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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拔剑茫然

2005,一场精彩纷呈的故事秀(接连不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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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6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到了国外,斯云怎么也搞不懂,她已经第一千次地告诉他们两个,她有一个倾心相爱的男朋友。方轩在大学时期就是她的男友,他们两个爱得深沉,爱得热烈,爱得疯狂。方轩学问渊博,为人诚恳,举止高雅。尤其对她,在温柔体贴中,更具备一种上海男人特有的细腻。在方轩的怀抱里,她感到温馨,放松,无比幸福。

     方轩本来应该与她一同到德国来留学,但当他们办出国手续的时候,方轩的教授,一位在国内享有崇高威望的老权威希望他留下来,作为自己的研究生。最后一刻的动摇与分歧,曾经使两人第一次出现小小的摩擦。但斯云最后还是想通了,这样的机会难得,自己在德国拿下硕士的时候,方轩肯定拿到了博士学位,那时候,两个人在国内或德国欢聚,将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方轩泪流满面信誓旦旦地把她送上国际航班的飞机,从此两人鱼雁传书,电话传情,一年来,经历了多少痛苦难眠的相思之夜。

     但是,今天方轩为什么寄来一封挂号信呢?斯云没有注意王博与艾特曼的争执,她走到宿舍楼的门檐下,拆开信封的封口。

     王博与艾特曼注意到了斯云的举动,他们暂时停止争执,注视着斯云的表情。

     细雨缤纷,落叶满地,宿舍楼在雨中沉默地矗立。斯云的脸色为什么变成了死灰色?一张又薄又轻的信纸从斯云的手中跌落,立刻滚到潮湿的地面。接着,斯云用双手捂住脸,无声地抽泣起来。

     王博和艾特曼被斯云的表情惊呆了,他俩不约而同跑到斯云的身边。艾特曼手足无措,想抚摸斯云的后背来安慰她,但手刚伸到一半又缩回来。他知道中国的女孩子不喜欢随便被人抚摸,他拉起斯云的一只手,低声安慰几句不算纯属的中文。王博跑到斯云的身边,一把抄起被雨水打湿的那张薄薄的信纸。

     “云,我知道这一切对你不公平,也知道你的纯情,你的真诚,你的胸怀。但当这一切已经发生,而且无法挽回。一边是你的深情,另一边是教授女儿的绝望,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他,他怎么能够。。。。。”王博气愤地喊,其实,他除了替斯云感到不平之外,伴随而来的,是一阵窃喜。
      斯云一把夺过王博手中的信,软软的纸张被撕成两半,王博呆呆地望着手中的一半残纸,一行字撞进了他的眼帘,“孩子,孩子是无辜的。斯云,原谅我,原谅我。。。。。”
     “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王博咬牙切齿。
      艾特曼迟疑地打量两个人手中各一半的信纸,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用大手在空中比划,象是要抓到一个合适的中文单词。
     “云,云,你不必。。。。。”
     “你,你有什么资格称呼我的名字。”斯云忽然爆发出一股怨气,她愤怒地冲艾特曼喊道,但她的声音里全是哭腔。
     “我,我只是表达我的。。。。。”
     “你能不能让斯云安静一会儿?”王博总算找到机会报复一下艾特曼。但斯云又把怨气发到他的身上。
     “王博,你也走吧,你们都走吧,让我安静一会儿,让我安静一会儿!”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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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6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艾特曼倒退着回到雨中,他打算离开,让斯云自己呆上一会儿,他已经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王博把剩下的一半信纸递到斯云手中,转身默默地离开。他本想回到刚才等待斯云的那条长凳。斯云的状态使他不放心,他必须留在斯云附近。但这时,他注意到艾特曼并没有走开,最重要的是,斯云也没有进楼门,她伫立在细雨缤纷的冬青丛前,淋着细雨无声地啜泣。

      艾特曼犹豫了片刻,终於下决心走上前去,把外衣脱下来披在斯云的肩上,斯云一闪,衣服落在地面。
      王博一步跨上去,“艾特曼,斯云现在需要的是清静,不应该被打搅。”
      艾特曼耸耸肩,不解地苦笑。
      王博伸手把掉在地面的衣服捡起来,递给艾特曼,然后不客气地用手向远处指指,“先生,现在你需要离开了,请吧。”
      艾特曼询问地望着斯云,斯云正转过身来,“请你们都走,你们都走吧,让我自己清静一会儿不好吗?”

      “好的,好的。”艾特曼边说边离开斯云,王博答应着再次退到长椅前。这时,斯云忽然转身跑向雨中。变得大起来的雨丝迅速淋湿她的鬓发,顺着脸庞往下淌。艾特曼回头,看到斯云悲哀的面孔,想离开,又不忍心。
       王博冲上两步,又停住脚,内心在剧烈地搏斗。

       但艾特曼和王博不约而同地向斯云跑去的方向追去。雨中,斯云失魂落魄步履蹒跚,离她不远,艾特曼和王博一前一后焦急地追赶。

       前面就是繁忙的十字街口,有轨电车轰隆地驶进车站,人们有序地上下车。斯云回头,看到艾特曼和王博,她咬着嘴唇,低下头,向有轨电车车站奔去,但她没有看到,街口的交通灯已经变为红色。

       细雨缤纷,雨丝繁乱。斯云手中甩出的橙色饮料形成一道彩虹,彩虹在艾特曼和王博的瞳仁里飞扬,飞扬,飞扬。。。。。。。


200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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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6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篇

<<孽 恋>>


据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云南省某部门组织了一个十多人的科学考察队,对西双版那地区的原始热带雨林深处人迹未到的地点,进行一次有史以来最深入的科学考察。

    考察队长老李是专门从北京中科院请来的科学家,老李其实年龄并不老,只有四十来岁。由于常年在野外考察,风吹雨打,日晒雨淋,使得这个宽脸膛的山东汉子脸色黑红,配上粗重的连鬓胡子,从外表看,就象个快六十岁的人。多少年来,老李一直坚持野外工作,他埋头工作,勤勤恳恳,以至四十多岁了,至今还子然一身。

    热带雨林中树木高大,藤缦攀绕,把整个天空阻挡在视线之外,由于林中常年不见阳光,地面堆积的落叶,一年年层层覆盖,脚踩上去,象踩在潮湿的棉花垛上,掀起的腐叶,泛出阵阵腥味儿,林中潮湿霉烂的植物中,常常有怪虫,怪兽出现,飞舞的蚊虫小咬,会猛不丁狠狠地叮人一口,肿起的地方,又疼又痒,几天都无法平复.考察队员们背着沉重的行李和仪器,在热带雨林中艰难地行进,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涨,白天考察,晚上就找一处林间空地,生上篝火,支起帐篷宿营。

    十多天过去了,他们已经进入雨林的深处,这个地方,从来没有过人烟,过去的考察也没有深入过这里,考察队员们开始步步谨慎地向前行进,他们不断发现一些动植物新品种,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紧张,兴奋和恐惧的感觉。

    这天中午,透过树枝露出的隙缝,他们知道外面是个阳光明媚的晴好天气,大家准备今天多走一些路,到达一个新的考察点.中途小休的时候,有人听到林中传出来一阵尖细的呼啸声,这种声音,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所有的人感到一阵紧张,老李也听到了这个声音,“这是一种野猿的叫声,”他告诉大家,“这种野猿很凶猛,很罕见,从现在开始,大家必须格外谨慎,步步小心。”他让所有队员紧紧靠拢地围在一起,缓慢向前行进,同时注意倾听周围的声音.他说话的时候,林子骤然变暗,呼啸的风声出现在树木枝干之间,发出旋转着的可怕的回响,人们可以听到森林上空呼啸而至的瓢泼大雨击打树顶的声音,刚才还闪烁着阳光碎点的林中忽然变得漆黑一团,成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忽然一声撕裂天空的霹雳,震动着松软的地面,在队员们的头顶炸开,每个人的耳朵都在嗡嗡震响,随着短暂的闪电,一名队员忽然发出惊恐的喊叫:“野猿! 野猿!”其他队员也看到在着电光火石般闪耀的瞬间,一只个头将两米多高,庞大粗壮的野猿从人们身边一掠而过,野猿的一只胳膊下夹着个用脚踢打的人影,人们恐慌地在身边寻找,继而高声惊呼:“老李,李队长不见啦,老李让野猿抓走啦.....!”

    老李在暴雨突然而至的时候,头脑一直保持着冷静,他用手拉住身边的队员,高声提醒大家注意不要散开,从他多年考察生涯中积累的经验和本能,他早就感到有个什么奇怪的动物一直在悄无声息地跟踪着野外考察队,他曾经猜测过,这可能是从邻国越境而来的走私队伍,但看来不象,人类没有这么轻捷的脚步和几乎毫无声息的影子,这是一只敏捷狡猾的动物,而且是一只非常危险的动物。老李一直没有看到它的身影,却时时感觉到它的存在,这更增添了这只动物存在的危险性。老李只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几个最富有经验的老队员,但没有再做声张,他怕引起大家不必要的恐恐。但在这场不期而至的暴雨来临之际,这头动物事先发出了呼啸,老李立刻警觉地端起手中的步枪,随时准备与这个看不见的危险进行搏斗,他心里想,无论如何不能让任何一名队员受到伤害,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受袭的目标,就在森林在暴雨中骤然变成一片漆黑的瞬间,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霹雳,老李手中的枪忽然脱手,接着,几乎与霹雳同时,一只力大无穷,长满粗毛的胳膊将他夹起,在枝蔓攀结的树林中飞快奔跑,老李的耳中灌满了忽忽的风声,他拼命挣扎,顽强抵抗,但他的疯狂踢打,此时变成幼童般的挣扎,他被灌耳的激风雷电和身体不可自制的猛烈升降弄得极度昏眩,他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老李感到浑身乏力,骨骼生痛,眼睛也懒得挣开,他勉强动了动自己的身体,身下立刻响起沙沙声,多少年的野外生活经验告诉他,他此时正睡在一张用树枝和草叶搭成的床铺上.老李微眯的眼缝里,感到一个巨大的影子在光线射来的地方动了一动,老李的脑子一下子清醒了。他记起自己在森林中被一只力大无穷,长满粗毛的胳膊夹住狂奔,但现在身边怎么会如此宁静,如此安祥?老李使劲挣开肿胀的眼睛,一付令人难以置信的图画呈现在他的眼前。。。。他睡在一个巨型大厅一般空旷的山洞里,洞顶危垂的石块使人心惊,身下是一团用树枝和碎叶堆成的简易床铺,床边堆着几只新鲜的桃子,光线充足的阳光从一个宽大敞开的洞口直射而入,把山洞照得通亮,洞口背对着他的,是一只毛色粗重,身躯庞大,一动也不动的巨大猩猩!

   老李知道自己的处境完全是绝望的,这个山洞只有一个出口,而那只猩猩象石头雕刻的一样耐心地端坐在洞口,他知道猩猩喜食新鲜的食物,也许这就是它暂时不去伤害自己的原因吧。老李感到一阵伤感和颓丧,他这样一个活生生的大汉子,竟然成了一只黑猩猩放在盘子里的新鲜晚餐,恐惧摄住了他的心脏,他的耳鼓里崩崩地跳动,此时他心情激荡而又束手无策,他的身体掠过一阵强烈的战栗。

   他的响声惊动了洞口的猩猩,它一直坐在洞口,对着阳光向远处遥望,这时,它转过庞大的身躯,在面部围满细毛,中间光秃,皱夹的皮肤上,一张近似人类的脸温和地打量老李一眼。它的眼睛此时与老李相对,老李的极度恐惧使它略显踟蹰,但它还是起身,手里抓着几只更新鲜的水果摇摇摆摆地走过来,把水果摆在老李的简陋床铺上。老李惊慌地后退,他的脊背挤到冰凉的洞壁上,猩猩明显地犹豫了一下,然后,温和地转过身子,回到洞外,继续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 本帖最后由 拔剑茫然 于 2005-7-7 12: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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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6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李渐渐使自己放松下来,他的脑筋开始运转起来了.他毕竟是一名动植物学家,根据经验,他本能地感到这只猩猩完全没有伤害他的意思,甚至对他极其友好,更令他不解的是,他竟然很难对这头猩猩下生物学的定义,因为它显然不是一头野生的猩猩,在它放下水果的时候,老李已经注意到了,它的手不是猩猩的那种类似爪子一样的形体,而是一种酷似人类的手掌的形状,另外,它的面部竟然有着一定的显示喜怒的表情,虽然它的表情有些粗陋,表达的也过于原始,但猩猩是绝对不会显示任何脸部表情的。老李的心情渐渐安稳下来,一旦感到生命没有受到威胁,他立刻被一种强烈的疲倦所征服,脑袋一沉,他斜倒在树叶床上又睡着了。

   老李再次醒来,已经是半夜了,一阵阵森林里特有的野兽夜袅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老李本能地挣开眼翻身坐起,这时他注意到在一片星光灿烂的洞口处,那只庞大的身影动了一下,一双关切的眼睛向他转过来。老李克制着恐惧,向它笑了笑,那只猩猩好象放心了,又转回身,面向夜空呆呆地发愣。老李放下心来,他抓起一只摆放在床边的桃子,大大咬了一口,一股甜甜的汁液进入自己的喉咙,竟然是一只老李从来没有品尝过的特别鲜美的桃子。这种桃子,可能只有在这种原始森林才能长得出来,老李感到强烈的饥饿,他一气把身边堆放的桃子和其他水果吞食得一干二净。

    老李在床上已经躺了两三天时间,身上由于昏厥和恐怖带来的疲倦已经完全消除。他尝试着下床,在洞内活动一下身体,洞口的猩猩-----他现在已经认定这是一个接近人类特征的野人了-----宽容地打量他,但并不打搅他的活动。有时候野人会在老李睡觉的时候离开一会儿,在老李睡醒过来的时候,会发现身边多了几颗新鲜的水果,而同时,老李发现这个野人似乎比前几天动作迟缓了一些。老李明白,这是它看守自己这几天几夜累坏了。这天,老李下定了决心走到洞口,他勇敢地面对面站在野人的面前。野人对他的出现好象没有什么大的反映,他仔细打量面前的野人,这时他才发现,野人的背部长满黑色的粗毛,但身体前面却几乎是平坦光滑的,尤其胸腹部,只是密布着纤细的茸毛,它的脸部也是近乎光滑的,一双温情的眼睛,湿润润的打量着他。老李这时已经分辨出,这是一只雌性野人,一双微微下垂的乳房,在前胸凸出,润红色的乳头新鲜灵动,它的手很象非洲黑人,手背色黑,多毛,而手心则是肉色光滑的皮肤。

野人对老李也细心地打量了着,她向老李噘一噘嘴,算是一种礼节,然后站起身来,向洞外退了一步,这时,洞外的景致跃入老李的眼帘。这是一块林中空地,一座突兀的石头小山座落在这片原始林海的深处,石山的高度几乎与周围的树木一般高,如果不是山前有一片开阔的平坦草地,石山就会被森林彻底掩盖起来,石头山是光秃秃的,只在石缝间伸出些许小草,所以呈现出灰白的颜色,他这几天居住的山洞,就在这个石山一侧的断面上.老李走出山洞,外面强烈的阳光使他目炫,他试探地坐在野人的身边,野人站立起来,老李看到一个强壮,但特别象人类的躯干,尤其腰胯部,与人类那种呈现水瓶形的女体非常相似.老李感到一阵惊讶,他恍忽觉得自己正面对着一个人类的裸体女性。

    从这天开始,老李不再感到恐惧,他开始以一种平静友好的态度面对这个近似人类女性的生物,而野人也对他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好感和松懈。她每天都要离开一会儿,去采摘新鲜的桃子,回来后,看到老李优闲地在洞前的草地上散步,或者用树枝打扫山洞,她都会静静地用那种忧郁的眼光打量他的每一个动作,他们生活的和平而安闲。日子一天天过去,老李开始还在心里盘算着怎么逃出这个野人的巢穴,但他一方面觉得自己不可能逃得出女野人的手心,更何况,即使能够成功脱逃,他也无法忍受长久的饥饿而逃出这片原始森林。另一方面,随着女野人每天离开的时间越来越长,他知道这是野人对他开始放心,同时,附近的果子肯定已经采尽,野人要跑更远的路去远处采摘。看到野人辛苦的身影,他渐渐感到一种亲切和依恋,老李平时除了辛辛苦苦工作,对于人与人之间的许多事情都分辨不清楚,所以,常年以来,养成了沉默寡言的习惯,在同事们的眼里,他是一个怪人。但此时,与这个野人的相处,是一种完全无声的交流,他反而觉得特别方便,他已经知道野人能够发出一些微弱简单的声音,这表明野人的声带发育没有完全,但对于这些简单音节所要表达的内容,他渐渐摸索出了一些规律,已经能够解读野人表达关心,爱护,友好的一些音节,他也试着用这些音节向女野人表示,她竟然全都明白了,这使得野人格外幸福陶醉。老李已经知道野人对他充满着友好,她不再是他的威胁和恐惧,他们象朋友一样朝夕相处。唯一使老李感到不快的,是野人显然对他没有完全放心,每次采摘野果回来,野人总是跑得气喘吁吁,直到看到他的身影,才能够大大松口气。而老李自己心里也明白,只要有机会,他当然会逃跑,会回到人类的社会中去,这个心思,无论是不是掩饰,他们全都心照不宣。

    这天,老李仍然在石山前面的空旷草地上散步,他忽然好奇地想进入周围黑漆漆的森林去看一看,科学家的本能催促他去观察这个神秘地带更多的事物。他的眼睛很快适应了周围的黑暗,他在脚下藤葛攀绕的林间搜索,很快,他发现了几样平时很难发现的珍奇植物。老李极度兴奋地往前搜寻,就在这时,他脚下一软,一只脚踩空了,他掉进一片被树叶严密遮盖的林间沼泽坑。稀释的泥水使他很快地向下沉陷,鼻子被周围腐烂的味道呛得几乎无法呼吸,水已经漫到他的鼻孔。老李试图挣扎,但他心里明白,此时越挣扎,下沉的速度就会越快。就在水眼看就要将他淹没的一刹那,他使出浑身的力气向空中绝望地大喊了一声。他不知道这时为什么大声呼救,难道他希望那个劫持他的野人来救他!但他心里感到此时,这是他唯一的希望了。老李的耳边出现了一声尖锐的啸叫,他感到自己不断下沉的身子不动了,似乎飘浮在水中央。这时他已经呛了几口水,腥臭的浊水使他昏眩,但接着他能够呼吸了。他伸手抹掉蒙住眼睛的烂叶,他惊呆了,此时他已经斜躺在沼泽地的边缘。而赶来救他的野人正在沼泽坑中挣扎,向下沉陷。老李很快清醒过来,他跳起来,迅速滚动一棵粗大的树干,把它横担在沼泽地的表面,他用手使劲摇动树干,嘴里大声喊叫。野人感觉到了,她蓬乱的毛发露出水面,一只手已经抓住了树干,只几下,野人借助树干的支撑把自己拔出沼泽,她终于爬上了地面。

   老李在草地边一条小溪的水清洗自己和野人,野人温和的坐在水中任他洗涤,老李的手触到她的乳房,他和她都呆住了,老李感到手里触及的是与人类女性完全相同的乳房,还没有男女经验的老李轻轻抱住同样不知所措的野人,野人也回以柔和的拥抱,他们相拥着走回山洞。。。。。。

   几个月过去了,野人生下一个小女孩.老李用自己的衣服为孩子做了一个襁褓,孩子使他们的生活变得温馨和睦,日子一天天过去,孩子渐渐长大,这是一个纯粹的人类的孩子,白皙的小脸蛋上,一道弯曲的长眉,覆盖着秀美的眼睛,温润的眼光里,流露出甜甜的笑意。孩子三岁的以后,整个林间空地每天都回荡起她银铃般的笑声。在孩子出生前,老李已经用钻木取火的办法,在山洞里燃起一堆不熄的篝火,野人也学会了去捕捉山鸡,兔子一类野味,穿着兽皮衣服的老李和孩子最后居然迫使野人也穿上一件简单的服装,野人咿呀的语言里,也不由自主地增加了一些简单的,近乎人类的发音。

   老李最大的乐趣就是每天坐在高高的石山顶上,给三岁的女儿讲述遥远的人间的故事,女儿睁大一双天真的眼睛倾听爸爸的讲述,她很难理解世界上还有象她和爸爸一样的生命。她从出生就本能地学会妈妈表达的野人单音节的语言和爸爸讲话的人类的语言,她甚至从爸爸那里学会了人类使用的算术的基础知识,这些知识使得妈妈一脸茫然,她喜欢调皮地看到妈妈茫然无措的样子,这使得她和爸爸会同时捧腹大笑.她从小会做两种梦,一种是原始的,围绕着被各种野兽吞食危险的森林之梦,还有一种,是象林中空地上蔚蓝色的天空一样的,充满幻想和神奇的人类之梦.当她把这些梦境告诉爸爸的时候,她都能看到爸爸用一种忧郁的神情观看天空和远处的林海,爸爸有好几次告诉她,爸爸一定要让她看到人类的生活。

   一个暑热的中午,野人大早就离开,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采摘新鲜果子。老李照例牵着女儿的手攀上石山,这时,他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一阵马达的声音。女儿恐惧地往他怀里钻,老李抱着孩子站起来,“乖女儿,别怕,这是从人类来的飞机。”马达声渐渐接近,老李忽然一震,他毫不犹豫地跑进山洞,取出一节燃烧的木柴,迅速在山顶上搭起一堆篝火。浓浓的烟向天空升去,很快,飞机发现了烟火,向这里飞过来。是一架护林直升飞机。驾驶员先发现烟火,后来又看到他们。飞机在老李头顶盘旋,老李向飞机拼命挥动手臂,直升飞机放下来一个云梯,降到老李的头顶,老李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抓住云梯,迅速向上攀登。直升飞机开始向空中爬升,就在这个时候,老李耳中传来一阵尖锐的呼啸,接着,他看到野人跌跌撞撞地从远处奔来,一边狂奔,一边恐惧地盯住这架抓人的机器,嘴里发出可怕的,威胁性的啸叫。老李在心中痛悔,伤感,但他不后悔在这一瞬间的决定,如果只是他自己,他可以放弃这个得救的机会,但他必须让完全属于人类的女儿脱离野蛮的环境,回归人间。他不能让野蛮的环境湮灭女儿的一生。

   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对老李的平安归来又惊又喜。五年前,大家以为老李已经死了,每个人都几乎无法承受这个可怕的消息。考察队放下所有的工作,到处寻找老李的下落,但十多天的寻找毫无结果。考察工作也无法继续进行,考察队垂头丧气返回昆明,为老李举办了一个隆重的追悼会。没想到五年后老李竟然能够奇迹般地返回,还带回来一个天真美丽的小女儿。当年参加考察队的所有人员都聚集在一起,向老李祝贺。但老李似乎失去了往日的幽默和兴趣,他常常一个人坐在屋门外对着星空发呆。

   没过几天,老李乘飞机返回北京,他的宿舍房子已经被别人占据,但老李没有往回索要的意思,他带着女儿住在单身宿舍。老李沉默寡言,对于人们的询问答非所问,每天只是对着孩子发呆。而他的女儿对于周围的一切除了新鲜,就是极大的恐惧。不久,科学院里传出一个谣言,说老李当年实际没有失踪,而是偷渡到邻近的国家去了,直到结婚生子后,由于生活艰难,才又返回中国。一时之间,人们议论纷纷,谣言沸腾,老李不辨不解释,保持着庄重的沉默。直到有一天,他最知心的一位朋友从野外考察回来,老李才第一次对他讲述了这五年发生的一切。他希望朋友帮助他抚养自己的女儿,因为,他重返人间只是为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而他自己,自从离开了那片林海,心里就从来没有平静过,他思念那种远离人间,与世无争的生活。他怀念那个与他五年来朝夕相处的野人,他必须返回那片林海。

   把女儿交代好,老李无牵无挂地返回云南,他带足干粮和装备,向深山莽林进发,常年从事野外考察的他整整走了半个月,才找到他前不久离开的那个地方,从密林来到这片草地,老李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不远处依然是那座灰白色的石山,山上矗立着一只黑色大理石的雕像,那是一只自己熟悉的野人。野人半坐在岩石上,身体弯曲,肌肉僵硬,她用一只手臂支撑下颚,一双疯狂绝望的眼睛牢牢盯住头顶的天空,整个身躯一动不动,成为一尊石雕。一股热泪蒙住了老李的眼帘,他知道,这个痴情的野人从他和女儿被一个怪物抓上天空的那一刻起,就一直这样不吃不喝地呆坐。她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是什么怪物把自己的男人和女儿抓走。绝望使她发狂,使她发呆,她只能带着无限的悲哀和怨恨盯住这片亲人消失的天空。在她空白的大脑里,已经失去了全部生存的欲念。就在这时,她的耳边出现了熟悉的呼叫,她转过已经僵硬的脖颈,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朝思夜想的亲人竟然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她的神经已经使她不能再多想什么,她尖声呼叫着向老李疯狂扑过去,一把将老李抱在怀里,紧紧地贴在自己的心口,她的耳中,只能听到老李发出的最后一声惨叫。。。。。

   在这个荒无人迹的雨林深处,竖立着一付恐怖的雕像,一只身材高大的野人将坚硬的长爪扎进一个男人的后背,强有力的拥抱也同时把这个男人前胸所有的骨骼压碎,而同时,那只野人也由于极度的饥饿和疲倦,加之突发的激动而瘁死。野人在临死前难以自制的激动中,忘记了平时对老李小心翼翼拥抱的习惯,过度的兴奋使她象对待一个同类一样地拥抱了自己的爱人,而这死亡的拥抱,只能使老李来得及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

   小霞长到十八岁,已经出落成一个漂亮耀眼的女孩子,她学习成绩优异,心地善良,博得周围所有人的喜爱。她的身边总是聚集着追求者, 但小霞芳心可可, 最后爱上了一位香港富商的儿子,两个人很快谈婚论嫁,筹备来年春节在北京和香港举办两次隆重的婚礼。在小霞的养父与未来的公公商谈好婚礼细节的那天晚上,小霞对公子说:“有一件事,在结婚前我无论如何要告诉你,请你作好思想准备。”
   “不必准备,”公子笑眯眯地,“我这人没有处女情结,你以前不论有过什么样的生活经历,我都不会介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怎么能够没有经历呢!我需要的只是你从今以后的纯洁。”
   “你想到哪里去了。”小霞满脸彤红,惹得公子心情激荡。
   “如果你一直是个纯洁的人,我当然更加高兴了。”
   “你认真听我说。”小霞等公子乐完了,才一本正经地说,“我的父母都不在了,但你必须知道,我的母亲是个野人,我是从原始森林里出来的野人的后代。”
   “我爸爸还是凯撒大帝呢!”公子根本不信,一心喜悦地看着幽默的未婚妻。
   “好吧,既然我快要成为你的妻子,我让你看一看我身上野人的唯一特征吧。”
     女孩露出下身,公子看到在她白皙的皮肤上,一条毛茸茸的可爱的小尾巴在身后盘结着。在目瞪口呆的公子面前,女孩明白了一切。

    从此以后,女孩拒绝了所有追求者,努力考取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古生物专业博士生,她永远地离开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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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7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插上一首诗吧

风的雪橇
被老槐树拖着狂奔
树叶飞扬
树枝喧闹
把春天的种子催熟

悬崖边的铃铛
俯冲滚下
惊飞起一群雀鸟
所有的心脏鼓得满满
把金秋的南瓜敲响


许多仰视的瞳仁
寻找云层冰冻的穴口
钓翁一般耐心地
诱捕冬季坠落的陨石

只有远来的彗星
聚集在郊外
摇落钻石的花蕾
又用一缕缕清风
串结夏夜华丽的长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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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7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斑竹把此贴加入精华,继续贴故事

第三篇

<<痴恋>>


我才不管老爸老妈跟在身边连絮叨带哭闹地折腾呢。我今年满十八岁了,是个到了独立年龄的女孩子。我身材匀称,相貌迷人,身后永远跟着追求者。再说,我说什么也不想上学了,我厌倦了上学,就象厌倦了父母的无聊说教一样。我渴望独立,渴望不被打搅的日子。更何况,父母在七八年以前开始分居,连自己都管不好,他们怎么还能管我,我还是把自己交给自己也许更好些。我的父母是大学里的同学,是在最苦难的年代里结的婚,悲哀使他们产生勇气,产生生活在一起的欲望。但后来条件好了,生活轻松了,这一对高级知识分子的夫妇反倒隔阂起来,在
我七八岁的时候, 他们已经反目,争吵,直到分居。但他们在外人面前,甚至对着我时却不停地演戏,时不时在人前交换一个恩爱夫妻间会心的眼神,我这使我感到恶心。我讨厌这种虚伪的生活,讨厌他们违心的说教,讨厌他们做作的演戏。我厌倦了,我离开这个没有真实感的家庭。

     我找到一个公司打工,做点文员工作。钱虽不多,反正够我吃喝了。加上我有免费房子居住。自从我离开家,就住在蚂蚱宽敞的房子里。蚂蚱从小妈就死了,爸爸一手把她养大。粗心男人每天给她整理的头发就象个鸡窝,让她早早落下一个蚂蚱的称号。后来爸爸去南方创业,把她扔在奶奶家,几年以后,爸爸发了大财,在北京买了大房子,购置了全套豪华电器。但去年一场车祸又夺去了她爸的性命,给她留下了大房子和多少年也花不光的遗产。

     蚂蚱是我的铁哥们,我俩从小就形影不离。虽然她爸是老粗,我爸是高级知识分子,她自小就疯疯癫癫,我却是文文静静。但我俩共同的特点就是叛逆,她在行动上叛逆,我从内心里叛逆。大人越说不好的,我们就越喜欢。再说,人的交情哪能是大人几句废话就扯散的? 我住在蚂蚱家,除了上班,就是蚂蚱请我逛迪厅,泡酒吧。我们最喜欢的迪厅是黑蝴蝶,那里喇叭震耳欲聋,人满为患,我们就喜欢这种把周身的血液煮沸,无处喷发,只能靠疯狂地扭动来发泄出来的感觉。几升扎啤,就能引发一座狂烈的火山。我们喝酒的时候,总有些男人从暗处钻出来:小姐,你好漂亮呀,我能坐在这里嘛。只要蚂蚱在舞池里蹦达,我总假装粗野地骂一句,你睁开眼瞧瞧,谁他妈是小姐,没看见位子被占着吗。蚂蚱回来,会笑得直不起腰。你这个丫头就是这点不开窍,不是我的好哥们儿。对了,忘记介绍一句,蚂蚱早就不是满头鸡窝了,她把头发剪得短短的,象是满山遍野的印第安帐篷,上面染了不断闪光变色的什么染料。她屁股下的超短裙剪得太短,时时露出内裤的尖角。她的男朋友象流水一样,三两天就换一茬。而我虽然恨透了父母,但他们血液里流淌的保守,贞洁的观念还是固执地在我脑袋里生根,我很难忍受在得到爱情前就寻找性的发泄。蚂蚱再怎么笑话我,她在家与什么样的男朋友睡觉我一概假装看不见,我把他们一律当作狗屎,不理不睬。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拔剑茫然 于 2005-7-7 12: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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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7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没有朋友喜欢言情故事吗?

我们晚上爱去的酒吧在秀水街,名叫苏珊娜。那里从装璜到气氛绝对典雅,一种用萨克斯管吹奏的曲子回家,使幽暗的酒吧产生一种挥之不去的缠绵。蚂蚱跟苏珊娜的老板也特熟,我们一去,总能在吧台前找到好的位置。蚂蚱坏笑地说,我早知道你看中了那个小白脸的调酒师,那小子够帅,值得咱娟儿喜欢。去去去,我拍她一巴掌,但她确实说中我的心事。调酒师从来没朝我们的方向瞅过一眼,这使我一颗骄傲的心受到伤害,也许这也是让我暗暗喜欢上他的原因之一,他起码不是花心的男人。不管怎样,每当我坐在苏珊娜的吧台,心里就不停地打鼓。

    老板娘,老板娘,蚂蚱使劲挥手,老板娘的英文名字也叫苏珊娜,她笑眯眯地对蚂蚱说,你怎么永远记不住我的名字? 嗨,请你帮个忙,我们今晚要调个特殊的鸡尾酒,考考你那调酒师的手艺。调酒师被叫过来,站在我们面前,他苍白的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请问,你们想喝什么特殊的配法? 嘻嘻,蚂蚱一脸坏笑地指指微低下头的我,我的朋友喝腻了这种一层一层的三明治,我们想来点新鲜的。请讲什么样子叫新鲜?调酒师注意到我了,他笑得有些灿烂。嗯,你能不能调成一种中心是一团白色的云雾,周围包裹上旭日东升的淡粉色,这叫做仙女下凡,能调吗?

    只一刻功夫,酒调好了,中心雪白纯洁的冰激凌半融半化,包裹在似云似雾的霞光中,一把蓝色的小伞斜插着,与杯口的半片柠檬倚在一起。我插入吸管,一股凉凉甜腻的酒香,嘻嘻,娟,怎么一口你的脸就红啦。面对着调酒师关注的眼光,我觉得双颊烧烧的,象酒的滋味一样甜爽。再来两杯,再来两杯,蚂蚱咋咋唬唬地起哄,我心里也喜欢喝着一杯,看着一杯。这个酒性子有点烈,请你喝得慢一点,我耳边出现调酒师关切的叮嘱。嗯,我轻轻地答他,真的很好喝。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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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8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喜欢偶故事的人不多啊,呵呵。

蚂蚱非要我把两杯全喝下去,我一会儿就上了头,昏昏糊糊的时候,听到蚂蚱贴在我耳朵上的一句话:呆会儿,你可要勾住他的脖子呀。这是说什么呀!我心里嘟囔着,已经什么都想不明白了。

     一只轻巧的猫迷蹦上我的肚子,连滚带爬:天上掉下大白糖,爸爸爸爸快起床。一个女孩子调皮的叫喊把我吵醒了,我拉下被角,看见一双瞪得圆圆的,象紫葡萄一样的眼睛,一只小鼻子可爱地翘着。咦 ------ 不是爸爸, 是一个姐姐 !

      门上传来一声轻轻的拨啄,从敞开的一丝门缝里传来一个好听的男中音:娇娇,娇娇,快出来,不要影响姐姐睡觉。嘻嘻,姐姐醒啦,爸爸你快进来。我急忙抱起娇娇下床,一只手使劲把裙子扯直。我心里回忆起一些昨晚发生的情节,我记得在睡着之前,我曾经忘情地吻他的嘴唇,吃力地脱自己的衣服,在迷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真的在深爱他,我希望把自己的纯洁完整无缺地献给他。但是,为什么他有一个女儿,为什么他没有睡在我的身边? 我身上的衣服是整齐的,他并没有侵犯我,难道他的妻子阻止了他?

    我抱着娇娇打开门,一脸困窘,他站在宽敞的客厅里,微笑着看着我们。透过敞开窗帘的亮光,我看到他三十出头,不到一米八的个头儿,背微微有点驼,苍白的脸上隐约透出一股沧桑的感觉。但他的妻子呢? 这是一个三室一厅的单元房,除了我呆过的睡房,和一间敞开门的小小的婴儿室, 只剩下一间房门紧闭的屋子。哦,他看到我紧盯房门的眼光和脸上的疑惑,这个家庭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和女儿念娇。他脸上的笑反射出早晨美丽的阳光。

    我大大松了口气,原来他没有妻子。

    娇娇拉着我的手不放,姐姐,姐姐,今天你给我梳头,好吗?我拉着她的小手钻进洗手间,我心里有太多的疑惑,我有太多难解的问题。

    姐姐,你知道吗,娇娇两岁啦,都是爸爸给我梳头,我想让姐姐给我梳。好的,好的,姐姐给你梳一个最漂亮最漂亮的发式。我想要楠楠那种小翘辫子,上面扎一只大大的蝴蝶结。好,姐姐给你梳成翘天辫。不过姐姐要问你,你的妈妈为什么不给你梳头呀? 我从小没有见过妈妈。她瞪着一双美丽的小眼睛看着我,我的妈妈在那里。她用娇嫩的小手贴着鼻子向房顶神秘地指指。你的妈妈....?她在天上,爸爸说的,我的妈妈在天上。

    重新回到客厅,他已经穿戴好了。一袭帅气的西服,足蹬雪白的皮鞋,他手里拿着娇娇的小服装,也是从头到脚的纯洁白色。

    娇娇坚持一手一个地拉着我们两个人,她蹦蹦跳跳,一会儿嚷着要吃早茶,一会儿又喊要买豆浆油条回家吃。但他还是说服她去吃早茶。姐姐吃完饭要上班,回家吃饭就来不及了。那姐姐下班来吃晚饭,我要姐姐给娇娇做好吃的饭,晚上陪娇娇在家里玩。这是一个从小缺少母爱的孩子对妈妈的想往,我觉得有股泪水往上涌,我使劲点头:姐姐陪娇娇玩过家家,姐姐还会玩电子游戏,姐姐一定陪娇娇。娇娇高兴得蹦起来,拍着小手又叫又跳,我一会儿就告诉强强他们,娇娇有姐姐陪着玩了。他的眼光中露出为难的神色,几次很明显地想制止娇娇,但都没有忍心,怎么,他不喜欢我 ? 我哪一点不如别人!

    晚上,我叫上蚂蚱早早就进了苏珊娜的大门。奇怪的是今晚调酒师已经换了一个矮矮的中年人,他没有来?蚂蚱把老板娘叫过来,昨晚那个调酒师哪里去啦? 老板娘有点慌张,怎么,出什么事了吗?昨晚不是你坚持让刘先生和你一起送这个朋友回家吗?他今天早上打来电话,请了一个月的假。为什么,为什么? 我不知道呀,还害得我到处找人临时顶替他。

    找他去,你不是记得他家的地址吗。一杯鸡尾酒下肚,蚂蚱就红着个脸扯嗓子喊。把我们娟子当什么人了.我非得糗糗他不可!别闹别闹,人家又没有得罪我,你捣什么乱。我有点气急败坏,但仔细想想,人家确实没有对我非礼,甚至对我关怀备至,从他的眼神里,我明明看出一种发自内心的喜爱。我好容易说服蚂蚱明天上午去他家,问问他真实的想法。

    早听父母讲过,他们那一代从来没有女人硬找上门追男人的事情,什么要造女子三从四德的反,还是遇事婆婆妈妈,战战兢兢,爱就是爱,管他什么男追女,女找男。女人在性差异上的被动性, 也决定了她们在行为上的依赖性,我们这一代人就是要来个彻底混不吝,爱谁谁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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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8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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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帝王花园座落在城郊一个湖畔,美丽的湖光水色使得整个小区清爽宜人,保安不但知道调酒师刘先生,而且对我有着很深的印象。实在抱歉,他说,虽然你是刘先生的好朋友,我看到你们手拉手一块出的门,可是你们不能进去,因为今天早上他回南京孩子的姥姥家了。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 不知道,通常他带孩子去南京,都要呆上一个星期才能回来。

    算啦,算啦,蚂蚱一路气鼓鼓的,他算什么玩艺儿呀,了不起吗,不就是个调酒师嘛! 对了,对了,我一把拉住蚂蚱的手,调酒师,一个小小的调酒师怎么买得起帝王花园的房子?这里每一套公寓少说也得几百万呀。咦,不对,不对,肯定有什么古怪。

     我和蚂蚱仍然每晚蹦迪,泡吧,每次去苏珊娜都要看看调酒师是谁,但他一直没有回来,向老板娘打听才知道他早已经彻底辞职了。

     自从失去了他的影子,我才发现自己真是有点不争气,我无时无刻不是在想着他,每次看到那个矮胖的调酒师站在苏珊娜那个属于他的位置上,一股委屈的泪水就会盈满我的眼眶,难道他把我当成一只职业娼妓了吗?我是怀着一个最纯净的处女的爱在暗暗地恋着他呀。他的女儿娇娇还是那么地喜欢我,我有哪点配不上他,我有什么地方不会激发他的狂热!

     在一个阳光温和的下午,蚂蚱非要拉我请假到颐和园散心,一路上我闷闷的,蚂蚱快气死了,你他妈的怎么这么没起子,不就是一个小调酒师吗。看他那张惨白的脸,也就是你这个毛丫头能看上他,换我, 早他妈的把他一脚蹬啦。你正经点行不行,还说带我散心,还不够气我的呢!好好,我不说啦,你自己独闷儿吧。

     一只小花皮球滚到我的脚边,我拣起来,就看到一只雪白的小蝴蝶飞过来,谢谢姐姐。她刚说完,脚下不动了,一双紫葡萄一般的眼睛瞪着我。姐姐,是姐姐!我一把将她揽在怀里。爸爸坏,爸爸坏,她高兴地欢叫,爸爸不接你来,非要回姥姥家,他回头大声喊叫爸爸,把躲在一边想开溜的他喊了过来。

     你们好,他还是一袭白色西服,白色皮鞋,连给孩子擦手的手帕都是雪白色的。实在是对不起,孩子的姥爷生病,我们那天急着赶回南京,没有顾上与你们联系。

     哼哼,蚂蚱一脸的不相信,我们娟子哪点配不上你,我好容易给你们一个幽会的机会,听说你是坐怀不乱呀。了不起呀,刘先生。

    他的脸红了,他看到我窘涨的面孔,和眼角迸出的泪珠,他手脚慌乱,语无伦次.对不起,我,我知道她是一个纯洁的女孩子,连娇娇都那么喜欢她,我怎能,我怎能。。。。。。

    一贯咋咋唬唬的蚂蚱忽然不吭声了。

    好吧.他陷入一种沉沉的思索,最后似乎下定了决心,还是让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们吧,这样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你,我为什么要回避爱情。请相信我,我不能在孩子面前讲述这个故事,我自己也需要稳定一下情绪,你们晚上能到苏珊娜酒吧来吗,我请你们喝鸡尾酒,并且给你们讲述一个故事。

     晚上八点,我们如约来到苏珊娜,他已经提前到了。他的手里拿着一束黄色的玫瑰。

    黄色的玫瑰代表友情,他把玫瑰郑重地递给我,请接受我最真诚的友情。因为我的爱情早已有了归宿,而我的一生,都将在这个归宿中安歇,这是我唯一的选择,也是我的最大的幸福。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的父母已经定居瑞士,我的名字刘森,与他们居住的那个美丽的城市几乎一样。十年前,我正准备迁居瑞士的时候,结识了她。自从认识她,我见到的就是一位白色的纯洁天使。她喜爱白裙子,白鞋子,甚至连头上的发卡也是白色的。在我心目中,她是一位下凡的仙女,永远永远的仙女。

   我们爱得那么深,那么痴情。直到有一天,她留在我的公寓没有回去。我动情地解开她的衣裙,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身上每一寸肌肤都纯白透明,她小小微耸的乳房,平滑细腻的腹部,都使我不由想起那幅打破的水罐的名画。她的脸红红的,我把自己给你,你怎么看起来没完呀。我不能不欣赏这幅上帝的杰作,我心中的潮水在她的鼓励下慢慢汹涌,我轻轻进入她,听到她微微的轻唤,她流出了很多血,我们什么也不懂,一位处女的血就应该这么多?

    那时,有一件事我始终不能明白,她对我说,我爱你,并且致死不渝,但我只能给你十年时间,我不和你结婚,我要给你十年以后的自由,如果你真爱我,请你答应我!

     那年我二十岁,她十六岁,我们远远没有到达结婚的年龄,而我们的同居生活又是那样幸福,我真的不在意是不是非得履行那道手续。我们那个时候又不能要孩子,所以,我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她的要求。反正十年的时间还早得很,只要我好好爱她,十年后她当然是我唯一的妻子。她是那么认真的要求我答应,我也是那么正式地发誓履行对她的承诺。我哪里知道这个我心里并不认真的誓言里有什么秘密,我被爱情陶醉得完全昏了头。

    在同居的日子里,我们采取了认真的措施,避免怀孕。美好的九年过去了,我们早过了结婚的年龄,远在瑞士的爸爸妈妈也催促我们成家,他们想早点抱上孙子孙女。但每当与她商量婚事时,她都以我当年的誓言来回绝。她甚至同意提前结束这个束缚。我哪里能够同意!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坚持十年之说,我对她的爱恋难道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吗? 眼看十年将届,我必须留住她,我不能想象没有她的日子我会怎么渡过。在一次房事前,我用缝衣针在避孕套上扎了一个小小的洞,在她毫无察觉的时候,我使她怀上了孩子!

      等她真正地怀了孕,我幸福地抱住她,让我们生一个女儿吧,她一定象你一样美丽,象你一样可爱! 女儿? 她的眼中充满了疑惑,我们现在不能要孩子呀,我到医院把她做掉吧。不能不能,我紧紧地抱住她,你不能把孩子做掉,你不能把我的孩子做掉! 我当时是那么固执,那么疯狂,那么失去自控,这是我们的孩子,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欢乐,给我们的种子,给我们的天使! 我不管你的什么十年之约,我要你一辈子。

    孩子保住了,她最终改变了主意,同意把孩子生下来。从那以后,她常常在半夜醒来,默默地端详我的脸孔,泪珠一颗一颗落在我的脸上。我醒来时会感到疑惑,她为什么这么难过?为什么总是一付生离死别的表情。但我总是很快睡过去,我心里格外踏实,她的十年之约早已经成了我的心病,我虽然无法解清楚这个奥秘。但我会用孩子打破这个誓言,无论如何,她不会舍得自己的骨肉!

    十月怀胎,接近临产期的时候,正是我们约定的十年之期到来之时。我心里暗暗得意,我终于可以把她永远留住了。她决定到南京老家生孩子,我当然什么都依她。她的母亲在她出生的时候已经去世了。她的爸爸,一个年老的画家听到孩子快要降生的消息,完全被惊呆了。你怎么不好好考虑,你怎么不早告诉我!爸爸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愤怒。但他竟然憋住了,父女俩交谈了一个晚上,以她爸爸一声深深的叹息作为结束。我至今不知道她是怎么劝服自己的父亲的,老人从那以后很快就变得格外衰老。

     她生产的医院,是南京最大的一家妇产医院。二十多年前,她就是在这家医院出生的,她的妈妈也是死在这家医院的产床上。我感到有点不吉利,劝她另换一家,她向我温和地笑笑,世界上哪里有比妈妈更吉利的地方?放心吧,妈妈会保佑我顺利生产的。

    现代化的产房设备一流,而且容许孩子的父亲亲临生产过程。据说这是从国外学习的经验,丈夫通过参与妻子的生产过程,而了解做母亲的艰难,从而更加珍惜做父亲的责任。孩子很顺利地产下来了。我从护士手里看到脸上皱皱巴巴的女儿,呵呵,这就是一个小仙女最初的模样吗? 我附身在产床上,对她说,我们生了一个女儿!是吗? 她无力地叹了口气,我亲亲她的脸,端详她疲倦的面容,这时,我忽然发现她的脸色变了,血色从她的脸上似乎一下子被抽干,她的脸孔象融化的雪,象一团漫漫的雾,似乎在我的面前缓缓消失。这是怎么了,怎么了?一个护士粗鲁的把我推倒一边,我的耳旁出现一个可怕的名词:大出血! 我翻身又冲到她的身边,抓住她一只手,我轻唤她的名字,最后是疯狂地喊她的名字,她毫无知觉地听着,没有表情,没有反映,没有一丝动静。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我回头找大夫,找护士,他们都忙做一团,根本顾不上理我。一个医生摇着头从外面走进来,真是作孽,真是作孽呀,是谁让她怀孕,是谁让她生孩子的? 是我,是我,我是她的丈夫,我嘶喉着对他喊,到底发生什么了,到底发生什么啦!?

    你不知道她的血液里有一种遗传的病症吗?她平时生活一切都会正常,就是不能生孩子,因为一旦生产,她就会发生不可控制的大出血,她必定会死亡!二十年前,她的妈妈就是因为这个病去世的。什么,什么?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使劲地摇撼她的肩膀,她已经不能睁开眼睛了。我一把推开在她下身忙碌的大夫,我看到她刚刚把孩子分娩出去,还没有完全收缩的下身,那里,一股细小的喷泉不可抑制地喷涌。我不顾一切地扑上去,用嘴堵住喷泉,但血水仍从我的口边喷溅,我的鼻子里感到一种腥腥的气味,我不管不顾了,如果她不在这个世界上,我还有什么生存的必要! 让我也生出这种病来,与她分担这个疾病的痛苦。如果必须离去,就让我们双双携手离去,我不能独活,我不能忍受没有你的日子。 我张开口大口大口地把血喝下去。我相信,当时我眼睛血红,满脸是泪,嘴角沾血,样子一定特别可怕。我转身又对准她的脸部,我看到已经说不出话极度虚弱的她,用嘴唇对我做了一个动作,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她最后一句话语,但从她那个毫无血色的嘴唇上,我读懂了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我能读懂的唯一一个字:
不 。。。。。。

    双簧管把每一个音阶拉得长长,长长的,回家的曲子悠长而缠绵,把我们的心往回家的方向纠扯。当余音渐渐消失,一段新的缠绵又缓缓升起,好象回家的路是那样漫长,漫长。

      

200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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