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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上一个人或东西是件很容易的事,尤其对于像我这样快意爱恨的女子.爱便爱,恨便恨,没有多余的理由和借口,干脆利索,不需要依靠别的来掩饰自己的真心.要说表面上的伪装,呵呵,伪装罢了.多是因为不想让别人觉得我冷情或者绝情.是既保护自己又避免伤害他人的方法.
在一个独处的夜晚,爱上一篇文字.单纯因为自己喜欢.淡淡音乐,淡淡心情,随手拿过一本杂志,闲着逐页翻看,熟悉的文字跃入眼帘,轻轻扣动心灵,似曾相识的感觉,记忆中的美好味道.
恋恋风尘
记得暑假回去的时候看过一部越南获奖影片,名字是<恋恋三季>,爱上这个名字在第一眼,自然而然的爱上影片本身.现在对其中的片段和表达的情感依旧清晰如昨.而这也许是让我同样地爱上这篇文章的原因之一吧.
作者缓缓倾诉着对往事的留恋和不舍,人生真谛的寻找,令字里行间渗透出人性的光芒,也投射出自己的影子.看过类似的文章不在少数,多在无病呻吟之列,文字贫乏肤浅,着实无法打动人心.
恋恋风尘,风尘中的爱恋,生活的无奈叹息,生命的所谓真实,充斥着太多复杂情绪,不是一时可以说清,也不是随便哪个人都可以体会.也许该说我很幸运,在对生活翘首期盼的时候看到了它,一个同感,一种共鸣.
早告别了单纯简单的时代,和清澈见底的美丽心情,似乎很多东西已经看的很透,看出了本质,没想过,同时失去的东西也是同等的分量.
曾在语音聊天室里唱过孙燕姿的”天黑黑”,以前是不喜欢的,觉得做作.那次唱到最后却看不见歌词,顾不得朋友的欢呼安可,躲进网吧的洗手间哽咽了半天缓和情绪,告诉自己是一时冲动,谁叫当时我处在低潮期呢?
申请了独立的论坛,就很想写点真实的东西.尽20年的经历不算多,也足够回味,足够领悟出点名堂.幼稚又如何,天真又怎样,谁敢说自己不是这样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没人真的成熟,更没人真的能置身于万事万物之外.生在尘世,我们都身不由己.
佛说,因为迷,我们才看不清真实的世界,才会在轮回受尽苦难,尝尽辛酸.如果能及早得解脱,就可轻易跳离三界之外,得到永生的存在.我做不到,至少这辈子做不到.一个平凡的女子,从不期待能有多大的作为,只求能爱自己所爱的人,做自己所爱的事,过自己所爱的生活.简单就好,我很知足.
所以我才不明白为什么有些长辈说,我在前世积了福,今生注定和佛有一段缘,要我珍惜,好好修行,必会有所帮助.佛书常看,心经常诵,好像并没有多大的作用,是因为需要潜移默化吗?只能这样自我安慰.
人时常为过去的时光感慨失落.极端的性格令我可以理智地处事,又非常容易恋旧,因此常常毫无预警地坠入对逝去的怀念.
现在,身在大学,生活有目的又没目的,一不小心就误入无法走出的心理禁区.是向成人转变的时期固有的特征.抛开每天的学习和生活琐事,剩下的,就是回想过去的时候.真是无知地无忧的日子,虽然天天被逼着读书,读书,读书,补习加强班从来没少过,或许两点一线的简单生活也属于美丽的一种吧.即使再枯燥无味,有些人,有些事还是值得回味保存.像一幅画,一首诗,铭刻在记忆深处.
因为知道不可能重来,所以回味就是纪念了,纪念自己真实地活过.不用太在乎方式,捧杯清茶,搬条椅子,斜倚傍晚的走廊横杠,任余晖把尘封的东西重温,哼着小调,唤醒曾经在生活中存在的场景以及,那些爱与被爱的故事……
记忆中的我们都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到什么事情都敢做的家伙,尤其是我.小时候就表现出超乎平常女孩子的固执和独立.
在海边一个很小的渔村出生.父母工作调动后,就被寄放在外婆家.因为家庭原因,我来的第一天便受到亲戚排挤,有差不多年纪的表兄表姐陪伴,却无法和他们玩在一起,还被拿来比较取笑.连吃饭都嫌弃和我同坐饭桌旁.从不会给我夹菜.幸好父母在我1岁后就不再喂饭了,要么自己拿汤匙,要么就别吃.我独自扒完饭,就直盯着其他孩子津津有味被喂着的吃相,赶也赶不走,舅舅舅妈恨得牙痒痒.
海边小城每年都有一个月是台风天气,门前的水涨得好高,我就爱穿着雨鞋在里头溜来溜去,踢着水花,任凭身后的训斥震耳欲聋.还喜欢坐在水坝旁的栏杆上看着浑浊的水拌着黄土从上游汹涌而下,把两岸的柳树冲得歪歪斜斜,小脚危险地伸出安全区,笑声荡漾.对于一般女孩子怕得要死的毛虫没有丝毫畏惧,和男孩子一起把她们捉弄到大哭着向家长告状.
妈妈曾经是广播员,从小就讲惯了普通话,根本不会方言,甚至连被取笑被骂都不明所以.沟通成问题,几乎和聋哑人无异.幸好外婆疼爱我(她不会普通话).一句一句地教,我一句一句地学,再不行就用手比画.几乎每次都是教到一老一小泪流满面,外婆拥我入怀才罢休.
小时候不识愁滋味,却懂得看人脸色.习惯一个人单独玩耍----连上学都是单独一个人穿过繁忙的马路和危险的45度斜坡,独自走15分钟的路程,无论刮风下雨----并不觉得有多寂寞委屈,可能就是这样养成了后来怪异的性格.
被老师告状说到处乱爬,不服管教是家常便饭,还三天两头闹失踪,别人忙活半天后,才慢腾腾地挪回家.亲戚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不喜欢别人给钱和玩具的孩子,加上我做的好事,三天两头地向父母诉苦,所以被揍理所当然.即使每次答应着"以后不敢",却执著于重蹈覆辙.父母担心我以后变坏,每次回来,循循善诱不绝于耳.
6,7岁太小,关于男孩子,唯一留着印象的只有两个.
一个和我同班.我听别的女孩子悄悄议论说,他是班上长的最好看的.本来是没注意,后来暗地观察比较一番,果然不同.眼睛大大,头也大大,好象玩具哦,好玩.一心想着把他变成自己的所有物.无奈碍于朦胧的”男女有别”观念,只敢在大家午睡的时候偷偷把椅子搬到他座位旁边看他的睡相,等看够了再搬回来.有次,看着看着,自己也睡着了,而且还不雅地趴在他的身上,一直压到他喘不过气地醒过来.面对全班的轰然和老师哭笑不得的表情,我发誓再也不干蠢事.那个男孩子,在我的眼中也变得不再漂亮起来.现在才知道这是”心理暗示”.
另外一个在我当时看来算”救美”的”英雄”了.幼儿园下课,我急着跑出去玩秋千.别班的孩子已经把位置都占满.我就赖在同班的女生旁边不走,希望用压迫战术逼她走人.多次尝试失败后灰心丧气,旁边的一个男孩子盯着我看了很久,最后把自己秋千让给我.后来发生什么事情不记得了,印象中,那天的秋千荡的好高,好高.
搬了新家,住进舅舅的老房子.仅有拥挤昏暗的两间,全是木头构造.蜿蜒曲折,7,8户拼和在一起,用狭窄的石头或水泥小道连接.有天井,有阁楼,类似于北京四合院.在我们看来幽暗的通道像是个迷宫,怎么走也搞不懂它的布局.
一起住的几家里尽是些可爱的女孩子,可以随便到哪一家吃睡,自然很容易就结成同盟.每天成群成堆地进进出出,成立一些所谓的”地下”组织,玩得不亦乐乎.和比我小的妹妹过家家,捉迷藏.和比我大的姐姐玩游戏,逛市集.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游乐场,在木屋群落的后面,不足10平方米的沙地,能令我们流连忘返,而我几乎从来都是三催四唤叫回家吃饭的一个.四周耸立着废弃不用的残旧砖墙,秘密做成暗盒子的砖头密室里头塞着的全是捡来的”宝贝”.在一次挖地洞的中碰到硬硬的白色东西,她们以为是人骨,怕得跑回家,惟独我一个人大挖大挖,发现不过是一个光滑的白色海螺罢了.第二天,拿着它,骄傲地走到每家向旁人炫耀.过元宵,外婆给我送了个鱼彩灯,我兴奋地提着在黑忽忽的走道里跑了好多个来回,直到电池用完,寿终正寝了还舍不得丢掉,挂在床头当装饰.过年是最期待最高兴的时候,有新衣服穿,能自由无拘束的玩耍,不必在乎时间的早晚,烟火想放多少就放多少,也有零钱来买好吃好玩的小玩意儿.一群小丫头,疯得很.
那时,还没有普及煤气灶,煮饭炒菜都是用好大好大的铁锅,配上老爸的厨师手艺,味道绝对是一级棒!要洗澡,自己劈着柴,满脸通红地烧好水,再半桶半桶地提到卫生间里,也帮父母打扫.最喜欢的事是坐在爸爸的自行车后面,晃悠晃悠地上街去.每次屁股都被一路的石板震得发痛,却笑得很满足.遇到爸爸心情好的时候,指不定还可以缠到零食.
木屋时代在初中宣告结束,搬进了干净整洁的套房.偶尔,路过老家,很想抽空进去和阿姨叔叔们寒碜一番,可又怕.儿时玩耍的孩子们个个都长大.隔壁的年井已不认识以前曾经被每天牛皮糖一样粘着的姐姐.小妞上了小学,搬出老房子和父母一起住去了.小梅见到我只会躲.阿理姐姐肝炎痊愈后变得很虚弱,中考只进了个中专.阿霞姐姐中专毕业后学了一年的裁缝,现在在闽清一家雨衣厂做工.家里开店的阿玲和真真姐姐都到外面打工.一家人似乎过的也不太好.
老房子在旧城改建中没有被铲平,前面的大树却被拔.泥土地也已经填满,改成一家杂货店.通往天井里那段恐怖的黑暗走道----以前总是要飞跑过去,生怕阁楼中空的部分掉下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来----也挂上电灯.
一切都变了.
陌生的感觉我不喜欢,可熟悉的气味却把我带进回忆,快乐而带着些微忧伤的年少时光.
三年级时,第一次收到”情书”,紧张地不知道该怎么办.每次回家经过那条小巷,眼睛的余光总会瞥到一个躲躲闪闪的身影紧跟在后头,直到木屋前才消失不见.后来通过同学知道是他,也同时发现很多时候他其实一直在帮我很多的事,幼稚的心被热情感动,默认了所谓的”早恋”关系.不久,就被同班知晓,有嘲笑,有羡慕.老师也悄悄暗示过几次,全数失效.我坚持着自己的选择.这样的交往持续了一年,直到后来,他的”前任女友”在一次不平的争吵中说出了他真实的意图,我几乎是脱口”分手吧!”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出校门.
当初的坚决转变成后悔时,我擦干眼泪说,不值得.
从二年级分班开始,我就和一个像大哥哥一样的男孩子玩的很好.他留级两年,但我们没有年龄的隔膜和顾忌.他常在不经意中流露出对我的关心和体贴.我在”早恋”,他只在一旁守侯,即使第三个人慢慢走近我,他依旧没有改变他态度.他经常到我家做客,和爸爸妈妈都很熟,也挺讨他们喜欢.因为他很早就失去了母亲,我们对他像对待自己家人那般亲热.
他们都是我的同班同学,我不明白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难道因为我跟男孩子玩起来都哥们似的讲义气?
第三个是转学生,他父母在市场上有个店面,搞服装生意.有一次,我到他家的店里买衣服,那是晴朗的夏天午后,我试穿着那时流行的白色蕾丝裙,转身看出了他眼光的含义.虽然后来我最终没买,第二天,两人的手却牵到了一起.
我们度过的日子是小学时代最快乐的.溪边,街头,校内,溜冰场……都曾留下我们的足迹.有他的陪同,我第一次去了教堂.那在半山腰上的白色尖顶建筑,在阳光下闪烁亮光,从学校的走廊第一次看见时就有了去的愿望.我家是信佛的,父母从不让我去异教的场合,我对天主信仰也没有多少的了解,不过好奇.我说,好想去.他就在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翘课,两个人跟解脱牢笼的鸟儿似的.推开沉重大门的瞬间,我惊讶于它的庄严肃穆.在圣坛下许了心愿,轮到他时,一个修女装扮的女人走近,惊讶于我们的存在,在她愕然的目光中我们飞奔着跑出大门,一路笑声.他猜我一定许了能永远在一起,我回他一个笑容.快毕业的时候,他渐渐远离,朋友劝我要小心看好,我却因为他在陪我溜冰时的事故中为保护我摔成骨折而对这段感情的真实深信不疑.后来,亲眼看到他和另一个女孩子一起的身影.朋友说,已经两个月,都没敢告诉你.我说,无所谓啊,早就知道的.在告诉大哥哥打算分手时,禁不住失声痛哭.
当初,没买那件裙子是正确的选择,我想.优雅不适合向往自由的人,我该像放弃它学着放弃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退出,给彼此一个伤痕的同时,也给了对方另一个自由的机会.
记得那是<东京爱情故事>热播的时候,看到结尾,我感动得流泪,已经不知道为的是什么了.
消极的放弃正是一种积极的进取.
我喜欢这句话.
小学六年级的暑假过去,就是分道扬镳的时候.
第一个男孩子去学修车,很久都没再遇见,偶尔一两次在街上遇见也就微笑着擦肩.后来知道他在家乡开了自己的修车店,很为他高兴.
大哥哥,读了一年的初中,成了社会上的混混.我读初中2年级的时候,他因为偷窃电缆被判2年刑,写信告诉我别惦记.尽管父母知道后,不许我和他在有联系,我们还是秘密保持着书信往来.他出来后,曾一度跟着亲戚开酒店,随后又开始不安分.无论怎么变,他给我的总是关心.我想说谢谢.
后来.我终于没有告诉第三个男孩,那时许的心愿只是想让他能快乐,即使没了我的陪伴.后来的后来,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再没联系.想想,这辈子也就这样吧.
这些都是可以被淡忘的,而可以被忘记的,都不再重要.
自己呢?毕业后戏剧性地和两个曾经是”情敌”的女孩子成了好朋友,其中一个小我一届,也算我师妹,师大美术系的,今年考上,很有天分.我时不时地鼓励她要多努力.
而对于过去那些感情的纠葛,很惊讶.为什么小小年纪就知道什么是情,什么是爱.难道恋爱就是可以如此的坦白,可以如此的简单吗?吃个饭,牵个手都会轻易的认定就要和一个人这样过一辈子.幼稚的年纪对于爱情的概念既模糊又懵懂,想象着的都是浪漫图画.任何的不足都是对其圣洁的亵渎,宁可丢弃不要.现在想起,除开当时的欢愉,留下的东西只有几个模糊的面容和总是放晴的天色吧.呵呵.
这种新的认识,大概是后来面对几个男孩子的明喻暗示,坚持着装糊涂的原因.冥冥中,似乎已经明白爱情该是什么样子.
好感,喜欢和爱,是不一样的.
新的套房可以看到大半个小城,阳台是整栋楼最靠东面的,每天早晨都可以见到初生的太阳,常年刮着很强的海风,我和爸爸辛苦种的小树小花没一株存活.做了防盗网,宽宽的大理石石板很冰凉.除夕夜在阳台上看烟火,有很绚烂的效果.
这栋楼处在国道旁边,也算郊外了.附近就这一座白色和蓝色的建筑矗立着.后面空地曾经作为奶牛的饲养场,现在仍有三间破破的屋子.最边上的一间曾经吊死过一个被子女遗弃的老人.因为靠山,四季都有很多不知名的虫子飞来产卵,一片片的红色绿色小颗粒,粘在衣服上,看了起鸡皮疙瘩.如不小心没有去掉,穿在身上还会令小虫宝宝的预产期提前.黑压压地满身乱爬.
我的房间面朝马路,有22平米,里面的家具不多,全是黑木,父母结婚时候的.最喜欢大大的木床,一个人睡很安心.难过的时候就感觉很压抑很孤独. 中间摆的小圆桌总是堆满了书.墙上的世界地图被我标注地点点红.
临窗眺望,不远的马路那边有很大块的稻田.随着季节改变变换出不同的色彩来.左边的笔架山可以看到落日,初一到初7的凌晨,月牙装饰在山顶上,很梦幻的感觉.
在这里我度过了中学的六年.
初中的我,老实不少,大概因为少女的特征开始明显的原因吧.文静乖巧听话是旁人对我的评价,也常常成为别人口中对孩子说教的榜样.父母得意着,我却没什么感觉.
初一和我同桌的是个瘦瘦的男孩.那时的同学都很在意”三八线”的划分,我和他也约法过三章,各自严格遵守.一次发作文,我看他不在,就想乘机偷看他的成绩.刚翻到头一页,就被人从后面夺走.我回头,是他怒气冲冲的脸.正待说什么,作文本啪啦啦地劈头甩过来.当着众人的面挨打,我哇地哭出声.他赶紧捂起嘴巴,要我安静.我狠狠地咬下去,他不得不放手,接下去的时间他呆在一旁安慰了我一整天,生怕我告诉老师.呵呵.第二天,他把”三八线”小心翼翼地擦掉,我们没有再为什么事情闹过别扭.
和他分开坐后,每每视线相遇,我总会微微笑着,他也回以笑容.彼此心里明白个中意思.对有人说我们在交往的传言,并没多加辩解.两个人心里都懂得友情真的可以纯洁.高中分班,他选择理科.7月结束,很顺利的考上大学,计算机系.尽管没再联系,我相信他能过的很好.
初二初三和我同坐的男生全是老实巴交的角色,经常被我欺负,敢怒不敢言.直到毕业时候互写祝福留言,最后一个同桌才敢写下”和你同桌真的好………一言难尽!”的字眼,我捧着本子,笑得直不起腰.
也有个相当要好的女友.中途转来的,我最先认识她.清瘦的身材,苍白的脸色,体质不太好,为人很热情,我和她无话不说.毕业后她读中专,2年后升大专,1年后专升本,现在在天津,也有了男朋友,人更变地漂亮好多.寒暑假回家我们常要聚聚.
更多的朋友则是分离后就没再联系,好不舍.三年的沉默错过了许多的本该温暖的友情.
高中时,似乎领悟到点什么,隐隐开始不自觉的改变处事对人的态度,开朗明亮起来.朋友看在眼里,开始称赞我的微笑跟太阳一样的灿烂令人愉悦,接着热络起来.令我很快就适应了转变.但麻烦也紧跟.
我开始讨厌读书,是不是因为中考被压的无法呼吸才如此向往自由的空气?反正从那时就没有当过乖乖的读书宝宝.连我自己都困惑为什么会对教科书有厌恶的感觉,逃之不及,惟恐染什么疾病.高一下学期还搞了一次退学离家出走事件,全家鸡飞狗跳.父母软硬皆施,虽然后来计划没得逞,可故我的本性却根深蒂固.
另外,讨厌被人束缚的特点暴露出来,为了避免父母担心和管教,改成地下活动,保密工作无懈可击.我自己也忍不住佩服自己的能力.
高一漫画,高二言情漫画,高三漫画言情网络.只要有一个东西可以让我逃避读书,我就会飞蛾扑火地冲进去,从来不考虑结果.”船到桥头自然直”是我维持了好几年的座右铭,瞬间记忆理解力和上天的眷顾应该算是推波助澜的帮凶了.无论我如何不用功,只要考前用一个多小时来复习,随便挑点东西来背背,就很容易考个中偏上,而且还常常有老师夸奖见解很有独创性,听的让了解我底细的同学朋友眼红得恨不得把我抬上砧板大卸八块,始作俑者则在一边暗爽不已. 恰巧碰上一段迟到的感情,身心俱疲,痛苦无处宣泄,只能用最消极的态度去逃避.
父母是比较知道的,毕竟在家里懒于念书是很容易被看出来,唠叨自然不免,但也少不了我一块肉,经过几次的激烈争吵后,我不改一副无所谓.我行我素样子,很令他们火大,唯一做的就是摇头,威胁叫我好自为之.我则从不相信口头的东西.
高中算是我最叛逆的时期.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不是读书就干劲十足.虽然表面上伪装的很好,除了懒得读书之外也没做别的事,父母烦恼也就罢了,有几次偷懒被当场逮着,雷霆大作,知道责备无用,便换成了讲道理,我心不在焉听着,奇怪地有了反省的自觉,知道该收手了.那时,离高考只有两个月.如此大的考试,智商再高的人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出成绩.我想是该老实一段时间.退了漫画,收起言情,也别过网络中的朋友,决定来个翻身战.
就是这个时候,一场车祸让父母放弃了原本的期待.
好伤不伤地伤到头部.下雨天,还披着雨衣,被车子撞得抛出6,7米,头在与地面剧烈的撞击下失去知觉.醒来身边是泪流满面的父母.CT扫描显示脑震荡.他们想,完蛋了,不是变白痴就是失忆.出院后,一直小心翼翼,不敢再提要我刻苦念书之类,我在头痛一阵子后,认真地准备高考事宜.
录取通知单出来,全家皆大欢喜.
我想,差不多解脱了吧?
就这样,糊里糊涂地上了大学,感觉还是梦一场.
在心绪纷乱的时候,回忆着中学的片段.大学里人与人距离没办法让我有归属感.和朋友嬉笑怒骂的背后是无法遏止的落寞孤独,即便如此,也经常因为一个似曾相识的事物黯然.
怀念读书时刚建好的400米跑道,用黑色的木炭铺着.在有风的天气里,尽是沙尘.运动会时,我们用力的加油呐喊,为成功欢呼,为失败落泪.下雨的早晨,几百人挤在,在操场旁边的舞台上观看新年会.专注的神情分散了被人踩痛脚的知觉.
怀念蜿蜒的石子路,两旁三角梅厚厚地探出头,覆盖着石墙,形成绿色的屏障.阳光灿烂的午后,背着书包,在广播轻柔的音乐声里前行.树影在顶上投下点点光斑,抬头望见叶缝透着的光芒.
怀念在走廊上眺望远山的心情,淡淡天色中幻想出自己的梦想.
怀念初中晚自习时候一群朋友被男生捉弄,在漆黑的教室里鬼抓人的游戏.
怀念和同学一起扫除.暖洋洋的下午,几块明亮的玻璃,几张黑色的桌椅,和几个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脸庞.
怀念放学在出校门后的斜坡上,骑车俯冲的感觉.
怀念在圣诞节前几天,最热闹的大街的夜晚,和朋友手拉手,跑到书店里挑选贺卡,店里放着的悦耳音乐.
怀念花店里那一捧大大的马蹄莲束,径直向上生长的幽雅植物,是简约和自信的象征.
怀念在老师家补习的酷暑, 风扇哗哗吹出热浪,闷热和汗水交织,还要硬着头皮思考天书问题.
怀念学校里凶巴巴的体育老师,一次迟到就要罚跑1000.
怀念毕业留影时我们相互推挤着,.照片中留下我们红着脸的笑容.
………….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虽然几乎拥有幸福的完美.
报考志愿的时候从没想过我会选择外语,它虽是我的强项,却不是我喜欢的专业,甚至可以说是最讨厌的.
既来之则安之吧.有开始总是好事.经过一段时间,我很快适应了改变,当然也回复到原来爱笑爱玩的本性,生活的枯燥无味和没有目标,让我想寻找一种不一样的东西.
重新回到网络,凭着游牧民族的身份,到处闲逛.无意间进个聊天室,开始了后来都没想到的网络生活.
从来不知道我会对一个东西如此着迷,如果在生活中没有别的寄托,我想人就容易对某个东西执著吧?就像网络带给我的感觉.很积极,也盲目,认为一个事情是对的,就坚持到底,的确是我的作风.
当上了夜猫子一族,必定赔上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物质和精神都承受着巨大的负担,可就是迟迟放不下,多少次告戒自己要停止几尽自虐的行为,总被无形的压力逼着继续下去.
忘记什么时候开始,我也陷入了俗套.
2001秋,爱上陌生人.
网络里的相遇,他的沉默,他的满不在乎.带给我的只是心痛.为他等待.为他守侯,到头来什么都不存在.一番挣扎后,清醒过来.再怎么爱,再这么不舍得,有些感情总是没有结果.就像灿烂一瞬的烟火.
爱过就够,不是吗?我安慰自己.
可夜里每每想起他,咬着棉被,黯然心伤.我在等待感情的淡然.
交了几个朋友,以为长久的了.没料到走的走,分的分,留下的日久见人心,反而更添伤感.
在这个忘忧草的季节,从远方飘来的清新气味,我一遍一遍,沉溺其中.
受挫后的心,逐渐懂得:
虚拟和现实的区别与相似.
朋友是很容易交,更容易失去.真心的交流不是肤浅的欢乐和不快.
伤痕不一定只代表痛苦.痛着承受比逃避面对更值得去做.
放弃过去是痛苦的.如果不放弃,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
人不能总为自己活着,不能太自私.
太固执也只一种愚蠢.
别太相信别人的说辞,只有自己去体验才会明白.
走过就不必再回头看.
该放手的放手,该收好的收好,路长着呢.
于是开始向生活伸手.这才是我该立足和面对的世界.
阳光,空气和水还是那么的灿烂清澈透明.
醒了.
一样的我
喜欢”忘忧草”喜欢马蹄莲喜欢<东京爱情故事>
未来怎么样,我无法预知.将来会有什么样的改变,也是莫测.
我们还是要走的,不是吗?
“生命原本就是一场告别”.
生命原本就是一场告别.我们的相遇似乎也为了告别,和过去挥手,和曾经再见,与认识不认识的人擦肩.然后,再遇见不同的一群人,遭遇不同的一些事,然后告别,然后相识…………生活这样继续,我们这样继续.旁人在我们的眼中成为往事,而我们也成为他们的.顺理成章.自然而然.
可我总是忘记说声谢谢.感谢你们一直陪伴着我.
那就来跳舞吧!那就来唱歌吧!
为你,为我,更为那些在生命中出现过和即将出现的身影.
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作者自己,结局未知.
而生命又是如此易碎的东西.
如果我死了,一定会在碑文里刻上
“请在阳光中想我.”
因为晴朗的天色适合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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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的最后一个月,我遇见了生命中第二个值得我去爱的男人.在他的怀抱中,我常常想起过去的自己.
每当我回过神来,抬头,他阳光般的笑容总能令我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