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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くだキの

狐狸精爱情诊所 (第一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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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五章 回到唐朝
 我和他站在明朝的荒野上,此时夕阳西下,虫声四起。

  黑少在晚风中抱剑不语,夕阳的最后一抹余辉抚在他身上。我望着他,用眼睛征询着他的意思。凉风将他黑亮的长发吹起,他突然问我,小涵,我们出来几天了。

  我忙低头思想,又怕不够肯定,拿出手机,翻看日期,虽说到了古代,手机信号不好,基本不能通话和发短信,但是日历和时间还是可以查看的。诺基亚的水瓶晃了一下,是叮咚的报警声,还好,我趁着没电的当头看到了日期。

  告诉他,按照2006年的日期算,我们是四月3号出来的,今天已经是四月十三号了。也可以肯定,因为诺基亚的待机时间一般十天左右。来时我充满了电,现在刚好没电,刚好十天。

  黑少点点头,又问我,百媚说,准我们多少假的。

  我想了想,想起来了,告诉她,她好像说几个月都没问题,让我们当是旅游好了。心里却想,百媚这次怎么这么大方,医院里平时忙得要死,只恨人手不够,她倒好,这次竟然发神经的给了我们这么多假,难道她是看出了我的心思,故意给我和黑少制造机会。

  正傻傻的瞎想时,黑少却仿佛看出我所想一般,细长的眼睛又不作声地弯弯起来,说道,小涵,百媚是怕你在21世纪的杭州再被你前男友绑架,给你假让你回到古代来避难的。她最会用这种体贴的办法讨好下属了。

  黑少一说完,我立马闹个大红脸,背过身去,不好意思让黑少看到。

  他却没有理我,自顾自说道,几个月的假,我倒是真的有点想家了。不如回去看看。

  听他如此说,我不由好奇心大起,赶紧转过身来,问他道,黑少,你的家?

  他却笑了笑,对我说道,想不想去唐朝?

  唐朝?梦里谁舞霓裳袖,李白拔剑天山走。呵呵,那么繁盛和富裕的朝代,怎么不想去。

  想去,想去,是真的去吗?我立马欢呼雀跃,又记忆极好的想起,对,你说过,你在唐朝有房子。黑少,你回唐朝是回家吗?

  黑少看到我欢喜异常的神情,不由笑出声来,把抱着的剑换个方位,说道,有这么高兴吗?家?嗯,算是吧。

  那我们走吧。

  好啊,他答应我,把剑放下,把手放到嘴边发出响亮的哨音,立马有一匹马奔腾着出现,他跳上马背,把我拉上去。勒好马缰绳,从后面笑着问我,小涵,往唐朝是往北还是往南呢。

  哼,他考我,我才不怕。唐朝在明朝前面,当然是往北,从九号驿亭进去,走乾卦。

  他却笑,说道,错了,前面都是对的,但是到唐朝去,怎么跟去南宋一样走乾卦呢,这次走的是坤卦。

  记住了,去的朝代不一样,走的卦像也不同。

  我吐吐舌头,他哈哈笑着,纵马驰骋起来。

  我从小巷口出来的时候,立马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香车宝马,车水如龙。街上的人,男的个个锦衫玉带,女的个个霓裳绫罗。她们挽着高高的云鬓,穿着半透明的衣裳,上装开得极低,个个都能见半个洁白乳房,胸前的一抹与衣服同色系的抹胸更是显得性感。

  我见了这样的装扮,看看自已,身上还是明朝的服饰,立马觉得老土,对黑少央求道,黑少,我想穿那样的衣服,身上的这个太土了。

  黑少望着我,又看了看周围,对我说道,我没觉得土啊,虽说明朝的衣服跟这个朝代的有点区别,但是区别不大,还不至于引起路人注意。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到了古代换衣服,是怕原来的衣服被人注意。

  可是女的要换衣服,有哪几个是因为这个道理,不时髦了不流行了就要换。

  所以,我只得说,黑少,求你啦,是我觉得她们的漂亮。

  黑少却笑了,对我说道,小涵,嗯,她们这样的打扮不适合你。要是妲已要换成这样的话还不错,因为她适合。可是你的气质是清纯型的,不适合这种暴露的打扮。

  一席话,说得我脸通红,只得作了罢。低了头又偷偷抬眼望了他一眼,见他一本正经,没有半占戏谑的样子。只得暗地里叹口气,依了他。

  两个人穿行在大街上,我四处观望,只觉怎么如此拥挤,如此繁华,怎么想也想不通,只得拉了一下旁边黑少的衣角,问他,黑少,这到底是哪里啊?

  长安。

  听得我真发征,长安啊。唐朝的首都。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这么热闹。

  黑少,我――说着话望过去。却见黑少站在街面上,闲闲的呆在那里晒着太阳。

  我走过去,说道,黑少,你干什么呢,不是说回家的吗,怎么呆着不走了。

  黑少笑了笑,跟着我挪动步子,对我说道,我以前最爱在闹市里站着,不为别的,就喜欢人多热闹。

  真古怪。我笑话他,说道,你像个科学怪人。

  他不生气,笑着给我当导游。

  看到卖糖葫芦的,我一定要卖。黑少笑着掏钱,手伸进腰间,脸色却变了变。我才想起,到了唐朝,根本没跟唐朝的分院诊所联系,黑少身上哪来的钱啊。有也只是在明朝流通的货币。

  见他如此,我说道,呀,突然不想吃了。我们走吧。

  他却笑了笑,取下手中的玉掰指下来,递给卖糖葫芦地道,这个,够吧。

  卖糖葫芦的笑着接过,说道,足够足够,小姐要吃几串吃几串。

  我却执意不肯,黑少却代我接过糖葫芦,拉着我就走。

  还一边安慰我,那玉掰指又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带你过来玩,连糖葫芦都请不起,太不像我黑少为人了。

  我心内温暖,却趁他没注意时,暗暗记住了那个卖糖葫芦的位置,抽个空一定把它要回来。

  黑少,不如我们先去分院拿点钱吧。我建议他。

  他点点头,说道,也好。

  然后告诉我,唐朝的分院在长安,以前来这个朝代出过差,地点很熟悉。

  带着我去,一会果然就轻车熟路的找到了。

  掌柜的不在,黑少跟药店伙计说明了来意,伙计点点头,支给了我们银两。

  我向黑少要了一些碎银子,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找个借口溜出来,幸好吃饭和着卖糖葫芦的是一条街,我把银子塞给他,讨回了黑少的玉掰指,然后很珍重的藏在衣服袋子里,一时间舍不得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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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六章 黑少的家
天要黑的时候,我问黑少,今晚是住店还是?

  黑少笑,说道,不是跟你说过,我在唐朝有房子吗,走,我们回家。

  不由高兴,跟着黑少回去。在路上,他买了新被子,对我说道,没想到你要来,家里只有我盖的,这床给你的。我点头,为他的细心感动。

  我们俩一前一后,他带着我,渐渐出了长安城门,往郊外走去。

  汗,原以为黑少是城里的呢,却是小山村的。

  跟着他翻过一个山头,穿过一片荒原,他站住,告我道,到了。

  我抬眼望去,见远处的荒草丛里,几间房子立在那里,房子不好,然而比较大,大概有并排的五间房,前面围着一个小小的院落。

  然而,天已经黑了下来,却没有什么灯。

  难道家里没人么?我奇怪,望向黑少,问道,黑少,家里还有其它人么,我没带什么礼物。

  不知怎么的,突然很紧张,想着要是碰到黑少他父母,我该怎么说话做事才不会给黑少丢脸。

  汗,虽然什么都不是,却有丑媳妇见公婆的紧张。

  黑少听我问话,却哈哈一笑,家人?呵呵,我生来就无父无母,孤魂野鬼一个。傻丫头,看你紧张成什么样,不用紧张了,房子都是空房子,里面没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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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点点头,松了一口气,总算不紧张了。可是不紧张了,再然后,一细想,感觉不对,抬头望着黑少,晚风把他的长发吹得飘啊飘的,他不语的站在那里,望着房子。天已完全黑了下来,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可是我却感觉到了悲伤。

  黑少,他为什么没有家人,不是所有的人都应该有亲人的吗,还是黑少的亲人都死了。

  走吧,回去吧。他唤我一声,自已先抬脚往房子走去。

  我亦步亦趋的跟着他,荒草齐膝,两个人沉默着在黑暗中走向房子,不知道怎么的,让我感觉仿佛是两个死去归来看看的鬼。

  院子的篱笆门早残了,黑少用手挪开,回头对我笑,告我道,我每次从现代回来,这个篱笆门都是残缺的样子。我每次走时,都把它修好,可是下次回来,它依然是残缺的样子。小涵,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摇摇头。

  黑少告诉我,因为我们是以未来人的身份回来的,而这个篱笆门,是在唐朝时就坏了的。所以不管我多么努力的修好,它永远都是残缺的。

  我点点头,建议道,那你用时间走廊控制器回去修好啊。

  他摇摇头,笑,回到过去,除了修好一个篱笆门,其它的都改变不了,回去做什么。

  我们说着说着,已经进了房子,黑少用石头打火,点燃一只蜡烛,他对这一切很是熟悉,让人不得不相信,这的确是他的房子,是他的家。

  可是,也正如他所说,这房子里没有一个人。

  既然家里没有一个值得挂念的人呢,那还回来做什么?

  像我,如果故乡再没有亲人,我才不会挤火车挤汽车的千辛万苦的回去呢。如果说是为了所谓的乡愁,那也只是浪漫诗人才做的事。

  心内好奇,也问了出来,坐在黑少给我擦拭干净的板凳上,问他道,黑少,家里都没有人了,还回来做什么?回来只能空难过呀。

  正在擦桌子的黑少听到我如此说,却回过头来笑了笑说,嗯,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想回来,在外面晃得累了倦了,回到这里来,擦擦桌子,扫扫地,修修篱笆墙,感觉自已还有个家,人会好受一些。

  外面的风开始大起来,吹过残破的窗纸吹进屋里来,蜡烛都被吹得摇摇欲灭。我用手心护着蜡烛,对黑少道,黑少,窗纸破了,风进来了,蜡烛要灭了。

  唐朝现在大概是冬天,我手脚冰凉,只觉得好冷。

  他急急过来,走向窗栏处,对我道,旁边有火石,不要担心,窗纸我一会就补好了。

  我点点头,走过去,问他有什么是我可以帮忙的。

  他说,也好。我去生炉子煮浆糊,你去剪窗纸。嗯,窗纸在隔壁房的柜子里。

  我依言去拿。

  黑少在隔壁生炉子,听得到火石撞击的声音,我举起蜡烛慢慢走近黑少说的柜子。四周一片黑暗轻悄,让我无端的害怕。

  打开柜子,柜门挡住了进来的风,蜡烛因此明亮起来,按照黑少说的地方,在柜子的抽屉里找到窗纸,一抬头,却看到柜子的上层红红绿绿的挂满了女式的各色罗裙,我大为惊讶,心想,这会是谁的。

  一只衣服的水袖被夹在柜子的缝里,我试着轻轻的抽出来,想把它放好。可是突然一个黑影沿我手间一窜,向我扑过来。

  我吓得尖叫一声,蜡烛掉在地上,陷入完全的黑暗之中,更是害怕,感觉头顶正拂在那些衣服下面,浑身的毛骨悚然,尖叫不止。黑少,黑少!

  蜡烛亮了,黑少抱我在怀,看到是他,我一把缩进他怀里,眼里还汪着泪。

  刚才是老鼠,是我不好,这房子很多年没人住,老鼠猖獗,吓到你了。

  他扶我起来,我依旧紧紧缩在他怀里,再也不敢离开半步。他一手擎着蜡烛,一手把柜子里的衣服理顺,拿起窗纸,重新把柜门关好。

  黑少,那些衣服?我试着问他。

  他笑,对我说道,我家里人的,很多还是新衣,没有穿过。你要是想穿的话,就穿吧。

  我却使劲摇头,最后望一眼那绫罗水袖,打死我也不敢穿。

  黑少带着我回到前屋,炉子已经生火,浆糊在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

  黑少要我坐在一壁,他要去糊窗子,可我却不敢,执着地牵着他的衣角,跟着他。

  他把窗纸剪成窗格子大小,用毛笔在窗纸上涂满浆糊,回头看着我紧紧拉着他的衣角跟着他,不要笑了,说道,真是胆小的丫头,有什么好怕的,你黑大哥我一身本事,谁也不能伤到你的。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仿佛想起什么一般,神情有点不自然,笑着的眼角突然多了许多悲伤和落寞。

  我看不懂,听着他的话,却只是笑笑,依然拉着他的衣角。因为只有这样,在这个陌生荒凉的环境里,我才能安心。

  一个多小时后,黑少终于把窗子糊好。屋内暖和好多。我也困了,直打呵欠。黑少看我这样,道,困了,就睡吧,你睡这间房好了。

  我望这房子一眼,这房间黑少一进来就打扫过,又生了炉子很是舒适,可是还是害怕,问他道,你睡哪?

  我,我睡你隔壁那间房。他指着刚才我被吓到的房间。

  我却摇头,不肯,说道,我害怕的。

  他望着我,说道,这样吧,蜡烛一晚都不灭,我把那间房的床搬到门口,你一睁眼就看到我好不好。

  我才点头。

  他便对我道,睡吧。先给我铺好被子,然后自已到隔壁去收拾。不久,果然如他所说,把床搬到门口,我一睁眼,就可以看到他的床角,他睡在门口这头,从摇动的烛光里,可以看到他黑亮的长发,挺拔的鼻梁,蜡烛明明暗暗,给他的脸庞,打上了一层柔和的影。看着让人不自觉的心动。

  他睡在那里,合上眼睛,对我道,睡吧。我才安了心,拢好新被子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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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十七)
  第二天醒来,唤黑少,他在外面应我。
  我起床来,看到门口的床角不见了。便知道他已起了床。早已收拾了屋子,整理了床位。
  我赶紧起来,收拾打扮好,寻着他的声音去找他。
  走出去,看他正站在院子中央,冬日的暖阳落在他身上,他正在那里静静的晒着太阳。眼睛望着远处连天的荒草,在征征的发呆。
  我走过去,嗨的一声,笑着跳到他面前,想吓他一跳。
  他倒是笑了,问我道,睡得还好?
  我点点头,说道,本来有点害怕的,可是一想到你就在附近,就安心了,睡得很好。
  他笑了笑,又问我,饿不饿。
  他这么一问,肚子立马咕咕叫。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他望我一眼,拿起搁在一边的长剑,说道,家里没有吃的,我们去长安城吃饭吧。
  我点点头,跟着他出去。他关好院门。带着我往长安城走去。
  走来走去,才发现其实黑少的家只是在长安的郊外,离长安城并不远。走路半个小时就可进城了。
  他问我想吃什么。
  我仰头想了想,告诉他,想吃只有在唐朝才能吃到的东西。
  他笑,说道,呵呵,其实吃食住行还是21世纪舒服和多样化。吃的中餐西餐,中餐有湘菜,川菜,粤菜,满汉全席,现在还没发现呢,至于行,火车汽车飞机,不像现在。嗯,只有唐朝才能吃到的东西?小涵,看过大明宫词没有?
  我点头,告诉他看过,里面的男主薛绍很好看。
  说实话,黑少悲伤的时候挺像那里面的薛绍的。
  那,我带你去吃太平公主吃过的馄饨怎么样?
  好啊,想起小太平私出宫去的馄饨摊。立马食欲大增,激动万分。
  吃了三碗,汤很好喝,肉很鲜美,就是嫌馄饨不如饺子个大实在。嘿嘿,太丢人。
  醒的时候本来就晚,再加上路上费了时间,我们是早餐当中餐一起吃。
  街上开始繁华起来,我坐在摊位上边吃边看着路上来往的行人。
  突然看到一个白衣的美女子经过,我不由睁大眼睛站了起来。把烫着的馄饨吞下去,火急火燎的告诉黑少,黑少,黑少,那白衣服的小姐长得好像百媚。
  也不等黑少吃完,自已匆匆付了钱,拉着黑少就追上去。
  黑少在我身边说,她本来就是唐朝的百媚。百媚的原身,木府的大小姐木素素。
  我惊呆,一边跟着那个女孩,一边问黑少,真的吗?真的吗?
  天啊,真是不相信,我竟然看到了唐朝的百媚。
  黑少点头,告我,她以前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儿,长得很纯很漂亮的,可是喜欢的男子喜欢眼神妩媚的女子,她才固执的从人变成狐的。
  我望着那个女孩,看到白色裙衫飘飘,黑亮的长发垂在耳际,正慢慢的向前面行进。步子小而慢,是典型的大家闺秀的样子。她侧过身来,看到她的脸,好精致的五官,大眼琼鼻,樱桃小口,想起现在的百媚,现在的百媚慵懒妩媚,而面前的女孩,清纯得,却仿佛空谷幽兰。
  而且她穿得白色罗裙,领口开得很高,一个盘形花钮扣在颈间就锁得严严实实,虽然和着市面上流行的坦胸露乳不协调,却更能显出她的清纯来。
  想起黑少的话,小涵,你的气质不适合穿这么暴露的衣服,才知道黑少所言非虚。
  这个女孩,这么漂亮,竟然就是我现在妩媚懒洋洋的院长的前身。
  正这样想着的时候,那个女孩已经在长安繁华的闹市中停了下来,人群在她身边挤来挤去,她却微仰着头,笑着站在一个男子面前。那个男子一身银色锦衫,一手牵着一匹高头大马,眼神很是疑惑。然而,他剑眉星目,真的是很好看。
  那个,就是她喜欢的安公子。黑少在代我做着解说。
  啊,我明白了,怪不得她会为他去变狐,他实在是太好看了。
  也依然是黑少的话,古时候的大家小姐不像现代,很少出门的。这次也是素素不小心巧遇到的安公子。呵呵,想起古时候的女孩子真的很可怜。
  我边听着他的话,边拉着他走近,素素的小小的怯怯地话传到我们耳边来,公子,我给你绣了个荷包。一双纯情的大眼望着那个男子,白晳修长的小手上捧着一个金丝的荷包。
  这是古代女子表达爱情的方式,虽然说得委婉,可是我知道,就是说这样的话,素素也是鼓足了勇气的。
  我焦急的望过去,多么希望安公子不要拒绝她,那男子却拧了拧剑眉,并没有接那个荷包,只得说道,小姐,给我绣荷包的人太多了。
  可是,我,我喜欢公子。公子能不能娶我。是素素的声音,想起百媚的话,难得的见一面,不知道见了这次还有没有下次,所以就抓着机会表白。不是不胆小,不是脸皮厚,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正替素素紧张的时候,却听到安公子的声音,
  对不起,我喜欢身形曼妙,眼神极媚的女子,你,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种。
  她的眼神立马黯了下去,垂了手,低了头,呆呆地站在那里,而那个无情的人,却跃上自已的马,一挥长鞭,策马离去。
  素素,百媚?我为她心痛,看着她抬起头来,一脸的泪水。真想冲过去抱住她。
  身子却被黑少拉住,告我道,她不认得你的,还是不要过去了吧,刚被拒绝,不想让人打搅的。
  我只得听了话,眼睁睁的看着百媚伤心离去。
  在酒店里闲坐,想着刚才碰到素素的事,不由问黑少,百媚现在这么有本事,她干嘛不利用时空控制器回到唐朝,像杜十娘一样改变历史。
  黑少笑,说道,用现代人的身份回去,无法改变过去,真的回到过去,也依然还是那个木讷的素素,并没有千年道行,并没有妖媚本事,她最终也还是得不到安公子的爱。我想,她并不想重回去做那个温柔的木素素。她是想用现在的本事和身份找到安公子,想证明自已,也告诉他,她成为了妖媚的狐狸精女子,她成为了他喜欢的那种人。你明白吗?
  我点点头,似懂非懂。
  姑且不论,为一个人改变,算不算对。
  百媚爱到后来,历尽艰辛,做的却好像是一件与爱情无关的事。可是真的与爱情无关吗,想起她的慵懒和街头的错认,又好像不是。
  唉,爱情,真的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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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十八)
  在长安半个月。白日里黑少带着我逛遍长安的大街小巷,晚上就回到郊外的家住下。
  这一段时光,过得很幸福。
  天天的朝夕相处,才发现黑少不但是帅气能干,还是个看了让人温暖的居家男人。
  两个人都不会做饭,只得在街上吃了回去。可是,也能买了红薯,板栗之类的小坚果带回去,晚上的时候,就可以丢在炉子上烤了吃。
  在这个时候,黑少一般是抱了剑坐在靠墙的椅子上,我穿着古式的白色长棉衣盘腿坐在床上。黑亮的直发披下来,雕花的朱漆木床离炉子不远,饿了谗了便远距离的把栗子投进炉子。有时候投不中,黑少便起身,帮我拾起,再丢进炉子里去。我们俩个聊着天。
  黑少,其实生活在古代也蛮好玩的啊?
  嗯,其实古人活得比现代人好。对比一下就知道了,你以前在杭州的时候,在街上碰到的陌生人,他们的脸上是什么神情,现在你到长安来了,路上的人又是什么表情?
  嗯,我边吃烤熟的栗子边点头,想起从前,在杭州终日的坐公车上下班,自已整天一张垂死挣扎的脸,而其它的人,亦是一副筋疲力尽,为生活奔命的情形。而现在到长安半个月,满大街看过去的,都是闲适快活的享受生活的人。
  当然啰,因为他们不用担心房价涨得比火箭还快,不用担心自已的孩子大学毕业了找不到工作,不必担心什么时候失业,不必担心同事又买了什么新型的跑车而自已却要担心下个月的房贷是否付得起。
  黑少?我叫他,你说我们人类怎么越活越倒退了。经济越发达,活着压力却越大,越痛苦。
  嗯,这个我也不知道。说实话,我也不是特别喜欢21世纪。你看长安的山多青,水多绿啊,连太阳都是干净温暖的,而现代呢,环境破坏污染严重。说不定,我以后还真的不当科长,回到我的古代来。
  哎呀,黑少,他这么说,我才想起,立马好奇心大起,你在现代当爱情诊所的保安,在古代在唐朝你做什么工作谋生的啊。
  黑少听到这里,抬起头来望我一眼,似是在想着怎样回答我的问题。
  我却不等他回答,自已在眉飞色舞的猜测,嗯,你武功高强,我看你肯定是镖师,替人家压镖,碰到绿林大盗,就冲上去,一人一剑,果断迅速的了结,要不你就是像展昭展护卫那样的衙门当差的,要不就是成年穿着一身黑衣扮酷的江洋大盗?边想边笑,实在是乐。
  黑少也被我逗乐了,笑着望我一眼,说道,呵呵,在唐朝和展护卫差不多啦,是长安下面一个县县太爷的捕快。
  哦,那白少是不是也是捕快。我福至心灵,记忆极好的想起了白少。
  嗯,是的。差不多啦。
  什么差不多,感觉不真实,睨着眼睛望了他一眼,他眉眼弯弯的应着我,一副处变不惊的调侃神情。
  哼,没听说过,撒一个谎会被迫织出一张谎言的网来么?我一路问下去,看你受不受得了?
  那你们县太爷姓什以,是不是跟包拯一样铁面无私?
  呃——姓秦。黑少开始吞吐,被我连珠炮的提问弄得有点手忙脚乱,他带笑的望我一眼,说道,睡吧睡吧,天晚了。
  我不肯,继续问,他却起身,打扫起满地的栗子壳来,拒绝回答。
  当我仍然絮絮叨叨,磨磨叽叽时,他却站在房子中央,仰天长叹道,唉,还是古代好啊。古代的女子三从四德,烹调女红,样样精通,而且还娴良淑德,沉默是金。
  我知道他在打趣我,立马自卑无趣,只得睡下。心里还不服气,哼,现代女孩子都这样啦,又不是我一个人这样。
  白日里醒来,经常性的无聊,也因此想起宿愿,记起帮白蛇时,他用双手圈住我,闭着眼睛在金山寺的寺门外穿门而入的情景,想起救杜十娘时,他带着我水上漂的情景,立马激动异常,缠着黑少教我武功。
  黑少,我要学穿门术,黑少,我要学水上漂,黑少?黑少?
  黑少被我缠得没了办法,只得转过身来,对我道,行了,我教你穿门术,你听好了,很简单,头上戴着一片树叶,在心里想着自已是透明的,然后对着门极快的跑过去就行了。
  我欢喜异常,依言实施,含笑着穿门。结果是哎呀,被门撞得蹲在地上,黑少哈哈笑着弯了腰。
  骗子!我恨恨的把树叶丢给他,对法术再也不感兴趣了。
  他连说对不起,过来哄我,我不理他,最后我说,要我原谅你也行,你得带我到长安大明宫的宫墙处来回穿墙一百次。
  他皱眉不语,我立马继续生气。
  他只得无奈点头。
  天气好的时候,每当我午睡醒来,透过敞着的窗子望过去,总看到黑少抱剑坐在或站在院子当中晒着太阳。冬日的阳光打在他身上,落在他精致的脸和高大清瘦的身体上,看上去像一幅逆光的风景。
  我总是看得发征。想起年少的愿望来,和着爱的人住在山上,过着不为尘世所扰的清净生活。像席慕容的诗,“我愿做你的新娘,从此后,每日顶着水罐从山间经过,在路上等着你,从山林归来。然后,我们一起携手走在开满野百合的山路上,露珠在花瓣上闪着晶莹的光。”这样的温柔,美丽,相爱的生活。
  就像现在,环境,中意的人都有了。然而,唯一欠缺的是,黑少的爱情。我想,如果此时此刻,黑少能跟我说,小涵,不如我们不回去了吧,我们让这个家真正的成为一个家。我肯定会答应,和着他就这样归隐在这里,过着古老的男耕女织与世无争的生活。现代都市的生活我实在是过得厌倦了,高节奏的步子,没了信仰的人群,变了质的爱情,巨大的压力,贫富的差异,到处是玻璃,性爱,一夜情,人妖,网恋,离婚,二奶,什么新奇古怪的东西都有,然而,就是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没有了踏实宁静可以抓得住握在手里的幸福。
  可是黑少走到我身边,告诉我的是,小涵,我刚才收到百媚的信号,刘志安从美国回来了,发展科有事,范科长需要我们的帮助,我们明天回去吧。
  一席话,把我的美梦惊醒,我只得清醒过来,收起所有不着边际的想像,不作声地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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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十九)
  走的前一天晚上,我和黑少都在忙着整理打扫。把拿出来的东西,归拾到原来的位置上去。黑少把每间房的窗纸都糊好。我则打扫房间,整理床铺,擦拭柜子。
  黑少糊好窗纸,又开始修理坏了的桌椅板凳各式家具。
  我把事情忙完,黑少还在细心认真的修理,我在旁边看了一会,实在是犯困,只得说道,黑少,要不别修了吧,你不是说过,反正这次修好,下次再回来时,它们仍然是坏的吗?
  黑少望我一眼,说道,困了吧,那你早点睡,明天还要赶路的。我不累,我把它修好吧。
  我无法,只得先行睡下,黑少对这个家的情结我无法理解,在他的叮叮当当的修理声中睡去。
  第二天醒来时,不见黑少,穿好衣服走出门去,却见他正蹲在院墙处,正在埋头修理着什么。
  我走过去,叫他一声,看他两眼红肿,他望我一眼,说道,醒了,嗯,这是最后一个篱笆门了,马上就修好。我们一会就走。
  我却望着他,问他道,你是不是修了一个晚上没睡。
  他点点头,说道,嗯,反正一想到没修完也睡不着,索性就没睡了,你放心我不困的。
  我只得不语,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修好。试想如果我有个家,有个爱我的男人,这样细心地照顾珍惜我们的家,会是多么幸福啊。
  发呆许久,黑少拍拍手站起来,说道,好了,我去洗洗手,小涵,把随身的东西带上,我们回去了。
  我点点头,一会就和着黑少关了院门离去。走出几步,站在草丛间回望,这地方,虽说只待了半个月,可一旦离开,心里竟然舍不得。
  黑少大概是看出了什么,不由笑了,拍拍我的肩膀道,傻丫头,舍不得的话,下次我再带你来。
  我才开心了点,两人找到马,奔向二十一世纪的杭州。
  直奔院长办公室,一前一后的进去,百媚依然如前一样无精打采的趴在办公桌上,我去的时候她也是这样趴着的,我真怀疑我出去一个多月,她一直趴在这里。
  哦哟,不错嘛,两个人春风满面,眉眼含情的。她在桌子上嘻嘻笑着招呼我们。
  我被她说得脸通红。
  黑少倒还好,不作声地笑笑,说道,大方地说放几个月,才一个月,就叫我们回来,当领导的好像都这样言行不一。
  百媚也没生气,懒懒的笑了笑,换了个姿势,侧坐在沙发椅里,把一双小脚缩上去。很舒适的眯起眼睛,浓而密的睫毛又变作两条毛毛虫一般,笑道,倒不是我言行不一,你们是本医院的栋梁嘛,中流砥柱嘛,人中龙凤嘛――
  她越说我越汗,躺着的姿势舒服了,余下的一点精神就全用来说话了。
  想起在唐朝碰到的纯情羞涩的百媚,对比之下,真的像是两个完全不相干的人。
  院长,到底什么事?我只得鼓起勇气打断她。
  黑少也黑了个脸,极力想快点领到任务脱身的感觉。
  呃――也没什么事啦。还是上次的那个病例。范科长要帮手,你们还是出差,不过这次不是去古代,所以先要把你们叫回来,具体事宜你们去找范蠡吧。你们不在的这一个月,我又找到两个新人,他们暂时打理门诊部和保卫科,都是你们的下属,都很能干,呵呵,我对你们不错吧,又为你们减负了。
  想到这里,想起黑少的话,百媚老派你出差,是怕你又被你前男友绑架,要你出来避难的。今天又叫我出差,看来黑少的说法是真的。望了一眼百媚,眼内尽是感激,她却温柔地笑了笑。
  黑少,是百媚的声音,这次去的不是古代,所以小涵的安全系数比较低,你要像你自已提出的一样,随时在她身边,更加仔细的保护她。
  什么,是黑少主动要随时陪着我工作,就为了不让我再出意外。我心内大惊,转头望向黑少,却见他只是不好意思地冲我笑了笑,一切那么大方坦然。突然就很温暖感动。
  小涵,黑少,明天我休息,嗯,想去逛街,要是你们明天暂时还不去出差的话,明天一起逛街怎么样?
  一脸懒洋洋的笑。整个美丽的身子窝在沙发椅里。向我们发出热情的邀请。
  我头都大了,想起上次的艰苦卓绝。只是沉默的微笑,黑少大概想法跟我一样,两个人笑着告辞,呃,这个,多半有事,院长,你还是找妲已一起去逛好了。
  终于出得门来,各自庆幸,往发展科走去。
  到发展科敲门进去,范蠡看到我和黑少,抬头哈哈大笑,站起来,请我们坐,很神秘的说,让你们惊奇一下。吩咐一旁的助理,去,把刘狗剩,不,刘至安叫过来。
  刘至安?是不是就是上次来求医的四川民工。我心内疑惑,依稀记得黑少跟我提过。范蠡洋洋得意,告我道,不是他又是谁。这一个多月,他一直在美国深造。
  深造?呵呵,你范科长还不是把他丢在美国的大马路上,让他人生地不熟的去讨生活。是黑少打趣的声音。
  范蠡笑,嘿嘿,不这样,他能在短短一个月内学会基本的英语交流。再说也不全是如你所说了,我的确派人过去照顾教导他了,不信的会呆会你就可以看到了。
  正说到这里,只见一个男子气宇轩昂的大踏步走了进来。穿着三件套的名牌灰色西装,温文有礼,走近来,微笑着一一招呼我们,范医生,黑医生,李医生,你们好。
  我仿佛不相信自已的眼睛,眼前这个英俊高贵的男子就是一两个月前穿着五六十年代的廉价西装下面配同样廉价牛仔裤,袖口的假商标还没有剪的民工狗剩吗?
  范蠡看到我发征的神情,很有成就感。
  志安,跟李医生介绍一下你自已。
  狗剩讷讷地掏出自已的烫金名片递给我,说道,李医生,你没有认错人,不过,我现在改名字了,这得谢谢范医生,是他,重新给了我人生。
  我接过他的名片,只见上面写道启龙橡胶皮带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志安。
  你已经开公司了?还是不相信一般。
  他却笑着答我,嗯,是的。范医生帮我注的册,目前还在市场拓展期间,还没有营利,但是我很有信心。
  他向我慢慢道来,眼神坚定,说话的时候,普通话标准流利,只有没有改变的五官告诉我,这,的确是几个月前向我求助的民工刘狗剩。
  想起他几个月前自卑无助认命的眼神,再看看他现在,眼神奕奕,尽是信心和意气风发。
  他脱胎换骨了,短短的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这样改变了一个人。
  我望向范蠡,对他的崇拜有如滔滔江水而来。我没有说话,范蠡却看到了我难以置信的眼神,哈哈一笑,说道,李医生,黑医生,想知道他在美国一个多月是怎么过来的吗?
  我和黑少都点头。
  呵呵,在去美国之前,我先告诉他,这样的机会并不是每个穷小子都能碰到的,自已努力才是最重要的。
  幸好他还不错,懂得珍惜和抓住机会。在美国,一下机场,我就让我所有的助手都消失,让他一个人在美国生活,自已找到住的房子,自已找地方吃饭,自已坐公车,自已问路,当然随身给了他一本英语口语书,幸好他初中毕业,对英语也不算一窃不通,这样一个月下来,他的英语用来基本的交流就没问题了。与此同时,我还要他每天准时到我指定的各个学院去学习,在那里有我们医院派过去的助手在学院当导师,教他经济金融法律管理美学历史各方面的课程,每天的上课时间是十八个小时,就是这样的训练,造就了现在的他。
  刘志安在微笑的点头,告我们道,我真的很感谢范医生,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我。
  那公司是怎么一回事?
  范蠡还在笑,说道,回来就注册的啊,刚成立不久,注册资金是三千万。他去美国一个月期间,我用他买彩票中的六百万以他的名义炒股,又赚了一千多万。哈哈,厉害吧。
  我和黑少面面相觑。惊异于发展科的手段。范蠡果然是名不虚传,曾经的越国大夫,曾经富甲四方的陶朱公。
  李医生,黑医生,接下来就是要帮着他公司拓展市场了。要许多人帮忙,我已经派人代他去公关,去开发市场,去组建生产厂家,去银行申请贷款,但是人手还是不够,他没有秘书,市场开发这一块几乎全国各地每个城市都要派人去,虽然我们也在不停的招聘员工,但是还是不够。
  说到这里,刘志安说话了,范医生,湖南和四川的市场开拓我想自已去。我知道人必须靠自已努力,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会让自已尽快的熟悉学会一切。
  范蠡不作声地赞许地点点头,我和黑少对刘志安也欣赏了几分,一个有自知知明的人,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讨人厌。
  穷人孩子早当家,同样的道理,经历过苦难,知道奇迹和机会并不是唾手可得的,他自然会加倍努力和珍惜。我看到了狗剩,不,刘志安的希望。
  志安,我同意你去,但是你不懂销售这一块,黑医生以前帮我带过病人开公司,他和李医生陪你走一趟湖南四川吧。
  刘志安连身说谢,我们也起身,问范蠡什么时候动身,范蠡低头道,明天吧,我想让启龙半年后盈利,一切都要抓紧时间。你们不知道,橡胶皮带这一块,如果不是橡胶皮带业的龙头老大,广洲的天星,一把火烧了,这一块也没有利润可言的。
  我们点头,和刘志安约好在火车站见面,回去收拾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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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十)
  回到门诊部,小孟不在,却认识了新来的员工。告诉我小孟送病人去科室了,我问她叫什么,她告我,她叫谢泠然,中山大学医学院硕士毕业,暂时放在我的门诊部实习。我望着她,见她穿着白大褂,嘴巴很大,然而照样知性美丽。
  我走过去,她恭身在一旁,笑着叫我主任。我早就得知她的学历,如今瞧仔细了,又发现她长得漂亮,不由有点发虚,觉得自已当她主任实在是太不配了。她倒没有什么,笑着叫我,我望她一眼,问了一些最近门诊部的情况,她含笑井井有条的告诉我,这一个多月,一共接待了三十位病人,其中有九个是往整形科整容的,也三个是送往媚术科学习媚术的,有八个是到发展科的,有五个是往德育科的,还有三个是送内才科的,有两个要求住院,送了住院部的。我听着点头,见她的口头报告,条理清晰,叙述简洁。不由满意,觉得这女孩实在是太能干了。
  她又告我,柜台的药卖完了,药材科送来了一批药,这是交接清单。
  我接过,见上面一长列的数据,什么忘记糖浆20瓶,快乐喉片一百盒,爱情伤口贴十盒,爱情止痛片50瓶等等。我一一往下看去,看到最后一页,后面有药材科的科长签名,小型毛笔字,写得极为俊秀,我认真细看,李时珍。
  李时珍?我一愣,问谢泠然,泠然,药材科的科长亲自过来的吗?她摇摇头,告我道,是个助理送过来的清单,告诉我清单上的药他们科长都过目了,叫我们再验收一下。我和小孟验收了,没有差错。
  不由笑了,说不定爱情诊所药材科的科长就是真正的李时珍呢,百媚什么人精啊,天下所有的卧虎藏龙都能被她请了来。
  望了一眼泠然,不由笑了,对她道,泠然,好好干。她笑着点头。
  了解完出去一个多月门诊部的情况,也快下班了。黑少准时出现在门诊部,对我说道,好了吗,我送你回家。
  我笑着点头,抬起头来,却看到妲已步步生莲的走了来。我有点愣,无事不登三宝殿,这女人,可是极少光顾我门诊部的。
  心里寒了寒,可是脸上也还是堆满笑。
  妲已走到我面前,对我笑笑,说道,今天我生日,请大家客,你,黑少,都来吧。
  我有点发愣,望着妲已艳光四射的脸,不知说什么好。
  黑少却上前来道,妲已,我们明天还要出差——
  刚说到这里,却听到百媚的声音,去吧,玩一下没什么关系的。
  我抬头来,果然就见她慢慢的摇了过来,一贴着妲已,立马就趴上了她的肩头。
  你别这样好不好?
  妲已想躲,百媚呵呵笑着,干脆整个人倚在她的身上了。
  妲已叫苦不迭。
  去吧,也依然是百媚懒洋洋的声音,平时大家都忙,难得聚在一起。再说我们妲已姥姥也是六千岁高寿了吧,啊哈哈——
  她话还没说完就笑着尖叫起来,原来是气极的妲已已把她推开,使劲拧她的胳膊。
  一旁的人看得都不由笑了,我和黑少也只得点了点头。
  一行人便约好,在西湖边的水天一色KTV碰头。妲已会在那里等着我们。
  临走出门的时候,妲已还不忘叮嘱,大家记得给我带礼物哦,礼物哦。
  听得直发毛。
  我和黑少走出小胡同,站在武林广场发征,我问黑少,妲已生日,你说买什么礼物好?
  他却笑道,衣服首饰项链珠宝,越名贵越好。我们以前给她过生日,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样送的。
  那大概要多少钱。
  嗯,妲已不上万的服装珠宝不收的。
  我立马心疼,想着这要多少银子,在KTV唱唱歌,跳跳舞,最多再喝点水吃些零食,却要赔进去几万去。太亏了。
  妲已真是妖精,这种大赚的生意我怎么从没想过。
  黑少见我苦脸,不由哈哈一笑,说道,财迷舍不得钱啊,行了,你那份礼物我给你出吧。
  我才欢喜点头。
  两人去太平洋百货去选礼物,一楼就是珠宝柜台,黑少随手指着一只上万的玉手镯和一串翡翠项链,就要付钱。
  我拉住他,道,这么快,也不选选。
  他望我一眼,又看一眼那些东西道,男人只会为自已最心爱的女子选珠宝。她只是一般的同事和朋友,只有礼物上得档次就行了,你看,这两样珠宝刚好都上了万。
  我听得不语,而这时,做生意的小姐没有听到我们的谈话,却仿佛看到了财神一样,讨好说道,先生,这里还有一款新到的钻戒,很漂亮的,你女友的手指那么洁白修长,人又漂亮,带上了一定好看。
  我望向四周,黑少身边除了我没有别的人啊,她,是说我么?
  不由得我,心突然就开始呯呯跳起来,只想着接下来黑少会怎么说。我可以根据他的态度看他到底是不是真喜欢我。
  他却没有发现我的心思,按着柜台小姐的指示看了看那枚钻戒,一会对我道,小涵,要不你带上试试,我倒是觉得式样不是特别好看。
  我望过去,见上面标记十万,立马吐了吐舌头,连说不必了。
  黑少点头,说道,也罢,以后看到中意的,我给你买。
  一席话说得我心内甜蜜,微笑着握起手指来,却无意中触摸到一枚银戒,心内突然一痛,那是六年前,一诺在长沙送我的,我站在黑少的后面,偷偷伸出手来,珠宝柜台明亮的灯光照在它身上,使得一枚普通的银戒发出灿烂的光芒来。
  我闭了眼,轻轻用拇指去触摸,往事又全部想起。那一年,在玉兰树下,当我答应他的爱时,他兴奋得一把抱起我,要带我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我只得笑着提醒他,一诺,我还在读书,我还是大一呢。他才作了罢,无奈的摇摇头,又突发奇想,带着我去长沙的红蜘蛛珠宝行,一定要买钻戒给我,说用戒指套牢了也等于是结婚,我死活不肯,带着他到路边摊买了一枚银戒。只用了五十元钱,然而我却带了十年,这其间因着时间和质地,它被扭曲折断,我总是心疼地住在哪个城市就在哪个城市找遍所有的金铺,花比原价多得多的价钱去把它修复。
  不为什么,只因为我知道,人生若只如初见,身边的人,既使当初再爱,到了后来,感情只会渐渐变淡。
  他纵然后来发了财,能给我买钻石重得抬不起手来的钻戒,于我而言,也比不上这枚银戒。因为这是他最深爱我时买的。
  女人最爱的珠宝,不是最贵的,而是喜欢的人在最爱她时买的饰物。
  事情也果然如此,我和一诺走到后来,不再相亲相爱,却彼此伤害冷漠,才走到了如今的地步。
  一诺,你可还记得曾经,我们曾经是多么的珍惜和幸福,一诺,你现在可曾会像我想你一样想起我。一诺,为什么有爱还有痛?
  心痛得厉害,泪水从闭合的眼睛里流出来。
  小涵?小涵?你怎么啦?有人在摇晃我。
  我才睁开眼来,在泪光中,看到黑少一眼的焦急,才想起自已做了什么,赶忙擦干泪水,笑道,买好了吗?我们走吧。
  黑少点头,突然变得沉默不语,随便刷了卡带着我离去。
  我跟在他的后面,想,我是不是太过份,是不是伤了他,难道他真的是喜欢我的吗?
  彼此沉默了半个多小时,他才回过头来,对着走在后面的我笑道,走吧,妲已估计等得不耐烦了。
  我才松了口气,笑着跟上前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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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完了?没写完?
黑少是什么人啊?难道是黑无常.......$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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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有写完。明天更新$送花$
我也觉得黑少是黑无常$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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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十一章 不做大哥很多年
 

  刚走到水天一色KTV,远远地就看到围了一大群人。

  我和黑少互望一眼,黑少笑了笑,说道,走近了,你就知道了。

  我走近,立马看到妲已穿着一条月白色的旗袍像个迎宾小姐一样站在门口。

  很是性感美艳,许多的人被她吸引驻足,最后全部进了水天一色娱乐城。

  说实话,向来觉得旗袍是最性感的女装,再加上妲已本来就是个狐狸精,媚术天下第一的高手。

  据保守估计,她有着三十八C的乳房,一尺四的细腰,臀围好像是九十二,像莫名的一部小说名,丰乳肥臀,再加上细腰,对于她的魔鬼身材,我只能叹为观止。作为一个人,不可能把肥硕和纤瘦搭配得如此完美的。妲已做到了,所以她不是人。

  更何况她今天穿的旗袍开叉奇高,都到了大腿根部了,只有稍微的一侧身一转头,就可以看到里面黑色的丁字裤。

  这样的妖精,让杭州交通堵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走近了,才看清妲已的旁边站着一个戴眼镜的男的。

  听到妲已和他的说话。

  看到没有,凡是这街上用两条腿走路的男人都被我吸引到你们水天一色了。

  呵呵,是的,苏小姐美艳无双。

  是妖媚无双。妲已洋洋得意的更正。

  是的,是的。

  说好了的,今天我包的所有房间茶水点心饮料要最好的,包到晚上十一点之前,不许人打搅,另外,你们领导说了给我的劳务费一万块钱一分也不能少。

  苏小姐,不是说五千的吗,你看,你带客人来我们这玩,我们一分钱不收,还给你五千,你就不能少一点么?

  妲已笑着眨眨她的大眼,说道,是嘛,帅哥。你舍得我拿这么一点?恩哦?

  那男人立马发痴,没了半点话。

  妲已,你每年都这么一套——身后传来百媚懒洋洋的声音。

  看到我们,妲已袅袅娜娜的向我们走来,笑道,包厢在二楼,201,你们先进去,我再站十多分就来。

  我们只得先进去,妲已在冲我笑,小涵,看到没有,这就是媚术。走在哪里,就是哪里的焦点,娱乐购物不用花钱不用买单,钞票还可以大把的进。

  我只得点点头,笑着进去。

  十多分后,妲已果然摇着进来了,一进门就抱怨,累死了。

  百媚躺在沙发椅上笑,自找的嘛,别人生日是花钱,你是赚大把的钱,累也应该嘛。

  妲已白她一眼,不理她。

  百媚却不饶人,砸过去一只金表,说道,全金的,呵呵,知道你喜欢。

  妲已眉花眼笑,一边说,哎呀,这么俗气怎么带啊,一边说,肯定花了不少钱吧。

  我和黑少也纷纷把礼物送给她。

  妲已抱个满怀。

  百媚斜她一眼,道,你苏妲已除了用钱买衣服首饰除了修习媚术外,你是否还有其它的追求?

  妲已却哈哈大笑,指着百媚道,你胡百媚除了趴在别人身上,除了找安公子,你还有其它的追求吗?

  又指向黑少,你黑少,除了晒太阳,除了想做个好人,你还有其它的追求吗?

  指着我,你李小涵,除了——

  说到这里打住,想了想,望我一眼笑道,小涵好像连除了都没有。她更可爱,什么欲望都没有。

  我笑,心里道,其实有的,我除了找一个好男人好好爱我一辈子外,我也没有其它的追求。

  我们都是简单专一的人嘛,这样没什么不好。妲已在做总结。

  这时服务生送来了鲜花蛋糕水果饮料,一一摆设好,插蜡烛时问妲已,苏小姐,要点多少只蜡烛。

  呃——是百媚的声音,六千支————自已一说完忍不住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

  妲已瞪了那侍者一眼,怒道,没你事,出去。

  自已只插上一根蜡烛,往四周迷人的一笑,说道,嘿嘿,意思一下就行了。

  一直沉默的黑少说话,妲已,怎么就我们几个人,医院其它同事你没请吗?

  妲已笑了笑,说道,知道你们几个玩得比较好,所以这个包厢只请了你们,西施范大夫还有其它的同事朋友大家在其它的包厢。

  我们点点头,妲已招呼完我们吃蛋糕,就要我们自已玩,她自已只恨法术不强,没有分身术,连说体谅体谅,一溜烟地跑到其它的包厢去了。

  我们三个开始点歌唱。

  也不知怎么的,黑少竟然点了柯受良的《大哥》

  我不想听,可是他却唱了起来。

  刚开始我倚在百媚的肩头闭着眼睛休息的,旋律一想起,往事不由我控制的立马呈现,当年一诺退出黑道两年,带我回西安探亲,许许多多的小弟请客,也是在一个五星级大酒店的KTV房间里,其它的小弟都劝他回来,重新做他们的老大。那时候,我好担心他会答应。因为当时他为了救一个小弟,自已把长沙价值两个亿的电信公司转手卖掉,凑足钱让那个人逃亡异国,我当时不同意,因为是我看着他怎样从搬运工做起,凭着自已的聪明才智,在白道闯一番事业的,他却不顾我的劝阻,执意帮了那个人,我问为什么,他只丢给我一句话,他以前救过我的命,我不能不救他。我才无言,才觉得说什么退出江湖,说什么洗白,都是假的,江湖又岂容你真正的金盆洗手,到白道从头再来,从前的恩怨人情却又自已跑了来纠缠。

  一时间只觉绝望,站在他的对面,捂着脸无声落泪。

  他却安慰我,对我发誓,丫头,我不能保证不和我从前的兄弟联系,因为人情债是要还的,但是我给你发誓,我一定不再回去。

  长沙公司破产半年后,他的母亲得了乳腺癌,那一年,他带我回西安探亲,就是在那个时刻,他的小弟纷纷请他回去,他还是他们的大哥,大哥的位子还给他留着。

  到现在也还记得那个情景,他笑着面对着兄弟们的邀请不发一言,我担心的从桌子底下伸出手去,握住他的手,眼神示意他,我坚决的不同意。

  现在身无分文,他的母亲却要大把的钱动手术。我怕他动摇,怕他又回去当他的黑老大。

  两分钟后,他说道,久不回来,我给兄弟们唱首歌吧,丫头,来,你来给我伴唱。

  唱的就是这首大哥,我不会唱,弄不懂他现在唱什么歌,不想上去,他却拉着我手,对我道,我唱得不错的,你在我身边就行。就第一次听到了这只歌。

  不怕工作汗流浃背

  不怕生活尝尽苦水

  回头只有一回

  而思念只有你的笑靥

  放了真心在我胸前

  盼望一天你会看见

  我是真的改变

  但没有脸来要求你

  等一个未知天

  只恨自己爱冒险

  强扮英雄的无畏

  伤了心的诺言

  到了哪天才会复原

  我不做大哥好多年

  我不爱冰冷的床沿

  不要逼我想念

  不要逼我流泪

  我会翻脸

  我不做大哥好多年

  我只想好好爱一回

  时光不能倒退

  人生不能后悔

  爱你在明天。

  一诺的声音不是特别好,有点沙哑, 跟着拍子也有点慢, 但是反倒有了一种沧桑感,他又唱着唱着就动了真情, 他唱捧了真心在你胸前,我是真的改变,眼睛就望着我。特别是唱到我不做大哥好多年, 我不爱冰冷的床沿, 他自已脸上也有泪,慢慢地我的眼里也有了泪花,到现在才深刻地感知一诺是有多么地爱我, 他用这支歌在表达他对我的爱,也用这支歌在表白自已的心迹,也是用这支歌在告诉他的小弟们他的真实的想法和回答。他的小弟在台下听着,也明白了一诺的心意,心里无论再有多大的祈求也再也说不出口了。我在台上听着, 想着这么多年, 我们俩个的分分合合,一路艰辛,也认认真真地听他在唱,从来不知有这样的歌可以这样贴切唱歌人的心声, 就像这只歌不是柯受良首唱的, 而是某个人为一诺写的。

  泪水又再次下次,我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勉强自已睁开眼睛,笑着和百媚聊天。因为知道只有睁开眼,其它的感觉才会变淡。人,才不会伤心。

  回忆不能完全退去,好想重新闭上眼睛陷在往日的温柔和爱里,可是知道现在不能这样了,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已,睁着眼睛睁着眼睛。

  如此坚持,好不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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