有什么事?”
 
  “我说过了,为了那件案子。”简其明简单明了地说,“我这个宝贝儿子想知道那件案子的详情,我想找你最合适。”
 
  果然又是记者想淘新闻的老套路,林仲杰的脸上露出厌烦的神情。
 
  “我知道,如今的报社就喜欢登些耸人听闻的案子来吸引读者。想不到一年前的旧案子你们也有兴趣,报纸不是应该登些新鲜玩意儿吗?”
 
  林仲杰的嘲讽对简东平来说似乎并不起作用。他友好地看着林仲杰说:“我见过陈剑河的姐姐。”
 
  陈剑河的姐姐?林仲杰心头一震,他当然记得她,高高瘦瘦的女人,脸色苍白,看上去好像几天几夜没睡觉一样,但仍然十分有魅力,就是她当时缠着他说个不停,她坚持认为警察冤枉了她的弟弟,那件凶案不是她弟弟所为。
 
  “她现在怎么样?”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这个女人,林仲杰总觉得有点心虚,他总感到自己对这个女人有所亏欠。他摸索着从口袋里掏烟,简其明“啪”地一声打开雪茄盒子递了过去。
 
  “古巴的,上等货。”简其明说。
 
  林仲杰扫了他一眼,有些不情愿,但最后还是从那个深褐色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细细的雪茄来不情愿地插在嘴里,简其明顺手拿起桌上的打火机凑上去替他点上火,林仲杰的面前立刻升起一团浓浓的烟雾,那股有些呛人的辛辣味道让他非常受用。
 
  “她离婚了,现在一个人过。”简东平皱着眉头,用手拨开烟雾。
 
  “是吗?”林仲杰假装心不在焉地随口应道。
 
  “我跟她聊过,她好像认为这件案子的凶手不是她弟弟。”简东平看着林仲杰,似乎在等待他的反应。
 
  对这种论调,林仲杰一点都不吃惊。
 
  “这些杀人犯的家属反反复复都是这么一句,如果你跟我一样也在这一行干了那么多年的话,你就会了解,这些全部都是毫无用处的老生常谈,不听也罢。”林仲杰气定神闲地朝他微微一笑。
 
  “不过,我觉得她说得倒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简东平看看他的父亲,“我听说,您也曾经怀疑过这件案子的结果。”
 
  林仲杰看了一眼简其明,后者朝他做了个鬼脸,他点了点头说:“不错,我是有过怀疑,但那又怎么样,如今时过境迁,一切都结束了,她弟弟也死了,案子也结了,还能怎么样?难道她又要旧事重提?如果是这样,你还是奉劝她趁早放弃。”
 
  “为什么?”
 
  “因为她这是在浪费时间。”林仲杰冷冷地说,“当初接待她的警员就是我,我跟她谈过好几次,她也说了不少,但是她唠叨的那些对我们警方来说屁用也没有!她根本就拿不出任何关键性的证据,全部都是凭空猜想和主观臆测。”
 
  简东平和林仲杰对视了一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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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4 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对外人来说,这的确是在浪费时间,不过,我很理解她,毕竟陈剑河是她唯一的弟弟。不管旁人说什么,她铁定不会放弃,况且您也见过她,应该知道她并不是那种会听人劝的人。”简东平说,林仲杰听出对方语调虽然很温和,话语中的分量却不轻。
 
  “那么她究竟想怎么样?”林仲杰沉声问道。
 
  “她想找出答案。”
 
  答案?林仲杰自己也很想知道,但是……
 
  “那么你为什么要搀和进来呢?”这是林仲杰最想知道的。
 
  “我也想知道答案。可能是出于好奇吧,这两个人都是我的同学。我实在不敢相信,他们两个之间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当然,我绝对不会给警方找任何麻烦,请放心。”简东平说。
 
  林仲杰把雪茄上的烟灰磕在面前的烟灰缸里。
 
  “明说吧,你找我来究竟想了解什么?”
 
  “我想了解案子的详细情况。什么时候发生的,谁发现的尸体,现场究竟是怎么样的,等等”简东平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掏出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和一支记者专用的录用笔来,“我所知道的全是从爸爸那儿听说的,实在太简单,没比报纸上登的强多少。”
 
  “你爸爸那套东西就是我告诉他的。说给你听也没什么,不过你会不会把我说的话发表?”林仲杰警觉地盯着简东平的录音笔,跟记者牵扯上关系,是局里最忌讳的事,上头曾经三令五申,警员不得在没有经过上司允许的情况下接受记者的采访,那么他现在是不是在接受采访呢?他可不希望临退休了,还闹出什么乱子来。
 
  “这你大可放心,我儿子做的是旅游版。”简其明在一边插嘴道。
 
  “我知道你们的纪律,而且林叔叔,您又是爸爸的朋友,我知道分寸。”简东平也在一边保证。
 
  “你父亲也不是没有害过我。”林仲杰瞪了简其明一眼。
 
  简其明笑出了声:“得了,老林,那些货色烂在你肠子里早晚会变成癌细胞,还是趁早说出来的好。”
 
  林仲杰暗自犹豫要不要畅所欲言,把心中的疑问好好宣泄一番。实际上,他自己也一直想找个机会,跟某个头脑清晰,思维敏捷的人好好聊聊这件案子,但是他朋友不多,唯一算是有些交情的就属简其明了,但一年前案发时,简其明正在办一个大案子,所以两人根本就没空坐下来详谈,后来两人又发生了龌磋,……今天,他倒是真想唠叨两句,可偏偏对方却是记者,这让他举步维艰,管它是旅游版还是新闻版,谁都知道这该死的职业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只要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把自己听到的一切变成铅字。
 
  见他低头不语,简东平诚恳地说:“我发誓我对这件案子的兴趣纯属个人行为,跟报社无关。而且现在我正在休假中。”
 
  “老弟,我并不是不想帮你,只是这件事如果让上面知道的话……”林仲杰犹疑地解释道。
 
  “上面?!你说的就是你那个小毛头上司?他懂个屁!你理他干吗?老林,你真是越老越窝囊!”简其明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
 
  简其明的话让林仲杰的心里五味杂陈,没错,活了一把年纪,凭什么现在万事都要听那个嘴上没毛的小子摆布,直到今天,每次想起上司让他结束调查时那居高临下的表情他就心里窝火,也许在这位名牌大学高材生的眼里,象我这样的人早该进坟墓了吧。
 
  林仲杰骤然下了决心:“好吧。也没什么不可说的。但要说明一点,我并不是这件案子的主办警官,我后来被调出了这个组。所以有些情况我可能了解得并不是很全面。”
 
  简其明锐利地盯了他一眼,恶声恶气地质问道:“你被调出了这个组?!我怎么不知道?为什么?!”
 
  “另有一宗杀人案发生。我们的生活就是跟着凶案跑。”林仲杰倒很平静。
 
  “他是不是觉得你对这案子太执著了?”简其明斜睨了他一眼。
 
  “他要结案,我提出了疑问。”
 
  简其明嘿嘿一笑:“公然挑战领导的能力,你还是那样不识时务。”
 
  “所以我混得不如你,这点我承认。”林仲杰朝老朋友微微一笑,随后他又看了一眼坐在简其明旁边的简东平,指指桌上的录音笔说:“还有,把那玩意儿收起来,我可不想有什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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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4 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简东平看了一眼父亲,父亲用眼神示意他妥协。简东平随即关上了录音笔的开关。
 
  “好了,这样总可以了吧。”简其明看着林仲杰说道。
 
  林仲杰点点头:“你想知道什么就问吧。”
 
  简东平摊开笔记本,正襟危坐:“首先是,被害时间。”
 
  林仲杰也从包里掏出那本皱巴巴的备忘录,同样是笔记本,林仲杰的那本是单位发的,显得又土又寒酸。他打开笔记本很快就找到了自己想找的东西。
 
  “根据我们的推断,女死者的被害时间应该是在那天下午的三点至六点之间。最后一次有人看见她,是在当天下午的四点左右,有位邻居说曾经看到她站902室门口跟陈剑河说话。”
 
  简东平一边飞速地把林仲杰说的信息记录下来,一边说:“我记得报纸上说是一个物业管理员发现了尸体。”
 
  “不错,是这栋公寓楼的物业管理员发现了尸体。这栋公寓楼的住户多半都是上班族,所以他通常会在周末或是晚上收取物业管理费。那天晚上7点左右,他敲响了902室的门,但结果没人回应,他发现门虚掩着,里面还传来放电视节目的声音,他以为房间里的人没有听到他的敲门声,于是就闯了进去,这才在陈剑河的房间里发现了女死者。后来也是他报的警。”林仲杰口气平淡地说,“我扪接到报警后,马上就赶到了现场。当时,女死者是脸朝上躺在床上,满身是血,全身几乎赤裸,裙子和内裤被褪到了脚根,看上去似乎曾经遭受性侵犯。”
 
  “性侵犯?!”简东平瞪圆了眼睛惊叫了一声。报纸上对这些只字未提,他完全没有心理准备。
 
  “放心,这只是凶手的障眼法,后来经法医鉴定,你的女同学死前并没有遭受性侵犯。而且,她洁白无暇。”林仲杰扫了他一眼,略带讥讽地说。
 
  “什么意思?”简东平困惑地问道。
 
  “她是处女。”简其明吐出一个烟圈,断然说道。
 
  林仲杰点了点头。
 
  “处女?!”简东平象是觉得不可思议。
 
  “这很稀奇吗?”林仲杰问道。
 
  “很稀奇。”父子两人异口同声地答道。
 
  “她26岁了。”简其明说道,“听说是个风情万种的大美人。更何况报纸上还说她性格开朗,很有人缘。”
 
  林仲杰皱着眉头瞥了一眼简其明,其实这个问题也让他有些吃惊。
 
  “我们发现她的人际关系相当复杂,男朋友很多,而且风评不佳,所以,对此我也有同感,这的确不太正常。”林仲杰说。
 
  “风评不佳?”简东平问道。
 
  “说难听点,大部分人都认为她是个人尽可夫的交际花。”林仲杰答道。
 
  “但她却是个处女。”简其明微微一笑,“这的确耐人寻味。”
 
  林仲杰向简其明递了一个赞同的眼神。
 
  “那么李今的真正死因究竟是什么呢?报纸上说她身中三十多刀,而且还被割了舌头。”简东平继续问道。
 
  林仲杰一边翻阅笔记本,一边回答他的问题:
 
  “死因是颈动脉大出血,说通俗点,就是凶手割断了她的喉咙。其实用‘割’这个字并不确切,根据伤口的形状和深度分析,我们判断凶器应该是一把剪刀,后来我们果然在现场的厨房案板上找到了凶器,跟我们的判断分毫不差,是一把厨用的大剪刀,刀口非常锋利,象是事先被磨过,上面还留有被害人的血迹。凶手就是用它在被害人身上留下了43处刀伤,所以我们看到尸体时,她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43处?!”简东平皱了皱眉,好像这个数字刺痛了他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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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4 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43处。一开始以为是三十多刀,所以我们只给了记者一个很模糊的数字。但后来经过仔细清点才发现一共是43处,身上和脸上的42处,外加脖子上真正致命的那一刀。”林仲杰口吻平淡地说。
 
  “43刀。”简东平呻吟了一句。
 
  “三十几刀和四十几刀原则上没什么差别。”简其明嘬了一口咖啡,慢悠悠地说“不过,可想而知,清点这些刀伤你们一定费了不少功夫。”
 
  林仲杰一言不发地看着简其明。
 
  简其明一接触到林仲杰的目光,就意识到自己可能猜错了:“难道不是吗?通常这种神经搭错,乱砍一气的案例,刀伤的分布都会很凌乱。”
 
  “这件案子完全不同,刀伤的分布很有规律。从脸部一直延伸到小腹,每两刀组成一个叉的图形,所以清点起来一点都不麻烦。”为了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意思,林仲杰地用手指在笔记本的簿面上画了一个“×”。
 
  “有意思!”简其明饶有兴趣地说道。
 
  简东平表情凝重,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林仲杰。林仲杰继续说下去:
 
  “每一刀的长度大约是5公分,深度也就是两、三公分左右,这些刀伤沿一条直线往下,看上去非常整齐,但它们都不足以致命,而且据我们所知,凶手在一口气留下了这42刀时,死者应该还没断气。”林仲杰停顿了一下,“当然最可恶的就是,死者的舌头被剪掉了一部分,看上去是凶手捏着她的下巴,迫使她的舌头暴露在嘴巴外面,然后他就一刀剪了下去,我们后来在马桶里发现了没有被冲走的那块舌头。”
 
  “天哪!”简东平忍不住发出一声低呼。
 
  “真是辣手摧花。”简其明在一边也唏嘘不已,“这些上次你为什么不说?”
 
  “没有结案,我只能说这些。”林仲杰摊了摊手。
 
  “又是你那该死的纪律!”
 
  “凶手为什么要割她的舌头?”简东平象是自言自语地问道。
 
  “我也想知道。”林仲杰无奈地看着他。“我们猜想可能是他行凶时,死者曾经对他破口大骂,惹怒了他。”
 
  “也或许是想让她闭嘴!”简东平说。
 
  “很明显,凶手要么对她恨之入骨,要么对她爱得死去活来。”简其明说,“要不然不用这么大费周章,一刀毙命就可以收工了。”
 
  “不错,我们的判断也是仇杀或是情杀。但是我们发现她既没有仇人也没有情人。案发前一个月,她刚与前任男友分手,由于他们两人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所以分手后,死者就辞职了。我们调查过她的这个男朋友,他的不在场证明非常完美,那天他参加了公司的一个重要会议,这个会议从下午三点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半左右,有十几个人可以证明在整个会议期间,他没有离开超过5分钟。案发现场与这家公司相隔比较远,他根本没机会中途跑去杀人,更何况还要玩那么多花样,所以我们排除了他的嫌疑。转而把焦点对准了陈剑河。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是首要嫌疑犯。”
 
  “为什么?”简东平问道。
 
  林仲杰皱了皱眉,心想这还用问吗?,这不是明摆着吗?
 
  “案发现场就是他的房间,案发后他又不知去向,而且又有人看到他在那天下午4点45分左右急匆匆地离开公寓。据那个人回忆,当时陈剑河看上去非常紧张,脚步匆忙,在门口两人还差点撞在一起,他做了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匆忙?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而我们觉得最好的解释就是,他是凶手!从当时所掌握的证据来看,他的确具备了成为凶手的一切条件,他有作案时间,有作案地点,又有动机。另外,根据我们的经验,越是那种性格内向、看上去有些猥琐的人,就越可能成为凶残的杀手,因为没有人知道他们心里究竟在想什么。而且这样的人也通常没办法发泄心理的情绪,所以只好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你看吧,杀人凶手里面,十个有九个是性格内向。”林仲杰说。
 
  “那你还怀疑什么?”简其明插嘴道“既然一切都那么最合情合理。”
 
  林仲杰还没来得及回答,简东平又抢先问道:
 
  “警方认为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追求不成,因爱成恨。
 
  “有证据吗?”简东平追问道。
 
  林仲杰朝他微微一笑:“不错,这就是问题之一,的确没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跟陈剑河同住一套公寓的一个男子说,陈剑河暗恋女死者,但实际上,他也举不出什么实际的例子,好像最能证明这一点的就是,他曾看见他们两人一起回家,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把这两个人连在一起。而我们在对陈剑河的房间进行搜查时,也没有找到跟死者有关的东西,我是指照片、内衣、头发之类的东西。一般某人暗恋另一个人,总会在身边放一些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是我们没有找到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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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4 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死了一个

  他停顿了一下后,又说:“不过,我们在他的衣柜里发现酒瓶,而且他的房间非常乱,所以我们当时怀疑他是酗酒之后行的凶。”
 
  “房间很乱?”简东平似乎很意外。
 
  “是的,很乱,很脏,抽屉全被打开了,草稿纸散了一地。”林仲杰说。
 
  “而且衣柜里还放着酒瓶?”简东平再次问道。
 
  “这是什么怪僻?如果这是他自己搞的,那么说明这个人的心理的确不健全。”简其明说。
 
  “警方没有在他的房间里找到涉及暴力色情的东西吗?”简东平问道。
 
  “没有。”
 
  “有没有笔记本、照片之类的东西?”
 
  “没有。”
 
  “便条或是留言簿呢?”
 
  “没有。”
 
  “日记呢?”
 
  “也没有。”
 
  “那请问你们在他的房间里都找到了什么?”简其明问道。
 
  “衣服、鞋子、生活用品、CD机、几盒排萧作品的音乐作品,几本原版小说,和十几本旧的英语杂志、仅此而已。没有照片、没有摆设、也没有纪念品、他的生活看起来简单得要命。”林仲杰看着笔记上的记录说道。
 
  “那么他的房间里难道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反应出他的感情生活吗?”简东平追问道。
 
  林仲杰看着他:“我看只有那些酒瓶可以反应他的感情生活。”
 
  “但他不是个能喝酒的人。”简东平用肯定的语气说。
 
  “也许他偷偷地喝。”林仲杰说。
 
  “我怎么觉得这个人有点矛盾,一边是杂乱无章的房间,另一边却是干净得无可挑剔的个人生活,好像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简其明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林仲杰叹了口气:“我有同感。”
 
  “你有没有想过究竟缺了什么?”简其明盯着林仲杰的脸问道。
 
  林仲杰微笑地摇了摇头:“如果我知道缺什么,这个案子还会有疑问吗?”
 
  “我想”简东平突然说,“缺的应该是规律。”
 
  “规律?什么规律?”林仲杰不知道这个毛头小子究竟在说什么。
 
  简东平笑了笑说:“没什么,我只是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来。”
 
  林仲杰略带不满地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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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4 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那么现场还有什么其它的细节?”简其明接着问道,他一边将烟灰磕在烟缸里,一边好奇地盯着林仲杰手里的破笔记本。
 
  “我们在洗衣机里找到一件带血的男式白衬衣,后来证实那上面的血迹是被害人的,在厨房的案台上找到了凶器,一把厨房用的大剪刀,上面也有死者的血迹。洗衣机的启动按钮开着,但没有启动,后来我们发现洗衣机已经坏了好几天了,陈剑河那天上午还曾向门卫打听,公寓的物业管理部门是否可以上门修理洗衣机,这可以认为是他在慌乱中忘了洗衣机已经坏了的事实,他把衣服扔进去,企图洗去血迹,掩盖痕迹。”
 
  简东平顺着林仲杰的话说下去:“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他应该有更好的办法来处理作案用的衣服,他完全可以把衣服带离现场,然后找个地方烧了或是埋了,这样不是更干脆吗?”
 
  林仲杰看了简东平一眼:“另一方面,凶器、衬衫、和洗衣机按钮上都没有指纹,好像是被人用心擦过了。”
 
  “一方面慌张地把作案的衣服都忘记在已经无法启动的洗衣机里,另一方面却小心翼翼地擦掉指纹。”简其明又点起一支雪茄,慢悠悠地说,“看来这个姓陈的家伙有点顾此失彼。”
 
  简东平飞快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
 
  “还有一点。”林仲杰感觉自己已经谈出兴致来了,“就是那件洗衣机里的衣服。”
 
  简氏父子同时抬起头专注地看着他。
 
  “难道他当天穿的不是作案用的那件白衬衫吗?”简其明猜道。
 
  “不错。”林仲杰不由地朝老朋友微微一笑,心想这家伙的反应还真快,“我曾经问过好几个人,虽然大部分人都说不清具体他是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那天陈剑河穿的是一件深色衬衫,这一点后来我曾经向他姐姐证实过。他姐姐说,那天陈剑河跟她见面时的确穿着件深蓝色的衬衫,这是前不久她刚刚为他买的,所以她记得很清楚。但是这有点奇怪,他为什么要换衣服呢?他没必要专门为了作案故意换一件衣服。”
 
  “也许他特别喜欢那件衣服,不想弄脏它。”简其明道。
 
  “如果真是那样,那他可真是个冷静得可怕的凶手。”简东平叹息一般地说道,“不过我对他多少有一点了解,我相信他应该不是那种会对衣服很在意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好像对穿衣打扮从来都不感兴趣。”
 
  “的确,我们检查过他的柜子,他的衣服不多,式样也很少,衬衫大约可以分为两种颜色,一种是白色的,另一种就是深蓝色的。听他姐姐说,他的所有衬衫都是他姐姐为其购置的,她曾经一口气给过他三件完全相同的深蓝色衬衫,所以我想他不会对身上穿的那件有什么特别的感情。”林仲杰低头喝了一口茶,茶已经凉了大半。
 
  简其明盯着林仲杰,他的手指情不自禁地玩弄着一个闪亮的zippo打火机:“你是不是认为有别人进入了现场?因为生怕血迹弄脏自己的衣服,会引起怀疑,所以故意换了陈剑河的衣服作案。”
 
  “这样解释好像最合理,但是一切都只是猜想,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林仲杰不无遗憾地说。
 
  “所以陈剑河对他姐姐说,他并没有杀人,仅仅只是打了李今一记耳光,这一点是可信的,是不是?”简东平说。
 
  林仲杰眨巴着眼睛,平静地看着他。
 
  “不,他没有打过她,她的脸上没有掌印,也没有指纹。相反,我们通过尸体解剖,发现她体内有一些迷药的成分。所以她昏倒是事实,但应该不是受到攻击,而是被人下了药。她倒下的时候额头撞到了桌角,流了点血,但伤口很小。”
 
  简东平吃惊地盯着他,眼睛炯炯有神:“被人下了药?”
 
  “对。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迷药,过去我们曾经破获过一些用迷药抢劫的案子,用的就是相同的东西,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搞来的。”
 
  “这并不难,通过网络就可以。”简东平说。
 
  “有这个可能。”林仲杰赞同地点了点头。
 
  “我倒想知道,他是怎么把她药倒的?”简东平问。
 
  “桌上有两罐咖啡饮料,我们在那里面都提取到了迷药的成分,后来我们仔细查看过那两个罐头,发现在罐头的顶部有一个很小的针孔,所以很可能是有人用注射器把迷药注入进了咖啡罐头。也就是说,很可能是陈剑河请被害人喝咖啡,然后被害人在服用之后产生了昏厥。”
 
  “就算是这样,有一点很奇怪,如果他想到要把指纹都擦干净,那为什么不把含有迷药成分的咖啡倒掉,或是带走?为什么把它留在现场,让警方掌握这么有力的证据?咖啡究竟被喝掉了多少?”简东平用笔敲打着笔记本说,脸上现出思索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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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4 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半。”林仲杰看着简东平说道,“我说得再具体一点,一听咖啡是300毫升,我们找到的那听里面还剩下150毫升左右,你也许是想问喝这点咖啡,药物的量是否能起到作用,答案是肯定的,完全可以。那些药物足以药倒一个100公斤的大汉,死者才不过55公斤而已。而且经过分析,那些药物起效非常快,简直可以说是立竿见影。”
 
  “那么他为什么要把咖啡留在现场?难道是想告诉警方,他做了什么吗?要知道,如果他把咖啡带走,到时候他完全可以说,他并不知情,他可以说,是被害人在来他房间之前就被人下过药了。”简东平仍不服气。
 
  简其明朝着儿子嘿嘿一笑。
 
  “那也可以解释为是罪犯在首次犯罪过程中,由于过度紧张导致的粗心大意。单凭这点就想证明陈剑河干是被人栽赃是不可能的。相反,情况会更糟。因为如果是下药的话,就说明他所做的一切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还说明他的确对那女孩居心叵测。我想这一点对他相当不利。是不是,老兄?”简其明说到最后一句时,转过头来看着林仲杰。
 
  “的确,这一点非常致命。”林仲杰承认。
 
  “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其他人比他更象凶手。”简其明幸灾乐祸地说。
 
  简东平沉默了一会儿问道。
 
  “跟陈剑河同住的那两个人有没有不在场证明?”
 
  林仲杰翻看着笔记说道:“他们两个人,一个叫张兆勇,案发时他说到电影院去看电影了,哦,对了,当初就是他告诉警方,他认为陈剑河暗恋李今的,另一个名叫袁桥,他说那天他心情不好,所以一个人去逛大卖场了。两人都找不出证人来。所以也可以认为两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林仲杰记得这两个年轻人,张兆勇中等身材,衣着光鲜,额前的一蔟头发被染成了白色,说起话来总是面带微笑,感觉是个友好热情开朗的时髦青年。而袁桥呢,西装革履,穿着锃亮的皮鞋,说话冷冰冰的,看上去心机颇深。凶杀案发生后,林仲杰奉命封锁现场,当时这两个人就站在楼梯口看着警察在自己的房间里出出进进,都不怎么说话,但有趣的是,面对这样的惨剧,两个人都没有表现出特别吃惊的样子,这一点让林仲杰一直耿耿于怀。
 
  “真没想到他会做出这种事。”当时,张兆勇只是言不由衷地说了这么一句,而这一句却已经明确无误地指明谁是凶手了。林仲杰觉得,在那个时候,他的反应未免有些太快了,而随后袁桥冷冷补充的一句话,则更加重了林仲杰的这种感觉。
 
  袁桥说:“我对他们之间的事一点都不了解,所以发生这样的事的确是在意料之外。”而看他的表情,林仲杰却觉得事情好像是在他的意料之中。
 
  在随后的询问中,两人的态度截然不同,张兆勇从一开始就向警方透露陈剑河与死者之间存在着某种特殊关系,他一再强调两人在案发前就交往频繁。与之相反,袁桥则显得谨言慎行,对张兆勇的说法,他既不赞同,也不否认,他说得最多的是:“可能是吧,我没注意。”“也许是这样,不过也不一定。”
 
  后来,林仲杰也曾经单独约两人见过面,张兆勇很乐意合作,不仅一口答应随时都可以找他,并且还一再承诺自己会积极配合警方,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后来他果然一见面就侃侃而谈,但林仲杰觉得他说的那些多半都没什么价值,所以有时候他不得不截住他的话头,早早结束会面。
 
  袁桥则完全不同,很明显,他对警察没什么好感,也不打算跟警方合作,为了约他见面,林仲杰费了不少功夫,起初他总是以各种理由回避推脱,后来实在躲不掉真的见面了,他也还是那套模棱两可的说辞,根本不想多谈,而且在接触中,他对林仲杰本人常常不加掩饰自己的厌恶和不耐烦,这让林仲杰更加坚信袁桥有事隐瞒,但他找对方聊过好几次,却都没问出什么来,如果当初没有结案的话,他也许还会继续盯下去。
 
  事发后不久,那两人就很快搬离了那套公寓。虽然当时也留下了对方的地址和电话,但自从结案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跟那两人联系过,所以对两人的近况,他自然是一无所知。不过他能够猜到,看上去有些轻浮的张兆勇一定会到处吹嘘自己认识这个杀人犯同学,而袁桥则可能会对此只字不提,这都是性格使然。平心而论,他倒更欣赏有点难搞的袁桥。
 
  简东平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绪:“我知道还有两个女生跟李今住在一起。她们两人也是我的同学。一个名叫郁洁,另一个名叫王盛佳。警方有没有找过她们?”
 
  “的确有这两个人。”林仲杰努力从记忆里搜索简东平所提起的那两个女孩,他对她们印象模糊,他唯一记得的就是,面对警察的提问,两人抱在一起,哭得一塌糊涂,讯问几度无法进行下去,最后只能找女警先安慰她们,稳定她们的情绪,不过平静之后,警方也没从她们嘴里捞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据我所知,有别的警员找过她们,她们好像对这件事的了解还不如你的那两个男同学,她们没提供任何线索,她们对两人的关系一无所知,只知道案发前陈剑河曾经给李今打过电话,仅此而已。案发时,两人都在下班回家的途中,也无从查证。”林仲杰说。
 
  “又是两个无从查证。”简东平低声说。
 
  “案发时间是下午四点至六点,正好是下班时间。”林仲杰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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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4 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觉得奇怪吗?与死者有关的四个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简其明斜着肥胖的脑袋,意味深长地看着林仲杰。
 
  “你想说什么?”
 
  “如果陈剑河不是杀人凶手的话,那么没准凶手就是他们中的一个。”
 
  “你凭什么这么认为?”
 
  “如果是外人作案的话,应该不会搞得那么复杂。另外泛泛之交也不太可能下这么重的手。”简其明十拿九稳地说,“这件案子让我看到的是仇恨,疯狂的仇恨。那么谁会跟她结那么深的仇?当然是亲近的人,熟悉的人,至少是认识的人。而那女孩只不过在那栋公寓住了几个月而已,我猜她唯一熟悉的就是她的同学们,所以那几个人都逃不掉干系。你可不要告诉我,这栋楼里还藏着某个精神变态者,一直偷偷对死者垂涎三尺。这种事不太可能发生。”
 
  的确,林仲杰曾经认为,在这栋楼里真的有个精神变态的家伙在偷偷觊觎着死者,为了找出这个人,他曾经独自排查过整栋楼的男人,但结果一无所获,他没能找到任何跟死者有过接触的男人。由于入住时间短,仅仅只有几个人对死者略有印象,大部分人都不认识她。所以现在,他也越来越觉得凶手应该是个熟人。但是,会是谁呢,他们每个人都显得那么“正常”。
 
  “你的意思是凶手也包括女生?”简东平回过头去看着他的父亲。
 
  此时,邻座突然发出一阵喧闹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别过头去正好看到一个穿蓝色套装的年轻女郎,将一杯咖啡猛地浇在她对面的男子脸上,随后她抓起桌上的挎包,怒气冲冲地快步走出门去,那男子呆若木鸡地坐在原地,他的脸上和衣服上满是咖啡沫,看上去十分可笑。
 
  “可别小看女人的暴发力。每个女人都是小型燃烧弹,一旦被激怒,她们的杀伤力会非常惊人。”简其明喝了一口咖啡,评论道。
 
  “所以你一直没再结婚。”林仲杰慢悠悠地说。
 
  “你真老土,跟女人交往何必一定要通过结婚?”简其明不怀好意地朝他嘿嘿一笑,“你是无法体会到自由的快乐的。你已经被牢牢地套住了。”
 
  又来了!自从那次简其明偶然到林仲杰家,凑巧看见他被老婆数落后,只要一有机会他就批驳林仲杰的婚姻,并且还总是肆无忌惮地嘲讽他老婆的长相、身材以及作派,林仲杰可不希望把这个话题无限制地延伸下去,尤其是当着晚辈的面。于是他说:“好吧,我同意,凶手很可能是他们四个人中的一个。”
 
  “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有外人进来作案。也说不准,陈剑河真的是一时粗心,把衣服忘在洗衣机里了。”简其明看见林仲杰露出恼怒的表情,马上举起双手作出一个投降的姿势,“我是说,什么可能性都有。”
 
  简东平对他们两人的说法不置可否,他似乎没有兴趣就这个问题多作纠缠,也许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他问林仲杰:“有没有他们四个人的联系方式?”
 
  “你们不是同学吗?”林仲杰反问道。
 
  “大学毕业后,我们就没来往了。而且在大学时,我就跟他们几个不太熟”简东平诚恳地解释道。
 
  林仲杰点了点头,“我明白。地址有是有,不过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也许他们早已经搬了家。”
 
  “没关系。应该总能找到。”
 
  林仲杰把那四人当初留给自己的联系方式通通给了简东平。看着简东平飞速地地把它们记录在笔记本上,他暗自琢磨,难道这小子真想自己去调查?
 
  林仲杰合上自己的备忘录:“好了,你还想知道什么?”
 
  简东平顿了一顿,答道:
 
  “陈剑河的死。”
 
  “是自杀。”林仲杰简短地答道。
 
  简其明斜睨了林仲杰一眼,说道:“如果他不是凶手,他好像没必要自杀。”
 
  不错,这又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林仲杰心里骂了一句粗话。
 
  “鬼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案发之后这个陈剑河就失踪了,我们找了他大半个月,连个影子也没找到,结果某天突然接到一个报案电话说,这个人在一家名叫东方罗马旅馆的小招待所出现,于是我们马上就赶到了那里,而等我们进门时,他已经死了。整件事就是这样。”林仲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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