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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stubor

[神州大地] 歷史的壞脾氣(?堷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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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财富,模糊的边界


中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约两千多年吧,使用的货币是一种外圆内方的铜钱(可能从秦五铢就开始了)。将钱做成这副模样,当然有浇铸之后方便加工的意思,但也暗含着国人对宇宙的认识——天圆地方,从某种程度上说,一枚小小的铜钱,蕴涵了天地宇宙。晋人鲁褒《钱神论》言道,“体圆应乾,孔方效地”,即此之谓也。不过,这样一来虽然气魄够大,可也有麻烦,因为宇宙在中国人认识中还有另外一副模样,那就是混沌,所以连带着钱这种财富的表征,也不免混沌起来。也就是说,财富的所有权含糊不清。

  就拿传统的中国人认为最稳定的土地所有权来说,虽说早就有了土地的自由买卖,张家买李家的地,请来中人,写好契约文书,方位标志一清二楚,连一个垄沟都不错,地契在谁那里,地就是谁的,哪怕你多年不在,地还是你的。明清之际江南盛行永佃权,田地权(所有权)和田面权(使用权)分得清清楚楚,可以分别典卖,按说物权是清晰的了吧?可是且慢,一旦到了更高的政治层面——“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真要是政府因“国家需要”看上了谁家的土地,那么二话没有,你就得让出来。仁慈一点的还有点补偿,横的主儿,连象征性的补偿都没有,好在这样的事情并不太多。但是至少在理论上,古代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含糊的。

  连脚下最坚实的土地都如此,其他的财产的边界就更糊涂。中国人一向号称以农立国,但几乎人人都爱经商,也会经商,富可敌国的巨贾自不消说,农夫村妇也断不了推着挑着挽着篮子去赶集。挣来的钱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是自己的,但是如果倒霉赶上了贪虐的官儿和暴虐的皇帝,那可就说不定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七品县令,想要让一个有钱的主儿倾家荡产,从来就不是什么难事,要不然怎么会有“破家县令”这个说法呢?秦汉时候皇帝一有急需,就拿有“市籍”的商人开刀,商人的钱就变成了国家的钱。

  后来“市籍”这种贱民称号消失了,但商人地位依然不高,挣得的家产还是不保险。于是讲究一点的,赚了银子就去买地,让自己变成地主,然后课子读书,考试进入仕途;性急的干脆大把银子买个官当,直接混入捐班的行列。总之是让自己或者子孙从铁砧化为铁锤,重则让人家破家,轻则保自己的家。但是做了官就可以确保家产无忧吗?好像也未必。政坛风云,宦海沉浮,一不留神,罢官抄家也是司空见惯寻常事。石崇富甲天下,连皇帝帮着自己的舅家王恺跟他斗富都斗不过。他家的厕所里花团锦绣,香气扑鼻,有美婢24小时值班,高捧手纸伺候,害得客人进去以为误闯了内室。结果呢?风向一变,照样家产籍没,身首异处,最心爱的歌妓绿珠也被连累得跳了楼。当然,如果都像清朝的三朝元老曹振镛一样(此公有盐商的家庭底子),天天多磕头少说话,安享富贵的可能性显然要大一点,但同样不等于进了保险箱。比如和吧,虽然已经被眼下的媒体炒成了天下第一巨贪,好像十恶不赦的样子,其实此公八面玲珑,不光只讨乾隆皇帝的欢心。钱是捞了不少,不过大多出于人家的主动孝敬。然而,和多年攒下的家当,在他有生之年并没有姓他钮祜禄氏,而是被后来的皇帝嘉庆拿去了。原因呢,当然有十大罪状,但真正的原由大概就像朱维铮先生说的,连年剿五省白莲教起义,剿得国库空虚,害得嘉庆心里空落落的,只好来个“和跌倒,嘉庆吃饱”。其实也就是半饱,君不见,从此以后,嘉庆再也没有像他爹一样南巡找乐子了。

  最要命的是,相当多对私有财产的剥夺,都有着相当正当的理由。因为我们的文化里有道德意味过于强大的“公”与“私”的概念。那个出过“何不食肉糜”笑话的昏君晋惠帝,听见虾蟆叫,问道:“为公乎,为私乎?” 看来他并不是真的糊涂,王朝政治的要害就是这么点事,无非是公乎私乎,公私要平衡了,国家也就太平了。只是平衡说说容易,做起来却难。国家不言而喻地体现着“公”的一面,由公而剥夺私,即使手段不那么光明,道理上也是可以说得过去的。有的时候,所有的鬼魅行径,只要挂上了公的招牌,就可以堂皇地行来,官吏们假公济私自然也就难免。可是说到底,哪个时代的“公”其实也掺了百分之八九十的“私”,皇帝以天下为家,天下也多少有皇家家产的意思。君不见,昔日的沛上无赖刘邦做了皇帝,就跟他老子吹牛,说是你从前老说我没有我家老二能置家业,现在看谁挣的家业大?

  古往今来,老百姓都知道这个道理,无论是汉朝还是唐朝,都认为那是刘家和李家的天下,也都认可刘家和李家对他们土地财产的征用。只要这种事情别太频繁,别太无度。当然,那些当官的更是认可来自皇权的“公”的肆虐,落难倒霉的时候,无论有多大的脾气,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家产被抄走。明朝万历年间有过不小的作为,也捞了不少钱财的张居正,得意的时候日食万钱还说没有下箸处,死后家产被抄,一家十几口人被关在一间屋子里活活饿死,竟没有一个人有过冲出来想点办法的念头。

  其实,就是在私的领域,财产权也不那么清楚。一个人只要有点出息,家族的负担马上加重,人人都认为可以沾上点光,手里有点银子,需要管的人就多。实际上,几乎每个做官的,后面都要管一大家族的人(叫他们怎么做清官!)。利益均沾的结果,财产权多少也就模糊了。
中国有《易经》,总是变易,按老百姓的话说是“富不出三代”,用贾府里小红的话来说就是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对于文学艺术可能倒是有点好处,不然《红楼梦》怎么出得来?可是这样下去,社会的资产却总是难以积累起来。西方的历史短,但人家有几百年历史的资本家族,连日本也有三菱、三井这样绵延几百年的老商社。而我们的老字号,充其量也不过是卖卖鞋袜、烤鸭和剪刀的店铺。汉、唐、宋甚至明代都有过的大规模手工业工场,一个个都灰飞烟灭了。古罗马多数时候也是帝制,不过《罗马法》却把物权界定得清清楚楚
。罗马皇帝可以砍大臣的头,但想没收财产可就难了。关键是,人家文艺复兴接上古代的茬,由市民社会走向现代。而现在的我们偏偏要跟人家学,学了技术还要坐人家的板凳(入世),据说还要遵从人家的游戏规则。可是,人家规则的基石就是物权,即私有财产权,我们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学得比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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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帝国:制度的断想

在中国的黄河与长江流域的早期文明发展阶段,地理和气候条件,加上其他因素,容易产生较为发达的农耕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使得这两个流域的居民在原始的部落阶段就可以积累大量粮食和财富,同时也不得不依靠修筑城池来保护他们的收获和财富。兴修水利的需要和抵御周边游牧半游牧群落的压力,使得这些农耕部落趋向于联合,或者以和平的方式,或者以战争的方式建立较大的王国。部落内部原来也许有过的民主形式,在越来越多的集权需要面前,逐渐丧失了。中国传说和成文史,基本上都是高高在上的圣人和王权的历史
。但是,这种王权毕竟还达不到后来秦以后的程度,传说的历史姑且不论,至少,从记在甲骨、钟鼎和竹简上的历史来看,说明中国曾经有过很长一段的封建时代。在这样的时代,每个王朝都是由大大小小的诸侯国组成的,王只是诸多政治实体的共主,或者说是联盟领袖。如果不是在西周转入东周的时期出现了文化上的重大变异,也许封建的体制还会周而复始地循环一段时间。然而,西周的衰落并没有导致某个强大的王国取而代之,而是进入漫长的诸侯之间内战的时期。在诸侯争雄的春秋时代,封建制原来赖以存在的基础——宗法制被打破,各个政治实体在竞争中,表现出了过于强烈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同一宗法血亲系统内的争夺和厮杀自然不可避免。在竞争中活下来的各个诸侯不再继续向下分封,而转向直接控制。因为来自自己内部的竞争并不亚于外部,在竞争中取代了诸侯的大夫,自然不会希望原来体现在他们宗主身上的悲剧重演。一种不同于以往的,非宗法、非宗教、绝对实利主义的文化成长了起来,谁对传统抛弃得越彻底,对实利主义奉行得越透彻,谁就能在竞争中占得先机。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改革,实际上就是实利主义的角逐。当最终秦国脱颖而出,统一六国之后,一种新的帝国体制得到了确立。

  中国很早就确立了相当完善的官僚制。早在秦汉时期,中国国家实际已经进入了欧洲15、16世纪才出现的绝对主义国家的形态,形成了具有金字塔式的官僚体系,有税收和财政体系以及庞大的常备军,甚至形成了欧洲到近代晚近才出现的文官选拔系统。相对于欧洲,也许我们可以说中国的制度是“早熟”的。但是更可能的是,这种“早熟”的评判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因为它暗含着以西方作为评价标准的意思。实际上,中国的政治制度跟中国的文化一样,是按照自己的理路发展的。长期以来,虽然中西之间不能说没有交流,但这种交流还远远达不到在制度文化层面上相互影响的地步。中国的制度几千年来,一直走着自己的路。这条路,虽然不时地受到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干扰,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其他文化输入,比如佛教文化的影响,但是它的发展却一直在官僚制帝国的轨道上行进。不仅跟中世纪的西方,而且跟周边的印度都非常地不同,甚至与一直跟我们学习的日本也很不一样。

  从秦汉起,官僚体制就是中国制度的核心问题。而这个核心问题又可以分成两个大的子问题。一是官僚的选拔问题,当时称之为“选举”。实际上,正如古往今来许多人指出的那样,中国政治的中心可以归结为选举。通过选举制度以及相应的文化,官员选拔的金字塔居然将整个社会联结到了一起。作为社会精英的士大夫阶层,其活动和文化实际上都在围绕着选举进行。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社会也可以被称为“选举社会”。历朝历代都将选举视为关系王朝命运的头等大事,显然不是古人头脑发昏,因为稳住了选举,就能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二是官僚体系内部的权力制衡。中国是个巨型的帝国,皇帝依靠对于他来说显然有些过于庞大的官僚群来管理国家,如果没有起码的权力制衡的制度安排,权力的运行将是无法控制的。所以宏观上有行政、监察与军事上的三权分立,而微观上有相权的分割以及每个部门的权限细分,与各个部门之间权限的模糊和相互渗透。

  虽然庞大的官僚金字塔是中国制度的基本特色,但中国的皇帝却并不是像日本天皇那样的虚拟君主,皇权的专制也是中国制度的特征。皇权总是力图要将官僚体系变成实现自己意志的工具,不断强化自己的直接权力。从理论上讲,秦汉以后的皇帝跟西周和西周之前的王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不是天下的共主而是独主,是国家所有人惟一的君主。皇帝的权力,至少在理论上是可以达到无限的,如果皇帝要一意孤行的话(只要他不在乎丢掉祖宗的江山),其实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他。在历朝历代,皇帝总是试图直接统领官僚体系,操控一切,不惜利用身边的侍从机构,取代原本运转良好的政府首脑机关。到了明清两朝,皇帝甚至取消宰相制度,皇帝既做国家元首,又当政府首脑。然而,官僚制的本质规定相对而言是选贤与能的,着眼点是能力,而君主制的本质规定是世袭的,着眼点是血缘。对于如此庞大的集权帝国而言,事实上只有强调管理者的能力,才能保证帝国运转的正常。君主制与官僚制是相伴而生的,谁也离不开谁。正如皇帝一意孤行会导致王朝崩溃一样,从历史上看,明朝废相也付出了沉重的制度代价。

  君主制和官僚制虽然相互依存,但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就没有冲突和矛盾。中国的官僚虽然在现在看来好像是皇帝的雇员,但就古代社会而言,那时入仕的士大夫们却并没有今天人们在政府机关的感觉。诚然,官僚中不乏借官职谋饭碗的刀笔吏,但很多从小熟读圣贤书的人,他们将修齐治平的理想寄托在仕途上。从某种意义上讲,仕途不过是他们借以实现理想的工具。虽然,官僚制是皇权对士大夫的某种“赎买”,士大夫通过入仕,获得地位、金钱和荣誉,维持他们体面的生活。但是,传统时代的官僚体系不仅担负着管理职能,而且还有对社会的教化功能,使社会生活符合王朝正统的道德伦理的要求,甚至使民众对皇权产生一种类似宗教式的感情。只有这样,在一个粗糙的农业社会里,治理才有可能顺利地实现。这种管理与教化的双重职能,免不了会导致有人抱着致君王为尧舜的期望,指望成为帝王师,从而实现某种理想。在他们看来,他们才是这个社会的真正主角,具有学理和道德上的双重优越。因为是他们,而不是皇帝,承负着古代圣贤学说,是古圣贤的继承人。结果,士大夫做官,往往雇员的感觉不强,反而把自己看成道德教化的体现,他们为民父母,是引导民众走向道德正途的导师,而不仅仅是管理的机器。雇员和教化的两种角色长期以来一直在打架。作为官员,实际上的主要任务是催科(征粮、税)和听讼(司法审理),但为官的表面文章却是让他们爱民如子,倡导“无讼”。由教化导致的帝王师的感觉,使得官僚体系与皇帝之间的关系总是有点别扭。直到清朝,皇帝才明确地将士大夫的野心压下去,让他们意识到,他们只是皇帝的雇员,既为皇帝管理民众,也替皇帝教化民众,皇帝甚至连教化的模本(圣谕宝训)都做了出来,士大夫只管照本宣科就是。士大夫将精力转向儒家经典辞章的考据,以及具体治理技术的追求(实学),但是并没有真的完全放弃帝王师的理想,一有风吹草动,还有可能冒出来。即便没有这种理想的追求,官僚体制自身也存在着自己的逻辑,不可能完全按君主的意志行事,否则这个体系将无法运转。从某种意义上说,皇帝和官僚们一直在明里暗里地斗法,此消彼长,集中体现在皇权与相权的争斗上。最后到了明朝,虽然皇权取得了表面上的胜利,而皇帝自身则因这个胜利,陷入了这样的境地:或者非常劳累地日理万机,还捉襟见肘,或者干脆撒手不管,听任宦官的摆布。如果想过正常的生活,不是向官僚体系托付更多的权力,就得更多地依赖行政法规,因此付出了国家机器更加低效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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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当时社会发展的状况,国家不可能进行精密的管理,因此制度设置的本身就是粗犷的,在制度安排上预留了很多空隙,由官员自身的活动去填补,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弹性,比较能够适应变化。不仅中央政府各个部门之间、下级部门和上级部门之间的关系不清晰,中枢决策机构的成员不固定,甚至决策机关在一个朝代之内也会发生变化。这个部门管那个部门的事情,这个官员管本来不该他管的事情,本来该负责的官员却负不了责,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机构都在运转,因为古代制度本身就有处理这种复杂关系
的模糊机制,存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所谓的隐性制度,通过隐性制度的安排,实现政府机构的运转。当然,隐性制度的存在,也会被官员用在为自己牟利的方面,不过这种应用,本身也是有限制的,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官僚内部的紧张。另一方面,虽然政府机构和官员之间关系充满不确定性,但负责基本业务的属吏和杂役却基本稳定,他们之间自有一套处理问题的隐性规约,一是借此牟利(他们不是没有薪俸就是薪俸过低),二是保证公务的运转(不运转他们就没钱可捞)。

  基于同样的原因,中国不是不能对农村社会实行军国体制的管理,政权也不是不能下到县以下。秦朝曾经有在县以下设置有俸禄的乡官的制度安排,不仅设置乡官,而且实行乡间的什伍编制,严厉推行连坐制。秦以后,这种乡村管理体制,在历史的某些阶段,总是有复辟的尝试。这样的乡村管理,其实,在短时间内,无论是对农民的管理控制,还是对赋税的征收,都有很好的效果,只是这种制度安排时间一长,就会暴露出交易成本迅速提高的趋向,甚至达到王朝政府不堪承受的地步。所以,在中国历史的大多数时间里,不管统治者奉行什么思想,主观愿望如何,对农村却只能实行近似无为而治的治理方式,乡官逐渐变成差役,跑腿的,将空间留给乡居的绅士和其他精英。

  从政治文化的角度,我们讨论制度的时候,离不开“道”和“术”这两个中国味道的概念。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可以是能意会的、蕴涵某种理想状态的境界,术则是实现这种境界的途径和方法。但是,具体落实到制度和政治操作上,道则意味着文治精神,它包括重文轻武,以文官治军,推行道德教化,重视礼仪,维护伦理型的意识形态,等等;术则意味着权术,或者说权力技术,包括权力制衡的制度安排,权力监督和权力运用的技术操控,等等。

  文治精神是自秦汉以来每个常态的王朝所必须具备的。道理很简单,“以马上得天下,不能以马上治之”。中国历史上,企图以武力的方式维持国家的王朝并不是没有过,但没有一个能长久。不断充实的儒家理念也许对版图的扩张用处不大,但对于维护一个分散宗法制的农业国度,却有无穷的妙用。春秋战国以降,虽然西周那种贵族式的完整的宗法结构被破坏了,但这种以血缘姓氏为轴心的父系宗法制的某些基本元素,却随着贵族社会的消亡而散落民间,成为小农生活共同体的黏合剂,再次形成平民意义上的宗法制。这种宗法制,由于没有了过去那种严整的梯形树根结构,我把它称之为“分散宗法制”。由于这种“分散宗法制”的广泛存在,当西汉初年汉武帝宣布独尊儒术的时候,从政、教两方面对社会都是一种适应。当然,儒家伦理的推行,对宗法制也是一种促进,使得宗族向大型化的方向发展,导致贵族社会的再生。从东汉末年开始,官僚贵族化的倾向,以门阀的形式再现;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僚制已经笼罩在门阀政治的阴影之下。好在,在官僚制的自身规律作用下,贵族化的趋势最终还是被遏制了。中国进入了长期而稳定的小农社会,分散宗法制顽强地生存了下来,父子、长幼、尊卑、男女(有别)这样的结构性概念,成为不可撼动的文化核心,支撑着中国社会的运行与再生。正因为如此,每个正常的统治者,都无一例外地不仅要将儒家伦理捧在头顶,而且要贯彻到社会每一个层面。中国历史上的几百个皇帝中,不乏能文者,也不乏狂妄自大之徒,但社会却始终只有一个主导意识形态,一个教主。关键的是,这个教主不是皇帝本人。因为,这个意识形态是在皇帝之上的,一旦动了这个东西,他和他的王朝存在的合法性就有了问题。

  当然,文治精神不仅仅意味着意识形态的推行,还伴随着国家政治以及社会活动的仪式化(礼仪化)。“天王圣明”的尊严,尊卑有序的秩序,权威的认同与服从,必须通过长时间的仪式的熏陶和演练,才能内化为人们的不自觉行为。历代王朝对礼仪重视的程度不亚于财赋与军队。官僚体系中,负责礼仪的专门机构,只有增加的份,而没有缩减的可能。官办的学校教育,学礼一直都是主要的内容,以至于到后来,老百姓一致认为,上学就是达到“知书达礼”。近代中西大规模接触之初,中国在马戛尔尼使团来访和1859年中外交涉中,所表现出对礼仪问题的过分反应,实际上不过是传统文治精神的一种过度反弹。

  正因为有了意识形态的推行和礼仪化制度这两个基本要素,古代制度呈现出文官第一的特色就可以理解了。正如阎步克先生的研究所显示的那样,自汉以后,儒生和文吏的结合,为官僚体系提供了成员。而事实上,在这个结合过程中,儒生的味道逐渐压倒了文吏,以至于察举制运行到后来,通经和达礼才是进入仕途的基本条件。再到后来,是官僚基本上就意味着也是士大夫,非正途(科举)出身的人,按惯例总是被排除在士大夫的核心群体之外。至于官僚所需的操作技术,则由上不了台盘的吏和后来的幕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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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文官第一的制度面貌,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这就是军事制度的安排。说实话,武装力量无论如何都是国家的支撑性要素,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如此,古代中国自然也不例外。事实上,每个开国君主都是完全或者部分意义的武夫,西晋的开国皇帝司马炎总是强调自己家族的“诸生”出身,还被人嘲笑过。皇帝们对于军权也从来都没有放松过。兵者利器也,可是这利器是双刃剑,能伤别人也能伤自己。对军队控制不当,轻则割据难制,重则起兵反叛。以暴制暴,采用武力控制的方式维持国家的秩序当然不是不可以,但这样一
来,难免伤及礼制和教化,建立不起皇帝和军人之间的道德联系,即使是身边的亲卫军也难保不有起叛心的一日。对于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在效忠和效率之间,效忠总是第一位的。所以,拥有最可能颠覆皇权利器的军人,是首先应该防范的。当然,军人是不可靠的,文官也是不可靠的,但比较起来,还是军人更具危险性,其实,文官与军人的结合,是最危险的。所以,重文轻武,以文压武政策的推行,效果是一石二鸟,既压低了武人,又离间了文武,让他们难以结合。

  文治精神到了这一步,已经进入了术的领地。古代制度安排上的权力制衡,也属于术的层面,除了前面讲过的文武制衡,还有行政与监察机构的制衡,行政机构之间的制衡,地方官员之间的制衡,以及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制衡,等等。实际上,古代政治中的权术还远远不止这些。可以说,当年韩非子列举的那些驾御之术,在以后的岁月里,不仅在君臣之间,而且在臣臣之间,年复一年地推陈出新地上演着。只不过,我们已经很难在制度的设置上看出痕迹了。

  中国古代制度阐释方面最易被人忽视,同时也最暧昧不清的所在,应该是官僚机构,即所谓衙门的运作方式与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一种形式的制度安排,最后都要通过衙门的运作才得以实现。衙门实际上是刀笔吏和衙役的空间,自唐朝以降,吏和衙役已经成为一个介于官民之间的特定群体。他们的政治地位不高,其中的衙役甚至被列为不得参加科举的贱民行列,但是,他们才是政治运行不可或缺的人物。无论是中央机关还是基层的县衙,没有主官,政务不会停滞,而没有了吏和役的奔波跑腿,那么所有的事务都可能停摆。多少年来,这是一个变化最少的角落。无论政治风云如何变幻,他们有着自己的规矩,按着自己做事常规行事。大一点的政治程序性的变化多少会导致他们行为的改变,但用不了多久,还有可能溜回旧日的轨道。当然,朝代的不同,皇帝的不同甚至于官僚个体的不同,是会影响到他们,但谁也不能否认,他们是政治操作层面中参与博弈的一方。

  制度从来就不是静止的组织和框架,从来没有动不得的“祖宗之法”,虽然保持稳定是中国古代制度的规定,但变化确是一直在进行之中。纵观两千年的官僚帝制,制度的改变总是从补充性变革到替代性变革,再到框架性改变。人们总是先在制度上打一块补丁,然后再慢慢地让补丁下面原来的机构失效,最后才取而代之。在中国,制度的惯性总是在发挥着作用,稳定毕竟是人们最为看重的政治目标,因此总是力图避免因结构的动荡而导致整体的动荡。凡是气魄大动作大的变法,往往难以成功,越到这个制度的成熟期,就越是这样。

  中国现代意义的制度变革,比起我们的东亚近邻日本来,发生的时间并不晚,但变革本身走的弯路,却远比我们已经意识到的多得多。清朝最终丧失了和平改制的时机,而辛亥革命后的制度变革,却像浮在水面上的油,跟社会格格不入。说实话,虽然现在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对传统和传统制度已经没有多少印象,但传统制度的阴影还在遮蔽着我们,影响着我们的政治行为。我们只有在向别人学习的同时,回顾自己,也许才能真的走出我们自己的中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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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把诗人的话当真

诗人的话当不得真,据说这是古训,说是唐朝一位诗人做诗云:“舍弟江南没,家兄塞北亡。”上司见了,很是哀怜,说:想不到君家不幸如此。不想此公答道:没的事,我只是做诗而已。后人嘲笑这位仁兄,说:既然是做诗,何必把兄弟全搭上,为什么不写“娇妻伴僧眠,美妾入禅房”?

  不过,尽管如此,还是有拿诗人的话当真的。同样是唐朝,唐宣宗时,令狐为相,推荐
诗人李远为杭州刺史。唐宣宗说,我听说此人有诗云“长日惟消一局棋”,这样的人,能治理好地方吗?令狐回答说,诗人的话,当不得真的。两下僵持了半晌,最后唐宣宗说,先让他上任干着,紧看着点,以观后效。乖乖,差点因为一句诗,丢了好大的一个肥缺。

  唐朝毕竟是唐朝,皇帝虽然把诗人的话当了真,也不过是担心诗人光顾着下棋耽误了公事。可是到了宋朝就不一样了,王安石变法,大才子苏轼写了几句诗发牢骚,结果被御史摘出,说他诽谤新政,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反对改革,于是逮捕下狱。好在宋朝祖制不杀大臣,苏轼最终得以保全小命,发往远恶潮湿的黄州做团练副使。诗人的话,撞到了政治的枪口上,终于惹出祸来。

  转眼到了明朝,朱元璋一做了皇帝就大兴文字狱。不过,倒霉的大多是些地方上的小知识分子,上书写什么“生民作则”之类的话拍马屁,不幸拍在了马腿上。朱元璋用凤阳话把“作则”误会成了“作贼”,结果拍的人纷纷掉了脑袋。真格的诗人,因为做诗丢命的好像还没有。大概是因为明朝采用特务统治,锦衣卫、东西厂特务密探神出鬼没,诗人的诗兴未免稍减,大家一哄而起写小说去了。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刚刚兴完大狱,杀了宰相胡惟庸并三万余大小官员,废了宰相,自己既当国家元首,又做政府首脑,天天累得半死,不得已从翰林院找来几个老儒,帮他处理公务。其中一个名叫钱宰,年事虽高,但办事写东西还算让皇帝满意,算是最得朱元璋宠爱的一个“秘书”。一天散朝回家,忽然吟诗一首:“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第二天上朝,见过皇帝,朱元璋说:你昨天做的好诗,不过,我并没有嫌你呀,何不改“嫌”为“忧”呢?老钱宰吓得一个劲地磕头,余生估计一个字的诗也写不出了。

  到了清朝,皇帝进步了,自己就有爱诗如命的,像乾隆一个人做的诗传下来的据说就有四万余首。不过他一爱诗不要紧,诗人的脑袋可就有点危险了,几十上百的文字狱出来了,连“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样的风月诗句,也被上纲上线为恶毒攻击清朝皇帝的“盛世修书”。诗人的话,还就是被真真切切地当了真。

  诗人的话被当真,诗也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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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由哭而惹出的案子

金圣叹是明末清初江南有名的才子。不仅批点过《水浒传》《西厢记》《三国演义》这样的才子书,而且写过《不亦快哉》这样的妙文,今天读了还令人忍俊不禁。不过,此人却是因为“哭”而身陷大牢,进而丢了性命的。

  事情是这样的,顺治十七年,也就是这位传说去了五台山出家的皇帝死的前一年,金圣叹所在的吴县县令催缴钱粮甚急,稍有拖延,则尺宽的毛竹片伺候,县衙班房,天天哀声一
片,鲜血淋漓。虽然说,吴令所为,大体上不过是执行上级的指示——为了惩罚江南地区对清朝征服的反抗行为,清朝规定,此地的钱粮征收额要比他地高出几倍到十数倍不等,但这位县太爷在横征暴敛的同时,也没忘了给自己多弄点外快,据说前脚征粮,后脚有的就顺到自己家去了。事有凑巧,就在县太爷率领众衙役大抡毛竹片正起劲的时候,顺治皇帝翘了辫子。按规矩,各地官绅可以设皇帝的牌位前去哭,于是,吴县的诸生,也就是那些见了县太爷可以不下跪的秀才们,跑到文庙(孔庙)开哭。哭可是哭,大家在哭皇帝的同时,大骂县太爷,这一骂,把个平日苦于征课的百姓也引来了,据说有千人之多,哭声震天,骂声也震天,街上甚至出现了揭贴(大字报)。

  这种恶毒攻击领导的聚众闹事,马上被县太爷上报,巡抚朱国治正巧是个痛恨读书人的杀手(正因为如此,才被派到文士多如牛毛的江南来),闻言大怒,立即派兵镇压,当即有11名诸生被抓,连夜刑讯,牵连甚众,金圣叹也在其间。最后结案是“不问首从,一律处斩”,家产抄没,妻子儿女流放黑龙江,不算流放瘐死的,死案者121人,吴县像样的文人消亡殆尽。

  说起来,哭庙事件,只是一个小小的“学生运动”,而且这种学生运动,至少在表面上是有着习俗上的合法性的。在案发之前,秀才们聚众到文庙孔夫子牌位前抗议,是他们的习惯,也是他们的权利。尽管也有过秀才因此丢了头衔的,但官方如此大动干戈,要了这么多人的身家性命,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这里,有清朝当局作为异族统治者的敏感,有朱国治这种酷吏的阴狠,也有那位县太爷出于担心自家劣迹暴露的别有用心。然而兴大狱的真正用意,实际上是拿金圣叹一干秀才的人头,吓唬江南所有对前朝怀有思念的士人,彻底铲除遍布江南的文人结社(一结社,就难免说三道四,对政府不恭敬)。据说,吴县的这种结社,金圣叹属于领袖人物。满清征服江南以来,虽然屡次下令严禁结社,但文人诗酒酬唱,由来已久,禁不胜禁,查无从查,现在正好有了这么个机会,于是下了黑手。

  尽管如此,像这样“排头砍去”,按大清律也是没有依据的,所以,结案实际上最后是把诸生窜入一件近期发生的海盗案,做成造反“逆案”,才遂了从朝中的执政诸公(当时康熙还没有亲政)到巡抚、知县等诸位大佬的心愿。

  在死亡面前,金圣叹依然保持了自己名士的风范,临刑前留下一封家书,狱卒担心里面有诽谤不敬的话,将之呈送长官,官打开一看,里面写的是这样一句话:“盐菜与黄豆同吃,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吾死无恨焉。”

  官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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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跟乌鸦有关的文字狱

如果不算土匪流氓等“第三社会”中人,文人跟监狱的距离想必要比其他人近那么一点,越是有才华的人,危险似乎就越大。有人反过来说,这种危险其实成就了这些才气乱冒者,让他们写出传世的诗文,所谓“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但是受难的当口,当事人似乎没有这样自觉的受虐意识,几乎没有不想早点摆脱苦难、过平常人的日子的。

  在中国文坛上,苏轼几乎就是才华的同义词。虽然文人琴棋书画都要弄一点,但在诗、
词、书、画上都有成就的却并不算多。就当时而言,苏轼在歌伎舞儿中大红大紫,哪个不唱苏子瞻的词?如果有幸运儿得到品题,自会身价百倍,缠头不知要多得多少。苏轼的诗词歌赋值钱,书画也宝贝,当时就能拿来换钱换物。有个朋友嗜羊肉,一馋了就找个借口到苏轼那里骗幅字,去换上几十斤上好的羊肉。

  才华横溢而且有幸在生前暴得大名的人,往往都有点多嘴的毛病。在政坛,则表现为对政事的挑剔,甚至“非议”乃至“横议”,令当局者满是不痛快。苏轼尤其如此,此公中年以后,发福得紧,肚子很大,据说里面是一肚皮的不合时宜。此公为官一生,始终不知道“站队”为何物,一任嘴巴痛快,总有话说。朝廷不变法他不满,变了法他更不满(等到反对变法的一派上台,尽废新法,他还是不满意,当然这是后话了),摊上文字狱,委实也是“罪”有应得。

  北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王安石变法”已经推行了十年。这个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变法,其是非功过,史家仍在聚讼不已。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由于变法本意就是强化行政干预的力度,因此给了官吏们太多的上下其手的机会,所以实行过程中,老百姓就不大可能欢天喜地。这一年,苏轼由杭州调任湖州知州。

  前面说过,对变法苏轼是不满意的,属于经常说三道四的反对派。不过,跟大批因反对变法而遭到贬斥的官员不同,苏东坡由于其耀眼的文名,居然得以留在江南的鱼米之乡享福,这让许多新党人士很是不平。因为苏轼“诽谤”新政的诗文的杀伤力,实际上并不弱于旧党领袖司马光的长篇奏折,用御史舒的话说,苏轼讥讽新政的诗,“小则镂版,大则刻石,流布中外,自以为能”,也就是说政治影响极坏,不动动他难以“平民愤”(应该是官愤)。所以,苏轼在湖州任上屁股还没有坐稳,御史老爷的弹章就接二连三地递到了神宗皇帝的手里。先是御史何正臣,继而御史舒,再则御史台的领班御史中丞李定。

  于是,苏轼被逮到了东京汴梁,关进御史台受审,人称“乌台诗案”。典出于《汉书》朱博传,汉朝的御史府柏树森森,常有成群的野乌鸦栖居其上,朝出暮归,人称御史台为“乌台”(估计这里也有骂御史们乌鸦嘴的意思)。苏诗人进了乌台,严刑拷打倒是不多,不过审讯官们不是吃素的,昼夜连轴提审自是免不了,在触及灵魂的同时,偶尔也要触及一下皮肉。苏轼在仅能容身的临时牢房里一直呆了4个月零12天,几乎每天都被逼要交代他所写过的所有可疑诗文的出典、用意以及去向(一本参考书都不给,全要凭诗人的记忆)。一时间,苏轼的诗几乎成了今文经学家眼里的《公羊传》,御史老爷们拼命从里面寻找微言大义,以便罗织苏轼谤讪朝廷的罪名。说苏轼诽谤新政已经远远不够了,审讯者所想要的是将此狱锻炼成诽谤皇帝的重罪。虽然宋朝祖制不杀士大夫,但犯“大不敬”罪是例外的。为此,苏诗中所有涉及“龙”字的诗句,都被反复追究,上挂下联。审讯者的想像力居然大到这样的程度,苏轼有首咏老松的诗,其中两句“根到九泉无曲处,此心惟有蛰龙知”,其实无非是说松树的根子非常深。但是审讯的御史老爷却认为这是影射,讲蛰龙的实际用意就是蔑视“飞龙在天”的皇帝。当然,在寻找大罪名的同时,苏的生活细节也没有被放过,从道德上把被整者搞臭,是所有政治案件的惯例。因此,连苏轼借朋友的钱没来得及还,托朋友裱画没有付费这样的斗屑小事都被挖掘了出来,作为罪状上报。

  因言得罪,株连必广。苏轼为当时的文坛领袖,平时诗酒唱和,鱼雁往来,有文字交往者不知凡几。到了这时,凡是和苏轼有过文字交往的人,都只好自叹晦气,因为必须得交出苏的诗文和书信,如果找不到就有有意包庇的罪过。一时间,翻箱倒箧,鸡飞狗跳,众文人被搅扰不说,还要被罚铜(俸)。连已经死去的欧阳修的家人也不能幸免,一样要因老子与苏轼的交往受到惩罚。身为驸马的王诜和苏轼的弟弟苏辙,因与苏轼的关系太深,有通风报信之嫌,因而被贬官。

  乌台诗案,是北宋开国以来第一个文字狱,兴狱者深文周纳,必欲置苏轼死地而后已。由于没有先例,狱里狱外,大家都不晓得结局将会如何,一时空气相当紧张。苏轼遭难,儿子苏迈一直在外面为父亲打探消息。苏轼跟儿子约定,如果没有什么事就送肉和菜,有事就送鱼。一次,苏迈因急事外出,托朋友代为送饭,朋友好心,做了几条鱼送进去。苏轼一见,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不仅鱼没有吃,连绝命诗都做好了。当然,此案的结果并没有这么悲惨,皇帝最后否决了御史老爷给苏轼定的最严重的罪名——针对皇帝的恶毒攻击罪,仅仅以反对新政的罪名将他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品级虽然降得不多,但从实权的富裕地区地方长官变成了虚衔的军职,而且不许签署公事,等于“挂”了起来。在黄州,苏东坡很是闲了一阵,在四处闲逛,跟渔夫酒徒厮混之余,还在江边的东坡上开了一块地,由此自命“东坡居士”,还烧出了著名的东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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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苏东坡的牢狱之灾,在文学史上一向是作为文人遭嫉的典型来解读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自古皆然。三苏自走出巴山蜀水以来,文名满天下,而苏轼又是三苏中的翘楚,早早地就接替欧阳修成为文坛领袖,遭人嫉恨,原是应有之意。更何况苏轼一肚皮不合时宜,一肚皮赤子之心,口无遮拦,看不惯就说,交结的人多,得罪的人也多。连一向稳重的理学大师程颢、程颐之辈都对苏轼颇有微词,嫌他“轻浮”。而且,文人相轻,并不只是庸俗者的毛病,往往越是出色的人才,彼此就越容易暗生妒意,道德上稍有放纵,难免就会干出些嫉
贤妒能的事来。看过《梦溪笔谈》的人,大多会认可作者沈括的才华与见识,但还在御史老爷们弹劾苏轼之前,他担任两浙察访使期间,在杭州与时任杭州知州的苏轼交往甚密,临走前特意向苏讨要了几首近作,说是作为纪念,回过头来却详加“注释”附在考察报告里,交给了皇帝。虽说没有即时兴起大狱,但对后来苏轼的遭难,也不能说没有一点铺垫作用。对此苏轼自己也十分清楚,在谪居黄州时,爱妾朝云为他生了个儿子,三朝洗,他给儿子做诗一首: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害到公卿。

  不过,在我看来,虽然苏轼的遭遇跟他的恃才傲物和别人对他的嫉妒不无关系,但事情并不如此简单。苏轼固然恃才,但远没有傲到世人皆曰可杀的地步。换言之,他离一个狂士还有相当距离。朝中大佬,嫉恨他的固然有,但欣赏其才华的也大有人在。乌台诗案案发,不仅旧党人士连声抗议,连偏向新党的宰相吴充也劝神宗皇帝赦了苏轼,甚至连王安石都表示不满(王时已罢相,但新法依旧在推行),上书营救,新党的另一中坚人物章也出来为苏轼说话。其实神宗皇帝自己,对苏轼也是相当赏识的。在此案之前,尽管明知道苏轼反对他所钟爱或者说迷信的变法,但依然优待这位才子,让苏轼在江南温柔乡里过了许多年倚红偎绿、浅斟低唱的日子。实际上,导致乌台诗案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属于新党的御史中丞李定等人讨厌苏轼反对变法,骨子里则有公报私仇的因素,因为苏轼曾经攻击过李定不为母亲服丧,这在那个时代的确过于有杀伤性;二是苏轼利用诗歌对变法的冷嘲热讽,的确让迷恋变法的神宗头痛,或者说,影响了变法大局。

  北宋冗官、冗兵和冗费的“三冗”问题,由来已久,恶性循环,早就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对于这一点,所谓的新旧党人其实是有共识的。他们的分歧实际上在于怎么改,而不是改还是不改。在现在看来,新党人物王安石以下像吕惠卿、章等人,对于改革所引起的民生问题,心理承受能力要比旧党的司马光和苏轼他们大得太多,在他们看来,这些都是实现国家强盛所必然要付出的代价。不幸的是,神宗恰是一个对着国家强盛有着执着追求的皇帝,他不甘继续忍受朝廷对外战争中的耻辱,急于展示大国和强国的面貌。王安石变法的快速增强国家能力的思路,实在很对他的心思,所以,他不惜代价也要推行下去。但是,北宋一朝,在制度上,君权最弱,为了防止军人暴政而形成的优待士大夫、不以言罪人的政治传统,使得皇帝推行变法的“乾纲独断”往往流于形式。为了打破这种局面,神宗需要对传统的政治文化有某种突破,这个时候,恰好御史台盯上了苏轼。监察部门从来都是皇帝制约和平衡行政体系的一个重要工具,在北宋,这个工具的作用尤其突出。如果说,个别御史的意见还可以无视的话,那么,御史台的整体声音,是皇帝必须要重视的。更何况,这个声音恰好又是皇帝所需要的。所以,尽管整个皇室对苏轼非常喜爱,皇帝本人也未必不看重苏的才华,但为了大局的需要,苏轼也只好做牺牲了。

  应该说,放在历史的长河里看,苏轼还是幸运的。如果他早生几年落在五代的武夫手里,或者晚生几年落在蒙古人的马蹄下,可以肯定地说,他就没有机会发明东坡肉了。只是,有着历代最宽松的政治文化的宋朝,自乌台诗案之后,改革越来越变了味道。改与不改,只是两派或者多派势力的权力角逐,直到蒙古人把最后一个小皇帝追得跳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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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武秀才

 自有科举以来,武举向为鸡肋。文科为朝廷输送人才,构成了大小官僚的金字塔,可是军队里的军官们,却大多为战阵里混出来的老行伍,偶尔有个把武举出身的人进来,也往往立脚不住,不是自己识趣滚蛋,就是在战斗中因没人帮衬白白丢了性命。尽管武科没用,但却没有一个朝代废了它,不知道是出于制度的惯性呢,还是出于阴阳(文武)平衡的考虑,反正一代代无声无息地考下去。考出来的武秀才、武举人、武进士,官府和社会,谁也不拿他们当回事。

  虽然没有官做,但考武举的却大有人在。原因是不管社会上看重与否,考上了总算是有了功名,有了功名就有相应的官方优惠,就算是最低一级的武秀才,也可以见官不跪,减免些赋役什么的。武举见了真正的缙绅固然矮半头,但在平头百姓面前,依旧可以耍耍威风。明清两代,是科举成型的时期,制度运行相当稳定,不免一科一科地武举考出来,武秀才尤其见多。既没有出路,武举们只好在社会上做闲人,地方官从来不把他们当回事,可他们自己却从来放不下绅士的架子。清代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说是有天一个武秀才扯了一个挑粪的农夫上堂告状,说是这个农夫在街上撞了他,必须加以惩罚。县太爷说,既然如此,那就让秀才打这挑粪的一百个嘴巴吧(有一说是磕头)。于是武秀才一五一十地打了起来,打到七十的时候,县令突然说:停,我忘了问你这个秀才是文秀才还是武秀才?答曰武秀才。县令说,文秀才才能打一百,武秀才只能打五十,现在你打多了,让这农夫还回来。于是,农夫噼里啪啦回了武秀才二十个嘴巴,打得武秀才七荤八素。这个故事无论真假,都说明了当时人们对武举的轻视和武举自己的自轻自贱。不过这没办法,明清两代科举出了那么多名臣和名人,无论谁说历史都免不了要说到他们,可是谁听说有哪个历史上有名的人物是武举出身呢?尽管武秀才、武举人、武进士也一科一科地考出来。

  到了清朝快灭亡的时候,武举们突然有了一回露脸的机会。那是闹义和团的时候,北方乡野,几乎村村立坛,庄庄练拳,打教堂,杀洋人和二毛子(信天主教的教民)。乡间的缙绅卷进去不少,其中大多数是武举,武举人和武秀才。他们不是亲自做义和团的师傅和大师兄,就是给坛口当后台。当然,这可以理解,原本他们就是闲人,这个时候,正是用得着闲人的时候。可惜的是,闲人们好不容易有了用武之地,还是没有用到正地方,练拳舞刀,没有把自己练成刀枪不入,自然也就挡不住洋人的洋枪洋炮,老佛爷和小皇帝还是得弃城而逃,武举们露脸的事很快变成了丢脸,不久就让人忘记了。

  科举制度本身设置武举一科,原本未尝不是想通过考试选拔军事人才,可是,凡武举考试实行的时候,中国历朝大部分时间里政治的风气都是重文轻武的,现任的军事官员都没人拿着当回事,更何况考上来的预备队。政府既不拿武举考试当回事,也不想法往军队里派遣武举出身的军官,一项精心设计的制度,就这样成了摆设。这样的国家,这样的制度,赶上了近代,碰上从西边来的尚武的好汉们,当然只有吃瘪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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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文馆的成就

1862年,北京出现了中国第一所国立的教西洋文字的学校,名叫同文馆。这所学校,教洋文的教师一概都是外国人(后来教西学的也大部分是外国人),一句中国话都不会说,也不屑说,上课绝对的“情景教学”。学生初进馆,每月3两银子的补贴,以后陆续增加,最多可以达到每月12两;当时一个七品的翰林,每年俸禄不过45两,可见收入之丰。学生不仅补贴可观,而且管吃管住,除了衣服、老婆之外什么都管发。据进过馆里读书的著名戏剧理论家齐如山回忆,馆里的学生每六人一桌,每餐四大盘、六大碗,有鱼有肉有海鲜。夏天还有
一个大海碗,放着水果莲藕什么的;冬天海碗改成火锅,什锦锅、白肉锅和羊肉锅任选。如果这些你都不乐意吃,那么可以另外随便点菜。学生来了客人,也可以随便要菜,一个子都不用花。就这样,同文馆的学生还动不动就嫌伙食不好,摔碗砸碟闹罢餐。

  同文馆开始的时候,设英、法、俄文三馆,随后又加了德文馆。分前馆后馆(高年级和低年级),后馆比照西方的中学,前馆比照西方的专科,学制共八年。这个官办的洋学堂从小皇帝同治登基开始(1862年),一口气办了20年,转眼到了光绪年间。那时,俄国人总是借勘界的机会,蚕食中国的领土,跟俄国人办交涉成了大问题。这时候总理衙门想起了同文馆,于是到馆里找人才。同文馆的总办一下子从俄文馆找来了七八个学生,一个俄文学了13年,其余的也学了7年。结果呢,没有一个懂俄文的,成绩最好的一个刚刚能把俄文字母念上来,其余的连字母最多也不过认识一半。

  原来这所西式的国立高等外语专科学校,虽然设施好,待遇优,但师资可是一般般。有学问的西方人,在那个时候根本没有人乐意来中国教书,即使有乐意来的,中国的官僚机构也请不到。结果是一群粗通文墨,甚至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老外混了进来,其中不乏下级军官和士兵,自己连像样的文章都读不通,上课只好呀呀呜。好在从学校负责人到学生,对外国的事情什么都不知道,只要判定人家是洋人,也就可以了。师资差,管理更差。同文馆从开办那天起,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衙门,管理大臣外加提调、帮提调以及一群办事人员,除了公文往来,就是面上的安排,只要学校开张,课堂有人,其他的什么也不管,也管不了(还好,还没有假装懂行)。

  同文馆的毕业生,最出息最有名的一个,是齐如山,此人帮助梅兰芳策划了京剧的改革,使梅走向了世界。他在戏剧上的造诣,也许跟在同文馆上学,待遇过好,课程太松,有时间有精力和有闲钱去泡戏院有点关系。

  最后说一句,京师大学堂开办后,同文馆的大部分呀呀呜的外国教授,都进了大学堂,直到蔡元培时代才恨恨地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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