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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くだキの

简东平系列之 《淑女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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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6.如梦往事
  
  第二天清晨,当简东平走进客厅吃早饭的时候,正遇上父亲简其明在吃早饭。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简其明露出吃惊的表情,进而立刻揶揄道,“早上回来的?”
  简东平决定把事情说清楚,既然分手了,他就不想再听到那个名字。
  “老爸,我跟凌戈分手了。以后不要再把我跟她扯在一起。”他面无表情地说。
  简其明的两根眉毛向中间挤成了个八字,这表情说明两点,一他觉得遗憾,二他不相信简东平的声明。
  “小凌有什么不好?”简其明问道。
  “她没什么不好,不过,既然我已经打定主意要一个人过,就不应该耽误人家,你说呢?”简东平泰然自若地父亲对面坐下,深吸了一口气,虽然大半夜没阖眼,但他感觉今天早晨一切如常,自己的内心也非常平静,这让他深感欣慰,因为这说明他并没有一脚踏入感情漩涡。唯一让他略有不满的是,今天的早餐可真是食之无味,一看就没胃口,萍姐的手艺最近怎么变差了。
  “噢哈,你想得可真周到。”简其明讽刺地一笑。
  简东平不想再提这事了,于是说:
  “还是来说说沈碧云吧。我真没想到你是她的法律顾问。而且,你竟然还认识她那么多年了,你是怎么认识她的?”简东平勉强吞了一口粥,觉得像在吃洗脚水,连忙吐了出来。
  “我们以前是邻居,当年她母亲黄绣之带着她两个人住在二楼的亭子间里,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大画家沈谦一的家眷。后来我跟碧云熟了,才知道了她们家的底细。”简其明意味深长地一笑,“沈碧云当年可是个大美人,也很有才华,她还给我,给你妈都画过像,可惜生不逢时。”
  “冒昧地问一句,你跟她,有没有什么暧昧关系?”简东平的手指弹着桌面,今天,他觉得自己松弛得就像是一盘拆骨鱼片,而说话却不由自主地变得很尖刻,要在平时,这类问题他通常只问到“有没有什么”,就不会再问下去了。
  简其明斜睨了他一眼。
  “想哪儿去了,我们两个才是真正的好朋友。你以为是你跟小凌吗?”简其明呵呵笑起来,“她经常来找我帮她出主意,当初她跟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的时候,我就给她出过很多主意。”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她第一次离婚?”
  “大概1970年,你要打听她干什么?”简其明警觉地瞄了儿子一眼,忽然注意到今天的儿子穿着跟昨天相同的衣服,这是很少见的情况。
  “周谨失踪了,她最后跟苏志文通过电话。她的失踪肯定跟沈碧云家有关。”简东平注意到父亲的目光正溜过他的手指,他今天的手腕和手指都空空如也,不过他不想解释,也不想因为这个打断两人的谈话,于是他假装没注意到父亲的目光,说道,“我昨天买了本她去年底出版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本书你也买了?”简其明皱了皱眉头,好像不以为然,“如果你对她感兴趣,可以好好看看。你想打听什么,书里都有了。”
  “不过我还是想听你说,你肯定知道很多书里没写到的东西。”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父亲说道。
  “你想知道什么?”
  “首先,他们的家庭关系太复杂。我想知道沈碧云到底结过几次婚。”
  简其明喝完最后一口粥,慢悠悠给自己点上了支细细的雪茄烟。简东平预感到在接下去的一个小时里,他就将沐浴在一片烟雾中,他实在很讨厌烟味,但是算了,为了听故事就忍忍吧,他决定听完父亲的叙述,去洗个澡。蓦然,他发现自己连衣服都没换。
  “她结过几次婚?”他问道。
  “沈碧云一共结过四次婚,第一次是嫁给一个普通工人,当时她在玻璃厂当工人,那个男人是她的师傅,比她大几岁,是个老实的好人,人家不在乎她出身不好,跟她结了婚。他们的婚姻维持了7年,因为沈碧云坚持不肯给那男人生孩子,怀孕之后还故意偷偷把孩子流产了,那个男人很恼火,两人因此就离了婚。”
  故意流产的主意大概就是你给她出的吧,简东平心想。
  “离婚是什么时候的事?”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1977年吧。她离婚后没多久,就嫁给了那个玻璃厂的厂长方国华。方国华比她大15岁,是个鳏夫,身边带着一个10岁的女儿,就是你看到的那个方柔枝,她是沈碧云的继女。沈碧云嫁给方国华后,在1980年,生下了大女儿方琪。方国华本来身体就不好,1982年,他在外出开会作报告的时候,突然心脏病发作,他就这么死了。”简其明平淡地说。
  “在这之后,沈碧云又嫁给了一个姓曾的男人?”
  “不错。大概是83年,她嫁给了一个美籍华人曾宏。他们认识两个月就结婚了,曾宏比沈碧云大4岁,两人感情很好,我还去吃喜酒了呢。这一年他们去了马来西亚做生意,第二年,也就是1984年,沈碧云在马来西亚为曾宏生下了一对龙凤双胞胎。”
  “龙凤双胞胎?曾雨杉还有个同胞弟弟?”简东平想到了方晓曦口中的小舅舅。
  “是的,那孩子叫曾小琛。”
  “他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97年吧,他好像是13岁,从楼梯上摔下来死了。”
  简东平一惊。
  “在哪里摔的?是意外事故吗?”他连忙问。
  “现场就是在你昨天去过的别墅,他们回国后不久就通过各种关系买了那栋别墅。本来,沈碧云和曾宏只跟这对双胞胎一起生活,方琪和方柔枝一直被放在沈碧云的母亲黄绣之那里照看,但是自从1989年,黄绣之得病去世后,方琪和保姆章玉芬就一起回到了沈碧云身边。方柔枝那时候已经22岁,快成家了,所以没回来,而方琪那时候才9岁。”
  “曾小琛的死跟那方琪有关吗?”简东平听出了父亲的弦外之音。
  “是方琪造成的。”
  简东平再度一惊,他眼前浮现出方琪那张美丽冷漠的脸。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几个孩子一起玩打仗的游戏,方琪算一边,双胞胎算另一边,一开始只是用树枝之类的东西假打,后来,方琪可能被打急了,那个男孩还一直在嘲笑她,于是方琪就从厨房拿出把真刀来,那个男孩也去厨房拿了把菜刀,两人真的打了起来,结果,方琪一刀把曾小琛捅了个正着。当时他们家的佣人章玉芬正好不在,家里还有个20岁左右小保姆,是负责照看这对双胞胎的,但他们在玩的时候,她在客厅里偷偷打瞌睡,等她被惊醒的时候,曾小琛已经……。”简其明撇了撇嘴,但口气中没有遗憾也没有同情。
  “她跟弟弟合得来吗?”从这个惨烈的故事中,简东平感受到一种隐藏在方琪内心深处的强烈情绪。
  “我事后跟她谈过,她说沈碧云在前一天因为她私自到储藏室去玩打了她,她很生气,。曾小琛不仅打她的头,还不断用前一天的事嘲笑她,她气极了,但她也说,她没想到弟弟会死,她当时只想叫他闭嘴,但是曾小琛就说个不停。”简琪明表情严肃地说,“说实话,这个男孩的确是被父母宠坏了,当然,中年得子,又是唯一的儿子,难免会溺爱一点,但这男孩的言行的确很叫人恼火,他仗着父母宠他,几乎欺负家里的每个人。我为此也曾经多次提醒过沈碧云,但那时候她一心忙她的事业,根本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这事是怎么了结的?”
  “当然也走了正常的手续,其实也没什么好深究的,这是一场意外事故。”简其明深吸了一口烟,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方琪那时候几岁?”
  “15岁。”
  “15岁?!”简东平吃了一惊。
  “这有什么可一惊一乍的?”简其明不解地瞥了他一眼。
  “你刚刚说双胞胎是84年出生的吧,那么小男孩应该是11岁,老爸,15岁的女孩跟11岁的男孩能玩在一起吗?”简东平疑惑地问道,“我觉得15岁早就不是玩过家家游戏的年龄了。这场游戏是谁提出来要玩的?如果是小男孩提出来的,那么他可能是企图欺负他的姐姐,他很可能是强迫方琪参与的,但如果是方琪提出来的话,那么……”
  “儿子!”简其明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事就点到为止吧,不要瞎猜。”过了一会儿,他又叹了口气,“其实,方琪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她一直很崇拜自己的母亲,她被抛在外婆家的时候,每周都写信给沈碧云说自己的近况。她非常爱沈碧云的,也很怕她。那件事发生后,她问我,她妈妈是否会永远恨她?如果请求法官判她死刑,是否可以让她妈妈原谅她?”虽然父亲的口吻永远轻描淡写,但简东平还是从中听出了当时方琪的绝望心境。
  他禁不住又回想起方琪的话。“我选择独身。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她在赎罪吗?为弟弟的死而赎罪?当年的一念之差,让她愿意付出一生来偿还,可是这么做了,沈碧云真的就能原谅她吗?中年得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她当年有多伤心。她会因为女儿的赎罪就放过她吗,她会将心比心地想到女儿心中的痛苦,并大度地安慰女儿一句吗?她会吗?从昨天晚餐情形看,应该不会。简东平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年来,方琪是怎么在如此压抑的空气中活下来的,她的生命力真强。他为她感到心痛。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曾宏跟沈碧云。”简东平努力把思绪从方琪的旧梦里拉出来。
  “曾宏是1998年死的。”简其明说,“一天深夜,他去客厅接电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儿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自从曾小琛死后,他情绪一直不佳,开始酗酒,而且他还喜欢喝白酒,他睡觉前常要喝点酒才能睡。警方后来发现他体内酒精成分很高。”
  “也是意外死亡。”简东平评论道,“他们家的意外死亡比例可真高。”
  “的确是意外死亡,这毋庸置疑。”简琪明叼着雪茄烟,冷冷地说。
  “我明白了,简律师。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沈碧云一直都是嫁给年龄比自己大的男人,她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会找一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结婚?难道是欲求不满?”简东平问道,觉得这话好像不是自己在问,真不够含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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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双胞胎?曾雨杉还有个同胞弟弟?”简东平想到了方晓曦口中的小舅舅。
  “是的,那孩子叫曾小琛。”
  “他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94年吧,他好像是11岁,意外身亡。”
  简东平一惊。
  “在哪里发生的?是意外事故吗?”他连忙问。
  “现场就是在你昨天去过的别墅,他们回国后不久就通过各种关系买了那栋别墅。本来,沈碧云和曾宏只跟这对双胞胎一起生活,方琪和方柔枝一直被放在沈碧云的母亲黄绣之那里照看,但是自从1989年,黄绣之得病去世后,方琪和保姆章玉芬就一起回到了沈碧云身边。方柔枝那时候已经22岁,快成家了,所以没回来,而方琪那时候才9岁。”
  “曾小琛的死跟那方琪有关吗?”简东平听出了父亲的弦外之音。
  “是方琪造成的。”
  简东平再度一惊,他眼前浮现出方琪那张美丽冷漠的脸。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几个孩子一起玩打仗的游戏,方琪算一边,双胞胎算另一边,一开始只是用树枝之类的东西假打,后来,方琪可能被打急了,那个男孩还一直在嘲笑她,于是方琪就从厨房拿出把真刀来,那个男孩也去厨房拿了把菜刀,两人真的打了起来,结果,方琪一刀把曾小琛捅了个正着。当时他们家的佣人章玉芬正好不在,家里还有个20岁左右小保姆,是负责照看这对双胞胎的,但他们在玩的时候,她在客厅里偷偷打瞌睡,等她被惊醒的时候,曾小琛已经……。”简其明撇了撇嘴,但口气中没有遗憾也没有同情。
  “她跟弟弟合得来吗?”从这个惨烈的故事中,简东平感受到一种隐藏在方琪内心深处的强烈情绪。
  “我事后跟她谈过,她说沈碧云在前一天因为她私自到储藏室去玩打了她,她很生气,。曾小琛不仅打她的头,还不断用前一天的事嘲笑她,她气极了,但她也说,她没想到弟弟会死,她当时只想叫他闭嘴,但是曾小琛就说个不停。”简琪明表情严肃地说,“说实话,这个男孩的确是被父母宠坏了,当然,中年得子,又是唯一的儿子,难免会溺爱一点,但这男孩的言行的确很叫人恼火,他仗着父母宠他,几乎欺负家里的每个人。我为此也曾经多次提醒过沈碧云,但那时候她一心忙她的事业,根本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这事是怎么了结的?”
  “当然也走了正常的手续,其实也没什么好深究的,这是一场意外事故。”简其明深吸了一口烟,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方琪那时候几岁?”
  “15岁。”
  “15岁?!”简东平吃了一惊。
  “这有什么可一惊一乍的?”简其明不解地瞥了他一眼。
  “你刚刚说双胞胎是84年出生的吧,那么小男孩应该是11岁,老爸,15岁的女孩跟11岁的男孩能玩在一起吗?”简东平疑惑地问道,“我觉得15岁早就不是玩过家家游戏的年龄了。这场游戏是谁提出来要玩的?如果是小男孩提出来的,那么他可能是企图欺负他的姐姐,他很可能是强迫方琪参与的,但如果是方琪提出来的话,那么……”
  “儿子!”简其明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事就点到为止吧,不要瞎猜。”过了一会儿,他又叹了口气,“其实,方琪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她一直很崇拜自己的母亲,她被抛在外婆家的时候,每周都写信给沈碧云说自己的近况。她非常爱沈碧云的,也很怕她。那件事发生后,她问我,她妈妈是否会永远恨她?如果请求法官判她死刑,是否可以让她妈妈原谅她?”虽然父亲的口吻永远轻描淡写,但简东平还是从中听出了当时方琪的绝望心境。
  他禁不住又回想起方琪的话。“我选择独身。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她在赎罪吗?为弟弟的死而赎罪?当年的一念之差,让她愿意付出一生来偿还,可是这么做了,沈碧云真的就能原谅她吗?中年得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她当年有多伤心。她会因为女儿的赎罪就放过她吗,她会将心比心地想到女儿心中的痛苦,并大度地安慰女儿一句吗?她会吗?从昨天晚餐情形看,应该不会。简东平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年来,方琪是怎么在如此压抑的空气中活下来的,她的生命力真强。他为她感到心痛。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曾宏跟沈碧云。”简东平努力把思绪从方琪的旧梦里拉出来。
  “曾宏是1998年死的。”简其明说,“一天深夜,他去客厅接电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儿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自从曾小琛死后,他情绪一直不佳,开始酗酒,而且他还喜欢喝白酒,他睡觉前常要喝点酒才能睡。警方后来发现他体内酒精成分很高。”
  “也是意外死亡。”简东平评论道,“他们家的意外死亡比例可真高。”
  “的确是意外死亡,这毋庸置疑。”简琪明叼着雪茄烟,冷冷地说。
  “我明白了,简律师。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沈碧云一直都是嫁给年龄比自己大的男人,她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会找一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结婚?难道是欲求不满?”简东平问道,觉得这话好像不是自己在问,真不够含蓄。
  简其明笑起来。
  “简律师,你笑得很阴险。”
  “嗯,呵呵呵。”简其明继续奸笑。
  “回答问题好不好,沈碧云怎么会突然想到结这个婚?她是不是想……当武则天?”
  “别瞎想,沈碧云对性没什么兴趣,她自己也承认她早过了对此感兴趣的年龄,她跟苏志文一直都是分床睡的。”
  “你连这都知道,说明你曾经到过她的卧室。”他又脱口而出。
  简其明瞥了他一眼,道:“是凌戈提出的分手吧?”
  他没理会这个问题,又转回正题,“沈碧云为什么要跟苏志文结婚?”
  
 简其明瞥了他一眼,道:“是凌戈提出的分手吧?”
  他没理会这个问题,又转回正题,“沈碧云为什么要跟苏志文结婚?”
  “其实,她结这个婚一开始有很大成分是为了跟女儿们赌气。”简其明笑着说,“有一年生日,她的女儿们正好都有事,竟然没有一个回来给她庆祝,于是她一怒之下,就宣布要结婚。”
  “她们怎么会都没来?至少方琪应该会去庆祝的吧,她那么在乎沈碧云。还有方柔枝,她明显一直在讨好她的继母。”简东平说。
  “方琪那段时间跟一个男人私奔了。”
  “私奔?”这么说,她也曾经想逃离这个家。
  “那男人是妙邻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一个推销员,长得挺英俊,我也见过,方琪很想嫁给他,但是沈碧云反对这桩婚事,说那个男人是骗子。一天早晨,方琪给沈碧云留了张字条就走了。结果,那个男人骗了方琪的存款去投资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个月后,我接到方琪的求助电话,她一个人躲在出租屋里,没钱付房租,我帮她付清了房租,又把她的情况告诉了沈碧云,最后是沈碧云亲自去接她回来的,一句都没责备她。”
  虽然一句都没说,但一切尽在不言中。一心想逃离那个家的方琪,最后灰溜溜地回来了,而且自己挑中的那个男人的品行还不幸被母亲言中,其内心的挫败感一定无以复加吧。
  “那么方柔枝呢?”简东平不忍心多想方琪的心境,于是问道。
  “她那时候在住院,胆囊炎。”
  “她怎么会带着女儿住在沈碧云这里,她们手腕关系怎么样?”简东平直觉方柔枝虽然看上去病怏怏的,但实际上是个很懂得察言观色和挑拨离间的女人。
  “她本来跟沈碧云是没什么关系的,但是后来她生病下岗,老公又出了事,孩子又要上学,一连串的事情让她走投无路,最后她就来投奔沈碧云了。”
  “她老公出什么事了?”
  “跟人打架斗殴,把人刺死后逃走了,5年了,至今没任何消息。”
  “方柔枝就方晓曦一个女儿?怎么跟她的姓?”
  “老公出事后改的姓。”简其明瞄了他一眼,“你问得可真仔细啊。”
  “那么,方柔枝跟沈碧云的关系怎么样?”
  “她得靠沈碧云生活,她的医药费和方晓曦的学费都是沈碧云在付,她当然事事讨好沈碧云。”
  虽然如此,但对真正是否有感情就难说了。
  “我听说沈碧云很宠方晓曦那个女孩。”
  “晓曦有绘画天分,她画的画曾经在市里得过一等奖,这让沈碧云很欣慰,她想把这女孩培养成画家,所以对她难免有些纵容。艺术家嘛,总不能给她太多框框。”简其明说。
  “她又为什么没去庆祝生日?”
  “说是忘了,跟同学一起出去玩了。”
  “那么曾雨杉呢?”
  “去参加一个公益活动了,她一直就很热衷于这些,经常要沈碧云捐款,所以她们两人经常吵架,上次你也看到了,她没去给碧云庆祝生日,很可能是故意的,哈哈,她总是跟碧云对着干。”
  “是啊,吵归吵,但我还是觉得比起方琪来,沈碧云更喜欢曾雨杉。”简东平说。
  “有些事是无法忘记的,这也怨不得沈碧云,至少她给了方琪很好的生活。”简其明道。
  那样的生活算好吗?简东平想到方琪的处境,禁不住为其难过。
  “所以,就因为所有的女儿都没给沈碧云过生日,于是她就准备另外找个关心自己的人,准备结婚了?”简东平问道。
  “是的。她向女儿们宣布她要给她们找个出众的继父。”简其明呵呵笑起来,“她纯粹是为了赌气,或者说是恶作剧。结果就找了个苏志文。”
  “她是在哪儿碰到苏志文的?”
  “在一个叫‘上海的香艳记忆’的发布会上,当时苏志文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里,他们就碰上了,两人跳了舞。从那以后,就有了来往,没多久就结婚了。”
  “苏志文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是一家交谊舞学校的老师。”
  “以前呢?”
  “他对自己以前的事讳莫如深,但是我还是查到,他曾经在第15中学当过语文老师。他是师范大学毕业的,但他在那所中学只呆了三年,就辞职了,辞职后就再没人知道他的行踪,据他自己跟沈碧云说,他是什么都干过。”
  “苏志文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以前结过婚吗?”
  “他没结过婚。从外表上看,他英俊潇洒,温文尔雅,说话像个谦谦君子,我跟他谈过一次,印象不坏,他看过很多书,并不是个脑袋空空的舞男,他甚至知道艾米莉迪克森。他对我说,沈碧云她需要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可以跟她交谈的人,一个愿意倾听她说话,并且听得懂的人。”简其明的脸上现出深思的表情, “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说服了我,他跟沈碧云结婚,并不是因为沈碧云的财产,而是因为他口味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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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不是苏志文口味独特,跟一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男人结婚,怎么说都要冒很大的风险,沈碧云那么精明的女人,怎么会那么鲁莽?”
  “我当时也劝过沈碧云,她说,她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年纪,她有资格做一些出格的事。”
  这句话说得真洒脱,简东平心里赞了一句。
  “沈碧云对苏志文看得紧吗?”他问道。
  “她从不管他。”
  “他们结婚后,苏志文就不上班了吧,那他平时的开销从哪儿来?沈碧云给他零花钱吗?给多少?”
  简其明皱了皱眉头:“沈碧云每个月给他大概3000至5000块左右。”
  “沈碧云对苏志文怎么样?她……爱他吗?”简东平说,他意外自己会问出这么一句感性的话来,心里微微有些不舒服。
  “她当然……很爱他。”简其明笑嘻嘻地盯着她看,“她对苏志文很好,几乎可以说是无微不至的关怀,无论苏志文跟这个家的谁发生争执,她都会站在苏志文这边,当然,这也让她的女儿们对苏志文非常不满。他很快就成了这个家的众矢之的,就像以前的曾小琛一样。只不过,苏志文没曾小琛那么尖锐罢了。他脾气很好,别人对他冷嘲热讽,他大部分时候都假装没听见,或者打哈哈,其实他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说到这儿,简其明好像想到了什么,忽然不怀好意地哈哈大学起来。
  简东平立刻猜出了父亲奸笑的原因。“是啊,他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又是在女人堆里生活。他是不是向谁献殷勤了?还是哪个女人对他抛媚眼了?”简东平认为绝对不可能是方琪,方琪应该不会那么大胆,而且她很爱母亲,剩下的就只有方柔枝、曾雨杉和方晓曦了。
  简其明神秘地朝他一笑:“这个不好说啊。我不能说没根据的话。”
  “凭我们是父子,你就不能跟我说点没根据的猜想?”
  “抱歉,你我现在立场不同,我没什么可跟你说的。”简其明将烟头掐灭在烟缸里。
  “再说点吧。”他恳求道,“苏志文跟谁的关系最僵?又跟谁最好?”
  “无可奉告。”简其明摊摊手,耸耸肩。
  “喂,你我可是父子。”简东平说。
  “平时是的,不过我觉得你今天像是凌戈附身。我还是躲得远点吧。”简其明呵呵笑道。
  这时候萍姐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进来。
  “还没吃完?你最近吃饭的速度越来越慢!”萍姐看了看简东平几乎没动的粥碗,不快地皱起眉头说道。
  “那是因为不好吃,萍姐,你最近的手艺好像退步了,是不是该去上上烹饪班了?”这是萍姐进入简家这么多年来,简东平首次对她做的菜提出质疑,而且口气还挺尖刻,她被说得措手不及,回头看看简其明,好像在问他,你儿子出什么毛病了?
  “他失恋了。”简其明简短地解释道。
  萍姐把嘴弯成一个“O”型,表示理解地点了点头。
  “简律师,说话是要有证据,我几时跟凌戈谈过恋爱?!”简东平立刻跳起来反驳,但可惜,那两人好像根本没听到他的辩驳,而且自此之后,他们就把他当隐形人,自顾自闲聊起来,再也没理他。
  简东平在心里叹了口气,小戈,小戈,你真是让我吃不到羊肉惹着一身羊骚。
  他忽然又想到,不知道她今天酒醒之后会不会把昨天两人绝交的事忘了?他很想打个电话给她,但是想想又算了,既然分了,还那么啰嗦干吗。
  与其跟凌戈联系,还不如找时间把方琪约出来好好谈谈。他相信方琪一定可以告诉他很多关于这个淑女之家的内幕。
  这时候,他的手机忽然响了,是短消息,他心头一喜,会不会是小戈?但他低头一看,却发现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短消息的内容是:“我看到了你登的寻人启事,我认识那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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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7.她是丽丽周
  
  尼娜是个打扮入时的瘦小女孩,六月天气,穿着超短裙和皮靴,小小的脸上画着浓艳的妆,虽然打扮得挺成熟,但简东平觉得,她不过是个套着大人衣服的小姑娘,他怀疑她是否满了18岁。
  “嘿!”她大摇大摆地走到他面前,朝他昂了昂下巴,算是打招呼。
  “你好,尼娜是吧,请坐。”简东平客气地说。通过电话后,他们约好在茶室见面。
  她表情冷漠地在他对面坐下,从亮闪闪的红色小皮包里掏出一包摩尔香烟,从里面抽出一支来放进嘴里点上了。简东平微微皱了皱眉,他讨厌烟味,更讨厌吸烟的女人。
  “我们从哪儿说起?”她的语调又冷又冲。
  “你说你认识寻人启事上的那个女人?她是谁?”简东平直截了当地问道。
  “她?不就是周丽丽喽?”尼娜像鸭子一样嘎地叫出声来。
  “周丽丽?”又多了一个新名字,简东平想,“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望春路知道吧?”尼娜又昂了昂下巴,这是她的习惯动作。
  “我知道,在D区的靠北边,跟C区交界的地方。”简东平对那里隐约有点印象。
  “对,就那儿。”她漠然地点了点头,“望春路上有家‘金升夜总会’,我跟丽丽一起在那里唱歌。她唱老歌,我唱流行歌曲。”
  金升夜总会?简东平的脑子好像被什么刺了一下。
  “金升夜总会的金升,是不是这么写?”简东平掏出掌中电脑,用电子笔快速在上面写了“金升”两个字,递给尼娜看。
  “嗯,嗯,就这么写。哇,你这玩意儿好炫哪!”尼娜拿着简东平的最新款掌中电脑,左看右看,发出一声赞叹,脸上终于露出符合她年龄的表情。
  “她在你们那边唱歌的时候就叫周丽丽?”他任她把玩那个掌中电脑。
  “我只知道她在我们那里是叫周丽丽,专门唱邓丽君的老歌,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尼娜艳羡地盯着那台掌中电脑看,但最后还是把它还给了简东平。
  “她唱得怎么样?”
  “还不错。老男人老女人喜欢她。”尼娜笑了笑,有些瞧不起的意思。
  “像你们这样的除了在夜总会演出,还上别的地方演出吗?”
  “有人来叫就去喽。”
  “那么像周谨,噢不对,丽丽这样的,会不会去参加别的演出?”
  “那是经常有的事。常有些人叫她去参加什么新年会、联欢会,她旗袍一穿唱邓丽君的老歌,迷死那些老男人了。”
  “有没有比较高级的场合让她去?比如什么时装发布会。”
  “有。我记得她参加过一个什么老上海的记忆什么的发布会,人家是专门做旗袍的,叫她去唱歌,其实,我跟她一起去的,她唱四首,我唱两首,操!她得了2000,我就得了300!什么屁公司!”尼娜愤愤不平地啐了一口。
  “是不是妙邻公司的‘上海的香艳记忆’?”
  “不记得了,谁有空记这种名字。我唱歌,他给钱,咱们两清了。你说呢?”
  “那是去年的事了吧。”简东平想起来,苏志文就是在那次的发布会上认识沈碧云的。
  “去年4月份。那时候丽丽才来金升没多久。”
  “那丽丽一般的出场费是多少?我是指在别的地方演出。”
  “大概演一次300块左右。有时候多点。”尼娜尚未发育完全的小身子往椅子上一靠,一边抽烟,一边斜睨着简东平,问道,“帅哥,问你个问题,你干吗要找她?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的好朋友。”简东平诚恳地说。
  “好朋友?有多好?”尼娜忽闪着她的假睫毛,仔细打量简东平。
  “很好的好朋友。”简东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打听这个,于是问道,“你跟她是什么关系?你应该也是她的朋友吧。”
  “随你怎么说。”尼娜的眼神变得闪烁不定,她猛力吸烟,随后用蛮横的口气问道,“你跟她好到什么程度?”
  这问题可真是直接又鲁莽,很像小戈的风格,简东平想。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他问道。
  她不说话。
  他看着她的脸,忽然意识到,也许周谨离开时,留下了什么尾巴,比如把什么东西落在别人这儿了,或者别人的什么东西落在了她那儿,再比如,借了钱没还……究竟是哪种呢?
  “我跟她是很好的朋友,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好吧,是你问我的,”她仿佛就在等他这么问,她用不耐烦的口气说,“她前前后后共欠了我八百多块钱,本来说好五一长假一过就一起还的,可谁知道她连屁都不放一个就走了,连上班都没来,给她打了无数个电话都是关机。你是她的朋友……你说该怎么办呢?”尼娜翘起二郎腿,抖着身子,用要他好看的眼神注视着他。
  果然是欠债没还。唱歌的收入应该不低啊。周谨的钱都用到哪儿去了呢?不管怎么样,看来今天不付清这笔欠款,她是不肯好好说话了。
  “多少?我替她还。”简东平爽快地从裤兜里掏出钱包。
  尼娜马上露出笑容。
  “850,噢,不对,还有上次的晚饭,一共是……875。”她说着,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钱包。
  “看来你们歌厅的收入也不怎么样啊,周谨一个月大概在你们那儿挣多少?”他一边说,一边从钱包里数了九张百元大钞给她,心里忽然想到,如果凌戈知道自己那么大方地在替周谨还债不知道会怎么着急心疼呢,好吧,今天我学学你,小戈,我也记回帐。
  “是不多,”他听到尼娜在回他的话,现在她的口气缓和多了,“好的时候两三千,差的时候一千多。如果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就这些。”尼娜低头看着他数钱。
  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简东平立刻明白了这句话中隐含的意思。
  “那么丽丽她有没有做些别的事?”看她收好钱,他若无其事地从口袋里掏出那本绿色小账本,又拿出了支笔,这时候他觉得自己傻得要命,就像个傻账房,还记账呢,他这辈子可曾做过这样的傻事?
  “她一开始也跟客人出去,不过前几个月,好像转性了,一唱完就走了。”尼娜向他递了个老于世故的眼神。
  “她有男朋友吗?”
  “不晓得。她没说起过,不过她花钱很凶,又没见她买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她吸粉,所以我们猜她养了个小白脸。”尼娜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花钱贴小男人,最傻了。喂,你在干什么?”
  “我在记账。”简东平说,“记好了,以后好向丽丽要债啊。”
  “你们两个倒真像,丽丽也有个本子,我看她尽记了些莫名其妙的数字。”尼娜耸耸肩。
  “是吗?”简东平心中一动,“她都记些什么?”
  “我看她一边看书,一边她会记些东西在本子上,谁知道她在记什么?她有时候神经兮兮的,跟我们不是很合得来。不过人倒还算爽气的。”尼娜评判道,忽然又想起了什么,
  “对了。”尼娜把烟掐灭在烟缸里,从小红皮包里掏出一个钱包,“我先找你零钱。”
  “不必了,到时候我向她要。”他笑容可掬地说。
  “你够朋友的!”尼娜笑出来,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把钱包又放了回去,她从里面拿了粉红色的小化妆包丢给他。
  “这个也是她的,你顺便拿给她吧。”
  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简东平看见那个小化妆包,不禁露出微笑。尼娜专注地盯了他一会儿,小心翼翼地问道:“喂,帅哥,你到底跟她是什么关系?你是不是她的那个……”
  拜托,我不是周谨的小白脸!简东平听出她后半句的意思,忍不住抬头冷冷地瞄了她一眼,说道:“尼娜,我是杂志社的编辑,你说的丽丽一直在给我们杂志写稿子。就是《信》周刊,你知道吗?”
  “你说丽丽一直在给你们写文章?”尼娜很吃惊,“怪不得,她老是拿着你们的那个报纸左看右看的。”
  “对,她写了有一阵了。我们是朋友。我现在一直在找她,因为自从五一节后,她就没音讯了,稿子也没交。”简东平不知道他说这些对方是否能听懂,因为尼娜看他的眼神明显很迷惑,于是他决定问个比较容易回答的问题,“她是什么时候来你们夜总会的?”
  “去年年初。元旦过后她来的。”尼娜回答得很快。
  “她有没有跟你说过她过去的事?”简东平拉开化妆包,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
  尼娜应该早就看过化妆包里的东西了,所以她显然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没怎么说过,只是说她曾经在外地的小舞厅唱过歌。”尼娜笑了笑,“其实看她的样子,我就知道她以前在别的地方干过这一行,她很有经验。”
  化妆包里的东西有点脏,简东平伸展了一下手指,努力克服自己的洁癖,一一拨弄着从化妆包倒出来的各类小玩意儿,两支口红、一盒眼影、一盒腮红、一副假的眼睫毛、一个粉饼,一根化了一半的棒棒糖、一支圆珠笔,半包餐巾纸、一些香瓜子壳,最后是,一把钥匙,所以的东西多污迹斑斑,叫简东平下不去手,周谨可真是邋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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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哪儿的钥匙?”他问她。
  “当然是房门钥匙喽。她平时总在化妆包里放一把房门钥匙。”
  “钥匙可真脏啊。”他叹了一句。
  “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嘛,你看这化妆包,肯定从来没洗过。”尼娜讪笑。
  钥匙上面油乎乎的,简东平皱了皱眉,取了张餐巾纸将其包上放了回去。
  “她家在哪儿知道吗?”他问道。
  “不知道,我从来没去过。”尼娜说着又给自己点了支烟,她抽烟的姿态颇为好看。
  “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尽量使自己的语调不像个警察。
  “大概是5月6日晚上。”她打了个哈欠。
  “几点?”
  “就是演出结束吧。我们一般每天晚上10点收工,接着就各忙各的了。那天我们几个唱完了准备去吃夜宵,丽丽忽然说她也要一起去,她平时都一唱完就走人的,不晓得那天是哪根筋搭牢了,嘿!”尼娜一边说,一边把他面前的小账本拿过去翻了起来,她这动作令简东平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她看上去怎么样?”他问道,他很想把小账本拿回来,但又不想打断她的思路
  “好像很兴奋,一直咋咋呼呼的,说自己要去旅游了,还说要回家,说她妈妈来电话了,还说什么她马上要有件喜事,我们问她是不是要结婚了?她就在那边痴笑。其它的不记得了,反正那天她很兴奋,有点兴奋过头,我们都怀疑她跟那个小白脸有什么特别的进展,要不就是小白脸向她求婚了。”尼娜一边说着话,一边漫不经心地翻翻着小账本,忽然格格笑起来,“哇,这是你记的吗?黛安芬打折,50元,你买给谁的?简编辑,你可真够抠的。……羊毛毛线80元。”她念起账本上的话来,“袜子花了80元,明天不吃饭了……嘿嘿,简编辑,你可真省啊,看来你跟丽丽的关系真的很好,不然像你这样的人,怎么肯一下子付出那么多钱……”
  尼娜的话里明显带着嘲讽,简东平一把夺过了小账本。
  “对不起,这是别人的。”他尽量保持微笑,但心里却窝火得很。死女人,手真贱!谁允许你动凌戈的东西?你配吗?
  他昨晚已经把小账本从头到尾翻过一遍了,所以里面的内容他早就知道得清清楚楚,虽然如此,里面的那些语句由这个陌生女人念出来,还是叫他心里五味杂陈,他没想到,为了买那些毛线,凌戈竟然第二天不吃饭,真是个傻丫头,当初跟她算钱又不要,“送朋友的礼物哪能算钱?”她很认真地坚持着。
  他忽然很想打个电话给她。
  “不是你的?一定是个女人的吧。只有女人才会记这些鸡毛蒜皮的事。”也许是他伪装得太好了,所以尼娜压根儿没注意到他的不快,她自顾自抽烟,同时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这表明她也许不能呆很久。
  “对,是我的一个朋友。”简东平淡淡地说着,把小账本塞进口袋,他觉得让别人念账本里的内容,就等于是在当众羞辱凌戈,他觉得对不起她,但是他也明白现在不是深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于是他一转头快速把自己的不快引开了。
  “丽丽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人或某件事?”
  “哼!你想问什么?”尼娜好像觉得这问题挺可笑的。
  “比如,她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男人或女人?”
  “不知道,没注意。”尼娜一脸茫然。
  “她有没有提到过沈碧云,妙邻,或者苏志文这样的名字?”简东平进一步启发道。
  尼娜想了一会儿,说:“那个什么沈碧云的,好像听她提过。”
  “沈碧云跟她的老公苏志文相差22岁,这事周刊曾经登过。”
  尼娜的眼睛一亮:“啊!原来是那两人哪,这我知道。她的确提起过,她那时候拿了份报纸在那里看啊看的,我就凑了上去,我当时还说那男人这么英俊却找了老女人,肯定是为了那女人的钱,要是那女人是个穷光蛋,看那男人要不要她。”
  “当时丽丽是什么反应?”
  “她说肯定是这女人太不要脸,死缠着那男的的,否则好好的男人又怎么会跟个老女人好呢?她好像很同情那个男的。她看见帅一点的男人就容易犯花痴。”
  “她还说了些什么?”
  “她说那照片拍得很好,把两人的神韵都拍出来了。她说让她拍拍不出这样的。”尼娜又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说,“帅哥,你还有什么问题就快问,我一会儿约了人。”
  “最后一个问题,她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吗或者特点吗?”简东平问道,虽然这问题不像是朋友应该问的,但是相信拿了900元的尼娜应该不会介意这个。
  果然,尼娜很爽快地答道:“她喜欢数数。她都能告诉我,我一天抽过几口烟,怪女人!”,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发现她有这个特点的?”简东平盯着她问道。
  “就是那个香艳记忆的晚会嘛,她说她看到一个男人朝一个女人瞄了5眼,那个女人瞄了那个男人8眼,哈哈,真好笑,她还给他们数纽扣和女人脖子里的珍珠颗数,真是有空噢!那两个人好像后来一起跳舞了,反正我是没注意,丽丽说那个男人用手指在那个女人的背上写了很多字,让那个女人猜,她说其中五个是,我假装君子,那个女的好像笑了几次,丽丽还给她数笑的次数?她脑子肯定有毛病,怎么会有空去记这些。哎呀,哎呀,我不记得了,你不要问我了……我哪有这闲工夫老是去注意丽丽干什么,告诉你,反正她就是个怪女人!看她的样子,以前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是出来混的,你别看我年纪不大,我见的人多了,我身边这种人也多的事,她以前干过什么,我一看就知道了。哼!”
  尼哪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你觉得以前她干过什么?”
  “唱歌能赚什么钱?我不说了,你自己去猜吧。”尼娜厌烦地挥了挥手,像在赶苍蝇。
  简东平也站了起来,他又从钱包里掏出100元给她
  “你想到什么给我打电话好吗?谢谢你花时间回答我的问题。我知道你的时间非常宝贵。”他微笑地说。
  “啊哈,你真是个好人……我收回刚刚的话。”看到钱,她立刻绽开笑颜,并立刻接过钞票,把它塞进了小包,她说,“好,我回去再想想,如果想到什么,我给你打电话。放心吧,我尼娜说话向来算数的,我答应了你,就一定能办到。”她亲昵地拍拍他的肩,同时职业化地给了他一个飞吻,便急匆匆抓起她的小皮包转身离去。
  简东平看见她匆匆出了茶室,有辆桑塔纳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有个满头红发的男人在车边等着她。周谨过的难道也是这种生活?只不过,跟她有关的男人到底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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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白天,站在马路对面看望春路上的金升夜总会,会觉得它至少有 100年历史了,七歪八倒的霓虹灯,满目疮痍的招牌,还所有那布满了灰尘和污迹的深红色窗帘,无一不在诉说着它这些年的血泪史。简东平在网上稍微查了一下,就发现200多条跟金升夜总会有关的负面新闻,其中卖淫的一百多条、吸毒的50条,吃摇头丸的50条,还有舞女和歌女争风吃醋、打架斗殴、卖假酒,形形色色,什么都有,当然这些都是前两年前的事了。
  现在的金升夜总会,主营的是歌舞表演,没有再出现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表面上这一两年好像已经改邪归正,不过听今天尼娜的叙述,似乎任何夜总会都免不了会扯上点风月的,改头换面的金升也不例外。周谨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唱歌,或者说工作。
  但现在简东平感兴趣的不是她在夜总会的工作,他相信夜总会对周谨这种习惯漂泊的人来说,只是一个暂时的停歇处,用假名唱歌、隐瞒自己的住处、平时很少跟同事交流的她应该不会在夜总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他感兴趣的是那把钥匙。
  照尼娜的说法,那应该是周谨家的房门钥匙。
  他上次跟凌戈一起环绕周刊大楼,沿周谨所说的路线走了一遍。根据他当时的记忆,周谨第一次跟他见面说的是,“我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
  所以,那天他跟凌戈两人花了近两个小时来做这个实验。他暗自庆幸,穿过两条横马路,又转了4个拐角的4个地方,有公共汽车站的只有两处,而且公交线路很少。甲车站上,只有一部公交车,54路,乙车站上有两部,64路和112路。他们看了公交车牌,作了一个总结,符合周谨所说条件的只可能是,西林路,学院路和望春路。现在望春路是唯一的交接点。
  简东平想起,当初周谨告诉他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号。那么,她会不会是把两个地址混为一谈了。也就是说,把她工作的地名和她家的住址混在了一起?这也算是一种不彻底的伪装吧,用她的话说是“一半对一半”,半真半假。
  周谨曾经说,她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金升路254号,(除了晚上在夜总会唱歌,她应该还有不少业余时间,除了约会逛街外,她应该还有部分时间是呆在家里的。如果她工作的时间加上她在家的时间,那应该符合她所说的“大部分时间”这个概念。那么她会不会把两个地址拼在一起呢?
  “我大部分时间呆在那儿”再想想她话里的意思,好像两个地方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她的意思是不是说,她大部分时间是呆在金升夜总会和254号的家里呢?如果她是这个意思,那么是否意味着,她的住处就在金升夜总会所在的这条路上呢?金升夜总会在望春路82号,所以也许她的住处不是在金升路254号,而是,金升夜总会所在的望春路254号。简东平不敢肯定自己的猜测,他决定试着找一找。
  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他接通电话,吃了一惊,是凌戈。
  “你在哪儿?”凌戈问他,情绪好像有点低落。
  “我在望春路。你在哪儿,有事吗?”他很舒服地品味着她的伤感语调,所以说起话来难免微微带些得意。向我举白旗了吗?肉圆?
  “我的小账本你带了吗?”她问道。
  “带了,”他说,“我都看过了。”
  “还给我好吗?我年底要结账,如果少了半年,算什么啊。”她恳求道,语调悲悲戚戚的,让他多少有点不忍。但是她提出的这个要求却让他高兴不起来了。
  “你就为这个给我打电话?”他冷冷地问道。
  “你还给我吧,你留着有什么用啊。”
  “它已经是我的了,我不想随便给别人。”
  “你干吗要绑架我的账本!它对你有什么用!”她嚷道。
  “它对我至关重要,简直就是我的宝贝。”他冷冷的回复,每当他很恼火的时候,就会使用书面用语,“还有别的事可以效劳吗?我现在忙得无暇分身。”
  “苏志文的复印件小郑给我弄到了,我拿来给你,你把账本还我。怎么样?”她冷冷地回了一句。
  死丫头,还懂得威胁我!他更生气了。也罢,不就是个破账本吗?
  “好吧,既然你坚持,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他道。
  “还有,我要把你的手表和戒指还给你,我不要那些,太贵重了,你自己留着吧。”
  “那要不要换一件?”他心情恶劣地随口问道。
  没想到她问道:
  “能换吗?”
  他心里一动。
  “你想要什么。”他口气缓和了一些。
  “我想要,嗯……你的睡袋。可以吗?就是上次,你在我家住的时候,用的那个,我看挺管用的,又很暖和的,你说不太贵的,我记得我问过你的,我想,如果以后发生了……火灾什么的,”她的声音轻了下来,“也许能派上用场。”
  睡袋!真没想到是睡袋!真会挑东西啊!有一次凌戈发高烧,简东平曾经带着他的睡袋在她床边陪过她一夜。简东平都快笑出声来了。还想跟我绝交呢!这傻丫头!且让我再试探你一下。
  “凌戈,睡袋我有两个,一个新的,一个旧的。旧的我用过了,你要哪一个?”他忍住笑问道。
  “我怎么好意思问你要新的呢。你给我旧的吧。”她显得沮丧极了。
  就好像突然走进了一片阳光。霎那间,简东平心情大靓。
  “凌戈,你我毕竟是朋友,这点小小的要求算什么?我办完事就给你送来,它就在我后车箱里,你现在在哪儿?在家里?”他笑着问道。
  “不,不用了,我来拿吧。望春路是吧,离我这儿不远的。我到了给你打电话吧。”她说完,好像怕他反对似的,立刻挂了电话。
  这么迫不及待想要我的睡袋?还想跟我绝交呢!简东平笑着叹了口气,为她的没骨气惋惜,同时又心情愉快地决定好好戏弄她一番。他准备提提去年的那件事,当时大饱眼福的她脸上那尴尬的表情他还记忆犹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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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望春路竟然没有254号。
  简东平沿着望春路一路寻找254号,却发现因为施工的原因,望春路从240号起就断了号。
  如果不是望春路254号,那么这个254又代表什么呢?难道是25号4楼。或者是2号54室?似乎前一种猜测可能性更大。但可惜,他走了一遍,发现,25号是一家杂货店,2号是家便利店,仔细察看了一番,两家店都是平房,楼上没有可出租的房子。
  难道是猜错了?
  对了,钥匙!如果这把钥匙真的是周谨住处的房门钥匙的话,那么上面的油污应该能说明一些问题。他把那把钥匙掏出来,忍着厌恶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好像有股臭烘烘的阴沟的味道,再看看上面的油污。他判断,那把钥匙很可能曾经掉在一条小沟渠或者一个小水潭中,而这条小沟渠有可能是在某家饭店门前或门后,因为经年累月接受饭店倒出来的污水,所以变得又臭又油又污浊。那么,这把钥匙是怎么会掉在那里的呢?应该是把钥匙掏出来的时候不慎掉下来的。那么又怎么会在饭店附近掏钥匙呢?很有可能,她的住处就在饭店附近。
  他决定去找找这条路上的饭店。
  望春路并不长,门牌号到240号就结束了。在这条还算繁华的小路上,共有两家大饭店和12家小饮食店。大饭店门口都打理得挺干净,没有小阴沟或水潭,显然,大饭店并没有在店门口乱倒垃圾的习惯,但是小饭店就不一样了,几乎家家门口都是一片污浊的水迹。简东平走了一圈,在一家小饭店门口停住了,吸引他的不是这家店的门牌号,而是这家店的店名,“菜饭二五四专卖”。
  二五四,单从数字上来说,好像是对上了。简东平走了上去。现在已经过了午饭时间,所以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
  “小姐!”他招呼一个十七、八岁的女服务员。
  “啥事?”女服务员正在切青菜,茫然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请问你们这店名,‘菜饭二五四’是什么意思?”他笑容可掬地问她。
  “外面不是写着吗?!”女服务员有点不耐烦。
  他走到店门外一看,果然店门口贴着一张黄颜色的广告,上面是这么写的:
  “二元 菜饭一碗。
  四元 菜饭一碗,土豆汤一碗
  五元 菜饭一碗 小排黄豆汤一碗”
  的确是契合了254这三个数字,但是为什么不是245呢,这样不是更符合广告上的排列顺序?
  “请问,为什么不是‘菜饭二四五’?写倒了吧。”简东平问道。
  “你这人真啰嗦,”小服务员皱起了眉头。
  “这位小姐人长得那么漂亮,心肠肯定也很好吧。”他拍起了对方的马屁,
  “没啥可说的啦。”被称赞漂亮后,女服务员的脸色马上好了很多。
  “是不是你们老板有什么秘密在里面,不让你们说?”
  “有啥秘密啊?你这客人……”女服务员脸上的表情显示,她认为他提出的这个问题根本不值得回答。
  “那是为什么?肯定有原因。”简东平不怕被人认为自己无聊,尤其是一个卖菜饭的女服务员。
  “一点没啥稀奇,菜饭二五四这名字是楼上的一个小姐起的,她说这么念顺口,我们老板就听她的了。反正倒过来倒过去都一样呗。”小服务员露出厌烦的笑容。
   “楼上的小姐,是不是姓周?”简东平问道。
  “你怎么知道?她叫周丽丽,那边夜总会唱歌的。”小服务员说。
  终于找到了,金升路254号原来是这里。周谨。逮住你了!
  “她在吗?”
  “不在。出门去了。你认识她?”服务员满怀狐疑地上下打量他。
  “她给了我一把房门钥匙,我想去她的房间,往哪儿走?”简东平觉得没必要跟女服务员多解释太多,现在他已经迫不及待想看看周谨的闺房了。
  服务员倒也不在意,她漠然地看着他指指身后不远处的一道门:“从后面的楼梯上去就是。”
  “对了,你们老板在吗?”
  “他等会儿就来。”小服务员答道,忽然又问道,“你真是周丽丽的朋友?”
  “是啊。”
  “怪啊,她说没人知道她住这里啊。”
  “我是唯一知道她住址的朋友。我们是好朋友。”简东平微微一笑。
  掀开一层油腻腻的白色布帘,简东平沿着阴暗的走道拾级而上,楼梯又窄又陡,一扇小门近在眼前。他不敢肯定那把钥匙是否真的能打开这扇门,但他决定试一试。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掏出钥匙,谁知事情出奇的顺利,油乎乎的钥匙一插进锁孔,门锁就克嗒一声开了。
  他打开门,周谨的住处豁然呈现在他面前。
  房间大约10平方左右,稍稍有些凌乱,地上扔着几根塑料绳和几张废纸片,床上有两条已经干成棍的毛巾,椅背上有件红色旗袍,书桌上横七竖八地堆着一叠报纸,一杯水被喝了一半,干枯的玫瑰花沉在杯底。房间里的家具非常简单,只有一张小小的单人床,一张旧书桌,一个梳洗台和一个陈旧的大衣柜。
  简东平拉开大衣柜,里面几乎空空如也,只挂了一件灰色超短裙,仔细一看上面被烧了一个大洞,显然这件衣服是被丢弃的。再拉开书桌的三个抽屉,两个小抽屉是空的,中间的大抽屉里放了一个大文件袋,简东平打开文件袋,发现那里面装着厚厚一叠彩色照片。他像发牌一样,快速将所有照片浏览了一遍,发现所有些照片里都没有周谨本人的影像,如此说来,这很可能是周谨拍的照片。
  照片里的内容形形色色,既有各种年龄男人女人的半身照,也有旅店的招牌照,也有人们在小吃店喝酒吃菜的场景,本来简东平认为所有这些都只是没有任何主题的风物照,但他很快发现,在每张照片的背后都写有一行注释的小字,有的只是两三个字,有的却有好几行,比如,一个年轻女孩背靠着一根石柱在专心致志地吃一块点心,后面的注解为“丹丹在望风”,一个男人在小酒馆喝酒,后面的注释是“老鳖吃酒”,还有一张小街的风景照,后面的注释是“下雨,小街地面很湿,今天离开,拍照留念。寻访三天的结果是失望。”简东平觉得这些看上去似乎没什么主题的照片,对应上那些注释就好像活了起来,变成了一面镜子,印照出周谨这几年的人生,他决定把照片拿回家好好研究一番。
  看完照片,再来看看书桌上的那堆报纸,都是本市较知名的另一份报纸纸《明天晚报》。由于现在的娱乐性报纸大多都跟《信》周刊一样,广告加彩页,每期都是厚厚的一叠,所以看上去虽然是一大摞,其实才四份而已,而且,简东平仔细检查了一下报纸日期,发现时间是相连在一起的,都是4月份的。不知道为什么周谨刻意把这四份报纸放在书桌上。这时候 ,他发现报纸里夹着一把小剪刀,难道她是想做剪报?
  她对《明天日报》中的哪一部分感兴趣呢?他立刻坐在那里一页页翻起来了。他对周谨并不十分了解,完全不清楚她会从报纸上剪下哪部分内容。不过,刚刚剪刀是夹在哪一页的?他一边回忆,一边找到了刚刚剪刀掉出来的那页,原来那是小说连载版。令他颇为吃惊的是,那里正在连载沈碧云的自传《淑女之家》,连载序列已经排到了第34,难道她是想把沈碧云的自传作成剪报?他刚想对此下定论,马上就犹豫了。因为他发现,在《淑女之家》的下方,竟然刊登的是周谨自己的网络小说《我的荒谬旅程》,而且连载的序列正好排到4,那么正好是4期,看来得找找《明天日报》的假洋鬼子Ton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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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打了个电话给Tony。
  “Hello,哥们。”Tony接电话很快,而且说话永远半中半英。
  “你认识你们小说连载版的编辑吗?”
  “当然认识,她就坐我斜对面,May I help you?”
  “我想要那篇《我的荒谬旅程》的稿子,有办法吗?”
  “Why?”
  “我觉得很有意思,想看全文。最好介绍我跟那个编辑认识,我还有些问题想问她。”
  “没问题,她人不错,Her name is Nancy,你只要说她声音像18岁,就可以无往不利了。”
  “那事实上她是几岁?”
  “38。不过她自认为仍然是个little girl。没事,我跟她打个招呼。电话别挂。”Tony的声音消失了,过了一会儿,一个又嗲又尖的女高音出现在电话那头。
  “HI,是《信》周刊的James吗?”James是简东平的英文名,平时很少有人这么喊他。周刊的人都直呼他的中文名字东平。说来奇怪,跟他最亲近的女人倒是一天到晚直呼其名,而素未谋面倒是叫他叫得那么亲热。
  “我是James,Nancy,你好。”
  “听Tony说,你想跟我谈谈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怎么回事?”
  “我今天也是无意中看到了这篇连载,很巧这个作者跟我这里一个专栏作者的名字相同,Nancy,我很想知道她们是不是同一个人。你的那个周谨是不是个年轻女孩?”简东平彬彬有礼地问道。
  “哦,是的,年纪很轻,不过气质一般,不像是城市的人,看上去还有几分风尘感,当然长相不重要,最要紧她的文字很有灵气,其实我也只见过她一次。”
  “她是否对数字特别敏感?”
  “Right!说到这个,”Nancy吃吃笑起来,“她真是个怪人。第一次见面,我看她盯着我的茶杯看,我还以为我的茶杯里有什么脏东西呢,想不到,她竟然数起我茶杯里的茶叶来,她说一共是29片,她走了以后,我特地数了数,果然是29片。”
  “那是她了。”简东平笑道,“出了茶叶,她还跟提起过什么?”
  “比如呢?”
  “比如沈碧云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个她提过,不过是后来在网上聊天的时候问我的。她问我,这本书外面出版了没有?”
  “当时有没有出版?”简东平问道。
  “出版了,是去年年底出版的。我跟她这么说了,她好像准备去买一本。”
  “那你是怎么联系上她的?”
  “有朋友在网上看到她的小说,向我推荐,说写得不错,她那篇小说在网络上连载好像也很受欢迎,我看了以后也觉得不错,就发留言给她,她很快就回复我了。”
  “那是什么时候?”
  “就是今年3月初。”
  “被《明天日报》看中,对她来说可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给你的应该是成稿吧?”
  “是成稿,在网上连载的时候,她就已经写完了。不过她说要修改最后一部分,但近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联络上她。你那边可以联系上她吗?”
  “我也找不到她,还想问你呢。”
  “哦,现在的人真是不负责任。”Nancy抱怨道。
  “可否发一份成稿给我?”
  “可以啊。”Nancy爽快地说。
  “谢谢你,Nancy,请发到我的邮箱,Tony知道我的邮箱地址,认识你很高兴。”简东平客气地说,“对了,我刚刚忘说了,Nancy,你的声音好像我15岁的表妹。”
  “James,谢谢你的奉承,”Nancy格格笑道,“不过,你目的性太强,听上去一点都不真诚。”Nancy不是个傻瓜。
  “Nancy,我只想说你的声音很好听,真的。”简东平尽量表达自己的真诚。
  “好了,James,我会发到你邮箱的。如果想感激我,就送我一束红玫瑰吧。”
  “没问题。”简东平立刻答应。
  菜饭店的老板是个五大三粗,睡眼惺忪的中年男子。他一边用牙签剔牙,一边懒洋洋地打量着坐在他对面的简东平。
  “你是丽丽的朋友?”他歪斜着嘴,瓮声瓮气地问道。
  “对。”
  “哪种的朋友?”
  “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否则她不会把她的房门钥匙交给我。”简东平注视着菜饭店老板平静地说道,“因为我很久没见到她了,所以今天特别来她这儿看看。结果她不在。”
  “她出门去了。”老板吸了吸鼻子,“叭“地一声朝地上吐了一大口痰。
  简东平有洁癖,看到这情景禁不住皱起了眉头。自小他看见马路上随地吐痰的人就深恶痛绝,他一直希望国家能制定相关法律将所有随地吐痰的人抓去劳动改造。可惜国家好像从来不关心这类问题。
  “她父母有急事找她,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到她吗?”简东平板着脸,口气生硬地问道,在他看来,随地吐痰的老板就是一个有呼吸的阴沟洞。
  老板清了清喉咙。
  “操!她租我的房子,我只管收钱,我还管她上哪儿?再说她们这些女人,还不都是五湖四海到处跑?谁知道她去哪儿了?”
  “可是你跟她关系好像蛮不错,不然她怎么会给你的……嗯……饭店取名字?菜饭二五四,是不是?”简东平说到这儿又补充了一句,“这是丽丽自己告诉我的。”
  “切!叫她取店名就是跟她好?”老板干笑了两声,接着又换了一种推心置腹的口吻,“当然喽,我也是男人嘛,有时候女人跟你发个嗲,头脑难免会发个昏,她当时说,这样好听,又说她喜欢,我就听她的了,反正也没啥两样。”
  周谨的确很会发嗲,简东平对此印象深刻。
  “那么,她是怎么找到你这儿的?我看你这儿连出租房子的广告都没贴。”简东平口气稍缓,他尽量不去注意地上的痰迹和桌上的油污。
  “是熟人介绍的。在她之前,我这儿住过一个四川妞儿,也是在附近夜总会上班的,后来回家乡了。丽丽就是她介绍来的。”老板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红双喜眼,“住在我这儿的,一般都不想让人知道她们住在这里。”
  “为什么?”简东平对此颇感困惑。
  “原因么,一是因为我这里便宜,才300元一个月,她们那些小姐都爱吹牛自己认识有钱人,所以不想让人知道住在我这儿这个破地方。另一个原因么,是因为她们有些人跟夜总会里的小白脸谈恋爱,就怕他们搭上别人,借我这楼上,正好可以看见夜总会的大门和二楼包房的走廊。”菜饭店老板嘿嘿地笑道,简东平估计,房子没出租前,他经常会趴在那里偷窥夜总会里的男欢女爱。
  “那丽丽租你的房子是什么原因?”简东平问道。
  “她说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住。”老板好像觉得这句话挺滑稽。
  菜饭店楼上的小屋算是安静的住所吗?难说。
  “也许她也喜欢偷看别人。”简东平露出一丝暧昧的微笑,试探地问道。
  “她么,喜欢拍照,坐在窗口,喀嚓喀嚓,我见过好多次。”老板说。
  “她都拍些什么?”
  “不知道,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一次,她拍了张男人走出夜总会的照片给我看,她对我说,老板,你一直说你会看人,你看这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是个什么样的男人?”简东平问道。
  难道是苏志文?他立刻从包里取出掌上电脑,快速从图片储存栏中找到了苏志文和沈碧云的合影,这是他前一天从周刊的图片资料库里调出来的。
  “照片是隔了一段距离拍的,不过那男人的脸倒还清楚,斯文相,一表人才的,不过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嘿嘿,我看的人多了,这种男人对女人有办法,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老板有滋有味地说着,“丽丽的为了拍清楚那男人的脸,朝大街上大叫了一声,那个男人别过头来,她就喀嚓来了一下。”
  “你看是不是这个人?”简东平把掌中电脑推到老板面前。
  “哼,就这人。”菜饭店老板嘲讽地一笑。
  “你只过他一次,怎么这么确定?”
  “谁说我只过他一次?这人的脸我印象深得很,有阵子他经常在这一带晃,不过近一年没看见过他。”老板歪头想了想,“对,有一年了,我好久没看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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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丽给他拍照是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3、4月份,反正她刚来没多久,她是一月份来的,就那段时间,具体记不清了。”
  “你最后一次看见丽丽是什么时候?”简东平进一步问道。
  菜饭店老板想了想。
  “大概是今年的5月7日,长假最后一天,下午的一两点钟。”
  “你看见她的时候,她在干什么?”
  “嘿,她向我借了套旧西装,脸上粘了连撇胡子,妈的,像个妖怪!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老板把嘴拉成一个长条,一副又厌恶又恐惧的表情。
  原来那套宽大的西装是菜饭店老板借给她的。
  “她有没有告诉你她要去哪儿?她为什么要这么打扮?”简东平问道。
  “她说她跟人约好了,他们在玩一个好玩的游戏。”老板把烟灰点在地上,“我也问她干吗要穿成那副怪样,她说,她不想让人认出她来。妈的,我想,认识她的人还不是一下就认出她了?”
  这说明她是去见一个她不认识的人,至少对方从来没看见过她。她去见谁呢?
  “她有没有说是什么游戏?”
  “不知道。她没说,老弟,干这行的女人不会对别人说太多的,她们对最好的朋友也顶多只说三分话。不过,她跟你倒是关系不错,会把房门钥匙给你,她跟我说,没人知道她住这儿。”
  “我也是第一次来她这儿,在这条路上找了半天,因为她只说她住在一家饮食店楼上,没说具体地址。。”
  “你看吧。我见多了。”老板笑了笑。
  “她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她说要去外地,没说什么时候回来。”老板抽着烟,漠然地说,“我本来以为一个星期就能回来,谁晓得一去就是一个月,谁知道她去哪儿了。要不是她的房租一直付到这个月底,我早就不管她了,你别看我这破房子,想租的人还不少呢。昨天还有人来问。”
  “我看她衣服都不在了,她是不是都带走了?”
  “对,走的时候提了两个箱子。”
  可是,简东平看见她的时候,她两手空空。箱子去哪儿了?
  “除了租你这儿,她还有没有别的住处?”
  “不知道。”
  “她说她要去外地,那么有没有提到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去?比如火车、飞机或者长途汽车?什么班次?”
  “她说晚上要赶火车,没具体说去哪里,说要去南边,但我估计是广州。”
  “为什么是广州?”简东平有些诧异。
  “因为她走的前两天,老是跟在我屁股后头问我广州的事,什么旅馆啊、饭店啊、出租车怎么打啊,妈的,什么都问。这也难怪,我以前在广州做过生意,我跟她提起过。”菜饭店老板把左脚搁在右腿上,优哉游哉地抽着烟。
  “那么,丽丽有没有电脑?”简东平换了一个问题。
  “电脑?她哪来的电脑,她要上电脑,就到隔壁小马路上去,哪里有两个网吧。我有一次看见她在那家‘小蜜蜂’里打电脑。”
  “她一般都在早上打电脑吧。网吧这么早开门?”简东平记得周谨都是在早上跟他联系的。
  “我们这里的网吧都是开通宵的,只是早上打电脑的人比较少。你去‘小蜜蜂’问一下,那边的老板好像跟她也很熟,他还去金升给她捧过场。”菜饭老板一边说,一边用夹着香烟的手往门外一指,“就在蜜糖巷。你走出去,左拐就到了。”
  简东平听出菜饭店老板已经有下逐客令的意思,于是站起了身,其实他也想早点离开这家油腻污秽的小饮食店。
  “我把周谨房间剩下的东西先搬走了,这样你也可以把房间租给别人,我给你留个电话,如果她回来了,或者跟你联系了,就叫她给我打电话。好吗?”简东平向菜饭店老板递上一张名片。
  “简-东-平,《信》周刊,编辑部副主任。”菜饭店咬着香烟,念着名片上的字,随后挥了挥那张名片说,“行,我知道了,到时候通知你。”

  按照菜饭店老板的说法,周谨很可能是提了两个大箱子,上了一列开往广州的火车。
  但是,她真的走了吗?如果赶上了火车,她至少应该回一个电话给他吧,她曾经答应要交稿的,而且她曾经是那么迫切想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第一次刊出她的文章时,她还特地打电话来致谢。
  “我看到了,好棒啊!谢谢你,简编辑!……哇,好棒啊。我终于也……”简东平还清楚地记得她在电话里的声音,那是一种小孩子获得棒棒糖时的兴奋感觉。她真的好高兴,拼命地感谢他,第二天他还收到了她的礼物,一个热气腾腾的台湾烧肉棕,后来小肉圆凌戈来,吧嗒吧嗒舔着粽叶还直夸好吃。周谨给他写稿之初,就承诺她不会拖稿,实际上,在她失踪前,她是从来没拖过稿,她甚至还曾经多给他几篇文章备选。这样的周谨真的会不打一声招呼就走吗?难说。简东平发现自己一点都不了解周谨。
  但是,如果她没赶上那列火车呢?
  她还跟她的箱子在一起吗?如果在一起,她们会在哪里呢?
  如果她跟她的箱子分开了,那么箱子又去了哪里?
  简东平想了想,最有可能的两个地方是火车站的寄存处和火车站附近的某家小旅馆。当然也不排除她把箱子放在某位朋友那里,但像她这样防备心重的人,她会如此信赖别人吗?除非这个朋友跟她有很不一般的交情。
  她把箱子先放在火车站附近,然后穿着男装,去辛程路赶赴一个跟陌生人的约会。回想一下,她5月7日那天是怎么说的?“我本来乘车在同一个站头换乘57路就行了,但到了之后才发现57路车站已经搬走了。”简东平记不完全,好像是这么说的,至少在同一站头乘57路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
  所以简东平决定接下来去两个地方,一个是蜜糖巷的小蜜蜂网吧,另一个是上次跟周谨相遇的便利店。他想看看原先的57路车站上是否有开往火车站的公共汽车。首先应该去小蜜蜂网吧。
  
  网吧老板向他提供了三条颇有价值的线索,一周谨也曾经提起过自己想去广州,说自己从来没去过那里,二,网吧长假休息了5天,直到6日才正常营业,周谨在 5月7日上午曾经去网吧上过网,她在网上查找广州的旅馆信息和交通信息,三,周谨提起自己曾经在前段时间在一户有钱人家当过一个星期的临时保姆,但没有提起过是哪户人家。
  简东平在小蜜蜂网吧逗留了差不多20分钟,电话响了,是凌戈。
  “你到了吗?”他问道。
  “嗯,我在望春路2号那家便利店门口,你在哪里?”凌戈的心情好像仍旧不好,他理解她,首先举白旗,该有多丢脸啊。好吧,哥哥来安慰你了,小肉圆。
  “你站在那里别动,我马上到。”他把自己的声调控制在平稳档。
  他挂了电话,向网吧老板告辞,匆匆向几十步之遥的便利店赶去。他很想快点见到她,但一旦远远看见她了,他立刻又把步伐调整到“闲庭信步”的速度。
  凌戈站在店门口等他,今天她没扎辫子,一头乌黑的浓密长发披在肩上,看上去还蛮有风情的。怎么回事?心情恶劣到连辫子也懒得扎了?他想想就要笑。
  凌戈穿着一件颇为土气的红格子布外套,双手插在衣服口袋里,看见他走过来,原先一脸忧伤的她似乎重整了一下自己的士气。
  “凌戈。你来啦。”他走到她面前,首先跟她打招呼。
  “东西我带来了。”她平淡地说,从包里取出一叠复印件交给他,然后干巴巴地问道,“我的账本呢?”
  “在车里。”他说着便快步走到她前面,她马上跟了上来。
  他们一起走到马路对面,他的车就停在那里的一小块空地上。他拉开车门,从里面的包里掏出小账本递给她。
  她伸手去接的时候,他本想顺势握住她的手,但忍住了。他不想做没有意义的事。
  “睡袋在后车厢,体积很大,我帮你送回去吧。”他说。
  “不用了,我自己拿。”她低声说。
  他注视了她一会儿,静静地说:“凌戈,我送你回去只是因为我体谅你是个女性,并不代表我对你有特别优待,如果你是我的女同事,我也会这么做。我记得我们已经绝交了,我记得的。我记性很好。”
  凌戈抬头看看他,作了一个无所谓的表情。
  “那好吧。”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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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上,两人起初都一言不发。后来还是简东平打破了沉默。
  “你给我的是苏志文那案子的资料?”他明知故问。
  “是的。我自己也复印了一份。”她不看他,一副坚决要跟他划清界限的表情。
  “我可能明天或后天要出门。”他静静地说。
  “是吗?”她立刻别过头来看着他,“这次又要去哪里?”
  “我要去一次周谨的故乡。”他道。
  她注视着他的侧面憋了一会儿没说话。简东平隐隐觉得她有意跟他同往,但她没说。
  “我习惯独来独往。”他决定把话说在前头。
  “噢。”她低声道,随后把头转了回去。今天没扎辫子,长发飘飘,神情有些黯然的小肉圆看上去倒还颇有几分女人味。
  “凌戈,我们谈谈吧。”他道。
  她不答话。
  “你真的想跟我绝交吗?”他问道。
  “对啊,我昨晚已经说过了。”她用一种很欢快的语调说话。
  “我昨天晚上回去差点出车祸。”
  她吃了一惊,马上回头看着他,“简东平,你没事吧?对不起,我应该在你没开车的时候说这事。不过,我以为你很潇洒的呢,你不会骗我吧?你真的差点出车祸?”她的目光在他身上扫来扫去,好像在寻找受伤的位置。
  她关切的语调让他感到舒心。他的脑子里忽然产生一个新的想法,但他现在还需要点时间来考虑,至少需要15分钟,所以他决定到她家后再跟她详谈。
  “凌戈,我找到周谨的住处了,”他转换了话题。
  “真的?”她瞪圆了眼睛,“你怎么找到的?”
  他把自己通过钥匙找到周谨住处的经过说了一遍。
  “你真聪明。”她笑着赞叹道,他别过头去看了她一眼,蓦然发现她的额头的发根处有一个血印,怎么回事?她受伤了?昨天晚上她不是好好的?他心里掠过一丝不安。
  “凌戈?你今天怎么没把头发扎起来?”
  “我懒呀。我这样好看吗?”她若无其事地问道。
  “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他问道。
  “哦,我不小心撞在柜子上了,大概后来酒劲发了吧。”她不好意思地笑道。
  “谁让你喝那么多!”听她这么回答,他才安下心来。
  几分钟后,凌戈的家到了,她迫不及待地下车,奔到他的后车箱前。简东平慢悠悠地走到她身边,打开后车箱,从里面拎出了他的睡袋包。
  “走吧。”他说,“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你给我就行了,我又不是拎不动。”听上去,她不想让他去她家。
  “我有话要跟你说。”他不由分说地向她家走去,
  她跟在他身后,脸沉了下来,没好气地说:“简东平,我们已经绝交了,我不要你上我家,不要!你没这个权利!”
  咦?她不想让他进门,为什么?她越是这样,他就越想去看看。
  “你家藏了什么?野男人?”他反问。
  “你不再是我的朋友!我不想在我家看到你!”她理屈词穷地追在他身后,气急败坏地嚷道。
  不对劲!她越是这样,简东平就越想去她家了。
  他本来以为她会一路嚷到她家门口,却不料一进走道,她就没了声音,并且动作飞快地躲到了楼梯背后。
  “你怎么啦?”他满怀狐疑地看着她。
  这时候,他听到有一男一女正从楼上走下来,好像还在大声说话。
  “那是谁?”他悄声问她。
  “就,就是我以前的男朋友和我那个女朋友,他们住4楼,我女朋友妈妈的房子。”
  原来凌戈还跟这对狗男女住在同一幢楼里,真是难为她了。
  “那你躲什么?”她的软弱让他有些恼火。
  “见面好尴尬啊。他们会跟我打招呼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她可怜巴巴地说。
  难道你准备永远躲着他们吗?简东平看了她一眼,伸手拽着她的胳膊硬是把她从楼梯下面拉了出来。
  “你干什么?!”她生气地悄声抗议。
  他把睡袋拎包扔在脚边,然后双手搭在她肩上,将她像耶稣受难一样固定在她家门口的那堵白墙上。
  “下来了吗?”他悄声问她。
  “还没有……啊,下来了,下来了,我们赶快进去吧。”她着急地催促道。
  “别动!”他低声喝了一句,加大了放在她肩膀上的力量。“小戈,别跟我分手,求求你了,我不能没有你。”他相信自己的音量已经足以引起楼上下来那两位的注意。凌戈吃惊且恶心地看着他,情不自禁地往后让了让,这时候,她的眼神飘向了他背后。
  “嗨,凌戈。”那个女孩首先打了招呼,简东平一手搭在凌戈的肩上,转过身去,就看见一个衣着比凌戈时髦,五官不及凌戈漂亮的女孩正用一种三分好奇,七分嘲弄的目光注视着他,在她的身后,站着一个戴眼镜的清秀男子。
  “嗯,好久不见了。”凌戈勉强笑了笑。
  “这位是……”男子说话了。这就是当初抛弃小戈的四眼鸡了,他到底有什么资本可以抛弃小戈?按理说应该小戈先说分手才对,分手的台词可以这样说,你有斜视眼吗?为什么我说话的时候你一直看旁边?对不起,我不能跟一个有残疾的男人交往。拜拜!……
  “他是我的……”凌戈刚想搭腔,就被他打断了。
  “未婚夫。”他说,接着把头转过去看着她,一边用手撩动她的头发,赞叹道,“好了,小戈,别生气了,我都已经道歉了,你说不去欧洲,那我们去日本怎么样?去吃正宗的萨西米,再买你喜欢的资生堂回来,其实你的皮肤,不用任何化妆品也一样嫩得像面团,你们说呢?”他笑嘻嘻地回头问那对男女。
  “呵呵,凌戈,你男朋友真爱你啊,恭喜你了。”那个女孩言不由衷地说。
  他用再自然不过的语调问凌戈:“对了,我的手表和戒指呢?”
  凌戈低头从包里拿出他的手表和戒指交给他,他快速给自己戴上,“早上忘了戴了,”随后笑嘻嘻地对她说:“宝贝,你今天真美,眼睛像巧克力,鼻子像雪糕、嘴唇像番茄,看得我好馋,我们快进屋吧,……”凌戈露出想吐的表情,是好肉麻啊,他想不到自己也会说出这么肉麻的话来,想想都快笑破肚皮了。
  “噢,不打扰你们了,再见。”女孩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看出凌戈像要跟对方告别,他紧紧盯着她的眼睛。
  “别理他们!看着我!”他低声命令道。
  “这……不太好吧?”她悄声道。
  “这代表你没把他们当人看。以后跟他们见面,只能用单音节跟他们说话。比如嗯,啊,哦,诶,……看着我!”他低声道。
  “我看着你哪……”她紧张地一会儿看他,一会儿瞄他身后,“他们走了。”
  于是他放开了她。
  “我帮你出气了吧。”他道。
  她用明亮的眼睛瞄了他一眼,没说话。
  “那么,我可以吃番茄吗?”他含笑问道。
  “什么……番茄。”她吃了一惊,脸立刻红了。
  “要不啃猪蹄也行啊。”他觉得真好笑啊,其实他更想吃番茄。
  “谁是猪蹄!去你的!”她挣脱了他,背过身去掏出了钥匙,开门进去。
  她已经忘记阻止他进入她的家了,所以他跟着她走了进去。
  一进屋,他就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吃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整个卧室一片狼藉,电视机变成了一堆黑炭,墙上到处都是被熏黑烧焦的痕迹,床和家具上到处是乌黑的焦屑,两床被子被扔在地,已经烧掉了一半。怪不得她要睡袋呢!
  “这里遭到恐怖袭击了吗?”他愕然地问她。
  “昨天晚上,电视机,忽然爆炸了……”她轻声说。
  电视机爆炸?这种事好像只有电视新闻里才能看到。
  “什么时候?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你昨天晚上是怎么睡的?”他不耐烦地问道,忽然又想起了她额头上的伤,立刻走上去撩开了她的头发,他看见好几块明显的伤痕。 “这是昨天晚上弄的吗?”他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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