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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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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犯罪事件》 鬼马星新作,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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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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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天告破的凶杀案

  死者最先是由钟点工发现的。
  赵小梅,女,46岁,在满月里3号3楼的李教授家服务大约四年。2008年7月5日早晨7点,她来李家上班,按照惯例,她用钥匙打开了李教授家的房门,她意外地发现屋子里非常安静。对她来说,这种安静很不寻常,因为以往这个时候,男主人通常会在客厅看报纸,女主人会在厨房里忙着做早饭,而年轻的小主人强薇,则应该刚刚起床正在盥洗室梳洗。虽然他们彼此之间也许并不说话,但只要有人在,就一定有声音,可是赵小梅不仅没听到任何声音,连一个人都没看见。

  男主人不在客厅,厨房里也没有女主人的影子,小主人强薇的房门则关得紧紧的。她心里有些不安,放下东西后,便先去敲了主卧室的房门。敲了一会儿,女主人来开了门,赵小梅记得,女主人劈头就问她,“有没有看见李老师?!”口气很凶,当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她 “砰”地一声立刻关上了房门。赵小梅坦言,女主人那天早上的态度很不好,举止也很反常,但她没有多想,就接着去敲了小主人强薇的房门。

  她敲了很久,才听到里面有响动,过不多久,强薇走到门边隔着门跟她打了个招呼,并试图开门,但门怎么都打不开,这时她才发现房门从外面給锁上了,这事也很反常,但赵小梅天生就不是会多想的人,所以尽管有一丝疑惑在心里闪过,她也没多在意。她向警方解释说,那时候,她急着要开始一天的工作,因为女主人的心情不好,她怕自己耽搁了什么事,又被抓住把柄。

  事后,赵小梅曾向警方抱怨:“我要不是看在李老师的面子,我早就不做了。她又抠,又神经质,在外人面前,她装得很有风度,在家里,她是动不动就要发脾气的人,除了李老师,她是谁都要骂!骂我,骂以前的老公,骂自己的老妈,骂女儿,那个小姑娘也挺可怜的,三头两头要給她骂,有时候还要被打。不知道李老师那么有风度的人,怎么会找她。”

  赵小梅告诉警方。那天早上她一来到李家就发现厨房的地板很脏,有很多蛋糕屑和别的食物残渣,但在厨房却怎么都找不到平时一直放在抽屉里的厨房专用纸。
  “你们不知道,那个女人,最喜欢用那个贵得要命的厨房专用纸擦地板了,她说那样擦最干净,哎呀,我这腰啊,嗨,没办法,谁让我是干活的命呢?”
  她想到盥洗室去找那卷纸,不料,盥洗室的门从里面锁上了。
  “哎呀,我敲了半天门,没有动静,但里面肯定有人哪,要不怎么会从里面锁上呢?我越来越觉得不对头,就去找那个女人商量,她同意我出门去找个锁匠,等我找来了锁匠,一撬开门,我的妈啊,吓得我命都没有了。他,李老师,就这么坐在马桶上,嘴大张着,嘴里插了双筷子,我一看就知道他死了,没理由,看他那个脸就知道了!只有死人才会这样的表情。最可怕是他的眼睛,还睁着!吓得我现在都不敢睡觉,一合上眼就看见李老师的脸。”

  经警方调查,被称为李老师的死者,名叫李继文,现年65岁,是A大学历史系的教授,目前,他退休在家撰写历史小说。他的死亡时间被确定为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至 11点之间。据称,案发当日是他65岁的生日,他在家宴请了几个朋友。宴席结束后,他跟妻子因琐事吵了一架,之后,他就躲进了盥洗室。他妻子说,他平时就很喜欢呆在盥洗室里,“我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每次一呆就是半小时。”她告诉警方,她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晚上9点45分左右,那时,已经散席快半小时了,当时她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本杂志走进盥洗室。她没看清那是本什么杂志,后来警方也没有在盥洗室里找到那本杂志。

  这件颇为离奇的案子在三天内就告破了。
  突破点是,警方在李继文的电脑档案里发现了其继女强薇的裸照。强薇接受讯问时,承认自己从13岁起便遭到继父的性骚扰,她没有把这事告诉过自己的母亲。最近,由于继父不断阻挠自己跟男友的恋情,并以照片相威胁,她承认,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终于痛下杀手。但她没办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被反锁在房间里,也没办法说清楚犯罪的过程。

  警方找来了强薇的男友陈奇,没想到,他立即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他称自己“无法忍受这个道貌岸然的混蛋长期对女友进行性侵犯”,当他得知李继文有蹲盥洗室的爱好后,便设计谋杀了他。他告诉警方,是他将强薇的门从外面锁上的,目的是为了让她置身事外。他的解释合情合理,再加上他对整个犯罪过程的叙述清晰准确,与警方的推断基本一致,所以警方最后认定他就是该案的首要嫌疑人。

  按照警方的要求,陈奇同意写一份详细的自白书。

2.初次见面(1)

  这股味儿好怪。他在吃什么?
  陈奇努力用嗅觉在空气里捕捉着那股气味,最后他得出结论,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男人要不是在吃三文鱼汉堡,就是在吃鮋鱼汉堡,只有被精心加工过的鱼类才会有这股怪味儿。20分钟前,他被带到这间小审讯室时,这个身材圆胖,穿灰色开司米毛衣的中年男人就已经在这里了,他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看到之前审讯过他的警察为这个人连泡了两次咖啡,拿了一次纸巾,他猜想这人的职位应该较高。

  这个人在一边吃汉堡,一边看文件。
  “你叫陈奇?”不知过了多久,他从那叠文件里抬起头问道。
  “是。”
  “我叫杜森,你的案子现在由我接手。”这个人平静地说。
  陈奇没接口。那个叫杜森的人把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又喝了一口咖啡,随后把案卷翻到他想要的那一页说道:“陈奇,我现在正在看你的案情陈述。有几件事想跟你核实一下。”

  他禁不住皱了下眉。什么事?他心里在问,但他没开口,他相信即使他一言不发,这个饱餐了一顿的胖子也会接着往下说的。
  “你说,在案发当晚,也就是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你用自己配的钥匙潜入李继文家,当时你本来是想来见那个女孩的,可是,当你看见李继文正坐在盥洗室的马桶上打瞌睡时,你立刻就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你悄悄走进厨房,拿了双筷子,然后进入盥洗室……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用筷子?”杜森友善地看着他。
  “这我好像已经说了快100遍了。”
  杜森没答话,耐心地等待着,那表情仿佛在说,我就算让你说1000遍,你又能怎么样?
  “好吧。”陈奇无奈且不耐烦地点了点头道,“我进客厅的时候,盥洗室的门开着一条大约一手宽的缝,我看见他坐在马桶上打瞌睡,他的嘴张得很大,看到他那个丑态,我当时就准备干掉他。于是,我就去了厨房。我之前说过,我想找把水果刀抹他的脖子,但没找到,我只看到了筷子。所以,我只能选择筷子。”陈奇道。

  “只看到筷子?”杜森对此似乎颇感兴趣。
  “是的。它们在筷笼里。”
  “你没看见剪刀或菜刀之类的利器吗?”
  陈奇用几秒钟回想了一遍当天晚上厨房里的情景。
  “我确实没看见。”最后他说。
  “你没开灯?”
  “不需要开。客厅里开着一盏很亮的台灯,那些光透到厨房足够我看见里面所有的东西。我确实没看见菜刀、剪刀或水果刀。而且……”陈奇顿了顿,决定把自己的想法再说得更确切一些,“我发现筷子的一端很尖,我又想到了他那个张开的嘴,我想如果用筷子使劲向下扎的话,一样可以结果人的性命。事实上,我也的确成功了。”

  杜森对他最后那句略显得意的表白不置可否。
  “客厅的台灯,你到的时候,就已经开着了吗?”
  “是的。”陈奇答道。
  杜森点了点头,又低下头看他的卷宗。
  “以你的说法,你从厨房拿了筷子后,就把强薇的门,从外面锁上了。是不是?”
  “对,我不想她受牵连。”

  “接着,你去了盥洗室,当时李继文在打瞌睡,你还听见了鼾声?”
  “嗯。”
  “你怕吵醒他,进盥洗室的时候,动作很轻,等到你关上门,插上插销,准备谋杀他的时候,他仍然睡着。是不是这样?”
  “是。”陈奇不明白为什么要反复问这些已经问过无数遍的问题。
  “你说,‘我把那双筷子插入他咽喉的时候,他的胡子动了两下,身体也跟着摇了摇,但没发出叫声,我感觉他是死了,于是,我就从盥洗室的窗户翻了出去,外面正好有个空调架,我踩着那个架子,慢慢爬到楼下盥洗室的窗沿,再往下爬,就是一楼的院子。那户人家好像不在,于是,我就通过院子的围墙翻了出去。’这就是全过程?”杜森抬起头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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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懒得回答,只是别过头去微微点了下头。
  “你还在盥洗室找到了鞋套,所以在爬墙的时候,没有留下脚印。是不是?”
  “对。”真是老生常谈。
  “你在哪里找到鞋套的?”
  “在抽水马桶旁边的柜子里。”他不耐烦地说。

  杜森对他的情绪视而不见,低头又看了会儿文件,问道:
  “你是什么时候关的盥洗室的灯?”
  “盥洗室的灯?”陈奇不太明白。
  “你作案的时候,盥洗室应该开着灯,不然你怎么能看见他的胡子在动?你怎么找鞋套?”
  “是,是的。”

  这对陈奇来说是个新问题,之前从来没人问过他,所以,他不免有些慌乱,但仔细回想了下,当时盥洗室确实开着灯。
  “发现尸体的时候,盥洗室的灯是关着的。因为是白天,所以当时没人注意到这点。”杜森饶有兴趣地注视着他,“盥洗室的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如果是这样,那应该除了你之外,没有其他人进过盥洗室,也不会有别人去关灯。你是什么时候关的灯?”

初次见面(2)

  陈奇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但他很快就稳住了自己。
  “是我关的灯。就在我准备逃走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如果亮着灯爬出去,灯光可能会让对面的人发现我,所以,我关了灯。”他觉得自己的话很有说服力。
  “听听这段。”杜森一本正经地念起手头的文件来,“外面的路灯坏了,从盥洗室窗外翻出来时,我借着窗子里的灯光看了下手表,正好是10点半。我知道那时候,强薇应该已经睡了,她今天喝了酒,她酒量不好,一旦喝了酒,就会一睡到天亮,我希望她醒来的时候,尸体已经被发现了。’”杜森放下手里的文件,眨巴着一对小眼睛看着他,“外面的路灯坏了,你翻出盥洗室的时候,借着窗子里的灯光看了手表。”

  陈奇木然地看着他。
  “你翻出去的时候,没有关灯。”杜森说。
  仔细一想,杜森说的对,除了他以外,是不太可能再有别人有机会去关那盏灯了,但如果他承认自己确实没关过灯,会不会給强薇带来麻烦?
  “这个……我忘了。”他只能这么说。
  “你确定你行凶的时候,锁上了盥洗室的门?”杜森突然换了问题。
  “我确定。”他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怎么锁的?”
  “那是个圆的门把手,只要中间按下去就可以把门锁上。”那个黄色金属门把手在陈奇脑际晃过。
  “圆形门把手?”
  “是的。”
  杜森笑了笑,忽然又换了问题:“你跟强薇交往多久了?”

  “一年。”
  “你经常来她家吗?”
  “不,那天是第一次。因为那个老东西终于同意我们结婚了,在那之前,他一直想尽办法阻挠我们在一起。他把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都藏了起来。”陈奇想起这件事,就怒不可遏,尽管李继文已经死了,但他仍有一种再杀他一次的冲动。他想,这次最好用刀,可以看见鲜血喷涌而出的场面,那才叫过瘾。用筷子插入咽喉,虽然很有戏剧性,但似乎少了点红色,使整个谋杀缺少了点关键性的元素。想到这里,他又自嘲,正因为他太平凡,正因为他一辈子只杀过一个人,这是他平生最耀眼的一次登场,所以才会追求这种不恰当的装饰。其实按理说,他应该感到庆幸,没有血沾到他的衣服上,这省却了他不少麻烦。

  “第一次?新女婿上门?”杜森笑道。
  “可以算吧。”他很勉强地回答。女婿!呵,这个词真让人恶心。
  “那天晚上,你们共有几个人用餐?”
  “6个。我和强薇,她的妈妈,那个老头,还有钟思慧和方智闻。”
  “这两个是谁?”
  “这些我都说过了。钟思慧和方智闻是我和强薇的同学,我们介绍他们两个认识,现在他们在谈恋爱。方智闻是老头的学生,两人最近走得很近,他想出版老头手里的一本书。”陈奇道。
  “钟思慧呢?”
  “她本人应该不认识老头,本来那天她不想去的,但老头一定要方智闻带女朋友去,所以她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方智闻是否知道李继文对强薇做的事?”
  “他不知道,谁会告诉他?我不会。强薇不会,老头就更不会了,他要在外人面前扮演正人君子的角色。方智闻是外人。”陈奇讥讽地一笑。
  杜森望着他,小眼睛在眼眶里转了两圈,说道:

  “你能不能写一份那天晚上你在李家的所见所闻?包括,什么时候进的门,看见什么,什么时候用的餐,吃了哪些东西?你什么时候上的厕所……”
  “我没上过厕所。”见杜森露出吃惊的表情,陈奇解释道,“那老混蛋最喜欢泡在厕所,所以我不想接近那个臭气熏天的地方。”
  “你没上过厕所?那就是说,你唯一一次去那间盥洗室,就是去杀人的?”
  “对,可以这么说。”
  “原来是这样。”杜森自言自语道,接着又问,“再好好想想,你有没有记错?”
  “我不会记错。”

  “那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身边有一本杂志?”
  陈奇摇摇头。
  “我没看见。”
  杜森若有所思地低头看着他的卷宗,又喝了口咖啡,最后,他用聊天的口吻对陈奇说:“今天上午我休假刚刚回来,还没去过现场,这样吧,明天下午,我们一起去一次那里,到时候,你可能会想起更多的细节。我也可能再请教你几个问题。”

附录:陈奇自白书(1)

  附录:陈奇的自白书(1)
  我从来没写过自白书,不知道该怎么写,但既然給了我纸和笔,那就让我从头写起吧。
  我叫陈奇,今年27岁,在S市恒风高中当数学老师。
  我很喜欢这份与世无争又有假期的工作。学校离家很近,只有10分钟的路程,我每天所做的不过是走出家门到学校上课。如果没有蔷薇,我想我可能会一直在那所学校呆下去,我会成为一个尽职的好老师。
  不上课的日子,我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
  祖母在世时好交游,常常会约朋友来家里打麻将,家里几乎日日开局,人声鼎沸,嘈杂得很,我不得不寻找自己的消遣方式,于是,我开始谈不冷不热的恋爱,也经常找老同学出来聚会,但自从去年祖母去世后,家里突然冷寂下来,我才发现一个人难得的自在,所以也就懒得出去,只有好友方智闻经常来找我。
  方智闻是我的中学同班同学。

  1995年,我以全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本市最好的一所中学。在那里,方智闻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在那所学校呆了6年,成绩一直在年级里遥遥领先,但老师却并不喜欢我,我想这多半是因为,我太过桀骜不驯。我脾气不好,几乎没有朋友,同学中,只有方智闻跟我谈得来。
  父母冷战时期,我常跟方智闻呆在一起。方智闻跟我住在同一条巷子,我的家事早由张三李四经由方伯母之口传到他耳朵里,这样倒好,免得我向他解释为何我有空日日听他谈女人,为何我过了午夜回家也从没人责怪我。
  “其实我很羡慕你。”方智闻却不止一次这样对我说。方伯母是出名的严母。
  方智闻的好处是他不关心别人的事,所以他对我家的事自然也就没什么兴趣了。

  那时候,我和方智闻的游戏多半是沿着西园路走到平安寺再转回来。因为两个人都没钱,所以最奢侈的享受也无非是停在小店门口,一人买一罐啤酒对饮,有女生走过,方智闻就会向她的背影吹口哨,偶尔也会有女生主动跟他搭讪,碰到如果他刚领到零用钱就会请对方去溜冰。但当轻佻的女生欣然同意时,他又觉得意兴阑珊,叹息钱花得太冤枉。其实那时候我们两个人是苦中作乐,烦恼至极,方智闻整天担心功课是否能过关,而我则一想到要回去面对父母木然的脸就心惊肉跳。

  我和方智闻的学校生涯都不算快乐,尤其是他。他抱怨所有的老师都是方伯母的密探,他在学校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母亲晚餐桌上的话题,因为受到监视,所以他无时无刻不想逃离母亲的视线。对方智闻来说,世上唯一没被他母亲买通的人就是我,因而他最愿意跟我在一起,所以方伯母讨厌我也不是没有道理。
  方智闻所有的功课中,历史成绩最好,他那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考上F大学历史系,但他的母亲希望他能考酒店管理系,或者经济系,为此,方智闻跟他的母亲大吵了三天,他还不惜以离家出走相威胁,最后方伯母不得不作出了让步。方智闻考上了F大学历史系后,李继文就是他的导师。
  “妈的!我终于可以住校了!”方智闻在开学的第一天晚上,从宿舍打电话給我,声音听上去兴奋极了,我记得我还祝贺他终于获得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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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在我们毕业一年后,开始从事出版行业的。2006年年初,我祖母刚刚过世不久,他就来找我,说他想开一家自己的图书公司。他向我借钱,我当时继承了我祖母留下的一笔遗产,拿20万給他,对我来说不成问题,于是我就給了他。
  他做得很出色,今年夏天,已经把那笔钱如数还給了我。

  据我所知,他跟李继文的关系一直很好,其实,在我认识强薇之前,我就已经知道方智闻的老师住在我对面了,因为他每次来看我,总会说:“我先去跟老师打声招呼,然后再来看你。你給我备饭,咱们好好聊聊。”
  今年4月,我听说他准备出版一本李继文写的历史小说,虽然我那时已经知道了李继文跟强薇的事,我强烈反对好朋友继续把他当偶像,但我也不能把强薇的事和盘托出,所以我对他们的关系只能听之任之,偶尔会说一句,“那老家伙看上去面相不好,很虚伪,你要小心,”但估计他也没听进去。
  他跟李继文的出版合同应该是在6月签的。有天晚上大概是九点左右,方智闻突然来到我家,他兴致很高地拉我出去喝酒,我问他为什么那么高兴,他说,他刚刚跟李继文签了合同。当然,我没看过他们的合同,我有什么必要去看那东西?

遗产纷争(1)

  凌素芬呆呆地站在那里,她仍然不敢相信自己刚刚听到的一切。这个律师说什么?李继文居然有遗嘱?而且竟然把所有财产的80%留給了她的女儿强薇,把另外 20%留給了跟他毫无血缘关系,之前也没有任何交往的强薇的女同学钟思慧。而她,跟他相濡以沫的妻子,等待了他多年,才终于跟他走到一起的,被他称为终身情人的女人,却只得到一堆破书。

  李继文用黑色水笔写了几句话給她,现在听来,那些话简直就是对她的嘲弄。
  “亲爱的素芬:
  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书店,那时你才二十岁,也许连20都不到,你想买一套小说,却因为少了几毛钱无法如愿,最后是我替你买下了那本书。我还记得那套书的名字,叫作《基督山恩仇记》,那是一本非常经典的小说,我本人也爱不释手。所以,我们两人约定,你先看完,再借給我再看。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可是,也许在复仇的故事中慢慢滋生的爱情总会顺带着引出不少误会。就是那些误会让我们错过了十几年。其实那些年,你美丽温柔又充满活力的身影常常出现在我梦里。我多么渴望再遇见你,那个在书店里,在林荫道上,认真地跟我讨论:“基督山是不是该复仇”的美丽女孩。啊,你认为应该报仇,而我却说不。人生苦短,如果都用来报仇,那该多可惜。

  我再遇你时,你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了,仍然美丽动人。我一看见你的眼神,就知道你一点没变。你还是你,你懂得掌握自己的人生,懂得什么该要什么不该要,你也懂得我,你总是知道我需要什么。对日渐成熟的你来说,我正在慢慢缩小,尽管我比你大20岁,但有时候我觉得在你面前,我就像小孩子一样天真幼稚。不是吗?你也对我说过,我是永远不知道自己岁数的人。你说我年轻,我不知道该不该为此高兴。

  不过,我想我还是高兴的。正因为我忘记了自己的年龄,才会做出许多跨越了自己年龄的事。对此,我并不感到羞耻,只感到荣幸。
  亲爱的素芬,感谢你多年来为我付出的一切,感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向我伸出了温暖的手。感谢你給我的人生带来了欢笑和快乐。尤其是感谢你給我带来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本来,在我生命终结时,我想将我的全部财产都留给你,但我知道你向来视金钱为粪土,我不想用钱来玷污你我之间多年来的纯真感情。
  你曾经向我证明你对我的爱有多热烈,有多持久,现在,轮到我了。我也要向你证明,我是最了解你,最爱你的人。
  我该怎么感谢你呢?我知道你不在乎钱,你自己的钱已经足够你过上好日子了。所以,我思来想去,最终决定把我珍藏的300本书送給你,相信你一定会喜欢这份意外的礼物。也一定会好好收藏它们。(附,有些书需要修补,那就拜托了。)

  永远爱你!
  你的丈夫、朋友和情人李继文”
  这个死混蛋!在这封信里,他对自己为什么会立下这份荒唐的遗嘱没有作出任何像样的解释!不过那个说话的调调倒是很熟悉,是他平时那种爱开玩笑的口气!难道这只是他的玩笑?
  “请问,他是什么时候写的遗嘱?”看到律师正在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她慌不迭地走上去问道。
  陈律师把眼镜朝鼻梁上推了推,彬彬有礼地说:“大约是在半年前。”
  “他怎么会?他怎么会想到立遗嘱?”印象中,李继文的身体一向很好,至少她从来没感觉他身上有任何生病的迹象。一年前,64岁的他还曾经兴致勃勃地向她提出,要她生一个儿子。那么,他怎么会想到給自己立遗嘱?
  陈律师摇了摇头,表示他无法回答她的问题。

  “他立遗嘱的时候,有没有跟你提到过他的身体状况?”她继续问道。
  “他没提到过。”陈律师把一叠文件放入公文包,“李太太,在李先生这个年纪,有这样的举动,并不一定代表他的身体有问题。他也许只是想对自己的财产作一个合理的安排。”
  “合理?!”她尖叫了一声。

遗产纷争(2)

  陈律师抱歉地朝她一笑。
  “对我们来说,客户的要求永远是合理的。他总有他的道理。”他顿了顿,又道,“其实,我也曾经提醒过李教授,让他再斟酌一下,但他很明确地告诉我,这是他考虑再三作出的决定。李太太,他很清醒。”
  “你跟他相识很多年,应该知道,他向来很爱开玩笑。”
  “我知道,不过我可以肯定,他在这件事上没有开玩笑。”陈律师扣了上了公文包,向门口走去,她立刻追了上去。
  “不管怎么说,他把20%留給那个小女人,完全是精神错乱的表现!我强烈怀疑这份遗嘱的真伪!”她尖声叫道,花了很大力气才攥住自己的拳头,她真怕自己会克制不住伸手去抓陈律师的脸。
  陈律师在门口转过身来。

  “李太太,如果你有任何疑义,可以诉诸法律,不过,我还是要向你声明,这份遗嘱是真实可靠的。”他平静地说,说完便开门走了出去。
  门一关上,她就把一个花瓶“砰”地一声摔在门上。
  “混蛋!混蛋!”她怒吼道。
  这时,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那个花瓶不是你的。请不要随便摔别人的东西。”
  她蓦然转过身,看见强薇和钟思慧两人正从强薇的房间里走出来。
  “你说什么?”她已经听出,刚刚说话的是钟思慧,“你居然敢在我家说这种狗屁话!你算什么东西!”
  “难道我说错了吗?刚刚遗嘱已经念得很清楚,这个家里的东西都是我的,也包括那个花瓶。”钟思慧歪头朝她笑,“不过,那也值不了几个钱,摔就摔了吧。”

  一股狂怒席卷而来,她失去控制地朝钟思慧扑了过去。
  “钟思慧!你这臭□!臭□!你说!你跟他到底是什么关系!你说!你居然敢,居然敢……”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屋顶上盘旋,她撕扯着钟思慧的头发,摇撼着,利爪深深抠进了后者的头发,她想,可惜我的指甲太脆,不然,我会把她的头皮抓下来!她有时候真渴望看见血!尤其是那些夺走她幸福的人,她希望看到他们的血在她面前泛滥成灾,只有血才能让她体会到对方的痛苦,以及那种复仇之后的快感!钟思慧!你凭什么继承他的财产!你凭什么!

  “放开我!你疯了吗?老太婆!”钟思慧试图把她的手从自己的头发上拉下来。
  “臭□!勾引了我的男人!还装傻!”她抓住钟思慧的衣服叫嚣着。
  “妈!别闹了!快放开她!”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胳膊,她知道那是女儿强薇在拉她,不过,现在女儿也是她的敌人。她腾出一只手来,“啪”地一下狠狠扇了强薇一个耳光。强薇退后了一步,她心里喊道,臭丫头!你要是再敢上来,我就撕了你的脸!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怎么想?!你是怎么对我这个妈的?!

  “喂!你干吗打她!”钟思慧一边抵挡她的攻击,一边质问她。
  “她是我女儿,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你也配当妈!”钟思慧嚷道,猛地一用力,把她推到一边,“我告诉你!本来我们商量好,把我这部分都給你的,但是现在……”
  “思慧!不必跟她说了。”强薇拉着钟思慧往外走。
  “我也不知道你那变态的老公为什么要把钱留給我!我跟他根本连认识都算不上!我看他八成是跟你一样,神经出了毛病!我才不稀罕你们家的钱!我会一分不留通通转給强薇!”钟思慧大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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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哼!你跟他什么关系都没有,他会把财产留給你?!”她冷笑了一声,抱着双臂走到了窗边,“你还在上大学吧!我会让所有人都知道,一个65岁的退休老教授,把钱留給了你,一个20岁的女大学生!啊,看看别人会怎么说!当然,这种事现在也很平常。不要脸的小姑娘太多了,你也只是其中的一个。”
  钟思慧脸涨得通红,怒道:
  “你把钱拿回去好了!谁稀罕你家的臭钱!”
  她没理会钟思慧,把脸转向自己的女儿。
  “还有你,强薇,你不要太得意。别忘了,我毕竟是你妈,比你多活的这二十几年,可不是白活的。我知道你的底细。”

  强薇目光冰冷地注视着她,良久后,才说:
  “7年前,你就不是我妈了。”她停顿了一下,说道:
  “如果我发现你企图毁坏我们的名誉,我们会告你。另外,房子不是你的,请你在一周内搬走。”

遗产纷争(3)

  凌素芬为自己沏了杯茶,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坐了下来,现在她觉得精疲力竭,心情也沮丧到了极点,半小时前,强薇出门前说的那句话,还回荡在她耳边。“7年前,你就不是我妈了。”七年前,七年前我到底做了什么,让这孩子会记恨到现在?
  她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一片光闪过她的脑际,然后是一个渐渐清晰的画面,她看见自己坐在窗前绣花……
  她出身贫寒,从小就学会了这门技艺,只不过以前是为了生计,后来却是因为兴趣,她喜欢那种用小小的针刺出一幅美图的感觉,也喜欢绣花时的自己,安静美丽中带着小小的锋芒,坚韧又充满了女人味。
  那好像是个春天的下午,记忆中窗户大开着,从外面飘来一股淡淡的花香,她坐在一把垫着厚厚毛毯的藤椅上,面前是一个木制绣架,她正在绣一幅玫瑰花图,准备盖在那个难看的黑色电话机上,这时,门开了,一个小小的人影晃了进来。
  是强薇。
  她站在门口,一只手搭在门把手上,轻轻叫了一声:

  “妈妈……”
  她不喜欢在绣花时被打扰,禁不住皱起了眉头,但她还是停下了手里的活,朝女儿望去。强薇今天穿着上星期給她新买的暗红色公主服,看上去就像朵含苞欲放的蔷薇。她长大后,会比我更美吗?她望着女儿,心里蓦然产生了一丝微微的不适。
  “有什么事吗?”她问道。
  “妈妈……”强薇看着她,咬了咬嘴唇,有点害羞又有点犹豫。
  “怎么啦?”她低头看着自己的绣了一半的玫瑰花,柔声问道。

  “妈妈,你昨天,昨天晚上出去了……”
  “是啊,妈妈昨晚上跟朋友有约。怎么啦?”
  说完这句,她半晌没听到回答,于是抬起了头。她发现女儿正充满期待地望着她,仿佛在等着她发问。她心里掠过一丝不安。
  “怎么啦?”她问道。她知道前一天晚上,家里只有李继文一个人陪着女儿。
  “你不在家。”
  “怎么啦?”她又皱了下眉头。

  强薇盯着她的脸,没说话。
  “是的,我是不在家。我当然知道,到底怎么了?”她不耐烦地又问了一遍,她不喜欢女儿看着她的眼神,好像她是个犯了错的坏妈妈。她犯了什么错?不过是晚上去打了场麻将。难道就因为有个女儿,她连娱乐的权利都没有吗?好几年前,她就曾经对女儿说过,这世界上的人有很多种,所以妈妈也有很多种。所以别指望你的妈妈像别人的妈妈那样闷在屋子里傻干家务,她是个追求自由和个性发展的女人。她不知道强薇是否能听懂她的话,但她记得,女儿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你不在家。”强薇咬了咬嘴唇,又重复了一遍这句话。
  “啪”!她把手里的绣品扔在桌上。
  “我是不在家!怎么?我出门还要向你报告?”
  强薇看着她,说道:
  “你不在家,但他在。”
  这句话让她怔住了,她想,她至少发了好几秒钟的呆,接着,她听到她的女儿用很轻,但非常清晰的声音告诉她:
  “他来过我的房间了,他说,他说,我不是他的女儿……他还说,我很漂亮,他……他……”
  她脑子里忽然回想起前一天晚上就寝前,李继文对她说的话。“你的女儿就像你,母女总有共同之处,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可惜那时候她心里还在怨自己打错的一张牌,她没对这句话过多留意。难道……
  女儿还在说:

  “他呆了很,很长时间……他说,他说,你会很晚回来……他说,他喜欢我……他来的时候,说很热……他说,我的衣服很难看……他说,会給我买新的……他说,他喜欢我……”他,他说……这,这很正常的……”

遗产纷争(4)

  难道,难道……李继文这个死鬼!
  “他……他说,你不会生气的……他说,我,他只要我……开心,但是……我一点不觉得……”
  “够了!”她暴叫了一声。真的是够了!为什么要在她绣花的时候,让她听这种破事!简直就是故意要破坏她的心情!
  强薇马上闭上了嘴,她的肩膀还颤抖了一下。
  “你功课做好了没有?!”她问道。
  强薇脸上先是闪过一抹惊讶,继而现出受伤的表情。她没有回答。

  “问你哪!你功课做好了没有?!”她厉声问道。
  她已经听明白了女儿想说的意思,她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她不想再听了。在嫁給李继文之前,她就知道他是什么人,知道他的癖好,她早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的。区别只在于,她本来以为他会把手往外伸。
  “妈妈!他……”强薇的声音骤然响了起来,但马上被她打断了。
  “薇薇!对你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念书才是最重要的事。”她盯着女儿的脸,严厉地说,“我不在家的时候,你更要自觉!”
  “妈妈……”强薇的身子哆嗦了一下,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你继父是个有学问的好人。我不想听到你说他的坏话!”她口气冰冷地说。她没打算拿这件事去质问李继文,因为她知道,就算她真的这么做,也不会有任何结果,因为她不会跟李继文离婚,也不想惹他不高兴。她不想因为任何事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

  她故意避开了强薇的眼神。
  “薇薇,我不想听到你说你爸爸的坏话。说大人坏话的孩子,不是好孩子。”她低头望着绣架上绣了一半的玫瑰花, “还有,薇薇,如果把家里的事跟外人说,只会让你自己丢脸。听明白了吗?”
  房间里一片沉默。
  “听明白了吗?”她抬起头盯住女儿的脸,又问了一遍。
  “明白。”强薇轻声答道,同时用手背擦了下眼睛。

  “乖。”她口气缓和下来,朝女儿招了招手,她觉得现在自己应该拥抱一下这只受伤的小兔子。
  然而强薇后退了一步。
  她抓起身边的皮夹,从里面翻出一张50元的纸币来。
  “喏,把这拿去买点零食!”她又用捏着纸币的手朝强薇招招手。
  强薇像看一个陌生人那样看着她,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走了过来。就在强薇抓住那张纸币的一刹那,她顺势将女儿搂在了怀里。

  “薇薇,你继父是妈妈的生命。”她轻声在强薇的耳边说,“有一天,你会明白,爱情对女人来说有多重要。”
  她感觉女儿想从她怀里挣脱,连忙放开了她。
  “你是个大女孩了,你得理解妈妈。”她替强薇理了理头发。
  强薇看了她一眼,默默将那张50元的纸币塞进口袋,然后离开了她的房间,自那以后,她再也没听女儿提起过类似的事。
  那时候,强薇好像是13岁,这么说来,的确是7年前的事。

  现在她相信,从那时起,女儿就开始恨她了。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但是,她又能怎么做?难道为了女儿,放弃她多年来苦苦追求的男人?难道为了女儿,她放弃自己的终身幸福?她知道他是什么货色。他自己也说过,忠诚是对人性的束缚,所以,他不会对任何人忠诚。其实,在自己的著作中,他也从未宣扬过从一而终的两 □。
  “我可不想做道德卫士,我只想做我自己。”很多年前,他就这么对她说过。
  “你就不怕被抓?”她为他担心,因为在20年前,多交几个女朋友,就可能被当流氓抓起来,而他是大学老师,他本来还应该是个道德典范的。
  谁知听了她的话,他哈哈大笑。
  “所以,人就要学会找同类啊。”他俯下身子闻了下她的脖子,“我嗅一下,就知道你跟我是同类了。”
  “听说有很多女生給你写情书。”

  “那当然,她们哪见过我这么可爱的老师。”他笑道,“我教她们怎么追求她们喜欢的男生。不过最后,她们好像都开始追求我了。对此,我不胜欢迎。”
  凌素芬把头靠在沙发上,心想,在娱乐生活匮乏的20年前,他也总能找到自我娱乐的方法,他永远知道怎么让自己快乐。他才不在乎这种快乐是否会伤害到别人,因为他总有办法让你觉得他的快乐比你的悲伤更重要,他也总有办法让你重视他超过重视你自己。他就是这么个自私自利的衣冠禽兽,但她就是喜欢这样的坏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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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相信他也爱她,他曾经把她称为“永恒的情人”,还曾经许诺要把自己的一切都留給她,但是现在,他真的死了,給她留下的居然是一堆破书。她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对待她。
  难道是因为那件事?……
  她蓦的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她走到电话机前,迟疑了很久,才拿起了电话。

附录:陈奇自白书(2)

  附录:陈奇自白书(2)
  我的失眠症是在10年前染上的,这跟我的父母多少有点关联。
  他们在世的时候彼此不理睬,即使偶尔说话,也会语带威胁,母亲总是说“你再不放我,我就杀了你!”父亲则回答她,“要死一起死,童丽,你别想一个人过好日子!”他们的话说得太真切,以至我信以为真,于是每到晚上,我总是尽力保持清醒,生怕一旦睡过去,他们真的会互相残杀。我总是觉得我有义务阻止这场决斗。
  但是就像我祖母说的,该来的总会来。
  他们是在郊外的一个泥坑里被发现的,两个人都衣着整齐,面容安祥,一点不象一对彼此憎恨的夫妻。警察在他们脚边发现两个喝了一半的可乐罐头,那里面有毒药,警察告诉我,他们就是中毒身亡的。很多人都认为他们是殉情而死,但我却一点都不信。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在出事的前一天早晨,母亲穿着小碎花睡衣坐在镜子前梳头,她不到四十岁,仍然很美,但是严肃的表情却使她那原本天真的娃娃脸急速地衰老了。她望着镜子里的我说:“小奇,读书很累吧,以后你就会知道,比起其它事,读书其实很轻松。”
  我问她是哪些事,她看着我欲言又止,过了会儿又笑着问我:“小奇,上星期妈妈跟你一起拍的照片,你知道我放哪儿了?”
  出事的前一个星期,她单独带我去饭店吃过一顿饭。那天她兴致很高,打扮得很漂亮,还叫人給我们两个拍了很多照片。第二天,她就到照相馆把照片全都印了出来,我没想到这事她办得这么利索,往常她做什么都拖拖拉拉,因此我祖母一直叫她“懒料货”。
  “那些照片你收到衣柜抽屉里去了,第二格。”我提醒道。我母亲不仅做事懒散,还有点丢三落四,她常常会忘记自己把东西放在哪里。
  “去給我拿来吧。”她道。
  我給她找来了照片,交給她时,她看了看我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道:
  “小奇,你怎么啦?”
  “什么怎么啦?”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问,难道我的脸色很难看吗?
  “你……是不是很讨厌妈妈?”她的眼神有点哀怨。
  我真的有点讨厌她。我一直希望自己有个最普通的妈妈,但她显然不是。
  “你不是也很讨厌我吗?”我反问她。

  她脸上一呆。
  “说什么呢!你是我儿子,我怎么可能……”
  “明白了,别说了!”我生硬地打断了她。我不想听她解释,因为我知道她说的都是废话,我记得她跟父亲吵架时,曾经不止一次说过,“如果我没有孩子,我早就离开你了,是你让我生的孩子!你强迫我生的!如果我离婚,我才不要孩子,那是你们陈家的孩子!”
  “小奇……”
  “我上学要迟到了!”我冷冷地说。
  她很不高兴,但还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来。
  “等等,儿子,你好像已经好久没叫我。叫我一声。”她拉住了我的书包带子。
  我看着她,每当她摆出这种表情时,就特别象小孩。
  “儿子,你叫我一声吧,我已经很久都没听到你叫我了。”她几乎是在哀求我。
  我看着她,她真的很美,但毕竟是老了,娃娃上的皱纹显出一种与命运作无望抗衡的悲哀。她的头发干枯发黄,她曾经为她的头发费尽了心思,但现在,那头曾经漂亮的黑头发经过多年的折腾后,终于变得面目全非;在长年的赌气中,她的身材也变了形,她的腰身已经无可救药地胖了一大圈,她老了。不过她的苍老却使她更象一个温柔的母亲。


附录:陈奇自白书(2)B

  “别这么看着我。小奇。”她道。
  于是我不再看她,但心里却永远记住了那一刻的她。当我别过头去的时候,我感觉她的手朝我伸过来,好像要放在我肩上,我马上躲开了。但是后来,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过自己靠在她膝上睡觉,她的衣服上一定有淡淡的樟脑丸的味道,那味道令人昏昏欲睡。
  “叫我一声吧。”她说,这是她最后对我说的话。
  我没有理睬她就径自上学去了,对她最后的要求,我一直觉得莫名其妙,直到我看到他们的尸体。
  出事的前一天晚上,我半夜起来看见父亲站在阳台上,神情萧索。我担心他出事,便走过去站在了他身边。起初,他好像没意识到我的存在,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望着前方,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说起话来。

  “小奇,你妈向我提出离婚了。”他道。
  “是吗。”我对这消息毫无感觉,我相信她至少已经提过三次了。
  “她想跟别人走。”
  “她以前也说过。”我希望父亲不要太在意母亲说的话,她经常说些没脑子的话,说完又忘了。
  “她是说过。但这次是真的。我看得出来。她很坚决。那个人比她小三岁。她脑筋坏了。”父亲一边说,一边指了指自己的脑子,“知道吗,她的脑筋已经完全坏了,坏了。”
  父亲胡子拉茬,不修边幅,穿着件有洞的汗衫,神情痴狂,我觉得他已经接近极限,我很害怕他会说着说着突然从我身边跳下去,于是我顾不得听他说话了,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攀在阳台边沿的手,心想,只要它动一动,我就得抓住它。
  他后来说了什么我都不知道,我只记得,他最后说的那句话。
  “我不会让她得逞的。”他说。

  我再次见到他,是在那个泥坑里,他衣著整洁,胡须刮干净之后,露出久违的体面温和的脸庞,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他曾经威胁说要做这做那,最后真的做了,还搭上了自己。看着他象好好先生一样睡在母亲身边,我想他是得偿所愿。他终于可以永远跟她在一起了。
  他们死后,我才想起一件事,我记得母亲走的那天,把我跟她一起拍的照片放进了她的皮包,但我却没在警察还回来的包里找到它们。我把我的疑惑告诉警方,他们无法解释。于是,我决定自己去他们陈尸的地方找一找。我一共去过那里7次,前三次毫无收获,第四次,我在一堆草丛里发现了两张照片的残余部分。有人用剪刀我跟母亲的合影剪成了两半,然后又把我母亲的那部分剪成了碎片丢在了草丛里,我没找到我那部分照片,也没找到其余的照片。后来我又去过那里三次,也曾经在周围仔细搜索过,但始终一无所获。

  我至今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唯一能肯定的是,我的父母不会做这样的事。

重访现场

  陈奇没想到,强薇会等在门口。虽然他早该想到,现场就在她家,她应该会在那里,但是乍一看到她,他还是吃了一惊,接着就觉得心里一紧,她明显瘦了,脸色不好,头发也有点乱,眼圈还红红的,好像刚刚哭过。你怎么了?他很想问她,但一接触到她焦虑的眼神,他就赶紧把目光移开了。她站在大门口望着他,像要走上前来跟他说话,但等他走近时,她没开口,直到他越过她,她才在他背后叫了一声:

  “阿奇!”
  他情不自禁地转过头。
  可她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嘴唇蠕动着,隔了会儿才轻声问:
  “你……你好吗?”
  “还可以。”他朝她笑笑。

  “他们说你今天要来,让我回避,但我还是……”她的眼睛在他脸上搜索着,忽然停顿下来,又轻声问道,“你好吗?”
  他避开了她的目光,她的神情让他心痛。
  “没什么不好的。我都坦白了,心就定了。”他道。
  其实他还想告诉她,他已经能安然入睡了。一开始他觉得心慌,总是整夜整夜想象着子弹穿过脑壳的感觉,那速度,那声音,那强度都让他感到恐惧至极。但后来,他慢慢说服了自己,死亡肯定是一瞬间的事,或迟或早,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一天,而且被汽车压成肉饼的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感觉肯定比他更难受。他很想告诉她,他一切都很好,但就在这时,他身后的警察推了他一下。

  “快走!”那个警察催促道。
  于是他没再说话,朝楼里走去。
  她追了上来。
  “你……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她喘着粗气问道。
  她曾经把身边的积蓄全部交到他手里叫他逃走,还曾经为他设计了一条逃跑路线,但在她说完自己的提议后,他对她说:

  “我做惯少爷了,不习惯逃亡。”
  “阿奇,只要你逃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你还可以继续做你的少爷,因为我会过来陪你,我会伺候你,就算伺候你一辈子我也愿意。但你必须得走。你听我一句,快走好不好?”那时的她焦急地扯着他的衣服,哀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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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还是拒绝了。他不想毁了她,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保护她,他不想事情发生后又把她扯进来。
  “你为什么这么傻?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你怎么会……”她跟在他身后唠叨,见他们登上了楼梯,她忽然快步跑到了他前面。
  “喂!你想干什么?不是让你等在楼下吗?!”他身后的警察大声道。

  她假装没听见这声呵斥,急急地对他说:“我知道你要来,特意买了你喜欢的软饮料,就放在冰箱里,我可以……”她望向他身后的警察,“我可以給他喝点什么吗?他一定渴了,就一点冰的橙汁……”
  “不行!”警察硬邦邦地答道。
  “那……那喝杯水呢?喝杯水总可以吧?”她说着话,忽然握住了他的手,他心一动,她的手真暖和,他真想念这种跟她肌肤相亲的感觉,但是……他忽然感到有一个小小的坚硬的东西被塞进了他的手里。那应该是个小小的锉刀。他一惊,不敢低头去看,只是抬头瞪着她。蔷薇,你想让我干吗?越狱吗?他用眼神问她。
  她快速放开他的手。
  “阿奇,我只想让你舒服点。”她温柔地注视着他,接着又不动声色地对他身后的警察说,“我只想給他喝杯水,一杯水而已。”

  “什么喝水不喝水的!等上去问过我们头儿再说!快让开!”那个警察不耐烦地朝她挥挥手。
  她躲到了一边。
  直到他们爬上三楼的楼梯,他还感觉她在仰头看他。他知道她会的,他也知道她的心意,但是他恐怕又要辜负她了。即便手里有锉刀,他也没能力挫开手铐的锁,他没那个本事,他不是专业罪犯,他是个少爷。祖母在世时,连盛饭他都很少自己动手,更别说干这种需要使用锉刀之类工具的粗活了。

重访现场(2)

  像上次一样,杜森在房间里等他。
  “你好。”看见他进来,这个身材圆胖,穿灰色西装的中年男子转过身子跟他客气地打了个招呼。
  他“嗯”了一声。这些天来,杜森是对他最客气的警察,但这种礼遇反而让他感到不安,他不明白他已经全都坦白了,杜森为什么还要问个不休。
  “刚刚我听到你们说话了。你跟那个女孩。”杜森温和地注视着他,“她很关心你啊。”
  “是的。”他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他想到了手心里的那把小锉刀,刚刚进门时,他已经把它悄悄丢在了墙角里。
  “我对她的过去了解吗?”杜森走到他跟前问道。

  “她的过去是个噩梦。”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对,我当然了解……但是没什么好说的。”
  杜森朝他身后的警察作了个手势,那人为杜森倒来了杯茶。
  “我刚刚又看了一遍你的口供记录。呵呵,我发现你说话真的很爽快。”杜森喝了口茶,道,“在杀人嫌犯中,你是我见过的最爽快的一个。”
  “我不想給任何人带来麻烦。”他平静地说。
  “谢谢你的合作。”

  他很惊讶杜森会这么说,但他马上反应过来,这只是这个老狐狸的惺惺作态,后面肯定还有不少难题等着他,今天他被叫到这儿来可不是来闲聊的。所以,他没说话。
  “好吧,我们言归正传。”就像上次那样,杜森翻开了他的谈话记录,他等待着,“你曾经说,你带了钥匙打开了李教授家的门,是不是?”
  “是。”
  “钥匙呢?”
  这个问题他也回答过。但他不介意再回答一遍。
  “我交出了我的钥匙,就在他们抓住我的时候。”

  “对,据说你拿出一把钥匙交给他们,以此证明,你是用钥匙进的门。”
  “我是用钥匙进的门。”他道,忽然看见杜森拿出一把钥匙来。
  “这就是你交给警方的钥匙,请你示范一遍你是怎么进的门。”杜森把钥匙交給他,同时命令他身后的警察道,“把他带出去。”
  他忐忑不安地跟着那个警察走出了门。
  如他所料,他把钥匙插进锁孔,但没能打开门。
  “你能肯定这是这扇门的钥匙吗?”他被再度带进屋后,杜森问他。

  那把钥匙当然不是。但那又怎么样?他不是已经认罪了吗?
  “你说你反锁了你女朋友的房门,为的是不想让她受牵连。她也的确被反锁在房间里,早上是钟点工給她开的门。”杜森指了指他手里的钥匙说,“我今天试过这把钥匙,它的确可以反锁你女朋友的房门。我想至少,在这一点上,你没撒谎。”
  他抬头望着杜森,没说话。他没想到还会有人费心思去研究那把钥匙。
  “我想知道,既然这把是你女朋友房门的钥匙,那么,那天晚上你是怎么进的大门?如果是用钥匙,那钥匙在哪里?”杜森注视着他问道,但还没等他开口,又连忙补充了一句,“我已经看过你女朋友的口供记录了,她说她没給过你任何钥匙。那好,你提供給警方的钥匙是从哪儿来的?”
  “她撒谎!她給过我钥匙!”他几乎脱口而出,他很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说,她是想保护他,她不愿意承认他曾经有机会在那天晚上反锁她的房门。但是,他需要她这么做。
  “她給过你钥匙?几把?”杜森问。

  “两把。一把是大门,一把是她的房间。你想想,如果她没给我钥匙,我哪儿来的钥匙?我可不会去偷偷刻她家的钥匙,没那必要!”
  “那把房门钥匙在哪里?”
  “不见了。”
  “不见了?什么时候?”杜森皱皱眉。
  “不清楚,但肯定是在出事后。那天从她家回来后,我把那两把钥匙都放在书桌抽屉里,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一连好几天我都只看见一把。他们样子不一样,一把是普通钥匙,一把是十字的。所以我一看就知道丢失的是房门钥匙,我不知道它到哪里去了。”这件事,他自己也说不清,也许他从来没觉得这是什么重要的事,所以他从来没细想过,“我也找过但没找到,我的抽屉很乱,常常会有东西不翼而飞,但有的东西,过不多久又会自己出现,所以我也没特别在意……。总之,她給过我两把钥匙,我也是真的用钥匙进的大门。”

  “你的抽屉的确很乱。”杜森点了点头。
  他翻过我的抽屉?
  看到他露出惊讶的表情,杜森笑着解释道:“我刚刚翻过你的抽屉。所有的。”
  好吧,用警方的话说,那应该叫做“彻底搜查”。
  “找到了吗?”他问。

  “找到了。”杜森说。
  他真想对这个胖子怒吼,既然找到了,还啰嗦什么!现在他觉得他们前面说的一切都是废话。
  杜森似乎看出了他的情绪,用戏弄的口吻说:“就在你的书桌抽屉里,第一格,最显眼的地方。”
  “这不就对了?我提供給警方的是强薇房间的钥匙,而你刚刚找到的是他们家的房门钥匙。”他有点不耐烦了,觉得自己说的都是废话。
  “是啊……呵呵,理论上讲,应该是这样。”杜森从口袋里掏出另一把钥匙,他一看就觉得非常眼熟。

  “没错,应该就是这把。”
  “那么请你再试试。”杜森笑着说。
  看人家用钥匙开门,有那么好玩吗?他很想问问这个无聊的胖子。
  他拿着那把钥匙,在一个警察的押送下走到房门外面,把钥匙插入了锁孔。他满以为钥匙会很畅快地转动起来,但不知为何,它就是死死地卡在那里,一动不动,任凭他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怎么搞的?难道这不是原来那把房门钥匙?……
  “怎么样?”他回到房间后,杜森问他。

  他摇摇头。
  “打不开。”他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记得原先的那把钥匙非常灵活,“会不会是他们家换了锁?”他猜测。
  “呵呵,他们没有。”杜森走到他身边,接过他手里的那把钥匙,“你觉得这把钥匙跟你原来的那把像吗?”
  “很像。”他低头看着那把钥匙说道,“都是十字的。”

重访现场(3)

  “案发后有谁到过你家?”杜森问。
  “都来过。”他想了想,才回答,“先是她的母亲,就是那个白板。”
  “白板?”
  “她是我祖母的牌友,以前常来我家打麻将,因为她老是把脸擦得雪白,所以我祖母叫她白板。”他笑了笑。
  “有趣。”杜森也笑了笑,又问,“还有谁?”
  “方智闻和思慧也来过。”

  “他们来干什么?”
  “没什么,闲聊。智闻是我的死党,思慧又是个爽快人,我们经常一起吃饭。当然,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们也有点紧张,想问问情况。”
  “他们在你那里呆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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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小时吧。智闻比较忙,每次都叫思慧自己先来,反正我也认识她,就跟她先聊几句。思慧性格很开朗,跟她聊天非常愉快。”不知为什么,每次提到钟思慧,他的心情总会好许多,“别看她表面粗枝大叶的,其实她很细心。有一次,她来的时候带了瓶四川辣酱,原来是我有一次提到我去四川玩的时候,吃到过那个牌子的辣酱,觉得特别好吃,可惜在S市买不到,没想到这话她倒记住了,那是她让她同学的家人特意从四川寄来的。你说她是不是很有意思?”

  “嗯,你说的对,她很细心。”杜森笑着点头,又问,“还有谁?”
  “还有……嗯……”他不想说强薇的名字,但他也明白,想隐瞒是不可能的,“还有,强薇也来过。”
  “听说她每天都来找你。”
  他躲开了杜森锐利的目光。
  “那当然,我们是情侣。”

  “强薇的母亲凌素芬来找你干什么?她是什么时候来找你的?”
  “警察发现尸体后的那天晚上,其实她不是来找我,她是来找强薇的。那天她有点神经质,到处在找强薇。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找强薇,但我知道她们的母女关系一直很紧张。尤其是近一年。”
  “蔷薇小姐那天晚上去了哪里?”
  他低头沉吟片刻才说:“她去长途汽车站了。她是去买车票,她希望我走。”
  他想到了当时的情景。她急匆匆从外面进来,一进屋就赶紧把门关上,然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车票和一张皱巴巴的纸。
  “我把路线都写在这上面了,你照着转车就行。我相信,你只要照我写的转车,他们暂时不会发现你。还有,做假证件的曾经往我家信箱塞过名片,我留了下来,现在正好能用上,我已经问过了,做一张假身份证300元,再加两百,还可以做得更精细一点。”她说完又从她的小皮包里拿出一个小塑料包来,里面都是人民币,既有百元大钞,也有一元的硬币。

  “这里是6734元,你拿着,虽然不多,但节省点还可以挡一阵。你现在去银行提款,会引起怀疑的,这钱是我平时存在身边的,有打工挣来的,也有我妈給的零花钱,我没存银行,所以别人不知道。你带着路上花吧……”她把那个脏兮兮的塑料包塞在他手里,抬头一接触到他的眼神,眼圈就红了,“阿奇,我会来陪你的。你放心。”
  但是仅隔了两天,她就向警方承认,是她自己杀了人。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可能弃之不顾?
  “你说,她们的母女关系近一年特别紧张,为什么?”杜森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还不是因为那个死老头。”他道。
  “那件事——好像是从强薇13岁就开始了吧。那她们的母女关系应该一直都很紧张,不是吗?”杜森盯住他的眼睛。
  “是,但最初白板对她很好,給她很多零花钱,也经常带她出去玩。”他摇头叹息,“我不知道她那时是怎么想的,我觉得她完全是为了取悦母亲才忍受那一切的。那个老头一开始对她只是猥亵,后来见老婆没太大反感,她又这么软弱可欺,于是就得寸进尺。她16岁那年还怀孕过,白板带她去打了胎。蔷薇告诉过我,那时候她曾经想告发老头和她老妈的,但白板跪在地上求她,于是她就又心软了。她后来提出一个要求,就是在自己的房间里钉一个插销,这样老头就不能随便开门进她的房间了,确实,从那以后老头是收敛了不少。但这个混蛋死性不改,没过半年,就又开始对她毛手毛脚了,后来还开始向她求爱,说她給他带来了无穷的灵感,他叫她——洛莉塔,給她写过很多情书。强薇給我看过两封,文采倒真不错。毕竟是作家手笔,很动人,至少我是写不出来。”

  他发现杜森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一年前,李继文提出想跟白板离婚,跟强薇结婚。白板当然很生气,她揍了强薇。还威胁说要杀了强薇和老头。后来可能是害怕她真的会这么做吧,那个老头就没再提那件事了,但从那以后,他们两人的感情就没以前那么好了。”说到这里,他不禁笑了起来,“很奇怪,白板好像硬是认为强薇爱上了那个老头,不管强薇怎么解释,她都不听。后来,强薇把我带到了她面前,你猜她对强薇说什么?”

  “什么?”杜森饶有兴趣地问。
  “她说,你不要随便带个男人来給我看,就以为可以骗倒我!李继文这样的男人,有哪个女人不喜欢?我从小看着你长大,我知道你早就憋着想取代我了!”他笑了起来,现在想想都觉得他当时听到的话非常荒谬,“虽然李继文长得英俊,学问口才都很出众,也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但他毕竟六十多了。强薇告诉她老妈,她爱我,只要我要她,她要跟我结婚,但那个白板好像没听见一样,恶狠狠地瞪着她说,你是在逼他是不是?你看我不同意,就找个男人来逼他是不是?告诉你!李继文这辈子都是我的,你耍什么花招都没用!”

  他看见杜森的眉毛向上跳了跳。
  “在我眼里,白板就是个神经病。根本不配作母亲。”他冷冷地说。
  杜森温和地笑了笑,问道:
  “之前你说那钥匙是你自己配的。你为什么这么说?”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强薇給过我钥匙。”他停顿了一下,“其实,那两把钥匙是我向她要的。我对她说,我想随时来看她,如果看见老家伙欺负她,我会保护她。当然这理由不够充分,但她受了感动,还是給了我钥匙。她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我想干什么,其实我早就想干掉那个老头了。自从,他找过我之后。”
  “他找过你?”杜森感兴趣地看着他。

  “你说什么?”陈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前这个六十四岁的知识分子,大学教授,强薇的继父,让他放弃强薇,而理由居然是,这个混蛋自己想跟强薇结婚。“你说什么?!”他又问了一遍,这一次不是没听清,而是想威慑对方,你有种給我再说一遍!你这道貌岸然的混蛋!
  可是李继文丝毫没被他的恶声恶气吓倒。
  “不要意气用事。小陈,现在是两个男人在谈话。”李继文高大的身材在公园的亭子前面投下了一个狭长的阴影,他背对着阳光,脸孔模糊,但声音却依旧清晰,“我爱她,她給了我创作的灵感,也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你爱她?”这句话让陈奇既想挥拳过去,又想笑。60岁的男人奢谈爱情本来就够恶心的了,更何况对方还是自己的继女,一个长期遭受他性骚扰的弱小女孩,那简直是恶心到了极点。
  “爱情不需要隐瞒。其实在很多年前,我就喜欢她了,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跟她那个可怕的母亲结婚?”李继文歪头看着他,目光慢慢移向路边的一株小野花,“我第一次看见她,就惊艳于她的美貌,我知道她以后一定会长成一朵娇艳的蔷薇,其实那时候,她已经是了,非常美……小陈,你是无法理解那种在夕阳下欣赏一朵花慢慢盛开的心境的。你太普通了。”李继文轻蔑地扫了他一眼。

  “你跟她之间那也叫爱情?你一直在骚扰她!你干扰了她的成长!你还有脸说什么爱情!爱情至少应该是两厢情愿的!你向她动手的时候,你有没有问过她,她要不要?!就算她说要,那也不算数,那时候她才几岁!”他大声回敬这个欠揍的衣冠禽兽。
  李继文温和地笑了笑,下意识地摸了下腕上的手表。
  “小陈,我对爱情的看法跟你不同。我觉得真正的爱情是滋生在征服之后的。当你明白征服的乐趣,你就会对爱情产生新的想法,啊……那简直是妙透了。”李继文得意地笑了,接着又低声说,“如果你想得到她,何妨等一等?”
  “等一等?”
  “等我死了。也许10年,也许20年后,等你成了一个有经验的男人再来找她。我保证,我会把她教得很出色。她会成为一个跟你旗鼓相当的女人。”
  陈奇冷笑一声。

  “我从来没觉得白板很出色。她可是跟了你十几年的女人。”
  “白板?”李继文很疑惑。
  “她擦的粉。”陈奇不耐烦地指指自己的脸。
  “哈哈,原来是这样!”李继文居然大笑。
  “你也觉得她不够出色吧。”陈奇讽刺道。

  “她以前也很漂亮。她跟蔷薇最大的不同是,她从小生长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她为生计打算得太多,慢慢把她的性格磨坏了。也就是说,她太爱算计了,爱算计的女人是美不起来的。所以我給蔷薇很多零花钱,可惜,很多时候都让她妈妈搜走了。”李继文对此似乎也很无奈,“看见她被素芬欺负,我也很难受。当然,女人之间的斗争往往是因为男人。所以,我想结束这一切,从中作个选择。我选择蔷薇。”

  “你不觉得你的年龄大了点?”陈奇真想问他行不行。
  李继文漠然地注视着他,平静地说:
  “年龄不是问题。我曾经让她怀孕。”
  什么!怀孕!陈奇觉得自己像被重重打了一拳。他听到李继文继续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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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让那孩子出生,虽然我也很希望有个我跟她的孩子,但我觉得她那个年龄不该生孩子,而且我没心情照顾小孩。所以,小陈,我会保护她的美貌,我会給她幸福、快乐和终身难忘的刺激。跟我在一起,蔷薇得到的,一定比她失去的多得多。”李继文望着远方,仿佛在自言自语,陈奇听到他说,“以前是我征服她,现在就轮到她来征服我了。我等着她。”

  征服,是不是就是指一方让另一方倒下?陈奇想。好吧,那就成全你。

重访现场(4)

  “我就是从那时起下决心要杀了李继文的。”陈奇回过头,平静地望着杜森,“其实,在这次之前,我还干过三次,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老天帮忙,每次都被他逃脱了。”
  “你干过三次?”杜森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并示意屋子里的警察搬了张椅子放在他面前,“请坐。”杜森指指那张椅子对陈奇说。
  陈奇慢慢踱过去坐了下来。
  “你怎么干的?”杜森感兴趣地问道。
  “就在他跟我谈话后的第三天,我跟他在马路上有一次巧遇。那天下午我没课,一点左右就从学校往家走。我看到他在马路对面走,我们两人分别在马路的两边,我在这边,他在那边,但是他的位置稍微靠前,就像这样,”陈奇一边说一边用戴着手铐的手打着手势,“我们的位置如果用线划出来的话,应该就像一个平行四边形。”
  杜森明白了他的意思。
  “也就是说,你在他身后,并且在马路对面,所以他看不见你。”
  “是的。”陈奇望着杜森背后的那幅山水画,点了点头,“我看见他走进一家私人牙科诊所。诊所很小,但灯光很亮,透过玻璃门,我可以把里面看得一清二楚。诊所里就他一个病人,他在跟医生说话。我预计他会在那里呆上一阵,因为我看见他在床上躺了下来。顺便说一句,我是躲在一个公用电话亭后面朝那边看的,因为诊所前面很干净,我怕他们一抬头就会注意到我……呵呵,其实那次完全是巧合。”陈奇禁不住笑了起来,“如果当时我没看见电话亭上的小广告,我就不会想出那个计划。”

  “小广告?”
  “那是一张私人出售汽油的小广告。私自搜集汽油,然后再非法倒卖,这是一种新的谋生方式。”陈奇解释道。
  杜森点头表示能够理解。
  “我打电话让他们带一桶汽油到牙医诊所门□易,他们说六、七分钟后就能送到那里。于是,我就到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个打火机,又到文具店买了一个整人玩具,还向他要了一个纸板箱。”
  “整人玩具?”

  “是近些年小孩子很喜欢的东西,我看见我的学生玩过。我买的那个是根据粪便的样子仿制的,简直可以以假乱真。”陈奇笑着说,“我买完该买的东西,汽油贩子也差不多到了。我让他到拐角的文具店取钱,从文具店可以看见汽油瓶所在的位置,我对他说,如果他不放心,怕人偷偷提走汽油瓶,可以打开瓶盖。因为偷汽油需要速度,如果还得先拧上瓶盖,这样就很容易因为耽搁时间而被抓住。汽油贩子听了我的意见,把汽油瓶放在我指定的位置后打开瓶盖,接着去了拐角的文具店。我在文具店放了个信封,汽油贩子拿到钱后马上就走了。”

  “我观察过,在汽油瓶的前方,有一个正方形的坑,我不知道那个坑是作什么用的,但我估计它至少有二、三十公分的深度,对我来说,那已经够了。我走到马路对面假装不经意地踢翻汽油桶,汽油按照我预想的方向,流进了那个坑,我把纸板箱遮盖在那个坑上,然后把假粪便放在那个纸板箱的旁边。很幸运,我做的一切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李继文仍然在补牙。我知道李继文的路线,我知道他会朝那个方向走。我想他有很大可能会因为想躲避粪便而踩在那个薄薄的纸板箱上,而纸板箱无法承受一个人的体重,按照我预想的,他会一脚踩进那个满是汽油的坑,到时候只要他一掉进我设的陷阱,我就把打火机扔进去。当然,我承认我的计划不算周详……最后先走出诊所的是那个牙医,她好像要到隔壁的店铺换零钱,结果发现了地上的假粪便和纸板箱,我看见她用扫把去扫那个假粪便,后来就把它拿了起来……哈哈,她一定以为那是小孩子的恶作剧。”

  “这个计划虽然用心险恶,但的确很孩子气,难怪会失败。”杜森温和地说,“好吧,说说你的第二次。”
  “第二次是在他的车里动手脚。李继文有一辆车,但他很有意思,上下班不是打的就是坐公共汽车,从来不开车。我曾经租了辆车跟踪过他,我感觉他开车出门完全是自娱自乐。”
  “怎么叫自娱自乐?”杜森问道。

重访现场(6)

  “无论是开车在高速公路上兜风,还是到郊区的山下静坐,或者是到红杉公园的河边喝茶,他都是一个人,我从来没见过,有别人跟他同坐那辆车。那辆车好像就是他的私人天地。”
  “红杉公园?”
  “就在E区。”
  “我知道那个公园,他在河边喝茶?”
  “是,除了热茶之外,他还会带点吃的,比如烤鸡、面包、色拉之类的,通常他会在河边坐好久。每次都至少半小时。”

  杜森的眼珠在眼眶里左右移动了两下。
  “你刚刚还说,他去郊区的山里静坐。你能记得那是什么地方吗?”
  “我……大致能够记得。”陈奇觉得好像无意中踩进了水塘,又湿有凉的感觉从他的腿慢慢在身体内部弥漫开来。
  “怎么啦?”杜森马上捕捉到他的情绪。
  “我父母就死在那附近。”
  “啊,你的父母。我记得好像是在F区的小教堂山下。”

  “差不多。”
  杜森瞥了他一眼,问道:“过几天带我去那里看看好不好?”
  “好。如果需要的话。”陈奇漠然地点了点头。
  杜森喝了口茶。
  “接着说你的第二次谋杀。你说你在他的车上作了手脚?”他提醒道。

  “有一次,他去公园喝茶回来,半路上下车去买东西,他忘了关车门,车窗也开着,我就乘机拉开他的车门,在他的茶杯里下了安眠药。”
  “然后呢?”
  “他在车上打了个很长时间的电话,打完后就差不多到家了,他没喝那杯茶,最后平安无事地回到了家。”
  “呵呵,这次的计划比上次像样一点,不过还是以巧合为基础。如果那天他没有下车买东西,你不会有那样的机会。你是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吗?”
  “对,我是事先准备的。所以也不完全是巧合。我跟踪他后发现他经常会半路下车干点什么,几乎每次都忘记关车门,于是我事先买了安眠药,把它们调成了水,装在一个小瓶子里。这样操作起来更方便。……可惜还是没成功。”陈奇自我解嘲地笑了笑。
  “那么第三次呢?你应该花了更多的心思吧?”

  “是的,第三次我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怎么设计的?”
  “我在他必经的路上埋下了一个陷阱。他每天清晨6点都会到附近的公园去散步。从他家到公园,既有大路,也有小路。他习惯走那条僻静的小路。我在小路上事先扔了一张他自己的照片在地上。这可以保证,除了他以外,没有别人会注意到那张照片,也不会有别人低头去捡那张照片。我在照片上钻了个小孔,在那个洞了穿了根线,这根线的另一头压在他身边一堆杂物上方的七八个箱子下面。那堆箱子当然是我放的。我把空箱子垒在一起,箱子和箱子之间都只接触很小的一部分,在最上面那个箱子上,我放了一个冻鸡。他拿起照片时,会牵动那根线,箱子本来就摇摇欲坠,按照我的预想,冻鸡就会正好砸在他头上。之所以用冻鸡,是因为,它很可能会被过路的家庭主妇捡回家,也容易让警方认为是从某个居民家里掉下来的。”

  “呵呵,继续。”杜森道。
  “那一次,我真的花了不少时间,无论是照片放置的位置,线的长短、箱子的大小和放置角度,还是冻鸡的重量,我都是精确计算过的,还做过很多次实验,按理说,冻鸡必然会砸在他头上,他即便不死,也来个脑震荡。可惜,最后还是失败了。”
  “怎么失败了?”
  “我看着他精神抖擞地穿过那条小路去了公园,就证明我失败了。但是……”陈奇始终觉得当时这件事有些蹊跷。
  “但是什么?”
  “一开始,我以为他是没注意到地上的照片,但等他去了公园后,我再走进那条小路,却发现我的陷阱不翼而飞。照片、冻鸡都不见了。那些箱子也被整理好了,放在地上。”
  “那根线呢?”
  “线被丢在了地上。”陈奇注视着杜森道,

  “也许是李继文发现了那个陷阱。”杜森猜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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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算过,他通过那条小路,只用了一分钟,他没时间做这些。而且,就算他发现那是个陷阱,他也不会有闲心把纸板箱收拾好。”陈奇注视着杜森,“我可以肯定我设计那个陷阱时周围没有人,我也没把这些告诉过任何人。那时候,蔷薇还没起床,白板也是,关于这点,我曾经向他家钟点工证实过。所以,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想,唯一的解释是,在李继文进那条小路前,有个好奇心很重的清洁工先中了招,她拿起照片的时候,被冻鸡砸到了,为了补偿自己,她拿走了冻鸡。那个时间,好像只有清洁工会路过那里。”

  “关于这件事,你还作过其它的调查吗?”
  “我没找到那个清洁工,也没从人问到什么,因为在那个时间,的确很少有人经过那条小路。最后我只好放弃了。我准备进行下一次谋杀。”陈奇朝杜森笑了笑说,“别怪我狠毒,对李继文,我真的觉得对他怎么做都不过分。”

重访现场(7)

  “这么说来,这次的筷子事件也是你经过精心策划的谋杀?”杜森皱着眉头笑。
  “我的计划还没实施。”陈奇摇了摇头,把目光望向窗外,“我觉得谋杀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凶手如何全身而退,这就需要时间排练,我本来有另一个计划,预计在两周后实行。可是……”
  “可是什么?”
  陈奇感觉杜森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他低下了头。
  “可是那天他在饭桌上,大肆宣扬他喜欢的一本书——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他说他也要写一本内容相似的书,他还说,他会写得更详细,更真实,也更有感情。其实,他就是要把他的真实经历写下来。”陈奇抬起眼睛直视着杜森,“当他说完这句话后,我就下了决心。我不能让他活过那天晚上。”

  房间里安静了一秒钟。
  “这一点,你在上几次的讯问中没有提到。为什么?”隔了会儿,杜森道。
  “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陈奇耸耸肩,“反正我的杀人动机是很明确的,只不过他的这几句话,让我把行动提前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是什么表情?”
  “很兴奋。”陈奇眯起了眼睛,“那天晚上,他好像喝多了,不断找话刺激我和蔷薇,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冷静的人,但是那天我最终还是没能冷下来,我真恨不得……”陈奇不由自主地攥紧了拳头,那天晚上,他就是这样在饭桌下面紧紧攥着一把叉子,李继文低头喝汤的时候,他差点把叉子朝他的头顶扎过去。
  “李继文除了提到这点,还说了什么?”杜森问道。
  “他同意我跟蔷薇结婚,但是,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他让蔷薇报答他的养育之恩。呵,你知道他接下去说什么吗?”陈奇望着前方,觉得自己的交谈对象好像不是眼前的人,而是墙上的画。
  “他怎么说?”
  “他说,蔷薇得陪他去一次欧洲。”说到这儿,陈奇把地板跺得咚咚响,“你说!我怎么能让他活下去?”他失去控制地大叫道。
  杜森冷静地看着他问道:
  “他这么说,别人是什么反应?”
  “白板当然很生气,马上就说他发神经,接着就开始抱怨菜没烧好,一会儿又说自己头痛浑身没力气。其他人么,方智闻没表态,在这种场合,他一般都会保持沉默,但思慧听了这些话很气愤,但她没说话,一直盯着蔷薇看,好像很担心蔷薇的情绪。但她的担心是多余的,我了解蔷薇,她是不会跟他正面起冲突的。”
  “强薇没发火吗?”
  陈奇平静了下来。

  “当然没有。李继文说完,她就起身去上厕所了。”
  “等她回来的时候,李继文有没有旧话重提?”
  陈奇点了点头。
  “哈,他还真的说了,他说他喜欢瑞士和奥地利,问蔷薇有没有兴趣。”
  “她怎么回答?”
  “她说,她以后会跟我一起去欧洲。”
  “李继文怎么说?”
  “他没生气,就是像条狼那样笑嘻嘻地看着她,看了好几秒钟,才大口开始喝口葡萄酒,接着又抱怨自己的牙不好,说不能吃酸的,但葡萄酒对身体又很好,不能不吃,总之,他说了很多诸如此类的废话。没人想听他说这些,白板整个晚上一直在生气,方智闻则一直在拍他马屁,说了很多奉承话,什么李老师德高望重,才华横溢等等。虽然是老头的生日,但我们只是最后装模作样地吃了点他的生日蛋糕。除了老头自己大家都没什么情绪。”

  杜森沉思片刻后,问道:
  “你们在说这些的时候,钟思慧在干什么?”
  “思慧啊,”陈奇想了想道,“她一开始在跟蔷薇谈电影,后来蔷薇问起她妈妈的病,她们就开始聊化疗的事了。我也是那天才知道,原来思慧的妈妈得了乳腺癌,最近一直在做化疗。李继文后来也加入了她们的讨论,说了很多关于化疗啊,癌症治疗方面的事。本来思慧一直不理他的,后来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也渐渐被他的话吸引了,还请教了他一些问题。只是……”

  “你想到了什么……”杜森盯着他的脸问道。
  “没什么大不了的。无关紧要的小事。”
  “你说说。”
  “你不会感兴趣的。只是我的一个感觉。”陈奇觉得那感觉就像眼前飞过的小虫,根本不足以引起关注。
  “说。”杜森命令道。
  陈奇迟疑了片刻,最终无奈地点头。

  “好吧。你听了也许会觉得很无聊……”他扫了一眼杜森,“按理说,李继文应该是不认识思慧的妈妈的,但那天听他的口气,他好像不仅认识她,还对她很熟悉。我有这样的感觉,但不能肯定。”
  “是什么让你有这种感觉?”杜森似乎一点都不觉得无聊。
  “他说话的口气,……他好像知道思慧的妈妈得了什么病。因为她们起初聊的时候,并没有明说思慧的妈妈是得了什么癌,只是说因为生病在做化疗,她的妈妈最近脱发很厉害,思慧想給她妈妈买瓶促进头发生长的洗发水,她在问蔷薇的意见。李继文在旁边听着,忽然就插了进去,说了很多乳腺癌患者的日常护理,又说了怎么养头发,怎么补充营养,等等,我觉得他好像很了解思慧妈妈的病情。但是,可能是他后来的话题把她们吸引住了,所以她们没注意这些……”

  “你认识思慧的妈妈吗?”
  陈奇摇头。
  “我不认识。我只知道思慧也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她父亲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她是她妈妈一个人带大的,她们母女感情很好。所以思慧经常拿自己的母亲跟白板比,总是说白板不配做母亲。思慧很为蔷薇打抱不平。”

第 18 章

  “钟思慧跟强薇小姐的关系怎么样?”
  “她们的关系?”这个问题让陈奇有点意外。
  “强薇小姐有没有在你面前说过钟思慧的坏话?我知道女人之间,即便关系再好,私底下也常常会对一些小事有所抱怨。”
  “哦。没有。”陈奇立刻说,“她们是真正的好朋友,无话不谈。我从来没听到她们中的谁讲另一个的坏话。蔷薇常常说,幸好她上中学的时候有思慧这个朋友,否则她可能早就自杀了。她以前出走,都是思慧资助她的。”
  “她以前出走过吗?”
  “她15岁的时候出走过一次,还有一次是在高中毕业前夕。那个老头很希望她考大学,已经給她都计划好了,但她不想考大学,只想摆脱他,离开这个城市。那时候,我们还不认识。”陈奇停顿了片刻,又纠正道,“不,应该说是她认识我,我不认识她。”

  “我看过你的自白书,我明白。”杜森道。
  “她跟思慧关系很好。”陈奇又把话题拉了回来,“互相关心,彼此照顾,无论什么事都会为对方着想。其实她们两人有很多不同点,蔷薇的性格软弱,有点悲观,有点敏感,思慧却很开朗,无论什么事都会往好处想。这可能跟她们从小的经历有关。听说思慧小时候得过一场大病,她父亲本来想不要她了,是她母亲坚持花钱給她治疗的,后来她的父母就是为此离的婚。……啊!” 陈奇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怎么?是不是又想到了什么?”
  “没什么……我想说,白板也可能认识思慧的母亲!”
  杜森露出半是惊讶半是感兴趣的表情。
  “为什么?”
  “因为那天晚饭前思慧跟她母亲通电话,我听见李继文跟白板在离思慧不远的地方说话。李继文说,应该让她一起来吃饭。白板挥挥手说,得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她不能吃油腻的。他们说话时,脸朝着思慧的方向,思慧没看见他们,但我正好在他们身后,我听见了这两句。当时我觉得有点奇怪,但也没多想。”说到这儿,陈奇笑起来,“后来在里面一个人太无聊,胡思乱想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件事。当然,也许是我理解错了……”

  “人的直觉有时候是很准的。”杜森鼓励道,“你还有什么困惑,干脆一起说出来吧。”
  “现在,暂时没有了。”陈奇低头看着地板。
  “你没有,我倒是有个问题想问你。”杜森的声音从他的脑袋前方传来,他不由地坐直了身体。“你说你离开的时候,曾经关过盥洗室的灯,是不是这样?”杜森问。
  又是那盏灯。到底这个人为什么要揪住这个灯不放?
  “是的。”他看着地板,皱了下眉。
  “你可以肯定吗?”
  “嗯。”

  “好,现在让我看看,你是怎么关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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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灯有什么好试的?他心里不耐烦地想。但看见杜森站起了身,他也只得跟着站了起来。他们一起走进了盥洗室。
  “关灯,是很容易。”杜森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笑着说。
  他假装没听见。
  杜森关上了门,命令道:

  “请你再说说,关灯之后你是怎么离开现场的。”
  “嗯。”他懒洋洋地答应了一声,瞄了一眼墙上的开关。
  “开始吧。”杜森道。
  陈奇走到了那个开关前,把手指按在了那个开关上。
  “我先关了灯,然后走到了窗口……”怎么回事?他按下开关后,亮起来的居然是抽水马桶上方的一盏紫色小灯。
  “关灯,是不是很容易?”杜森好像在揶揄他。
  “我发誓,我那天就是按的这个开关关了日光灯,它一定是坏了……”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发抖,脸有点发烫。

  杜森很宽容地拍了拍他的肩,好像让他不要介意。
  “接着说,你关了灯之后干了什么?”
  “这些我在前几次已经说过了。我关了灯,顺着空调架子爬了下去,因为穿了鞋套,爬墙的时候,鞋套掉在了隔壁家的院子里,我的腿则被楼下人家院子里种的一排月季花扎破了。幸亏楼下没人,我后来从底楼的围墙里翻了出来。”他站到窗前往下看,声音越来越低。
  “你说的月季花在哪里?指给我看。”杜森走到他身边。
  楼下的月季花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排茂盛的叫不出名字的绿色植物。
  “这是什么?”他自言自语,心想,会不会是蔷薇干的?为的让他的证词不成立。偷偷把月季移走,换成了别的?
  “你说的月季呢?”杜森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我不知道,之前那里是有月季,至少有十株……”
  杜森慢慢在盥洗室踱了几步,又回头注视着他,问道:

  “你用筷子插入李继文喉咙的时候,有没有听过他的心跳或者查看他的脉搏?”
  “没有。我怕这么做会吵醒他。他看上去……像是睡着了,不,他肯定是睡着了,我看见他的胡子在动。”陈奇莫名地紧张起来。
  但杜森好像没听到他说的话。
  “你知道怎么打开这个日光灯吗?”
  “我不知道,原来的开关……就是这个。”陈奇指着之前按过的那个开关说道,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要如此固执地撒这个谎。
  杜森走到盥洗室外面,“吧哒”一声按下了开关,陈奇头顶上立刻亮起一盏日光灯。

  “这是……”
  “你之所以无法用卫生间里的开关打开日光灯,是因为它在卫生间外面。”杜森又“吧哒”一声关了日光灯,“呵呵,设计有问题,但是,只有不住在这里,而且还是第一次进卫生间的人才会弄错。”
  他呆立在那里。
  “所以,陈奇。”杜森走到他身边,声音低沉地说,“你没有关灯。你连开关在哪里都不知道,但你坚持说,你自己关了灯,虽然我相信你是用钥匙开的门,但是,你的钥匙不对头,你说你爬墙到楼下的院子曾经被月季花刺到,但你也看见了,底楼的院子里没有月季花,其实,这个案子的疑点还不止这些,但我觉得单凭这些,就已经足够让我怀疑你的所有说词。而且,我有个感觉。”

  “什么?”他紧张地问道。
  “你的第四次谋杀可能也失败了。”
  他瞪着杜森,不知该笑还是该哭。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把自己掺和进来,也许是因为你想保护某个人,也许是因为你真的很笨,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只想找到真相。我给你三天时间,你回去后再好好想一想。整理一下你的记忆,我下次再见你时,希望你能跟我说实话。”
  他刚想说话,杜森又说了下去:

  “不要以为你坦白了,事情就结束了。你要明白,不管是你想包庇谁,还是谁想包庇你,都没用。我总会查出真相,而且很快。”杜森目光锐利地盯着他的眼睛。

陈奇自白书(3)

  附录:陈奇自白书(3)
  父母死后,我便搬离原来的住处,跟祖母同住。我满以为我的失眠症会随着父母的离去而好转,结果却事与愿违,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仍然夜不能寐。祖母认为我是恶鬼缠身,为此她特地到寺庙给我求了一个护身符回来,命令我日日放在枕头下面,但收效甚微。于是,她又强迫我每天晚上喝一杯牛奶,后来又建议我多做运动,比如晚上到几条街之外为她和牌友买小馄饨和生煎包,或者整天陪她逛街。

  有一次,她还强迫我喝下一种异常难吃的深棕色药水,她告诉我,这是一种名叫“忘心茶”的东西,由一位隐居乡间的世外高人亲自调制,据说这位隐士从中国最南边过来,祖上曾出过御医,后来家族中逐渐也出过几个象样的人才,但时世弄人,传到他这一辈,就什么都不是了,如今只好在乡间种地为生,偶尔也替人治疗疑难杂症,据说屡有奇效。隐士对祖母说这剂药方曾经治愈过不少失宠后妃的失眠症。祖母对此深信不疑。

  “那才是真正的失眠,你这算不了什么。”祖母对前尘往事有一种浪漫的迷信,因而她近乎迷恋地喜欢隐士的故事,对他为我配置的棕色药水更是视若珍宝。而我却觉得,这个所谓的隐士不过是个巧言令色的江湖骗子,他所说的话,我一句都不信,但我最后还是经不起祖母一再坚持,喝下了所谓的“忘心茶”。喝完之后,我大泻了一下午,随后就沉沉睡去,直到第二天才中午才醒来。以后的几天,我果然都睡得很好。祖母为此欢心鼓舞,马上提出要重重酬谢这位隐士。

  一周后,祖母亲自带我去隐士的住处拜访他,我们换了两趟车,前后花了两小时才到达他的住所。这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农家院落,格局跟大部分郊区的农舍差不多,大院子,水泥房,院子的角落里有一口小井。
  隐士大约六十多岁,身材肥胖,蛋形头上几乎没有头发,要不是只有一只眼睛,他看上去还是相当和善的。他朝祖母一个劲地笑,祖母把我介绍给他,他用那只异常独立的小眼睛好奇地看看我,说:“啊,你孙子?”,祖母说是。“有没有好点?”他突兀地问我。我连忙说好多了。“有心结的人喝了才有效,你看来是有心事啊。”隐士和蔼地说。他可能也知道我父母的事,不过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开始跟祖母拉起家常来。他邀请祖母跟他一起坐在院落里喝茶。

  “本来用井水泡碧螺春最好了。不过光有井水也没有用。我的茶叶都是去年留下的陈茶,吃不完,舍不得扔。”隐士略带歉意地说。
  “把那些扔了,我以后送你好的。”祖母爽快地说。
  “那些茶叶也是好的,只是时间放久了。”隐士遗憾地叹息道。
  隐士原本也是城市人,读过一些书,后来因为娶了一个乡村教书先生的遗孀而离开城市。据说那个女人一生体弱多病,要不是隐士有些祖传秘方,早就一命呜呼了。虽然隐士悉心照料,但终究争不过死神,5年前,那女人患心脏病去世,他们没有生育,因而从此就剩下隐士一个人生活了。
  “你看我孙子的面相如何。”祖母问他。

  隐士顺着祖母的目光朝我看过来。
  “磨难总会有一些的,不过可以尽天年。”隐士低沉地说。
  “女人那方面呢,有没有劫数?”祖母急切地问他。
  “有是有,不过还是可以平安度过的。”隐士平静地说。
  “那就好,我只怕他会像他爸一样。”祖母道。

  一提起我父亲,两人都沉默了下来,仿佛陷入到无边无际的幽思中,过了好一会儿,祖母才轻声说:“其实,我一直觉得他的死没那么简单。”
  隐士目光柔和地注视着她。
  “我以前说的,不必在意,也许……”
  “我曾经让你算过他们的方位,可找到他们时,他们没在你说的地方。我起初觉得,也许你是错了,但后来越来越觉得,不可能是你错,你从来没错过,所以一定是发生了别的事,想象不到的事。”祖母的声音悠远得像隧道另一头传来的笛声。
  “人已离开,何必再多想?”隐士劝道。

陈奇自白书(3)B

  可祖母好像完全没听见他说话,她继续说道:
  “我想是那个女人干的,一定是她,我儿子是个傻子,想拉住她,但她就是要走,后来她毒死了他,毒死之后,又发现自己闯了祸,于是畏罪自杀。”
  隐士只是笑笑,没说话。
  “也许,还有另一种可能……”祖母眯起眼睛注视着前方,“后来我去找过那个女人的情人,那个男人比她小三岁,他一看见我就很紧张,说话颠三倒四的,一会儿说他根本不认识她,一会儿又说他想跟她一起走,但她没出现;一会儿又骂她是个自作主张的女人。哼!我敢肯定,他肯定是跟她约在某个地方私奔!结果她没去,因为她在另一个地方谋杀了她的丈夫。”祖母冷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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