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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东平系列之 《淑女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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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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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系列
暮眼蝶
2003纽扣杀人案


作者:马雨默


楔子
  
  简东平最后一次看见周谨是在2007年5月7日
  那天是星期五,他开着他那辆北京吉普从浙江山区风尘仆仆地赶回上海,正碰上下大雨,又时近傍晚,路面交通堵得厉害,由于他所滞留的位置离家至少还有二十多公里的车程,他决定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于是等到前面的车队稍有松动后,他便把车开出大马路,拐进了一条相对较冷僻的小道,他在一家便利店门口停下,在店里买了一杯热气腾腾的速溶咖啡后,便悠闲地坐在玻璃窗前欣赏着外面的雨景。他的车被大模大样地停在雨里,当他正在庆幸这场大雨可以帮他省下一笔洗车费时,忽然,一个男人引起了他的注意。大雨中,那个男人穿了件褐色西装正鬼鬼祟祟地趴在他的车窗上向里张望。
  难道是小偷?他的心一紧。
  “喂,外面停的车是你的吗?你快去看看!”便利店的店员似乎也发现了那个男人,她紧张地提醒他。
  简东平起身推门走了出去。他的车距离便利店大约五、六米,他走出店门的时候,便利的店的自动玻璃门还响亮地发出“叮”的一声,他原以为这些响动已经足以惊动这个胆大妄为的小偷了,但谁知,小偷对外界环境竟然全不关心,他继续趴在车窗前张望。看来没什么经验,是个初犯,简东平心想,他禁不住从背后打量这个小偷,西装太大,显得身材很小,很不合身的西装下面配的是一双白色运动鞋,穿运动鞋大概是为了行窃之后能迅速逃跑吧,鞋的尺码很小,至少在男人中属于特小型,也许是个孩子,简东平想到这里,紧张的情绪稍微有所缓解,他不喜欢跟人发生争斗,如果对方只是个一时起贪念的孩子,他决定把对方吓走了事。
  他上前拍了拍小偷的肩,对方立刻转过身来,虽然时近傍晚6点,又是雨天,室外的光线非常有限,但便利店射出的一片白光还是让简东平把眼前的这个人看得清清楚楚。那张经过精心化妆的怪异的脸差点让他倒退一步,他没想到,眼前这个脸上粘着小胡子,男装打扮的“小偷”竟然是他旗下的专栏女作者周谨。
  简东平在《信》周刊共负责两个版面,其中一个是旅游见闻版。三个月前,简东平在自己的电子邮箱陆续收到了周谨的投稿。周谨的文章短小精悍,充满情趣,写的大都是她在投宿小旅店的所见所闻。周谨在电子邮件里自我介绍说,自从大学毕业后,她就一直边打工,边在全国各地旅游。简东平觉得她文笔流畅,视角独特,便约她写专栏。至今,周谨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游记》已经连续登载了8期了,大家反响都很好。
   “嗨!简编辑。”她若无其事地朝他笑了笑,见他盯着她看,便娇媚地推了他一把,“哎呀,你看你,老是这么看人家,人家都不好意思了。”
  完全是她一贯的撒娇口吻。
  简东平真不明白这个一看见男人就忍不住要作出亲昵之态的女人为什么要在脸上粘上假胡子,穿着这身难看的西服在大雨里窥视他的车子。一时间,他怀疑自己遇见了精神病患者。
  “周谨,你在搞什么鬼?我差点没认出你。”他说。
  她没有回答他,而是抬头看看天色说了一句:“啊,今天的雨可真大啊。我都快成落汤鸡了。”便匆匆奔进了便利店。
  简东平尾随其后。
  “你们认识?”店员疑惑地看着他们两个。
  “我们是朋友。”简东平简短地答道,随后便回到自己的座位继续喝咖啡。
  周谨在便利店里兜了一圈,最终买了一支带猫咪头的棒棒糖和两支色彩斑斓的圆珠笔。大概从这个男性躯壳中冒出的纯女性声音已经店员搞晕了头,更何况,她买的还是那么孩子气的东西,这更让店员万分疑惑,所以她结账的速度慢了好几拍,只顾看周谨了,但后者却毫不介意,甚至还有些得意洋洋,简东平简直怀疑她这么穿是在故意引起别人的注意。
  “你今晚要去演戏还是参加化妆舞会?你现在看上去真象《雷雨》里的周冲。”她在他身边坐定后,他打量着她笑道。
  “演戏?”她笑了笑,“一半对一半吧。”
  简东平刚想问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便又开了口。
  “简编辑,等会儿送我一程吧。”她说。
  “没问题,你要去哪里?”
  “辛程路。”
  “好像离这儿不远。”简东平想,如果不堵车的话,开过去大概15分钟就够了。
  “远是不远,就是不方便。我本来乘车在同一个站头换乘57路就行了,但到了之后才发现57路车站已经搬走了,问了好几个人都说不知道。而且现在下那么大的雨,想打个车也打不到。”她说到这儿,烦恼地嘀咕了一句,“怎么偏偏选了今天。”
  你这副鬼样子去问路,人家不被你吓走就算不错了,简东平心道,随后他又想,这么说来,她刚刚窥视他的车,大概是想让他送她。可是她怎么会认识他的车?
  “你认得我的车?”简东平问道。
  “是啊。我记得你的车牌。”
  可是,他只用车送过她一次。
  “你的记性可真好。”简东平道。
  “我有数字记忆强迫症。”她说。
  简东平还从来没听说有这种病。
  “就是无论碰到什么情况,碰到什么人,都会强迫自己去数数,随后记在脑子里,”见他一脸疑惑,她笑着解释道。
  “能不能举个例子?”
  “我第一次去周刊见你,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走了10级台阶,你那天穿了一件蓝衬衫,上面有15粒纽扣,你手上戴的一枚戒指有4 条横纹,你桌上放了12本杂志、14份报纸、3份地图、14本书,你的书桌上共放有6类东西、你的茶杯里上面有20片茶叶……我差不多就记得这些。”
  简东平目瞪口呆。
  “你上学的时候数理化成绩一定很棒。”他道。
  “哪儿啊,我才不是什么好学生。”她略带忧伤地叹了口气说,“这大概只能算是精神病的一种吧,其实很多东西我并不想记。”
  简东平看了她一眼,他无法想象假如自己的脑子跟她一样,每天都被迫存有那么多无关紧要的数据会怎么样,他想他也许宁愿会去做一次开颅手术,也不愿意碰到什么就数什么,更不愿意去数那些令他不快的东西,更何况还是数什么就记什么。那的确是个痛苦的特长。
  他们在便利店逗留了几分钟后离开。
  简东平载着她穿小路,不到15分钟就来到了辛程路和大同路的口上。
  “这里就是辛程路。你要怎么走?”他问她。
  “辛程路到了?”她手扶着他的肩头向车窗两边张望,声音有些发抖。
  “对,到了,前面是辛程路15号。”简东平看了看马路上的路牌。
  “再往前开一些就好了。是……45号。”她犹豫了一下才说
  简东平又往前开了一小段路才停下来。
  “就是这里了!”周谨的忽然激动地叫了起来。
  他发现辛程路45号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巷子,巷子很深,从弄堂门口完全看不见里面的住家。简东平知道,这类小巷子通常四通八达,只要一直往里走,就会发现巷子里别有洞天,藏有好几个小区。
  简东平很想知道她如此激动的原因。但他知道她是肯定不会说的。所以他决定什么都不问了。
  “啊,原来在这里。”周谨说着,正准备打开车门,忽然回过头来,朝他嫣然一笑,“谢谢你,简编辑,今天多亏有你。”她说。
  简东平知道她正在朝自己妩媚地微笑,如果她穿女装,那应该还算是个挺有诱惑力的微笑,但此刻,她那两撇怪异的小胡子和湿漉漉的褐色西装却让她的女性魅力显得非常恐怖。
  “想谢谢我,下周的稿子就早点交。”他避开了她的目光,想忘记这张丑陋的脸。
  “放心吧。我会按时交稿的。”她声音清脆地说,接着,她做了一个让他错愕不已的举动,她扭过腰,回身朝他朴来,给了他一个异常热情的拥抱。
  “周谨,你……嗯……未免……也太客气了。”理智告诉简东平现在跟他贴在一起的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挺有魅力的女人,但感官上,简东平还是觉得是有个男人在跟他亲热,所以他心里很抗拒,不知道该推开她好呢,还是随便她去。
  好在她立刻就放开了他。
  “谢谢你,简编辑,今天多亏有你。”她声音发抖地又说了一遍,这回她又补充了一句,“你不知道我等这一天多了多久。我今天真开心。”
  接着,她拉开车门,奔进了辛程路45号那条小巷。
  简东平后来一直记得当时周谨激动的声音,古怪的举动和在大雨中奔跑的情景,他怎么都没想到,这竟然是他最后一次看见她。

[ 本帖最后由 くだキの 于 2008-8-4 12: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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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2.箱子里的男主人
  
  又是这股味道!
  章玉芬穿过厨房走道的时候,一阵微风把那股让她心神不宁的味道再次送到她的鼻子底下,她不安地在走道里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想找到怪味的来源,但转眼又闻不到了。它究竟是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呢?
  这几天,章玉芬每次走过厨房走道的时候,都会闻到一股臭味。这气味让她想到一件她很不愿意想起的事。几个月前,小狗玻璃不知道是得罪了这个家里的谁,被人砸碎了脑袋扔在一个纸板箱里,跟后院的十几箱啤酒和食物混放在一起。当时,章玉芬每次到后院收衣服,都会闻一股跟现在非常相似的味道。后来,当她终于在那堆箱子里找到玻璃的尸体时,发现它已经腐烂了,她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打开纸板箱那一瞬的感受,那股扑鼻而来的恶臭差点让她晕过去。
  难道是有什么东西死在这里了吗?一定是的。是老鼠、野猫还是野狗?这几天,她一直在心里猜测着,觉得有朵阴沉沉的乌云压在她头上,让她喘不过气来,她决心解决这个问题,再来找找这气味的来源。
  这栋房子虽然很大,有20个房间,但她可以肯定那股味道来自底楼的厨房周围,她刚刚已经把厨房和与之相连的走道都仔仔细细地查过一遍了,但一无所获,现在就只剩下厨房旁边的地下储藏室了。
  储藏室是这个家的禁地,也是女主人沈碧云的私人王国,在那里她存放了很多私人物品,所以平时她很少允许除了她本人以外的别人进入储藏室。自从章玉芬跟着女主人沈碧云搬进这栋大别墅后,除非女主人特别允许,否则她绝不会踏足储藏室。她记得以前沈碧云的大女儿方琪因为偷偷溜进去玩还曾经挨过打。储藏室的钥匙也向来只有沈碧云一个人有,要不是今天上午女主人让她把储藏室里的旧旗袍拿出来晒太阳,她现在手里也不会有这把沉甸甸的大铜钥匙。
  “玉芬,把旗袍箱子拿到院子里去,太阳这么好,正好把那些旧东西拿出去晒一晒。”沈碧云出门的时候把钥匙交到她手里对她说。
  女主人最近身体不好,今天一早又去看医生了,尽管如此,她鼻子却很灵。
  “玉芬,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味儿?”
  “可不是?我也闻到了。”
  “你赶紧趁我不在的时候,好好查查,最好在我回来之前,就把这事解决了。我不想等我回来的时候还闻到这股味儿,实在不行,就喷点香水吧。”女主人用一块苏绣丝帕捂着鼻子,皱着眉头说。
  章玉芬知道女主人也在怀疑家里有小猫小狗的尸体。
  现在,女主人出去了,其他人也都不在,章玉芬决定独自到储藏室去好好查看一番。
  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从厨房的柜子里拿出那把大铜钥匙来到储藏室门口。忽然,不知是哪里吹过来的风,她再次闻到了那股味道,难道真的在储藏室里?到底是什么呢?真的会是野猫野狗吗?如果真是它们,那它们又是怎么进入储藏室的呢?她心里充满了疑惑。
  钥匙很灵活,不一会儿储藏室的门就被打开了。
  里面黑洞洞的,章玉芬拧亮了墙上的灯,顺着台阶往下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作用,她忽然觉得这股味道越发浓重了。她的心突突跳,开始后悔没有把保心丸带在身边了,她实在很讨厌收拾小动物尸体这种苦差事,上次小狗玻璃的尸体后来就是她负责处理的。当时,她手里拿着充满恶臭的箱子,奔出大门的情景到现在还历历在目,想起来就恶心!
  嗨,谁让我是这个家唯一的佣人呢?这种事不是我干还有谁来干?每次想到这里,她就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愤愤不平。
  她带着愤恨、厌恶的心情走进了储藏室的第二道门。
  那气味似乎又重了几分。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捂住鼻子,打开了灯,这时候,储藏室里的情景让她惊呆了,她发现储藏室里一片狼藉,她不知道那里面是否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上次她进入储藏室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了,但是她总觉得不太对头。女主人是个爱整洁的人,不会把每个箱子都打开,也不会把漂亮的旗袍横七竖八地扔在地上,更不会把花瓶碎片扔在旗袍上面。
  难道这里遭小偷了?!一个念头在她脑子里飞快地闪过。
  那股越来越重的气味却让她很快忘了这个猜想,会不会是一条野狗在作祟?因为无意中溜进去,却出不来最后发了狂?但是,回想这几天,她从来也没听到狗的吠叫啊。
  四周一片寂静,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声。
  她循着气味四处嗅着,最后,她在一个两米多长,一米多高的铁箱子面前站住了。她认识这个箱子,那是她们搬进这栋别墅时,沈碧云专门用来装雕塑的,当时有人给她的继父著名画家黄亚柳塑了一个铜像,现在,这个铜像就被安放在院子的一角。自从雕塑从箱子里移走后,这个箱子后来一直就是空的。至少几个月前,那里面是空的,臭味怎么会从这里冒出来?难道有东西藏在里面?
  她发现,在所有的箱子中,只有这个铁箱是盖住的。
  她缓缓移近大铁箱,因为气味越来越重,她觉得自己快窒息了。她屏住呼吸,把手帕塞进口袋,腾出两只手来摸到了箱子的把手处,啊!她差点惊叫起来,原来箱子没有上锁,它的两个铁环上竟然插了一根擀面杖!怪不得擀面杖找不到了!前几天,方琪要吃手擀面,她还特地去买了根新的来!是谁把它拿到这里来的?这是怎么回事?
  她来不及细想,把箱盖缓缓打开,这时候,一股异常熟悉的臭味扑鼻而来,她觉得头晕目眩,心里暗叫一声不好,她站在那里停了两秒钟,努力使自己镇定了下来,她对自己说,这事她早就猜到了,没什么可惊讶的,没什么可怕的,不就是个腐烂的死东西吗!死猫死狗她见得多了,她勉强低下头下……
  她以为自己会在铁箱里看到一条野狗的尸体,但是令她魂飞魄散的是,她看见的竟然一个男人!
  而且,她马上认出了他,他是女主人年轻的丈夫苏志文!
  他说跟朋友一起去香港了,怎么会……怎么会……
  啊!——
  她尖叫了一声,极度的恐惧让她转身就逃,她觉得好像有个鬼魂紧紧跟在她身后要取她性命,她的心都快跳出来了,由于奔得太急,她在楼梯上摔了两跤,她几乎是爬着逃出储藏室的,她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快报警,快报警,一边跌跌撞撞地直冲到客厅的电话机前。
  她喘着粗气,拿起了电话。
  “这里是大同路28号,这里,有,有人死了,快,快点来……”她结结巴巴地说完,放下电话,脚一软,瘫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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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3.一片荒地
  
  “我奇怪,你怎么还没得SARS?”凌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24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
 “我奇怪,你怎么还没得SARS?”凌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24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
  但接触之后他才发现两人在生活上的分歧不胜枚举,兴趣爱好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别的不说,光说吃饭这件事,凌戈最讨厌吃生食和活888食,她认为这是残忍的暴行,而简东平却特别好吃生鱼片和活炝的海鲜,为了维护各自的饮食观念,他们曾不止一次在饭桌上争论过。
  后来简东平还发现,凌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碰到过的最差的警察,不仅枪法差,武功差、胆子小,特别怕死,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左和右,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的警察身份,常常因为感情用事,在工作中干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简东平被抢白之后,再看看凌戈今天的脸色,他猜她一定又因为工作上的什么失误被领导训过了。
  “你又怎么啦?”他懒洋洋地问道。
  “什么怎么啦?我很好,好得很,再好不过了,再也没比现在更好了,还能怎么好?”她没好气地用筷子戳着餐盘里的一堆豆芽,眼神却直愣愣盯着简东平面前的那盘炝虾。
  “到底什么事?”简东平问道。
  凌戈把头转向别处,像在气运丹田,简东平静静地等着。过了足有一分钟,她才开口:“我被停职了,他们说要让我干文职,说我不适合干刑警。”
  不出所料,只不过这次领导们对她的惩罚好像重了点。
  “你闯了什么祸?”简东平心里暗好笑。
  “嗨,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她说,每次她的开场白是这句话,简东平就有种不祥的预感,通常她认为是小事的,别人必然认为是大事。
  “你干了什么?!”他严肃地问道。
  “上个星期三,我们接到一个女人的报警电话,她说自己把丈夫杀了,于是我跟小王一起赶过去了。到现场后,我们先检察了一遍那里的情况,随后就请求支援。趁这空,我就跟那个女人谈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哦,那你做了什么?”简东平问道。
  “我跟她说那个男人是该杀,杀得好。”
  “还有吗?”
   “我……”凌戈说到这儿突然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我陪她哭了。”
  简东平正在吃一块咸肉,听了她的话,那块咸肉应声掉在他的餐盘里。
  “你陪她哭了?”他问。
  “我还问她为什么不逃走?”
  简东平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奇怪,你这种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停职算是对你不错的了!”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只不过问问她而已,又没真的要放她走,不能私放犯人,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可是,那个男人的确是该杀,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竟然还理直气壮,同时她没忘记添上一句,“她就跟被你吃的这些活虾一样惨,她还没喝酒呢,受折磨的时候脑子清醒得很!”
  说话间,女警花已经泪光盈盈了。看来这盘炝虾是没法吃下去了。
  简东平招手找来了服务员。
  “帮我把这些虾放在一盘清水里。”他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先给它们醒醒酒,等会儿我要放生。”简东平若无其事地说。
  服务员看他的目光,就好像他是一个刚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病人。但最后,他还是以训练有素的礼貌对简东平说:“请稍等。”接着,他拿走了那盘炝虾。
  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简东平看着凌戈心道。
  果然,凌戈的口气缓和下来。
  “吃生食不好。”她低声说,接着又问道,“你等会儿去哪儿?”
  “我要去找个人。”简东平说。
  “谁?”
  “周谨,就是你喜欢的那个专栏撰稿人。”
  “《我的小旅店游记》?她写得很好看,你干吗特意要去找她?你们不是一直网上联系的吗?”她好奇地问。
  “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联系上她了,我找不到她,所以我想去她家看看。”简东平的脑海里闪过周谨最后留给他印象,大雨中,穿着褐色西装,脸上粘着小胡子,声音微微发抖,奔进辛程路深不见底的小弄堂……他心里隐隐掠过一丝不安,她会不会出事了呢?
  自从上次大雨中见过她之后,她就好像突然失了踪,他就再也没能联系上她,她没上网,电话打不到她,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他心急如焚地等到封版的最后一天,终于没办法,只能临时撤下她的专栏,上了一则小广告充版面。做报刊的最怕临时缺稿了,他为周谨的不负责任,言而无信而恼火。但一个月过去后,他的恼怒渐渐变成了不安,她究竟到哪里去了?她会不会出什么事?她突然选择失踪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于是,他终于从抽屉里翻出她以前留给他的地址,决定亲自去她家看一看。
  “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这几天无聊得很。”凌戈嘟着嘴说。
  简东平看看凌戈,心里觉得好笑,当初是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她不可能嫁给一个不存钱的男人,也不可能嫁给一个每个月有一半日子在外面到处游荡的男人,更不可能嫁给一个吃狗肉的男人,可现在她却老跟他泡在一起,而他呢,虽然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当个无牵无挂的单身汉,也从来没想过要跟她进一步发展(即便有也很快就打消了),但还是一有机会就去找她,老是请她吃饭,从外地回来也从来不忘记给她带点当地的土特产……他们两个大概都太寂寞了吧。
  “大不了我帮你开车。我已经学会开车了。”她的兴致忽然高起来。
  “谢谢你,我还想多活两天。”简东平笑道。
  简东平绝对不相信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胆小鬼能把车开好。
  周谨给他留下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弄3号,从地图上看,这地方是在郊区,简东平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从他们吃饭的饭店驱车前往,至少需要1个半小时,在这段时间,有美女相伴,他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那好吧。”他爽快地答应了。
  凌戈觉得简东平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抽烟和喝酒,这让他的外表看上去很干净,虽然他算不上英俊,身材也不算高大,但对凌戈来说,干净实在比英俊潇洒重要得多。不抽烟的人,身上自然不会有烟味,也不会动不动就咳痰。
  他们第一次见面,简东平给她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当时的打扮,秋天,身材瘦长的他上身穿的是件质地轻薄的深蓝色拉链衫,里面一件黑色长袖套衫,黑色长裤,脚上套一双轻便时髦的休闲鞋,那种式样她还从来没在商店里看到过。他手腕上戴一只外表粗狂的运动型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一只白金或者银戒指。他还剪着利落的短发,皮肤干净,没有发青春痘的痕迹,总之,他给她留下的印象是,干净、阳光、帅气。
  不过,交往几个星期后,她就发现两人的生活理念和兴趣爱好实在是大相径庭。她没想到,作为本市数一数二的时尚杂志的主任编辑和记者,每月收入接近万元的他,竟然从来不存一分钱,他还大言不惭地告诉她,他几乎月月光。更令她意外的是,看上去斯文阳光的他竟然经常吃些可怕的东西,河豚、活虾活鱼,穿山甲、猴脑,他样样都吃过,当她得知,他连猫肉都吃过,而且每年冬天还要例行公事地去吃狗肉火锅时,她对他的好感终于烟消云散,她觉得他根本就是个野蛮人,而且,越到后来,她越觉得他理智得不近人情。
  有一次,他们一起看电视,无意中看到一个慈善节目,采访的是本市一个生活困难的外来妈妈,丈夫去世了,自己靠打零工养活三个孩子,由于生活拮据,三个孩子都辍学在家。这个节目是希望观众能够捐款帮助她们母女四人。
  看完节目,凌戈当即决定捐款相助。虽然两百元不算多,但至少也是一份心意。
  “你打算捐多少?”她推推身边的简东平。
  “对不起,一分也没有。”
  他断然的回答让她吃惊。
  “每个月挣那么多钱,连几百元都不肯捐?你也太小气了吧!”
  “既然没能力养,干吗生那么多孩子?一生还生三个,如果她生了50个孩子,有40个得了白血病,10个得了脑瘫,你说到底是救还是不救?想救的话,救得了吗,得花掉多少社会资源?这不是纯粹给社会带来负担吗?所以我不支持这种捐款,她应该为自己不负责任的纵欲承担后果。”他冷冰冰地说。
  虽然他的话听上去似乎颇有道理,虽然他最后还是把钱包交给她叫她随便拿,但他冷酷无情的回答还是让她心寒,她不想跟一个缺乏同情心的人相伴终身,所以后来她就直截了当地向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对不起,简东平,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我们两个谈恋爱不合适。”她认真地说。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道:“我也正有此意。好吧,既然以后当普通朋友,我就没那么拘束了。来,小凌,我们像兄弟一样亲热一下吧。”
  说罢,他不由分说给她来了个紧紧的拥抱,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你干什么!简东平!你,你想袭警是不是?!小心我……”当时,她气得脸都红了,一时竟想拔枪,却不料发现平时插枪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她这时才忽然想到今天出门时,把枪放在桌上就走了,怪不得今天一天都觉得有点不对劲呢!她正在心里骂自己粗心大意,就听到简东平在那里跟她说话。
  “抱歉,我跟朋友之间向来亲密无间,尤其是异性朋友,哈哈哈。我还以为每个警察都会武功呢。”说完,他的眼神向她平时插枪的地方一溜,便幸灾乐祸地微笑着离去。
  当时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真是恨得牙痒痒。但从那以后,他们才算真的熟悉起来。他隔三差五地来找她,他们有时候一起吃饭,有时候一起外出,有时候他也求她办点事,在不知不觉中,凌戈觉得他们两个真的成了好朋友,在她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有一个真正的异性朋友,她觉得这种感觉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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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升路254号,我都没听到过这条路,大概是在郊区吧,她怎么住那么远?”在车上,她问简东平。
  “不清楚。”他的口吻里带了点不确定和不安。
  “她是本地人吗?”
  “不是,她自己说她是广东人,但我听她的口音好像是福建南屏那边的。”
  “你跟她接触也不多吧。”凌戈好奇地问道。
  “不多。”
  “她是个怎么样的人?”
  “很有点女人味。”简东平笑着说。
  “你笑什么?”凌戈觉得他笑得很坏。
  “她第一次来周刊见我,打扮得像什么你知道吗?”简东平回头看了她一眼。
  “像什么?”
  “好像《胭脂扣》里的梅艳芳,我差点要说粤语片对白了。”简东平忽然问她一句,“你看过《胭脂扣》吗?”
  “你当我是土包子吗?我怎么会连梅艳芳和张国荣的《胭脂扣》都没看过?!”因为她家至今没有DVD机或者VCD机,简东平总是时不时拿这事来刺她,凌戈很恼火,但她想到当时简东平跟周谨见面的情景又不禁笑出来,“你是说她穿旗袍?那也太夸张了吧。那时候是几月份?”
  “是二月底,她在旗袍外面还套了件裘皮大衣之类的东西,当然是假裘皮。”简东平说。凌戈忽然发现他的手腕上戴着一只新的白色运动表,就冲那别致的造型,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这家伙为了追求这种不张扬的时髦,果然是花钱如流水,真是对他无话可说。
  “你一共见过他几次啊?”她别过头去,尽量不去想他这令人惋惜的生活陋习。
  “两次,不对,如果算上最后一次应该是三次。”
  “她每次都穿得那么怪吗?”
  “第二次很正常,不过有点土,夹克衫牛仔裤,跟你来相亲时差不多,”他不动声色地又讽刺了她一句。
  “我很土吗?”她气呼呼地问道。
  “是啊,你自己不知道吗?”他毫不留情地说,“你是我见过穿得最土的美女了。”
  美女二字让她的心情立刻多云转晴。
  “她那天也是来杂志社见你?”她问道。
  “No,我在马路上碰见她,她说要去百盛买东西,于是我就送了她一程。她那天兴致很高。”
  “她漂亮吗?”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也许只能算是五官端正吧。”简东平直视着前方说道,“你要知道,凌戈,美女这个称号我不是随便说的,这需要综合很多素质,比如身高、长相、气质、修养、谈吐等等,我觉得她的气质稍微差了点。你懂我的意思吗?”
  “嗯,我懂。”她道。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好像在说,你懂个屁!但是他没说话。他是个文雅的人,粗话只用眼神表达。
  “那她说话正常吗?”她不理他,继续问道。
  “很正常,只是……她说话时喜欢跟对方有身体接触,很爱向男人撒娇。但我觉得这只是她的习惯动作,不是刻意想做什么。”简东平平淡地说,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就是说,她跟你说话的时候,跟你有身体接触?还向你撒娇?是男人当然求之不得,乐开怀喽。凌戈想到这里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想不到他已经注意到了她的表情,立刻笑起来。
   “你又笑什么?”
  他没回答她,却道:
  “凌戈,帮我个忙如何?”
  “什么事?”每当他求她做事的时候,声音总是特别深沉,好像他面前突然多了个麦克风,而他本人一瞬间从一个流行歌手变成了男低音歌唱家,使她不由得不听他的。
  “帮我查一查周谨的档案资料和最后三天,尤其是最后一天下午5点至7点之家的电话记录,我要知道她最后那段时间跟谁联络过。”
  “电话记录没问题,只是档案的话,你现在连她是什么地方人都不清楚,我怎么查啊,她的名字又那么普通,范围也太大了,再说我也不是档案室的人,我还得求人呢!”
  “就查广东汕头和福建南屏两个地方就行了,我猜她是福建南屏人,我曾经在福建南屏那里住过一段时间,有些与生俱来的语言特点是改不了的。”简东平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
  他郑重其事的态度让她打消了想调侃他的念头。她隐隐觉得他这么关心周谨未必是因为他对她有意思,而是另有原因。
  “那好吧,我试试。”凌戈说。
  根据地图的指示,简东平驱车越江又开了将近45分钟,才终于到达冷僻荒凉,两边长满杂草的金升路。
  令简东平惊讶的是,这条路从头开到底都是一片荒地,而且不到5分钟就开到了头。
  “不对头啊,简东平。金升路就这一段吗?你会不会记错了?”凌戈一边四下张望,一边问他,“是不是你的旗袍小姐给了你个假地址?”
  简东平不说话,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态度说明,他同意她的猜测。
  “她为什么要给你假地址?给你地址的时候她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吗?”凌戈禁不住也好奇起来。
  “她说她大部分时候都在这里。我的理解是她就住在这里。”他向车子四边的荒地望望,若有所思地说,“看来是我理解错了。”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回去,还能怎么办?”
  凌戈觉得这事不大对劲。
  “你叫我去查她的档案,她的名字会不会也是假的?”她问道,见简东平不吭声,她继续说了下去,“如果名字是假的,地址是假的,她又故意穿得怪里怪气来见你,那她会不会在家乡曾经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见不得人的事?你指什么?”简东平似乎被她的猜想吸引住了。
  “她会不会是通缉犯?或许是她在家乡犯了什么事,所以只好背井离乡在外地谋生?一般只有逃犯才会刻意掩饰自己的身份。”凌戈猜测道,忽然她心中一阵兴奋,试想如果自己抓了个通缉犯,那岂不是可以将功赎罪回刑警队了?
  简东平想了想,笑道:“你说得有道理,那劳驾你也查一下通缉令吧。”
  “嗯,我会的。”凌戈重重点头,见他调转车头,问道,“现在去哪儿?”
  “打道回府呗。我要回杂志社,你去哪儿?我送你。”
  “我没地方可去。”现在时间还早,凌戈既不想回家,也不想回单位,今天上午被上司训的时候大家都听见了,她不想这么快就出现在同事们的面前,那该多丢脸啊!
  简东平好像看出了她的心事。
  “跟我去作徒步旅行如何?”简东平说。
  “徒步旅行?”
  “从我们杂志社出发进行一次环绕我们杂志社的徒步旅行。有兴趣吗?”
  他是不是吃饱了撑着了?凌戈斜睨了他一眼,凭她对他的了解,她认定他做这蠢事一定自有道理,只是他现在不愿意跟她明说而已。但这次,她决定非让他开口不可,因为她现在有的是时间跟他磨,她现在无聊得很。
  “简东平,我想知道你这么做的理由,我知道你不肯说,但是我就是想知道你的理由,理由,理由,理由,理由,我要知道理由!”她一迭连声地说,觉得自己就像卡带的录音机,忍不住想笑。
  简东平像听了紧箍咒的孙悟空那样痛苦地紧皱起眉头。
  “说吧,说吧,说吧。”她继续卡带。
  “凌戈,你再啰嗦,我就开快车了!”他冷冰冰地说,“知道我为什么不想结婚吗,就因为再可爱的女人最后都会变成呱呱乱叫的青蛙。你这只蝌蚪差不多也要发育成那样了。”
  “喂,我对你的单身理由没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你为什么要绕杂志社绕圈,你有什么可隐瞒的?”她没好气地回击道。
  简东平沉默了一会儿,道:
  “周谨说,她第一次来周刊见我时,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我准备从杂志社出发,往回找找她的路线,也许能找到她是从什么地方出发的。”
  呀!他说了!真难得啊,她想。
  “这很耗时间,我看你还是……”他好像要改变主意,不想带她去“旅行”了。
  “我都被停职了,我能有什么事?我跟你一起去。”她马上说。
  凌戈想到自己的窘况就心情低落,她觉得与其回家闭门思过写检查还不如跟简东平一起探险,她相信一次消耗体力的徒步旅行一定可以帮她发泄心中的郁闷,更何况,她现在对周谨的事很感兴趣。
  “喂,我想问你个事。”她道。
  “问吧。”
  “你说周谨会不会真的是通缉犯?”她悄声问道。
  “不知道,但愿她不是。”简东平不安地说了一句,随后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凌戈,你是不是巴不得她是?你想将功赎罪重回刑警队?”
  凌戈觉得脸上有些发烫。
  “简东平,我才没有,我只是猜……”她想为自己辩白,但立刻被他打断了。
  “我会帮你的。”简东平笑着说。
  凌戈白了他一眼,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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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4.最后一个联络人
  
  两天后的周六,简东平一大早就接到凌戈的电话。
  “喂!你醒了吗?”凌戈劈头就问道。
  “我今天一大早就起来在干活了,你那边有眉目了?”简东平正坐在电脑前一边喝咖啡,一边看周谨跟他的聊天记录。
  “我查过周谨失踪前最后三天的电话记录了。”她的声音里带着兴奋,“你肯定想不到,她最后一个联络人已经死了!”
  简东平心头一震。
  “死了?你确定?”
  “当然,现在林叔叔在跟那个案子呢!这是我刚刚打听到的消息。”凌戈很得意地说。
  “凌戈,你现在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是家啊。”
  “到我家来,今天周六我不上班,我们好好研究一下。”简东平觉得有些事还是当面说比较清楚,“中午在我家吃饭,今天萍姐包了菜肉馄饨,还糟了两个猪耳朵和很多鸡爪。”简东平一边看电脑,一边邀请道。
  “那我一定要来了。”凌戈开心地回答,随即“啪”地一声挂了电话,这是她的风格,挂电话前,从来不说再见。
  简东平知道凌戈对猪耳朵没兴趣,但她最爱吃面食了,尤其是菜肉馄饨。有一次,在尝过萍姐包的饺子后,她还说那像妈妈的手艺,这句话楞把一向泼辣霸道的萍姐说得红了眼圈。简东平发现,他跟凌戈到目前为止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两人都出生于单亲家庭。凌戈的母亲在她三岁时病逝,她是由当警察的父亲抚养长大的,五年前她父亲因公殉职后,她就成了一个人,所以两人熟悉后,简东平经常邀她来家吃饭。
  “反正你也是一个人,在我家随便吃点吧。”简东平常这么说。
  “我一个人也可以自己吃饭。”虽然她经常这么回答他,但每次他邀请她时都已经把车开到了自家门口,所以由不得她不答应。她一开始很拘束,但时间久了,也就慢慢跟他的家人熟悉了起来,简东平发现,父亲和萍姐都很喜欢这个可爱朴实的小迷糊女警察。
  简东平看看手表,现在是8点半,他估计,她换乘两部公共汽车得一个多小时后才能到。趁这段时间,他正好重温一遍周谨跟他的网上聊天记录。
  周谨不是很喜欢在网上聊天的人,每次跟他聊天,都是在发稿后,顺便跟他聊上几句,但简东平发现,虽然平时她在线的时候很少,但时间却相当固定,他仔细核对了一遍,她多半是在早晨的10点至11点之间在线。
  至于他们聊天的内容,简东平稍微整理了一下,发现基本涉及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稿子及与之相关的内容。
  典型例子:
  日期:3月1日
  周:简编辑,这个礼拜能刊登出来吗?
  简:这礼拜不行,我们还得讨论一下。你不要急。
  周:真慢哪,什么时候能登出来呢?
  简:最快下个礼拜。你现在从事什么工作?
  周:没。
  简:没工作?
  周:没正式的工作,我在打短工。
  简:可以告诉我,你在做什么吗?
  周:(一个笑脸)非要知道吗?
  简:如果你不方便说就算了。
  周:(一个笑脸)喜欢简编辑这样的人。
  
  日期:3月14日
  简:那个叫宏辛的小镇在哪里?你好像没说清楚。
  周:在四川,不过镇的名字我故意用了谐音,(一个笑脸),我觉得没必要说得那么清楚吧,这会给一些人带来麻烦。
  简:你这次的文稿中,说了一个雏妓的故事,那是真的吗?
  周:这种事在边远地区很多的,为了自己的父母还债,为了自己上学,或许纯粹是为了讨生活,女孩十二、三岁就出来卖,很多,她们很惨,有的每天接客超过50次,我亲眼见过,但这就是生活。
  简:在文章中你说你给了她钱让她逃走?她不走?
  周:是。100块,不多。但她不走不是因为钱的问题。
  简:那是因为什么?
  周:她没地方可去,她父母死了,叔叔把她卖来的,回叔叔家可能要挨打,不久后还得被卖。我还有她的照片呢,但是我不想公开。
  简:你有她的照片?(一个惊讶的表情)
  周:我喜欢拍照。我躲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拍的。没被老鸨发现。嘿嘿。我聪明吧。
  简:可以把她的照片发给我看看吗?
  周:哈哈,简编辑目的性真强,是不是想搞什么大新闻?
  简:别误会,只是好奇。
  周:电脑上没有。
  简:为什么不保存?
  周:……(一个哭脸)
  简:可以给我一张你的照片吗?老总说,下一期要登专栏作者的照片。
  周:我也没有啊,这里也没视频。
  简:你可以用手机拍一张给我,然后用手机传给我。
  周:嗯,等等。
  (几分钟后)
  周:收到了吗?
  简:收到了,不太清楚,我处理一下。那个女孩的照片真的不能发给我看吗?
  周:我该走了,都11点半了。88
 日期:4月28日
  简:马上要过节了,你这篇文章好像太悲惨了一点,上面希望来点喜气的。
  周:喜气?那我再给你传一篇吧。
  (周谨给简东平发送了一个文件,文件名《新生的玫瑰》)
  (几分钟后)
  周:可以吗?
  简:这篇也是你亲眼所见的吗?这个女大学生被拐卖到小旅店,后来又逃走了?
  周:嗯,我也帮过她。
  简:又给了钱?
  周:不。我用别的方式。
  简:你只写了她受折磨然后逃走的事,能说具体点吗?
  周:我帮她的方式不方便公开。
  简:你怎么帮她的?
  周:我不方便说。(一个笑脸)真的不方便。
  简:我很好奇。周谨,你哪里弄来这么多底层故事?
  周:我到处漂泊,我什么不知道?这就是我的阅历。嘿嘿,我也是底层玫瑰。
  简:在这种环境中,你一个女孩子不害怕吗?
  周:害怕,有用吗?你不知道我经历过多少事,我觉得我现在也快60岁了。我是说60岁的心,身体可年轻着呢,蹦儿棒,对了,你觉得我身材好吗?简编辑?
  简:……
  周:说嘛,说嘛。
  简:可我没见识过你的身材啊,哈哈。不过……
  周:不过什么?
  简:你可以把你的经历整理成书,也许会畅销,到时候再配上你拍的照片。
  周:你真坏啊,人家问你身材,你跟人家说什么写书。不过,我是在写呢,呵呵。
  简:是你自己的经历还是你看到的?
  周:我自己的经历。
  简:到时候配上你自己的照片。
  周:你觉得我长得美吗?
  简:嗯,美。我要开会了,周,下次再聊。
  
  第二部分:打听城市消费信息。
  日期:3月8日
  周:简编辑,你们男人晚上一般上哪里去玩?
  简:(一个笑脸)这个么……我很少玩。
  周:(一个笑脸)我们私下说说,我不会说出去的,放心吧。
  简:其实玩的地方很多,饭店、卡拉ok、夜总会、酒吧、舞厅、咖啡馆、大浴场……很多,看怎么玩了,也有很多人晚上会去做运动,比如打羽毛球、打乒乓。
  周:简编辑你呢?
  简:我?……
  周:好想知道啊。
  简:我有时候去酒吧,有时候去打球。如果工作忙,就加班。
  周:打球,打什么球?
  简:羽毛球或者壁球。
  (一分钟后)
  周:谢谢简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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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期:3月15日
  周:我好喜欢吃冰淇淋,简编辑,这里最贵的冰淇淋店是哈根达斯吗?
  简:应该是。
  周:我喜欢吃核桃冰淇淋。对了,简编辑,你听说过“妙邻”吗?
  简:是个女装品牌。
  周:在哪里有卖的?
  简:商店大都有吧,不过,我不熟悉女装方面的事。
  周:不知道太平洋百货有没有。
  简:你可以去看看。
  
  
  日期:3月17日
  简:昨天早上在qq上给你发的信息收到了没有?
  周:收到了,对不起,我昨天去逛街了,我买到妙邻了。
  简:买什么了?
  周:一件旗袍。他们也卖旗袍的,我正好用得着。
  简:多少钱
  周:800多。
  简:(一个笑脸)对高级旗袍来说,不算贵。
  周:妙邻的女老板原来叫沈碧云,名字很好听。
  简:听说过,是服装界的女强人,我们报纸作过她的专访。
  周:我知道。去年11月2日。
  简:你知道得真清楚。
  周:买衣服的时候,看了服装目录,上面有介绍。
  简:妙邻除了旗袍,也做其它的时装,你怎么没买?
  周:我觉得我的身材穿旗袍更漂亮。嘿嘿。你说呢?我上次我穿旗袍你不是看到了吗?
  简:(一个笑脸)……
  
  
  日期:4月27日
  简:你最近的稿子好像都晚了。
  周:对不起,简编辑,我最近头昏脑涨的,明天早上一定交。
  简:最近也不见你上线。
  周:人家最近忙嘛。
  简:你在忙什么?
  周:我过两天要出趟远门,正在作准备呢。
  简:出远门?去哪儿?
  周:南边。地方还没决定呢。
  简:那你要提前跟我说。
  周:嗯。放心吧,我会按时交稿的。到时候给你带礼物。
  简:(一个笑脸)你到底去哪儿?
  周:反正是南边,北边太冷,南边温暖,有家的感觉。(一个笑脸)我想打听一下,哪个牌子的刮胡刀比较好?
  简:想送男朋友?
  周:说嘛说嘛。
  简:一般都用吉列。
  周:男人的……嗯,内衣呢?
  简:CK还不错。周,你对男朋友真好。
  周:人家哪有男朋友啊,我爱的就是简编辑你啊。。
  简:我比你大很多,我都快是你叔叔了。
  周:你哪有这么老啊,你才比我大几岁啊。
  简:我保养得好,你看不出来,我都已经五十岁了。
  周:(大笑的脸)你就骗我吧!
  简:那你几岁啊,小妹妹。
  周:简编辑你最坏了,想打听人家的年龄早说嘛。我今年24岁。你呢?
  简:比你大30岁。
  周:老夫少妻,咱俩正相配啊。
  简:可惜我无福消受,我女朋友是警察,凶得很,我可不敢沾花惹草。
  周:简编辑真逗,我看你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男人。你要是真有女朋友,也是你骗得人家团团转,看你的眼神就知道了。
  简:我有那么花吗?周,你抬举我了。
  周:看上去花的人不一定能骗得了人,就是那种看上去四平八稳的男人才最有欺骗性。呵呵,简编辑就是这样的人。
  简:你好像很了解男人。
  周:嗯,是啊。再说一遍,我喜欢简编辑这样的人,可惜你有女朋友了。你很爱她吧。
  简:爱这种感情太强烈了,不适合我。
  周:这样的回答真能迷惑人,不过往往是你种人一旦喜欢上谁,就会不顾一切的。哈哈,这样好压抑噢,可别憋坏了你……
  简:你是在说我吗?(一个笑脸)
  周:走了走了,再说下去,我真的要爱上你了。在网上先亲一下,(一个大红唇图像)哈哈,别跑啊。
  简:谢谢你,我收了。
  简东平把这几段对话反复看了几遍,他对周谨的经历已经得出了一个初步的印象,但他还没有实足的把握,于是,他决定给信息交流版的负责编辑张照打个电话。
  “妈的!东平,一大早什么事?”对张照来说,中午12点前都是“一大早”。
  “寻人启事的栏目还有空位吗?”简东平直截了当地问道。
  “早没有了。你要登寻人启事?女朋友被人拐跑了?”张照嘿嘿笑道。
  “我找周谨。”
  “周谨?那个旗袍女?”当时周谨的到访曾在杂志社引起轰动。
  “是她。”
  “你找她干吗?这些外地人来来去去很正常,你就这么牵挂她?”张照大惑不解。
  “你忘了我女朋友是刑警?这是她让我干的,我没办法。她是周谨的读者,她怀疑周谨失踪了,你也知道他们这些干警察的,就是这么草木皆兵的。”
  “早就叫你不要找警察了嘛!不过看她的样子好像不是那种能指挥你的人哪。”张照见过凌戈。因为简东平经常能弄到各种赠票,曾经有几次,为了跟他去看海豚表演,凌戈到杂志社来等过他下班。她背着一个皱巴巴的布衣包,坐在他身边看八卦杂志,不时还发出叽叽咕咕的笑声,他从没向同事们正式介绍过她跟他的关系,但大部分人都认为,她就是他的女朋友,因为至少从表面上看,两人关系挺亲密。
  “一言难尽。我现在是被她套牢啦。”简东平笑着叹了口气。
  “你的命门大概被人家捏住了吧,哈哈哈,那当然是逃不了了。”张照大笑。
  “是啊,是啊,我现在很惨,拜托给我弄个空位吧,不然我不好交差。”
  “妈的,你真没用,好吧,等会儿我去看看能不能把一些东西先撤下来,先发你的。”张照说。
  “我要1/4版。”简东平挂了电话。
  “要那么大?简东平!哪来那么多空位!”张照嚷了起来。
  “这样比较显眼。钱我照出。”
  “做梦去吧,没那么大的空间给你!”张照气冲冲地吼道。
  “你有办法的,老张,我先谢你了。”
  打完电话,简东平迅速拟了一张“寻人启事”的文稿,连同周谨发给他的照片一起送到了张照的邮箱。他很想知道,这张寻人启事发出去后,会不会有人找上门来,周刊发行量很大,一定会有人看见的,也许,她的邻居中就有人订《信》周刊,她说她在打短工,那么她的同事也许能认出她。周谨会在这个城市的哪个角落活动呢?她还在这里吗?还是已经走了?看到这张寻人启事,她本人会不会给他打电话呢?如果她本人来联系,那么说明一切的猜测都可以推翻了,至少说明她还活着……
  简东平相信,虽然张照在那里鬼叫鬼吼,一百个不乐意,但最终还是会帮他把事情解决的,因为他们不仅是好哥们,之前张照还曾经求他办过很多事。
  凌戈是10点刚过一点到的,她今天看上去情绪特别激动,一进门,就不顾一切奔到他面前,脸红辫子跳地大声对他说:“简东平,周谨最后联系的那个人死啦!肯定是周谨杀了他!她有前科!”
  简东平正在喝咖啡,被她的大嗓门吓得一口咖啡喷在电脑屏幕上。她慌不迭地呼呼呼抽出他电脑旁边的纸巾想帮他擦电脑,简东平连忙抓住她的手腕把她往边上轻轻一推。
  “谢谢你,我自己来。”他温和地说,他不喜欢任何人动他的私人物品,尤其是电脑、手机和文件柜,就算是跟他那么熟悉的凌戈也不例外。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她很激动地问道。
  “我在听。”他一边小心翼翼地擦去电脑上的咖啡汁,一边冷静地问道“死的那个是谁?”
  “苏志文。就是沈碧云的老公,你们杂志以前还给沈碧云和她的老公作过专访,我还跟你讨论过这事的,记得吗?”
  凌戈花钱很仔细,为了节省开销,她从来不订报刊杂志,所以两人认识后,简东平就每年送一份《信》周刊给她看。从那以后,他就发现她的生活常识和八卦新闻几乎全部来自他们的这份周刊,有时候,她对刊物内容的熟悉程度远远超过简东平,因为简东平几乎不看旅游版面以外的其它版面。
  “是,我们有一次是说起过,苏志文比沈碧云小几岁。”简东平记起这事了。
  “何止是小几岁!他们的年龄相差也太大了!沈碧云比苏志文大22岁,都可以当他的妈了,而且苏志文还是个很英俊斯文的男人哪!”凌戈提高嗓门说。
  简东平从她的口吻里听出了“太可惜了,我怎么没碰上”的潜台词,不禁笑了出来。
  “你说林叔叔接了这案子?”
  “对啊,对啊。”她手插在口袋里在他面前徘徊着答道。
  简东平觉得现在的凌戈就像只快要下蛋的母鸡,脸蛋红扑扑的,兴奋地房间里乱跑。他务必要使她冷静下来,才能知道她到底要下什么蛋,于是他拉住凌戈的手臂,将她按倒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随后问道:
  “苏志文是什么时候死的?”
  “具体的情况我不知道,我还没看到法医报告呢,我只知道他是两个礼拜前被发现的,林叔叔负责这个案子。我明天就去打听。”坐下后,她的情绪稍有缓和,她喘了口气,忽然问道,“你看我要不要把周谨的事告诉林叔叔?”
  “你不用说,他也会查到的。他肯定会查苏志文的通话记录。不过,周谨虽然最后是跟苏志文通的话,但苏志文最后通话的却未必是周谨。这个还需要查一下。”
  “嗯,我再去查一下。”凌戈很认真地说。
  “最好把从3月到现在的电话记录通通打一份给我,”简东平瞄了她一眼,“算了,还是我自己去弄吧。”
  “这倒不用,还是我来办吧,我已经认识那个查电话记录的小姐了,我说我是警察,她对我很客气。”凌戈说。看得出来,她对这事热情很高。
  “对了,我要不要跟林叔叔说说我的想法?”她又问。
  “什么想法?”
  “我觉得可能是周谨杀了苏志文。”
  “千万不要。你就跟我说说就行了。”简东平觉得好险,真怕她会到处信口开河,她到底还想不想复职了,“你凭什么认为是周谨杀了苏志文?你现在连苏志文的死亡时间都知道呢。就因为她有前科?她做了什么?”
  “我猜得一点都没错,她就是在家乡犯了事才逃出来的。”她以无比肯定的口吻说。
  “先说说她的名字,她是叫周谨吗?”
  “她不叫这个名字。”她目光炯炯地注视着他,忽然露出得意的笑容,“虽然她不叫周谨,但我还是查到她了。她叫周琴,钢琴的琴,照片上的就是她,我一眼认出她来了,记得吗,你们杂志登过她的照片,我还拿出来跟那上面的照片进行比对过,就是她。虽然她后来好像胖了点,但千真万确就是她。”
  简东平有些意外。
  “你是怎么查到的?”
  “她有篇文章中提到过她的名字。”
  “有吗?”
  “我查到的周谨里没有她,就拿她以前的文章出来看,发现在她最早的那篇叫《小开灵》的文章里,有人提起过她的名字,那个叫小开灵的女孩是小旅店老板的女儿,她想当歌星,每天晚上都在旅馆里给客人们唱歌,有一天,她对周谨说,我决定改名了,跟你一样,用个乐器作名字,名字跟音乐有点关系,也许会给我带来好运。她还问周谨,你看我以后能成为王菲吗?那么,乐器的名字有哪些呢,不会是二胡,也不会是喇叭,如果这是个女孩的话,我觉得最有可能就是三个字,钢琴的琴、古筝的筝,还有笛子的笛,琴最普遍,所以我先猜周谨的真名可能叫周琴。就让档案室的小周帮忙查一查周琴,嘿,没想到立刻就跳出答案来了,她真的叫周琴!”凌戈的眼睛闪闪发光。
  简东平还没来得及回头看周谨的专栏文章,所以他的确没想起这个小细节。他对一向粗枝大叶的凌戈突然涌现出来的聪明才智,感到非常震惊,但同时又觉得很开心,他禁不住微笑地拍了拍她的肩。
  “小戈,你真棒。”他说,“那你肯定也查了她的家庭档案和犯罪记录。”
  “是啊。”凌戈很得意,她仰起头看着墙上,突然好像有话想说,但忍住了,简东平知道她想说什么,他只当没看见。
  “她是哪里人?”他问道。
  “被你猜对了,她是福建南屏人,今年24岁。”
  看来在这点上,周谨说的是真话。
  “原来她根本不是什么大学毕业,她18岁那年中学毕业后就离家出走了,走的时候还烧了家里的房子,幸亏没出人命,也没殃及到邻居,但他父母后来还是报了案。这案子没下文,她好像从那以后就没回去过。”
  他的父母没被烧死,也没殃及邻居,说明她只是泄愤,并不是真的想杀死父母,也或许是火没完全烧起来,这说明她没用什么助燃物,她为什么要烧房子呢?或者她不是在烧房子,而且在烧房子里的某件东西?简东平觉得好奇心像蚂蚁一样啃噬着他的心,他真恨不得立刻开车去周琴的故乡问个究竟。
  “她父母也真是,又没什么损失,人也没受伤,怎么就去报案了呢,那可是亲生女儿啊,这么做也实在太没人情味了!”凌戈评论道。
  “你有没有复印这些档案?”
  “我复印了。”她说着从她土里土气的牛仔布背包里拿出几张复印件交给简东平,“电话记录、周谨的档案还有她父母的报案记录都在里面。”
  “别忘了把苏志文的材料给我弄来。”简东平一边翻看资料,一边说。
  “这有点难,林叔叔看得很紧,我又怕他生气,不敢问他,不过不要紧,他下面现在带了个新警察,跟我挺好的,前天我挨骂后,他还给我话梅吃呢,他是上个月从别的地方调来的。”凌戈喜滋滋地说
  “一个男人在抽屉里放话梅,是不是有点娘娘腔?”简东平一边说,一边把复印件放在抽屉里。
  “什么娘娘腔,小郑很有男子气,武功也很好,能同时打倒3个你。”凌戈里露出仰慕的神情。
  简东平看着她,停顿了一下才说:
  “凌戈,我根本不需要跟他打,就能叫他死,而且死得很难看。”
  凌戈脸上的表情有点不自然了。
  “你真无聊,干吗好好的要跟小郑过不去?你又不认识他。”
  这倒也是。被她这么一说,简东平也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于是他不动声色地转换了话题:
  “周谨除了跟苏志文打过电话,还给谁打过?”
  “有一个是打给方琪的,她是沈碧云的大女儿,时间是给苏志文打电话之前,还有一个是打到沈碧云的家里。我在复印件上都勾好了,你自己看吧。”凌戈说到这儿,又看了看那堵墙,忽然低声说,“按理说,我不应该把这些资料给你的,我是警察,你是普通老百姓,我们警民有别。”
  “我对周谨的事很好奇,林叔叔把你介绍给我的时候,可是说你心地善良来着。你不帮我,谁帮我?而且,我这也是在帮你,你不是想复职吗?”
  “简东平,你少给我灌米汤,我可不想做一个不称职的警察。”
  “你以为你现在不是吗?哈哈哈。”简东平大笑。
  凌戈生气地站起身,她终于忍不住了,指着墙问他。
  “你为什么把我织的袜子钉在墙上?”
  “你给我织的是袜子吗?要命,我以为是靴子呢!”简东平笑着指指他的衣柜,“你去看看我放袜子的抽屉,放得下这双巨人袜吗?”
  “毛线多了,总不能浪费吧。”她跺着脚争辩道,“而且,我跟你说过我织得不好,是你自己硬要我织的。你说你一直渴望有人给你织点什么东西,说得那么可怜。”
  “所以我现在给你的是最高礼遇,在我的墙上除了挂过费雯丽的照片,就是你的巨人袜了。”简东平望着墙上那双可以每只可以容纳他两只脚的蓝色大袜子,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暖意,他非常喜欢她在袜子上绣的那朵模样笨拙的红色小花,但是他不想说,只是问道,“这真的是双袜子,不是靴子吗?”
  “我懒得理你!我找萍姐去了。”她气呼呼地开门出去。
  “千万别帮她做菜!我不想在汤里吃到土豆皮!”简东平连忙跟在她身后叮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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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5.淑女之家
  
  林仲杰一点也不喜欢简其明的新发型。虽然年过半百也是到了该出白头发的时候了,但是把整个脑袋染成银色,也未免太前卫了点。更何况,自从染成白头翁后,简其明每次看见他都冒充他的老前辈,这更让他恼火。
  林仲杰认识简其明已经有20年了,当年的简其明是一个身材清瘦,说话一板一眼的中学语文老师,林仲杰怎么都没想到,多年后他会变成一个身材圆胖,巧舌如簧,嘴角时不时咬着根雪茄烟的老油子。简其明现在是有名的律师,他们虽然私下是朋友,但经常会在法庭交锋,谁也说不清,到底是谁赢的次数更多,但是两人谁也不买谁的帐,那倒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这一次因为苏志文的死他们两个人又狭路相逢。
  简其明是苏志文的丈夫沈碧云的私人法律顾问,林仲杰去沈碧云家进行例行询问时,恰好在沈家的客厅里碰到他。
  “老家伙,亲自来啦?”简其明带着惯常的揶揄口吻跟他打招呼。
  “她身体好点了没有?”林仲杰问道。
  前几次他的下属来,沈碧云都卧床不起。
  “好多了,她毕竟是个坚强的女人。其实你们的人已经来过很多次了,你还想问什么?”简其明斜睨着他问道。
  “还有些补充问题,没办法,她必须合作。如果我要求她回答100遍,她回答我99遍都不行。”林仲杰冷冰冰地说道。
  两人正说着话,沈碧云从楼上缓缓走了下来。
  林仲杰觉得,作为一个60岁的女人来说,沈碧云算是保养得非常好的,不过,自从苏志文的尸体被发现后,她好像一下子苍老了很多。她今天穿了件雍容华贵的黑色绣花绸衣,脸色灰败,眼袋比上次见到的更为明显,短短几天,染黑的卷发里便冒出几根醒目的白发来,虽然如此,她的威仪还在,林仲杰觉得当面容端庄,气质娴雅的她施施然走过来的时候,连四周的空气都是属于她的。
  “沈女士,有几个问题,请务必你回答一下。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谈吗?”林仲杰说。
  “林警官,你想问什么就请尽管问吧,只要是为了小苏,我什么都愿意回答,回答多少遍都没关系。”她走到沙发边坐下,平静地答道。那意思仿佛在说,就在这儿问吧。
  小苏。每次听到沈碧云这么叫苏志文,林仲杰都觉得浑身不自在,虽然老妻少夫也不是什么惊天大奇闻,但他还是无法接受,他是个保守的人。
  简其明走到沈碧云身边,拍了拍她的肩,既像是在跟她打招呼,又像是在安慰她。
  “你身体好点了吗?”简其明问道。
  “好多了,谢谢你。”沈碧云回头朝他微微一笑。
  林仲杰知道简其明问这句话无非是为了给他施加压力,让他在问话中注意问话的方式,把握问话的时间。死胖子,林仲杰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
  “你最后一次看见苏志文是什么时候?”林仲杰问沈碧云。
  “5月6日,我们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
  “几点?”
  “晚饭后,大概8点多,具体时间我不记得了。”她用手腕撑着脑袋,好像很累。
  “在哪儿见的面?”
  “在二楼我们的卧室。”听到这一句,林仲杰由不得要起鸡皮疙瘩,他无法想象38岁的苏志文愿意每天跟这个年过六旬的老妇同床共枕。
  “对于这次出门,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要去香港看一个朋友,大概3天后回来。”
  “你为什么不跟他同行?”林仲杰注视着沈碧云,心想让那么年轻的丈夫单独远行,作为妻子的你难道可以高枕无忧?
  沈碧云扫了他一眼,仿佛看透了他的心思,她微微一笑。
  “我们之间彼此信任,我相信小苏不会干什么出格的事。况且,他真的要瞒着我做什么,我整天盯着他能阻止得了吗?”沈碧云轻轻咳嗽了一声,“而且,那几天我身体也不好,根本没办法出门。”
  “他要去见什么朋友?叫什么名字知道吗?”
  “他说好像姓……”她皱起眉头费劲地想了一会儿,才说,“好像姓蔡,对不起,这个问题你们上次就问过我,我好像是说姓辛,我真的记不清了,他肯定跟我说起过,但我当时没注意,我脑子昏沉沉的。”
  “他去香港干什么?”
  “他想跟他的朋友一起做生意,”沈碧云灰暗的褐色眼珠闪过一丝诙谐,“他不想在我的公司工作,虽然没说理由,但我知道他是怕人笑话,志文自尊心很强,在有些方面固执得像个小孩子。那个香港的朋友好像是他的大学同学,做的是电子产品,志文想跟他一起合作开一家加工厂。”
  “开工厂?苏志文自己有能力投资吗?”
  简其明咳嗽了一声,林仲杰回头看了他一眼,不明白他想表达什么。
  “还是由我来说吧。”沈碧云对简其明说。
  简其明很有风度地对沈碧云做了一个请的动作,林仲杰觉得今天的他特别像个老花花公子,而非专业人士。
  “作为结婚一周年的礼物,我答应为志文的电子生意投资300万。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迫不及待要去香港见他的朋友。”沈碧云望着客厅角落里的一大盆落地金桔轻轻叹了口气,“他意气风发的样子真像个不懂事的孩子。”
  给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投资做生意,一出手就是300万,沈碧云对她的小丈夫苏志文可真够大方的,林仲杰想。
  “他以前做过生意吗?”林仲杰问。
  “没有。他以前是舞蹈学校的老师,他只会跳舞。”沈碧云把目光转向他,好像在说,我愿意给他300万是我的事,不需要别人来告诉我这么做对不对。
  林仲杰忽然发现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人,他相信她作的决定很少有人能改变,真不知道她的女儿们知道这个决定会怎么想。他回头看了简其明一眼,发现后者正用眼睛在为沈碧云辩护,他们是夫妻,她愿意给她钱,那是她的自由,她也有这样的权利。林仲杰用眼睛回复了他,闭嘴!
  “那么他怎么又会出现在你的储藏室里呢?”林仲杰问道。
  沈碧云仿佛被刺了一下。
  “我不知道。”她说。
  林仲杰知道,她已经不止一次回答这个问题了,但每次她都这样回答。
  “储藏室的钥匙只有你一个人有吗?”
  “是的。”她低声回答。
  “这就是说,除了你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人有了吗?”
  “是……的,应该是的。”沈碧云微微蹙眉,口吻略显犹豫。
  “苏志文为什么要去储藏室?你知道吗?”
  “是我叫他去的,我让他去储藏室拿一幅画带给我在香港的堂姐,这是我答应堂姐的,她一直想要一幅我继父黄亚柳的真迹。”
  “是他一个人去的储藏室?你没陪他去?”
  “是的。”
  “你把钥匙交给了他?”
   “我那天心情不好,多喝了两杯酒,脑子昏沉沉的,所以回到房间交代完事情,我就睡了。是的,是我把钥匙交给他的,我让他自己去拿画。”沈碧云神情忧郁地说。
  “你给他钥匙,是他要求的,还是你主动给他的?”
  “当然是我给他的。”褐色眼珠闪过一丝小小的不快,“他是个知道分寸的人,他知道什么要求应该提,什么要求不应该提。”
  “你后来还见过他吗?”
  沈碧云摇了摇头。
  “既然如此,你的钥匙是怎么回到你手里的?”
  沈碧云的目光移向别处。
  “第二天早晨它放在我床头柜上。”
  “你对此怎么想?”林仲杰问道。
  “我想是小苏放在那里的。”
  “苏志文有没有跟你说,他去香港是乘哪班飞机?”
  “他说是早晨7点40分。”
  “他晚上有没有回房间?”
  “他说要赶一大早的飞机怕吵醒我,所以晚上睡在书房了。”沈碧云用手轻抚了一下自己的脸,好像在为什么事情惋惜。
  
  “你后来有没有去过地下储藏室?”
  “没有。”
  “有人在储藏室里拿过东西后,你不进行核对吗?”
  沈碧云轻轻笑了笑,好像他提了个很可笑的问题:“如果他想跟我继续生活下去,如果他想获得那300万的投资,他就不会笨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做蠢事,怎么也得等到投资到手后再说吧。我相信他不会那么傻,不,我没去核对。”她停顿了一下,声音提高了一些,“而且我的风湿病犯了,我不能下地下室。警官,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就会知道,身体是最大的限制,很多事我是有心无力的。”
  林仲杰下意识地看了看她的腿,它们藏在她的裙子里,若隐若现。
  他听到她又补充了一句:“其实即便志文一时贪玩多拿了一两件东西,我也无所谓。跟年轻人作伴就该作好容忍他们放纵的准备,你说是吗警官?”
  “储藏室的钥匙只有你有吗?”林仲杰又问了一遍这个问题。
  “这问题你问过了,林警官,她也回答了。是的,只有她有,换句话说,现在是沈碧云女士主观认为储藏室的钥匙只有她一个人有。”简其明转过头去平静地问沈碧云,“你是这个意思吗?”
  林仲杰听出简其明的话里蕴含了多种假设,如果沿着简其明的新开辟的道路往前走,面前立刻就会呈现出一片崭新的天地。但是这些假设究竟离真相有多远呢,谁也不知道。林仲杰知道简其明不过是想帮沈碧云撇清而已。
  “是的。”沈碧云稍稍犹豫,但最后还是肯定地点了点头。
  “储藏室到底里放了些什么?”林仲杰根本不理会简其明,问道。
  “有我继父黄亚柳的画、我母亲留下的旗袍、我以前收集的小玩意儿,到各地旅游回来时买的纪念品,还有别人送的礼物、花瓶、酒、艺术雕刻之类的,我作过一张清单,等会儿我给你一份。”
  “在5月6日之前,苏志文有没有去过储藏室?”
  “没有。”这次沈碧云很肯定地回答。
  “你为什么那么肯定?”
  “那天,他问我钥匙怎么用,他动手能力不强,别的男人都会修修弄弄,他什么也不会,”沈碧云伤感地说,“他说他小时候,他妈妈什么都不让他干,只让他读书,每次他去摸那些好玩的东西,他妈妈就用尺打他,所以到后来,他就变得什么都不会干了,他对机器的东西,特别不在行,我给他买了个新的随身听,不,不是随身听,那个大概是叫MP4,他一个人坐在窗前研究了大半天,后来还给我了,说他不会用……他特别喜欢穿着睡衣,坐在窗前听音乐,有时候听着听着,还会一个人流眼泪……我真不知道他到底是出了什么事!5月6日那天他还是好好的!”
  林仲杰听出了她话语中压抑的哭音,他知道再说下去她很可能会号啕大哭了,他不希望面临这种局面。凭他的经验,在这种时候,安慰只会使对方的情绪更难控制,所以,他尽量用冷静的口吻问道:
  “你对苏志文的事怎么看?”他看了一眼简其明,他本以为后者会迫不及待地去安慰他的女主顾,却没想到,跟他一样,他选择了按兵不动。由于他们两人不约而同都对她的痛苦不予理睬,这让她很快恢复了平静。
  “我真的不知道,警官。我猜不出来他到底出了什么事。”她轻声说,一边掏出一块丝帕来擦了擦眼睛。
  “他离开那么久没音讯,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
  “其实……”沈碧云回头看着简其明。
  “其实,”简其明代她说了下去,“早在5月11号,也就是他走后的第五天,她就已经发现不对头了。因为电话联络不上他,他也没来过电话,所以后来她找上了我。”简其明说。
  “为什么没有报警?”
  “沈女士是顶着各种社会舆论和压力跟苏志文结的婚,她当然希望低调处理家务事,她不希望别人对她的婚姻说三道四。”简其明严肃地说,“我帮她找了香港的私家侦探调查苏志文在香港的行踪,但苏志文提供的香港住处是假的,电话也是假的。所以没找到他。”
  “这种调查应该不需要10天的时间。你们应该很快就能得到答案,我还是那句话,为什么不报警?”
  “的确,我们很快就有了答案,苏志文根本没有过境。本来想报警的,但后来她又收到苏志文的短消息,短消息说他现在在广州,等办完事就回来。”简其明似乎看出了林仲杰对这条短消息的质疑,立刻说了下去,“我们打算再等几天看看,如果苏志文还不回来就报警,但没过两天,苏志文的尸体就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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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下午4点,让我好好想想。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我恐怕是……”方琪好像挺为难。
  “那天是沈女士结婚周年的后面一天。”他提醒道,一边说话他一边放开了凌戈的手,凌戈在桌子下面悄悄踢了他一脚。
  方琪的眼睛忽地一亮。
  “啊,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这么一个电话。”她犹豫不决地说着,“那天我是接到过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
  “哦?”简东平马上来了兴趣,心想她记性可真好。
  “你说的周谨,应该是个女人吧。”方琪问道。
  “对。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
  “嗯……打电话的女人好像是很年轻”方琪慢悠悠地说,“我确实不认识她,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很年轻……”
  “她说了些什么?”
  “让我想想……她首先问我,是不是方琪?我说是的,我很奇怪,问她是谁,她说我们不认识。我问她有什么事?她说,她只想听听我的声音,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又问她有什么事,我觉得她好像在骚扰我,”方琪耸了耸肩,面孔显得严肃起来,“我告诉她我一般不接陌生人的电话,如果她没什么事,我就得挂电话了,那天我正在书房整理最近一个月的销售报表,等妈妈回来我得向她报告各家专卖店这个月的销售情况,妈妈喜欢听精确的汇报,我一般用数字来说明,所以这样我就得作很多计算和分析,那时候我不想被人打扰,我说我很忙,我真的要挂电话了,她求我等一等,于是我又问她,到底有什么事?她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吗?”简东平问道。
  “我不明白。”方琪嘲讽地一笑。
  “你问她了吗?”
  “她没回答。”
  “然后呢?她还说什么?”
  “她说她要送一份礼物谢谢我。我说我不会随便接受别人的礼物,而且我根本不认识她,也没做过什么需要她感谢的事。她说,礼物就放在你家底楼的花瓶里,也许你不知道它的意义,但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它对你多么重要了……对不起,我想不起原话了,但她大致就是这意思。”
  “她给了你什么礼物?”凌戈瞪圆眼睛,好奇地问道。简东平可以从她急促的口吻中感受到她的好奇和激动。
  方琪微微一笑:“是一把钥匙。我不知道是哪儿的钥匙。”
  “那把钥匙还在吗?”
  “我随手一放,不知道放哪儿了……”方琪好像看出了凌戈脸上明显的失望,像哄小孩似的说,“好吧,我找找看,等找到了,我给你。”
  “是把什么样的钥匙?房门钥匙和保险箱钥匙在外形上有很大的区别。”简东平道。
  “说不清,是把很普通的钥匙,不是房门钥匙,就应该是抽屉钥匙,很普通,真的。”方琪把手背放在嘴边,低声清了清喉咙。
  “小客厅应该就是这里吧。”简东平问道。
  “是的。”
  “钥匙是放在哪个花瓶里的?”简东平问道。
  “就是那个。”方琪指了指窗台前的那个雕着梅花的白瓷花瓶。
  简东平看了一眼那只花瓶,中等个头,地点,窗前,只要开着窗,外面的人可以轻易将钥匙扔在花瓶里。
  “你应该是在打完电话后才去看花瓶的吧。”简东平笑着说,“我真好奇,她在电话里还说了些什么?”
  “后来她就挂了。”方琪冷淡地说。
  “就是很单纯地说再见吗?还是……”简东平假设道,“对不起,‘我家有客人了,有人按门铃,我得去开门了’,‘对不起,我现在有事,有人喊我了’,……很多人在结束电话时都会来这么个结束语,周谨给我打过电话时,就常会找个理由结束,什么要出去,等会儿有事之类的。”
  “东平,你真麻烦,让我想那么多,你以为我是电脑吗?”方琪带着笑意抱怨道。
  “擅长用数字分析销售报表的人,一般记忆力很好,方琪,我相信你只要稍微运用一下脑细胞,就能回想起来。”简东平不失时机地捧了一下对方,这一招马上见效了。
  “那我得想想,等我想起来再答复你吧。”方琪一边说,一边望向窗外的庭院,简东平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看见一对男女正向这幢房子走来,年轻女子手挽着男子的胳膊,两人好像在亲切地交谈着什么,他听到方琪说,“那是我妹妹曾雨杉和她的丈夫向兵。他们刚刚结婚一个多月。”
  “他们现在也住在这里吗?”
  “不,他们住在向兵家里,只是每周来看一次妈妈。”方琪笑着说,“他们很恩爱吧?”她眼中含着笑意,声音里充满了羡慕。
  “好像是的。”简东平回应道。
  “雨杉很爱向兵,妈妈一直反对他们在一起,但她最后还是嫁给了他。其实真的结婚了,妈妈也拿她没办法。”方琪说。
  简东平从方琪的语气中又听出了一声叹息。
  她在羡慕妹妹的幸福吗?她自己有没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呢?她有没有爱人呢?难道28岁的她把自己的全部时间都奉献给了工作?他正思索着,忽然听到凌戈在问方琪。
  “方琪,你有没有男朋友?”她问道,简东平虽然觉得她问得鲁莽,但他倒还真的想听听方琪的回答,于是他推波助澜道:
  “凌戈,这还用问吗?方琪是美女兼才女,而且还是大企业的女继承人之一,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她身后的追求者一定排成长龙了。”
  方琪淡淡一笑。
  “东平,你错了,我没男朋友,也没有追求者。”
  简东平还是有些吃惊。
  “你太谦虚了,一定是不想说。”他道。
  “不,不是谦虚,我选择独身。”方琪坦然说,“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简东平看着方琪,心想,这是真心话吗?如此美丽的女人真的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青春耗费在无休无止的公司事务中。这种奉献的背后会另有隐情吗?难道沈碧云希望看到这种局面吗?如果沈碧云真的对方琪的奉献无动于衷,听之任之的话,那她可真是个非常自私的母亲。
  “独身?你跟我一样唉。”凌戈忽然回应了一句,把简东平吓了一跳。
  “你怎么跟我一样?你有东平啊。”方琪淡淡地一笑。
  “别听她的,方琪,她就爱凑热闹。”简东平想用眼神向凌戈表示不满,却发现她并没有朝他看,而是目光忧郁地盯着方琪看,好像方琪是某个电视剧中的人物,正在表演她无比感兴趣的剧情。她又在发什么神经?
  简东平转换了话题。
  “今天还有谁会来?”他问方琪。
  “晓曦要回来,她是我大姐的女儿,现在在读私立高中,今天应该回家。”方琪的口吻突然变得冷漠起来,“她是我妈妈的心头肉,现在在这个家里,我妈妈最宠她了。”她忽然站起身,“如果你没什么问题了,我得走了,在这个家里,关起房门谈太久会引起猜疑的。东平,我希望你不要告诉别人我今天跟你说的话,我不想让人议论,更不想让妈妈操心。”
  “当然。我明白。”他答道,他拉起凌戈的手腕一起站了起来。
  “我们一定要在这里吃晚饭吗?”她问道。
  “你别拘束,只是家常便饭而已。”方琪客气地说着走到门口,现在她的语气有点职业女性的味道了,“你们可以到客厅去喝茶吃点心,我现在得去厨房照应一下。”看来她真的是这个家的大管家,简东平想。她正要开门出去的时候,忽然又回过头来说,“对了,我想起那天周谨在电话里的结束语了,她说我的时间到了,接着跟我说了再见,还祝我幸福。”
  如此方琪没记错的话,周谨那天应该这么说的,我的时间到了,再见,祝你幸福。
  真是耐人寻味的结束语。
  “谢谢。”简东平一边微笑着说,一边在想,时间到了,什么时间到了?他忘了凌戈滑溜溜的手腕还在他的手心里。
  方琪走后,凌戈猛然甩掉简东平的手。
  “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她怒气冲冲地问道。
  “难道你想告诉她你是警察吗?还是个停职的警察?她凭什么接受你的盘问?”简东平压低声音说。
  “那你可以说我是你妹妹!我不是你的女朋友。”
  “轻点!哪有带妹妹满街跑的男人?”简东平斥道,他看着她因生气而微微泛红的脸,冷静地说,“那好吧,以后你别跟我出来,免得别人误会,怎么样?”
  凌戈仰头看了他一会儿,凑近他,以说悄悄话的音量,义正辞严地说:
  “简东平,我跟你不一样,我不是冷血动物,我是个容易动感情的人。你老是这么说,我会误会你喜欢我的。我不想这样,既然做普通朋友,就应该好好做。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扮演你的假女朋友。”
  “我是冷血动物?!”简东平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评价自己,他很吃惊。
  “其实,我觉得你更像个大冰箱,里面放了很多好东西,但是拿出来件件都是冷的。你没有人的感情,你说话做事也从来不管别人的感受,我讨厌你这样的人!”凌戈说完,鼻子冷“哼”了一声,赌气地一甩马尾巴,开门走了出去。
  大冰箱!这比喻是否可以理解为在称赞我有内涵呢?有内涵的人通常都比较冷,但是我真的有那么冷吗?简东平觉得冤枉。
  
  晚餐比预料的丰盛许多,中西合璧,不仅有葱油海蜇、红烧香菇面筋、炭烤五花肉、雪菜银鳕鱼,油焖黄鳝,还有新鲜的三文鱼片和口味独特的土豆鲜虾色拉。简东平一看见那盘切得整整齐齐搁在冰块上的三文鱼片就食指大动,可惜三文鱼片放在桌子的另一头,他一个客人想要尽情享用,恐怕不太方便,他正在为此遗憾的时候,方琪很体贴地将三文鱼片送到他面前。
  “刚刚问了简律师,知道你很爱吃生鱼片,所以我特地到附近的超市去买了一些来,不知道是否合你的口味。”她礼貌地朝他一笑,把盛放芥末酱的小碟子“笃”地一声搁在他面前。
  “谢谢。”简东平道,心里又感激又疑惑。
  “你别客气,这里没人吃三文鱼,这都是你的。”方琪说。
  “是专为我买的?”简东平问道。
  “是的。你是第一次来我们家,应该好好招待你。”方琪说。
  简东平笑着举起了筷子。
  “方琪,你真是善解人意。”他道,心想她真是热情周到,她对每个人都这样吗?
  他一边把生鱼片放入嘴里,一边别过头去看了一眼坐在身边的凌戈,凌戈朝他做了一个鬼脸,并用嘴型诅咒了他一句,SARS!
  方琪好像感觉到了什么,连忙夹了两块炭烤五花肉放在凌戈的盘子里:“烤肉很香,你尝尝。”
  “噢,谢谢。”凌戈不自在地朝方琪笑笑。
  “别客气,就当是自己家里好了。”方琪说。
  简东平发现,方琪在这里完全充当了女主人的角色,而此时,真正的女主人沈碧云却一直低头在跟他的父亲简律师窃窃私语,偶尔,她还会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桌上的其他人则都一言不发,神情漠然,懒懒地吃着。简东平想,不在饭桌上喧哗,可能是这个家的规矩。
  凌戈是第一次在这样的场合吃饭,她显得十分拘束。
  “我可以把黄鳝骨头吐在桌上吗?”她悄悄问他。
  他看了看漂亮的桌布,低声回答她:“吐在盘子里。”
  “我们等会儿早点回去好吗?”她低声恳求他,她已经忘了刚刚骂过他了。
  “我想住在这里。”他温和地撒了一句谎,想不到她立刻叫了出来。
  “住在这里?!”她的嗓门打破了饭桌上的宁静,把满座人都吓了一跳。所有人都停下来看着他们。
  简东平连忙打圆场。
  “小戈,我们不能住在这里,你这样会打扰别人的,而且我明天还要上班呢。”他说着腾出一只手来拍拍她的背,故意不看她脸上生气的表情,对方琪说,“没事,没事。小丫头没见过世面。”
  “哼!”凌戈白了他一眼,用筷子乱搅盘子里的蔬菜。
  简其明皱着眉头,朝他递来一个责备的眼神。他知道,老爸永远站在凌戈这边。
  “没事,我们这儿房子大,以后你们有机会可以来住几天,也可以上我们这儿来拍结婚照,我有好多同学都曾经借我家拍结婚照呢。”曾雨杉忽然开口了,她是个身材略微发胖的年轻女子,相貌很普通,跟她姐姐方琪长的几乎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但她笑起来却给人一种异常温暖的感觉。
  “这里拍结婚照的确很适合。”简东平点头同意道,他回头假模假样地问凌戈,“那我们以后要不就在这里拍结婚照?”
  凌戈不理他,气呼呼地自顾自吃东西,。
  简东平看了她一眼,凑到她耳边轻声道:“跟你闹着玩的,别太认真。”
  凌戈眉毛一扬,假装没听见他说话,她指了指桌子中间的一个大磁壶,问道:
  “那是什么?”
  “是我们自己做的米酒,尝尝吧?”方琪热情地说。。
  “好啊,给我来一点。”凌戈不客气地说,简东平知道她的心情变坏了,他开始后悔自己逗得她太厉害了,真怕她会闹出什么事来。
  凌戈将半玻璃杯的米酒一饮而尽,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很好喝啊。”
  “听说喝米酒对关节好,我妈妈每天都要喝一杯。”曾雨杉一边说,一边回头轻声问坐在她身边的向兵,“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向兵摇了摇头,他是个身材瘦小的男子,五官清秀,脸色有些阴郁。
  “真的很好喝,味道很甜,一点都不涩嘴。”凌戈对向兵说,口气像是米酒的推销员,方琪又给她倒了一杯。
  “我不喝酒。”向兵冷淡地说,简东平发现他说话的时候眼神涣散,好像在想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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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一点都不像酒,像甜酒酿的汤。好喝啊……”凌戈叹息道。
  “这酒后劲很大。”简东平轻声对她说。
  凌戈不理他。
  “你喝醉了,我就把你扔在这里!”他凑近她的耳朵威胁道。
  “我好害怕啊!”凌戈拍拍自己的胸回敬道。
  方琪却又给凌戈倒了满满一大杯米酒,简东平觉得方琪有点莫名其妙,明知道这酒后劲大,干吗一个劲地灌凌戈?
  “谢谢你。”凌戈似乎也没想到方琪会一再给她斟酒,也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喜欢喝,就多喝点吧。”方琪和蔼可亲地说。
  “是啊,阿姨又做了新的了,你就尽管喝吧,喝完了,反正有男朋友送你回家。”曾雨杉笑着说,她注视着简东平问道,“听说你是《信》周刊的?”
  “对,我做旅游版面。”简东平决定不去管凌戈了。
  “原来你做旅游版面!”她兴奋地笑着回头看看她的丈夫,“跟你的工作还有点关联呢。”
  向兵把涣散的目光洒在简东平脸上。
  “我现在是旅游公司的计划调度,我们算是同行不同业。”他说。
  “向兵以前自己开过旅游公司,很成功,不过后来他身体不好只好关掉了,真可惜。”她温柔地说,简东平觉得无论她的眼神动作,还是她说的字字句句中都浸透了对向兵的柔情,但后者却反应冷淡,用凌戈的话说,好像是个冷血动物。
  这时候,沈碧云忽然提高声音道:
  “其明,现在的年轻人跟我们那会儿可真不能比,创业失败动不动就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说到底还是能力和意志力的问题。你说对吗?”
  她的声音不高,但很明显是在奚落向兵。
  “好了,碧云,年轻人的事我们就不要管了。”简其明不动声色地劝道。
  “呵呵,是啊,说什么他们也不会听。”沈碧云用纸巾轻轻擦了擦嘴。
  向兵不说话,自顾自低头喝他杯子里的红茶,但曾雨杉却气红了脸,看她脸上的表情,简东平本来以为她要大爆发了,谁知道,她只是很克制地顶了一句:
  “妈,各人情况不同。”
  “可是我觉得,雨杉,妈说的也是事实,妈经历过那么多事情,看人看事都要比你清楚。”一个又细又尖的声音颤颤巍巍地从简东平旁边冒了出来,他定睛一看原来是方琪同父异母的大姐方柔枝。方柔枝人如其名,她看上去就像被风吹得东倒西歪的柳枝,但脸上的表情却显出异乎寻常的精明。
  “哼!你一个下岗女工懂得什么叫作创业的艰辛。你还是管好你自己的事吧。”曾雨杉毫不客气地回敬方柔枝。
  “雨杉!”方琪轻喝了一声。
  曾雨杉不服气地瞥了一眼方琪,不说话了。
  “没关系,没关系,”方柔枝讪讪地笑着说,“我不生气。”
  “嗯,大姐是该有这样的度量才行。”沈碧云声音软绵绵地说,简东平注意到她眼睛里闪过一丝幸灾乐祸,她好像在欣赏方柔枝脸上那遭遇打击后的尴尬表情。接着,她把头偏向简东平。
  “东平,你今天来,我很高兴,其实小时候我见过你,你可能不记得了,那时候,你才10岁,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她和蔼可亲地说。
  “是吗?”简东平十分意外。
  “那时候你妈妈还活着,她是个很大方漂亮的女人,读书不多,但是识大体。”沈碧云轻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你爸有个宝贝儿子,可我从来没见过你,平时很少去你家,那次也是偶尔路过。东平,你那时候只比这桌子高一点点,小不点一个。”沈碧云饶有兴趣地回忆着,“我们初次见面,东平,你还帮我找到了我掉在外面的发卡,我要给你10块钱奖励,猜猜你是怎么回答我的?”
  简东平茫然地摇摇头,他对此毫无印象。
  “你给了我个银行账号,说这是你的私人账户,让我把钱存进去,你还说以后有用得着你的地方,就打电话给你。”沈碧云说到这儿,捂着嘴格格笑起来,“我还没见过那么精明的小孩呢,那时候你才10岁。我向你爸爸提出,要把你过寄给我当儿子,可你爸不同意,他真小气。”
  还有这种事?简东平看看父亲。
  “没错,是有这事。”简其明简短地说,“碧云,这些陈年旧事就别再提了。”
  
  “我也不想提,可是不知道怎么的,今天看见东平就忍不住想起了过去的事。”沈碧云的声音里忽然充满了伤感。
  “妈又来了。”曾雨杉嘀咕了一句。
  “外婆又想小舅舅了吧。”方晓曦插了一句,她的声音甜甜的,但颇为尖锐。
  方琪仿佛受了什么打击,她站起身,脸色苍白地说:“我去厨房看看。”说着便匆匆离去。
  方晓曦的小舅舅是谁?是方琪的弟弟?他们家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他们家到底有多少人?简东平听得一头雾水。
  “妈,不要老提那件事了好不好?!”曾雨杉不满地皱起眉头。
  “今天看到东平,我只是发发感慨而已。”沈碧云幽幽地说。
  “噢,算了吧,您就是想折磨人!”曾雨杉冷哼了一声。
  沈碧云的眼睛里射出两道冷光,“今天有客人在,你应该更注意你的言行举止,跟底层的人接触多了,你连怎么说话都不懂了。”
  “妈,公益事业不仅仅是帮助穷人,我们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是很有意义的工作!”曾雨杉反驳道。
  “哦,真伟大。”沈碧云讥讽道
  “我觉得自从小阿姨工作后,就变得越来越凶了。”方晓曦嘻嘻笑着插嘴道,“她看不惯我们这里所有的人。”
  简东平感觉这16岁的女中学生比她母亲方柔枝更懂得吵架和攻击的艺术,她现在明显是在挑起一场纷争。
  “你这小寄生虫越来越像你妈,每天除了想钱,就是挑拨是非。”曾雨杉冷哼了一声
  “雨杉,晓曦是你外甥女。”沈碧云冷若冰霜地说,“我觉得自从你结婚后,你就变得越来越没教养了,越来越没人情味了。”
  结婚两个字,立刻把曾雨杉的情绪推到了至高点。
  “妈,我不攻击你的婚姻,也请你不要攻击我的婚姻,好吗?!”
  沈碧云冷冷地注视着女儿。
  两人都不说话,简东平觉得饭桌上的气氛忽然变得很尴尬。
  此时,让简东平没想到的事发生了。
  凌戈忽然开口说话了。
  “你们别吵了,还是听我说吧。”凌戈一本正经地说,简东平想阻止她,但已经来不及了,她已经说了下去。
  “我查到,周谨在失踪前,曾经打过这个家的固定电话,请问有谁接到过吗?具体时间应该是,”她掏出口袋里的小本子,“5月7日下午3点半左右。另外,她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苏志文的。这至少说明她认识苏志文。”
  简东平真没想到,她会在这当口突然提起这个问题。不过,很难说,她是不是选错了问话机会。因为简东平饶有兴趣地发现,母女吵架的尴尬场面立刻画上句号,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凌戈身上。
  “请问,那个,那个人叫什么,周什么……”曾雨杉问道。
  “周谨,周总理的周,谨慎的谨。”凌戈答道。
  “霍,查得那么仔细,阿姨是警察吗?”方晓曦问道。
  小姑娘说话很能切中要害。
  简东平连忙代替凌戈回答:“她在电话局工作,周谨是一个专栏作者,她最近失踪了,所以她只是顺便查查。不过,我也觉得奇怪,她怎么会给这个家打电话,而且,这个电话好像持续了……多久?”他问凌戈,正好看见她在喝米酒,他立刻把她嘴边的杯子夺过来,放在桌上,忍着火气,柔声对她说:“亲爱的,等会儿再喝。”
  凌戈低下头翻翻小本子。
  “电话持续了两分20秒。”她答道,随后对简东平说,“米酒很好喝,你也应该喝点。”她好像已经忘了刚刚生气的事了。简东平发现凌戈的酒量真不是一般的好,喝了那么多米酒竟然脸色没变,说话口齿也很清楚。
  “哈,她好像很喜欢喝米酒,还有一些等会儿让你带回去吧。”沈碧云笑道。
  “谢谢,不必了。”简东平连忙说。

 “好啊。”凌戈却兴高采烈地答应了,随后问道,“那我就不喝了,你们谁接过这个电话?”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
  “你是说,那个人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苏志文的?”曾雨杉尖锐地问道。
  “是的。”凌戈答道。
  曾雨杉冷笑一声,说:“苏志文的事,只有我妈知道。”
  简其明咳嗽了一声。
  “雨杉,”他沉稳地说,“不管你对你母亲的婚姻有什么看法,苏志文毕竟是你的家人,也是你母亲的丈夫。现在你的家人发生了不幸的事,希望你能多点体谅。”
  “算了,其明,现在的孩子多半没良心。”沈碧云淡然说。
  曾雨杉不高兴地嘟了嘟嘴:“我反正没接到过这电话。那天我跟向兵都不在,我们出去买东西了。是吧,兵。”
  “是的。”向兵像木偶一样回答。
  “也许大姐知道,要不就是玉芬阿姨接的,她们两个整天都在。”曾雨杉说。
  “我不知道,都那么久的事了……”方柔枝小声说,她的脸色阴云密布。
  “我也没接到,我在一边听音乐,一边画画,根本听不见电话铃响。”方晓曦吃着色拉,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也可能周谨是想找某个人,她打电话来,只是问某个人在不在。当然,也可能是故意打电话来骂某人,或警告什么话。”简东平一边说一边注意观察每个人的表情,方柔枝一脸伤感,曾雨杉有些幸灾乐祸,方晓曦好奇,沈碧云冷漠。
  一阵沉默。
  “如果是那样,我倒是接过这么个电话。”过了一会儿,沈碧云开口道。
  “啊……”凌戈轻轻叫了一声。
  简东平注视着沈碧云,觉得她是个有胆识的女人。
  “我正好要出门,来了个电话,是个女人打来的,问我这里是不是沈碧云家,听上去不太有礼貌。”沈碧云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诙谐,“我说是的,你有什么事。她问我方琪在家吗?我说在,她就挂了电话。在挂电话的时候,她还骂了一句什么话,我不记得了。我想可能是方琪的朋友,所以没在意。”
  这时候,方琪心事重重地从厨房走了回来。
  “她后来打电话给你过吗?方琪?”她一坐下,沈碧云就问她。
  “没有。”方琪茫然地说。
  “那我就无能为力了。”沈碧云微笑地简东平说。
  很奇怪,沈碧云没有提起周谨给苏志文打的那最后一个电话,她甚至没表现出应该有的好奇心,也许现在的场合不对?简东平想,也许沈碧云以后会通过父亲来专门向他打听这个电话的详情。
  “你能肯定是那天吗?”凌戈问沈碧云。
  “我记不清了,但应该是那天。”沈碧云慢悠悠地说,“志文那天一早去香港了,所以那天的事,我记得很清楚。”
  沈碧云说罢,略带伤感地叹了口气。
  此时,一直沉默不语,表情木讷的向兵忽然爆发出一阵极其不合时宜的大笑。
  “哈哈哈哈。”向兵用手撑着头,像个疯子那样笑出了眼泪。
  简东平和父亲交换了一个疑惑的眼神。
  “兵,你怎么啦?”曾雨杉担忧地问他。
  但向兵没回答她,只顾摇头笑。
  沈碧云把餐巾扔在桌上,狠狠地瞪了向兵一眼。
  晚餐进行了大约两个小时,简东平和父亲分车回去,他必须把凌戈送回家。他本来担心凌戈喝醉后会吐在他车上,但显然这担心是多余的,凌戈虽然喝了很多酒,却没有丝毫醉意。一上车,她就立刻掏出她的小本子辛勤地记录起来。
  “你在记什么?”他把车灯调亮了些。
  “我要把她们的话都记下来,不然我就得忘了。”她说。
  “你头不晕吗?”他问她。
  她摇了摇头,飞快地在小本子上记啊记的,简东平很想告诉她,他早就用录音笔录下了所有的对话,但看她记得那么起劲,他不忍心败坏她的兴致,最终没说。过了一会儿,她记完了,把小本子塞进她的小布包,又从里面掏出另一本小本子来,简东平认识这个绿色小本子,那是凌戈的小账本。凌戈规定自己每天的开销不得超出30元,所以她每天都记账,把自己的花销记录下来。每次看到她在那里认真地记“大饼油条1元,方便面3.5元,修鞋2元”,简东平都觉得很有趣。
  “你今天花了多少钱?”他问她。
  “等一下,我算算,”她嘀嘀咕咕地了一阵后,回答他,“我花了32块,嘿嘿,今天又看见那个没腿的人了,我给了他两块钱,所以超支了。不过想想人家连腿都没有呢,我给他两块钱算得了什么。”
  “你这么精打细算,是在存嫁妆吗?存多少了?”他笑着揶揄道。
  “不是,我在存我的老年本。”她回答。
  “老年本?什么意思?”简东平十分困惑。
  “我不是说了,我打算独身了吗?我以前也对你说起过啊,而且说过好几遍,为什么你总是不认真听我说话?”凌戈白了他一眼。
  “独身?开什么玩笑?”简东平是听她说过关于独身的话,但从来没当一回事,因为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她随口说说的。
  “我没在开玩笑。我是说真的,我不打算再结婚或者谈恋爱,我来跟你相亲的时候就打定这主意了,否则我怎么也得打扮打扮的,不是吗?”她说。简东平知道,凌戈在认识他之前曾经谈过一场恋爱,后来她的研究生男朋友跟她的一个闺中密友好了。
  “你是为了那个研究生才打算独身的吗?”他问道,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带有嘲讽的意味,但这似乎很难,他还是认为她在胡言乱语。
  “经过那件事后,我就没办法再相信别人了。”她说,一边把小账本放回小布包。
  她脸上凝重的神色引起了他的注意。
  “不至于吧。你已经跟他分手好久了。”
  她不说话。
  “你们分手有别的原因吗?”他问。
  她望着窗外,沉默片刻后说:
  “有的。”
  现在,他想好好听听她所谓的独身原因了。于是,他找了个地方,把车停了下来。
  “凌戈,是什么原因?”他面对着她,问道。
  她没有犹豫立刻就开口了。
  “其实,我小的时候,跟我的堂哥曾经在,嗯,一起过,你明白我的意思吧,那时候我很小,14岁,他20岁了,他说他很爱我,后来我爸知道了,就跟我叔叔一家断了往来……”
  这个开场白让简东平有些吃惊,但他没打断她,他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我把这事告诉了我的那个朋友了,后来她告诉了我男朋友,他很生气,说我骗了她,我也的确骗了他,我对他说我从来没有过……我说他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
  简东平没想到,凌戈会把如此隐秘的事告诉自己,他看着她的侧面,她看上去比往常冷静清醒,但他蓦然发现她是喝醉了,而且醉得很深。每个人醉酒后的表现不同,有人唱歌,有人呕吐,有人发酒疯,但凌戈一旦喝醉了,大概就会变得口无遮拦,无所顾忌了,简东平暗下决心,以后绝对不让她喝酒了。
  至于她说的伤心往事,简东平虽然略感吃惊,但这件凌戈觉得异常严重的事,在他看来,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凌戈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25岁了,有点情史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她天生热情开朗,有时候在她身边,他能明显感觉到她体内的荷尔蒙在翻江倒海,这样的凌戈在少年时谈场超越界限的初恋,好像也很正常。别说凌戈,就说他自己,冷静的他在年少时,也曾经疯狂爱过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后来他买通了女同学的同桌,硬是一有机会就坐在女孩身边,这事到现在还被初中同学们津津乐道。所以,凌戈的事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让他吃惊的倒是那个研究生,如果真的喜欢她,怎么会因为这个离开她?他可以肯定那只是个想甩掉她的借口。
  “凌戈,你跟他分手了还可以再找。”他冷静地说。
  “我看过很多杂志上的文章,也看过电视,我知道男人都很在乎这些,现在说不介意,等时间长了,没那么喜欢我了,就会在吵架的时候拿出来刺我。我不想低着头过一辈子。”她说到这儿语调忽然轻松起来,“所以,我已经打算好了,我要存很多钱,等我老了以后,买个大电视,每天从早看到晚,我还要请个佣人服侍我,说不定,我还收养个孩子,让他孝顺我。我已经看中了同事,小王的孩子了,现在还没出生,不知道是男是女。我以后得给她压岁钱,不然我是穷妈妈,她也不理我。”
  说来奇怪,平时看见小狗受伤都会掉眼泪的凌戈,谈到自身的遭遇时却异常冷静。这也许是哭过无数次后,才有的沉静和淡定吧。看到年轻漂亮,充满活力的她,在兴致勃勃地谈她的老年计划,简东平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
  “凌戈……”他叫了她一声,但她马上就又说了下去。
  “简东平,咱俩认识两年了吧。”她转过身正对着他。
  “嗯。是有两年。”
  “我一直有句话想对你说,可是以前一直没勇气说,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特别想说,我今天的话可真多。”
  那是喝酒的缘故,她的确是醉了,简东平想。不过,听她这么说,莫非是要向我表白?哦……简东平心里叹了一声,喜悦涌上了心头。他很矛盾地想,如果她突然说我爱你,他倒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他并不想伤害她,但也不想放弃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当然,如果她真的肯这么说,暂时满足她的心愿也未尝不可,而且如果听到她真的开了口,他知道自己一定会非常开心,想到这里,他感觉心跳都有些加速了。
  “你想说什么就说吧。”他满怀期待地鼓励道。
  “好吧。”她注视着他,问道,“你会认真听吗?”
  “我在听,凌戈,说吧。”他急急催促道,脸上已经露出微笑,他满心希望听到那句让他心花怒放的话。
  “好吧。”她终于鼓足了勇气,说道,“我一直想跟你绝交。”
  哗!真像是一盆冷水浇在他头上,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凌戈,你在说什么?!”他有些恼火。
  “简东平,我是个容易动感情的人,我得趁现在对你还没什么感情的时候离开你,那样比较容易,如果等以后,我怕会非常痛苦。”说完这番话,凌戈长吁了一口气,“我终于说了。”
  简东平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堵在了喉咙口。他不得不承认,在这方面,她看得比他远。是啊,如果不打算在一起,现在分手比以后分手要容易得多。跟她一样,他也不想承受痛苦。他的心骤然冷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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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启动了车子。车行几分钟后,他问她:
  “你打定主意了?”
  “嗯。”她点了点头。
  “那好吧,听你的。”他说,觉得喉咙有些发干。
  接下来,两人都没再说一句话。他以为她会哭,但是她却始终很冷静。
  30分钟后,他把她送到了家门口。
  “你到了。”他说。
  “以后咱们别联系了,你也别来找我了。不过我答应把苏志文那案子的复印件给你的,我会做到的,就算是我最后帮你一次吧。我寄给你。”她说。
  “好。”他冷淡地回答。
  她看着他像有话要说。
  “再见。”他不想看她了。
  “再见。”她说,拉开车门的时候,忽然回过头来:
  “简东平,其实你是存钱的,是吧,沈碧云刚刚说,你10岁的时候就有一个私人账户,我爸说,小时候养成的金钱观念和习惯是很难改变的。你是不愿意告诉别人你的实际经济情况,是吧。”
  简东平无言以对。
  “别误会,我对你的钱没兴趣。知道这个,我就不用为你担心了,以前我老想着要是你老了,又穷又病又没孩子怎么办。我可真傻。”她笑笑,下了车。
  她朝楼道走去,她住在一栋老式公房的底楼。眼看着她就要走进去了,简东平猛然拉开门,追了过去。
  “凌戈!”
  她回过头来的时候,他已经走到她前面。他伸出手摸到她暖暖的后颈,一用力便将她整个人搂到自己怀里,凌戈长得虽然苗条,但却没有骨感,他因此经常讽刺她是个穿衣服的肉圆,现在他紧紧抱住她,甚至把脸贴在她脸上,嘴唇蹭着她的发丝,更加感觉到她圆乎乎的身体散发出的体温和蕴含在体内的源源不断的青春活力。
  “你不要这样。”她轻声抗拒道,但并没有推开他。
  他本来想给她来个友谊的拥抱的,但连他自己也觉得这有点过火了,于是他放开了她,他握着她的双肩注视着她说:“凌戈,你知道吗?真正喜欢你的人,是不会在意那件事的。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找到属于你的幸福的。我相信。”
  “别再说了。”她笑道,“我自己有存款,我能养活自己。”
  “以后如果你有困难,随时来找我。”他真诚地说。
  “不用了,简东平,无论我遇到什么,我都不会再来找你了。有什么困难我自己解决,我相信我可以的。”她扭动身子甩掉了他搁在肩上的双手,语调异常坚决。
  很好,你很坚强,看起来我真应该为此鼓掌,他心道。
  “那好,给我留个纪念品。”他换了种玩世不恭的口气说话。
  “纪念品?”她仰头看着他,“你要什么?”
  “我要你就给吗?”
  “我……我没什么可给你的。”她好像有些害怕。
  “我要你的小账本。”他说。
  “小账本?”她吃了一惊。
  他掳下了手腕上的手表和手上的戒指塞到她手里:“这是我给你的纪念品,如果你不喜欢,还可以当了换几个钱。”
  “你……”她仰头看着他,似乎还没反应过来。
  “别磨蹭!我10点半还要赶回去看费德勒对纳达尔的决赛。”他冷冷地催促道,觉得太阳穴在隐隐作痛
  她从小布包里掏出她的绿色小账本,他一把夺了过去塞进口袋,转身就走。
  “你为什么……”她在他身后问了一半,就被他打断了。
  “再见。”他背着身子冷漠地回了一句,径直上了车,关上了车门。他本来不想看她的,但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站在不远处眼巴巴看着他。简东平努力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无法动弹的植物人,控制自己的腿不去踢开车门。拜拜,凌戈,他把这句话对自己说了10遍后,终于启动车子开走了。
  在回去的路上,他觉得自己正在慢慢向植物人靠近,先是头皮发麻,渐渐失去了知觉,接着是手脚变得僵硬,无法灵活把握方向盘,最后连视线也变得模糊了,他不得不把车在小路边停了20分钟才重新启程。
  虽然他像植物人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心如止水,但他隐隐还是觉得身体深处有种不一样的感觉正慢慢升腾上来。这感觉令他想到5月7日的那场大雨,令他想到周谨在大雨里跟他挥手道别的情景,他一直无法形容那是种什么感觉,现在他知道了,那是绝望,或者说是死亡。天气晴朗的夜晚,他却觉得自己被雨水包围了。
  拜拜,凌戈。
  他心里又默默把这句话说了一遍,终于重新启动他的车,直接把它开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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