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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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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德东恐怖故事:《爱情呵 你别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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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8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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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心地从爱情的红花绿叶间拔开一条缝隙,让你看到一些可怕的东西……恐怖的源头是仇恨;爱的土壤生长出的恨,比爱更狂烈。于是恐怖产生了,这种恐怖给你的感觉犹如在庸常的生活状态下遭到电击,让你疲惫的心脏再次充电。
  在读本书之前,你得有个心理准备,在每天个故事的结尾,作都都要从后面冷不丁的推你一下,让你失重扑空。

中国长安出版社 出版

作者:周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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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8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装在玻璃瓶里的爱心(1)

  甄吉利(多么不吉利的名字)一直在想,子弹射进后脑勺会是什么感觉。

  一想到这个问题,他的腹内就空落落的。

  他呆在死囚牢里,戴着死重死重的手铐和脚镣,寸步难行,等待那一颗将和他一起火化的金属弹头。

  而现在,那一颗冰冷的弹头还在弹壳上,还在某一个年轻警察的枪套上。

  那个年轻的警察此时也许正和漂亮的女友约会,在拥吻时那女孩纤细的手还抚摸到了它。

  她的小手温暖又绵软,极其性感……

  这一天终于临近了。

  好像是调戏甄吉利一样,处死他不是用枪,而是改成了药物注射。

  他为了适应那种恐怖,在幻觉中被枪杀了无数次,每一次假想都是极其痛苦的。

  可是,现在人家随便就改变了主意。

  据说他是第一例接受注射死亡的囚犯,不知这是幸运还是倒霉。

  他似乎更愿意接受弹头。

  他对枪啊弹啊有点常识,有点准备,有点想象。对于注射死亡他却毫无所知,心一下没了底,坠入恐惧的深渊。

  他觉得,子弹带给他的死亡感觉应该是瞬间的,是一个精致的深邃的点。而药物带给他的死亡感觉极有可能是绵长的,像黄昏的血色云海一样,是一个古怪而飘渺的面。

  他自从被判死刑之后,就一直心如死灰,像一具行尸走肉,每时每刻假想子弹飞来。可是当他得知将被注射死亡的消息,突然失重了,像发疯了一样想逃。

  可四周是墙,连坦克都撞不开……

  他没有亲人,都死了。

  直到他被处死前,都没有一个人来。

  连小乔都没有来。

  他总觉得,他应该算是为小乔犯下死罪的。

  日子到了。

  这一天的天气似乎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甄吉利被带出死囚牢。

  这一刻到了,他要被送进行刑房了。

  其实刑场就在监狱大院里,离他的牢房只有几百米远。

  那行刑房里空空荡荡,挺干净。有一个特别的铁架,犯人躺上去,甚至还有点舒服,只是四肢和脑袋要固定住,然后穿白大褂的人就过来温柔地打针。

  但是死囚车要拉开警笛去大街上转一个大大的圈,再回来行刑,也许是为了让他再看一眼这繁华的人世,也许是为了造一造正义之势,镇一镇那些有犯罪倾向的人。

  甄吉利坐不起来,瘫仰在车里。

  他的裤子有点热,很快又特别凉。

  死囚车里,坐着两个医生,法医。

  两个医生都是男的,都有50多岁,都很慈祥,都穿着不算很干净的白大褂。

  甄吉利认识其中一个,他当然认识,他是小乔的父亲。

  如果不是他百般阻挠,他现在已经成了甄吉利的另一个爸爸。

  乔大夫好像不认识甄吉利一样,和另一个穿白大褂的人悠闲地聊天。

  他们谈到了物价问题。

  乔大夫说起他家门口的菜市场,土豆价竟然在半年内翻了一倍,很是气愤。后来他们又谈到了电影票价。

  终于,乔大夫指着甄吉利问另一个穿白大褂的人:“你看过这个死囚的体检报告吗?”

  另一个说:“看过,他除了胃有点毛病,其它都没什么问题。”

  乔大夫伸手轻轻按了按甄吉利的胸部,说:“一会儿我摘他的心脏。”

  另一个说:“我取他的眼角膜吧。”

  心脏和眼角膜都是甄吉利主动提出捐献的。

  此时,甄吉利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这两个大夫的嘴,像一只动物。他已经不会悲伤,不会抱怨,不会害怕。

  他的眼神木木的,他的躯体似乎提前变成了一堆与他毫无关系的尸首。

  甄吉利读中学的时候,经常做一个怪梦:

  黑夜,他迷迷瞪瞪地走在一条空旷的马路上,后面响着清脆的铃铛声:“丁零丁零丁零……”

  回头看,一辆马车跑过来。

  马车上,有一个方方正正的黑色车厢,车厢上有个门,挡着黑色帘子。奇怪的是,没有人赶车。

  他想,也许车主坐在车厢里吧。

  果然,那辆马车经过他身旁时,停下来,那个门掀开了一角,露出一张脸,那脸很白很白,他说:“上车走吧?”

  他警惕地摇了摇头。

  那黑色帘子就放下了,马车继续朝前走了。

  铃铛声越来越远,世界恢复了寂静。

  接着,他又听见遥远的地方传来和尚念经的声音,很整齐,很急促。

  走着走着,他又听见身后有脚步声。

  他回头一看,那是一双棕色的雨靴。没有人穿它,它却在地上走着。

  他猛地停下来,死死盯住这双雨靴。

  它经过甄吉利身旁时,似乎停了停,就像它上面有个看不见的人,那个人想跟他说点什么,终于没有说,加快了脚步,朝前走了。

  它越来越远……

  一双雨靴怎么可能在地上走呢?甄吉利害怕极了,决定追上它,整个明白。

  他错就错在这一点上。其实有很多事情是永远也整不明白的。

  他奔跑起来,一点点接近了那双奔走的雨靴。

  它好像不是成人雨靴,也不是儿童雨靴,比成人小一点,比儿童大一点。它走着走着,似乎感觉到有人跟随,转过来,两只脚尖朝着他,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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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8 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装在玻璃瓶里的爱心(2)

  甄吉利的心跳得越来越厉害,从路边捡起一块砖头,紧紧抓在手里。

  “你是谁!”他颤颤地问。

  雨靴移动了,它慢慢朝他走过来。

  他惊恐至极,举起砖头,猛地朝它砸过去。他听到一声人的尖叫,接着,那双雨靴踉跄了一下,终于脚尖朝上,一动不动了。

  他吓得转身就跑!

  跑出了一段路,他回头看,马路上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可是,他没有停下来,继续奔跑!

  “丁零丁零丁零……”铃铛声又响起来。

  他回头看,又是那辆马车。

  它经过他的时候,又停下来,那个黑色帘子掀开了一角,露出一张白白的脸,他说:“上车走吧?”

  甄吉利实在跑不动了,就爬了上去。马车摇摇晃晃地朝前走了。

  车里黑糊糊的,什么都看不见。

  “你为什么不把门打开呢?”甄吉利一边摸索一边问。

  那个人在黑暗中说:“这车没有门。”

  那时候,甄吉利就跟小乔好上了,算是早恋。

  回想当年,他感到很甜蜜。

  他和小乔都在铁路学校读书。

  一天放学,甄吉利骑着一辆旧自行车回家,看见小乔步行走在马路边,脚好像受伤了。

  他就停下来,对她说:“你怎么了?”

  小乔说:“脚崴了。”

  他说:“上车吧,我带你。”

  小乔就过来轻轻扶住他的腰,坐上了他的车。

  蹬着蹬着,甄吉利说:“你怎么越来越重啊?”

  她探头朝下看了看,说:“你的车胎没气了。”

  于是,他们都下来了,推车找打气的地方。

  路过一个冷饮摊,甄吉利看见一个叫卡黑的坏小子和几个社会上的青年蹲在地上吃冰淇淋。

  卡黑喊:“怎么一瘸一拐的,被插的吧?”

  卡黑就在铁路学校上学,虽然不在一个班,但是甄吉利听说过,他挺狠,没人敢惹他。

  甄吉利就装作没听见。

  卡黑又说:“一定是被插的!”

  甄吉利尴尬极了,继续朝前走,想绕过去。

  小乔不了解男人之间的强弱,她大声对卡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讨厌!”

  卡黑的脸当时就黑了,站起身就走过来:“小婊子,我撕烂你的逼!”

  气氛一下紧张了。

  甄吉利第一个反应是逃跑。但是他没有跑,他咬了咬牙,说:“卡黑,你别欺负女生!”

  卡黑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端详甄吉利一阵,猛地把半个冰淇淋摔到他的脸上。

  甄吉利怔了怔,丢下自行车,发疯地用头朝卡黑的胸部撞去……

  后来想起来,他有点后悔,这个动作更像是女人的动作,更像是弱者被逼得走投无路的动作。

  特别是他和小乔恋爱之后,他越想越没面子,一直后悔当时自己没有一拳捣过去,挨打也悲壮。

  当时,甄吉利听见小乔惊叫一声,接着他就被拳脚覆盖了。

  他印象最深的是,那天没下雨,卡黑却穿着一双棕色的雨靴。

  十分钟后,甄吉利躺在冷清的马路边,满身是伤,小乔半跪在他的身边哇哇地哭。

  她把甄吉利扶回了家。

  甄吉利第一次挨她的身子,感到她很瘦。

  ———第一次和小乔接吻,甄吉利感觉并不好,至少没有想象中那样好。

  那天的月亮很白,小乔冷了,偎在他身上。他顺势抱住她,两个人颤颤地把嘴唇贴在一起。

  之后,小乔默默地看着甄吉利,嘴唇很红很润,眼里泪光点点,她不安地问:“……会不会怀孕?”

  甄吉利觉得这是小说里写过多少遍的情节,很不可信。

  他没有顺着她的话配合她说下去,而是抬眼看远天。尽管他知道小乔是个纯情女孩,但是他仍然觉得她的话有点矫情,有点做作。

  小乔改了口:“你不会变心吧?”

  他把目光收回来,看着她的眼睛说:“我爱你,小乔,相信我,我的心永远是你的。”

  他把她的手拿过来,轻轻按在自己的胸口上,小乔就幸福地笑了。

  中学毕业,小乔考上了一所中专学校。

  甄吉利什么都没考上,到一家保险公司做了业务员。

  他深深爱着小乔,她也深深爱着他。

  他所有的薪水都用来给小乔买时装和化妆品了。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他感觉她不是自己的恋人,而是妻子。他对她的感情里羼杂进了亲情成分,时刻牵挂她,怕她受欺负,怕她出车祸。一天不见她,或者一天不打电话,他就坐立不安。

  这时候小乔已经把处女身献给了甄吉利。

  第一次是在郊外的麦地里,那天的太阳无比明媚。

  之后,甄吉利又看见她的嘴唇很红很润,眼里泪光点点,这次她反而没有问“会不会怀孕”,而是颤颤地说:“我总预感到我们之间要遇到什么巨大的不幸……”

  他轻轻抱住她,说:“怎么会呢?”

  小乔望着他的眼睛,说:“你会不会变心?”

  他说:“我爱你,相信我,我的心永远是你的。”

  他又拉过小乔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上,“不信,我现在就扒出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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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8 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装在玻璃瓶里的爱心(3)

  小乔就幸福地笑了。

  小乔幸福他就幸福。

  后来,小乔把他领回了家。

  小乔的父亲是法医,她家到处都有一股来苏尔的味儿,让甄吉利觉得很洁净,很安全。

  不一会儿,小乔的父亲回来了。他的脸白白净净。

  甄吉利一下从他的眼神里感到了彻骨的冰冷。这时候,满房子的来苏尔的味儿突然变成了消灭一切的杀气。

  甄吉利在杀气里坐着,如坐针毡。

  小乔父亲并不冷漠,他笑着,微微地笑着,吩咐保姆给他倒茶水,削水果。他没有多说什么,微微笑着进自己的房间去了,再也没出来。

  从那以后,甄吉利再也没去过小乔家。

  第二天,小乔就来找甄吉利了,一进门就哭成了泪人。

  甄吉利第一次见小乔哭得这么厉害,他的眼圈也红了,说:“小乔,实在不行就算了,我们不一定非要结婚,不一定非要朝朝暮暮相守啊。”

  小乔听了他的话,使劲儿摇脑袋:“你是不想要我了……”

  他含泪说:“小乔,你相信我,无论怎样,我的这颗心永远是你的。”

  从那以后,小乔和他一起与父亲开始了漫长的抗争。

  一年又一年。

  转眼他们就接近了而立之年,却都不结婚,逼迫小乔的父亲让步。

  小乔的父亲觉得这一切都是甄吉利害的,对他更加痛恨,发誓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就不会让女儿嫁给这个平庸的男人。

  小乔明显老了,她的脸上有了细微的皱纹。

  甄吉利实在不想再这样僵持下去了,他觉得自己在犯罪,就对小乔说:“放弃吧,你再找一个吧。”

  小乔叹口气,久久看着他,说:“那样的话……你恨我吗?”

  他坚定地摇摇头。

  “你恨我爸爸吗?”

  “其实,我和他抗争这么多年,是因为我们都太爱你了。我不恨他。”

  小乔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幽幽地说:“可是,我恨他,也恨你……”

  那段日子,出现了一个意外的人物———卡黑。

  这小子当年竟然考上了一所大学!这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情。毕业后,他开了个公司。据说还干得红红火火。后来,不知为什么,他老婆跟他离婚了……

  小乔有一个礼拜没来找甄吉利了,他的生活突然变得空空荡荡。

  这天,他一个人吃完夜市回家,路过小乔家,看见一个男人走进了她的家门。

  没下雨,那个男人却穿着一双棕色的雨靴。

  当晚,甄吉利拨通了小乔的电话,证盗怂怀疑的一切?/p>

  小乔说她父亲好像被卡黑买通了一样,他对卡黑极其满意。接着,小乔叹口气说:“反正都这个样子了,我也就听天由命了……”

  甄吉利突然萌生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一头朝卡黑的胸部撞去!很快,他就更正了自己的想法:一拳捣过去!

  他低低地说:“我不会放过这个无赖。”

  小乔在电话那边久久没说话。

  他意识到了什么,突然问:“你……幸福吗?”

  “他对我挺好的。”

  甄吉利被噎住了,喉管很堵,他涩涩地说:“……啊,挺好的。”

  丢下电话,他冲到厨房,大口大口吞冷水。

  从此,甄吉利和小乔彻底断了。他变得消沉,很快,又失业了。

  他用最后一个月的薪水,买了一大堆鲜花,在房间里摆成小乔的名字,呆呆地看。小乔叫乔艳。

  后来甄吉利听说,卡黑真的对小乔不错,他为她花掉大部分资产买了一幢别墅式的房子。每天开车接送小乔上下班,风雨不误。

  一蹶不振的甄吉利一直没有工作。他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窘迫,最后,他连吃饭都困难了。

  这天,下着蒙蒙细雨,甄吉利在酒馆吃了一碗面,喝了两瓶啤酒,晃晃荡荡走在一条无灯的马路上。

  偶尔抬起头,他看见前面走着一个人,那双棕色雨靴一下就让甄吉利认出他是谁了。

  新仇旧恨涌上甄吉利的心头,像熊熊的火。

  他看出,卡黑也喝醉了,并且醉得比自己更厉害,走路歪歪斜斜。

  甄吉利弯腰捡起一块砖头,追了上去。

  卡黑腋下夹的包,很鼓。

  甄吉利想,那一定是钱,够自己活半辈子了。

  他猛地抓紧了凶器。

  那一刻他分不清自己是为了爱情还是图财害命,手一扬就把砖头朝卡黑的头上拍下去了。

  对方软软地倒了下去。

  甄吉利又补了几下,直到砸出脑浆。

  那一刻甄吉利觉得他是为了小乔,是光荣的。不然的话,他砸昏对方拿走他的包就行了,犯不着杀他。

  接着,甄吉利拿起那个包,转身就跑。

  他又恐惧又激动———这一刻他又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可耻的抢劫犯。

  刚刚跑出几步,他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头。

  他四下看看,没有一个行人,就转身返回来,趴在那个人的脸上仔细看了看,顿时就傻了———这个人不是卡黑。

  他只是杀死了一双棕色的雨靴。

  转眼就逛完了街。

  甄吉利被押进行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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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8 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装在玻璃瓶里的爱心(4)

  乔大夫慈祥地问:“小伙子,害怕吗?”

  他说:“不,不害怕。”

  乔大夫就温和地笑了:“那你自己把左袖子挽上去吧。”

  他挽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最后,是乔大夫帮他挽的。

  接着,乔大夫很麻利地把他固定在铁架上,把药物抽进针管,走近他。

  乔大夫一边用他那散发着来苏尔味儿的细长手指轻轻抚刮着甄吉利的胳臂,寻找血管,一边用医生特有的温柔口吻像对孩子一样说:“没事,不疼的,真的不疼的,就像平时打针一样……”

  他一直木木地看着乔大夫的眼睛,嘴唇抖起来。

  当针管刺进他肌肤的那一刹那,他突然从牙缝里弱弱地挤出两个字:“爸爸……”

  接着,他的脑袋就飘起来,眼睛定在了乔大夫的脸上。

  他已经看不到他了。杀人的药物把他带回了多年前的那个梦,画面更加清晰……

  黑夜,一条空旷的马路。

  和尚念经的声音远远传来,很整齐,很急促。接着,他又看见了那双棕色的雨靴!没有人穿它,它却在地上挪动着。

  它比成人雨靴小一点,比儿童雨靴大一点。

  它停下来,脚尖转向他,并且慢慢朝他走过来。

  他害怕极了,举起一块砖头,猛地朝它砸过去……

  接着,他开始奔跑。

  他的双腿抖得厉害,实在跑不动了。这时候,他听到空寂的马路上传来一阵清脆的铃铛声:“丁零丁零丁零……”

  它停在他旁边,那个黑色帘子掀开了一角,一张白白净净的脸露出来,说:“上车走吧?”

  他爬了上去。马车继续走。

  他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你为什么不把门打开呢?”他问。

  乔大夫在黑暗中说:“这车没有门。”

  这一天是周末。

  小乔来了,她蹦蹦跳跳跑进父亲的工作室,叫他回家吃饭。

  她看见一只有培养液的玻璃瓶子里,装着一颗心脏,红红的,她一下呕吐起来。

  卡黑和小乔一直很恩爱。

  家常日子不再赘述。

  巧的是,甄吉利被执行死刑后不久,小乔突然生了一场大病,经诊断,是病毒性畸形心肌炎,造成心肌坏死。

  她被送到医院时,呼吸都困难了,心脏甚至出现了停跳。医生急忙为她启动体外心脏循环器,暂时维持生命……

  卡黑急得如同热锅里的蚂蚁,他扬言:花多少钱都要把小乔救活。

  一个著名的心脏外科教授主刀,为她做了心脏移植手术。

  手术做了6个小时。

  她的心脏被摘除了,扔掉了。另一颗心脏装进了她的身体里。

  可喜的是,没有出现排异反应。

  她出院这一天,和卡黑抱头痛哭。

  这天晚上,卡黑到外地谈生意,没在家。

  小乔躺在床上,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闪现出少女时代的光景……

  天很蓝,她和甄吉利一起坐在草地上。

  甄吉利沉默地揪着地上的草。他的头发长长的,被风撩起来。

  小乔说:“你不会变心吧?”

  甄吉利抬起头看她,眼眸里流淌着稠黏的爱意:“我爱你,小乔,相信我,我的心永远是你的。”

  接着,他把小乔的手拿过来,轻轻按在他的胸口上。他的心“怦怦怦怦怦怦”地跳得很有力。

  小乔相信了他。她喜欢男人这样蓬勃的心跳。

  ……在这个寂静的深夜里,小乔想着想着,忽然有些害怕了,仿佛看到了冰冷的铁窗,后面黑糊糊的,隐现着甄吉利那苍白的脸……

  她的心狂跳起来。

  她对自己说,他已经死了半年了,不要怕……

  可是,她的心跳得更加剧烈,好像很激动,好像很愤怒,几乎要蹿出她的胸膛!

  她忽然意识到:这是另一个人的心脏!

  于是,她更加恐惧了,越恐惧那颗心跳得越厉害!她张大嘴巴艰难地呼吸,眼睛里闪出惊骇的光……

  一个弱弱的声音仿佛从她的身体里传出来:你…自…己…的…心…呢…

  第二天,卡黑回来后,发现小乔已经死在家里。

  她死于心脏功能衰竭。时间是最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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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8 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遇(1)

  那天是1991年7月28日。

  我这个人向来没有时间概念,甚至记不清自己在初中辍学那一年是13岁还是16岁。

  我之所以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是因为对于我来说,那是最惊险的一个日子———我第一次经历了女人。

  从那以后,我不管在什么地方见到“禁果”二字,都会想起铺天盖地的油菜花。

  是的,路边长着大片大片的农作物,那应该是油菜吧,黄艳艳的花无边无际,漂亮极了。

  当时,我在山西省大同市某部服役,掌管军用油料,列兵。

  我的宿舍是一间白色的房子,在军营大院的一角,很安静。它让我经常产生一种女孩般的自怜自爱。

  吃过晚饭之后,我总是爬到房顶上,朝军营外的一幢幢家属楼凝望。

  每一扇黑洞洞的窗子里,都生活着已婚或者未婚的年轻女人。她们没有一个属于我。

  我是一个来自乡下的孩子,没有人知道我,没有人关注我。我的孤独与敏感,我的欢笑与泪水,统统被这个城市忽略。我像水泥路的缝隙里露出的一棵草,眼巴巴地望着城里女子忙忙碌碌的脚步,只有自卑自怜自暴自弃———她们穿着各种颜色各种式样的皮鞋,长长的鞋跟与我的微贱的生命一般高……

  压抑久了,我就想冒险。这一天,我偷偷开车“出逃”了。

  我不会驾驶。

  出发前,我用“千斤顶”把汽车的后轮支起来,让车轮空转,靠这种办法熟悉了前进档和倒退档。然后,我不快不慢地把庞大的军车开出了军营大门。

  那是一辆大尾巴吉普车。

  我至今不敢想象,没有接受过任何驾驶训练的我,当时是怎么在车水马龙里穿行,是怎么通过了一个又一个的交通岗红绿灯,最后把车开出了大同市,冲上了通往怀仁县的公路。

  我到那里是去看一个同乡,他在怀仁县连队。

  从怀仁县回来时,天已经是黄昏了。路旁是稀稀拉拉的树和开阔的田野,空气无比新鲜。

  我第一次开车,心里一直兴奋着,把喇叭按得震天响,很希望遇到一个熟人或者一个女孩。

  怀仁县这地界我从来没来过,当然不可能有熟人。但是我穿过一个村子之后,看见了一个女孩,她背着一个很小的包,沿着公路一侧向前走,听见了车声,她停下脚步,回头朝我张望。

  我一下激动起来,减了车速,慢慢开向她。

  这是一种友好的暗示。

  她似乎鼓起了勇气,举起胳膊小心地摆了摆。

  我停下车,她就爬了上来。

  “谢谢你大哥。”她小声说。她的口音带着浓郁的当地味道。

  “你去哪儿?”

  “前面。”

  “远吗?”

  “不远。”

  车窗开着,风灌进来,很爽。

  她的头发挺长,时不时地被风撩起来。

  她更多的时候呈现给我的是半张脸。她长得不漂亮,脸微微有些黑,那应该是晒的。她的胳膊却很白,像嫩藕一样, 她穿着一件白色无袖衫,那条胳膊在我的眼角一晃一晃的,吸引着我的心神。她下身穿一条草绿色的裙子,成为破旧的驾驶室里惟一鲜亮的颜色。

  她似乎显得有些心事重重。

  我把车开得慢腾腾,和她聊天。

  “你多大了?”我问她。

  “19岁。”她转头看了我一眼,认真地答道。

  “你家就住在刚才那个村子吧?”

  “不是。我家离这儿有几十里路。”

  一只灵巧的鸟迎面飞来,差点撞在风挡玻璃上,她似乎吓了一跳。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她定定地看着车上的那个电子表,没有回答。

  “不想说?”

  她冷不丁回过神来:“你说什么?”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噢,我叫三郎。”

  “这好像是男孩的名字。”

  “就是。”

  大约走出了十几里,前面出现了一个小镇。这个小镇脏兮兮的,我记得它,来时我差点在这里被一个跛脚的交通监理逮着。

  我想着这个女孩肯定要下车了,心里有些恋恋不舍。可是,直到我把车开出小镇,她都没有提出下车。

  我得寸进尺,心中生出了渺渺的希望———也许她能一直跟我到大同。

  天色渐渐变得红,路旁的油菜花也一点点收敛了那耀眼的金黄,变得凝重和黯淡。

  她问:“你在哪儿当兵?”

  “大同。”

  “来怀仁干什么?”

  “……执行任务。”

  她把脸转过来,想问什么,又好像改变了主意,把脸转过去,继续看前面。

  我看看她,说:“你想说什么?”

  她再次转过脸来说:“你有枪吗?”

  “这是军事机密。”

  她就不再说什么了。

  过了会儿,我说:“这地方很穷吧?”

  “都是种地的,土里不生钱,当然穷。”

  “你是不是到外面去打工?”

  她摇了摇头:“不是。”

  “上学?”

  “也不是。”

  “走亲戚?”

  “你别猜了,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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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8 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遇(2)

  我不自然地笑了笑,说:“你到底去哪里?”

  她的脸色突然有些冷:“你是不是想赶我下车了?”

  “你误会了,我没有那个意思。”

  天色不可逆转地暗淡下来,那条白嫩的胳膊越来越模糊了,它依然在微微地晃动着。

  我的心中产生了一种妄想。接着,我朝那个电子表看了看,上面显示着00∶00∶00。以前从来没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我想它可能是坏了。

  我抬头看了看她,她正警觉地看着我。

  “怎么了?”

  “没什么,这个表坏了。你带表了吗?”

  “没有。”

  我把车滑向路旁,停下,说:“现在的空气太好了,我们到草地里坐坐吧。”

  她看了看我,说:“好。”

  我们一起跳下车,走进了油菜地,坐下来,一起临风。风凉凉的。

  天彻底黑了。一弯细细的月亮升起来,在东南方的天上,不留意就看不到它。

  “这里离大同还有多远?”

  “你经常走这条路,怎么会不知道呢?”

  “我是第一次来这里。”

  她看着我笑了笑。

  “你笑什么?”

  “你不是第一次来这里。”

  我的心一下提起来:“就是第一次。”

  “我见过你两次,你开着这辆吉普车从这条路上经过。”

  她的话让我感到有些惊怵。

  “你看错了,那不是我。”

  “就是你。第一次是别人开车,第二次是你自己开车。”

  “什么时候?”

  “哪一年我记不清了,反正那是秋天。”

  停了停,我突然问:“你经常在这条公路上走吗?”

  “我在路边卖苹果,家里种的。”

  我盯着她的眼睛,严肃地说:“真不是我。我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开车。”

  一阵风吹过来,她似乎抖了一下,接着她眯起眼睛,惊恐地说:“第二次,你还停下车跟我说话了……”

  “我说什么了?”

  “你问我还记不记得你了,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不知道你什么意思。后来,你就莫名其妙地走了。今天,我一上车就认出你了。”

  我说:“想不到,这世上竟然有一个和我这么像的人!”

  又一阵风吹过来,她抱起了白嫩的胳膊。

  我突然伸手抱住了她。

  她挣扎了一下,只一下。

  就这样,我和一个路遇的女孩野合了,在大同市和怀仁县中间的一片油莱地里,在一个月光不明不暗的晚上。

  我和她在一起走了大约三十里路,从陌路到合欢,三十里路无疑太短了。

  之后,我松开她,满心恐惧和沮丧。女人如此简单。

  她无声地坐起来,用手摘头上的草屑。

  “我走了。”她说。

  “你恨我?”

  “不。我就是要来这里。”

  我惊了一下,抬头看看,远处有稀稀拉拉的灯光,那好像是一个村子,可至少还有十几里路。除了那些灯光,四周一片黑暗。

  她把胳膊搭在我的双肩上,幽幽地说:“我说的是真话,我就是要来这里。”

  我有些紧张,愣愣地看着她。

  她站起来,低头看了我一会儿,果然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那竟是和灯火相反的方向。油菜花在黑暗中轻轻重重地摇着晃着,几只蝙蝠在空中低低地飞。

  我忽然想,应该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她,可是,她已经消失在了黑暗中。

  怔忡了一阵子,我回到了车上,一摸脸,竟然流泪了。

  我把车发动着,打开大灯,朝前驶去。

  那天,我迷失了方向。本来,我就要进入大同市了,可是,那万家灯火突然就消失了,不知怎么搞的,我把车开到了一个山上。

  盘山路越来越高,我有点害怕了,决定掉转方向。

  不会开车的我竟然在那条狭窄的盘山路上把车掉了个头———旁边就是万丈深渊啊。

  山上只有我一辆车,路面铺着惨白的车灯,更远的地方就是一片黑糊糊。

  我一边驾车一边回想那个叫三郎的女孩。除了她那条白嫩嫩的胳膊,我竟然想不起她长得什么样子来。

  我忽然感觉到了一种鬼气。

  1994年,也就是我要退伍的那一年秋天,我陪我的股长到怀仁县连队去。

  股长开车,我坐在他旁边。还是那辆大尾巴吉普。

  吉普行驶在公路上。我朝车窗外望着,情不自禁地想起三年前的那个夏天,那个叫三郎的女孩。

  油菜早收割了,两旁的田野光秃秃,只剩下一块块的麦子。麦子金黄,燃烧着成熟的阳光。我找不到那个地方了。

  股长转头看了看我,说:“小周,给我点支烟。”

  我立即点着一支烟递给他。

  “你卖什么呆?”

  “我看看路边有没有卖苹果的。”

  “你渴了?”

  “有点。”

  “后面有矿泉水。”

  我回身打开一瓶,递给他:“股长你喝。”

  “我不渴。”

  就在我举起矿泉水要喝的时候,她像一幅突然打开的画,一下就呈现在我的面前,好像在等我一样———吉普车拐了个弯,我看见了一件白色无袖衫和一条草绿色裙子,蓦地一惊,心“怦怦怦”地狂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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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8 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遇(3)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这几年来,我每次想起她都充满思念。可是,当我突然和她邂逅,那种美酒一样的感觉陡然就变成了白水。

  我只有一个念头:躲开她。

  她坐在路边,前面摆着两个篮子,里面装着苹果。旁边放着一根扁担,显然那是用来担苹果的。

  她看到了我。

  可是,她似乎并没有认出我来,那眼神只是盼望我们能买她的苹果。

  股长说:“哎,有个卖苹果的。”

  我赶紧说:“股长,我已经不渴了。”

  股长就没有停车,一踩油门开了过去。

  我松了口气。接着,我从反光镜里看了她一眼,她继续在那里左右张望着,盼望下一个顾客光临。

  几天之后,我又单独驾车去了一趟怀仁县。

  这时候我已经有驾照了,我开着那辆大尾巴吉普去怀仁县连队接一个新兵。还有几个月我就要退伍了,他接替我的工作,我得带他一段时间。

  这一次,我又希望见到三郎了。

  可是,在赴怀仁县的一路上,我只看到几个卖水果的中年妇女,一直未见她的影子。我又开始伤感了———回乡之后,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来这个地方了,一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她一面了……

  那个新兵是南方人,很乖巧,在回来的路上,他一直在跟我说话,左一个周哥右一个周哥,嘴巴像抹了蜜一样。

  我的话很少,我一直朝公路的两旁张望着。

  天色有点暗了,那几个卖水果的中年妇女都回家了。公路空阔,只有大尾巴吉普车的引擎声“轰轰轰”地响。

  没想到,她又出现了,就在上次她出现的地方。她的前面摆着两只篮子,里面装着苹果,那根扁担立着靠在树上。

  我愣了愣,随即把车速减慢,停在了她跟前。

  那个新兵殷勤地说:“周哥,你要吃水果?我去买!”说着,他就要下车。

  我说:“不用,你在车上等我。”

  说着,我跳下车,朝她走过去。

  她定定地望着我,很显然,她没想到还能见着我。

  远处是一片树林,树林那一边,有一个村子,温柔的炊烟从几户人家的烟囱上袅袅冒出来,斜斜地升上了黯蓝色的天空。

  我站在她面前,朝她笑了笑。

  她也笑了笑,说:“师傅,你买苹果吗?”

  她竟然没有认出我来!

  我望着她的眼睛,低低地说:“你不记得我了?”

  她慢慢收敛了笑容,并且警觉地朝车上看了看,说:“我不认识你。”

  我说:“你好好看看。”

  她看了我一会儿,还是摇脑袋。

  我本来想叫出她的名字,可是,我的心忽然很酸楚,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淡淡地笑了一下,说:“你想不起来就算了,再见!”

  然后,我转身就上了车。

  那个新兵小声问:“周哥,你怎么没买呀?”

  我说:“太贱了。”

  他愣了愣:“是太贵了吧?”

  我转过头来,大声对他说:“我是说我太贱了!”

  他弄不清怎么回事,不敢再做声了。

  吉普车恼怒地朝前冲去。一路上,我一句话都没说。

  黑暗像个巨大的口袋,慢慢收口,终于把我的大尾巴吉普车吞噬了。

  刺眼的车灯照在前面的路上,像一张摇摇晃晃的苍白的脸,它没有五官。远方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我的心就像一辆急速奔驰的车,突然撞在了一个冰冷的秘密上———她说过,有一年秋天她曾经在这条公路上见过我两次!第一次是别人驾车,第二次是我自己驾车!

  前些日子我遇见她,是股长开车,而这次,是我开车!

  她还说,第二次我还停下车来跟她说话了,问她记不记得我……

  这仿佛是一场电影,放映员把前后的顺序弄颠倒了。我傻傻地回味着,怎么都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我感觉到了某种深邃的恐怖。

  在退伍回家的前一周,我又去了一趟怀仁县。

  这次我坐的是长途公共汽车,穿着便装。

  我在她卖苹果的那个地方下了车,然后走下公路,穿过树林,走向那个村子。我断定她家就住在那个村子里。

  在村口,我遇见了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小伙子,他推着自行车正要骑上去,我拦住了他,说:“兄弟,这村子有没有一个叫三郎的女孩?”

  他打量了我一下,问:“你是谁呀?”

  “我是她的一个朋友。”

  “她死了。”

  我一惊:“什么时候死的?”

  “三年了吧。”

  “请你告诉我具体的日子!”

  他想了想说:“1991年8月份。”

  也就是说,她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没有死。可是,前些日子我明明又见到她在公路旁卖苹果了啊!

  那个小伙子推着自行车走了。

  我又叫住了他:“兄弟,你能不能告诉我,她是怎么死的?”

  那个小伙子没有停下来,他一边走一边说:“她家给她找了个男人,邻村的,她不愿意,和父母吵了起来,被赶出了家门,不久,公安局就来人了,说他们在河里捞上了一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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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8 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遇(4)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那个村子的。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山西,回到家乡的。

  三郎成了我青春期一个黑暗的谜。我没有对任何人讲过这件事情,独身一人的时候,每当夜深人静,我都会忽然想起那片灿烂的油菜花,想起她那双眼睛。

  直到有一天,我在媒体上看到了几则很玄的报道,好像一道闪电穿越宇宙,击中了我的大脑:

  ※1994年初,一架意大利客机在非洲海岸上空飞行,突然,它从控制室的雷达屏幕上消失了。正当地面上的机场工作人员焦急万分之际,客机又在原来的天空出现,雷达上的讯号又恢复了。

  最后,这架客机安全降落在意大利境内的机场。然而,客机上的机组人员和315名乘客,并不知道他们曾经“失踪”过。

  机长巴达里疑惑不解地说:“我们的班机由马尼拉起飞后,一直都很平稳,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不过,事实却不容争辨:到达机场时,每个乘客的手表都慢了20分钟。

  对此现象,专家们认为惟一的解释是:客机在“失踪”的一刹那,进入了一种“静止”的时间。

  ※随着前苏联的解体,一些机密文件不断面世,科学家查阅到其中有时光倒流的内容。

  1971年8月的一天,前苏联飞行员亚历山大·斯诺夫驾驶米格21型飞机在做例行飞行时,无意中“闯入”了古埃及。于是,他看到了金字塔建造的场面———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中,一座金字塔巍然矗立,离它不远,另一座金字塔刚刚奠起塔基……

  ※1990年9月9日,在委内瑞拉的卡拉加机场的控制塔上,工作人员突然发现一架早已淘汰了的“道格拉斯”型客机飞临机场,而机场的雷达根本找不到这架飞机。

  机场人员说:“这里是委内瑞拉,你们是从何处而来?”

  飞行员听罢惊叫道:“天哪!我们是泛美航空公司914号班机,由纽约飞往佛罗里达州,怎么会误差2000多公里,飞到你们这里来?”

  接着,他拿出飞行日记给机场人员看:这架飞机是1955年7月2日起飞的,时隔35年。

  开始的时候,机场人员以为飞行员是在开玩笑。后来经电传查证,914号班机确实在1955年7月2日从纽约起飞,飞往佛罗里达,突然途中失踪,一直找不到,机上的50多名乘客全部都赔偿了死亡保险金。

  这些人回到美国家里,令家人大为震惊。他们的亲人都老了,而他们却和当年一样年轻。美国警方和科学家专门检查了这些乘客的身体和证件,承认这是事实。

  我知道媒体并不可信。有时候,谣言就是他们造出来的。

  但是,这一次我相信了他们。

  只有这样才能顺理成章地解释三郎的事情:也许,我和她第一次相遇,对于她来说,是第三次相遇!

  还有一个诡秘的佐证:我和她第一次相遇(或者是第三次相遇)的时候,车上的电子表显示的是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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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8 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04天(1)

  一般说来,女人都不敢杀鸡杀鱼。这些血雨腥风的活,总是由男人操刀,女人只是扎着漂亮的围裙掌勺。不过,葛麦的太太似乎不一样。

  她从来不做饭,但是她嗜好杀生。

  葛麦是秋天结的婚,已经三个月了。

  葛麦感到,太太的心理素质极其强固。仅此而已。

  有一次,葛麦正在看电视,突然太太朝着墙角瞪大了双眼。

  葛麦顺她的目光看过去,是一只老鼠。它像箭一样从A点射向Z点,中途突然停顿,两只亮晶晶的小眼珠转来转去。

  惊喜的表情定格在太太脸上,她慢慢地抬起脚来,无声地摘下一只拖鞋,突然甩过去,竟然准确地砸在了老鼠身上,它四爪朝天,抽搐了几下,毙命了,没出一滴血。

  葛麦瞠目结舌。

  我们可以把这个事件看成偶然,比如,有时候我们查字典,一下就翻到了那个字。

  但是,葛麦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太太能够打中这只老鼠,绝对不是碰巧,而是跟技术有关。

  他分明看到,拖鞋的落点是老鼠前面大约三尺远的地方。在她突然举起手的时候,老鼠蓦地朝前冲去,而拖鞋在空中飞翔的时间正好和它奔跑三尺远的时间相等。

  所以,葛麦认为这个偏差是有预谋的。

  有人做过一个小范围调查,92%的女人都爱猫,99%的女人都怕老鼠———不过这个调查是四年前的事了。

  葛麦的太太算是那1%。

  她不但喜欢杀鸡和杀鱼,还喜欢打苍蝇和蚊子。后者可能跟女人爱干净有关。

  有时候,葛麦偶尔在家里发现了一只蚊子,肯定不打,而是马上跑到电脑前,把她叫过来,由她打碎它。

  葛麦最早感觉到恐怖,是因为一条金鱼。

  这天,葛麦在单位加班,很晚才回到家。他一进门,就闻到一股血腥气。

  他走进卫生间,看见太太满手鲜血,正在杀金鱼。

  那是葛麦的金鱼,他结婚之前就养它,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它像拇指一般大,葛麦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拇指姑娘”。它通体黄色,有黑色的斑纹,十分漂亮。它每天在玻璃缸里无声地游来游去,寂寞而绚丽。

  目前,“拇指姑娘”肚子被太太用剪刀剪开了,它在雪白的瓷砖地面上一下下甩着尾巴。它的眼睛像平时一样睁着,静静地望着这个巨大的世界。

  葛麦没想到,“拇指姑娘”那么娇小的身子竟然有那么多的血。

  太太有些不自然地望着葛麦。

  最近几天,她一直在家养病。

  她在一家服装公司工作,整天在外面奔走,通过一张嘴游说客户,为公司签下一张张订单。当然,利润跟她没任何关系,她只是通过业绩,提升自己在公司内的竞争力,巩固这份职业和薪水。

  对于她,嘴是最重要的。

  可是几天前,她突然说不出话了。医生诊断她得了喉炎。

  葛麦没有恼怒,只是有些疑惑,他问太太:“你杀它干什么?”

  太太指了指那条金鱼,又指了指她的胸口,似乎有很重要的理由。但是,喉炎免除了她的辩解。

  这天晚上,月亮很圆。可是,葛麦睡不着了。

  他猛然意识到一个十分可怕的问题———结婚以来,太太好像隔几天就要杀死一个活物!

  是的,没错儿!

  她下班回家,总是要买回一些活物来,比如鸡、鸭、鹅、兔子、鱼、螃蟹、王八、牛蛙、长虫……很少间断。

  每次都是她操刀,动作异常麻利。

  有一次,她竟然买回一只羊羔。其实,说那是一只羊羔有些勉强,它的个子已经挺高了,应该叫“小羊”。葛麦至今记得,它身上的皮毛洁白,声音娇嫩,像个很干净的小学五年级女生。

  太太杀它的时候,费了很大劲。这只羊羔似乎预感到死到临头了,它撒开四蹄,在厨房里奔跑起来。它的力气竟然很大,撞翻了沙锅和五公斤的啤酒桶。

  太太虚晃两下,就把它扑在了身下。

  她蹲在地上,把它夹在胳膊和大腿间,它就一动不能动了,只听它无望地“咩…咩…咩…”,那声音极像一个小孩在叫:“妈…妈…妈…”

  太太一刀就刺穿了它的脖子。娇滴滴的鲜血喷射出来,染红了它稚嫩的皮毛。

  而最近几天,太太一直呆在家里,没有出门,于是,金鱼死了……

  转眼一周过去了,太太的病依然不见好。

  她一天比一天变得精神恍惚,性情焦躁,不是莫名其妙地大发雷霆,就是黑夜里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发呆。

  葛麦感到,太太越来越陌生。

  他试图跟她谈一谈,可是,她却说不出话来。他惟一能做的,就是加紧为她四处求医问药。

  这天早上,她在纸上写了一行字,递给葛麦:“晚上买一只鸡回来。”

  晚上,葛麦买回了一只煺了毛的白条鸡。他是在钻她的文字空子,故意跟她耍赖皮,他想试试她到底会怎么样。

  她见葛麦买回了一只白条鸡,脸一下就白了,接着就“呜哩哇啦”地怒吼起来。很快她就住口了,痛苦地咳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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