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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篇小说] 白衣传 作者:暝色 (完,穿越,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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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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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白衣。
白衣的白,白衣的衣。

从来不知道这个机会会落在我的身上,
如果那天能再重来一次,我发誓,我一定会去买彩票的。
因为这个穿越时空的中奖机率,绝对没有彩票的中奖机率大!

但有先后无少长,最难调理是炎凉。
“商少长,你这个大呆子!”商少长也嘻嘻哈哈地说:“白衣,你这个小丫头。”

一叶落之天下秋,叶之秋。
他的眼直透过白帏外,直欲要看穿白衣的内心。。。

秋水刀,秋叶阁。
一个是天下无双的杀手,一个是天下无双的商人。
是谁,能走近天下无双的白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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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

第一章 白衣卿相
我叫白衣。

白衣的白,白衣的衣。

我的工作,是在大学教书,教古文,我最爱教学生们读的一首词,就是柳永的《鹤冲天》

“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未遂风云便,争不恣游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且恁偎红倚翠,风流事,平生畅。青春都一饷。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每次我讲到这一句,都不免逸兴飘然,心情大好。

心情不好的只有一天。一个中年男子气喘吁吁地闯进教室,上气不接下气地指着我:“你……你就是白衣?”

难得我心情好,在学生的嘻嘻哈哈中给他拉了一把椅子:“坐下说。”

他一把推开我的好心:“你这个骗子!本来是老师,还硬装作什么最有把握的律师,让我来……这么高的楼,我和那个黄脸婆娘的离婚案件不用你办了!”一面说,一面义愤填庸地又闯出了教室。

我看着中年男子臃肿的身体挤出了大门,嘴角轻扬,吐出了两个无比好听的字:“不送”。

一个梳马尾的女孩子冲着我甜甜的一笑:“白衣老师,那个叔叔是不是要倒霉了呀?”

我也冲着她甜甜的一笑:“你说呢?”

一个月后,J市的大小报纸上刊登了一条消息:“本市的著名投资家胡进做了一笔最失败的投资,这次与结发妻子的离婚诉讼,使他的个人财产损失了六位数字……”旁边附了一幅闯进我教室的中年男子的照片,脸色白的如一张白纸。

我一边看着这张报纸,一边修剪着我的指甲。

我的室友兼小秘书肖真真递过一杯咖啡:“白衣,你是怎么办的,弄得他好狼狈哟,我真是怜悯他。”

怜悯?

不要搞笑好不好,她的脸上全是幸灾乐祸的“怜悯”式笑容。

我的脸上也有一抹贼贼的笑。

优雅地接过咖啡,我的声音优美如银铃:“没什么,他不让我辩护,我也放弃了这个生意,只不过……”我拉长了音调,满意地看到肖真真拉长了耳朵,“只不过,我帮他的夫人辩护而已。”

“哈哈哈哈―――――”肖真真全无淑女风度地笑弯了腰,我端起咖啡,一抹轻笑漾起在我的唇角。

我是白衣,主业是古文学的大学教师,而副业,被我称为“末技”的,是律师。

而我,偏偏在“末业”上,很有名气。

做主业是为了享受,而行末技是为了吃饭。

我擦擦嘴边的牛奶,盘好及腰的长发,为了我下个月以至下下个月的口粮,我还得敬业地把官司打下去。

“这是我的被害人提供的留有犯罪嫌疑人精液的内裤,经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鉴定。”黄律师将一张鉴定书抽出,交给书记员,“精液与被告人的血型完全吻合,这是铁证如山的,正是被告人对我的当事人觊觎已久,才在八月二十日下午,利用上下级关系将我的当事人骗至家中,在被告人的庭院内强行奸污,如此禽兽行径,真是天理不容!”黄律师口沫横飞,义愤填庸,将被害人――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卷发女人的照片递给书记员,“这是被害人被凌辱后身上的伤痕,这个禽兽……”

“我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对方律师用这样激烈的言词。”该是在下出场的时候了,我清清嗓子,我的原则是官司可以不赢,但声音一定要悦耳。看着黄律师的脸黄得象他的姓,我又优雅的笑了一下:

“首先,我要向对方律师说的是,现在功过盖棺尚未定论,你的污辱性言词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其次,我要向法庭出示我的证据。”众目睽睽之下,我抽出一条脏污的手帕,上面沾满了泥土与草屑,“这是一条手帕,是我上周新买的,纯棉质地。”黄律师一声冷笑打断了我的话:“白律师,这个我们都知道,你不会是为棉织厂做广告吧。”

“当然不会了。”我唇角轻扬,“为了这个所谓的‘强奸’案子,我特地买了这条新的棉手帕,是为了与这位侯丽云小姐那天穿的裙子的质地相符。”听得法庭中响起一阵惊讶,我继续说了下去:“八月二十日下午,是个潮湿的天气,在上午十点时,刚刚下过一阵小雨,地还是湿的,正好,前天也是微雨天气,我用这块手帕,特地去我的当事人,谢明家的庭院上擦了几下,结果,就是这样。”我扬了扬手帕,手帕上的泥土微微掉露,转向侯丽云,这个烫着卷发,涂着红色口红的女人,我的眼神转为冰冷,“请问侯小姐,你是否能解释一下,你被谢明先生‘强奸’的时候,为什么裙子上,一点擦刮的痕迹都没有,连草地上的泥土都没有呢?”

侯丽云惊慌失措,嘴唇不自然地抖动:“这这……那天草地,我的裙子是棉的没错,不过……这是因为草地上没有水……不对不对,是因为那天他的关系,这是……”。“这是因为你们根本不是强奸,而是通奸。”我眼神盯住这个女人,毫无怜悯地说:“你是我的当事人的秘书,已经和他有了很长时间的不正当关系,但你仍不满足这种关系,想用这一次贼喊捉贼,从我的当事人手中,再要一笔金钱!至于你身上的伤痕……”我笑笑:“这就可能不是暴力留下的了。”

我赢了这个案子,但为什么,我的心中没有胜利的感觉。

是不是,我的心中更喜欢这种复仇的快感。

我收拾东西,整整身上挺括的黑色西服,从法院大门走出去,突然看见侯丽云披撒着黄色的卷发向我跑了过来,“呸”地一口唾沫吐在我的脸上,当她还要用她大红的指甲在我的脸上留下印痕的时候,后面的警察抓住了她。她拼命挣脱,发觉不能挣开,便高声大骂起来,用我从来没听过的恶毒语句,滔滔不绝地骂着,似乎可以不停气的一直骂下去:

“你这个小蹄子!千人踏万人骂的死丫头,你知道什么叫强奸吗?知道什么叫强暴吗?身边连男人都没有,也来打这种官司,你懂得什么,觉得自己有几张狗屁不值的文凭……对!连狗都不看一眼!哼哼哈哈哈哈……”她吸了口气,又接着骂:“什么东西,胎毛都未退呢,你尝过男人的滋味吗?看你冷冰冰的,莫非是性冷……”

我摇了摇头,刺耳的声音渐渐远离了我的脑海。一只柔软的手拿着温柔的湿毛巾拂了上来,帮我擦去已经干掉的唾沫。肖真真柔声道:“白衣姐,还想今天的事情吗,这个女人自己勾引男人,还要骂别人,真是欺负人不长眼睛,明天我们去告她!告她侮辱人格!”

我吁了一口气,道:“算了,和她计较什么,而且,……”,我顿了顿,笑道:“她说的也没错不是?我确实连男朋友也没有呀。”

肖真真嚷道:“可这不是白衣你的错呀,是他们都不长眼!”

“好啦好啦,小丫头别学着骂人。”我笑了笑,散开我的头发,用发梳轻轻梳理,“好真真,帮我准备行李吧,明天还有一个案子,得乘飞机走呢。”

肖真真搂住我,娇声道:“那你要走几天呀?”

我摸摸她的头发笑道:“只不过一周而已,你眨眼的工夫,我就回来啦。”

如果再有一次选择的话,我可能不会乘那次飞机,可能我会坐火车,汽车,甚至步行。因为,我实在不知道,会有那样一种结果。

可是,这种未来的事情,谁又能预料呢,也许就算有往昔,我还会穿越时空,来到他的身边,让他看到我一生最美丽的时刻。

如果那天能重来一次,我发誓,我一定会去买六和彩的。

因为穿越时空的机会,绝对没有中奖的机率大!
第二章 明代暂遗贤
我登上飞机,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闭目养神。

不知怎地,今天始终有一种隐隐然不好的预感,从包里拿出一小瓶药丸,我抬手,示意空中小姐为我端来一杯白开水。

这位空中小姐甜美地向我微笑:“女士,请问您有什么不适。需要我为您效劳吗?我们航空公司为您准备了随机医生。”

我也向她微笑,道:“不用了,谢谢。”熟练地吞下三粒药丸,我伸手抚向左胸,这是心脏的位置,我的心脏一直不太好,今天尤为跳动得厉害。吸口气,我强压下心中的不安。

飞机已飞上了高空,舷窗外白云飘渺,我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眼睛半睁半闭。耳边传来邻座的一位白净清秀的男士的语声:“小姐,请把机长叫来好吗?”

“先生,您有什么事情需要效劳吗?”我听出来了,是那位有着甜甜笑容的空中小姐。

那位男士好象发出一声轻笑:“你,能把飞机开到洛杉矶吗?”随着“撕啦――”一声,紧接着“哗啦”玻璃碎裂的声音,响起空中小姐撕心裂肺的尖叫:“炸弹――!”

炸弹?!

我微眯的眼睛突然睁开,映入眼帘的是满地的玻璃碎片,苏打水、橙汁、可乐、葡萄酒洒四处飞溅在地上、机座上,乘客的衣服上,可他们都没有在意这点点污渍,甚至,他们根本没有注意,每个人的眼睛都在死死地盯着我身边的邻座,那个白净的年轻人。

他瘦弱的身体上,赫然绑着一捆黑褐色的东西。

年轻人咳嗽了几声,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他看着周围众人紧张得几乎窒息的神色,不由哈哈大笑:“你们……胆小鬼!哈哈哈!!……咳咳,到洛杉矶有什么难的?到南非!到埃及!更远!哈哈哈……”由于笑得激烈,他忍不住又是一阵大咳,机舱中寂静非常,他的笑声在机舱里便显得异常响亮。

“更远,不是到北极了么?”年轻人一惊,回转头来,看到我清新的笑容,“你的炸弹,是真的吗?”

年轻人脸色一变,哼道:“当然是真的,你看到这个钮,这个钮……轻轻一按,只要一按,就……轰!”说完又是一阵大笑。

我暗暗颦眉,轻声笑道:“不会吧,依我看来,这是最原始的炸弹了,爆炸后的效果,顶多是把你自己炸得粉身碎骨,飞机可不会有什么事。”

这回是年轻人用嘲笑的眼睛瞪着我:“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我是吕子良,吕子良这个名字你听过吗,凡是核爆破方面的研究,舍我之外,当今无出其右!”静寂了好久的人群终于发出一声惊叫:“你是吕子良!最年轻的爆破学专家,设计出的微型爆破炸弹只有一个钮扣大小,却能炸毁一座大楼!”

年轻人笑道:“不错,今天这个飞机上,有两个钮扣已经够了,至于我身上的‘炸弹’,只是控制器而已,只要我一按――”年轻人的眼睛放光,兴奋地说:“就会发出我最喜欢听的声音,你们知道两个钮扣的威力有多大?这种炸弹已经不能说是炸弹了。它是生命!从内部一点点地绽放,慢慢地舒展开火焰,那一刻的辉煌你们能想象得到吗?”

变态!我们当然想象不到你多变态!

我的手心不知不觉沁出了汗水。但谁也没有注意旁边的空中小姐,她的脸上已经没有甜美的微笑,牙齿死死咬住自己的手指,尖声大喊:“不!我不想死!我死都不想死!!”突然抄起地上一块玻璃碎片,向吕子良刺下!

“不!”我爆发出一声大喊!猛然起身向空中小姐扑去。

可是已经晚了,空中小姐和吕子良的距离实在太近,我眼睁睁地看着那块玻璃片刺进吕子良的手指,而他的手指由于吃痛,自然地向胸下按去――

在人死的一瞬间,通常会想起什么?

有人说,他会想起这一生的种种,想起爱人,想起朋友,想起父母……

我的父母早在幼年时便都已去世,他们的音容笑貌,我几乎都难已回忆起来。而爱人……我二十四岁的生命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让我魂萦梦绕的爱人的身影。

周围的尖叫,哭泣,高喊,甚至眼前的疯狂的吕子良,一瞬间在我的眼间俱化为云烟。他们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又和他们有什么要紧。我淡淡地轻笑,轻轻吁了一口气,在身体与意识化为虚无时,脑海里浮现出肖真真的身影:

这个爱哭的小姑娘,若发现我再也回不到她的身边,是不是又要大哭了呢?

好重,又好似很轻。

我的身子如被撕成一片一片,却又被外力强硬地拼凑在一起,眼前光影斑驳零乱。我想要看清楚,眼皮却好似有千钧重。拼尽了全身的力气,我尽力张开嘴唇,发出一声几乎听不到的呻吟。

“醒了醒了!皇天保佑,这个小姑娘真是福大命大!”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空茫的声音,却又仿佛离我很近。

声音,是人的声音!我还没有死!

突然一股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我慢慢地睁开双眼―――

好亮呵!这是人世间的阳光,温暖又熟悉,我眨了几下眼睛,好适应这对我来说刺目的光线。但,这是哪里?我又在什么地方?

“来,喝点水吧。”我反射性地张开干裂的嘴唇,便有一勺清甜的水流入我的喉中。清水入喉,我顿觉全身都被注入了生机,吸了口气,我用力吐出话语:“谢……谢谢……请问这是……哪……哪里?”

眼前的景物慢慢清淅起来,我的额头覆上一个人温暖的手,她的声音温柔平和,充满慈爱:“孩子,你晕倒在归云庄外了。”

归云庄?这是什么地方?

我的眼睛终于完全睁大,也终于把周围的景物与人看得一清二楚:眼前坐着的,是一个年约四旬的中年妇人,手中拿着润湿的毛巾,她的身边,站着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年,脸庞黑瘦,带着一丝稚气。笑着说:“姐姐醒了。”

“啊……!这是怎么回事,我在哪里!”我平素自我控制力极强,有天大的事也从未让我惊讶出声,可是现在,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由大喊出声!

面前的妇人与这少年,居然身着一千年前大宋朝衣冠!

一刹间,我只觉得这小小的屋子飞速旋转起来,妇人、少年、屋顶、床铺……都一拥而上冲进我本就混乱的脑中,即使我心理承受力再强,也终于接受不了这匪夷所思的打击!

眼睛一白,我终于又昏了过去!

“姐姐,你多吃些鸡肉,我娘亲做的香酥鸡没得说!”黑瘦少年一边大口大口将鸡肉往自己嘴里塞,一边还不忘向我的饭碗里夹了一块。

“谢谢……”我拿起竹筷又放下,心里沉重异常,这一周来我从救起我的妇人与少年口中,知道了我所在的年代和城市,这一落,居然到了大宋天圣三年,山西境内的绛州城。吕子良虽然是个疯子,但实在是个天才,他做的炸弹威力无比,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活着,而且能够穿越到一千多年前的宋朝,若是二十世纪的人知道时光穿越居然能够成功,肯定会惊叹为近一千年来最伟大的发现。

可我现在连做白老鼠供人家研究的机会也没有!

我曾经仔细设想大概,在现代生活的一个月前,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有一个被媒体称为“疯子”的科学家称人们生存的空间是重叠的,一大堆专业名词我没有记住,大概意思是说只要知道从重叠的一个空间进入并列的第二空间的渠道,就有科幻小说所称的时光倒流的可能。现在想来,我的时光穿越便可能与飞机爆炸有关,这爆炸居然误冲误撞打开了空间重叠的通道。但又为什么只有我来到这过去,而飞机上的其他人……那个有甜美笑容的空中小姐,可爱的孩子,雍容的少妇……我下意识地摇摇头,不敢再想下去,毕竟我是活着的,这就比死去的人要好!

中年妇人向我笑笑:“怎么,是不是荆妇做的菜难以下咽?”我一惊,从沉思中清醒过来,忙道:“不不不,云夫人太客气了,白衣蒙夫人收留,尚无以为报,怎能挑这拣那,况且夫人烹调之技无双,入口实是甘美,夫人不必客气。”我既知道身在宋朝,便尽力满口文词雅句,生怕被人看出与众不同。这几天来,我从黑瘦少年――云逸扬口中得知,面前的妇人夫家姓云,是他的娘亲,而我所在的半大不小的屋子,居然叫“归云庄”。

云夫人微微一笑:“听姑娘谈吐,颇具大家风度,既能来寒舍落脚,让小儿与荆妇喜之不胜,只是……妇人不幸,先夫早亡,唉……这归云庄,也便破落了。”

我苦笑道:“云夫人,莫怪白衣多言……”我环顾四周,这间屋子虽大,却年久失修,秋风一吹,屋子几乎摇摇欲坠,这样的房舍,不至于家徒四壁,却也差不多了,“这是我见过的,最不象山庄的山庄。”

此言一落,我注意到云夫人柔弱的身子突然一挺,眼神变得锋锐,但也只是一瞬,云夫人又恢复了温柔的神情:“想当年呵……”云夫人的声音变得悠然,她的眼神变得欢快,仿佛想起了当年的往事,“外子在世时,归云庄何等风光无限,天下云锦彩缎,归云庄若称第二,何地敢称第一!而现在,盛极转衰,不过一转眼间……”云逸扬突地打断了云夫人的话语:“娘,你就是爱唠叼!今天孩儿不是已经收上了一百两银的租子了吗,明日我去咱们的布店看看,说不定还能弄些银两,今年冬天又可以过冬了!”

我看看高高大大,却一脸稚气的云逸扬,又看看满眼辛酸的云夫人,突然有了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主意:“云夫人,我们做笔生意如何?”

我呼了口气,这短短的半个月,自己经历了人生中最匪夷所思的大变,人生一场大梦,但如果这真是一场梦,却该有多好。

从衣食无缺的现代,一下子来到这落后得鸟不生蛋的宋朝,真不知道是福是祸,这时候,我的脑海里不由得出现一句早已滚瓜烂熟的词:“明代暂遗贤,如何向?”我现在,却又该如何向?

管他的!

既然自己身已至此,为何不让自己过得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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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明代暂遗贤

我登上飞机,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闭目养神。

不知怎地,今天始终有一种隐隐然不好的预感,从包里拿出一小瓶药丸,我抬手,示意空中小姐为我端来一杯白开水。

这位空中小姐甜美地向我微笑:“女士,请问您有什么不适。需要我为您效劳吗?我们航空公司为您准备了随机医生。”

我也向她微笑,道:“不用了,谢谢。”熟练地吞下三粒药丸,我伸手抚向左胸,这是心脏的位置,我的心脏一直不太好,今天尤为跳动得厉害。吸口气,我强压下心中的不安。

飞机已飞上了高空,舷窗外白云飘渺,我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眼睛半睁半闭。耳边传来邻座的一位白净清秀的男士的语声:“小姐,请把机长叫来好吗?”

“先生,您有什么事情需要效劳吗?”我听出来了,是那位有着甜甜笑容的空中小姐。

那位男士好象发出一声轻笑:“你,能把飞机开到洛杉矶吗?”随着“撕啦――”一声,紧接着“哗啦”玻璃碎裂的声音,响起空中小姐撕心裂肺的尖叫:“炸弹――!”

炸弹?!

我微眯的眼睛突然睁开,映入眼帘的是满地的玻璃碎片,苏打水、橙汁、可乐、葡萄酒洒四处飞溅在地上、机座上,乘客的衣服上,可他们都没有在意这点点污渍,甚至,他们根本没有注意,每个人的眼睛都在死死地盯着我身边的邻座,那个白净的年轻人。

他瘦弱的身体上,赫然绑着一捆黑褐色的东西。

年轻人咳嗽了几声,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他看着周围众人紧张得几乎窒息的神色,不由哈哈大笑:“你们……胆小鬼!哈哈哈!!……咳咳,到洛杉矶有什么难的?到南非!到埃及!更远!哈哈哈……”由于笑得激烈,他忍不住又是一阵大咳,机舱中寂静非常,他的笑声在机舱里便显得异常响亮。

“更远,不是到北极了么?”年轻人一惊,回转头来,看到我清新的笑容,“你的炸弹,是真的吗?”

年轻人脸色一变,哼道:“当然是真的,你看到这个钮,这个钮……轻轻一按,只要一按,就……轰!”说完又是一阵大笑。

我暗暗颦眉,轻声笑道:“不会吧,依我看来,这是最原始的炸弹了,爆炸后的效果,顶多是把你自己炸得粉身碎骨,飞机可不会有什么事。”

这回是年轻人用嘲笑的眼睛瞪着我:“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我是吕子良,吕子良这个名字你听过吗,凡是核爆破方面的研究,舍我之外,当今无出其右!”静寂了好久的人群终于发出一声惊叫:“你是吕子良!最年轻的爆破学专家,设计出的微型爆破炸弹只有一个钮扣大小,却能炸毁一座大楼!”

年轻人笑道:“不错,今天这个飞机上,有两个钮扣已经够了,至于我身上的‘炸弹’,只是控制器而已,只要我一按――”年轻人的眼睛放光,兴奋地说:“就会发出我最喜欢听的声音,你们知道两个钮扣的威力有多大?这种炸弹已经不能说是炸弹了。它是生命!从内部一点点地绽放,慢慢地舒展开火焰,那一刻的辉煌你们能想象得到吗?”

变态!我们当然想象不到你多变态!

我的手心不知不觉沁出了汗水。但谁也没有注意旁边的空中小姐,她的脸上已经没有甜美的微笑,牙齿死死咬住自己的手指,尖声大喊:“不!我不想死!我死都不想死!!”突然抄起地上一块玻璃碎片,向吕子良刺下!

“不!”我爆发出一声大喊!猛然起身向空中小姐扑去。

可是已经晚了,空中小姐和吕子良的距离实在太近,我眼睁睁地看着那块玻璃片刺进吕子良的手指,而他的手指由于吃痛,自然地向胸下按去――

在人死的一瞬间,通常会想起什么?

有人说,他会想起这一生的种种,想起爱人,想起朋友,想起父母……

我的父母早在幼年时便都已去世,他们的音容笑貌,我几乎都难已回忆起来。而爱人……我二十四岁的生命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让我魂萦梦绕的爱人的身影。

周围的尖叫,哭泣,高喊,甚至眼前的疯狂的吕子良,一瞬间在我的眼间俱化为云烟。他们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又和他们有什么要紧。我淡淡地轻笑,轻轻吁了一口气,在身体与意识化为虚无时,脑海里浮现出肖真真的身影:

这个爱哭的小姑娘,若发现我再也回不到她的身边,是不是又要大哭了呢?

好重,又好似很轻。

我的身子如被撕成一片一片,却又被外力强硬地拼凑在一起,眼前光影斑驳零乱。我想要看清楚,眼皮却好似有千钧重。拼尽了全身的力气,我尽力张开嘴唇,发出一声几乎听不到的呻吟。

“醒了醒了!皇天保佑,这个小姑娘真是福大命大!”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空茫的声音,却又仿佛离我很近。

声音,是人的声音!我还没有死!

突然一股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我慢慢地睁开双眼―――

好亮呵!这是人世间的阳光,温暖又熟悉,我眨了几下眼睛,好适应这对我来说刺目的光线。但,这是哪里?我又在什么地方?

“来,喝点水吧。”我反射性地张开干裂的嘴唇,便有一勺清甜的水流入我的喉中。清水入喉,我顿觉全身都被注入了生机,吸了口气,我用力吐出话语:“谢……谢谢……请问这是……哪……哪里?”

眼前的景物慢慢清淅起来,我的额头覆上一个人温暖的手,她的声音温柔平和,充满慈爱:“孩子,你晕倒在归云庄外了。”

归云庄?这是什么地方?

我的眼睛终于完全睁大,也终于把周围的景物与人看得一清二楚:眼前坐着的,是一个年约四旬的中年妇人,手中拿着润湿的毛巾,她的身边,站着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年,脸庞黑瘦,带着一丝稚气。笑着说:“姐姐醒了。”

“啊……!这是怎么回事,我在哪里!”我平素自我控制力极强,有天大的事也从未让我惊讶出声,可是现在,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由大喊出声!

面前的妇人与这少年,居然身着一千年前大宋朝衣冠!

一刹间,我只觉得这小小的屋子飞速旋转起来,妇人、少年、屋顶、床铺……都一拥而上冲进我本就混乱的脑中,即使我心理承受力再强,也终于接受不了这匪夷所思的打击!

眼睛一白,我终于又昏了过去!

“姐姐,你多吃些鸡肉,我娘亲做的香酥鸡没得说!”黑瘦少年一边大口大口将鸡肉往自己嘴里塞,一边还不忘向我的饭碗里夹了一块。

“谢谢……”我拿起竹筷又放下,心里沉重异常,这一周来我从救起我的妇人与少年口中,知道了我所在的年代和城市,这一落,居然到了大宋天圣三年,山西境内的绛州城。吕子良虽然是个疯子,但实在是个天才,他做的炸弹威力无比,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活着,而且能够穿越到一千多年前的宋朝,若是二十世纪的人知道时光穿越居然能够成功,肯定会惊叹为近一千年来最伟大的发现。

可我现在连做白老鼠供人家研究的机会也没有!

我曾经仔细设想大概,在现代生活的一个月前,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有一个被媒体称为“疯子”的科学家称人们生存的空间是重叠的,一大堆专业名词我没有记住,大概意思是说只要知道从重叠的一个空间进入并列的第二空间的渠道,就有科幻小说所称的时光倒流的可能。现在想来,我的时光穿越便可能与飞机爆炸有关,这爆炸居然误冲误撞打开了空间重叠的通道。但又为什么只有我来到这过去,而飞机上的其他人……那个有甜美笑容的空中小姐,可爱的孩子,雍容的少妇……我下意识地摇摇头,不敢再想下去,毕竟我是活着的,这就比死去的人要好!

中年妇人向我笑笑:“怎么,是不是荆妇做的菜难以下咽?”我一惊,从沉思中清醒过来,忙道:“不不不,云夫人太客气了,白衣蒙夫人收留,尚无以为报,怎能挑这拣那,况且夫人烹调之技无双,入口实是甘美,夫人不必客气。”我既知道身在宋朝,便尽力满口文词雅句,生怕被人看出与众不同。这几天来,我从黑瘦少年――云逸扬口中得知,面前的妇人夫家姓云,是他的娘亲,而我所在的半大不小的屋子,居然叫“归云庄”。

云夫人微微一笑:“听姑娘谈吐,颇具大家风度,既能来寒舍落脚,让小儿与荆妇喜之不胜,只是……妇人不幸,先夫早亡,唉……这归云庄,也便破落了。”

我苦笑道:“云夫人,莫怪白衣多言……”我环顾四周,这间屋子虽大,却年久失修,秋风一吹,屋子几乎摇摇欲坠,这样的房舍,不至于家徒四壁,却也差不多了,“这是我见过的,最不象山庄的山庄。”

此言一落,我注意到云夫人柔弱的身子突然一挺,眼神变得锋锐,但也只是一瞬,云夫人又恢复了温柔的神情:“想当年呵……”云夫人的声音变得悠然,她的眼神变得欢快,仿佛想起了当年的往事,“外子在世时,归云庄何等风光无限,天下云锦彩缎,归云庄若称第二,何地敢称第一!而现在,盛极转衰,不过一转眼间……”云逸扬突地打断了云夫人的话语:“娘,你就是爱唠叼!今天孩儿不是已经收上了一百两银的租子了吗,明日我去咱们的布店看看,说不定还能弄些银两,今年冬天又可以过冬了!”

我看看高高大大,却一脸稚气的云逸扬,又看看满眼辛酸的云夫人,突然有了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主意:“云夫人,我们做笔生意如何?”

我呼了口气,这短短的半个月,自己经历了人生中最匪夷所思的大变,人生一场大梦,但如果这真是一场梦,却该有多好。

从衣食无缺的现代,一下子来到这落后得鸟不生蛋的宋朝,真不知道是福是祸,这时候,我的脑海里不由得出现一句早已滚瓜烂熟的词:“明代暂遗贤,如何向?”我现在,却又该如何向?

管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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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苏三手

苏三手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
  三个人,三只手。
  若说绛州城中谁的手最值钱,十个人有九个人会说:“是苏三手的手。”
  苏三手是男人,却能绣出天下无双的绣品,苏三手的绣品,据说苏杭最灵巧的绣娘见了都自惭不如。
  苏三手是三兄弟。
  据说苏家三兄弟自幼家贫,父母早亡,苏家长子便带领两个弟弟砍柴过活,一次上山砍柴时,却遇上了凶狠的狼群!大哥手持柴刀左冲右突,二哥则护在最年幼的小弟身边,不让狼群靠近。这是一场异常壮烈的厮杀!饿红了眼的野狼张着白花花尖利的牙齿,大口不断淌下发腥的口水,围绕着快要到口的食物转圈;而三个衣衫蓝缕的少年,手持生锈的柴刀,奋力砍向狼群……
  待到村里乡人手拿火把冲上山,将三兄弟救出时,发现苏家长子双臂血肉模糊,双手早让饿狼一口口咬了下来,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二哥的一只拿着柴刀的手被咬得只余一层薄皮挂在腕上,另一只完好的手抱着已哭昏过去的小弟,强咬牙关支撑。
  三兄弟经此狼群袭击虽留下了命,三个人却只剩下了三只手!大哥不能再去砍柴,二哥仅有的一只手砍柴换回的家用又少得可怜。于是,当时才九岁的小弟便在一个晚上跑出了村庄。
  苏家三弟居然跑到当时绛州城号称“针神”的第一绣娘荀慧娘处,说:“我要学天下第一的刺绣。”
  荀慧娘从没想过一个打柴为生的山里孩子要学她名动天下的绣艺,多少名门淑媛,望族闺秀想学她的神针,却都不得其门而入,这个孩子眼神虽然灵动异常,但一双打柴的粗手怎么能拿得了绣针,拈得了绣线?于是,她委婉地告诉苏家三弟,他的手太黑,又太粗糙,使不了细如牛毛的绣针。
  听得此言,这个倔强的男孩子一言不发,转身跑出了绣庄,五天后,这个男孩子又跑到荀慧娘前,伸出他的手――
  他的臂还是那样乌黑粗糙,但他的手却变得洁净光滑!
  男孩子一字一句的说:“我用热的皂角水浸了五天,用刷子刷了五天,现在的手,拿得起绣针了!”
  荀慧娘大吃一惊!她不但吃惊手的变化,更吃惊那个孩子的眼神,坚毅中透出一股倔强,好似在说:“即使你还要提出什么条件,我都会做到!”
  于是,荀慧娘收了她平生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男徒弟。
  这个徒弟也是她最优秀的徒弟,十年后,苏三手之名名振天下!
  苏家小弟说:“苏三手是三个人的名字,我们三个人,都是苏三手。”
  苏三手的绣品,就包括了苏大的画,苏二的字,苏三的绣

艺。
  但凡山水、花鸟、鱼虫,无一不入苏三手的绣布,苏三手的绣工即使在最粗糙的麻布上,也会价值百两银子。
  我伸出一只手指,对着云氏母子笑道:“我们来做一笔交易如何?”
  “交易?!”云夫人奇道:“白姑娘,不知你要和我们……”满脸都是诧异的神色。
  “夫人不要慌张,我没有恶意的。”我双手交叉,舒服地将自己靠在竹椅上,“难道夫人不想重振归云庄的声名么?”我眼神一定,向云逸扬望去,他正充满好奇,又充满希望地看着我:“只要你同意与我合作,一年后,归云庄定会重新崛起于绛州城,不,是整个山西!”
  “真的吗!白衣姐姐,是真的吗?娘,这真是太好了!”云逸扬跳起来大叫道,云夫人却沉吟半响,缓缓道:“可是不瞒姑娘,现在归云庄不比往日,土地愈见单薄,仅有的几间布庄也生意清冷,若要重兴归云庄,却又谈何容易,况且……”
  “况且,你们只是收留我,又不知我的来历,是不是?”我看到云夫人一脸犹豫不决,便接口道:“这就要你们考虑清楚了,你们收留了我,我决不会欺骗你们,可我也不会告诉你们我的来历……但我保证,我会尽力让归云庄重新以前的辉煌!”
  云逸扬一双乌黑清澈的大眼瞅了我半晌,突然起身道:“我相信白衣姐姐!”他伸出黝黑的大手,紧紧地握住我的手,用力摇了摇:“从那天你突然出现在我们归云庄门外,我就觉得,你是上天派来帮我们云家的!”这个黑瘦的少年,落出一抹阳光般灿烂的笑容:“我以归云庄少主的身份,欢迎你到我们云家!”
  “现在我们要做什么?”云逸扬好奇地看着我。
  短短三天,我已帮他将归云庄内的剩存滞销布料几乎倾卖一空,使得这个少年天天用这样一副崇拜的眼神望着我,觉得我脑子里有什么秘诀似的。
  其实没有什么秘诀,降价而已。
  归云庄的布料质地厚实,耐洗耐磨,卖不出只是一个原因:式样陈旧。
  于是我在布店前大笔一挥,写上几个大字:存货出清,三折甩卖。云逸扬大吃一惊,拉住我的手叫道:“白姐姐,你不能这样做,我们云家的布料从未降过七十钱一尺!若二十钱一尺,我们云家的声名何存!”
  “声名?”我回过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一脸吃惊着急的样子,“知道吗,人也好,山庄也好,在落拓潦倒之时,是无所谓什么声名的。”我仰起头,看着远处悠然在晚风中飞起的黄叶,声音空茫深远:“你一定要记住,当你有朝一日重振归云庄时,你要的尊严与声名,才会来到你的身边。”
  “现在么,你告诉我,绛州城,不,是整个山西的绣艺谁最有名?”
  “是苏三手,当然是苏三手!”
  “好,我们就去请苏三手。”
  “不过……苏三手有个非常难缠的惯例……”云逸扬为难地说。
  我的唇角扬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是惯例,就会有例外。”
  我白衣,就会是这个惯例的例外。
  穿起云夫人为我做的一袭黑色长衣,随着她将我的乌黑发丝细细盘成男人的发髻,用一根乌木簪别住,我的目光渐渐变得沉静清冷。
  既然我不能选择我的现在,那么,我一定要掌握我的未来,而在这个文人当政的宋朝,女子的地位视同鄙履的年代中,我要做强者,就必须舍弃女子的身份!
  未遂风云便,争不恣游狂荡……
  我长身而起,接过云夫人递给我的遮纱斗笠,黑色的纬纱遮住我苍白的容颜,这一刹那,我忽然觉得我又成了那个向来在大学课堂上潇洒写意的白衣,法庭上叱诧风云的白衣,那种豪情与逸气,又回到我的身上!
  “走!”我的声音倏地变得低沉,回转身来,我向呆住的云逸扬笑笑,黑纱流动,我的笑容也隐在一片玄雾中,
  “走,去找苏三手。”
  苏三手的惯例:第一,绣品不论大小,一律一幅一百两银子,
  第二,苏三手一个月只出一幅绣品,但什么时候绣出却无定日,所以你就要等;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要答出苏三手回答的问题,而他的问题,又往往出人意表。
  苏三手说:“如果没有满足这三个要求,就是天皇老子,也买不去我的绣品。”
  可是并没有天皇老子。
  所以南北绸商丝贩,大小商贾,无不趋之若鹜,老老实实地遵守苏三手的惯例。
  我坐在竹椅上,悠闲地喝着竹杯里泡好的清茶。
  苏三手的屋子、凳子、桌子……除了他的绣品是绣在上好的丝缎上,都是用竹子做成,他的竹屋上,便写着四个清秀的字:听竹小筑。
  “好个听竹小筑。”我夸赞一句,将一杯清茶举到唇边。
  这是我喝的第十八杯茶了。
  从清晨到日落,我与云逸扬也等了四个时辰。
  旁边只有一位年迈的老仆,脸上的皱纹几乎要将他的苍老混浊的眼睛盖住,他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站在一边,偶尔发出几声低哑的咳嗽。
  “我受不了了,我真的受不了了!”云逸扬终于站了起来,一边大声喊,一边揉动僵直的双腿,“白姐……白衣,咱们不等了,回家去罢。”
  “行啊,你回家罢。”我坐在竹椅上漫然应道,并不阻拦已站起身的云逸扬,“只是,以后你莫要在我耳边,喊什么重振归云庄的笑话!”说到最后一句话,我的声音突然变得严厉异常。
  云逸扬的黑脸一下子胀红得要滴出血来!
  他一语不发,重新走到我身边的椅子上,身躯坐得笔直。
  我在黑纱后轻轻笑了,看他象一个被父母责骂后,自己赌气的大孩子,我走到他面前,轻轻拉起他的手,他动了一下,却没有挣脱,我拉他起身,走到听竹小筑前,我的声音轻柔如三月的春风:“逸扬,你仔细地听着,听到了什么?”
  云逸扬的手被我握住,他的黑脸又一下子红了,这次却是少年的害羞。
  “没有啊……”他认真地侧着耳朵听了一会,“什么也没有啊。”
  我摇摇头,“不会的,你听,这是秋风吹过竹叶……这是秋蝉在竹枝间鸣叫,仔细听……那边有一泓清泉,静静地流过竹根,还有,这是竹叶间轻轻拍击的声音……只要你愿意,你会发现,在时间静静地流逝中,会有这么多值得你去观赏和聆听的赏心乐事,听竹小筑,听竹小筑,如果你不用心去听,怎么会发现你以前从未发现过的东西呢?”
  云逸扬没有答话,但我看得出,他的眼睛放射出从未有过的光芒,我相信我的话会在这个少年的心中存在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一生,他都会用心去认真聆听,去发现自已未发现的东西!
  时间一点点过去,老仆苍老嘶哑的声音打破了听竹小筑的沉静,他昏花的眼竟似落出一丝笑意:
  “两位公子,我家主人有请!”
  后面的一间竹舍中,三个人坐在竹椅上,一言不发。很难想象,这三个人就是名动天下的绣工苏三手。一个人两只袖管空空荡荡,全身上下沾满了五颜六色的颜料,眼睛死死地盯着面前的一幅山水画一言不发,旁边的人身上全是墨迹,左边的袖管也空无一物,另一只青筋暴突的手持着一管已蘸好墨的狼毫,最后一个人身着白衣,一尘不染,懒懒地斜倚在竹椅上,好似全身上下一丝力气也无,两只手轻轻放在面前的绣栅上,双手洁白细嫩,却好似比待字闺中的女儿家的手还要柔软。
  持狼毫的人回转身来,三十几岁年纪,一张脸居然十分清矍,微微笑道:“有劳二位公子久候,我是苏二,这位是我们的大哥苏大,这是小弟。”他分别介绍了二人后,又道:“我等在门内听到这位公子”他用狼毫向我指来,点点头道:“这位黑衣公子语词清绝,深得听竹三味,便请苏伯将二位公子请来,却是为了帮大哥解决一个难题。”
  我看了云逸扬一眼,见他茫然不知如何作答,不由暗叹一声,拱手答道:“先生不敢,我等为绛州归云庄人,这位是我家少主,不知先生有何事见教于我。”

苏二叹口气,道:“公子不必过谦,请――”他指着苏大面前的水墨丹青,道:“这是我家大哥最为得意之作,号为太白醉吟图,本来是待我题字后,小弟便要绣在白绢上,但三月前,有一书生见到此画,大称绝妙,便随口吟了一句‘谁能临水先知月’,大笑而去,这可就苦了我家大哥了……”云逸扬奇道:“为何是苦了苏大先生呢?”苏二看了云逸扬一眼,又接着讲道:“大哥觉得这七字字简意深,语味隽永,是一个绝好的上联,可是自己偏偏对不上下句,急得三月睡不安寝,食不知味,这太白醉吟图却也一直绣不成,我等在小筑内听得公子语句清雅,或许为大哥对得上这个上联,也说不定就解得了这个难题。”
  我轻轻点头,心中暗道:“怪不得都说这三个月来苏三手未就一幅绣品,原来如此。”脚下却不停步,走到丹青前细细观看,只见画中云气舒卷,月轮半露,一个水墨人物衣袖翩然,临江而立,举头望月,意态栩栩如生,苏大目不转睛地盯着画轴,口唇不住翕动:“我欲登峰重览山……我往高台但勘星……对‘谁能临水先知月’都是不好,谁能临水先知月,谁能临水先知月……”眼神呆滞,竟如痴了一般。
  我望了画半晌,顿觉一种清逸之气直冲胸臆,这幅水墨丹青竟似有一种魔力一般,直将人的注意力直吸过去,双唇轻启,我缓缓道:“何不对‘我欲同风直上天’!”
  苏大一惊,猛然站起,大声道:“对!对!谁能临水先知月,我欲同风直上天。谁能临水先知月,我欲同风直上天!”向苏二喝到:“笔来!”苏二似早有准备一般,将手中狼毫向苏大递去,苏大偏头咬住笔杆,将乱蓬蓬的头一摆,如狮子摆首一般,向画幅中挥去,簌簌几笔扫过,那水墨太白居然衣袂飘飘,阵阵风起,诗仙神态奕奕如生。苏大画完后,头一甩,笔向苏二飞去,苏二单手接笔,顿时如换了一人一般,凝神静气,笔走龙蛇,如落云烟,“谁能临水先知月,我欲同风直上天”几个大字跃然纸上,那最后的“天”字尤为飘逸。
  苏大苏二停手后,苏家三弟也动了。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绣技,也从未发现原来男人拈起绣针的姿态也能居然这样好看。
  苏三拿着绣针,好似剑客拿起了心爱的宝剑,文士持着熟悉的毛笔。一针一线快如风,徐如云,如最美的女子梳理她的云鬓,又如豪迈的将军舞起长刀。
  苏三抽出最后一根线,白嫩的手拈着绣针,满意地叹了口气。
  老仆慢慢走进来,缓声道:“主人,南北共十二家绣坊绸缎庄的东家,已在门外等候。


苏大哈哈大笑,声若洪钟:“今天的绣品‘太白醉吟图’不卖了!”他大步走过来,残臂用力拍着我的肩,大笑道:“今天的绣品不卖,送给这位归云庄的小兄弟!”
  苏三清秀的脸庞落出一丝笑意,始终不出一言,白皙秀美的手一抖,三丈白绢如龙在天,居然让他卷成一卷,手再一扬,卷好的白绢落在我的怀中。
  “白衣谢过。”我清朗长笑,与云逸扬走出听竹小筑。
  外面朝霞满天,阳光刺目,竟已是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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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一叶落知天下秋

我懒懒地倚在竹椅上,手中拿着一卷《白氏长庆集》。秋风轻轻吹过我的长发,拨散开一缕缕乌黑的发丝,在风中静静飞舞。我任由黑发飞扬,看着眼前划过一片飘落的黄叶。
  我长叹一声,微微闭眼……时间过得好快,不知不觉间时光若水,已经在这个宋朝的城市半年有余。半年的时间,足可以让人忘记许多事,肖真真、胡进、侯丽云,甚至那个疯狂的吕子良……我几乎将现代的生活全部忘却,我甚至怀疑,二十几年的现代生活才是一场大梦,现在的我,在宋朝的我,才是真实的,真真切切的。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本就难说得清楚。
  “白姐姐!白姐姐!你猜我带来什么好消息了?”远处一个清亮爽朗的声音传来,不多时,那声音已临近我的小院。一个高瘦的人影从竹篱外纵身跳过,大笑着向我跑来。
  “逸扬,有火烧着你吗,急什么。”我合上书卷,转身向来人笑道,只有这个少年能不通报就跑进我的小院,也只有这个少年,能让我摘下不透气的黑帏,随意绽放清新写意的笑容。
  云逸扬,归云庄的少庄主,我在这个年代必须辅佐的人,和半年前相比,他个子长高了,也更黑了,清澈的大眼已多出一些稳重与成熟,但在我的面前,他还象个孩子,一个时不时喜欢在姐姐面前撒娇和炫耀的大孩子。
  云逸扬手中拿着一包东西,兴奋地叫道:“白姐姐,你猜猜,这是什么?”
  我随手用手帕为他擦去额头上的汗水,偏头笑道:“是什么?……喔……我想想,是苏三手的新绣品?是杨婆婆的织花?是徐大娘的金丝挽结?”
  我一连问了三句,云逸扬的头也象拨浪鼓样摇了三次,得意笑道:“哈哈,闻名南北十二州的白衣卿相,如此聪明的白姐姐也有猜不出的时候,这就是白姐姐说过曾在唐朝只有一等一的昭阳舞姬才能穿的缭绫!公孙伯伯和徐大娘,寻经引典、殚精竭虑才把在唐朝天宝年间失传的缭绫织艺重新研出,真象白姐姐说的一样,真的有缭绫这样出奇精美的丝织!白姐姐你看――”云逸扬手一抖,包袱打开,一带白练从他手中飞出,徐徐随风落到我面前。
  这就是只有诗词中才能看到的缭绫么?
  面前的白绫白烟簇雪,不似云锦,也与白绢迥异,在阳光下映出闪闪寒光,在桌上展开却又轻绵冰手,如云似雾。我的手轻轻拂过缭绫精美细致的纹路,不由竟看得痴了,启齿缓缓吟出白居易的《缭绫》诗:“缭绫缭绫何所似,不似罗绡与纨绮……”
  云逸扬接着朗声道:“应似天台上下明月前,四十

五尺瀑布泉!”
  中有文章又奇绝,地铺白烟花簇雪。
  织着何人衣者谁,越溪寒女汉宫姬。
  去年中使宣口敕,天上取样人间织。
  织为云外秋雁行,染作江南春水色。
  广裁衫袖长制裙,金斗熨波刀剪纹……
  “天上取样人间织……好个天上取样人间织!”我突地一拍手,开心笑道:“好个白香山的《缭绫》!逸扬,你去请我们归云庄染坊的元无色,让他为缭绫染色,再请苏三手为我们在缭绫上织绣!”
  “这缭绫上要染绣出什么花样呢?”云逸扬好奇问道。这缭绫已是人间所无,要什么样的染绣,才能配上天上取样的极品。
  我看着精美地不似人间织物的缭绫,心中已有了主意,轻轻道:
  “织为云外秋雁行……染作江南春水色……”
  一叶落知天下秋,
  叶知秋。
  这个风雅清逸的名字,却在南北织坊中如雷贯耳。
  无人不知江南杭州秋叶阁主人:叶知秋。
  杭州丝绸,名冠天下,秋叶阁的青丝雪绸却名冠苏杭。豪门大户,无不以能穿上秋叶阁缝出的衣裳为荣,凭此夸豪斗富。最好的青丝雪绸,每年秋叶阁总是进贡给皇家,但即使是秋叶阁剩下的边角余绸,缝制出来,往往价逾百两纹银。
  秋叶阁的丝物成为皇家供奉,倍受尊荣,秋叶阁也在短短几年名动天下,不但是每年出产的上好丝物,更是因为当今的秋叶阁阁主:叶知秋。
  一叶落知天下秋。
  有人说:叶知秋若说:今天是秋天了,那么到了第二天,天下人都要披上秋衣。
  只因为他是叶知秋。
  但这个意气纷发、才高孤绝的商人,却没有人见过他的真实相貌,一个人也没有。
  他的人与他的名同样神秘清冷。
  我皱眉翻着手中的几张纸,抬眼问站在我身边的云逸扬:
  “叶知秋的资料只有这些么……他从何而来?如何起家?喜好是什么?多大年纪?即使这些没有,也应该查查他平时看好哪些生意?与那些人交往甚密?背后有没有皇族支持?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这些资料若要描述一个人,可是太少了。”
  云逸扬回道:“叶知秋这个人神秘异常,崛起于江南也只不过是近三两年时间,但平时生意往来、抛头落面都是手下人在做,他从来不在人前落面,时或必要,也是在隔起重重帏帐,称自己身有痼疾,不便出面。所以现在凡大户商贾,都和叶知秋打过交道,可从没有一个人知道叶知秋是老是少,是男是女。”
  “身有痼疾?”我不由掩口轻笑:“这个理由有够烂的,我白衣第一个不信。”
  
云逸扬大笑道:“是啊是啊,这个叶知秋肯定没有白姐姐聪明,把自己弄得足可以把人吓昏过去,就没有人怀疑姐姐是女的了!”
  我一怔,看着云逸扬一脸促狭的表情,不由哈哈大笑!他说的是宁王召我之事,宁王赵晟封地山西,三十余岁年纪,长相儒雅,谈吐不俗,虽是亲王贵胄,却爱和文人雅士、三教九流交相往来。不知这位风流王爷在哪里听到我的大名,非要邀我和云逸扬上府一聚,在席上你斟我酌,一对一出,倒也非常起兴,但眼花耳热后,宁王偏要我摘下斗笠,看看我的真容:“素闻白衣辅佐归云庄少主,使归云庄如龙在天,被南北十二州称为鼎鼎大名的白衣卿相,必定也是个精明风流的人物,不知可否为本王摘下黑帏,让本王一观?”
  我起身一揖,缓缓道:“王爷有令,白衣敢不从命?只是白衣从小家遭大火,虽贱命保全,但容貌已毁,实是怕吓着别人,才用黑纱罩起,草民不敢违王爷之意,只是怕吓坏了王爷贵体,白衣才是百死难逃其咎。”我洋洋洒洒说了一通,使劲忍住才不让自己笑出声来,现在我才发现自己又多了一样本事:拍马屁。
  宁王一拈胡须,朗声笑道:“本王什么没见过,大丈夫顶天立地,样貌只不过皮相而已,白衣拿下黑帏就是。”我也不多言,伸手将斗笠黑纱掀起――
  只听得宴席上突然响起七八声女眷的尖叫!接着是“劈哩叭啦――”杯盘的碎裂声,酒壶击破声,有人急速抽气声……一时间宁王府热闹非常。
  看着场面顿时乱作一团,宁王一边回身安慰他的爱妾,一边忙冲我喊道:“还不戴上斗笠--”我唇边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慢慢将黑纱斗笠戴回头上。
  想到这里,我不禁和云逸扬相视大笑!戴斗笠遮面也是迫不得已为之,我的面貌威严不足,清秀有余,若扮男人可真是不象,没法子才用黑纱遮住面孔,便能以男人身份出入榷市。但人总是喜欢怀疑,未免有象宁王这样的好奇者想一窥庐山真面目,于是在去宁王府之前,我便自己用牛油水粉在脸上涂来涂去,将一双大眼弄斜,又画了几道疤痕,丑得真是不想让人再看第二眼。结果这计好得不能再好,经此一事,各家商贾都知白衣人虽潇洒,但实在是个不能再丑的丑八怪。
  我得意地一笑,对云逸扬说:“怎么样小鬼头,还是你白姐姐厉害!这个叶知秋如果有我这么两下字,扮一个别人害怕的丑八怪,他也不会那样气闷!”
  云逸扬没有答话,他突然定定地看着我,慢慢道:“白姐姐便真的是丑八怪,在我心中也是最美的女人!”这几句话他一字字说出来,语气竟异常坚定。

我心中一动,口中仍笑道:“这回叶知秋请山西五大织坊到他的别院一聚,归云庄更要好好准备才是,毕竟他掌握了江南最好的织染技术。归云庄能与这样的商人相往,也是我们之幸。若不抓紧这个机会和叶知秋的秋叶阁合作,又待何时?”
  云逸扬笑道:“有白姐姐在,归云庄的云锦彩缎,织绣挑丝才能如此快速重起于山西,若再过两年,纵是秋叶阁恐怕也得让归云庄三分!我这就去准备。”转身朝织纺走了。
  我目光看着云逸扬渐渐远去的背影,眼中的笑容慢慢冷却。
  刚才他看我的眼神不是看姐姐的眼神,是看女人的眼神。
  柳丝和露轻梳月,杨叶带霜漫扫亭。
  云逸扬与我在仆人带引下,昂然迈进江南叶知秋在山西绛州的别业――和月山庄。
  我走在云逸扬的身后,如一个淡淡的影子。
  周围的赞叹声、高呼声、惊讶声,窃语声,都与我无关,我的眼前和周围,都是如夜的黑暗。
  但在黑暗中,我透过蒙蒙的黑纱,看见了号称“一叶落知天下秋”的叶知秋!
  他斜倚在一张木榻上,微微抬手,悠然道:“叶某此次来绛州,多蒙各位兄台错爱,今天叶某就为东道,略表寸心,还望各位多多包涵。”声音低沉柔婉,听起来也不如何苍老,但语调断断续续有气无力,好似多说一句就多浪费一分力气。
  周围的员外商人竞相拱手,七嘴八言道:“不敢不敢,叶兄何出此言!”“叶兄能请我等,自是我们大伙儿的福气。”“叶兄光临绛州,是我等之幸……”一时谀词如涌,场面纷乱……我静静站在一旁,众人之言好似轻风过耳,我睁大眼睛,想尽力看清楚这个传奇的叶知秋。
  可是我看不清。
  两幅上好的白丝帏幔遮在叶知秋与众人之间,他修长的身影隐隐在一片白雾中。
  叶知秋向来神秘,这次更不例外。
  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和月山庄的花厅内你来我往甚是热闹。叶知秋却仍在白帏内,从帏外隐隐看去,好似在自斟自酌。
  我揉揉发痛的额头,敬来的酒大部分被云逸扬替我挡了过去,这小子,也亏我没白疼他。我放下酒杯,悄悄在黑纱后环顾四周。
  不知道叶知秋是不是也在白帏后,悄悄看着帏外的人呢?
  我正在心中暗咐,耳边突然响起一个粗豪的声音:“听说叶公子这次请来了江南碧云楼的当红花娘,为我们此次酒席助兴!快让优华这小娘出来让我们瞅上一瞅,现在还不出来,敢情叶公子是金屋藏娇吗?”正是山西有名的蚕商钱大宽,生就一副响当当的破锣嗓子,这几句话大喊出来,更是掷地有声。
  叶知秋也不答话,只在帘内轻轻拍手。
  声音刚落,只听得花厅外一阵环佩叮咚,由远渐近。右边竹帘慢慢伸出一只纤白细嫩,指甲上染满凤仙花汁的手。
  单凭这只手,便已称得上是绝色!
  喧哗的人声一下子停了下来,静得连针掉在地上都听得到,在场老少男女都屏住呼吸,就等着江南大小三十六花坊的头牌,碧云楼当红歌妓――优华现身。
  这只手掀起竹帘,娉娉出现一个抱琴的女子身影,广袖高髻,白衣胜雪。乌黑的头发涂满上品兰膏,如瀑布般直垂至腰,只斜斜插了一支晶莹通透的碧玉簪。白色舞裙轻曳长幅,如白云流过地面。那纤长细白的手上,抱着一具古色古香的瑶琴。这有名的江南歌妓一现花厅,刹时满室都弥漫着一股不知名的淡淡花香。
  她的面容竟也用一幅白纱遮住。
  有识货的人当场叫道:“青丝雪绸!她穿的是秋叶阁的青丝雪绸!”
  青丝雪绸是秋叶阁名扬天下的织品,便王孙公子,亲王贵胄想得一匹裁为衣裳都难以得到,这个碧云楼的歌妓居然将其裁为舞裙,自是大大出乎众人意料。有人喊到:“叶公子豪奢无比,连这等上品都不吝送人,真是……”真是什么,却也说不出来。
  我在肚里帮他补上一句:真是败家子。
  蒙纱女子微微欠身,柔声道:“江南女子优华,有幸拜见各位老爷公子。”声音轻柔婉丽,听到耳中受用无比。
  钱大宽不禁色心大动,用他的破锣嗓子喊道:“喂!小娘儿,快把面纱掀了让咱爷们看看,又不是什么良家女子,用得着这样偷偷摸摸见不得人吗?”优华身形微微一颤,似是从未听过如何粗鄙的言语,微微低头道:“是,优华从命。”伸出纤纤玉手,慢慢揭下面纱――
  场内突然传来一阵抽气的声音,喝酒的人放下酒杯,说话的人停下说话,一个个瞠目结舌,只因为,在揭下面纱的一刹那,他们看到了江南第一歌妓的绝世风华。
  我也微微抬头,向场中看去――
  这一看之下,我不禁也呆在当场,口唇不住翕动,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眼前的人儿冰肌雪肤,眉目如画,口若含朱,眼波一轮,真有说不出的风流美丽,但只凭这些,即便优华再美貌十倍,也不足以让我目瞪口呆!
  优华的眉目形容,简直太象我的一个曾经熟得不能再熟的人,我在现代的死党兼室友――肖真真。
  看到美丽的优华,柔媚的优华,我差点喊出肖真真的名字。我经由一场大变来到古代,几乎认为是永远也见不到肖真真的,可谁想在这个场合,这个地方,我竟见到了如此熟悉的人影但我再看了一眼,便不禁轻叹:眼前的这个女子,虽然容颜艳丽无俦,但却不是肖真真
  ――她的年纪比肖真真小,但眉稍眼角所带的风流柔媚之气,天真可爱的肖真真和她一比,才真的象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茶商顾之问是个落第秀才,说话带着三分文气,向我拱手笑道:“素闻白公子阅人无数却不好女色,没想到见到江南第一歌妓,竟也如此魂不守舍?”
  我回揖笑道:“顾掌柜那里说来,优华姑娘如此人才又琴艺高绝,任是瞎子,也是一定要多看几眼的。”顾之问也不待我说完,一双眼睛早已飞到了优华身上。在场的商贾十有八九,都将眼睛在优华身上转来转去,希望这个绝世美人能多看自己一眼,多和自己说句话,便是最大的收获。
  我望着优华年纪也只不过二十有余,却在在场的大商贾中长袖飘飘,圆转如意,时而巧笑倩兮,时而颦眉轻叹,时而喜笑颜开,弄得众人有一多半注意力都到了她的身上,飘飘然云里雾里,浑不知身在何地。我心中轻咐,这个优华能如此精明伶俐,至少在风尘中已打滚过数年。再回头看看身边的云逸扬,他却连头也不抬,一边喝酒,一边大口夹菜,优华的美丑好似根本不如这眼前菜重要。我眼中不禁落出赞许的笑意:
  这才是我将要辅佐的人!仅二十岁就能美色当前而面不改色,浑若无视,这个云逸扬日后定非池中物!
  耳畔又听得优华柔媚清甜的声音响起:“若各位不嫌小女子嗓音粗鄙,就为各位老爷公子弹唱一曲,为酒席助兴。”话音一落,顿时席上愈加喧哗。
  优华好似已经看惯了这种场面,只轻轻一笑,将怀中瑶琴放在案几上,素手一挥,刹时曲音切切,如春风拂面,此时已是重阳将至,深秋时节,花厅内却是旖旎风光,满室尽是春意。优华启朱唇,张皓齿,嗓音如迸珠玉,唱的却是白居易的一首《长相思》:
  “九月西风兴,月冷霜华凝。
  思君秋夜长,一夜魂九升。
  二月东风来,草坼花心开。
  思君春日迟,一日肠九回。……”
  白居易的这首诗本就是仿古乐府题作,写男女离别相思之情浅白深挚,情意并重,以女子口吻寓相思之苦,缠绵悱恻,为后人所传为佳品。今再以优华口中以女子声音唱来,更是一番风味。唱过半阙,白丝帏后不知何时传出一缕笛声,与优华所弹之琴声相和,好似离人互诉别情,极尽幽怨。优华之音也愈加婉转:
  “………
  十五即相识,今年二十三。
  有如女萝草,生在松之侧。
  蔓短枝苦高,萦回上不得。
  人言人有愿,愿至天必成。
  愿作远方兽,步步比肩行。
  愿作深山木,枝枝连理生。”
  唱至“生”字,优华声音倏地一转,变得低沉婉约,慢慢低下,听得瑶琴“叮”地一响,一曲终了,场内欢声雷动,顾之问摸着胡子,摇头晃脑道:“今天晚生不但能听到优华姑娘的曲子,更能听得叶公子玉笛吹奏,真是三生有幸,三生有幸。”
  云逸扬轻轻推推我,俯在我耳边说:“白姐……白衣,你觉得她唱得怎么样,好不好?”我沉思半响,也轻声道:“我不懂音律,但从诗意看来,诗中所言是在九月深秋,但琴中所弹曲风似在三月初春,唱得太过缠绵,诗中女子一种坚贞之意反而没有唱出,这样似为不妥……”我正与云逸扬耳语间,一个清柔如莺语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小女子才艺不佳,想向归云庄云少主、白衣卿相请一缠头。”说罢手捧一放满了金银珠玉的红漆木盘,盈盈拜倒,正是优华。
  旁边钱大宽咧嘴大笑道:“没想到你这个江南娘儿,也知道绛州白衣卿相的大名?”
  优华掩口轻笑道:“白衣卿相只在半年时间,便使归云庄跻身山西织坊大户,江南也早传出,宁抛千金珠玉,只要得白衣卿相一人,小女子也对白衣卿相之名素有耳闻,今日能得一见,真是优华的福气……”优华一面笑语晏晏,一只手却悄悄向我的面纱里探来――
  我五指扣住这只想一窥秘密的素手,笑道:“抱歉,我的面纱从来是不揭的。”
  优华却浑不在意,忽作惊讶道:“唉呀,白公子的手怎么比小女子的手还要白嫩纤细。真是让小女子好生羡慕!”
  我微微一笑,松开扣住优华的手,心中却暗暗一惊,这女子真是心细如发,我在绛州已有半年有余,从未有人注意过我的双手是黑是白,是大是小,却被这个风尘女子一眼看了出来。云逸扬此时笑道:“优华姑娘色艺双绝,我归云庄只是织坊小户,怎能和诸位前辈比肩,何况姑娘一曲清歌可值万金,我归云庄只得以此些须,望姑娘不成敬意。”说罢,拿出一个小小包袱,放在木盘之上。
  钱大宽笑道:“云少主太也小气,近年来归云庄生意渐旺,日进斗金,仅云锦彩缎生意已占了北五州的六成,这小包袱还能是什么宝物不成?”这时,优华已打开了包袱,看到包袱里的物事,不仅“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这包袱里如烟簇雪,不似罗绡,不似纨绮,织就云外秋雁,染得江南春水,正是我与云逸扬带得一众人费尽心力才织得的绝顶织品――缭绫!

云逸扬指着缭绫笑道:“这是盛唐时宫中最得宠的昭阳舞人才可穿得的缭绫,织艺自唐末早已失传,归云庄有幸得其法而织就,并将此制成舞衣,也只有如优华姑娘这样的绝色,才能穿得这样的舞衣。!”
  旁有一人尖嘴猴腮,形容猥亵,也是一个绸缎商人,道:“这样的一件舞衣,怕不值百两银子?”我冷冷一笑,道:“百两银子?此缭绫且不说精选上好蚕丝织就,上面文章花色,尤为一绝,且有苏三手亲手绣上的云外秋雁,元无色的晕染春水,杨婆婆的织花,这些加在一起,再有精工剪裁,才得一件舞衣,你倒是算算,一共值得几何?”场内一时无语,此时帏内慢慢传出叶知秋的声音:“百两……”他又咳了几声,缓缓道:“百两黄金。”
  我微微一笑,对优华道:“优华姑娘,这等缠头可够了么?”优华容色变得雪白,低声道:“这,这……”深吸了几口气,勉强笑道:“小女子何德何能,能受这么贵重的礼物……”我慢慢摇头,道:“你能接受这舞衣,叶公子能开出百两黄金,这就是归云庄最大的收获!”优华点点头,脸上已恢复了柔媚的笑容,惊慌之色一扫而去,笑道:“最后么,就是叶公子的缠头了。”她巧笑晏晏,莲步轻移,竟向叶知秋的白丝帏走去。走到近前,伸手去掀那精美的白丝帏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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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退避三舍

一把刀如闪电斜飞出来,架在优华美丽光滑的脖颈上。
  这把刀握在一名普普通通、正在为众人斟酒的仆役手上,刀长一尺三寸,光亮胜雪,在场竟无一人发现他是怎样从酒席前一下子便到了优华身边,更无一人发现他的刀从哪里抽出,怎样架到了优华的脖颈上。这一下变起促生!喧哗热闹的酒席顿时悄无声息,每个人的脸孔都变得雪白――
  优华纤细的手停在半空,她精心扑上胭脂的脸颊已苍白如死人的颜色。刚才她的手还没有触到帏帐,这把刀便闪着炫目又可怕的光飞到她眼前!
  “咳、咳!”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打破了这死般的沉寂,但在众人耳里听来,几乎比狮子怒吼更威严可怕!叶知秋轻声道:“优华,难得你是碧云楼有名的歌妓,竟连我的规矩也不懂么?”
  这把刀的力道一紧,一丝鲜血顺着优华雪白的脖颈流了下来,鲜红的血、雪白的肌肤――形成一种奇特的、诡异的美丽。优华身形一软,已跪坐在地上,方才一刻前谈笑风生的柔媚神态早已荡然无存,不住流下的眼泪鼻涕与鲜血混在一起。在场众商贾看在眼里,却无人敢去制止。
  “我朝刑统明令:凡人杀伤官妓者,刺配二千里。叶阁主精明至斯,断至不会和一官妓一般见识,白衣还请叶阁主高抬贵手!”我从席上缓缓站起,走到白丝帏前深深一揖。
  我本来不想插手此事,但优华太象肖真真了!我无法忍受肖真真脖子上横着一把利刀,满是恐惧地倒在我面前,更主要的是,优华只有二十余岁,没有人有权随便决定人的生死,便是叶知秋也不能!
  “好!好个白衣卿相!”叶知秋轻轻拍手,又好似说给我听一般,轻声道:“我就知道,定当是你出面……”他一声轻笑,道:“没想到……名闻天下的白衣卿相会为一个歌妓求情,看来传闻白衣卿相不近女色,此言为虚啊。”
  我也轻轻一笑,道:“古人云食、色性也,圣人且如此,何况我白衣一介凡人,叶阁主定不会为杀区区一名歌妓而自惹烦恼,又何妨轻轻放手,饶她一次也就是了。”
  叶知秋一字一句道:“没想到白衣卿相对刑名也有专精,佩服佩服……不过……”他清清嗓子,淡淡道:“不过优华已被叶某买为奴婢,削了乐籍,已非官身,我朝刑统明令:若奴婢有罪,其主可自用家法杖杀而后上呈有司,其主脱罪。不知白公子对此条有无心得?”
  闻得此言,我在黑纱内的脸色不禁一变!
  我在现代虽然年纪不大,但也算接过大大小小几十余案子,律条熟悉自然不在话下,每次当庭辩论虽不尽是胜券在握,但也算是成竹在胸,可是这次,无疑在占得先机上,却败给了一个古人!
  好个一叶落知天下秋!
  我声音未变,道:“没想到叶阁主已买下优华,是在下唐突了,不知叶阁主可否刀下留人,归云庄愿买下优华一命。”
  “买下优华?”叶知秋的话语里隐隐一丝讥讽,“叶某从江南碧云楼买走这位当红歌妓,又赠她和田玉簪、雪绸舞衣,这些一共……一万三千五百八十七两白银,敢问白公子可能为归云庄做下这个主?”
  我尚未答话,身后响起一个清亮爽朗的声音,“白衣卿相所言,便是归云庄之意!”正是归云庄少主云逸扬。
  我回身望去,见云逸扬神色平静,对我落出一丝微笑,心中不由一阵温暖,朗声道:“归云庄就以一匹四十二尺长的缭绫,换优华一人。”此言一出,我自有主张,叶知秋已断言一件舞衣可值百金,宋时金价极贵,一两足金价最高时可换得八十两纹银,一匹缭绫可做得四件舞衣,以此算来,至少值得一万余两银子。
  我言一落,叶知秋突然哈哈大笑:
  “好个精明的白衣卿相,竟也糊涂至此!你可曾见过那个商人以高价买进,又以原价卖出的么?一匹缭绫……如果我要两匹,又待如何?”
  我颔首:“可以。”
  叶知秋道:“如果我要三匹呢?”
  我并不迟疑,应道:“可以!”场内已发出一片讶声,三匹缭绫,已价逾四万两白银,几乎可买下一个碧云楼,现在却用来换一个歌妓一命,未免太过匪夷所思。优华人在地上本已心神恍惚,见我已同意出三匹缭绫,突然哭叫道:“白公子,小女子贱命不值得――”
  叶知秋的声音又淡淡传来:“如果我要织缭绫的技艺呢?”
  “啊――”在场众人无不动容,秋叶阁青丝雪绸已是极品,若叶知秋知道织缭绫之法,秋叶阁所得何止四万两白银!自此江南江北,秋叶阁更是如虎添翼,还有谁可与之比肩!
  “哈哈哈――”我朗声长笑,“叶阁主,在下已,退避三舍――”话音一落,我寒冷的眼神直透出蒙面黑纱,向帏帐内的叶知秋射去!
  “退避三舍,退避三舍……”叶知秋轻道:“退无可退,必有迎击之威,这是晋文公故事呵……”帏中人沉思半响,缓缓道:“阿福,放下刀。”
  这一下形势立转,连我也不禁讶然。叶知秋此言一出,被称作阿福的仆役脸上仍是一副老老实实的表情,手腕一晃,架在优华脖颈上的刀却已不见踪影。叶知秋的声音传来:
  “叶某只想以优华的身价,换得请白衣卿相为我做一件事。”叶知秋道:“做得这件事后,优华就是你的人了。”

我沉吟半响,道:“好!”
  叶知秋轻笑道:“好!爽快,放心,叶某定当不会让你去做杀人放火之事。”一道修长的身影在白帏内慢慢传过身去,悠然道:“今天各位未能尽兴,是叶某的不是,改日定选良辰再开盛宴,阿福,送客!”
  那个阿福慢慢走出,脸上面无表情,道:“各位好走。”众商贾早就被这阵仗吓得面无人色,虽酒菜味美,自己小命更美,一个个鱼贯而出,连告辞的话也没说出,一时间,走得干干净净。
  阿福身形一闪,突然出现在我身边,手中却没有刀子,伸手做出一个请的手势:“我家公子有请。”
  我站在另一间花厅中,叶知秋在我的对面。
  我们中间仍是二幅白丝帏。
  叶知秋没有说话,丝帏内传出清越的笛声,一片白雾朦胧中,可看见他唇边一支玉笛,笛音清亮悠远,一改在酒席上的温柔缠绵,入耳不由心神一静,洗尽尘俗,曲调如松涛阵阵,万壑风生。渐渐笛声渐沉,遂入无声。叶知秋缓缓张口说话:“这支曲子比起在酒席上所奏如何,还请白公子品评。”
  我微微一揖,道:“在下不懂音律,只觉笛声一片志向高远,清越超然,非凡人俗士可比。与酒席所奏应景之作,自不可相提并论。”
  丝帏中,叶知秋颔首道:“听得白公子之论,已得曲意三味,叶某请白公子到此,只是想白公子为叶某做一件事――”
  他一字一句,沉声道:“叶某想让白公子为叶某摘下黑纱斗笠。”
  我轻轻一笑,回道:“叶阁主也不以真实面目示人,却为何偏偏要我摘下斗笠?”
  叶知秋在帘中慢慢踱步,缓缓道:“难道白公子觉得这个要求,还不值一万余两银子么?”
  我一怔,随即朗声笑道:“我以前可不知道,自己的脸居然值这么多银两。”随手伸上斗笠,一翻,已将斗笠摘下,一张精心“修饰”的脸已露在光天化日下。
  出乎意料的,帘中人却未发出尖叫,只轻“噫”一声,沉寂半响后,叶知秋缓缓道:“叶某有一朋友,精擅岐黄之术,不知白公子可愿我这朋友一施妙手,……虽不能全愈,但还可以恢复容貌大半。”
  我手一翻,熟练地将斗笠戴好,悠然道:“容貌只为皮相而已,且不劳叶阁主费心了。”
  叶知秋闻得此言居然一笑:“人说白衣卿相风流潇洒,果是如此……”忽话音一转,道:“我欲以十万银请白衣卿相到秋叶阁落脚,不知可否?”
  “十万银?”我不禁大笑:“十万银足够让叶阁主控制整个江南织业,又何必来买我一小小书生。”
  “江南织业可得,而白衣不可得,你真不愿随叶某去秋叶阁么?”叶知秋的声音淡淡传来,仿若随意而语,“可是,在下却真的不想让你走,想让你……永远留在和月山庄……”
  这句话叶知秋说来轻柔婉转,好似满蕴情谊,我听入耳中却如一盆冰水从头到脚直淋下来,四肢百骸无一不冒出冷气!――
  “没想到叶阁主对在下如此抬爱,白衣真是却之不恭。”我声音居然未抖,笑道:“和月山庄如此美景,能留在这里必可大饱眼福,只不过……”叶知秋接道:“不过什么。”
  我话中笑意愈盛,慢慢道:“我家少主正在庄外等在下,若半个时辰后我不出去,他就要去宁王那里,恐怕……为了在下一介草民,竟让宁王久等,怕也不妥吧?”
  叶知秋在帘内似乎怔了半响,方一字一句道:“叶某倒忘了归云庄与宁王府素来交好……是叶某的不是了,天色已晚,叶某不敢再留白公子。”沉声道:“阿福,送客!”
  我尽力步履沉稳地走出和月山庄,见云逸扬果然在山庄外不远等我,心中一松,脚下居然一软――
  云逸扬飞奔过来,连忙扶住我摇摇欲坠的身体,急道:“白姐姐,你没事吧?”
  我轻轻摆手,轻声道:“不要多言,扶我回归云庄就好了。”手伸进衣裳内袋,摸出一丸柏子养心丸服下,方才吐出胸中一口气。这才发现后背一凉――身后衣裳居然被冷汗浸透!
  叶知秋所说“不想让我走”,是真的不想让我走,“永远留在和月山庄”也是真的想让我留在和月山庄。
  死人当然不会走,也当然会永远留下来。
  叶知秋手下一个普普通通的仆役,就有如此出刀的手底功夫,若是真要下手,便是一百个白衣,也要“永远”留在和月山庄。
  我仰望天空,一只落群的孤雁正尽力飞向高空。我的手不觉按住心脏的部位,这半个时辰与叶知秋的交锋,我竟觉得从未有过的漫长难熬。二十余年的岁月里,我第一次遇到这样一个高深莫测的对手。
  好个一叶落知天下秋!
  我坐在自己的小屋里,闭目养神。耳边突然传来云逸扬的声音,从屋外直喊过来:
  “白姐姐,那个碧云楼的歌妓来了,说你是她的主人,请你收留下她呢。”
  我稍稍抬眼,见云逸扬已跑进我的屋子,一双眼睛满是犹豫和询问的神色,便笑道:“是优华么,让她进来好了。”
  “可是你……你的脸……”云逸扬指着我的脸,却没说下去,我微微一怔,手轻轻拂上脸颊,刹时已明其意,悠然笑道:“满脸的牛油水粉当然要洗下去啦,要不会伤皮肤的,没关系,你让优华进来好了,我自有主张。”
  

不多时,云逸扬已带着优华走进小院,这个美丽柔媚的歌妓此时却换下价值连城的舞衣与首饰,只是一件青布衣裳,头发用一根普通的银簪别住,低着头不言不语,与在和月山庄风流妩媚、长袖善舞的气度判若两人,直待走近,方低低一拜,细声道:“婢子优华,拜见公子。”
  我摇摇头,上前拉起优华,柔声笑道:“在酒席上你不是想看看我的模样么,现在怎么低着头不抬起来。”
  果不其然,优华慢慢抬首,便发出了一声足以震下屋瓦的尖叫,我都想不到这样一个娇声娇气的小姑娘,会发出如此大的叫声:
  “你……你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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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春梦了无痕

山花漫落白衣襟,疏竹轻斜绿水新。
  一楼清风一溪月,不知今夜属何人。
  优华手持红牙檀板,仔细看着桌前的红笺轻声吟唱,专心得连我走进来都未发觉。我蹑步走到她身后一拍她肩,又惹得她一声尖叫!
  “白衣!不,小姐,刚才真是吓死我了。”优华一边用力拍着胸口,一边睁着水灵灵的眼睛,很无辜地看着我。
  “不是告诉你了吗,别叫我小姐小姐的,叫我白衣姐姐或是白衣都可以。”我拉了张竹凳坐了,随手轻捏她柔滑的脸颊,“住在这里还习惯么……哦,对了,你刚才在唱什么歌儿,很好听呢。”
  优华笑道:“这个是小姐……白姐姐写的诗么,优华觉得十分清新雅致,能入曲一定好听,所以想试着唱唱。”想了想,又连忙道:“今天杨婆婆让我织的云锦已经织完了,我是织完才过来的。”说到此,不由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
  我点点她的鼻子,不禁笑出声来:“算你改得快,这诗是好久以前随意写的,便扔在一边不去理会了,那有你说的那么好?”
  优华却一双清澈的大眼惊讶地看着我,半响说不出话来,好不容易嗫嗫道:“白……白姐姐……原来,原来你的声音那样好听!”
  我下意识地掩口,随即轻笑道:“原来一高兴,忘了装回男声了。”声音变回清亮柔婉的女声,“习惯了以男声说话,倒一时忘了自己的原声是什么了。”
  “可你的声音真的很好听呀,为什么要改,姐姐,为什么你要穿男装?”优华看着我,好奇地问道。
  我悠然一笑,道:“先不说这个,你来到归云庄已有一些时间了,但我今天才抽出空来看你,也有些事情要问你。”优华见我眼神一凝,连忙不自觉地点头。
  “好……”我脸上渐渐笑容敛去,沉声道:“为什么叶知秋让你看我的真实面貌?”
  优华闻言大惊,失声道:“白……白姐姐……你怎么……?”连声说了几个“怎么”,一时竟说不下去。
  “你是说,为什么我知道是叶知秋让你看我的面貌是么?”我摇摇头,缓道:“没有他的授意,你就是再好奇,也不会想掀开我的黑纱,你能和我讲讲他怎样买下你么。”
  优华见我面色放缓,轻吁一口气,眼神望向远方,幽幽道:“优华现在命都是白姐姐救下的,又有什么不能说……三个月前,叶阁主派人将我从江南碧云楼买走,削了乐籍,再不用倚楼卖唱,优华那时候真是高兴无比……多少姐妹羡慕我,羡慕我一下子脱离苦海,飞上枝头做凤凰了……”讲到此,优华脸上漾出又是高兴,又是满足的神情,继续道:

“白姐姐你莫笑我……象我一朝为妓,终身是再也洗刷不清,嬷嬷虽未教我买身,但我知道,她是想找一个大户人家,好卖个好价钱,可……可叶阁主将我买下却从未碰过我的身子,只是说要带我参加一个酒席,只要我设法看到白衣的脸,便可放我为自由之身……”
  我接口道:“可是,你却想看看叶知秋的真容?”
  优华眼神呆滞,好似又想起了那天可怕的一幕,突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一下子扑到我怀里:“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那样可怕!他和我说话一直和颜悦色,从来没有大声过,没想到……没想到……”优华的眼泪流了满脸,在我怀中不住抽咽。
  我轻拍她不住起伏的背,柔声道:“乖乖的不哭,哭花了脸,优华便不好看了,……”我轻叹口气,缓缓道:“其实……我看那个叶知秋根本不想杀你,他这么做……只不过想引我现身罢了。”
  但是叶知秋为什么大费周章,只是想看我的真实面貌?
  这个叶知秋不但精明无比,更是神秘莫测。他的心思,恐怕没几个人能猜透。
  我低头看优华仍在哽咽,不禁笑道:“好了好了,你要是再哭,恐怕我的衣裳上尽是你的鼻涕眼泪,那可不好。”正在此时,云逸扬跑了进来,大声喊道:“白姐姐,差点忘了是今天是重阳节,苏三手请我们去他们听竹小筑一聚,说要尝尝他们好不容易弄到的‘岁寒三友’。”说完了一大串后,喘了口气,转身看到优华正在拭泪,讶道:“优华好好的怎么哭了,对了,一定是白姐姐吓的!”
  “胡说!”我故意一板脸,“我又不是凶神恶煞,还有,你不要总是这样跑进来,又不是着了火。”说罢,转身一手拉起优华,一手拿起遮面斗笠,笑道:“我们一起去吧,你一定也想见见那个传奇的苏三手!”
  苏三手的听竹小筑还是老样子。
  苏三手也是老样子。
  我们与苏家三兄弟坐在小亭外,一边啜饮清茶,一边听着优华轻拍檀板,响得几声,正是《鹧鸪天》的调子,拍得几下,优华漫声而歌:
  “长忆长门醉不归,短歌短亭记新词。
  漫挑青弦吟离寂,轻分月色寄相思。
  杯中酒,酒中诗,相约共赏牡丹时。
  夭桃秾李不解饮,惟落残红作雪飞……”
  此时正是月上中天,竹枝轻摇,间有一两声鸟鸣传来,在夜色下动听无比,优华的歌声在小院中低回婉转,竟似比鸟鸣还要清亮悦耳。唱至最后,红木檀板轻拍几下,归于无声。院内许久无言。苏三方拍手笑道:“好!真个是此曲只应天上有,歌者好,这《鹧鸪天》也好!”
  优华收起檀板,微微一福,掩口笑道:“曲是小女子所作,作词可没有这般本事,这词是白公子填的。”我微微点头,却是十分赞许,优华毕竟聪慧非常,在苏三手面前一直称我“白公子”,没有落出破绽。
  苏大哈哈大笑:“好个杯中酒,酒中诗!一听这词清新不俗,就知是白兄弟的新作。有此新歌,不可无诗,有此新诗,不可无酒,来,老二老三,把咱们准备的‘岁寒三友’给白兄弟、云小哥、华姑娘尝尝!”
  苏二苏三似早有准备,笑嘻嘻地伸手自桌下,提上来三个小酒坛,又不知从何处摸出来六个小小玉杯,放在桌上,苏三随手拍开泥封,众人不禁轻“噫”一声,这几个酒坛不大,一个酒坛至多也就盛下一斤,但泥封一破,刹时空气中香气四溢,亦非俱是酒香,又混了些淡淡的花香与竹香,不多时,不大的小院飘满了这种香气,嗅入鼻中,令人心神一畅。
  苏大见我们都去使劲地嗅这气息,不由更是得意:“任是白兄弟博闻广识,也定不知道这三坛酒的来历,这坛绿封泥的,是六十年的竹叶青,这坛褐封的,是四十年的松果酒,而这红封的才最难得――-”苏二接过话头道:“虽说用五件绣品去换这白梅酿,那梅谷三绝还觉得亏了。”
  云逸扬不禁惊讶出声:“五件绣品!梅谷三绝是什么人,这酒怎么这么珍贵?”
  苏三在苏家三兄弟中年纪最小,性格也最温吞,缓缓道:“酒已打开,不喝可惜。”伸手抄过红封酒坛,向自己杯中倒满,这酒液果然不凡,酒色晶莹通透,杯上隐隐飘着一丝雾气,未入口中,便已弥漫着甜甜的梅花香,苏三轻呷一口,慢慢呼出气来,称赞一声:“好酒!”
  其他人见他已占了先,更是争先恐后,去斟这难得一尝的佳酿。我本不喜寻常酒气,但这“岁寒三友”一开,香气确实与众不同,于是也漫斟一杯,一饮而尽。此杯是特制的松果酒,初入口一股辛辣之气入腹,但不多时,胃中升上一股热气,暖洋洋的极是受用。我不禁又倒了一杯竹叶青,酒色碧绿,映得玉杯甚是好看,这杯饮下去后是绵软醇厚,四肢百骸都有热气流去。最后的梅花酿却是冰凉清冷,口中尽是花香,饮入肚中清凉无比,正好中和前两杯的温和辛辣之气,三杯下肚,真是有如身在云端。
  苏大哈哈大笑道:“白兄弟人风流,喝酒却真是豪爽,这岁寒三友入口虽平和,但三种酒喝下,后劲却是极强,白兄弟依然面不改色,酒量是一等一了。”
  “啊――”我一惊,果然觉得头晕晕沉沉,脚下也有些不稳,忙道:“你怎么不早说……”脚下一软,又倒在竹椅上。苏大放声笑道:“
大丈夫醉则醉矣,有何不好?今天大伙必得不醉不归,喝得尽兴才好!”一张口,又将酒倒入口中。
  又不知过了多少时候,三坛酒已喝得差不多少,苏大借着酒兴,转向我道:“白……白兄弟,咱们知交已有半年,为……为什么还戴这么个气闷的斗笠?外面都传你……你……你容貌已毁……你就在咱兄弟面前摘……摘了这玩艺儿!男儿重相貌……又有什么出息!”
  我喝了不下十几杯酒,此时酒意上涌,直觉这黑纱遮着确实气闷,趁着酒兴道:“有何不好!只是你见了……见了……不要吓坏才好呢!”说罢一翻手,已将黑纱摘下,落出一张干干净净、没有牛油水粉的脸。苏二苏三见了不由一怔,却不言语。
  苏大半睁醉眼,直直看我半响,突然道:“怪不得白兄弟一直都遮斗笠……”他用残臂大力拍着我的肩,用怜悯的语气对我说:“长得象个娘们儿,也不是白兄弟你的错啊!”
  “噗――”我一杯酒刚入口又喷了出来。
  云夫人见我一身酒气,连走路都踉踉跄跄,被优华和云逸扬好不容易扶回归云庄,连忙拿毛巾湿了凉水为我擦脸,一边擦一边心痛道:“唉,你这孩子,怎地喝了这许多?”
  我只觉头昏沉得厉害,突觉额头一阵凉意,好不容易稍稍清醒一些,微微伸出手去,抓住云夫人为我擦拭的手,喃喃道:“云……云姨……你说……你说……呃……”我张开朦胧的大眼,断断续续道:“你说……我象不象女孩儿……”
  云夫人见我尽力睁大眼睛望着她,一脸期盼的神情,不由又是生气又是好笑,道:“你这孩子今天喝得真是不少,一个女孩子怎地喝了这许多酒?你不是女孩子又是什么,难道是男人不成?”
  “才……才不是!”我用力挥一下手,却用力过猛,差点从竹椅摔到地上,“那个……苏大!我……我都摘下面纱让他看了……这个混蛋……居然还说我是男的!……过分!……这不是说我……说我……不男不女么?”
  云夫人闻言面色大变:“啊……你不是说你的身份不能被人发现么,现在……现在如何是好?”
  “没什么……”我觉得全身软绵绵的一丝力气也无,柔柔地倚在云夫人怀中,轻声道:“他没看出来……我是女子……”
  我和衣躺在自己的床上,盖着金线缂丝锦被。现在已是深秋天气,我喝了十几杯烈酒,屋外虽然冷气入骨,但全身燥热无比,如同抱着一团火球,昏昏沉沉地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睡却总是睡不安稳,我尽力抽去胸前的束胸,但炎热之感仍是未退,脑子里如装了一团乱麻,恍恍惚惚中,好似万事都到心头……
 小院里,不知何时生起了丝丝雾气。
  秋天,本就是容易起雾的季节。
  丝丝轻雾如少女最轻柔的发丝,随夜风微微飘荡,好似带着溪水与竹叶的清香,轻轻地飘进门缝中,有几丝拂在我的脸上,清凉得舒服无比。
  我闭着眼躺在床上,静静地听着小院外溪水哗哗轻响……
  不!这不是小溪流水的声音。
  是笛声。
  悠扬的,轻幽的笛声,悠然婉转,清越动人,与小溪的声音几乎混为一体,溪声寓笛声之清,笛声借溪声之逸,竟似丝丝入扣,听入耳中如洗尘垢,恍惚间不知身在何处……不知何时,笛音倏地一变,变得低沉缠绵,如泣如诉,似玉人轻唱,似游子怀乡,慢慢笛音又起,这次却清脆欢快,如沐春风,以迎远人,以唤良朋,端地是使听者动容。
  这是梦么?
  如果不是梦,为什么会听到只有在梦中才能听到的曲子?
  我不知不觉缓缓站起,推开门,一步步地走到院落中,白雾马上轻轻将我的黑衣裹住。
  是我听错了,还是在梦里,会听到从天上传来的笛声?
  我四处张望,脚下好似踏在云中,前面是一丛竹林,笛声竟似从竹林上传来,我抬起头――
  一个青衫男子站在足有三丈高的竹枝上,唇边正在吹奏一支竹笛,微风吹得他的青衫下摆飘了起来,黑黑的头发飞散在空中,夜风轻轻摇动竹枝,他便也随着竹枝在风中荡来荡去,仿若一片羽毛,笛音却始终未停。
  我抬起头,眼睛直望向这个男子,在这个如梦如幻的夜晚,我的声音也变得无比轻柔:“你……是谁……站得那么高……”
  笛声顿止,那个青衫男子落在院中。
  他不是“跳”下来的,是“飘”下来的。
  青衫男子如风中一片树叶般,轻轻从竹枝上飘下来,落在我的面前,他缓缓走近,现出一抹柔和又悠然的微笑:
  “……怎么,是一个半醉的小姑娘……”他终于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指轻轻勾起我的下巴上抬,“脸颊红红的……不过很美。”
  这是梦么?
  我用力抬眼,想看清楚这个男子的面孔,却只看清了他的眼――乌黑又无比深遂,如最幽远的夜空一般明亮深沉。
  我怔怔地看着,却没想到他的手指触到了我的脸,不由发出一声轻讶,脚下一个踉跄,直向青衫男子怀中倒去――
  下一刻,我觉得已被他抱在怀中,而且是抱个满怀,他抱着我走到竹林下,随意找个地方坐下,让我靠在他肩上,他的声音低沉柔和,我听到耳中朦朦胧胧,好象也混入了丝丝雾气:
  “你醉了……”
  我眼睛半睁半闭,鼻中隐隐传来青衫男子身上竹叶的清香,他的怀抱好似有一种安心的力量,使我全身燥热的感觉稍减,我迷迷糊糊地应声道:
  “胡说!我……才不会醉!你……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的?……”
  耳边好似听得青衫男子笑了一下:“鬼才会觉得你是男的。”
  我闭着眼睛,不由得轻轻笑了起来:“对!对的……我是女孩子……”又翻了个身,轻声道:“你的笛声……真好听呀……你的笛子……我要了……”说罢伸手去抓青衫男子手中的竹笛,但好似抓了个空。
  冥冥中,觉得有什么东西轻扫过我的脸颊,一个温柔无比的声音轻轻在我耳边响过:
  “就送给你好了。”
  我躺在床上,懒懒得不想动弹。
  真没想到昨天我喝了这么多酒,也头一次喝得醉成这个德行!我朦胧中记得是被云逸扬和优华送回来的,剩下的事情可就记不清了。忘了一半,模糊了一半。
  古人说酒能乱性,可真是没错,我苦笑一声,昨晚居然那样狼狈,弄不好会被云逸扬这小子笑掉大牙!
  我看看窗外,太阳已升起老高,阳光直射进屋来,我舒舒服服地抱着被子翻了个身,昨天晚上居然就穿着衣服、盖着被子过了一夜。还真是不太习惯。
  昨天晚上梦到的笛声和吹笛的人,却又仿佛那样真真切切。人仿佛不是人世的人,笛音也不似人间的曲子。
  真个是事如春梦了无痕。我轻轻笑了,这算不算二十余年来第一个春梦呢?
  我又翻了个身,手向床边按去――
  这一按,我的脸顿时变得雪白。
  我抬手,手中有一支碧绿的,用新鲜竹子削就的竹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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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但有先后无少长

但有先后无少长,最难调理是炎凉。
  商少长是杀手,夏炎凉是圣手。
  商少长杀人,夏炎凉救人。
  商少长是天下第一的杀手,据说,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秋水刀。
  如果你成了他的猎物,那么你就要恨爹娘为什么要把你生出来。
  为什么落到了商少长的手里。
  商少长要杀的人,至今还没有一个活着的。
  商少长说:“我是个很客气的人,对自己客气,对别人客气,所以我要借别人东西的时候,就更是客客气气地去借。”
  一张洒金小笺上,笔迹清秀,工工整整:
  “兄台鉴:
  闻君素有一物,甚是珍视,捧为至宝,在下欲向君相借赏玩,盼君能展手抬爱,三天以后,定来造访,望君虚席以待,不至我徒劳而归。”
  商少长从来没有徒劳而归过。
  他借的东西也都借到了手。只因为他借的,大多数都会是别人的人头。
  在他的刀下,真的是只有先后,并无少长。
  夏炎凉是女子,但没有人知道她多大年纪。
  有人说她是个小姑娘,有人说她是个少妇,有人说她是个老婆婆……
  她的医术往往使人忘了她的性别和年纪。
  除了死得很彻底的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夏炎凉就能从阎王爷的手里拉回来。
  但江湖上的很多人宁愿遇到商少长,也不想落到夏炎凉手中。
  她心情不好不治,心情太好也不治,心情不好不坏时,她说不定说:“今天是个睡觉的天气,不是治病的天气。”
  但是遇到她感兴趣的病例,却是追到天涯海角,倒贴药物时间,也要为他治到底。
  据说有一个王爷患了小病伤寒,却偏偏费尽心力地把夏炎凉找了出来,让这位传奇圣手医治。没想到,夏炎凉却答应得异常痛快,也非常谦卑:民不与官斗,炎凉只是一介小民,王爷之病自然也是炎凉之急,王爷能选上炎凉是炎凉的福气等等……大笔一挥,写下了数味伤寒加补气的方子。
  结果这位王爷吃了药,却总是时好时不好,每次派夏炎凉重开药方,夏炎凉总是答应得爽快,重新开过,但这个伤寒夏炎凉治了半年,最后居然王爷居然卧床不起。没法子,王爷请了一群名医来看过,却都摇头道:“王爷最初所染确为伤寒,但经夏炎凉调养,已转为一种怪病,我们是再也治不得了。”一个个拱手辞去。王爷大骇之下重金再请夏炎凉,夏炎凉笑道:“这也不能怪我,我本来不会治伤寒,自己不会治的病怎么能胡乱治?所以嘛,就将王爷的病先弄成我习惯治的肺痨,这样王爷的病,我才能治得顺手不是?” 移动书城
  等到王爷病愈下床,他二百多斤的身子已经瘦了一半。
  只是他再也不敢去找夏炎凉“顺手”看病,也再也不敢找夏炎凉的麻烦。
  云逸扬正在劈柴。
  别人用斧头,他用手。
  他五指并掌,一掌劈下去,干硬的木头便劈成两半。在右边已经堆了高高的一垛这样劈出的木柴。深秋的天气已经渐冷,云逸扬光裸的上身却布满了细密的汗珠。我坐在木柴堆上饶有兴味地听他讲故事。他的脸黑里透红,眼中闪着兴奋的光。
  这不是因为他劈柴累,而是因为他讲到了传奇的两个人物,商少长与夏炎凉。
  “哈哈哈哈……”我笑得眼泪差点流了出来,勉强才止住笑声:“夏炎凉……哈哈……她整人的本事还真是一流,有机会我倒要和她讨教讨教!”
  云逸扬笑道:“多少人就怕自己得了不治之症,落到夏炎凉手中,不得不让她治,还得冒着让她治得不死不活的危险,白姐姐你还说要向她讨教,那才叫可怕。”
  我皱着眉慢慢道:“但有先后无少长,最难调理是炎凉……这个对联……”突然我卟哧笑了出来,道:“这前一个不是说的排队,后一个不是说的感冒吗?”
  云逸扬也笑道:“这倒是不知道谁给他们起的,不过落在商少长的手里的,真的是只有排队任他发落,而夏炎凉也真个是最难调理呢……不过,我真的想见一见那个商少长!据说他的刀是天下第一的刀,轻功也是天下第一的轻功!”
  “他只是个杀手,有什么好见的?”我浑不在意,挥了一下手。
  云逸扬连忙叫道:“他不是一般的杀手!他杀的人可都是罪大恶极之徒,江湖传言他为一个孩子报灭门之仇,纵马连奔半个江南追杀仇人,最后也只收了这孩子一个铜板。这等侠义之人虽是杀手,但在我的心里就是英雄!”
  我哈哈大笑道:“好啦好啦,但愿你有一天能见到你心中的大英雄,大豪杰,对了――”我偏头一想,一字一句道:“你们这里,真的有所谓的武林高手么?”
  “当然有啊!”说到高手,云逸扬顿时来了兴致,连柴也不劈了,大步迈到我身边,兴奋地说:“我劈柴的手法就是功夫,但可不能称是高手,要说高手,叶知秋手下的阿福可算是一个了,那一刀使得真是干净利落!我要什么时候武功学到那个样子……嘿嘿!”
  我拍了他一下沉醉得发昏的脑袋,笑道:“好啊,你去学高手的武功,就别当什么归云庄的少主了。”云逸扬摸摸脑子,嘻嘻笑道:“不学好武功,怎么保护好白姐姐!”
  “哪个用你这个小鬼头保护?”我不禁失笑道,随即想了一
会,缓缓道:“你说,武功中的轻功能使人站在竹枝上么?”
  “竹枝上?”云逸扬大吃一惊!嗫嗫道:“整个人站在竹枝上??这轻功……可是惊世骇俗……或许…或许……白姐姐,你见过有站在竹枝上的人么?”
  我一怔,连忙道:“没有……当然没有……我到哪里见过,我只是偶尔想一想。”我站起身,拍拍衣服,道:“我先回屋了,你劈完柴后也休息一下罢。”便向自己的住处走去。
  我的手把玩着一支竹笛,心中却如大海一般起伏。
  昨晚的笛声与吹笛的人,几乎如梦一般朦胧不真切,但手中的竹笛告诉我,这是真的发生在我身边的事。青衫男子的笛声似乎还在我的脑中回响,叶知秋的笛子虽然也吹得好,但却是冷冷冰冰,而那个男子的笛音,满蕴着一种悠然的情感。
  我闭着眼睛,半躺在竹椅上。小院依然那么静谧,宋朝这个年代没有现代的污染与化工产品,我的皮肤竟似乎比现代还要细嫩。外面幽幽传来青草与竹叶的清香。
  现在的景色一如昨夜,但却没有那清幽的笛声。
  云逸扬突然跑了进来,他的黑脸竟几乎变成了一种苍白色,跑到竹篱外居然差点跌在尖竹上,一边跑,一边喊:“白……白姐姐……商……他……商少长!”
  我缓缓起身,微微笑道:“商少长怎么了?你不是一直想见见他么?”
  但当云逸扬颤抖地递给我一张洒金小笺,我的笑容竟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洒金小笺上面写着清秀洒脱的字迹,但在我们的眼里,却比催命符还要可怕:
  “白衣兄台鉴:
  闻君素有一物,甚是珍视,捧为至宝,在下欲向君相借赏玩,盼君能展手抬爱,三天以后,定来造访,望君虚席以待,不至我徒劳而归。”
  落款是龙飞凤舞的三个字:商少长。
  我不由苦笑,云逸扬却半点也笑不出来,他的脸白得如一张白纸。
  我晃晃手中的小笺,又好气又好笑道:“这就是你心中的大英雄?我自认为在下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为什么商少长会找我来除暴安良?”
  云逸扬紧张得几乎话都说不出来,结结巴巴道:“这这这……一定是……一定是……”喏喏说了半天,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拍拍他的肩头,轻松笑道:“好啦好啦,这说不定是谁的恶作剧,你已经是大人了,还怕这个?别忘了,后天我们要和益州绸缎大户谈生意,你这样无谓担心,可是不好。”说罢随手扯了几下,将洒金小笺撕得粉碎。
  云逸扬看看我笑吟吟轻松的样子,又小心翼翼地问道:“白姐姐,真的是……恶作剧?”

我板下脸道:“怎么?连我的话也不听了,快些回去给我准备去,否则你这小子给我弄砸了,我就要你的好看!”云逸扬连忙连声道:“白姐姐你别生气,我去就是了。”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着我的身影,往自己的住处走去。
  看着他的身影渐渐走远,我的笑容也渐渐消失。
  这洒金小笺怎么能是假的?
  今天已是第三天,我虽口上说将这纸小笺的话说成玩笑,但全庄上下还是如临大敌,七十余岁的老管家杨伯居然拿着铁耙天天站在庄口,就更不用说仆人长工,能用的耕田犁地的物事全部拿来握在手中,就等着商少长上门。我不禁又是好笑又是感动。在现代时,肯定不会有这许多热心人为了我敢和这个顶尖高手拼命。
  不过,我还是认真地告诉每一个人:“一定要先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老幼妇孺,至于我,总会有办法的。”
  一个叫阿牛的年青仆人大声道:“我们都是白公子与云公子收留下来的,若没有归云庄,我们还得在外面讨饭,大伙儿早就想好了,白公子的恩情如山,就是拼了这条命,也要保护白公子周全。”
  我心中不禁一热,眼泪差点便从眼中流出,缓缓道:“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我看这事极可能是别人开玩笑,你们就去做你们的事罢,不用围在我身边。”这时云逸扬走了过来,道:“白衣,益州孟庆已经在客厅等候,我们该过去了。”我点点头,向众人深深一辑,道:“白衣谢过各位。”回身随云逸扬走向客厅。
  杨伯拿着铁耙坐在小木凳上,眼睛半闭着优哉游哉地晒着太阳。
  他已经很老了,又有归云庄这个栖身之处,比起大多数和他一样的老人来,他真可以说是享福的了。归云庄有吃有喝,主人也和气,象他这样年龄的老人,还能奢求什么?
  这时,一个笑嘻嘻的年轻人走过来,弯下腰客气地说:“老人家,这里是归云庄吗?”
  杨伯眯起眼,仔细打量这个问话的年轻人,穿着一身干净的青衫,文质彬彬又很和气。
  现在的年轻人象这样懂得礼貌、尊敬老人的真是不多见了。
  杨伯于是也笑眯眯的回答:“年轻人,这里是归云庄。你是来找云公子还是白公子?”
  青衫年轻人笑道:“当然是找白公子。”
  杨伯颤颤危危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道:“公子稍候,不知公子找白公子何事?老仆好去通报。”
  年轻人道:“我姓商,您老告诉白公子,他就会知道我是谁了。”
  杨伯“啊――”地一声叫了出来,老朽的身子差点摔在地上,一根枯干的手指指着年轻人微笑的脸不住抖动,哆哆嗦嗦道:“你……你……你是商少长!”
  商少长笑嘻嘻地轻轻扶住杨伯摇摇欲坠的身子,将他扶在小凳上坐好,道:“真没想到,您老也知道在下的名字。”
  “既是如此,就蒙孟兄对归云庄多加照顾,今日一会,归云庄自是受惠良多。”我微微笑道,向对面一位四十余岁的中年商人一拱手。
  孟庆也拱手作答:“哪里的话,孟某早闻归云庄大名,近日购得三匹缭绫,才是孟某之福,今后还得归云庄多加提携才是。”双方正在寒暄。突然门被人一推而开,阿牛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大声道:“白公子,快……快……”说了几十个“快”字,气得他一跺脚,大喊道:“快跑啊,商少长来了!”
  在场的人都一下子站了起来!这个简简单单的名字听入耳中,却好似比地狱的恶鬼还要吓人。
  我缓缓道:“逸扬,保护孟兄。”便向门外走去,云逸扬大惊之下,忙伸手去拉我的衣袖,却拉了个空。
  “你就是商少长?”我迎风而立,冷冷地问站在我面前的青衫男子,他站在那里笑嘻嘻的,一脸好整以暇地看着我。
  商少长轻轻颔首,笑道:“你就是白衣?”慢慢向我走了过来,悠然道:“你怎么不跑呢?”
  “我为什么要跑?”我反问道,走到一路小跑来的杨伯面前,把他扶到椅子上坐好,缓缓道:“我白衣堂堂正正,为什么要跑?”
  云逸扬此时跑了出来,站在我面前双臂张开,一字一句道:“我们归云庄虽然多是老幼妇孺,但也不许你擅入归云庄杀人!”
  “这才是归云庄的子弟!不愧为我的儿子!”云夫人不知何时走了出来,站在我的旁边,斩钉截铁道:“归云庄没有懦夫,只有壮士!你若想动白衣一根汗毛,归云庄全庄上下的人都要和你拼命!”
  我慢慢起身,从众人身后走出,走到商少长面前,道:“我白衣从不躲闪,你想向我借东西,就向我一个人借好了。”
  蒙蒙的黑纱后,我只能听清商少长带着笑意的声音:“好个白衣卿相!”
  随着一阵清凉悠然的秋风吹过,我的眼前出现一道明亮清澈的刀光!
  随着刀光闪起,仿佛周围一切声音都归于静谧,黑纱中黑蒙蒙的天地一下子变得明朗。
  蓝色的天,空茫的风。天地间竟似传来一种青草混着木叶的清香。
  落霞随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这是一种清新带着凉意的深秋的感觉。
  我的目光前视,没有了面纱的遮挡,我看清了商少长。
  他的手里不知何时,有了一把乌黑不起眼的长刀。
  名闻天下的秋水刀!
  这样黑黝黝再平常不过的刀身,居然能挥出如此明亮如水的刀光。
  好快的一刀!
  商少长这一刀劈开了我的黑纱斗笠,更劈断了我的束发木簪,却没有伤我一丝一毫。
  我站立在秋风里,及腰的长发随风飞舞在空中,隐隐透出一种神秘卓然的气息。我望着眼前的青衫男子,眼中射出箭一般锋锐的光芒,
  “原来……是一个小姑娘……”商少长一手执刀,一手颇有兴味地搓着下巴,笑道:“不错不错……看来这是一次……不错的收获……”
  紧接着,他做出了一件让在场的人都根本没想到、大吃一惊的事。
  商少长突然纵身而起,身子轻得如一阵烟雾,瞬间从挡在我身边的众人头顶飘过,一眨眼时已站在我面前。
  我只觉他的手在我身上轻轻一拂,如最温柔的春风吹过,身子却似抽空了力气一般缓缓软倒,商少长手一抄,已将我打横抱起,双脚一蹬,身形如箭直射出去!
  远处,一只孤鹜长叫着飞向高空。
  在商少长悠然长笑声和众人怒骂声中,商少长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我劫走,穿着青衫的身影几个起落,如苍鹰般消失在众人的视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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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大呆子

呼呼的冷风如刀般刮着我的脸,商少长抱着我如一阵轻烟般瞬间飘过数里之外,有如风驰电掣,几乎足不沾地,间或在树枝上轻轻一点,身子又纵起数丈。
  天哪,这就是古代的轻功!我看着左右的树木刷刷从身边掠过,突然油然而生一种想要尖叫的感觉。居然真有人能象腾云驾雾般的奔跑!而我被商少长抱在怀中,仿佛身上顿生双翼,好似也要随他飞了起来!
  几个起落后,商少长突地发出一声悠远的长啸,啸声远远传出数里。未过一会,远方隐隐传出一声嘹亮的马嘶――
  一匹通体乌黑的骏马长嘶着欢快地向商少长跑来,黑马异常高大神骏,跑动在风中如一团乌云,只一眨眼地工夫便跑了过来,商少长一纵身,已抱着我跃上马背,双腿一夹,喝道:“跑――”黑马一声欢嘶,撒开四蹄越跑越快。
  这就是追风的快感!
  黑马猎猎的长鬃在风中飞舞,我的黑发也在长风中飞旋在我的周围。看着一排排景物从身边呼啸而过,我能感觉到黑马的肌肉有力地伸缩,鼻孔不住喷出白气。
  我正享受这种驰骋的快意,商少长的声音戏谑地在我耳边响起:“为什么不喊叫?”
  他一手抱住我,一手轻拍马颈,黑马轻嘶一声,步伐慢慢缓了下来。我抬头,看上他乌黑深遂的眼,正笑眯眯地看着我。
  我抬眼望向他的脸,缓缓道:“你跑的尽是人烟稀少之处,又在马上,我喊叫后能有几人追来,又有谁能追得上你的马?”我轻轻一笑,悠然道:“那么我还不如省些力气,看看周围的风景。”
  “哈哈哈!――”商少长放声大笑,“你也不想知道是谁派我来追杀你的么?”
  我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难道现在的杀手都这么罗嗦吗?
  我不耐烦地说:“这有什么难的,用脚想都知道。我们现在正与益州孟家做一笔大生意。原来孟家一直是与绛州最大的绸缎商霍家往来,现在改与我们。霍家一定怀恨在心,据说现在霍家的当家三教九流都行得方便,黑白两道都通,又放下话来让归云庄好看,不是霍家当家派的你,又能是谁?”
  商少长慢慢止住笑声,目光盯住我的脸,沉声道:“好!看来传言你为白衣卿相,识人之眼天下无双,果然非虚!”
  “天下第一的神眼遇到天下第一的杀手,不是也得甘拜下风么?”我淡淡一笑,“你问我两个问题,那我也问你一个问题好了?”
  见商少长微微颔首,我想了想,道:“为什么你费尽心力地抓我出来,却不杀我?”
  “因为……”商少长薄唇边落出一丝玩味的笑意,慢慢在马上俯下身来,看着我睁大的双眼:
  “你的眼睛透出淡淡的天蓝色,很美,我喜欢!”他居然凑近我的脸,乌黑的双眼离我的脸近在咫尺,近得他温热的呼吸吹在我的脸上,突然,商少长亲了一下我的眼。
  “你的眉毛弯弯的,很漂亮,我喜欢!”他又亲了一下我的眉毛,“你的皮肤真白真细,我喜……”商少长笑嘻嘻地说一句,亲一下。他一口气说了七八句,也接二连三地在我脸上大亲特亲。
  我的眼睛几乎要射出火苗来,不敢置信地望着这个笑得开心无比,众人口中厉害无比的杀手。
  天哪,这是杀手,还是色狼?
  商少长修长的手指划过我的眉,我的眼,我的唇,最后执起我的手,笑道:“真不明白,怎么有人会把你当做男人,你的眉毛这样细长,眼睛又这样大,就算这些都有黑纱遮住,你的手……”他轻捏了一下我的手,笑道:“又哪里象男人了?”
  我几乎是咬牙切齿道:“你摸够了没有?”
  商少长舔舔嘴唇,意犹未尽地又捏捏我的脸颊,色色笑道:“便宜一次不能多占,留着下次再占好了。”
  “你……”突然,我看着商少长的青衫,眼神慢慢转向他的脖颈处转了几转,渐渐觉得不可思议起来……
  我眼波一转,唇角落出一抹妩媚的笑意,柔声道:“你占了我的便宜,我可也要占占你的……”
  商少长眼神一挑,笑道:“好啊,你想怎样占呢?”
  我笑容愈加温柔,道:“你不解开我的穴道,我可是什么也做不成的。”
  “这还不容易。”商少长手指轻点,我只觉上半身传来一股热气,手顿时可以动了,我慢慢活动几下手臂,伸出手去,轻轻抚上商少长的脸,唇边笑意愈浓:
  “你的脸……怎么……怎么……”突地“唰――”地一声,我的手中多了一张如蝉翼般薄透的面具。随着面具撕下,我的声音也变得清冷:
  “脸上有东西贴着,肯定不会很舒服。”我冷冷地望着他面具下的脸,看着他的脸现出一抹微笑――
  “啊――”我不敢置信地看着摘下面具的商少长,几乎话都说不出来,只是用手指着他的脸:
  “你……你……那天晚上……你吹的笛子!”
  这是一张颇为清秀的脸,线条柔和又不失刚毅。但最让人记忆深刻的就是他的眼睛,乌黑深遂如远古的夜空!仿佛一看进去,就沉醉在无止尽的黑暗中。
  他的人已没有想象的那般年轻,眼角似已有了浅浅的皱纹,但他的眼睛却仿佛一泓春水,永远蕴含着一种年轻而悠远的活力!
  就是这一双眼在哪晚深深印进我的眼,让我即使在酒醉时也记忆犹新!

商少长就是我在重阳夜半喝醉酒后,那个吹笛的青衫男子。
  商少长的眼睛慢慢流出若有若无的笑意:“你是第一个看见我真面目的人。”他突然扬起手,已掠回面具又戴到脸上,顺手封了我上身穴道:
  “小丫头,那我就更不能放你走了。”
  商少长带着我或急或缓,黑马蹄声得得,穿过几个市镇,未过两个时辰,已到了绛州与渝州边界。街上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在集市上买卖交易,好不热闹。突见如此高大神骏的黑马行过,马上一个青年男子抱着一个黑衣姑娘,莫不是指指点点,指手划脚。七嘴八舌说得煞是起劲,“咦,这是哪家的姑娘家居然坐在这么高的马上……”,“张大叔,您老可真是胡涂,这位怎么能是姑娘,应该是夫人了,被夫君带着出来看风景罢……”“我看不是什么正经人家的,这么光天化日之下的搂搂抱抱成何体统……”
  众人之声零零碎碎入耳,我看着商少长,眼睛几乎要射出把刀来。
  我白衣这二十多年从来没被这样“议论”过。这个混蛋加三级的商少长!
  再看这个始作俑者,坐在马上悠哉游哉地抱着我招摇过市,一副好不快活的样子。我看在眼里更是火冒三丈!若不是全身动弹不得,我真想把这个天下最大的杀手兼混蛋砍成八段!
  商少长笑嘻嘻地看着我,轻声在我耳边道:“小衣衣,看来你的眼神比我还象杀手。”
  “你……”我看着他嬉皮笑脸的表情不禁气结。也是平生第一次,被人气得说不出话来。
  未过一会,黑马到了一户庄院,慢慢停了下来,早有几个仆人出来迎接,口称“商公子”,商少长抱着我跃下马背,拍拍黑马颈,笑道:“大黑,你自己去吃些干草罢,我先进去了。”
  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这么漂亮英武的马儿,居然叫这么一个“平庸”的名字。
  但这个“大黑”可高兴得很,一扬头,发出几声“唏嘘”的叫声,马头在商少长的身上亲昵地跳蹭了几下,又“顺头”在我手上舔了舔,才一溜小跑地跑得不见踪影。
  商少长脸上现出一丝不可捉摸的笑容,顺手在我后背轻轻一拂,我顿觉背后一股热流涌过,四肢已能动弹,不由晃动几下手臂,脸上露出喜色,刚要迈步,却觉手已被商少长握住,被他拉着向庄院大门走去。他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别想跑啊,小衣衣,还没有人能在我的手下逃跑的。”
  我闻言回身,就看见他笑得无比灿烂的笑容。
  我却一点也笑不出来,只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有谁能逃脱天下第一杀手的追捕?
  刚走进大门,突然一个花花绿绿的“东西”重重地扑在我身上。
  这个“东西”几乎搂得我快喘不过气来,先重重地在我脸上亲了几下,后又用嗲得几乎让我把隔夜饭吐出的声音说:“商公子,奴家等你等得好心焦呢……”
  我不耐烦地把攀在我身上的女子拉下来,向商少长身上一推,没好气地说:“拜托你看清了再亲再咬,你的商公子在旁边,不是我!”
  “哈哈哈哈……嘻嘻……嫣红姐姐抱错人啦……”我这才发觉周围站了一圈穿红着绿的女子,个个花枝招展,身上的香粉气传得老远,我鼻子一痒,不由得“啊欠,啊欠――”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这才看清抱着我的女子,年纪不过十七八岁,长得还算眉目齐整,脸上的胭脂水粉却足有一尺厚,身上穿一件粉红色勾花湘裙,一双小脚倒缠得瘦稍。手儿正挂在商少长的脖颈上,甜甜地看着商少长。而商少长也一只手牵着我不放,另一手却环倒了她的细腰上。呵呵笑道:“才两个月没见,小嫣红长得可又俊俏了许多。”
  “嫣红姐姐这几天都在梳妆打扮呢,可就等着公子了。”“公子偏心,来了只顾着嫣红这小蹄子,也不看看我们姐妹。”“商公子来了可就不能走了,定要多陪陪我们才好……”众女子七嘴八舌喋喋说个不休。直说了二十几句,才有一个年小的穿着淡绿衫裙的女孩子叫道:“咦,商公子又带来一个姐姐呢。”
  “啊,真的呢!”“咦,她穿黑衣裳啊。”“这黑衣好奇怪呢,不是裙子呀,倒象是男子衣服。”“怎么冷冰冰地不说话?”顿时又是议论纷纷,你来我往。我不由暗自呻吟一声。觉得头又痛了起来。
  这里的女人足可以比上一万只鸭子!
  耳边传来商少长的笑声:“这个姐姐叫白衣,她呢,名叫白衣,但却爱穿黑衣服,虽然是女子,但却爱穿男装,你们说奇怪不奇怪,好玩不好玩?”
  周围马上响起一片“咯咯”的女子欢笑声。伴杂着“当真好玩”、“这不是不男不女么”的议论,又是一阵喧哗。
  我慢慢吸了口气,唇边落出一丝优雅的微笑,缓缓道:“世上名不符实之人多矣,又何况我白衣一人,商公子又何必在我身上大做文章?”我的声音悠扬清亮,顿时把一众喧哗声压了下去。我清冷沉静的眼波掠过众人,被我看过的女子都停住了笑声,院里刹时一片寂然。
  一个仆人打破了沉寂,跑到商少长身边,递给他一羽小小鸽子,鸽腿上绑着一张小纸条。商少长取下纸条看了一眼,顺手在掌中一搓,纸条已化成片片蝴蝶。他转过身来对我笑道:“原来你辅佐的归云庄少主也不算阿斗,居然未过一天,他用飞鸽传书已传遍各州,凡有救出白衣卿相者,归云庄愿以一半蓄产相谢!”商少长仰天长笑道:“那若在下把你送回归云庄,不知那个毛头小子肯不肯把五十万两银子拿给在下?”
  我微微而笑,淡然道:“他一定会给的。因为他知道,我白衣的身家远不止这区区五十万两。”我伸出五指,慢慢屈伸,“八个月前我初到归云庄,那时归云庄加上房产田产也只不过二万两而已,而现在已逾百万两。他应该知道,我的价值……”我伸出一个指头,笑道:“何止一百万两,就算现在拿出五十万两换我回去,又算得了什么?”
  商少长沉吟半响,突地抬头笑道:“你想劝我把你送回去,然后得那五十万两么?”
  我悠然道:“不错,你的雇主肯定不会给你这么多,是不是?”
  “不错,当然不会。”商少长突地抓住我的手,笑得更是开心,“不过我要是把你留在我身边,又何止五十万两呢,所以,还是留下你好!”他招手唤来嫣红,道:“你和白衣换换衣服,然后拿二个蒙纱斗笠来。”
  商少长转向我,眼中满是捉摸不透的笑意:
  “现在南北十二州都为了五十万两找你,就算我跑得快,可也比不过这许多人一拥而上,嫣红和你的身材相妨,她要是穿你的黑衣扮了你,肯定会骗过很多呆子,你说是不是?”
  我脸上的笑容一点点隐去。
  嫣红咯咯笑道:“公子果然好主意,这位小姑娘,咱们就来换一换罢。”说着就来拉我的衣袖。我眼神一冷,射出一道冰寒的目光,冷冷道:“你说谁是小姑娘?”
  嫣红的手顿时凝在半空。
  商少长轻笑道:“小衣衣,你还是随嫣红换过来的好,不然……”他笑得很是悠然,缓缓道:“不然由我帮你换,好不好?”
  我看着他的笑容,叹了口气,道:“不好,我……我随她去换就是了。”
  嫣红笑嘻嘻地带着我穿过几个花厅,来到一间小小内室,道:“好了,你把衣服脱下来,我们就开始换装罢。”
  我眼波一转,流出妩媚又温柔的笑容,轻轻道:“急什么,你看你的脸,都沾上了灰,这可不好,来,我为你擦擦……”
  “啊,灰,哪里哪里?”嫣红一急,连忙把脸伸到我眼前,道:“快!快帮我擦去!”
  她的笑容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扑了粉的脸白得象粉墙的颜色。
  一把小刀准确地抵在她的脖颈上,而这把小刀就握在我的手上。我的笑容比方才还要灿烂:
  “不要喊叫啊,否则……”我的刀在她脖子上又紧了紧,“我是个最不会用刀的人,手一慌可不能保证发生什么后果呢。”
  “小姐……不不不,女侠,”嫣红的汗珠一滴滴从额头上滚过下来,颤声道:“你……让奴家……做什么都行……只要……”
  我眼珠转了几转,笑道:“你这样听话,我怎么舍得杀你?来,你把这个给我吞了。”说罢,我从怀里摸出一丸药,趁嫣红张嘴欲叫时扔进她张大的嘴里。
  “啊咳咳!――”嫣红抓住喉咙不住吐气,丸药却已经吞了下去,嫣红的脸已经变成了死灰的颜色,眼泪再也忍不住流了下来。好不容易才说出话来:“这……这……是什么……”
  我似笑非笑道:“这是什么?”我轻拍她的脸,甜甜笑道:“当然是蚀心腐骨丹。”
  两个头戴遮面斗笠的人影,一黑一红,先后从内室走出。
  黑影走出庄外,红影走到庄内,商少长的面前。
  商少长笑道:“小衣衣,你穿红衣服比穿黑衣服可漂亮多了。”
  “小衣衣”却站在场中,身体不住抖动,也不说话。
  商少长渐渐收住笑声,突然身形一动,手中已将斗笠摘下。不由大惊失色!嫣红的涂满了胭脂水粉的脸已变得红一道白一道,泪水不住地流下,弄花了厚厚的妆容。嫣红突然大哭出声:
  “商公子,救命啊――-”嫣红不住哭喊道:“那……那……那个白衣用刀比着我,给我吃了毒药,哇啊―――我活不成了――”
  “毒药?”商少长皱眉道,手已拂上她的腕脉,未过一会松开,道:“你根本没有中毒,白衣就算再博闻广识,也从未听说过她会用毒。这又是怎么回事?”
  商少长耐着性子听着嫣红连骂带喊哭诉了半响,听了个大概后,连忙起身,失色道:“不好,白衣必定逃了!”忙随着嫣红来到内室,果然已是人去楼空。只有粉墙上留下我龙飞凤舞、墨迹未干的七个大字:
  商少长是大呆子!
  商少长望着字怔了半响,突然不顾众女子惊讶的目光,哈哈大笑:
  “好个可爱的白衣!”
  可惜,本姑娘是听不到商少长的溢美之词了。
  我穿着自己的黑衣,出门雇了一辆马车,向归云庄驰去。
  坐在马车上,我的唇角不由得落出一丝欢快的笑意:
  哼,商少长,你想抓住我,可还早得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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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阴魂不散

跳下马车,天色已是渐晚,天边落日红霞将归云庄映得一片红晖。
  我向归云庄望去,一眼便看到归云庄前站着一个高高的人影――是云逸扬,那个满怀真诚、总是亲热地叫我“白姐姐”的少年,正一人站在有些破落的归云庄门前,不时地向四处张望,似在等着远归的人。
  我知道,他在等我。他飞鸽传书,设下巨额赏金,也只是想从商少长手中救我回来。
  想到这里,我不禁心头一热,有一股暖暖的东西从心中流向四肢百骸。终于我在这个世界,不会是孤单形吊,无亲无故了,归云庄在不知不觉中,已成了我的家。
  “逸扬――”我一边向归云庄跑去,一边大声喊道,云逸扬闻得我的喊声,猛地身体一振,不敢置信地抬头看着我穿过树林快速奔跑,未过一会已跑到他的面前,对着他目瞪口呆的表情微笑。
  “啊――”云逸扬嘴张得老大,似是不相信眼前看到的人,“啊”了半天,才好不容易说出一句话:
  “云……云姐姐……你……你……怎么逃……”,我见他一脸白痴的样子望着我,不由得“卟哧”一声笑了出来,戏谑道:“我若不回来,你这悬赏的归云庄一半蓄产不就得姓别人的姓了吗?”
  云逸扬的黑脸上慢慢露出欢快的笑意,突地大喊道:“云姐姐回来了,云姐姐回来了!!”突然伸臂抱住我,在原地转了二个圈子,又轻轻将我放下,脸竟有些红了,道:“白姐姐快快和我去见我娘,她老人家现在还滴水未进,为你挂心呢。”
  我拍拍云逸扬的肩,心中慢慢生出一种久未曾有过的温暖的感觉,不由柔柔一笑,道:“好吧,我们回去。”便向庄内走去。
  坐在自己简朴的小屋里,已是二更天了,我坐在油灯前,几乎不敢相信这一天发生的事情。从和孟庆谈生意,到商少长出现,然后是将我劫走,最后便是我的出逃……可是让我最不敢相信的是,商少长居然就是那晚吹笛的青衫人!我几乎怎么也不能将这个在别人眼里恐怖非常的杀手与那晚那个风流倜傥的君子联系到一起……可他为什么要杀我?
  不对!商少长根本不想杀我!
  如果他要下手,那晚我喝醉时便是最好的机会。可是他不但没有动手,还把我送上床……
  “白衣姐姐,你平安的回来真是太好了!”我转身,优华拿着洗漱之物推门进来,眼中满是关切的神色。
  我微微笑道:“没事的,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么,让你们这样牵挂我,我才是过意不去。”
  优华放下铜盆,跑过来拉着我的手说:“白姐姐,千万不要这样说,你被那个姓商的杀手抢走,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如果没有白姐姐,哪有优华这样自在的日子,那时,优华真恨不得替你去……”语声有些哽咽,竟说不出话来。

  我见优华眼中满溢泪水,双手不住抖动,似马上就要哭出声来,连忙拿过手帕为她拭泪,柔声道:“别哭别哭,哪有你想的那么可怕了。”我想了想,突然拉拉她的衣袖,促狭道:“知道吗?我还是第一次飞得那么高、那么快呢。那匹黑马真是很高大,坐着马跑得如风一般。那种感觉……真的很好啊!”
  “真的!?”优华擦擦眼泪,眼中马上流出又是期盼,又是想往的神情,“真的那么好?”
  “当然啦!”我贼贼一笑,压低声音道:“你想想看,能有几人会遇到真的杀手,还让杀手带着在马上疾驰?而且那马是百里挑一的良驹?这样的好事我还怕少,哪会害怕?”
  优华听得连连点头,突地脸颊一红,低下头去,轻声道:“可……可他真的抱了你呀……抱着你飞檐走壁又上马飞奔……”优华嗫嗫半天,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话来:“可……白姐姐,你真要嫁给他吗?”
  “什么?!”我一口茶刚入口又喷了出来,几滴茶水呛入嗓中,不由“咳咳”地咳了好久,优华忙轻拍我的背为我顺气。我吸了口气,又是生气又是尴尬地大喊:“鬼才嫁给他!”喊出这句话,又是一阵大咳。
  “可……可他抱……抱……”优华指着我,一连说了几个“抱”字。我一挥手,打断她的话,道:“笑话!他抱我一会就想让我搭他一辈子?真是天大的笑话!”
  优华张口结舌地望着我,好似我口中说出了什么可怕的事,我方回过神来,猛然记得宋朝对女子贞节极为看重,未出阁的黄花女儿手脚尚不能被男子看到,何况自己被一个男子抱着!连忙苦笑道:“优华,这个……我今天已累了,一会便要休息,你也早些休息,好不好?”
  优华又看看我,便点点头走出房去。留下我一人在房中沉思。窗外月已中天,快到三更天了。
  我的手中把玩着一支已泛黄的竹笛,仍是一点睡意也无。
  商少长啊商少长,你不想杀我,却又将我掳出,到底是为何事,你说我是神眼,但为何我这一双眼,却始终无法看清你?
  走到铜镜前,我凝视镜中人的双眼。耳边不由想起一个低沉爽朗的声音:“你的眼睛透出淡淡的天蓝色,很美,我喜欢!”
  真的很美么?
  几乎没有人夸过我的美貌,不论是在古代亦是现代!我微微摇头,在现代有不少人敬重我的才气,可没有人注意我的相貌。
  眼前,竟不自觉地浮现出商少长那双微笑的黑眸。
 
镜中虽然人影模糊,但还是能看出我眼中的一泓淡蓝。
  我的眼瞳是黑的,但眼瞳周围却是如蓝天般淡淡的蓝色。据说这是身体虚弱的特征。我的眉稍弯细据说也是如此。而我的心脏确实一直都不太好。
  摸到心脏,我的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一丝调皮的笑容,想起给嫣红服下的“蚀心腐骨丹”:
  明天又该到仁达堂去一次了,最后的一丸柏子养心丸给嫣红吃了还真是浪费。
  “白姐姐……你……你真要和我一起去吗?”云逸扬看着我欲言又止。
  我皱眉道:“我回来已经有几天了,前些天你让我好好休息,我也休息得不错,可今天你要去选蚕丝,所涉钱款数目不小,我不跟着又怎能放心?”
  “可……可……”云逸扬面有难色,却仍是吞吞吐吐说不出话。我不由得满腹疑云,慢慢道:“你莫不是想说什么,还是有什么为难之事,若有为难,我也不会强求。”
  云逸扬咬牙沉思半响,突然用力顿足道:“好,说就说了!现在……现在全绛州城都在谈论……谈论……”
  我隐隐觉得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缓缓道:“谈论什么?”
  云逸扬一字一句道:“谈论白衣卿相实际上是个女人!”
  “啊――”我眼前突然出现一片黑雾,头顶似有一个惊雷炸响。我尽力保守的这个秘密竟然全城皆知!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到了这个地步?我的脑子顿时乱成一团。
  云逸扬见我身形摇摇欲坠,连忙扶我在桂花树下慢慢坐好,嗫嗫道:“本来我听到这个消息也是慌得不行,后来我派人悄悄四处打探,才知道商少长抱……带你在马上疾驰,已经有很多人看见,后来……后来就……”
  我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后来便一传十,十传百,便全城人都知道了,是不是?”云逸扬见我脸色苍白,面沉如水,想了半天才缓缓点头。我看在眼中不由身子一震,慢慢闭上眼睛。心中却是如浪击岸,思绪难平!
  我睁开双眼,一字一句道:“商少长,好个商少长!”
  “哈哈哈――”上方忽然传来低沉开怀的笑声,而这笑声,我发誓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商少长不知何时站在离我们不远的一株杨树上,还是初见时一袭干净的青衫,脸上却未戴面具。左手一支刚刚削好的竹笛,双臂互交,好整以暇地看着我们,“小衣衣,我怎么听见你在叫我啊?”
  “你……商少长……”我一个箭步走到杨树下,恨恨道:“你居然还敢来?”
  商少长现出一丝悠然的笑意,也不见他如何动作,人已从杨树枝上随风慢慢飘落,在我面前站定,笑道:“为什么不敢来啊?”
 
“你……你……”去他的天下第一杀手!我心中怒火中烧,突然一把抓住商少长的衣领,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咬牙切齿道:“你这个混蛋,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我一连说了几个“知不知道”,却再也说不下去。
  商少长是故意的!他绝对是故意的!
  他故意抱着我不走小道,不走蹊径,而专走人烟密集的市镇。他如此招摇过市,就是引起众人的注意,注意我的一身黑衣与一头长发!注意我的女儿身份。加上云逸扬冲动的飞鸽传书和孟庆亲眼看到商少长劈开我的斗笠,我白衣是女子的身份便大白于天下!
  他这一刀不仅劈开了我的面纱,也把我的“男人”的身份劈开!
  只因为他抱着我招摇过市,我从此再也不能以男子之态现身世间。
  “你!你!……”我抓住商少长的手不住颤抖,几乎是喊出来:“你是故意抱着我走过市镇的,是不是?!”我指着商少长笑得自在的脸,声音头一次气得发颤,“你知不知道你这一刀的后果是什么?你为什么那天没有一刀杀了我?反而弄出这么多事情?”我越说越气,索性放开商少长,独自走到一旁,胸口仍是不住起伏。
  那个始作俑者却一直笑得很开心,双臂交叉走到我面前,不顾身后云逸扬向他射去几乎要杀人的目光。悠然道:“你变得女子装束,可是好看得紧呢?”
  “好看你个头啦!”我猛地转过身来,指着他的无辜的脸破口大骂:“你知道不知道这给归云庄带来了多大的麻烦?一大群商贾若发现归云庄的白衣卿相是女子,又怎样对付归云庄?宁王现在不在绛州,但若他回来发现我欺瞒于他,定会将我治罪,更可能会害得归云庄上下众人身陷囹圄!这些麻烦加在一起还不够吗??你知道了我白衣一人的秘密不要紧,我白衣被你害了也不要紧,可归云庄是无辜的,也要大家一起同我陪葬吗?!对了……还有……还有叶知秋……”
  我一气之下滔滔不绝地连说了好几句,突然我停口,脸色也变得惨白。
  叶知秋,一叶落知天下秋。
  这个神秘莫测,精明得甚至可怕的秋叶阁阁主。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和月山庄同这个语调轻柔的男子的对峙。他虽身体孱弱,但在我的眼中,无疑是我见过的最可怕的敌人!
  如果叶知秋知道斗笠下的我其实不是他看到的“丑八怪”,他会怎样对付我,对付归云庄?
  他绝对有实力在挥手间将现在的归云庄夷为平地。
  “叶知秋,秋叶阁阁主。”商少长见我一下子沉默不言,突然脸上现出一抹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这笑容一现,刹时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仿若天空一下子明朗起来。他灿烂地笑道:
  “不用怕,我保护你。”
我面容如罩寒冰,冷冷道:“谁要你保护!是我当时做的决定扮作男儿,现在亦是我的身份害了归云庄,那所有的后果自有我来承担。”
  可是,白衣啊白衣,你又怎能承担得起?
  就算你是死过一次的人,可是别人呢,就应该陪着你吗?
  “白姐姐,可……可这也不一定是坏事……”云逸扬一直未作声,突然开口道,他见我目光向他射去,脸孔一红,又道:“白姐姐总不能一辈子装作男人,你这样……你这样……确实……很……很好……很好……”
  “很好看是不是?”商少长笑眯眯地拍拍云逸扬的肩,饶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秘密,总是要揭开的。”
  云逸扬见我目光越来越沉,连忙道:“白姐姐,要不……要不我就和外人说,商少长抓错了,抓的不是你,不……不对……抓的是你……也不对……抓的……”一张黑脸急得通红,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苦笑一声,摇头道:“不用了……”
  正如商少长所言,是秘密,总是要揭开。
  当我说第一句谎言的时候起,就注定了用千百句谎言掩饰这第一句。掩饰到最后也掩饰不了。
  我是女子的身份能掩饰多久?
  那么,还不如走一步算一步,就用我现在的女子身份去做白衣,做名闻天下的白衣卿相。
  而且,我也只好这么办。
  商少长笑道:“看来衣衣真是聪明,想明白了是不是?”
  还没等我发火,云逸扬已经按捺不住怒气,喝道:“商少长!你当归云庄是你家的前院吗?由得你自由来去!又三番五次调戏白姐姐,害得她这般……你……!”突然一挥拳,向商少长微笑的脸打过去。
  我看得清清楚楚,这一拳去势凶狠,眨眼间已击到商少长的面门,商少长的笑容却始终未变。
  他明明是不可能躲开的。
  可是他偏偏躲开了。
  商少长的身形一闪,突然在拳头快击中的刹那消失不见。云逸扬这一拳便打了个空,整个身体被这一击之力向前跄去。
  商少长已出现在云逸扬的后面,右手伸出食指轻轻在云逸扬后背一按。
  他的力道非常轻,轻得如同微风轻轻一拂――
  云逸扬只觉一股大力传来,一下子脚步踉跄摔在地上,脸重重地落在土中。这一跤跌得甚重,云逸扬用手撑地连用力几次,才慢慢从地上爬起,脸孔却已被小石粒擦出血来。
  商少长放声大笑道:“原来归云庄的少主居然是一个只需要女人保护、手无缚鸡之力的懦夫。没想到啊没想到。”

云逸扬的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来,这个少年头一次愤怒得如一头狮子,他咬咬牙挺身而起,大喊到:“我是归云庄的少主!我不是懦夫!”
  “说的好!”商少长轻轻拍手,道:“不过你连我一个手指也打不过,还算什么男人?你让白衣承担所有的一切,难道你就什么都不想做么?别忘了,如果没有白衣卿相,你们归云庄怎么能有今日?”他伸手挡住云逸扬用力击来的一拳,轻笑道:“力道太小了……就这种如绣花的拳脚,还想保护你的白姐姐么?”
  云逸扬的右拳被商少长握住,却似被铁钳钳住一般,用力抽了几下仍是挣脱不开,一张黑脸涨得通红,听得商少长不痛不痒的几句话,气得更是跳脚连连,突地一挥左拳直向商少长鼻梁击去。商少长更不松手,只身形一转,云逸扬不由自住地随着他转个半个圈子,商少长握住拳头的手顺势一抄,又将他另一只手也扣在手中。这下变成云逸扬的两只手都被商少长反背在后,商少长微一用劲,云逸扬只觉背上如负千钧,不由得俯下身去。
  我双眉一振,厉声道:“商少长,你想做什么?快放了逸扬!”
  商少长微微一笑,却不松手,道:“真不明白,为什么你偏偏要辅佐这个扶不起来的阿斗。”云逸扬被他制得几乎喘不上气,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话:“我……我不是……咳咳……”气息一控,差点呛到嗓中。
  我眼中渐渐射出寒光,道:“白衣愿意做什么,不劳商君费心。”手已慢慢向袖中探去。
  商少长看我一眼,又看看云逸扬,突然放开手。云逸扬一下子逃脱禁锢,不由大喜迈步,腿却不由自主一软,慢慢软倒在地上。
  商少长缓缓道:“你若真想保护白衣,就得使自己变强。如果你真的想变强――”商少长看看云逸扬愤怒的双眼,慢慢说道:“我可以教你武功。”
  “啊!――”“啊!――”我和云逸扬不由都是惊讶出声。云逸扬是欣喜多于愤怒,而我是愤怒远远大于欣喜!
  商少长笑道:“由我教你武功,你自是不会象现在这般无用。”他顿了顿,戏谑地看看我,“就算我补偿衣衣的。”
  我惊讶地看着商少长双手负背笑得这么开心,若没见过他高深得可怕的武功,真难想象他就是天下第一的杀手,商少长!
  可是,云逸扬有他指点武功,定会有保护归云庄的能力。不然,归云庄尽是老弱妇孺,又怎么能不受欺负。
  商少长见我慢慢颔首,笑得更是得意,“小衣衣,我帮你这么大的一个忙,你就不叫我一声‘商哥哥’么?”一边说,一边手毛毛地向我伸来――
  一道寒光划过,商少长连忙缩手。
  我的手上已多了把锋利的小刀。这把小刀几乎是贴着商少长的禄山之爪划过。
  我的脸上露出优雅的笑容,淡淡道:“只要你在我面前消失……”我的笑容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冰冷,“只要你在我面前消失,我白衣叫你商叔叔、商爷爷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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