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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叽叽歪歪

关于丢包裹,请卖家MM发表一下意见,以便借鉴!一楼问题随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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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28 10:40 发表


包裹里没损坏的东西你现在没拿到,就相当于这个包裹丢了。不然GLS就送回来了。

因为从来没跟GLS打过交道,所以不太了解。不过这种情况有点麻烦。MM可以先尝试着跟他们说,东西都浸过水了,不能用了,要求 ...




我今天收到GLS的东西了,肯定有由于突然的大力积压,把花水瓶子下面完全横向挤爆了。

其余包装只有20%的被水浸过的痕迹。有50%的包装是由于,GLS人员把东西拿出来拍照,只后没有按照次序放进去,随便堆起来, 再封口造成的挤压是外包装严重变形。30%的东西有另外的塑料包好了,所以没事


按这种情况来讲,我应该怎么申请赔偿,有经验的来说说看。

还有一个情况是,2个买家都立刻回国,等不到GLS的赔款下来了,只能我在不知道GLS赔多少的情况下,自己掏钱先赔给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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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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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aye 于 2007-8-28 20:58 发表
那挂号信丢啦算谁的?????????????

算邮局的,赔25,没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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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的hermes别提了,每次我在家,也把包裹送到我住底楼的邻居那儿。而且总是那一家,人家都快成专门代收邮件的了,我都不好意思去拿。
hermes不是应该第一次不在家,再约时间送第二次的吗?怎么每次都送别人那儿,我在家的时候他也是这样。
上个包裹更离谱了,送到邻居那儿,连个条都不在信箱里留的,还是我bf去下面晒衣服的时候,邻居看到他说,你们家有包裹送我这儿了,拿给我们,说3,4天前就送来了。。。我们压根没见过字条。超级晕。。

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向hermes投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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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m19$ ~~~作为卖家,我也来说下,到目前为止还米出现过丢包裹的事件,但是惊险还是有的。

那次是星期六,我同时邮寄了几个挂号信,卡鲁的MM星期一就拿到了,但mausi MM一直到星期二还米到,在网络看说她的信还在post我邮寄的地方躺着,我个急啊,第二天冲到柜台,邮局的说早邮寄出去了,我问怎么还米到的,网络上显示还在这躺着,到底出去没,大叔连打包票说出去了,是网络显示的有问题,还好那天下午mausi MM拿到了,但我上网络查,居然还是那么显示的,躺在我投的post里,等待配送~~~~~$m7$ 郁闷个,吓死我了,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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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句话,我觉得JJWWMM说的好,赔偿是情谊。我在坛了上也做了好几年啦,包裹大大小小发了无数,一开始做手工首饰,发BREIF特别多,还好没碰上丢失的现象,后来碰到个神经病,说丢了3.9的包裹,把衣服穿身上,然后再告诉我包裹丢了,当然钱最后还是追回来了,现在想想心里还是堵的慌。当时那个骗子一说东西丢了,我二话没说,钱就全退了,结果发现是骗我,大家想想,这是什么心情。。。

现在学乖了,在贴子的首页上就写着:如果选择不带保险的寄法,一旦丢失,恕不赔偿

不是说我们这些卖家不讲理,不是说我们赚了你一欧的代购费以后就啥也不管了。如果你一旦选择不带保险方式的邮寄方法,那是你非要自己增添风除系数,难道我们就为了一欧的代购费,被迫的也要和你同生共死吗

可能是我太激动啦,那几个丢东西的贴,我每层都看了,看到有几个MM说话那么狠,心里实在是生气,大部分的卖家都最大限度的在丢包裹的事情上做了让步,做出赔偿一半的选择,这竟然成了什么版规啦。再重复JJWWMM的那句话,这是情谊!是卖家体谅大家都不容易,而做的让步。这其中如果真有诈骗行为,不是每个都像我这么好命,可以拿到证据,损失还不是自己扛了。

我们赔偿不是因为我们赚了你一欧的代购费,也不是为了息事宁人,这是情谊,是中国人对同胞的情谊!!

[ 本帖最后由 doudou0518 于 2007-8-30 14: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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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其实我虽然只是买东西的人
可是我也认为 叫卖家MM直接赔一半太狠了 。。。$m19$
而且 既然网页上已经说明是丢了不带保险的包裹卖家不负责任的话
没有道理就这么理所当然的要求索赔。。。
自己看错或者失误寄了不带保险的包裹 也是个人的事~~$m25$
相信大家也学过合同法啦 。。。
你决定买了 就是默认所有的条件。。。。
PS..对于跑单 我也觉得 订金也没有道理退回。。。这是法律常识
应该怀着感激的心情接受 被退回来的钱的撒~~$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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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elly171 于 2007-8-29 19:54 发表
我们这里的hermes别提了,每次我在家,也把包裹送到我住底楼的邻居那儿。而且总是那一家,人家都快成专门代收邮件的了,我都不好意思去拿。
hermes不是应该第一次不在家,再约时间送第二次的吗?怎么每次都送别 ...

是啊,今天我也是的,连个条都没有东西就隔人家邻居那了,而且总是那一家,我都不好意思了没次都是麻烦人家,呵呵,今天还是邻居看我家灯亮了来敲们的,最讨厌的是连个通知欧的条子都没有,$怒吼$ $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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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kawufang 于 2007-8-30 21:32 发表

是啊,今天我也是的,连个条都没有东西就隔人家邻居那了,而且总是那一家,我都不好意思了没次都是麻烦人家,呵呵,今天还是邻居看我家灯亮了来敲们的,最讨厌的是连个通知欧的条子都没有,$怒吼$ $怒吼$

这是HERMES最不完善的地方之一,,不过没关系,有保险!$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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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30 23:19 发表

这是HERMES最不完善的地方之一,,不过没关系,有保险!$汗$

$汗$ $汗$ 就是上次你得板栗也是放在人家邻居那的,人家还好心得搬到我家门口给我,人家可是老人家哦,把我给不好意思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呢,而且东西好重哦,那个老太太一直说挺重的挺重的$汗$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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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kawufang 于 2007-8-30 23:37 发表

$汗$ $汗$ 就是上次你得板栗也是放在人家邻居那的,人家还好心得搬到我家门口给我,人家可是老人家哦,把我给不好意思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呢,而且东西好重哦,那个老太太一直说挺重的挺重的$汗$ $汗$

啊,搞了半天还是我的包裹:o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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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第二点的B不是很明白
卖家选择了带保险,发生丢失现象,显然是卖家追讨更加有利的,我当初丢的时候,我三日两头缠着邮局,结果邮局说找他们这里没用的,只有找寄出方那里的才有用。这种情况,我觉得卖家应该负责追讨事宜。无论赔偿是多少,只要够支付买家当初支付的金额就行,其他的,卖家当作自己辛苦费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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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跑单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我有听说过买家付了钱,卖家也收到了,不过卖家还没去买东西,这种情况下取消的话,应该算是可以的吧$考虑$ $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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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31 10:44 发表
跑单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我有听说过买家付了钱,卖家也收到了,不过卖家还没去买东西,这种情况下取消的话,应该算是可以的吧$考虑$ $考虑$


关于跑单,我也加几句。
我的团都不收定金的,一律以确认到款之后再进货发货。
不过,偶尔有MM买那种限定贩卖的商品的时候,就只能是在款未到就进货。
这样还真的碰到所谓的“跑单”:进了限定商品之后要求撤单的。
所以现在我们一律都要求,凡是想抢购限定的,一律先汇部分款项。
关键是退货很麻烦的,有的地方不允许退,有的是要收手续费。

还有一种特别情况就是:
我们又不是开化妆品店,只是代购而已。
而化妆品店都很远的,不可能到帐一个就只买一个。
通常我们是去一次就买好多,有时会把未付款的也提前买回来。
这种情况如果买家不付款,也算是一种跑单吧?
至少处理订单也是一种劳务呢,
帮买家查价格整理订单,最后买家一声不吭的就消失了。
难道收定金是一个必须的手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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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蝴蝶邮差 于 2007-8-31 11:40 发表


关于跑单,我也加几句。
我的团都不收定金的,一律以确认到款之后再进货发货。
不过,偶尔有MM买那种限定贩卖的商品的时候,就只能是在款未到就进货。
这样还真的碰到所谓的“跑单”:进了限定商品之后要 ...


我觉得有必要收取定金的,20-50%就ok了,如果限定商品,我以前让别人帮我买日本限定,一直是先80%到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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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结合意见簿里的情况,我觉得卖家之间应该商量一下,定个规则,对于买家的联系,在多少天内给予回复
如果有特殊事情不方便联系,也要有联系人帮忙解答一下
免的买家左等右等心焦了,自然也就火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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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讲讲德国的邮局,我们是从日本往德国发货。
对日本邮局的服务,还是比较满意的。
举个例子说,有一次是中午1点的货,
买家要的是小包装mini版,我不小心装了大包装那种。
下午5点左右,给日本邮局打电话问能不能追回来。
这个时间邮局其实已经下班了的,但还是帮我查。
结果是东西已经到了日本海关那里准备出港了,
如果要追回来,需要手续费,原先的邮费也作废。
想想差价,也就算了,当是给买家MM的赠品吧。

回头再说德国邮局,德国的JMS还是不要太相信你们那里的邮局为好。
出过这样两个例子,都是日本发的挂号邮件。
一个是邮局把领取通知放到买家MM邻居的邮箱,
赶上邻居回国期间,根本就不知道东西已经到德国。
最后是过了德国邮局规定的10天保管期,海运发回日本。

另一个例子是邮局拖了10天才把领取通知发给买家MM,
好像发领取通知和保管货物的部门是分开的,
等买家MM拿单子去领货的时候,
邮局窗口竟然说查不到东西在哪里,各部门都推卸责任。

这期间,我们也从日本邮局这里递交查询申请。
德国给的回复居然是:已经正当配送到收货人。
在我们拿到日本邮局给的这个调查结果的时候,
买家MM那里也收到了德国邮局的一个说明:东西丢了。

关于挂号邮件的索赔权是在寄出方,
而按日本邮局的调查结果,我们就没有理由索赔,因为东西到了。
但买家MM那里即使收到东西丢了的说明,也是没有索赔权的。
于是我们第二次通过日本邮局向德国调查,要求德国邮局出具签收证明。
但是到现在德国邮局也没给出答复。
不过比较幸运的是,大约在发货两个月后东西又是经海运回到日本了。

从这两个例子来看德国的邮局服务,真的是让人很不放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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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蝴蝶邮差 于 2007-8-31 12:03 发表
讲讲德国的邮局,我们是从日本往德国发货。
对日本邮局的服务,还是比较满意的。
举个例子说,有一次是中午1点的货,
买家要的是小包装mini版,我不小心装了大包装那种。
下午5点左右,给日本邮局打电话问能 ...


同,我朋友一直和我夸日本邮局的服务好,他作为讲英语的外国人也真的有种“置若天堂”的感觉:D :D
而且,我不得不说,我收到的日本包裹,封装的都很不错,朋友说都是邮局里的人帮忙封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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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31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31 10:42 发表
对第二点的B不是很明白
卖家选择了带保险,发生丢失现象,显然是卖家追讨更加有利的,我当初丢的时候,我三日两头缠着邮局,结果邮局说找他们这里没用的,只有找寄出方那里的才有用。这种情况,我觉得卖家应该 ...

恩,这是MM的意见

我前面说的只是我个人的意见,提出的问题是大家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我也是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来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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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mm,你的第一条加上第三条,一起生效的话,只要有买东西人选择了不待保险的邮寄方式,卖家完全可以根本不去邮寄东西了。
这样的后果是,化妆品价值高,鞋子体积大,除此之外的少量商品交易,要不然,就提高成本,批量购买,选择走带保险的邮寄方式;要不然就无法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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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yddmm 于 2007-9-1 13:39 发表
mm,你的第一条加上第三条,一起生效的话,只要有买东西人选择了不待保险的邮寄方式,卖家完全可以根本不去邮寄东西了。
这样的后果是,化妆品价值高,鞋子体积大,除此之外的少量商品交易,要不然,就提高成本 ...

MM,假如这样的话,连根本的信任都没有的话,那买家就不要买东西了。

通常,不带保险的信封也好,包裹也好,丢失的情况非常的少。
我也买东西,我可以理解买10几20几块钱的东西的话,假如选带保险的邮寄方式,的确是不便宜的说。
但是,不带保险的丢了,让卖家赔一半,我觉得任何一个卖家也接受不了。
MM觉得卖家完全可以不寄东西,但是同样也会有买家收到东西非说没收到的可能,所以说这是没有办法避免的问题!

我认为,假如买家选择了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就表示,她选择相信这个卖家,假如连这点都不相信的话,就不要在这个卖家这里买东西了。

任何一个卖家都不可能背着摄象机去邮局,任何一件不带保险的包裹或者信笺,都会有小票作为凭证。但是小票起不到证据的作用,所以只能靠彼此的信任了!

所以说贵重的东西一定要带保险,不贵重的东西尽管也是钱买来的,丢失率也很低,但是一旦发生,只能有一方认倒霉,要么买家,要么卖家。假如卖家愿意全赔的话。

说到这,我自己还有个不带保险的还没到,已经一个多星期了$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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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9-3 00:15 发表

MM,假如这样的话,连根本的信任都没有的话,那买家就不要买东西了

通常,不带保险的信封也好,包裹也好,丢失的情况非常的少。
我也买东西,我可以理解买10几20几块钱的东西的话,假如选带保险的邮寄方 ...


买家在这里,多数是以预先付全款和邮费的方式,在毫无切实交货保障的情况下,进行交易,这叫做连根本的信任都没有?
情怀疑S,是基于没收到东西以及对方长久不回复,同样,S也因一个短信而怀疑,情刻意的说包裹没收到。
只要能证明自己,自然能取信于人,就算无法取信于对方,还有这么多旁观者呢!
好多买家一致说,只要哪怕有小票,S就根本没责任。
很多卖家在对待这种没保险的包裹时,也都以自己的方式进行了相关证据的保留,是不是也说明了,虽然不是义务提供,但是很多卖家对对方可能会有的疑虑,是理解,并谨慎对待的!这一点,毕竟S没能做到。
那么多的买家,建议部分赔,双方能和解,不要影响S的生意和居留签证,希望你能看到,这些人不是一边倒,不是基于自己买家的利益来讲话的!
而你所说,卖家也有怀疑,要求买家同样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收到东西,你自己觉得这个要求合理吗?
如果说Nachforschung,找不到这个包裹,还不能证明买家没收到的话,是不是情在汇款之后,应该一直用摄像头拍下来自己信箱24小时动向,然后把这3个月*30天*24小时的录像,提供出来,请问谁啥都不做,去从头到尾看上3个月,然后证明情确实没收到?
回想叽叽歪歪来团购做生意之初,几次完全没有你责任的包裹,你都很痛快的赔,甚至买家自认倒霉的,你都赔,对方提供什么证据证明自己没收到呢?赔是人情,不赔是本分,大家都是这样看的!!!你的情,你的好,买家领了,到红榜给你宣传了,你现在这种态度。。。。。。。。。。。。。。。。。。。。。。。。。。。。。。。。
做生意,不同于宗教信仰!你信我,就不要怀疑不要问不要试探不要考验,信则灵,不信则不灵。。。。。。。
要讲说,没有信任就不要做买东西做生意了,跟单信用证,这种国际通行、屡经改进、对国际贸易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付款工具,那就要被淘汰了,卖家须提供货交承运人的水单,才能在支付行要求支付货款,这根源就在于买家的不信任!
也许话应该这么说,信任需要是双方面的,需要有一定的保障,如果做不到,那生意很难做!

[ 本帖最后由 yyddmm 于 2007-9-3 16: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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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那个版规的帖子,也不见斑竹回复,自然是没人愿意揽上身的,
叽叽歪歪几次赔偿不带保险的包裹,又不见有人援引了去,大家大可不必把情和S的事,当样板一样,如此紧张。乱中有治,各有各的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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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3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yddmm 于 2007-9-3 16:53 发表


买家在这里,多数是以预先付全款和邮费的方式,在毫无切实交货保障的情况下,进行交易,这叫做连根本的信任都没有?情怀疑S,是基于没收到东西以及对方长久不回复,同样,S也因一个短信而怀疑,情刻意的说包裹没收到。
只要能证明自己,自然能取信于人,就算无法取信于对方,还有这么多旁观者呢!
好多买家一致说,只要哪怕有小票,S就根本没责任。
很多卖家在对待这种没保险的包裹时,也都以自己的方式进行了相关证据的保留,是不是也说明了,虽然不是义务提供,但是很多卖家对对方可能会有的疑虑,是理解,并谨慎对待的!这一点,毕竟S没能做到。
那么多的买家,建议部分赔,双方能和解,不要影响S的生意和居留签证,希望你能看到,这些人不是一边倒,不是基于自己买家的利益来讲话的!
而你所说,卖家也有怀疑,要求买家同样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收到东西,你自己觉得这个要求合理吗?
如果说Nachforschung,找不到这个包裹,还不能证明买家没收到的话,是不是情在汇款之后,应该一直用摄像头拍下来自己信箱24小时动向,然后把这3个月*30天*24小时的录像,提供出来,请问谁啥都不做,去从头到尾看上3个月,然后证明情确实没收到?
回想叽叽歪歪来团购做生意之初,几次完全没有你责任的包裹,你都很痛快的赔,甚至买家自认倒霉的,你都赔,对方提供什么证据证明自己没收到呢?赔是人情,不赔是本分,大家都是这样看的!!!你的情,你的好,买家领了,到红榜给你宣传了,你现在这种态度。。。。。。。。。。。。。。。。。。。。。。。。。。。。。。。。
做生意,不同于宗教信仰!你信我,就不要怀疑不要问不要试探不要考验,信则灵,不信则不灵。。。。。。。
要讲说,没有信任就不要做买东西做生意了,跟单信用证,这种国际通行、屡经改进、对国际贸易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付款工具,那就要被淘汰了,卖家须提供货交承运人的水单,才能在支付行要求支付货款,这根源就在于买家的不信任!
也许话应该这么说,信任需要是双方面的,需要有一定的保障,如果做不到,那生意很难做!

MM,呵呵,我觉得你很有意思,你觉得我哪里说的不对?就我回你的那一条来说,我哪里态度不好?

mm,你的第一条加上第三条,一起生效的话,只要有买东西人选择了不待保险的邮寄方式,卖家完全可以根本不去邮寄东西了。
那MM你的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就是说买家选了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卖家都不用去寄包裹吗??
不行,我最起码做不到!我第一个反对!当然,别人怎么做我管不了。

还有,我原来丢过东西,我全赔,因为数额也很小,而且情况也很少。有赔了人家去红榜宣传的,有不宣传,在短消息里谢我的,但是我赔的时候并不是为了让人家去宣传的。MM在这里说我干什么??我态度有什么问题?我就回了MM一个贴,就“现在这种态度”了?

我说买家出示没收到的证据,怎么不合理了?我也知道根本没有办法出示!但是已经有例子了,DOUDOU0518  MM遇到过一个买家,明明收到了,说自己没收到,让人家赔钱,MM看到了吗?

S MM愿意赔偿一部分,大家就让她说底线,其实也没必要在这里说,说的话又会有一大部分人发表意见,她又成了针对的对象。其实应该她们两私下解决,但是当时情MM态度比较激动,S MM有点难以接受,接着后来报警等等。。。。
情MM和S MM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既然报警了,大家等结果吧。

别的问题不想说了。越说错越多。$郁闷$

[ 本帖最后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9-3 17: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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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3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yddmm 于 2007-9-3 17:01 发表
我那个版规的帖子,也不见斑竹回复,自然是没人愿意揽上身的,
叽叽歪歪几次赔偿不带保险的包裹,又不见有人援引了去,大家大可不必把情和S的事,当样板一样,如此紧张。乱中有治,各有各的缘法。



MM,请不要拿我赔包裹的事说了。在这里的很多卖家都赔过!大家也不是为了让人去红榜才赔的,请不要拿我说事了。。


你的斑规帖子俺看了,没敢回。
在这里发表俺的意见吧,三个字:行不通$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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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9-3 17:40 发表



MM,请不要拿我赔包裹的事说了。在这里的很多卖家都赔过!大家也不是为了让人去红榜才赔的,请不要拿我说事了。。

你的斑规帖子俺看了,没敢回。
在这里发表俺的意见吧,三个字:行不通$郁闷$


你可以把这句话,短给那些,你赔过包裹的mm,这个当口你拿出来发牢骚,仿佛。。。。。
You are too smart to figure it out, 我开那个版规的帖子,就想听到这三个字:行不通
不过,不是你说,而是斑竹说,才好让一部分人放心。。。。
后来的帖子,抬杠成分比较大,lz自己再去审视一下自己的发言吧,我也只看到这两页,希望不是冰山一角。
https://www.dolc.de/forum/viewthr ... page%3D1&page=5
https://www.dolc.de/forum/viewthr ... age%3D1&page=39

[ 本帖最后由 yyddmm 于 2007-9-3 20: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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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3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yddmm 于 2007-9-3 19:59 发表


你可以把这句话,短给那些,你赔过包裹的mm,这个当口你拿出来发牢骚,仿佛。。。。。
You are too smart to figure it out, 我开那个版规的帖子,就想听到这三个字:行不通
不过,不是你说,而是斑竹说,才好让一部分人放心。。。。
后来的帖子,抬杠成分比较大,lz自己再去审视一下自己的发言吧,我也只看到这两页,希望不是冰山一角。
https://www.dolc.de/forum/viewthr ... page%3D1&page=5
https://www.dolc.de/forum/viewthr ... age%3D1&page=39


MM,假如建个消费者协会,你当会长最合适了:)

我在这里这么久,经常来意见簿看看。因为有些情况和问题也是自己会遇到的,所以能借鉴人家的也好。但是MM也看到了,这么多贴里面,通常卖家都不怎么发言,为什么,多言多事!现在充分体现了出来!

MM作为买家,有过一次不愉快的交易,我看过你发的贴,很早以前了。但是大家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

你可以把这句话,短给那些,你赔过包裹的mm,这个当口你拿出来发牢骚,仿佛。。。。。
这个贴不是我发牢骚的贴,是我们每个卖家遇到问题讨论贴。再说了,我们要发牢骚的话,有太多要说的了。MM可能理解不了。
我不想跟你吵什么。事实上对于你的回贴,我也没说过什么过分的话,MM何必这么激动呢?

情MM这次丢包裹的事件,其实可以说牵扯到所有卖家和买家的利益,我认为大家讨论一下对于以后自己买东西或卖东西都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然后你又说,红榜里这样那样,是买家给的荣誉。MM是这个意思吧?
但是换句话说,难道不是我们卖家自己付出得到的吗?

MM上一贴又说,只要卖家拿出小票,就可以证明自己寄了。
但是事实上,这个问题,不光在团购里会发生,2手也会有同样的情况。如果说团购是长期卖家,那2手呢?假如说不带保险的信笺包裹只凭一张小票就可以给卖的人当凭证的话,买家就可以相信的话,那我觉得以后真的会有欺骗的事情发生!

好了,不回了。希望MM能理解!$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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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说严重了,我不想和你吵,你是个好卖家:)这是最重要的事实!
最多是和你抬杠啦!$害羞$ 这我得承认!呵呵
后来帖子我看得不多,我看到的,都是在抬杠,说话的卖家,你看看bing529的话,超级让人信服的。
说来说去,就是我和mm都太直,上来脾气了,抬杠就抬起来了。实际上,你做得那么好,期待你继续做下去啊!你就别拿消协会长逗我了,$送花$ $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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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4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yddmm 于 2007-9-4 15:08 发表
别说严重了,我不想和你吵,你是个好卖家:)这是最重要的事实!
最多是和你抬杠啦!$害羞$ 这我得承认!呵呵
后来帖子我看得不多,我看到的,都是在抬杠,说话的卖家,你看看bing529的话,超级让人信服的。
说 ...

$握手$ $握手$ $握手$ $支持$ $支持$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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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7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叽叽歪歪MM,

偶和偶们的胃,小馋嘴巴都支持你$送花$ $送花$ $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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