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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费沙的白狐

[辩论] 再次谈一下对死刑的看法(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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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ein 发表于 2012-11-12 20:38
老这么水平线讨论也不是个事呀....

我发表一下看法而已嘛,愿意看的就看啦,有疑问的就说啦

不过我和他估计对社会形态的理解还是差异性比较大的,无法调和

但是,人本身就应该都有不同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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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olinsky 于 2012-11-12 21:02 编辑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19:44
没那么复杂的系统,你考虑得太多了,死刑改为不能改为有期的无期就可以了

运行个几年,就没有什么异议 ...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
暴乱罪
投敌叛变罪
间谍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资敌罪、

放火罪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毒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劫持航空器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假币罪

伪造货币罪
集资诈骗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强奸罪
绑架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
抢劫罪

暴动越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组织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贪污罪
受贿罪
渎职罪


现在还有这么多死刑条目,我们一个个来删,看你们觉得那个条目不适合死刑,条目删完了死刑就应该取消。前五个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暴乱罪,投敌叛变罪,为防止某些人莫名兴奋,不予讨论

大家讨论,那个不用死刑,一致同意我就删掉一个。

点评

你这个办法好  发表于 2012-11-13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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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呣,造地沟油的,毒奶粉的,该死,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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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kolinsky 发表于 2012-11-12 20:51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

如果要废除的话,那就是都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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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1:05
如果要废除的话,那就是都划掉

你同意,你楼上至少对一个罪名是不同意的,不能就你说了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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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kolinsky 发表于 2012-11-12 21:07
你同意,你楼上至少对一个罪名是不同意的,不能就你说了算吧?

玩民主了?

如果人的想法都一样,那不就是巴比伦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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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1:09
玩民主了?

如果人的想法都一样,那不就是巴比伦塔吗

俺特地加了三个惊叹号,有些人还是看不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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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1:09
玩民主了?

如果人的想法都一样,那不就是巴比伦塔吗

也不是玩民主啊,至少要大家心理能接受吧,比如说贩卖毒品罪,今天50克海洛因死刑,明天不用死了,你觉得大家是什么样的反应啊?共党不再严厉打击贩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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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kolinsky 发表于 2012-11-12 21:13
也不是玩民主啊,至少要大家心理能接受吧,比如说贩卖毒品罪,今天50克海洛因死刑,明天不用死了,你觉得 ...

我说过了,人类社会就是这样的,一切建立在所谓的常识和习惯上的,过一阵,观念就会变的,因为大家有了新的常识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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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olinsky 于 2012-11-12 22:28 编辑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1:25
我说过了,人类社会就是这样的,一切建立在所谓的常识和习惯上的,过一阵,观念就会变的,因为大家有了新 ...


废除死刑都是一个逐步过程,除非有那个绝对权力者一排脑门把死刑废除了。

死刑可以存在,他可以不被使用。比如说香港在回归前说是说没有死刑,但是它是判死刑,港督来赦免的方式来取缔死刑。比如说圣马力诺从1468年开始就没执行过死刑,但是他的死刑是1865年废除的。

英国的死刑废除是一个个法律修改的,也就是把我上面列出的死刑条目一个个删去的过程。

中国现在不可能像你想的那样突然头脑一热把死刑废除了,任何法律的修改已经是一套较成熟的过程,首先提出草案,然后征集意见,最后表决通过。每一个法律的最后出台实际是要问政于民的,也会反映出民意,同时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就像我上面举的例子,贩毒死刑问题,就算是有两党或多党政治,哪个党提出贩毒不死刑对自己都是一个利益上的打击,也会留下被攻击的把柄。

中国的法律是很有弹性的法律,它没有规定什么情况下必须死刑,操作上可以减少死刑判决或者不进行死刑判决,并不是一定要把它删除掉。有特别恶劣案件出现的时候,比如类似三鹿奶粉事件,死刑在必要的时候依然发挥作用。在不同的地区,根据当地的老百姓的认识和看法也可以因地适宜。中国社会的文化特质也决定中国法律是要考虑人的感情因素的,不是单纯的科学证明,隔壁有人拿出一个所谓的逻辑思考,虽然不知道他逻辑是怎么来的,至少这种看法并不符合中国社会人的观念,在中国也许是行不通的。

死刑是一个社会问题,一个强调以牙还牙的社会,取消死刑,肯定就会出现私刑的现象,人认为一个人该死而不会死的条件下,可能人就不再诉诸法律手段,这种报复手段更为残酷。你可以看到很多医生被杀,因为这些医生最多是过失,得到的惩罚最多是赔钱,有人他就不愿意,他更愿意用他认为公平的手段去完成惩罚,所以你能看到很多医院的血案完全就是屠杀。

今天我提出来的,刑罚的设定应该体现的是社会公平的维护,不是单独的对犯罪的震慑。人需要法律,他首先寻找的是一个途径维护公平,这是法律存在的第一个理由。仲裁者首先也是要维护双方的公平,而不是自己的人权至上主义。反对死刑的人多也从这方面出发,这里当然考虑的是现阶段一个社会的公平观念,不是其他社会的公平观念。即便你认为你的思想相当先进,但是在这个社会里面只能被贴上不切实际的标签。不要看别人是怎么做的,要关心的是自己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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