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LZ描述的事情来看,说句LZ可能不爱听的话,并没看出HAUSVERWALTUNG有多么刁蛮,
反之LZ的做法到有些过分.仅是个人看法,理由如下:
1. VERWALTUNG给业主的年度账单,一般都是每项目综合列出,不会具体项目单独列出,
比如维修费,只列出该年度大楼的维修费总额,然后摊到某业主的维修费是多少.
并不给出某月某日,维修什么,材料费多少,人工费多少等.
LZ要求的含有人工费用的具体项目单独列出的账单,对VERWALTUNG来说,是额外工作,
虽说给你提供的晚了,但还是给了,也没额外收费,还算不错的.
我们这的VERWALTUNG,凡是额外的书面东西,都要收费的.
2.大楼的年度账单,VERWALTUNG结算后,要经业主代表逐项审核后,统一发到每个业主手中.
并不是你想什么时间要,VERWALTUNG就得什么时间能单独给你.
只要VERWALTUNG在法定的年度账单的最后允许期限内,能给出账单,就是合法的.
相反,你说,在什么时间收不到账单,就少付NK,是否合理?
这取决于:
A. 你定的这个日期,是否已超出了年度账单的最后允许期限?
B. 是否同楼的其他业主都已收到账单,而唯独你没收到?
如是否定的,你少付NK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