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萍聚头条

查看: 217|回复: 1

[劳动就业] 定期劳动合同须知:德国劳动法专家详解关键规则与风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0-15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定期劳动合同可以帮助人们顺利进入或重返职场,但也可能成为职业发展的负担。两位劳动法专家在此解释了签订定期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关键事项。



定期合同有哪些类型?
根据劳动法,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按日期限定”的合同,即合同在某个具体日期结束;
二是“按目的限定”的合同,即合同的有效期取决于工作任务的性质或目的。律师伊尔卡·施马伦贝格(Ilka Schmalenberg)解释说,这类合同必须有客观的理由作为依据。

这种合理理由可能是季节性工作(如圣诞市场的销售),也可能是工作性质决定的临时聘用,例如演员只为某一剧目签约,或职业运动员只签一赛季。典型的“目的性定期合同”还包括替代产假或育儿假的员工。

合同中必须写明哪些内容?
定期劳动合同必须在入职前以书面形式签订。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相比,主要差别仅在于合同期限的规定。
如果是按日期限定的合同,必须明确写出终止日期;若是按目的限定的合同,则必须清楚说明工作目的。合同将在雇主通知任务完成时自动终止。

合同能提前结束吗?
这取决于合同类型。施马伦贝格解释道:“如果是目的性定期合同,当雇主通知工作目的已完成时,合同即刻终止。”例如,被替代的员工提前结束育儿假返回岗位,则合同自动结束。而按日期限定的合同则不得随意提前缩短。

可以提前解约吗?
如果合同中规定了解约期限,则该期限有效。若没有明确约定,则不能自动适用法定解约期,此时双方均不得提出“正常解约”。
不过,工会法律顾问海克·伯姆(Heike Böhm)指出:“若存在重大原因,仍可进行‘特别解约’。例如,一方严重违反信任义务,导致继续合作不再合理。”

定期员工享有哪些权利与机会?
施马伦贝格表示:“用人单位不得因定期合同而在待遇上区别对待员工。”这意味着,带薪休假、培训机会、工资和奖金等方面应与正式员工相同。但定期员工在某些方面(如工龄累积带来的解约保护)享有的优势较少。

此外,定期合同也能成为职业跳板。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定期员工提供内部正式职位信息,这有助于他们在公司内部竞争中占据优势。

定期合同有哪些潜在问题?
伯姆指出,定期合同往往让员工难以获得长期职业稳定性:“如今租房时,很多房东要求提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让定期员工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定期用工可能造成额外的心理压力。许多员工为了争取转正,会在合同期内承受过大的工作强度。“这种持续的业绩压力甚至可能危及健康。”伯姆补充说。

何种情况下定期合同无效?
施马伦贝格解释,如果“目的性定期合同”没有正当理由,则无效。按日期限定的合同也不得超过两年,除非:员工年龄超过51岁,且在入职前至少四个月失业。两年内合同最多可续签三次,超过次数或再次续约都属违法。

若员工认为合同不合法,可提起“去定期化诉讼”(Entfristungsklage)。伯姆提醒:“必须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三周内向劳动法院提交,否则即便合同不符合法律,也会被视为双方默认有效。”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微信登录

×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25-10-15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定期劳动合同在德国有其独特的法律规定和潜在风险。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 定期合同类型
1. **按日期限定的合同**:在特定日期结束。
2. **按目的限定的合同**:有效期取决于工作任务的性质或目的,需有客观理由。

### 合同内容要求
- 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明确终止日期或工作目的。

### 提前结束合同
- **目的性合同**:完成目的即自动终止。
- **日期限定合同**:不得随意提前结束。

### 解约权利
- 合同中若有解约期限,则有效;无期限则不能应用法定解约期,但重大原因下可进行特别解约。

### 员工权利
- 定期员工与正式员工在待遇上应相同,如带薪休假和培训机会等。

### 潜在问题
- 定期合同可能影响职业稳定性,给员工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

### 合同无效情况
- 若按目的限定的合同没有正当理由,则视为无效。按日期限定的合同超过两年或续签次数违规定也属无效。

对于定期劳动合同,建议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咨询,以保护自身权益。
【本帖内容由人工智能提供,仅供参考,DOLC GmbH 不负任何责任。】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AGB|Impressum|Datenschutzerklärung|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GMT+2, 2025-10-15 19:27 , Processed in 0.086434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