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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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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的板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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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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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非子》的著作里,《难》(一二三四)是相当别致的。“难”,反驳也,四篇共有二十八段,都是先讲一段已有定论的历史故事,然后反驳之,也就是先竖靶子再打倒。放在三十年前,这叫翻案;放在今天,这叫板砖。
  靶子都很够级别,齐桓、晋文、孔子、管仲、晏子、子产,个个都是踩一脚四下乱颤的大人物,甚至尧舜、周文王这样的“神人”都要拍,大有古圣先贤,一砖拍尽;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气魄。
  早想就这几篇写点东西,因为这几篇文章确实有趣,且读的时候就有些感想,颇想找个地方显摆一下。大半是因为懒,小半因为笨,拖来拖去,字没码多少个,原来怎么想的倒忘了一大半儿,写着写着自己就泄了气。半途而废吧,还有点不甘心。又看过几个论韩非的,都是惋惜辅以同情,我总觉得同情可以(这家伙自有他的可怜之处),惋惜就不必了,一来他的遗产多半已经被继承了下来,二来这笔遗产也是恶毒得够呛(不过有意思的是,韩非似乎也经过了“逆淘汰”:保留下来或者还发扬光大的,恰恰是他比较糟糕的那部分思想,这可能也是为什么总有人惋惜的原因)。于是再凑热闹,跳出来说两句——简单说罢:我以为对这个人是不能不批倒批臭,再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的。
  简单说明一下:每段的“靶子”和“板砖”都是韩非的话,后面是我的太平拳。翻译得随意了一点,但大意应该是不错的。
  咸盐少放,开始扔砖。
  
  《难一》篇
   一
  靶子:
  晋文公将与楚人战,找来舅犯(狐偃),问:“寡人将与楚人战,敌众我寡哟怎么办?”舅犯说:“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您就怎么下作怎么来吧。”晋文公送走舅犯,又叫来雍季,还是问:“寡人将与楚人战,敌众我寡哟怎么办?”雍季说:“焚林而猎,一时大有收获,可是后必无兽;以诈对人,也是杀鸡取卵。”文公曰:“正解!”辞雍季,以舅犯之谋与楚人战,大获全胜。归而论功行赏,先赏雍季而后赏舅犯。群臣不明白:“城濮之事,是舅犯老爷子的谋划。用其言而后其身,说不通嘛。”文公曰:“NONO,这是政治,你们不懂的。舅犯的话,一时权宜之计也;雍季的话,才是万世之利呀。”仲尼闻之,跳出来跟帖:“文公之霸也,不是盖的哉!既知一时之权,又知万世之利。”
  板砖:
  雍季之对,答非所问。问的是权宜计,他答个大道理,四平八稳,百无一用,可这个傻缺文公偏偏就吃这一套。战胜则国安身定,兵强威立,还怕“万世之利”不来乎?反之,战而不胜,则国亡兵弱,身死名灭,还胡扯什么万世之利?所以大命题:万世之利,在今日之胜;小命题:今日之胜,在诈于敌;结论:诈敌,万世之利。证明完毕。那么文公为什么先赏雍季呢?他有功吗——战胜楚国,舅犯之谋也;他的话有道理吗——我们已经分析过了,狗屁不通。舅犯则兼有“功”和“善言”——舅犯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已经说明了对下要“忠信”,而“出于诈伪”是“军旅之计”,说得多全面呀,说得何等地好呀——而后赏,雍季说了半天,一句有用的都没有却占个沙发,简直胡闹嘛。这么明白的事情,仲尼还乱捧臭脚,说什么“文公之霸,不亦宜乎?”不亦◎◎乎?
  
  小韩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这第一砖锋芒毕露,风格毕露——凌厉、尖锐、毫不客气,吕思勉称其“剖析精微”绝非恶捧,但也暴露了韩非的致命弱点:太老实、太书生气、太自鸣得意。
  晋文公什么人呀,别的不讲,单说要了十九年饭,就是再傻缺也变成人精了。他会不知道舅犯的话全面而且好?问题是这个“不厌忠信”和“不厌诈伪”的关系怎么处理?你必须说这个老滑头处理得很好:动真格的用诈伪,装门面时玩忠信,完全是把舅犯的教导落在实处。雍季不过招牌而已,何曾真受重用?
  鲁迅在挖苦人时说过:书要摆在书架上,最好丢几本在地板上,酒杯放在桌子上,算盘可要收在抽屉里——最好在心里,此之谓“性灵”。同样,忠信要举在头顶上,诈伪要用在背地里,此之谓“厚道”。
  韩非到底还是个愤青,嘴上大喊诈术,其实还嫩得很。真会使诈的,谁像他这么大喊大叫?
  
   二
  靶子:
  历山农民为了争一亩三分地,打得头破血流,舜去了,过了一年,沟清亩正;河滨渔者争抢渔场,舜去了,过了一年,大家都成了礼让君子;东夷陶匠不好好干活,舜去了,过了一年,大家的责任心和工艺水平大大提高。所以仲尼发帖赞叹:“舜二代,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他是人民的大救星,呼儿嗨哟,他是我们的好榜样。”
  板砖:
  我受累问一句:“舜到处忙活的时候,尧在干嘛?”答曰:“尧为天子。”问题来了吧:如果他真那么圣,天下应该很太平嘛,人民应该很听话嘛,还要舜瞎忙活?如果说舜不是瞎忙活,就说明尧这个天子当的并不怎么样。所以“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接着是无敌桥段“楚人有鬻盾与矛者”,“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盾之说也。”
  既然要舜出来救场,尧不怎么样是肯定的了,那么这个“德化”的舜又怎么样呢?一年纠正一个错误,三年就干了这么三件事。他这一辈子能活几年,这么忙活又有多大效果?领导是这么当的么?
  那么领导应该是怎样当的呢?就是要确立规矩,并严格执行,“赏罚使天下必行之”:听吆喝就赏,不听就杀。这样一来,早晨下命令,晚上就执行,不用十日而全国一盘棋,还用等一年?舜不提这样的合理化建议,反而要事必躬亲,不亦无术乎?再者说,处处做榜样,好人也累死;养尊处优,给下边挑毛病,笨蛋也能干。治理天下,非要舍易就难,明明笨蛋都能做好的事,偏要把自己先修炼成圣人再累个半死——而且还干不好,这种家伙简直就不配谈政治。
  
  这块板砖确实了得,说是金砖也不为过。对付儒家,韩非子总是很有一套的。特别是最后一段,尤其“现代性”。管理学大师杜拉克有句名言:不要设普通人做不好的职位。这道理就是:管理不能建立在对天赋、修养或道德水平的一厢情愿上。杜拉克大概没读过《韩非子》,如果他知道自己的理论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被说得如此明白透彻,恐怕也得说一个服字。
  但是细想起来,问题恐怕还是儒家牛皮吹得太大,把尧舜都树成神通广大的圣人,弄得自相矛盾,叫韩非抓住了理。其实可以反问一下,法令真就那么“一抓就灵”吗?“纠正下者,庸主之所易也”,他自己的牛皮是否也吹得太大了一些?
  现代的书呆子很可以找到理由给韩非大唱颂歌:制度呀,规范呀,最有效管理呀,“天性自私者”不敢为恶呀,多么先进、多么西方的思想呀。可惜这恐怕都是瞎扯。现代的民主制度是建立在各自的权利分配基础上的,离开了这个,什么都不是。而在韩非子看来,天子是牧者,百姓是马牛,如果说老百姓有什么权利可言的话,也不过就是“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而已。在这个前提下搞什么“制度规范”,还要老百姓全面配合,基本上很难。为了不让低素质的老百姓不听话,他也只剩下“严刑峻法”这一招了——这一招效果怎么样,看看秦朝怎么哗啦啦地倒掉就知道了。
  就治国而言,儒家那一套确实不高明,可是为什么被尊崇了两千年?我想原因就是它多少还可以缝缝补补,把日子混下去,在“前现代”,中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这么大、这么持久,全世界找不到第二个),这恐怕还真离不开儒家的“圣尧贤舜”。
  
   三
  靶子:
  管仲病重,桓公前去探望,说:“仲父呀,你要是死了,我可怎么办呀?”管仲曰:“愿君去竖刁,除易牙,远卫公子开方。为啥?易牙给你做饭,你没吃过人肉,他就把儿子当猪头煳了给你。这个畜生连儿子都不爱,还能爱你吗?你喜欢搞女人,又怕戴绿帽子,竖刁就割了鸡鸡帮你管理小老婆群。这个龟孙连鸡鸡都不爱,还能爱你吗?开方事君十五年,齐、卫这么近,可他一次也没去看过老母。这个白眼狼连母亲都不爱,还能爱你吗?愿君去此三子者也。”管仲死后,桓公没听管仲的话,结果三子作乱,一代霸主桓公死后无人安葬,成了一块臭肉。
  板砖:
  管仲对桓公说的话,证明此人不懂政治。去竖刁、易牙的理由,是因为他们“不爱其身,安能爱君?”难道君主不需要臣子奋不顾身给他卖命吗?真有这种为了君主命都不要的忠臣,管仲肯定是不会用的。所以说“不爱其死力,安能爱君?”的论调,简直是从根本上消灭忠臣。管仲这么想根本不奇怪,因为他本人就是一个只爱自己不爱主子的自私鬼——当初他就没有为公子纠死嘛,假如桓公遇到麻烦,他肯定也要跳槽的。这个家伙的话,明君是不要听的。
  那么明君该怎么做呢?就是要用高官厚禄鼓励他们卖命,用严刑峻法规治他们听话,而且有功必赏、有罪必罚,这样一来,提拔起来的干部都是肯卖命而且听话的,就算是竖刁之类品行不好的,也不敢对主子动什么心思。他们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争抢主子赏的那两根胡罗卜。
  所以说,君主有办法,则臣尽力而奸不生;没办法,则臣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管仲不懂(或是不肯)把这个君臣交易的规律教给桓公,让他由内而外、滋阴养颜,只叫他挤粉刺、拔黑头,结果是去一竖刁,一竖刁又至,非根治之道也。且桓公所以成了一块臭肉者,是因为臣下权势过大也,抢了君主的权力也。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一切权力归自己,上下贯通,通则不痛,百官听话,群臣卖命。如此则“见知不悖于前,赏罚不蔽于后”,安有臭肉之患?所以说:管仲不懂政治。
  
  韩非子似乎并不认为竖刁之类的行为有什么不对,至少对道德评判不感兴趣,甚至可能还有这样的潜台词:这样听话的奴才才是好奴才——尽管在具体做法上有待商榷。怎么样让奴才听话呢?不能寄希望于他们的道德水准或感恩心理,而要威逼利诱,为我所用。
  韩非子对人性的看法是经济学家的:天性自私、永远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取向。我以为这很对,至少比儒家的“修齐治平”对,现代的政治制度也是基于这一假设的。“好的制度让坏人不敢为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在韩非子的著作里,几乎找不到对君主的道德要求,只有应该如何要求别人、管治别人、收拾别人,对君主最了不得的批评,就是以上任务没有完成好。那么,如果君主就是喜欢吃人肉、玩女人、瞎胡闹,又怎么办呢?这些一个君主,再配上一帮子迎合他的竖刁,会怎么样呢?
  在别处,韩非曾回答过这种问题:君主只要把自己的事干好(懂得怎么操控臣子),就喜欢吃人肉、玩女人、瞎胡闹,又何妨?
  这回答无敌。站在君主的立场,这确实是最理想的状态。
  但这也是最一厢情愿的答案,君主可以不道德,或者至少不需要拿道德装门面,长久地撑下去吗?
  我以为韩非一直就没弄明白一件事:道德(礼)这个东西的用处。把道德看得一文不值,固然有实在的一面,“反潮流”的一面,但也有浅陋的一面。他完全没有看到其实道德未必不是一种极其有用的“术”。
  臣子的道德,可以看作一种职业精神,这个东西的作用不能夸大,但也不能小视,相对于赏罚之类的硬件,可以说它是一种“柔术”:提供道德上的制高点、归属感、敬畏感,这些东西是政治不可少的一部分。
  这种规范其实大大降低了管理成本。一味“任智”,玩什么“所用也七术,所察也六微”的阴谋诡计是长不了的,一方面,你会活得很累;另一方面,别人也不傻,或许比你还聪明,你手里有大牌是不假,但人家人多势众,认真玩下去未必玩不过你。正如荀子所说:“上好权谋,则臣下百吏誕詐之人乘是而后欺。”所谓 “潜规则”,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么出来的。
  
   四
  靶子:
  赵襄子被围于晋阳,等到打败智伯,赏有功者,第一个就是高赫。张孟谈问:“晋阳之事,高赫没什么大功劳,为什么头一个赏他?”襄子说:“晋阳之事,寡人差点挂掉。当时群臣都不太把我这领导当回事了,惟有小赫同志还早请示晚汇报,是以先之。”仲尼又跟贴:“赏得好呀襄子!赏一人而天下为人臣者莫敢失礼矣。”
  板砖:
  仲尼拍马屁,其实懂个屁。夫善赏罚者,百官不敢越权,群臣不敢失礼。都跟着指挥棒转,决不敢打自己的小算盘。如果襄子在晋阳下命令没人听,早就挂了,还能活下来乎?可是实际情况呢,智伯灌之,满城王八乱漂,而民无反心,说明君臣关系还是很铁的。襄子有铁杆臣子,又能指挥得动他们,还有家伙耍大牌,说明襄子不懂处罚。高赫仅仅老实听话,襄子就赏,说明他也不懂嘉奖。真正的明主,“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襄子本应该把不听话的家伙都干掉,却赏无功之高赫,有什么可 “善”的?所以说:仲尼拍马屁,其实懂个屁。
  
  三家分晋时,孔子已经死了二十多年,居然还跳出来说蠢话,简直是棺材板都挡不住冒傻气。这倒不是孔老二有诈尸爱好,因为赵襄子再怎么“失罚失赏”,也是胜利者,而“胜利者是不受指责的”(斯大林语),所以韩非只好把可怜的老傻瓜孔子从棺材里拉出来,痛扁一顿。
  韩非子这一段,逻辑混乱,赵襄子不懂处罚不懂嘉奖,为什么能胜利?韩非子说了:有铁杆臣子。既然臣子这么铁杆,能说做领导的领导无方吗?所以韩非子只能说:让我们做得更好,可问题是这个“更好”,究竟是更好还是更糟呢?这些臣子卖命,能否容忍他们耍耍大牌呢?韩非子说不能,这还了得,非收拾不可,不收拾就是失罚。可问题是:你把大家都收拾了,还有人肯为你卖命吗?如果你这么问了,估计韩非还会挺个JB硬犟:能,就是能,敢不能。可说实在的,除非你有办法把大家都变成活动僵尸,要不像我这样自信心不足的,还真是不敢下这个赌注。
  韩非有个很牛逼的寓言“郑人买履”,对儒家的呆信古法讽刺十分辛辣,其实他自己有时也难免作法自毙,本段就是一例。古语说:黑狸黄狸,得鼠者雄(现代版: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按照韩非所说,赵襄子“失罚失赏”,一无是处,却能消灭强敌;反观韩非,嘴上头头是道,强词夺理,现实里寸步难行,身死人手,非要说◎◎,不是他是谁?
  小韩同学,春固然是叫出来的,爱可是做出来的。
  
      五
  靶子:
  晋平公与群臣饮,喝高了,开始发感慨:“做老大就是好呀,放个屁都有人说香。”盲人音乐家师旷一听这话,抓起琴就砸了过来。晋平公赶忙躲,琴在墙上砸得粉碎。晋平公问:“大师,你要打谁呀?”师旷说:“听见有个王八蛋在您身边说混帐话,我打的就是他。”晋平公说:“那不是王八蛋,是寡人也。”师旷说:“哎呀,人不是王八蛋,话还是混帐话。”左右想把师旷抓起来,晋平公说:“放了吧,算是给寡人提个醒。”
  板砖:
  平公君不像君,师旷臣不像臣。你做错了,我宰了你,这是君对臣该做的;你做错了,我提点意见,这是臣对君该做的。现在师旷反对平公的行为,不是像臣子那样用“批判的武器”好言相劝,反而像君主那样搞“武器的批判”动手伤人,举琴而伤害君主的玉体,简直等于刺王杀驾简直大逆不道简直反了。而对这种大逆行为,平公还“喜而听之”,完全丧失了君主的本分。所以平公的行为只能鄙视,不能赞扬。再反过来看,叫君主犯了这么大的错误,师旷的行为更加的不可饶恕,更为严重的是,这还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使奸臣照葫芦画瓢,伪装忠直而行弑君之道。所以说,平公君不像君,师旷臣不像臣。
  
  这个故事有不同的版本,在《说苑》中为:
  师经鼓琴,魏文侯起舞,赋曰:“使我言而无见违。”师经援琴而撞文侯不中,中旒溃之,文侯谓左右曰:“为人臣而撞其君,其罪如何?”左右曰:“罪当烹。”提师经下堂一等。师经曰:“臣可一言而死乎?”文侯曰:“可。”师经曰:“昔尧舜之为君也,唯恐言而人不违;桀纣之为君也,唯恐言而人违之。臣撞桀纣,非撞吾君也。”文侯曰:“释之!是寡人之过也,悬琴于城门以为寡人符,不补旒以为寡人戒。”
  按照《说苑》说法,君主如果不象话,就自动丧失了君主的身份,人们是有权“诛一夫”的。而韩非的意思:1、君王不可能混蛋;2、如果混蛋,请参照第一条。可是如此一来,君王怎么可能不混蛋下去呢?
  在儒家看来,“人主之所患,莫大乎唯言而莫予违。”可是在韩非看来,人主讲话,你还要沫沫叨叨,不是用心险恶,也是故意捣蛋,这种家伙非严肃斗争无情打击不可。
  韩非从来不考虑君王对不对的问题,也许在他看来这个问题不值得考虑,值得考虑的是如何保证君王意志的完美实施。郭沫若《十批判书》曾说过:商鞅是以国家富强为本位,韩非则是以国君为本位(“郭老”后来因“曲学阿世”成为笑柄,但得承认此人还是有点真学问的。)
  很难理解,他对君王权威的这种无限的向往,这个家伙以为自己是谁?为什么如此自作多情?他就从没有想过,这一套可能会落到他头上吗?
  这是一个哲学王,其对权力的无限推崇,或可看作是对自己失意人生(在韩国,没有人愿意听他慷慨激昂而又结结巴巴的大道理)的一种补偿心理。正是这种补偿心理和哲学王的幻觉,使他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红卫兵”。
  我们往往有一个错觉,老把古人当小孩子,以为他这也不懂、那也不知,动辄以“历史局限性”来给像韩非这样家伙解套,其实在那个时代,人们的思想是很解放的,就不说孟子的“民重君轻”,甚至连法家慎到也指出君王其实不过是一个工具:“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也;立长以为官,非立官以为长也。”《六韬》(一般认为是战国晚期齐国稷下学者所作)说的更痛快:“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这段话被《吕氏春秋》原样照搬,吕不韦后来的悲惨结局,跟这个“非一人之天下”恐怕不是没有关系。)看看这些,再看韩非,就能明白这个家伙在历史上的作用有多恶劣了。
  但是韩非的忧虑能说没有道理吗?君主一旦软弱,不会成为谁都想捏一把的软柿子吗?
  现代的“三权分立”,或可说是在制度上保证了“君臣父子”——各有各的本分,各有各的权利,而韩非的药方是一头独大,为了防止君权可能受到的威胁,就把人民都变成奴隶,表面稳则稳矣,其实后患无穷。遗憾的是,中国的历史似乎走的就是这个路子,梁启超说中国积弱由于防弊,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六
  靶子:
  齐桓公时,有个隐士小臣稷,桓公去拜访三次,他都摆架子不见。桓公说:“寡人听说,布衣之士不轻爵禄,就不能轻视万乘之主;万乘之主不好仁义,就无法礼遇布衣之士。”于是去了五次,总算得到了明星的签名照。
  板砖:
  桓公不知仁义。啥叫仁义呢,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避卑辱,谓之仁义。故伊尹以中国(夏桀统治的中原一带)为乱,通过当厨师攀上了汤;百里奚以秦为乱,通过当奴隶攀上了穆公。这两位为了人民的解放事业不辞卑辱,这才叫仁义。今桓公以万乘之势低三下四,而小臣稷还敢装犯,可见这个家伙根本就没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这种人怎么可以叫仁义。而且仁义的人,不失人臣之礼,不叫君主难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家奴。作家奴,就要有个家奴的样子:卑躬屈膝,低眉顺眼,任劳任怨。惹主子不高兴,就不是仁义。既然不仁义,桓公这么捧就是不懂仁义。另外,假如这个家伙真的有才能而不为君主服务,是不合作,应该抓起来;假如没有啥才能而装大瓣蒜,是欺骗君主,应该杀掉。所以说此人不是该抓,就是该杀。桓公不抓不杀还要礼遇,是在助长这种轻上侮君的歪风邪气,这国家还怎么管哪。所以说:“桓公不知仁义。”
  
  韩非最反感的,恐怕就是臭知识分子的脾气,也就是孟子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气,在韩非看来,这种人完全是油盐不进的铜豌豆、滚刀肉,这也不能那也不能,这是跟谁叫板呢?好呀,既然胡罗卜奈何不了你,大也吓唬不住你,就让刀片子好好伺候你,看看到底是你的脖子硬,还是我的刀子硬。
  “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些读书人仅有的一点个人自由,叫韩非全部封杀了。你想“非暴力不合作”,我就偏叫你“无逃于天地间”。诸葛亮真该庆幸自己遇到了 “就会哭鼻子”的刘大耳,换成急赤白脸的韩非,他恐怕也只好“未出茅庐身先死”了。
  
  
   七
  靶子:
  靡笄之役,韩献子(韩厥,时掌军法)要杀一个人,郄献子(郄克,中军主帅)听说后,连忙驾车去救。可是等他赶到,人已经杀了。郄子见风使舵:“怎么不把尸体挂起来示众?”他的仆人问:“刚才您不还打算救这个人吗?”郄子说:“我怎么敢不分谤(分担批评)呢?”
  板砖:
  郄克的话,不可不高度重视。韩子所要斩的那个人,如果真是有罪,那就不该救,否则结果就是“法败则国乱”;如果这个人没犯罪,杀掉之后还要挂起来示众,就是双重的冤枉,结果“民怨则国危”。所以说郄子之言,非危则乱,十分混蛋。况且韩厥如果杀得对,就无须“分担责任”;如果杀得不对,你也分担不了,反而又增加了一项罪孽。而且老百姓对领导的英明是满怀希望的,既然韩厥做得不好,你作为上级领导就要去纠正,你不纠正,老百姓就彻底绝望了。所以说:郄子不是在分谤,而是在益谤。再说你既然开始打算救,就是认为韩厥杀得不对,现在生米做成了熟饭,你不指出他的错误,还要公开表示支持,这样一来韩厥就不会知道自己错了。让老百姓对领导绝望,又没纠正下属的错误,我不明白郄子分的是什么谤。
  
  韩非的世界是简单明了的,非黑即白、非对即错。所以判断起来才这么信心十足,不容置疑。这可能跟他缺乏从政经验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当是他的理想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凡是君主点头的,我们就拥护;凡是君主反对的,我们就反对。问题是现实中偏偏有太多的东西是无法“两个凡是”以蔽之的。韩厥要杀人,应该是依照军法行事,作为司马,他也只能按照军法行事。但是作为主帅,郄克却要考虑更多,比如这个人是不是一个有用人才,是不是某个家族成员、杀了不利团结等等,可能还有个人情感之类的因素,由此两人有不同的判断再正常不过,也无法轻易说谁对谁错——他们可能都有道理。现在人已经死了,大敌当前,是该继续纠缠于“明辨是非”,还是搁置分歧,一致对外?
  这又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反正结果是郄克打赢了这一仗,换成韩非呢?
  
   八
  靶子:
  桓公抓到管仲后,马上释放并提拔他当了相国。管仲说:“我虽然受宠,可是身份太低。”桓公说:“马上给你高贵爵位。”管仲又说:“我身份上去了,可是很穷。”桓公说:“马上给你豪宅跑车。”管仲还提条件:“我有钱了,可是还是太疏远。”桓公马上立以为仲父。霄略跟帖:“管仲这样做,不是因为贪图权利,而是为了利于治理也。”
  板砖:
  现在叫个奴隶奉君主诏令,卿相都得老实照办,不是因为卿相卑而奴隶尊,而是主令所加,莫敢不从也。可是管仲要治理国家,不依靠桓公,靠他自己的身份地位,明显是要架空君主,这还了得!管仲不切实奉行“尊主明法”的方针,反而大敲竹杠,增宠益爵,他要么就是贪欲富贵,要么就是愚昧无知。所以说:“管仲行为可耻,霄略马屁可恨。”
  
  说韩非,必然要谈“法术势”,其实前两个都是马崽,后一个才是老板。什么是“势”?权柄刀把子也,这个东西可是须臾不可假人的。管仲要这要那,就是为了在政坛玩的转,要求获得这个“势”,怪不得韩非要大为光火,在他看来,这是“党指挥枪、还是枪指挥党”的大是大非问题。除了君主,所有人都应该“去势”,或者说,君主是所有人唯一可以依靠的势,只有这样,大家才会同心同德、俯首贴耳围着君主的指挥棒转。
  
   九
  靶子:
  韩宣王问于樛留:“吾欲同时重用公仲、公叔二人,其可乎?”樛留对曰:“昔魏两用楼缓、翟璜而亡西河,楚两用昭、景而亡鄢、郢。今君两用公仲、公叔,此必将争权而结交外部势力谋取私利,则国必忧矣。”
  板砖:
  过去齐桓公两用管仲、鲍叔,成汤两用伊尹、仲虺。如果“两用”不行,则桓公不应该称霸,成汤不应该成王也。相反,湣王一用淖齿,主父(赵武灵王)一用李兑,都因对方叛乱而死得很难看。所以说,主有术,两用不为患;无术,两用则争权夺利、拉帮结伙,一则尾大不掉、反客为主。樛留教不了君主什么手腕,只是让君主做选择题,这样要么有西河、鄢、郢之忧(选二),要么有被乱臣咔嚓掉之患(选一)。所以,樛留不学无术,是个◎◎。
  
  一用两用,当然不是做算术题,而是政策由谁说了算的问题。“一用”某某人,就是由他来主政,制定大政方针,并具体执行。就好像大股东选择一个总经理。樛留的主要意思,就是保证这个总经理的权威性。而在韩非看来,这又是大权旁落。在他看来,臣子就是奴仆,只有“我指方向你前进”的份。既是奴子,用几个当然也就没多大关系了,反正都是我说了算。世界论坛网 http://www.wf.com/gbindex.html
 《难》二
  
  一
  靶子:
  齐景公探访晏子,看看房子说:“您的住房小,地段还不好,我送你郊外豪宅加名贵跑车,你要不要?”晏子推辞:“我腿太短,踩不着刹车板,还要每天上街买早点,不可以远。”景公笑着问:“您成天逛街调研,一定了解物价贵贱?”晏子回答:“假腿贵,草鞋贱。”景公问:“何故?”晏子说:“您的刑罚太多也,脚都被您砍掉了也,穿不着草鞋也。”景公大惊失色:“寡人很残暴乎?!”于是减掉了几种刑罚。
  
  板砖:
  晏子说义脚昂贵,不过是借题发挥,以止多刑也,这是因为晏子不会讲政治。刑罚这个东西,只该论当不当,不该论多不多,不说那条法令不当,而说太多,就是不懂政治造成的糊涂想法。比如军队败退,即使杀掉千百个败兵,还是败退不止,为什么呢?杀得不够多嘛。同样,现在即使这样严厉打击,犯罪行为还是不能根除,说明了什么呢?砍脚的力度还不够嘛。晏子不去考察老百姓该不该砍脚,就说砍得太多,不是毫无根据地乱讲吗?不铲除杂草就会损害禾穗,惠爱盗贼就会伤害良民。一味宽大,是利奸邪而害善人也,这决不是搞政治的方法。
  
  “假腿贵、草鞋贱”这个现象,其实和多刑不多刑没有必然联系。按经济学的道理,某种商品价格高低,主要取决于它的成本以及供求关系。就这两点说,假腿比草鞋贵再正常不过。晏子拿这个以止多刑,确实有点忽悠人的意思。韩非把这个一拍一个准儿的关节放过,未免可惜。不过也可以理解,他是法家,不是经济学家(虽然他有好多“经济学思想”),直奔“刑”这个主题,不能算失策。
  说简单也简单:人得收拾(这两字必须用我们东北话说出来才有力度),这就是韩非子的精神实质。
  怎么收拾呢?当然要靠刑罚。韩非很有一点“法令崇拜”,他曾说过“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问辩》)在他看来,法令就没有不对的,凡是跟法令对着干的,就一定要严厉打击。
  如果老百姓都犯法怎么办?就活该把他们的脚都砍掉吗?韩非可能会说,你砍得多了,犯法的人就少了(他多次以“水火”为例,说明你对老百姓越严酷,就越负责)。这个东西不能说没有道理,治乱世当用重典,问题是:这个“典”是不是越重越好?
  虽说是“法不容情”,但换个角度看,法又无外乎人情。你得承认“法不责众”这个话是有道理的。“众”代表着多数人的选择,你跟这个过不去,其实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美国有条公路,限速五十五英里,结果超速驾车的多到抓不过来,后来没办法,把限速提高了五英里,这一回大家都成了安顺良民——因为大多数人的行车速度,都是在这两个标准之间。
  谁能说清楚这两个标准里,哪一个才是“事最适者也”?就安全而言,肯定是前一个更好一点,为什么要改呢?就是因为这个“好”多数人达不到。这个六十英里就是妥协的结果。
  换成韩非他会这么干:五十五英里是最适的,谁都不能碰。你碰了,开罚单;还碰,扣驾照;还碰,拘留、坐牢甚至掉脑袋……我相信他是能把大家收拾到不敢超速的“境界”的,但这个代价你是否付得起?即使你不考虑民众对这条法律的沸腾民怨,巨大的监督成本、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与把大家的速度降低几英里这个成果相比,是否合算呢?而且,这么一个小问题就需要下这么大本钱,你这个铁桶法律下的整个国家又会是什么样子?
  韩非倒也不是一点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也说过应该罚“可避”而不是罚“不及”(刑罚应该是正常人可以避免的),那么他的问题出在哪里?
  我以为他没弄明白的是:是什么决定了法律的尺度?即如何保证法律的“可避”而非“不及”?
  “事最适者也”是对谁而言的?当然是制定法律的人。但不要忘了,君主也是人,他再怎么英明神武,也是要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作为选择的,这样也就无可避免地要与别人的利益冲突。所以对他来说这个合理的不得了、“最适”的法律,对老百姓来说,可能就满不是那么回事了。而一旦他有足够的权力,就会把这个只对自己有利的法律进行到底——也就是说,最大限度地压榨其他人的生存空间,这是必然的,是个人的明智(区分“可避”与“不及”)解决不了的矛盾。于是结果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你定了一个人们动辄就要触犯的法,还认为是他们的错。直到你把大家的脚都砍掉,或者这些家伙忍无可忍,把你的脑袋砍掉。
  所以说一个“正确的”法律尺度,其实是不存在的,它不过是各方博弈的结果。这个结果里妥协是少不了的,这样的结果你可能不太满意,但必须接受——而且,如果你足够明智,应该庆幸还有人能告诉你边界在哪里。
  而韩非却把这个非“互动”不可的过程当成了君主的自留地,这也是他一直在玩的一个把戏:先虚拟一个完美君王来证明他怎么干都对,然后说,既然君王干什么都对,所以你反对就是错。如果他就是赤裸裸地宣称自己就是为君主打算,老百姓滚一边去,倒也不失率真,可这个狗腿子偏还那么大义凛然,认为自己真理在手、所向无敌,代表了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历史前进的正确方向,这就比较可恨了。
  
  
  二
  靶子:
  还是齐桓公跟管仲这一对活宝:
  齐桓公饮酒,喝得烂醉,丑态百出,酒醒之后觉得很丢面子,三日不朝。管仲曰:“这个只是你个人的小耻辱,何不用好政策洗雪?”桓公曰:“仲父啊,你这建议咋就这么好啊!”于是打开仓囷赈济贫穷,申核监狱赦免轻罪。过了三天,民间有了新段子:“主公啊,麻烦您再丢一回面子吧!”
  
  板砖:
  管仲靠讨好小人来雪桓公之耻,却叫桓公更让君子瞧不起。如果说你那个开仓济贫、法外施恩,都是本来不该做的,现在做了就是错的,不可以雪耻;假使这些事情早就该做而不做,非要等出丑以后才做,那么这个动机就十分可疑。所以说用这些小恩小惠邀买人心,只能增加更大的耻辱。况且,开仓济贫是鼓励懒惰;法外施恩是不惩罚罪过,前者叫老百姓总是希望天上掉馅饼,后者则是鼓励老百姓多犯罪,这简直就是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安可以雪耻呢?
  
  以上两条应该连起来看,因为“刑、赏”,正是韩非对付老百姓的两手。
  在韩非看来,1、老百姓是幼稚的,“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别指望他们能明白自己的长远利益,这一点倒不是他的发明,“民可乐成不可虑始”这个话,先知先觉者差不多都说过;
  2、老百姓是蹬鼻子上脸的,而且越来越油滑。“古者黔首?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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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一篇,
辛苦咯~$送花$ $送花$ $支持$
先回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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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1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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