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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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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字] 太欺负人了,德国人也有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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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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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乖乖熊 于 2011-11-19 00:33 编辑

最近买房子,跟一个德国人,名字叫Palm。合同都签好了,并且都去NOTAR公证好了。 因为房子不属于Palm自己,是属于Palm的岳母的,所以签合同的时候写的很清楚,Palm是获得了他岳母的口头上的授权代理。并且签合同的当天他告诉我们,他岳母身体不好, 他今天把合同拿回家,明天就会让他的岳母签了代理授权。 我们也就信了他。 谁知道现在2个月过去了,突然他岳母给我们来信,由于银行的一些原因,她不能在授权证明上签名,因为Palm之前跟我们谈的价钱太低了,现在在加一笔钱,大概3万多欧。我们当然是不同意了。 然后他说那他也没有办法,只好算了。 问题是我们已经签了合同。 并且合同上明确写明,如果卖方在8周内没有提供他岳母的授权证明的话,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好吧,你现在不肯卖了也可以,我们房子不要了,根据合同,你总得赔偿我们损失吧,我们已经交给notar1千多公证费了。还有我们资金的调动,各方的机会成本。其实心理上的打击最大,花了好几个晚上睡不着,把未来的家给设计好了,家具店都跑了不下10次了,差点连家具都去定了。

其实问题很清楚了,他完全是过失方。现在问题来了,早上收到他的一个电话,他说他好心来提醒我,我有权找律师,但如果最后他没有钱的话,即使我赢了官司,所有的律师费用及上诉费用还是会由我自己来付,我非但得不到房子,我也得不到赔偿,而且这个官司拖的越长,我要付的律师费也越多。这不是赤裸裸的耍无赖嘛,他们家拥有3套别墅,4辆车,一家公司,居然告诉我他没钱。 然后他说,啊,车跟别墅都不是他的,也不是他老婆的,是他妈的,而且公司也已经没有了。

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也没有什么律师保险,要是找律师的话,律师费不会低的。咽不下这口气啊。


进展1, 今天找了律师,律师的意思是应该告他的岳母。因为他们在毁约后,他岳母曾给我们写过一封信知会我们说他们不能卖给我们。也就是说她对他儿子卖房这件事是知情的。律师说如果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跟我们接触过,那我们只能告Palm,但现在这封信就是证据,并且有她的亲笔签名。 这样也不存在最后告赢官司没钱拿的问题了,因为房子在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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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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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也太好骗了吧, 连个书面的授权书都没看见就签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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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真的拿他没办法可以自己去问问律师。未必如他自己想的那么美(当然福利国家出什么幺蛾子,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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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问了notar的法官,他也告诉过我们,如果遇到他们没钱的话,钱就要你们先垫付了.  发表于 2011-11-1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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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麦当当 于 2011-11-14 19:26 编辑

是不是说,基于违约责任,这个债务是成立的。直接的损失是那1000多欧的费用,只为了1000欧跟这种无赖纠缠没有意义。间接损失,是否也有权索赔还不确定,但是你可以算一下,并正式的主张(可能是发封律师信),这样自己也就主张了这个权利。如果什么都不表示会不会将来在有可能证明他有钱的时候,因为时间久而导致权利的丧失,或者因为没有表示而被视为放弃这个权利。而且这个费用承担,反正现在是你们自己出的钱,如果对方以没钱为由拒绝赔偿,成本也就是说多付这封律师信的价格。

废话一大堆,就是觉得要钱回来太麻烦,但是最好在法律上把这个债权确认下来。

p.s. 他岳母是不是故意的啊,要是(未必)又有一个人被这样忽悠了,就可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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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乖乖熊 于 2011-11-14 19:33 编辑

发律师信他们肯定不会回复的,我有个同事就碰到这个情况,他连输官司都不怕,已经做了装穷光蛋耍无赖的打算。 最后只能起诉,那样我花的钱就更多了,怕他们再故意拖我时间,律师费就又上去了。

哪里可以找到便宜点的律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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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熊 发表于 2011-11-14 19:31
发律师信他们肯定不会回复的,我有个同事就碰到这个情况,他连输官司都不怕,已经做了装穷光蛋耍无赖的打算。 ...

你也不要他们的房子,就那么点小钱

他有老婆,两个人都没工作?不可能吧。有工作的话,你这点小钱,他们肯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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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夫妻俩好象就是自己倒腾卖点东西,也不知道有没有发票,他妈的房子,他们帮着收租  发表于 2011-11-14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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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可以不回复,但是我发了律师信,就表明我主张这个权利。将来必要的时候上法庭,这个就可能是主张债权的基础。就是说发了这封信,不指望老赖回复、还钱什么的。但是要考虑到将来没发这个信的情况下,会不会丧失这个权利。

点评

哦,这个有道理  发表于 2011-11-14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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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咨询一下法律顾问什么的,应该不是个复杂的事情,毕竟并不是说要发起诉讼,非要要回这笔钱。据说法院定期会有免费的咨询,这个不清楚了。而且这样之后,就算没要回来那些钱,也能安慰自己,自己还有这个权利和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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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

他今天把合同拿回家,明天就会让他的岳母签了代理授权。 我们也就信了他。 谁知道现在2个月过去了,突然他岳母给我们来信,


那怎么会

并且合同上明确写明,如果卖方在8周内没有提供他岳母的授权证明的话,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如果lz真的相信他第二天就能拿到他的岳母的代理授权,那第二天签不行吗?一天都等不得了,合同里怎么又写着8周,而且确实等了8周多都不问?应该是价钱确实很便宜,lz迫切要拿下,就不顾潜在风险,赌一把了。

lz可以去咨询下律师,但我个人以为真打官司,就算赢了也就这1000多欧元,搭上精力和律师费,输了对方律师费都要你来付,值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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