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gewo
发表于 2016-1-13 11:21
如果不曾有这个案例,那我也不敢说有6个月之说啊。
rirididi
发表于 2016-1-14 01:43
degewo 发表于 2016-1-13 11:21
如果不曾有这个案例,那我也不敢说有6个月之说啊。
案例是个例 最多参考 又不能当法律
那个truecar虽然骂人 但是逻辑我觉得没错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6-1-14 08:57
degewo 发表于 2016-1-13 10:20
我这不是凭空想当然说6个月,人家德国法官真实的判定过。
我只想说, 在法律空白地带, 法官是可以根据法律精神执法的. 这点其实不光法官, 公务员也一样. 和你对着干的2个人的逻辑是对的, 你的逻辑确实是不对的.
比如法律可能规定了 (只是随便举个例子, 未必真实如此), 房东不可无故拖延不退回押金. 有的法官认为6个月就算无故拖延了, 有的法官认为1年算2年算. 这完全可能出现不同法官有不同裁决的情况.
再说个真实的, 长居和入籍都有规定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有些地方认为无限期的合同才算稳定的收入来源, 有些地方认为有限期的合同也可以. 这真的没个准的. 法治社会本来就不可能每一条法律都细致到执行起来毫无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