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赛 | 分配方案 | 男子 | 女子 |
2006/2007年世锦赛
| 根据两届世锦赛团体总分之和的排名进行分配(总分=06积分+07积分x1.2,积分由总成绩通过国际举联技术规则5.8.3和5.8.7条换算得出。东道主中国不参加团体排名;积分相同情况下将根据技术规则5.8.3条中有关抓举和挺举的说明确定排名。): | 120 | 57 |
男子前6名各获6个席位;女子前9名各获4个席位; | 36 | 36 |
男子7-13名各获5席;女子10-14名各获3席; | 35 | 15 |
男子14-20名各获4席;女子15-17名各获2席; | 28 | 6 |
男子21-27各获3席; | 21 | |
洲际资格赛
| 各大洲均有一次洲际资格赛,限未获参赛资格的奥委会参加,根据洲际资格赛的团体总分排名分配: | 30 | 18 |
非洲区:男子第1名获2席,2-4名各获1席;女子前3名各获1席; | 5 | 3 |
亚洲区:前2名各获2席,3-5名各获1席;女子前4名各获1席; | 7 | 4 |
欧洲区:前2名各获2席,3-5名各获1席;女子第1名获2席,2、3名各获1席; | 7 | 4 |
美洲区:前2名各获2席,3-5名各获1席;女子前4名各获1席; | 7 | 4 |
大洋洲区:第1名获2席,2、3名各获1席;女子前3名各获1席; | 4 | 3 |
个人资格 | 在国际举联08年5月31日公布的奥运资格排名中,未获奥运资格的各奥委会选手中各级别排名前15位(女子为前10位)的选手将分得8席(女子7席);
如果有8名以上的选手符合条件,国际举联将选择排名中成绩最好的8人;如果不足8人符合条件,其余名额将由国际举联与三方委员会讨论后分配;
奥运资格排名只考虑各奥委会在各级别上排名最高的选手,该排名基于以下赛事的成绩建立:06年世锦赛、 07年世锦赛、各大洲资格赛、国际举联06、07和08年大奖赛。
个人名额将分配给赢得这些名额的选手,该运动员在奥运会上必须参加同一级别的比赛。各奥委会在各级别上最多只能有1人通过此方式获得名额,如果有1人以上符合标准,必须决定派哪1人参赛。 | 8 | 7 |
三方委员会特邀选手 | 由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协会和国际举联组成的三方委员会将按6男4女的大概比例派发10席 | 6 | 4 |
东道主 | 男子直接获6席;女子4席 | 6 | 4 |
| 总计 | 170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