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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和一个房东签了合同,这个合同关于押金的条款(第5款)很简单,只规定了押金的数目,还有押金的用途,这个用途是作为房屋损失和装修(Schönheitsreparturen)安全保障。但是在合同的第9款里规定关于装修,设备维护和运转的内容非常细,而且基本上规定的都是房客的义务。其中第9款第3条这样规定的:
租赁关系如果终止于房屋更新周期结束之前或者承租人在装修周期结束前的最后一年未进行维护工作,他将承担按百分比份额确定的更新费用,此费用根据一家有租赁人选择的专业粉刷公司所提出的成本预算来核定。
简单的说,如果我将来搬出去了,刷房子的钱就得按照房东指定的粉刷公司提的预算来从我的押金里扣除。谁知道这个有房东指定的所谓“专业粉刷公司”和房东之间有什么样的猫腻啊!!!
所以现在想通过签收Übergabeprotokoll的方式来严格控制房子在我入住时侯的质量。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情况,这个房子原来房客的一些家具我已经买下了,包括衣柜,床,还有一些订在墙面上的吊柜,卫生间的浴帘的挂杆(这些基本上在墙面上有个洞)。房子是个半地下室。估计会有点潮,所以墙壁长霉危险也有。要是藏在衣柜和床等我不容易检查的角落,这些问题将来岂不是都由我来承担?
所以,我将来搬出去后可能会因为Schönheitsreparturen的工作可以被房东挑刺,而这样的隐患又特别多,由此押金也很容易被房东扣。所以想请教各位大牛,这个Übergabeprotokoll的格式和内容到底是怎么样的啊?我在交接房子的时侯该注意一些什么样的情况?如果有大牛有德文的Übergabeprotokoll那就不胜感激了。在此先谢过了。
[ 本帖最后由 henshufune 于 2008-6-21 16:5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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