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萍聚头条

楼主: noah

求助有关小孩居留问题!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1-7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xmas 于 2005-11-7 22:22 发表



我怎么记得以前有个附加条件是要在德国上多少多少年学呢,估计废除了。


看来上网上糊涂掉了

对,上普通小中学六年以上是针对不是在德国出生的孩子,到了十八岁是可以申请德国国籍,比如说一个八岁来德国的孩子,一直上正式的学校,到了十八岁就可以申请国籍。

另一种情况是父母先在德国有长期居留,然后在德国生了孩子,孩子就可以直接有德国国籍。这是针对一些在德国有长期居留的人,他们通常都具有申请国籍的资格,但他们不愿意放弃原来的国籍,但想孩子拿德国国籍,就适用这种情况。比如说,以后xiaobailong在德国拿了长期居里或国籍,后来她有生了孩子,拿她的孩子就可以拿德国国籍。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5-11-8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例子里面的MM好象向往美国,到德国先来弄个曲线跳跃,成功了也不错

那就把孩子生在美国还好,不管父母有没有长居,孩子也会自动是美国人

最好把孩子生在某个航空公司的飞机上,可以一辈子免费乘飞机,不知道这个规矩现在是否还有呢,呵呵

[ 本帖最后由 mixmas 于 2005-11-7 23:37 编辑 ]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5-11-8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5-11-8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J121 于 2005-11-7 20:10 发表
新入籍法增加了补充规定:(Optionsmodell)

该新出生孩子在未成年时,具有双重国籍。当该孩子成年后,在18岁到23岁之间,由其自己对拥有哪个国籍作出选择,选择了其一后,必须退出其二,不再拥有双重国籍。

这个说的对,所以前段时间(我度假之前),有个妈妈说自己的孩子拿双重国籍,被大家质疑,攻击。其实我后来查了中国国籍法,里面说的是:
··中国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以及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那么什么是公民呢?我又查了一下:
··“人民”一词自新中国诞生以来,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词,有着很高的使用率,人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子弟兵。那么人民究竟指的是什么呢?翻开《现代汉语典》可以查到这样的解释:“人民: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解释非常简单,而且明显具有阶级的意义,是与非劳动群众相对应的。那么公民指的是什么呢?词典上是这样解释的:“取得某国国藉,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翻开1999年3月15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于公民,我国宪法为我们作了最权威而明确的解释。
通过上述的考证,我们可以看出,人民是一个含义比较模糊的词语,它泛指劳动群体,但定义并不清晰与严密,而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意义上的词语,是以权利和义务密切相关的。人民以阶级划分,是社会中与剥削阶级和统治阶层相对立的阶层,而公民则是以法律为基础,以平等、自由、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作为公民是指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藉的人,那么从意义的泛性上说,无疑公民的范围要大于人民,因为人民似乎是公民中的一部分,而公民一词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

那么16岁以下的孩子显然不是公民,他们不具备一个公民所具有的完全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在这一点上,中国政府还是比较宽容的,起码等孩子有自主权了以后自己选!
所以那个妈妈并没有说谎,对于她的攻击也是不必要的!最后奉劝各位一句,别人有困难要帮忙,能帮的尽量帮,不要再去考据那个人说的是真实假,何必呢?

[ 本帖最后由 athena_hu 于 2005-11-8 07:51 编辑 ]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5-11-8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5-11-8 07:47 发表

这个说的对,所以前段时间(我度假之前),有个妈妈说自己的孩子拿双重国籍,被大家质疑,攻击。其实我后来查了中国国籍法,里面说的是:
··中国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 ...

$高$$高$$高$$高$$高$$高$$高$$高$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5-11-8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5-11-8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5-11-8 07:47 发表

这个说的对,所以前段时间(我度假之前),有个妈妈说自己的孩子拿双重国籍,被大家质疑,攻击。其实我后来查了中国国籍法,里面说的是:
··中国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 ...


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对。为什么呢?请看大使馆对申请护照的解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国外,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一方为德国籍,或父母一方在德国合法居留满八年以上并且拥有永久居留权(Aufenthaltsberechtigung)或获得无限期居留(unbefristete Aufenthaltserlaubnis)满三年以上,其新生子女在申请中国护照时须提供德国有关政府部门(主管国籍事务的官方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以证明该儿童未因上述条件而具有德国国籍或已申请德国儿童护照,如不能出具恕不受理。已持有德国儿童证件者不得申领中国护照。从中可以看到,如果申请了德国国籍,就绝对不可以申请中国国籍。

同时,中国国籍法中明确规定了: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为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所以,那个例子的孩子其实不具有中国国籍,而只有德国国籍。


[ 本帖最后由 希望明天会更好 于 2005-11-8 20:22 编辑 ]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5-11-8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5-11-8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5-11-8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希望明天会更好 于 2005-11-8 20:19 发表
怎么回帖是红色的,看上去很不舒服。



不过事实说明,可以有双国籍的,也可以说是钻法律的空子,我的孩子是有两本护照,但是德国护照几乎没有用过,唯一起到作用的就是去德国领事馆用中国护照申请签证的时候出示了一下,免了签证费,加快了签证速度和签证有效时长。

孩子近两年来回德国和法国,都是使用中国护照的。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AGB|Impressum|Datenschutzerklärung|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网站地图

GMT+2, 2024-5-10 08:22 , Processed in 0.056044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