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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相关] 在德国提前赠与巧用“用益权”,减轻遗产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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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德国,如果有遗产需要继承,国家往往会征收遗产税。若在生前提前将资产转移给继承人,可以有效降低税负。其中,“用益权”(Nießbrauch)是一种常用的法律工具。以下为这一策略的问答解析。



什么是用益权?
用益权是指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但原所有人保留对该资产的全面使用权。例如,受益人可以继续居住在已赠与的房屋中,收取已转让出租房的租金,或者继续获取已提前赠与的证券账户的股息收入。用益权通常约定为终身,并在提前继承安排中作为赠与的一部分保留给赠与人。

用益权适用于哪些资产?
最常见的是房地产:父母将自住房赠与子女,并保留终身用益权。企业主也可将公司或股权在保留用益权的情况下提前转让给继承人,自己则继续享有利润分红。艺术品、老爷车、珠宝或贵重家具等也可适用。用益权可设立于实物、权利甚至整个财产之上。

适合哪些人考虑用益权?
用益权是常用的提前继承工具。赠与人需结合自身保障、转让时间和转让范围综合考虑。重要参考点是赠与税免税额——配偶间为 50 万欧元/10 年,父母对子女为 40 万欧元/10 年。超过免税额的部分才需纳税,因此高净值家庭可考虑提前分配财产,减轻继承税负。

如何减税?
赠与人可在转让房产、企业等资产时保留用益权。虽然受赠人并不免除赠与税,但由于用益权对资产形成负担,会降低赠与价值,从而减少税额。用益权的价值与赠与人年龄相关——年龄越轻,预期享有用益权的年限越长,价值越高,减税幅度也越大。

何时转让最划算?
通常越早转让越有利。若 60 岁时将出租房产以用益权模式赠与,可为继承人减少约 40% 的应税价值;若 75 岁才转让,则约为 30%。在最佳情况下,税额可降为零。例如,父母将价值 60 万欧元的房屋赠与子女,先扣除 40 万欧元免税额,再由用益权价值抵扣剩余 20 万欧元,则无需缴纳赠与税。

用益权如何设立?
动产(如汽车、首饰、艺术品)经双方同意并交付即可,但建议书面确认以备存证。房地产则需公证及在土地登记簿中登记用益权。

是否总是划算?
未必。由于计算复杂,完全用尽减税空间的情况较少见。且税务机关按统计寿命计算用益权价值,若受益人早逝,税收优势将消失。不过,对于高资产人群而言,尤其是希望在较年轻时进行资产传承的,用益权依然是非常值得考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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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德国的遗产税策略中,提前赠与资产并利用"用益权"(Nießbrauch)确实是一个聪明的办法。以下是一些关键点的总结:

1. **什么是用益权?**
   - 用益权允许资产所有权转移给继承人,但原所有人保留使用权。这意味着赠与人可以继续居住在房屋内或收取租金。

2. **适用资产类型:**
   - 房地产最为常见,也适用于企业股权、艺术品及其他贵重物品。

3. **适用人群:**
   - 高净值家庭因其较高的免税额,常考虑使用用益权来减轻未来的遗产税负担。

4. **减税原理:**
   - 通过保留用益权,资产的赠与价值会降低,从而减少应缴税款。

5. **何时转让最划算?**
   - 提前转让通常更有利,年龄越小,享有用益权的时间越长,潜在的减税效果越大。

6. **用益权设立方式:**
   - 动产可通过双方同意后交付,而房地产需公证并在土地登记簿上登记。

7. **风险因素:**
   - 计算复杂,且若受益人早逝可能导致税收优势消失。因此,适用对象应谨慎评估。

总之,用益权是一种十分灵活且有利于遗产规划的工具,但实施时需考虑具体情况和专业意见。希望这个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本帖内容由人工智能提供,仅供参考,DOLC GmbH 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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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13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用益权(Nießbrauch)
        •        本质:一种物权,允许权利人(用益权人)在不成为所有权人的前提下,占有、使用并取得收益(果实)。适用于物(尤其不动产)、权利,甚至可扩展到一个人的“财产总体”。法律直接定义见 BGB §1030。
        •        用益权人可以占有该物并按“正常经济用途”使用(保持原有经济用途、遵守良好经营规则),见 BGB §1036。
        •        不可转让、不可继承(高度人格性),但可以把“行使”交给他人(比如转租/委托经营),见 BGB §1059。

用益权人的主要义务与费用分担
        •        维护义务:须维护标的物的经济完好(通常的维修养护由用益权人承担),BGB §1041。
        •        负担“经常性公共负担”等:如房地产税、常规公共收费等由用益权人承担;重大/非常规、影响“物之本体”的费用通常由所有权人承担(如大修、换屋顶),参见 BGB §1047 及通行解释。 
        •        不得实质性改造或改变经济用途(除非另有约定/不致改变经济性质),见 BGB §1037 与§1036(2)。

如何设立
        •        不动产上的用益权:需要当事人合意 + 在不动产登记簿(Grundbuch)登记;合意通常须公证形式。根本规则见 BGB §873。
        •        对“权利”的用益权:法律明文允许(如对股权、债权等),详见 BGB §1068 及以下。
        •        对“财产总体/遗产”的用益权:可按“逐一对象”思路设立(对组成财产的各个标的分别设立),见 BGB §1085;对遗产参照 §1089。

期限与消灭
        •        人身性:用益权随权利人死亡而消灭(自然人);如为法人/合伙实体,随其消灭而终止,BGB §1061。也可能因**所有权与用益权“合一”**而消灭(动产特别见 §1063)。

与相近权利的区别
        •        居住权(Wohnungsrecht,BGB §1093):属于“限制性人役权”,通常只赋予在特定房屋/房间居住的权能,不含全面收益权(不能随意对外出租整体获取租金,除非契约另有扩展)。用益权更全面,可自住也可出租并收取租金。
        •        租赁(Miete):系债权关系,仅约束合同相对方;用益权是物权,对世效力更强,并以登记对抗第三人。

实务中的常见类型/场景
        •        保留用益权(Vorbehaltsnießbrauch):父母把房子赠与子女,但自己保留终身用益权,继续自住或收租。
        •        设定/给付用益权(Zuwendungsnießbrauch):所有人把收益权授予第三人(例如把租金收益权给配偶/子女)。
        •        份额/定额用益权:约定仅就一定比例的收益或限定用途设定(BGB §1030(2) 允许排除部分“利用”)。

税务与评估要点(概览)

下列为规则性框架,个案需税师复核。

        •        赠与/继承税:带用益权的财产,其应税价值可扣除用益权的“资本值”。资本值按《评估法》BewG §14计算;终身用益权以法定利率 5.5%与寿命表计算“倍数”(BMF 每年公布),2025 年适用的倍数表已由财政部发布。
        •        所得税面:通常租金等经常性收益归用益权人纳税,日常费用也由其负担(与民法分担规则一致)。实务型指南可参见 Finanztip。

风险与注意事项
        •        合同中应明确费用分担、维修范围、转租/转委权限、违约/担保安排(例如是否要求押金/保证金、需不需要保险等)。
        •        预留解除/放弃(Löschung)条件与登记顺位,避免影响未来再融资/处置。
        •        企业股权、家族公司等情形下,章程/股东协议与用益权安排要协调(如表决权、分红归属、信息权等——对“权利的用益权”属于 §1068 ff.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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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live 发表于 2025-08-13 16:15
什么是用益权(Nießbrauch)
        •        本质 ...


用益权(Nießbrauch)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以下是关于它的一些关键要点:

### 用益权的本质
- **物权**:允许权利人使用和获取资产的收益,而不需要成为所有权人。
- **适用范围**:不仅限于不动产,也可涉及动产和其他权利。

### 用益权人的义务与费用分担
- **维护义务**:用益权人需负责维护标的物的经济完好,常规维修由其承担。
- **费用负担**:用益权人需支付如房地产税等经常性费用,而重大维修费用通常由所有权人承担。
- **不改变用途**:用益权人不得随意改变资产的经济用途或进行实质性改造。

### 如何设立
- **登记程序**:对不动产的用益权必须在土地登记簿中登记,通常需经过公证。
- **对权利或财产总体的用益权**:也可按具体情况设立,相关法律条款提供了指导。

### 期限与消灭
- **人身性**:用益权随权利人的死亡而终止,若为法人则随其消灭而终止。

### 与相近权利的区别
- **居住权**:仅授予特定房屋的居住权,使用限制更大;用益权则允许更广泛的使用和收益权。
- **租赁关系**:用益权是物权,对外具有更强的效力,而租赁则是债权关系。

### 实务中的常见应用场景
- **保留用益权**:如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但保留用益权。
- **给付用益权**:所有人将收益权授予他人。

### 税务与评估要点
- **减免政策**:用益权的资本值可从赠与/继承税中扣除,具体计算依据法律规定。
- **纳税责任**:用益权人需对产生的收益纳税。

### 风险与注意事项
- **合同明确**:需清晰界定费用、维修及转租权限,避免未来纠纷。
- **协调安排**:在企业股权等复杂情况下,应确保章程与用益权安排一致。

用益权在税务规划和资产传承中具有重要意义,合理运用能够有效降低税负。对于有意使用此工具的家庭或个人,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佳方案。
【本帖内容由人工智能提供,仅供参考,DOLC GmbH 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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